普通发票网上验旧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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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发票网上验旧操作指引

一、应用对象:

所有领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非税控版机打发票的纳税人。

二、网上验旧流程:

1、导出数据(在开票系统操作)

登录《广东省普通发票管理系统》(使用版本为应在6.0以上,可在广东国税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点击【数据管理】→点击【金三数据导出】或【数据导出】,进入发票数据导出界面→点击【未导出清单】,选中本次验旧的数据,核对无误后→点击【导出验旧】或【导出】,选择文件存放路径(如u盘)→点击【确定】。(网上验旧的文件格式为含“CGLCJ”的xml文件或者含“dbf”的文件。)

导出数据前注意:已开具的发票需要作废的应先在开票系统【作废发票】模块作废。空白未开具发票应先在系统开具后再作废。

如果导出后发现数据有误的:点击【金三数据导出】或【数据导出】→点击【全部清单】,选中需要修改的数据→点击【作废导出】。修改数据后再按以上步骤重新导出。

2、导入数据(在国税网登录后操作)

打开并登录广东国税(或中山国税)网站-网上办税系统→进入【发票管理】模块→在发票管理模块中找到【普票发票验旧】项目→在该项目的右侧“功能入口”中点击【导入】按钮,打开“普通发票开票数据导入”界面→点击【浏览】,选择需要导入的文件(选择文件名包含“CGLCJ”的xml文件或者含“dbf”的文件)→点击【上传】,将选定的文件进行上传操作→记录对应的受理号;等待5分钟后,继续第3点。

3、查询结果(在国税网登录后操作)

点击【普票发票验旧】项目中【查询修改】按钮,打开“普通发票开票数据维护”界面→在“采集日期起”、“采集日期止”选择上传数据的日期→然后点击【查询】,直至对应的发票结果显示为“验旧完成”,继续第4点(有时系统处理时间会超过10分钟,请耐心等待)。

注意:

①若系统提示“导入成功”或“处理中”,请继续耐心等待,不要重复上传数据。

②若系统提示“数据校验失败”,请停止查询,点击红色字体进入核查出错原因,改正后重新上传数据。

4、打印网上验旧汇总表(在国税网登录后操作)

点击【普票发票验旧】项目中的【汇总单查询打印】→在输入框中,选择受理号或者输入验旧的起止日期→点击【查询】→检查“核销状态”须全部显示“成功”,若显示“成功”,点击【打印】,预览《普通发票网上验旧汇总单》→点击【打印】,打印《普通发票网上验旧汇总单》(一式两份)。

5、检查是否有未验旧的发票

点击【普票发票验旧】项目中【未验旧查询】查询对应批次的发票是否已全部验旧完毕,本查询不需要打印。

三、无法网上验旧的处理:

纳税人遇特殊情况无法通过网上验旧,如开票日期在购买发票日期前,后一张发票开票日期早于前一张发票等,需要到前台办理发票验旧的,请提供下列资料到前台办理:

1、发票购领簿;

2、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如有作废发票,要求齐联提供;如有红字发票,还需提供对应的正数发票或有效

书面说明)

3、开票的电子数据(从《广东省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导出,使用u盘拷贝至税局。导出方法见以上第二

大点的第1小点。(前台验旧的文件格式为含“FPYJ”的xml文件或dbf文件。)

4、为方便税务机关核查网上验旧无法通过的原因,建议企业通过【系统维护】→【数据库管理】→【备份

数据库】将数据备份到U盘一并带到税务机关。(备份文件格式为:.bak。)

五、咨询电话: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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