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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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说明
根据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计算公式
1、正常工资、薪金所得:
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 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月应纳税所得额 = 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项目-费用扣除标准
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00%)速算扣除数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
(1)扣除项目:
①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统称“三险一金”)。
②通讯补贴:不超过500元(含500元)
(2)费用扣除标准:3500元
例:甲取得月工资10000元,其中:“三险一金”1000元,通讯补贴500元,其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月应纳税所得额=10000-1000-500-3500=5000元
月应纳额=5000×20%-555=445元
全年应纳税额=445×12=5340元
2、全年一次性奖金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计算方法如下:
(1)确定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全年一次性奖金,按前述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甲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60000元,其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20%和555
(60000÷12 = 5000﹥4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 60000 × 20% - 555 = 11445元
注: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二、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
年所得:工资、薪金年所得,按照未减除费用(每月3500元)的收入额计算。
例:上例中甲全年取得收入180000元(12个月工资+全年一次性奖金),全年扣除项目18000元(12个月“三险一金”+12个月通讯补贴),因此,工资、薪金年所得1620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应为上例中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和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合计,即16785元(5340+11445)。
假设年度内已按规定缴纳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53440元,3月底前年所得12万元自行申报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1445元;假设年度内已缴纳个人所得税16785元,3月底前年所得12万元自行申报只申报不缴税。
相关政策: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6]1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关于公务通讯补贴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的通知》(鲁地税函[2005]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