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试验监督管理系统操作规程(修改)(12.26)
车辆管理系统操作规程模版(三篇)

车辆管理系统操作规程模版第一部分:序言本规程旨在规范车辆管理系统的操作,提升车辆管理工作的效率与精确度。
所有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循本规程的规定,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将被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部分:系统登录与退出1. 为了确保信息安全,用户需先进行系统登录。
提供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才能进入系统。
2. 登录后,系统会自动记录用户的登录信息,并显示用户权限范围内的功能和操作选项。
3. 使用结束后,用户需正确退出系统,以保护个人信息和数据的安全。
第三部分:车辆信息管理1. 车辆信息录入a. 操作人员需按照指定格式和规定录入车辆基本信息,包括车牌号、车型、购置日期、车辆归属等。
b. 确保录入信息的准确无误,不得擅自修改他人录入的车辆信息。
2. 车辆信息查询a. 用户可根据需要进行车辆信息的查询。
b. 查询结果应迅速准确,并符合用户权限的限制。
3. 车辆信息修改a. 如需修改车辆信息,需经过相应的审批流程,由授权人员进行修改。
b. 修改后,应及时更新系统中的车辆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4. 车辆信息删除a. 删除车辆信息需经过审批流程,由授权人员执行。
b. 删除的信息应从系统中彻底清除,防止恢复。
第四部分:维护保养管理1. 维护保养计划制定a. 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和制造商要求,制定合理的保养计划,包括保养项目、时间安排和责任人等。
b. 保养计划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2. 维护保养记录a. 负责人员需详细记录保养过程,包括项目、时间、结果等信息。
b. 保养记录应真实准确,便于后续跟踪和查询。
3. 维修管理a. 车辆出现故障时,需及时报修,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维修。
b. 维修过程中需更新维修信息,如维修内容、费用等。
第五部分:车辆使用管理1. 车辆出车a. 车辆使用者需提前申请,填写出车申请,经过审批后方可使用。
b. 出车申请应包含车辆信息、出车时间、地点和使用事由等。
2. 车辆归还a. 使用完毕后,使用者需将车辆归还至指定地点,并填写归还记录。
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信息申报与补贴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管理用户版)

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信息申报与补贴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管理用户版)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2014年10月目录1 系统简介 (1)2运行环境要求 (2)3系统基本说明 (3)3.1名词解释 (3)3.2系统首页 (4)3.3系统操作界面说明 (6)3.4系统登入 (7)3.5系统登出 (7)3.6忘记用户名及找回密码 (7)4系统通知 (9)5业务管理 (10)5.1用户管理 (10)5.2数据申报进度 (10)6个人工作台 (11)6.1个人资料 (11)6.2我的联系人 (11)1系统简介为落实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采用信息化手段支持城乡道路客运车辆专项资金补助工作,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开发建设了《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信息申报与补贴管理系统》。
根据城乡道路客运车辆专项资金补助工作的要求和地方的实际情况,本系统采用基于互联网在线申报和Excel文件申报的方式,面向全国的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汽车、城市轮渡企业和全国省、市、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集燃油消耗信息的申报、数据校验、审核、汇总、上报与打回、统计分析等功能于一体。
本系统用户对象主要分为两大类:城乡道路客运经营业户和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系统用户分为四类:企业用户、认证用户、审核用户和管理用户。
其中,企业用户由城乡道路客运经营业户持有;认证用户、审核用户和管理用户由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持有。
企业用户主要负责车辆登记与燃油数据填报。
认证用户主要负责企业注册车辆的资格认证。
审核用户主要负责企业申报燃油数据的审查核对。
管理用户主要负责认证用户账号与审核用户账号的配发。
系统说明书根据用户类别分为四个版本,本系统说明书为管理用户版。
2运行环境要求●客户端PC建议配置:CPU :奔腾500Mhz内存:128MB显示器分辨率:1024 × 768以上硬盘:500MB●客户端PC建议配置:CPU :奔腾1500Mhz以上内存:512MB显示器分辨率:1366 ×768以上硬盘:20GB●操作系统: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2003/XP/2008/Vista/Win7●办公软件:Microsoft OFFICE 2003或2007(须包含Excel)非必须具备,仅采用Excel文件申报时需要●浏览器:建议使用IE8.0、9.0、10.03系统基本说明3.1名词解释以下给出本说明书中常用名词的基本释义。
营运车辆燃油消耗量及排放量动态监测与统计系统

一、项目概况在国家实施节能减排战略的大背景下,各行业都在为减少碳排放做各种努力,交通运输行业是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大户,有责任通过技术革新、加强管理等努力,实现行业的节能减排目标。
如何通过技术手段摸清营运车辆能源消费水平及车辆技术状况,了解驾驶行为是否节能,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项目在具备CAN总线车辆的车载GPS设备上,增设了CAN数据采集模块或在具备扩展接口的设备上直接开放了软件功能,全程采集车辆动态油耗和车辆实时工况,利用GPRS传输数据至数据中心存储,通过营运车辆节能状况动态监控系统、驾驶员节能驾驶行为监测分析系统、燃油消耗量及排放量统计分析系统,实现对车辆油耗和技术状况以及驾驶行为的动态监测,为建立交通运输行业能源消费的统计、监测与考核体系,制定行业节能发展规划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为纠正驾驶员的不良驾驶行为提供科学依据,项目属提升行业节能管理的公益性项目,虽不能直接产生节能减排及经济效益,但项目的推广应用有效促进了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的科学发展,推动了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道路运输行业的建设。
项目的社会效益巨大。
二、项目评价1.项目先进性和技术成熟度评价项目利用先进的数据采集手段,实现了对营运车辆油耗、车况及驾驶员驾驶行为的实时监控与分析,为营运车辆能耗统计提供了新的方法,同时为实现节能驾驶操作提供了技术支持。
项目理念创新,数据采集技术先进,系统具备一定集成度。
2.项目节能与环保潜力评价项目能为行业节能统计、监测与考核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支撑,为深化行业节能管理提供决策依据,社会效益巨大;同时为运输企业进行节能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支持,节能与经济效益明显。
3.项目经济效益评价本项目初期投资少,应用面广,建设运营成本低,安装实施方便,经济效益显著。
4.项目推广价值评价项目适合在道路运输行业推广应用。
三、存在问题①项目应用时信息量较大,需具备企业级的数据中心;②项目需符合国Ⅲ及以上排放要求并配备相应数据采集设备。
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of fuel consumption forcommercial vehicle for passenger transportation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燃用柴油或汽油且最大总质量超过3500kg的营运客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T 3730.2 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GB/T 12534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GB/T 12545.2 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JT/T 325 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3 术语和定义GB/T 3730.2和JT/T 325确立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空载unladen车辆处于整车整备质量加两人及试验仪器的状态。
3.2满载laden车辆处于厂定最大总质量的状态。
4 测量方法4.1 车辆核查试验前应对车辆基本信息进行核查,核查项目见附录A,其中车辆尺寸及质量参数应符合GBl589的规定。
4.2 试验条件4.2.1试验路应为平直路,路面应清洁、干燥、平坦,用沥青或混凝土铺装,长度应满足测量需要,纵向坡度在0.1%以内。
4.2.2试验时的气象条件及试验车辆准备等应符合GB/T 12534的规定。
4.2.3车辆轮胎气压、燃料、润滑油(脂)、制动液等应符合GB/T 12534及车辆制造厂的规定。
4.2.4当车辆可选装斜交轮胎及子午线轮胎时,应装用斜交轮胎进行试验;当车辆可选装不同尺寸轮胎时,应装用小尺寸轮胎进行试验。
(最新1号令)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经验管理规定

第九条禁止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第三章 技术管理的一般要求
第十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认真履行车辆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车辆技术管理。
货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可以委托运输驻在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
第二十二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选择通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取得计量认证证书并符合《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GB17993)等国家相关标准的检测机构进行车辆的综合性能检测。
第二十三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进行比对。对达标的新车和在用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前款规定专用车辆的牵引车和其他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由道路运输经营者消除危险货物的危害后,可以到具备一般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
第五章 车辆检测管理
第十九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定期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测。
第二十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自道路运输车辆首次取得《道路运输证》当月起,按照下列周期和频次,委托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
(2016)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系统规定

合用文档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情况优异,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拟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合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一般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吻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保护、维修、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
第三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那么。
第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推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保护、视情维修、如期检测和合时更新,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吻合技术要求。
第五条激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推行运用,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升车辆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督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地域内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督查。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详尽推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监工作。
第二章车辆根本技术条件第七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吻合以下技术要求: 〔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赞同总质量应当吻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1589〕的要求;〔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吻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查验方法?〔 GB 18565〕的要求;〔三〕车型的燃料耗资量限值应当吻合?营运客车燃料耗资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JT 711 〕、?营运货车燃料耗资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JT 719 〕的要求。
〔四〕车辆技术等级应当到达二级以上。
公告书之交通部车辆燃油公告
公告书之交通部车辆燃油公告交通部车辆燃油公告【篇一: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管理办法】ics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q/dycq/dyc jb3173 —2015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管理办法点击此处添加标准英文译名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文稿版次选择2015 - 04 - 22 发布2015 - 04 - 22 实施目次前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目的 (1)4术语 (1)5各部门职责 (1)6申报流程图 (2)7编制油耗试验方案 (3)8油耗试验、核查表照片拍摄、检测报告和核查表编制 (3)9准备申报资料 (6)10网上申报 (8)11注意事项 (10)12审核与发布 (11)13公告费用 (11)14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产销数据报送 (11)附录a (规范性附录)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变更和视同判定方法(试行) (13)附录b (资料性附录)子午线轮胎与真空胎选用原则及实例分析 (16)本标准按照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申报流程起草。
本标准由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产品策划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产品策划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占鳌、汪绍勇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管理办法1范围本办法规定了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汽车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的申报流程,明确各单位职能职责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所开发生产的总质量超过3500kg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的的汽车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2.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第11号)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2.2 jt 719-2008 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2.3交汽节能[2011]3号文件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变更和视同判定方法(试行)2.4交汽节能[2011]17号文件关于选装照片的若干要求2.5交汽节能[2011]76号文件关于做好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产、销量统计工作的通知3目的3.1规范公司汽车产品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申报流程,提高申报工作效率和准确性;3.2满足公司汽车产品经营需求,更好的为市场服务;3.3提高公司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公告利用率,减少无效公告的申报,降低公告成本。
汽车检测技术 项目三 学习任务3 道路运输车辆碳平衡油耗检测与评价
容积法
直接测量法,是传统的燃料消耗量检测方法
质量法
需要拆卸发动机供油管路并串接传感器,实时检测燃料消耗量
碳平衡法
间接测量法 不需拆卸供油管路,通过检测汽车排放物中碳的含量,计算得 出燃料消耗量
知识准备
2.碳平衡原理
一、“碳平衡法”的基本原理
汽车燃油
汽车燃油是以C、H化合物为主要成分的混合物,
测控系统
测控系统可实时记录、存储、处理同步测得的每 秒稀释排气中CO2、CO、HC的气体浓度、稀释 排气流量数据和每秒的燃料消耗量。 并可进行燃料密度和氢碳比值的设定,显示、输 出受检汽车燃料消耗量(单位为ml)。
04
Part four
操作指引
操作指引
组织 方式
操作 要求
05
Part five
知识准备
3.碳平衡法燃料消耗量检测仪
汽车碳平衡油耗仪的基本功能是测取排气的体积和浓度。
二、碳平衡油耗检测系统的组成
碳平衡法燃料消耗量检测仪主要由含碳气体浓度测量装置、稀释排气流量测量装置、排气稀释收集装置 和测控系统等构成,其核心构成是排气浓度测量系统和排气体积测量系统。
碳平衡法燃料消耗量检测仪示意图
知识准备
3.碳平衡法燃料消耗量检测仪
二、碳平衡油耗检测系统的组成
含碳气体浓度测量装置
含碳气体浓度测量装置(以下简称浓度测量装置) 采用非分光红外线吸收原理(NDIR)测量稀释排 气的CO2、CO、HC浓度。 浓度测量装置用于检测环境空气中级汽车排气稀 释后的CO2、CO、HC气体浓度。CO2、CO的浓 度单位%vol,HC的浓度单位为10-6vol正己烷。
道路运输车辆碳平衡油耗 检测与评价
货车燃油公告查询
货车燃油公告查询篇一:资质认证公告查询结果资质认证公告查询结果篇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xx 年第11号)培训材料全省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专项培训工作会议20xx年8月19日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一、概述《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xx 年第11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xx年6月22日经交通运输部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本办法包括总则、检测管理、车型管理、监督管理、附则共5章,33条,《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一)《办法》制定的背景当前我国能源消耗强度高、规模大,能源问题已成为关系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交通运输业是全社会仅次于制造业的油品消费第二大行业,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领域之。
交通运输行业是用能大户,也是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
在节能降耗方面有很大的潜力。
据统计截至20xx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燃料消耗量大。
年底,全国道路营运车辆的保有量达到930.61万辆,占全国机动车保有量的5.5%,交通运输的石油消耗总量约占全社会石油消耗总量的30%,其中道路运输占交通运输石油消耗总量的50%以上;二是能源利用率低。
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我国平均油耗要高10%~25%,货车百千米油耗高出50%以上。
另一方面,降低车辆的燃油消耗也是道路运输企业减少运营成本,缓解国家的能源短缺矛盾,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据统计,20xx燃油费用占道路运输成本的21%,20xx年占25%,20xx年占28%,20xx年占32%,20xx年占37%,目前要达到40%以上。
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交通节能中长期规划纲要》中规定:到20xx年,与20xx年相比,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12%左右,营运客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3%左右;到2020年,与20xx年相比,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16%左右,营运客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5%左右。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22修正)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22修正)【发文字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令2022年第10号【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公布日期】2022.02.14【实施日期】2022.02.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4年1月28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根据2016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2年2月14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下简称卫星定位装置)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
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企业监控、政府监管、联网联控的原则。
第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
第二章系统建设第六条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当符合以下标准要求:(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GB/T 35658);(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三)《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
第七条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应符合以下标准要求:(一)《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四)《汽车行驶记录仪》(GB/T 19056)。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试验监管系统操作规程 1、目的 为指导道路运输车辆燃油消耗量检测试验监管系统操作人员的正确使用,确保监管系统各项功能的正常发挥、满足监控技术要求并达到预期的监控效果,提高油耗检测试验监督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2、编制依据 JT/T 719-2008 《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JT/T 711-2008 《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道路试验检测实施细则》(2010年6月)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试验监管系统实施方案》(交运便字【2011】195号) 3、监管系统的组成与功能 3.1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试验监管系统包括系统软件和硬件设备两类产品。即监管平台、监控终端及用于通话的麦克风等辅助硬件设备。 3.2 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试验监管系统的硬件设备主要包括:卫星定位模块、无线通讯模块、存储模块、音视频采集模块、备用电池等。 3.3 监管平台的主要功能 用户权限设定、日志管理等功能; 根据监管平台操作员填写的信息以车辆VIN标识建立数据库,同时按试验项目、试验人员、试验场地、试验仪器等关键词进行综合查询与统计; 自动统计并判断试验样车(客车等级、汽车单车、自卸汽车、半挂汽车列车)不同速度点等速试验的试验次数(速度点允许正负4km/h误差,至少连续行驶500米以上)、时间和距离,并形成试验数据记录表,以此作为试验规范性、有效性判断的依据之一; 具有GIS地理地图,以此对指定的7个油耗试验场地所在经纬度进行准确坐标值的标定,设定电子围栏;可实时显示试验车辆卫星定位信息,并根据地理位臵信息判断道路试验是否在电子围栏范围内; 试验样车的GPS轨迹回放功能; 自动报警功能: ——距离报警:样车道路试验行驶距离累计不足10公里或12公里则进行报警; ——时间报警:样车全部试验时间累计不足60分钟(视同时间少于10分钟)则进行报警; ——区域报警:样车道路试验驶出试验场电子围栏区域,则进行报警。 报警统计查询功能(按检测机构、时间、车型、VIN码等); 3.4监管平台用户权限 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交通运输部汽车运输技术节能中心(以下简称节能中心)拥有油耗试验监管系统的全部权限。可同时对单车或多车油耗试验进行实时监控,并支持对已完成的油耗试验进行监控视频数据等记录进行查看等。 油耗试验检测机构可使用油耗试验监管系统的部分权限。可实现对本检测机构负责的所有车辆油耗试验的视频等记录信息进行实时查看,也可进行试验次数,报警记录查询,并支持对历史油耗试验监控视频回放。 4、试验监控条件 4.1监控人员 4.1.1监控人员应为检测机构在节能中心备案的检测人员。 4.1.2监控人员应参加节能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并由所在检测机构正式授权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4.1.3 管理人员是指在检测机构专门从事油耗实时监控系统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的人员,也应经过节能中心培训,由所在检测机构正式授权并在节能中心备案。 4.2监控设备 应采用由节能中心认定的监控终端。 4.3试验道路 试验道路应为专用汽车试验场地,试验场地经交通运输部汽车运输节能技术服务中心认定,包括交通部公路交通试验场、襄樊汽车试验场、中国定远汽车试验场、海南汽车试验场、一汽集团农安汽车试验场、重庆梁平机场路、河北省怀来县东花园试验路。 5、试验前准备工作 试验人员对试验样车的符合性进行核查,对试验人员的在岗状态、试验仪器的完好情况、试验环境条件等方面进行初步检查,确认无误后,保持试验人员、样车、监控终端(应开启)、DV等处于等待试验状态,且在静态参数拍摄时DV设备也应处于录制状态,以备追溯,动态油耗试验时DV设备不需要录制。 6、油耗试验监控流程 6.1登陆监控系统 6.1.1 管理人员登录油耗监管平台(常规试验见图1、视同试验见图2)。 6.1.2管理人员根据试验计划确定各类仪器设备的使用顺序(*项为试验必填内容,视同试验登记界面中的试验场地需手工输入试验地点)。 6.1.3管理人员详细填写试验车辆的VIN、生产企业名称、车辆型号、试验人员、试验设备等相关参数。 6.1.4管理人员在填完所有信息后,应认真核对所登记信息与试验样车参数的一致性。 6.1.5管理人员确认无误后,点击开始试验,监控终端即与此试验自动绑定。 图1 常规试验监控平台登录界面
图2 视同试验监控平台登录界面 6.2监控人员确认 6.2.1 试验准备就绪后,此时监控终端正面微显屏(监控终端正面的显示屏)的显示数字处于“= =”状态。 6.2.2 监控人员按一下“+”键,将微显屏数字由“= =”调至“01”状态,并按下“OK”键保持2秒,即开始第一段视频拍摄,此时微显屏右侧的红色状态灯闪烁,表明监控终端正在上传视频并进行终端SD卡存储。 6.2.3 监控人员(须为试验前登记的试验人员)手持DV设备拍摄,试验人员须站在样车正前方,拍摄应体现整个样车外观、试验人员全身以及现场的背景环境; 6.2.4 试验人员必须按下列标准用语对着监控终端的内臵话筒清晰讲出自身姓名、所属单位、样车生产企业和样车类型。标准用语如下: 我是***(检测机构名称)检测机构的***(姓名),现在***(具体油耗试验场地、地点)上负责***(车辆生产企业)的载货汽车(或客车、牵引车)油耗实车试验(或视同试验检测)工作。 6.2.5 第一段视频拍摄时间至少10秒。 6.2.6 第一段视频拍摄结束,监控人员再次按下“OK”键并保持2秒后本步骤试验结束,此时红色状态灯停止闪烁。 6.3样车外观确认 6.3.1 监控人员按一下“+”键,将微显屏数字由“01”调至“02”状态,按下“OK”键并保持2秒后开始第二段视频拍摄,此时微显屏右侧的红色状态灯闪烁,表明监控终端正在上传视频及终端SD卡存储。 6.3.2 监控人员需对驾驶室侧门或车体(罐体、货箱等)上喷有参数、标识信息的试验样车进行特写拍摄,所拍摄视频应能清晰看到侧门或车体上的参数标识信息。 6.3.3监控人员手持DV设备拍摄,应围绕样车从右至左环绕一周进行远景拍摄,应体现出整个样车外观及周围环境。拍摄过程应连续,不得出现障碍物遮挡镜头、黑屏、视频不清晰、镜头离开样车、视频上下颠倒、DV设备随意抖动等情况。 6.3.4 监控人员在样车外观拍摄时,应重点拍摄样车的正前方、正左侧、正右侧、正后侧,每个角度至少拍摄5秒。 6.3.5 第二段视频拍摄时间至少25秒。 6.3.6 监控人员沿着样车连续拍摄一周结束后按下终端设备“OK”键并保持2秒,本步骤试验结束,此时红色状态灯停止闪烁。 6.4样车轮胎气压测量 6.4.1 监控人员按一下“+”键,将微显屏数字由“02”调至“03”状态,按下“OK”键并保持2秒后即开始第三段视频拍摄,此时微显屏右侧的红色状态灯闪烁,表明监控终端正在上传视频及终端SD卡存储。 6.4.2 监控人员手持DV设备拍摄,应对试验样车外观及各轴轮胎气压的测量状态进行远景。拍摄过程应连续,不得出现遮挡镜头、黑屏、视频不清晰、镜头离开样车、视频上下颠倒、DV设备随意抖动等情况。 6.4.3 测量过程中,监控人员应先远景拍摄。远景拍摄时,应清晰地体现试验样车右前45°和左前45°外观。 6.4.4 第三段视频拍摄时间至少为10秒。 6.4.5监控人员对各轴轮胎气压测量结束后按下“OK”键并保持2秒后本步骤试验结束,此时红色状态灯停止闪烁。 6.5样车外形尺寸测量 6.5.1 监控人员按一下“+”键,将微显屏数字由“03”调至“04”状态,按下“OK”键并保持2秒后开始第四段视频录拍摄,此时微显屏右侧的红色状态灯闪烁,表明监控终端正在上传视频及终端SD卡存储。 6.5.2 监控人员随后手持DV拍摄,应对试验样车外观及样车外部尺寸的长、宽、高的测量进行远景,拍摄过程应连续,不得出现遮挡镜头、黑屏、视频不清晰、镜头离开样车、视频上下颠倒、DV设备随意抖动等情况。 6.5.3 测量过程中,监控人员应先远景拍摄。远景拍摄时,应清晰的体现试验样车右前45°和左前45°外观。 6.5.4 第四段视频拍摄时间至少10秒。 6.5.5 监控人员对样车尺寸测量结束后按下“OK”键并保持2秒后本步骤试验结束,此时红色状态灯停止闪烁。 6.6样车满载状态测量 6.6.1 监控人员按一下“+”键,将微显屏数字由“04”调至“05”状态,按下“OK”键并保持2秒后开始第五段视频拍摄,此时微显屏右侧的红色状态灯闪烁,表明监控终端正在上传视频及终端SD卡存储。 6.6.2 监控人员手持DV拍摄,应对试验样车外观及样车的载荷情况(有无、所放位臵及载荷材质等,对无法看到载荷情况的,如罐式车、混凝土搅拌车、汽车列车等则必须拍摄到其称重时的重量参数读数信息)分别进行远景和由远及近的特写拍摄,拍摄过程应连续,不得出现障碍物遮挡镜头、黑屏、视频不清晰、镜头离开样车、视频上下颠倒、DV设备随意抖动等情况。 6.6.3监控人员远景拍摄时,应清晰的体现试验样车右前45°和左前45°外观、所用称重仪。 6.6.4 监控人员对称重结果进行特写拍摄时,应清晰看到测量仪器上的读数信息。 6.6.5 第五段视频拍摄时间至少10秒。 6.6.6 监控人员在样车满载状态测量结束后按下“OK”键并保持2秒后本步骤试验结束,此时红色状态灯停止闪烁。 6.7样车关键参数确认 6.7.1 监控人员按一下“+”键,将微显屏数字由“05”调至“06”状态,按下“OK”键并保持2秒后开始第六段视频拍摄,此时微显屏右侧的红色状态灯闪烁,表明监控终端正在上传视频及终端SD卡存储。 6.7.2 监控人员手持DV拍摄,应对试验样车外观及样车关键参数分别进行远景和由远及近的特写拍摄。拍摄过程应连续,不得出现遮挡镜头、黑屏、视频不清晰、镜头离开样车、视频上下颠倒、DV设备随意抖动等情况。 6.7.3 监控人员远景拍摄时,应清晰的体现试验样车右前45°和左前45°外观。 6.7.4 监控人员应先对样车进行远景拍摄,然后由远及近依次对VIN码、整车铭牌、发动机铭牌或发动机缸体号进行特写拍摄。 6.7.5 监控人员对样车VIN特写拍摄时,应由远景拍摄逐渐将镜头拉近至VIN处,先对VIN打刻的位臵及周围环境进行拍摄,然后逐渐将镜头拉近至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