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基维修协议

岸基维修协议

1. 引言

本协议旨在规定岸基维修服务的范围、条件和注意事项,确保双方在维修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在签署本协议之前,请双方仔细阅读并确认各项条款。

2. 服务范围

2.1 岸基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船舶机械维修

•船舶电气维修

•船舶设备维修

•船舶涂装维修

•船舶构造维修

2.2 维修服务将在指定的维修区域内进行,具体范围将在协议签署后另行确定。

3. 服务条件

3.1 受理维修服务的船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船舶必须是经过注册登记的合法船舶

•船舶必须符合国际海事组织的安全标准

•船舶必须符合相关的环境保护要求

3.2 受理维修服务的时间将根据双方的协商确定,并在协议签署后另行通知。

4. 服务费用

4.1 维修服务费用将根据维修内容和工时进行计算,并由船舶所有人支付。

4.2 船舶所有人需在维修服务完成后的指定日期内支付费用。逾期未付费用的,将收取逾期费用。

5. 维修过程

5.1 船舶所有人需在维修开始前提供详细的维修要求和技术规范。如因提供不

准确或不完整的信息导致维修延误或责任纠纷的,由船舶所有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5.2 维修期间,岸基维修单位将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维修工作,并确保工

作质量和终验标准符合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

5.3 如在维修过程中发现船舶存在安全隐患或需要进行其他未约定的维修工作,岸基维修单位将及时通知船舶所有人,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后进行必要的维修工作。

6. 质保期

6.1 维修完成后,岸基维修单位将提供一定的质保期,具体期限将在协议签署

后另行确定。

6.2 在质保期内,如果船舶存在维修工作质量问题,船舶所有人有权要求岸基维修单位进行免费修复。

6.3 在质保期过后,如维修问题与质保期内的工作质量没有关联,船舶所有人将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

7. 维修责任

7.1 岸基维修单位将按照合理、规范的方法进行维修工作,并保证维修过程中不对船舶造成二次损害。

7.2 如因岸基维修单位人员原因导致维修工作延误或质量问题的,岸基维修单位将负责免费修复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3 如因船舶所有人不按照约定要求提供配合,导致维修工作延误或质量问题的,船舶所有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8. 保密条款

8.1 双方在维修期间可能涉及到商业机密或敏感信息,双方需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8.2 维修完成后,双方应妥善保管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将其用于其他非约定的目的。

9. 协议变更和解除

9.1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不可控制的原因导致维修工作无法继续进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协议。

9.2 任意一方如需变更本协议的内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10. 争议解决

10.1 如在维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 如协商未果,双方可以向有关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以上即为《岸基维修协议》的具体内容。双方在签署协议前,应认真阅读各项条款,并对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的签署将构成双方之间的法律约束。

GMDSS设备及操作性检查

谈GMDSS设备及操作性检查 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是国际海事组织(IMO)用以改善海上遇险与安全通信,建立新的搜救通信程序,并用来进一步完善常规海上通信的一整套综合系统,自实施以来为最大限度地保障海上人命与财产的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船舶GMDSS设备的安全检查,使船员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确保设备的可靠性是保证船舶航行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GMDSS的功能和组成 1、GMDSS能满足遇险船舶的可靠报警,对遇险船舶可进行识别,定位,满足救助单位之间的协调通信,救助现场的通信,提供可靠及时的预防措施及满足船舶日常通信等各项要求。具体地说,具有报警、搜救协调通信、救助现场通信、寻位、海上安全信息的播发、一般的公众业务通信、驾驶台对驾驶台的通信七大功能。 2、GMDSS系统由卫星通信系统:包括INMARSAT卫星通信系统和COSPAS/SARSA T搜救卫星系统,地面通信系统:由VHF/MF/HF通信系统组成。另外还有海上安全信息(MSI)播发系统:由岸基的NA VTEX系统,INMARSAT系统中的增强群呼系统(EGC),区域性的船位报告系统等组成。 二、相关证书、资料和工作日志的检查 1、检查船舶电台执照 中国籍航行船舶必须持有电台执照,并应存放在能立即出示之处,以供随时检查,外国籍船舶对此并无要求。检查时应查看电台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船舶的呼号和MMIS码是否和电台执照内标注相一致。 2、检查船员适任证书 船舶根据航行区域配备电台工作人员,除航行于A1(距岸20-30海里)海区的船舶只需配备一名持限用操作员证书的船员外,航行其他海区的船舶一般按专职普通操作员一人或兼职普通操作员二人来配,但其他国家也有不同的配法,应以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来进行核查。未来的趋势是每一名驾驶员都应经过无线电专业知识的培训,具备无线电设备的操作能力。检查时应查看持证人员的证书等级是否与船舶航行海区一致。 3、检查岸基维修协议 船舶无线电设备的维修可采用岸上维修或海上电子维修能力其中一种方法,但由于船舶无法保证有足够的无线电设备的配件,以确保在海上能够进行维修,目前大部分船舶都选择了岸基维修。检查岸基维修协议时应查看协议中公司名是否与船舶所属公司一致。 4、检查应急示位标(EPIRB)输码证明及年度检验报告 新配的EPIRB应将船舶的9位数字MMSI识别码(和DSC识别码一致)输入到设备中,在购入二手船时也应将原来船舶的识别码更换为现在船舶的识别码,并保存一份输码证明。检查时应核对识别码是否和电台执照上的识别码一致。 EPIRB在每年的无线电设备证书到期日前三个月应由认可单位进行一次年度测试,以测试设备的频率稳定性、信号强度和编码,但经过主管机关认可这种测试可延长至17个月。 5、检查作为船舶无线电备用电源的电瓶容量计算书。 如船舶应急电源能向无线电通信设备供电,备用电源的供电时间至少为1小时;如应急电源不向无线电通信设备供电备用电源的供电时间至少为4小时。 6、检查船舶所配的无线电台业务资料 国际航线船舶主要查看是否配备无线电规则或水上移动业务和卫星水上移动业务实用手册;海岸电台表;无线电定位和特种业务电台表;航路指南NP281-283,检查时应核查业务资料是否已依据航行通告进行了修改。 国内航线船舶主要查看是否配备水上无线电通信规则;全国江、海岸电台表。 7、检查船舶电台工作日志

船舶驾驶员通信及GMDSS港口国检查应知应会问答-发船

船舶驾驶员通信及GMDSS港口国检查应知应会问答 中远通导 此应知应会是作者根据多年从事船舶通信导航管理积累的经验,从实际工作的角度出发,针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从船舶通信导航设备的配备、使用、管理、通信业务和港口国检查等几个方面,用通俗的语言,以提问的形式编写,旨在为船舶驾驶员提供通信及GMDSS港口国检查迎检指导。 本问答重点突出,真对性强,力争使船舶驾驶员对有关PSC检查的相关知识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在遇到问题时知道如何处理,对GMDSS港口国检查做到心中有数,能从容应对。考虑到近几年船舶驾驶员已逐步熟悉了通信设备,部分人员已经多次使用常用的通信设备,对大家已经了解的内容在这里不再重复,船舶驾驶员必须掌握的有关遇险、紧急和安全通信的操作程序在这里也不再重复。船舶驾驶员若能弄懂这些问题,并能结合船舶设备的操作说明书,应能正确地操作使用船舶通信导航设备,确保通信畅通和通信导航设备正常运行。问答最后是港口国检查提示,据此在港口国检查前进行自检和准备,则应能顺利通过GMDSS港口国检查。 本问答在编写过程中力求通俗易懂,并尽可能减少使用专业化语言,肯定有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并提出宝贵意见,在此表示感谢。现提供给各轮,希望能对各轮有所帮助。

船舶通信设备的配备 1GMDSS系统主要包括哪些设备(A1+A2+A3)? VHF设备两套 中高频设备一套 卫通C站一台 卫星示位标一台 雷达应答器两台 双向无线电话三台 航行警告接收机一台 备用电源24V 注:部分船舶只配备中频设备,另加一套卫通C站 2VHF设备主要包括哪几部分? VHF设备主要包括:收发信机、VHF DSC编码器、VHF DSC值守机、电源、VHF收 发信机天线、DSC接收天线。两台VHF设备一般有四根天线,部分船舶因只装有一个 VHF DSC值守机,所以两台VHF共有三根天线。大部分型号的VHF设备是将收发信 机、VHF DSC编码器和VHF DSC值守机组合在一起,所以多数VHF设备的这几个组 成部分表面上看起来不是独立的。只有少数厂家将以上这三部分设计成独立的单元,然 后通过外部线路连接在一起。有的厂家是将VHF DSC编码器和VHF DSC值守机设计 在一起。 3中高频设备主要包括哪几部分?主要部分的功能是什么? 中高频设备主要包括:中高频收发信机、中高频DSC编码器、中高频DSC值守机、无 线电传终端、电源、天线调谐单元、天线、电话机和打印机等几部分。有的厂家将其中 几部分组合在一起,因而从外部看起来不易区别。所谓GMDSS组合电台,就是将中高 频的主要组成部分加上一台卫通C站和一台VHF设备组装在一起。当组合电台安装在 报房时,中高频收发信机在驾驶台还装有遥控单元。中高频DSC编码器主要是用于编 辑和显示DSC信息,在进行DSC通信时使用此终端。中高频DSC值守机是用于扫描 接收海上安全信息的,是一个较相对独立的单元,但有的厂家也将其与中高频DSC编 码器设计在一起。无线电传终端主要是用于编辑电传信息和接收FEC信息的。电源一 般设计在组合电台内部。天线调谐单元一般是相对组合电台独立安装的,一边与收发信 机相连,一边穿过天花板直接与外部的天线相连。在进行无线电话通信、无线电传通信 (ARQ)和DSC通信时,都要通过中高频收发信机进行发射和接收。中高频DSC编码 器和无线电传终端是不能单独使用的。天线主要有收发信机天线一根、中高频DSC值

C站PVT测试

浅谈GMDSS设备管理和操作 稿源:黄斌发布时间:2011-10-29 11:51:27 GMDSS设备是船舶重要的通讯和安全设备,也是PSC检查的重点项目。由于我司船舶老旧,GMDSS电子设备也到了故障高发期。这些设备一旦出现故障,不仅修理困难且费用高昂。为了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故障的发生,良好的管理和操作至关重要。 一,GMDSS设备管理: 1 二副负责船舶无线电通导设备和广播系统的技术管理,做好无线电通导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修理以及无线电通导设备的管理和修理改造,使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正确的使用和保养通导设备。 3正确执行现行的国内国际各种电信规章制度。 4当本船遭受海难或发生其他危险情况时应保持在电台职守,弃船时应携带无线电通信日志和电台执照,按船长命令离船。 5负责电台蓄电池和各种电线的日常清洁,检查,养护工作,确保良好技术状态,做好电台蓄电池的充放电工作,并认真记录时间。 6按有关规定保管电台文件,资料,报底,报稿,统计报表,修理帐单和申请物料单,并在交班时交接清楚。 7负责船舶开航前和抵港前做好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检修,纠正,并报告船长。8航行中应每天查阅无线电通信日志和报底电稿,检查电台一天所做的各项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清并设法纠正。 9直接负责通导设备的管理和检修,通导设备修理时应在场,当设备修复签收时要进行验收,必要时在修理报告上标注。 10按规定定期检查,试验GMDSS设备,并将检查,试验情况记入电台日志。 11特殊海况和特殊航区,应随时检查设备和器材,并根据周围环境采取安全防范措施。12负责做好PSC检查准备工作,防止误报警。 13保证电台执照的有效期限,如有效期限届满应提前3个月向公司通导设备主管部门报告申请更换。 14确保GMDSS岸基维修协议,设备产品证书和EPIRB年度检验报告和无线电安全证书年度检验报告的有效期限,如有效期限届满应提前3个月向公司通导设备主管部门报告申请更换。 15及时更新ITU文件,增加补编。

岸基维修协议

岸基维修协议 1. 引言 本协议旨在规定岸基维修服务的范围、条件和注意事项,确保双方在维修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在签署本协议之前,请双方仔细阅读并确认各项条款。 2. 服务范围 2.1 岸基维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船舶机械维修 •船舶电气维修 •船舶设备维修 •船舶涂装维修 •船舶构造维修 2.2 维修服务将在指定的维修区域内进行,具体范围将在协议签署后另行确定。 3. 服务条件 3.1 受理维修服务的船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船舶必须是经过注册登记的合法船舶 •船舶必须符合国际海事组织的安全标准

•船舶必须符合相关的环境保护要求 3.2 受理维修服务的时间将根据双方的协商确定,并在协议签署后另行通知。 4. 服务费用 4.1 维修服务费用将根据维修内容和工时进行计算,并由船舶所有人支付。 4.2 船舶所有人需在维修服务完成后的指定日期内支付费用。逾期未付费用的,将收取逾期费用。 5. 维修过程 5.1 船舶所有人需在维修开始前提供详细的维修要求和技术规范。如因提供不 准确或不完整的信息导致维修延误或责任纠纷的,由船舶所有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5.2 维修期间,岸基维修单位将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维修工作,并确保工 作质量和终验标准符合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 5.3 如在维修过程中发现船舶存在安全隐患或需要进行其他未约定的维修工作,岸基维修单位将及时通知船舶所有人,并经双方协商确定后进行必要的维修工作。 6. 质保期 6.1 维修完成后,岸基维修单位将提供一定的质保期,具体期限将在协议签署 后另行确定。

6.2 在质保期内,如果船舶存在维修工作质量问题,船舶所有人有权要求岸基维修单位进行免费修复。 6.3 在质保期过后,如维修问题与质保期内的工作质量没有关联,船舶所有人将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 7. 维修责任 7.1 岸基维修单位将按照合理、规范的方法进行维修工作,并保证维修过程中不对船舶造成二次损害。 7.2 如因岸基维修单位人员原因导致维修工作延误或质量问题的,岸基维修单位将负责免费修复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3 如因船舶所有人不按照约定要求提供配合,导致维修工作延误或质量问题的,船舶所有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8. 保密条款 8.1 双方在维修期间可能涉及到商业机密或敏感信息,双方需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8.2 维修完成后,双方应妥善保管相关文件和资料,不得将其用于其他非约定的目的。

船舶出售及交船工作注意事项

船舶出售及交船工作注意事项 船舶出售及交船工作注意事项 时间:xx; 地点:xx 参加人员:xx;xx; XX轮经公司批准以营运船形式退役,预计于XX月X日在X X下线,随后开往XX码头出售交船。为做好出售交船相关工作,船管部牵头召开了由公司相关部门、xx参加的xx轮出售交船工作协调会。根据会议协商,有关工作及注意事项如下: 交船之前: 一、下线后到船厂码头交船具体落实由泛亚公司负责 二、请船管部通知船长作好相关交船准备,备件、物料清单一式三份。一份带回公司备案,并要求船舶继续做好船舶正常维护工作。买家会派代表跟船,请船舶给予配合,船舶管理部会提醒对方注意自身安全、不影响船舶营运等事项。(上船时间、人员信息后告) 三、该轮以营运船方式出售,按现状交船。请公司及有关部门提前安排备件、物料、冷箱备件等退岸工作,买家代表登船之后不得再退。 四、请船舶预估交船时船存油品数量,请贸保提前准备相关油类发票,以便买家提前准备好足够油款。 五、交船当天的船存伙食尽量结存为零,请公司财务部联系船舶妥善处理。现场交船: 六、请公司相关部门派员参加现场交船。 七、交船当天的船存燃、滑油量将现场测量,并根据发票结算成油款,由买家将燃、滑油款当场汇入公司银行帐号。 八、请船舶管理部安排工程师上船取消AIS、SSAS、S-VDR、S-EPIRB中有关信息。 九、请交船代表负责处理现场交接时的协调,友好交接。现场交接时给予接-班船员应有的示范操作,友好协作。

实体交船后: 十、交船完毕离船时,请按下列要求处置相关证书及文件: 1、SMC证书、DOC副本、ISPS证书、ISPS计划批准书、船舶管理协议请公司交船代表负责取下交管理部退交发证机关。 2、船舶电台执照(正本)、岸基维修协议、LRIT证书和MMSI 带回交通导科办理注销手续。船上手机交船后交公司交船代表带回交公司通导科。 3、船壳保险和保赔保险的'保单(正本)请公司交船代表带回交商务部办理退保等手续。 4、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配员证书,安全检查记录本、港监签证本、海关监管本、内支线营运证(船上若有)请公司交船代表带回,以办理船舶注销手续。(事先请复印,船上留复印件) 5、海事局签发的《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垃圾管理计划》、《系固手册》、《油类记录簿》、《垃圾记录簿》、《ISPS连续概要记录》不需带下,留船备查。 6、船级证书正本(事先请复印,船上留复印件)、船章(包括部长章)带回交船管三部备案。 十一、最近一年内的船舶轮机日志、航海日志、电台日志请船员带下船交船舶管理部存档(事先请复印,船上留复印件)。 十二、船员返程相关事宜,请公司交船代表联系当地代理协助安排。 十三、现场交船代表回公司后须将实体交船证明、授权书、燃、滑油测量记录、油款收讫凭证、船款收讫凭证等交安全技术管理部存档备查。 十四、船舶注销将请公司商务部办理;船舶退保将请公司商务部办理。十五、若有未尽事宜,请与安全技术管理部联系。 特此通报。 XXX轮出售项目小组 2012/5/2

GMDSS无线电日志的记录模板

GMDSS无线电日志的记录模板 根据国际国内有关规定,GMDSS电台日志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填写前请仔细阅读: 第一部分: 填写船舶规范和无线电证书情况。 指明无线电设备的配备方案。当选择岸上维修时,根据岸基维修协议填写维修公司。 第二部分: 填写无线电操作人员的资料。 船长指定的在遇险时负责通信的无线电人员,要在合格的人员中指明。如有不同,还应指明负责设备试验、检查和记录日志的人员。 第三部分A: 设备定期的试验和检查的详细情况及充电记录。 每日:VHFDSC和MF/HFDSC、NAVTEX、NBDP、C站等自检试验,电源、电瓶检查。 每周:1.VHF/DSC呼叫测试:呼叫海岸电台、他船电台或本船设备对呼 设备定期的试验和检查的详细情况及充电记录。 每日:VHFDSC和MF/HFDSC、NAVTEX、NBDP、C站等自检试验,电源、电瓶检查。 每周:1.VHF/DSC呼叫测试:呼叫海岸电台、他船电台或本船设

备对呼 2.MF/HFDSC呼叫测试:呼叫海岸电台、他船电台 3.备用电源(电瓶)检查。 每月:双向无线电话、卫通C站(EGC)、SART效果实验、EPIRB 内部自测试、NAVTEXRECEIVER效果实验、备用电源供电试验。 EPIRB年度测试:每年应有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每次测试应记录在《GMDSS船舶电台工作日志》和《通讯设备养护、维修记录簿》,测试报告应妥善保管。 第三部分B: 1.记录遇险、紧急和安全通信摘要,主要包括日期、时间、相关船舶的详细情况和位置。 2.有关无线电业务的重要事件的记录。 3.记录海上安全信息的接收,一般通信摘要,设备故障; 4.每日船位。可用经纬度、港名或相对地理位置来表示。 5.每日记录MF/HFDSC、VHFDSC、NAVTEX、EGC、备用电源、电瓶功能和测试情况。 GMDSS操作员负责电台日志的记录,当班驾驶员负责本班电台日志的记录,船长每日审核并每页签字。

完整版最新船舶无线电检验程序

无线电年度检验 2018/11/21 0800 —1600 EVER ALLIANCE 在舟山华丰船厂进行了无线电年度检验。检查细节,程序及注意事项如下,供各位船队同仁参考之。(一)VDR 的检测:一名检验员取出自带电脑连接VDR,并要求打开测深仪,计程仪,操舵系统等后,开始对VDR(航次记录仪)进行测试。依次对VDR 进行了驾驶台仪器关闭、VDR 系统重启等测试,并下载VDR 存储数据进行声音图像记录的检测。 (二)GMDSS 设备的检测。 (A)首先让船方提供如下证书和文件: 1.SAFETY RADIO CERTIFICATES+FORM R 2.电台执照 3.GMDSS 岸基维修协议 4.LRIT符合性报告 5.GMDSS 巴拿马操作员证书--2 人,二副和

船长 6.EPIRB岸基维修协议 7.去年的SR check list 包括AIS,EPIRB,VDR (B)EPIRB检测,将EPIRB按测试按钮至少一秒,开始闪红灯后放开,随即会闪三次白灯,检验员用专业的EPIRB TESTER接收了测试信号,显示EPIRB 的ID 码等信息,并显示TEST OK。 (C)两台SART的检测,打开X-BAND雷达里的SART 功能,对两台SART 依次进行测试,发现一台效果不好后,又拆卸开两部SART,检查了内部电池线路等发现电池状态不好,并且电池本身已快到有效期,最后咨询了船东后决定将电池更换。( D) NBDP 系统自测,先是操作ENTER- SY STEM- SELF CHECK -PRINTER 打印出自测结果;用NBDP 对岸台链接测试,主要步骤:connect - ARQ - Manual -ID -2010 (广州岸台代码/NP281 ) - SET - ITU CHINA

GMDSS LOG 记录规范

GMDSS LOG 记录规范 GMDSS LOG 记录要求 首页设备、证书的细节记录: 1.船站移动安全码的登记;安全无线电证书的有效期;电台执照的有效期;船站的适用区域;适用的设备和维护型式。 2.持证船长和驾驶员的姓名、职务及证书号等信息的登记;指定负责应急通讯时的驾驶员 信息登记;负责LOG 记录的持证驾驶员信息登记。 日常记录 1.持证驾驶员负责记录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并签字。 2.GMDSS 设备的开机和关机时间(包括雷达、VHF 、MF/HF TRANSMITTER )。 3.有效的DSC遇险报警的记录(包括有效DSC报警的接收和报警发送以及相关的后续处理 措 施)。 4.有效的急报警和安全报警的记录。 5.有关海上人命安全的无线电通讯的记录。报警的接收和报警。 6.有效的安全信息的接收记录(气象和航行安全的警告,包括EGC 、MF/HF NPDP/SSB 、NEVTEX 、VHF 广播,接受到安全信息后必须及时核对对船舶当前航线的影响,如有影响,必须及时标注在海图上)。 7.与其他船站岸站之间常规的通讯。(VHF 通讯、MF/HF的窄带印字电报和单边带通讯, 包括应答码和信息的交换)。 8.每天一次的点船位记录(一般在中午12点记录) 9.每天一次的天文钟校核(一般在中午12点记录,可利用陕西台5000HZ 或10000HZ 以 A1A 或H3E 模式守听对时信号,查阅NP282 获得相关的台站资料信息)。 每日的测试: 1.每天设备运转状况的检查(ME/HF DSC;VHF DSC;NAVTEX;INM-C EGC )。 2.应急电源的电流、电压及蓄电池比重的检查记录,应急电源负载和空载测试和充电的电 压 检查。 每周的测试: 1.VHF DSC 测试和应急电源的供电测试(单船交换测试或与其他船台的单船测试)。 2.MF/HF DSC测试电供的源和应急电测试(选择台上海台和基隆测试回复较快)。 3.MF/HFNBDP/SSB的测试记录(可以与岸台进行常规,包括应答码的交换,涉及应急报警 的后续通讯要求)。 4.测试电供的源的应急电INM-C 。 5.应急电源的蓄电池的电压和电解液比重测试(每个电池的独立测试,如是免维护电池, 每

船舶证书管理(船长总结)

作为船长,谁都有这样的经历,当你上船接班,交班船长捧出一大本证书交给你,你将如何接手,如何管理,这中间确有很多学问值得探讨,下面我就船舶证书、资料的管理谈谈我个人的一点体会,供大家参考。 一、船舶国籍证书Certificate of Vessel’s Nationality 在我国取得所有权的船舶,由我国海事局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国籍证书”;在国外登记、悬挂他国国旗的船舶则拥有“REGISTRY CERTIFICATE"登记证书。 1、证书有效期:五年。 2、只要船舶所有人不变更、不改挂他国国旗,该证书在其标定的有效期内有效。 3、注意:船舶所有人及其地址、船舶经营及其地址要与船舶安全管理证书(SMC)、公司的符合证明(DOC)、入籍证书等其它证书上的名称、地址一致,尤其是公司上市和(或)改名后,要及时更改所有证书、资料(防油污计划、系固手册等)中的船舶所有人名称及其地址。否则,给以后各种检查留下了“缺陷”. 二、船体入级证书 (CCH) Classification for Hull 临时证书(有效期五个月);正式证书(有效期五年)。 法定检验分为: (1)年度检验(证书周年日前后三个月内实施)。 (2)期间检验(有效期中间的前后半年内实施)。可替代一次年度检验. (3)换证检验(证书到期之前实施,以便发新证书)。 (4)加强检验(特检)(每五年实施一次,结合厂坞修进行)。 (5)临时检验(损坏检验)(船体结构和或重大机电设备损坏时实施检验,核准该船是否适航和或进行怎样的修理才能适航)。 3、注意:要将船级社检验报告FORM PHC 与该证书钉在一起作为支持件。 三、轮机入级证书(CCM) Classification Certificate for Machinery 1、证书有效期:临时证书(有效期五个月);正式证书(有效期五年). 2、法定检验: (1)年度检验(证书周年日前后三个月内实施)。 (2)期间检验(有效期中间的前后半年内实施)。可替代一次年度检验。 (3)换证检验(证书到期之前实施,以便发新证书)。 (4)坞检(每五年实施一次,结合厂坞修进行或水下检验替代). (5)临时检验(损坏检验)(船体结构和或重大机电设备损坏时实施检验,核准该船是否适航和或进行怎样的修理才能适航)。 四、符合证明 DOC Certificate 1、证书有效期:临时证书(有效期一年);正式证书(有效期五年)。正本存公司、副本由船舶保存。 2、即时向公司(管理公司)索取年审签注,并与DOC一起保存。 3、注意核查(管理公司)公司符合证明( DOC Certificate)中所列出适合的船舶种类是否包

船舶开航前通导设备检查表

船舶通信、导航设备航前安全检查核定表 --------------轮,第------------航次,自--------------------港至-------------------港,船舶通导设备主管--------------- 航次性质------------------,填报日期-------------------------,填报港口--------------------,二副 -------------------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在开航前应由主管船员对船舶通信导航设备进行安全质量检 查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海洋各航区及内河的所有客船和300Gt (总吨)及其以上的货船、 油船、渔船、破冰船、科学考察船、救捞船、水上工程作业船及368kW以上的拖船。 2. 一般要求 主管船员必须在开航前对通信导航设备进行通电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 解决。必要时,立即上报船舶所属公司的业务管理机关,逐级负责处理;经主管机 关或业务管理机关认可的个别项目,可以协商解决。 2.1 在开航前对通信导航设备的检查和填报作如下规定: a. 定期返回国内(往返航期为三个月左右)的远洋船舶,每次从国内开航前, 由主管船员(报务员/无线电电子员/操作员、二副)开机检查, 按有关规定填写报 表,经船舶领导签署确认,向所属公司通导主管部门呈报。 b. 往返于国外各港的远洋船舶或短航线远洋船舶(往返期不足二个月)和在国 内航区航行的船舶, 每季度第一次开航前,由主管船员开机检查,按有关规定填写 报表,经船舶领导签署确认,向所属公司通导主管部门呈报。 C. 其它船舶可根据具体情况,每季度由主管船员开机检查,按有关规定填写 报表,经船舶领导签署确认,向所属公司通导主管部门呈报。 2.2 了解清楚通信导航设备所用的蓄电池和船电网络、负载情况以及开关和熔断 丝的位置。 2.3 无线电室的应急照明灯及其开关应正常有效。

船舶证书和技术资料管理须知

船舶证书和技术资料管理须知 1目的 为加强船舶证和技术资料管理工作,保证证书有效、准确,使船舶保持适航状态。并符合主管机关和船级社等的有关规则、规定,保证船舶安全营运,防止污染。 2适用范围 本须知适用于公司岸基和船舶的证书和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3职责 公司根据主管机关和船级社的有关规定、规则等的要求,分别由相关科室/船舶负责对证书的审办、发放及保管有关证书的正、副本和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3.1海务主管负责船舶安全检查记录、垃圾管理计划、系固手册等有关证书的 审办和保管。 3.2机务主管负责船舶入级证书、吨位证书、载重线证书、防止油污证书、防 止空气污染证书、货船构造安全证书、货船设备安全证书、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船员舱室证书、船舶起货设备检验证书、船上油污应急计划、救生设备等有关证书的审办和保管。 3.3航运科负责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 舶营运证等有关证书的审办和保管。 3.4体系办负责DOC证书和SMC证书、保安证书、连续概要等有关证书的审办 和保管。 3.5人事科负责船员证件(船员服务簿、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船员专业训练合 格证书(七项)、GMDSS证书、等)和船舶卫生证书的管理。 3.6船舶由船长对所有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件进行管理。 3.7如果主管机关和船级社等的有关规则、规定发生了变化或公司的经营范围 发生了变化,需要重新补充对证件管理,体系办应及时标明管理人。 4证件管理 4.1公司岸基 4.1.1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分工对已标明的船舶证书/证件进行监控,掌握 证书/证件的有效期限,证书/证件到期前1个月向主管机关、船级社等部门,提出检验和换件申请,并安排船舶在合适的港口进行检验;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对检验和换件进行跟踪,并催促主管机关、船级社等部门及时寄送相应的检验报告和证书。 4.1.2各相关部门收到船舶新证件,应进行审阅并登记,并将新证件正本(DOC 证书为副本)及时发放上船,并做好接收记录,将有关新证件副本(DOC

海运公司船岸通信设备管理及值班须知

1.目的 规范公司船岸通信值班制度和船舶电台及岸基设备管理,以便保障船 岸通信畅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岸基、船舶的通信值班和电台管理及通信记录。 3.电台及通信设备管理 3.1船长负责对船舶电台管理的监督、检查。无线电操作员负责电台内设 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3.2航运部经理负责对岸基通信设备管理的监督、检查。航运值班员负责 岸基通信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3.3船技部通导设备管理员负责对船舶电台及岸基通信设备提供必要的技 术支持和岸基资源支持。 3.4船舶电台及岸基通信场所(航运值班室)应保持其肃静、整洁。任何 与通信无关的人员不得任意进入船岸通信工作场所(电台、值班室), 且任何人不准在其内喧哗、嬉笑、漫谈以及做与通信工作无关的事。 3.5船岸通信设备及其各种仪器、资料只准有关通信工作人员使用,其他 人员不得动用。 3.6严禁擅自使用岸基、船舶通信设备发送私人电传、传真和私人电话, 特殊情况下,船舶须经船长批准,岸基须经航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使

用。 3.7通信设备、资料必须妥善维护,并予以正确操作使用,确保其良好技 术状态。 3.8通信设备附近不准堆放杂物、铁器、磁性物体,不准晾晒衣物。 3.9船岸通信工作场所无人值班时,必须锁门,钥匙不得交给无关人员。 4.通信值班制度 4.1一般规定 4.1.1船长、航运部经理分别负责对船舶、岸基航运值班的监督、检查。 4.1.2船岸通信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允许做与 值班无关事项。 4.1.3及时、认真处理各种来往通信业务,调试、检查通导设备,并如实记 录《船舶电台无线电通信工作日志》或《岸基航运值班日志》。 4.1.4船岸在保证不延误通信的前提下,应合理选择通信方式和路由,以节 约通信费用。 4.1.5凡涉及到遇险、紧急、安全通信的情况,按《应急反应程序》及《船 岸通信联系制度》的规定执行。 4.1.6岸基由航运值班员轮流负责昼夜(24小时)值班,船舶无线电操作员 在航行期间至少进行8小时值班。但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仍应继续工 作直至通信完毕:

AIS岸基系统运行管理规定

AIS岸基系统运行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和规范中国沿海船舶自动识别岸基系统(以下简称AIS)的运行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建设、管理或维护的AIS的运行管理。AIS的运行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及其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AIS包括构成该系统的各类设备、设施和软件,以及支持系统正常运转、使用所必需的各类专用及附属设施、设备和软件。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运行管理包括:系统的运行、日常维护管理及其他与之相关的工作。 第五条AIS按照海区航标业务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AIS运行管理的主管机关。各海区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各海区局)负责本辖区内AIS的运行管理。 第七条各海区局根据本规定,制定本海区的AIS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 AIS运行 第八条AIS应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以确保其安全有效运转及报文上下行畅通;AIS管、用、养、修等应有相应的实施措施和台帐记录。 第九条AIS维护管理中心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AIS管理维护值班日志,详细记录AIS运行中出现的异常问题、处理过程和结果;遇有影响AIS整体运行的故障或基站不能正常工作的连续时间超过2个小时,应及时书面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并采取应急

措施进行解决。 第十条各海区局应适时地组织本海区内的AIS技术和业务培训,以提高AIS运行管理人员的业务和技术水平,培训记录和结果应报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AIS岗位工作人员应经过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岗位任职资格,持证上岗。 第十一条各海区局应严格管理AIS数据;AIS数据必须由各海区局统一实行长期存储。 第三章AIS维护 第十二条各海区局负责组织和实施本海区AIS的年度保养和日常巡检以及应急反应工作,应做到: (一)编制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并报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二)每年组织实施一次AIS保养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 (三)定期组织实施AIS巡检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 (四)参照《海区航标应急反应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做好AIS 应急反应工作。重大自然灾害则应做好灾前预防和灾后巡检恢复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AIS发生故障,应及时修复,并做好详细记录。 (五)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并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组织实施AIS的升级工作。在AIS升级工作实施前,必须做好现有AIS的运行状况和资料的备份工作。AIS升级工作应当在不影响正常运行和确保整体可靠的前提下进行。 第十四条各海区局应妥善管理AIS的技术资料和档案。AIS的技术资料和档案包括:AIS管理维护中心值班日志(附件1)、AIS管理维护技术中心档案簿(附件2)、AIS岸台技术档案簿(附件3)、AIS巡检维修记

上海海事局关于印发《东海海区AIS岸基系统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上海海事局关于印发《东海海区AIS岸基系统运行管 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海事局 •【公布日期】2007.02.07 •【字号】沪海航标[2007]67号 •【施行日期】2007.03.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上海海事局关于印发《东海海区AIS岸基系统运行管理实施 细则(试行)》的通知 (沪海航标〔2007〕67号) 局属各航标处: 为规范东海海区AIS岸基系统的运行管理,根据交通部海事局下发的《AIS岸基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试行)》。我局组织编写了《东海海区AIS岸基系统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处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东海海区AIS岸基系统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二OO七年二月七日附件: 东海海区AIS岸基系统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东海海区船舶自动识别岸基系统(以下简称“AIS系统”)的运行管理,根据交通部海事局下发的《AIS岸基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试行)》,特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东海海区AIS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包括系统运行、设备管理、用户接入管理、AIS历史数据提供等。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AIS系统包括构成东海海区船舶自动识别岸基系统的各类设备、设施和软件,以及支持系统正常运转、使用所必需的各类专用及附属设施、设备和软件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东海海区航标主管部门负责海区AIS系统运行管理工作: 1、负责海区、辖区AIS管理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 2、负责组织海区AIS系统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保障系统安全优质运转; 3、负责推广AIS应用成果,充分发挥AIS系统效用; 4、负责组织实施海区AIS系统业务技术培训; 5、负责AIS用户的配置以及接入审核。 第五条海区AIS管理中心负责海区AIS的具体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1、接受海区航标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和上级有关办法,制定海区AIS内部管理制度、维护计划及应急预案,并报备海区航标管理部门; 3、负责海区管理中心AIS系统所属各类设备的管理、使用、保养和维护,保障系统正常运转; 4、负责海区管理软件的日常操作、数据维护、数据备份及系统管理软件升级; 5、负责指导辖区AIS管理中心的业务工作; 6、负责实施海区AIS系统巡检;

船舶安全检查清单PSC

LIST OF SHIP SAFETY INSPECTION 船舶安全检查清单 M.V.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IMO Number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Official Number ____________________

DOCUMENTA TION 证书 Statutory Certificates 法定证书Note: N.A.- Not Applicable 注:N.A -不适用

Other Certificates/Docume nts/Records 其他证书文件和记录 * To note if there is any con diti on of class 如有任何船级社条件证书请说明

Docume nts and Pla ns to be posted up on board 船上需要张贴的文件和计划

Manu als. Booklets and Record Book 手册、小册子和记录薄 Please put in the appropriate spea 请在相关空格中划" 。

PORT STA TE CONTROL INSPECTION RECORD 港口国检查记录 〔Please fill in the recent one years ' PSC inspection record〕请填写最近一年的检查记录 Any outsta nding deficie ncies from previous port state con trol in spect ion overdue or deta in able items raised 在上一个港口国检查出的缺陷中有无过期未纠正的遗留缺陷或出现了滞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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