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企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标准化组织机构的职责,标准化对象和制定、修订、审批、发布、贯彻企业标准的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标准化的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与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3 标准化组织机构与其职责3.1标准化委员会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任主任委员,企业管理和技术管理的公司领导任副主任委员。

委员由公司有关领导、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3.2标准化职能部门3.2.1管理部门负责程序文件、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制、修订和日常管理工作,在标准化方面受标准化委员会的领导。

5-13.2.2技术部门负责企业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和日常管理工作,在标准化方面受标准化委员会的领导。

3.3标准化组织体系企业标准化组织体系由公司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及专、兼职标准化员共同组成。

3.4标准化组织机构的职责3.4.1 贯彻执行国家的标准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等,并提出贯彻意见和组织实施。

3.4.2 组织制定、修订企业标准、组织宣贯与本企业有关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行业)标准和省、市企业标准,处理标准执行中的问题。

3.4.3 负责各类标准的审查、报批工作。

3.4.4 负责建立健全企业技术标准、程序文件、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3.4.5 组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验收,做好标准的确认、转化和验收工作。

3.4.6 开展标准化的普及、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对各部门进行标准化业务指导,编制企业标准化指导性文件。

3.4.7 进行标准化经济效果分析和标准化成果的奖励工作。

4 标准化对象5-44.1 技术标准――它是企业标准的主体,是以物为对象的标准,是对生产对象、生产条件、生产方法以及包装贮运等所作的规定。

它包括各种产品标准,基础标准,原材料、成品标准,零、部件标准,工艺、工装标准,安全、卫生、环保标准,设备标准,能源标准,计量标准,检验标准等。

4.2管理标准――它是以事为对象的标准。

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

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

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1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和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提高中国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促进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参照世界贸易组织和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采用国际标准是指将国际标准的内容,经过分析研究和试验验证,等同或修改转化为中国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下同),并按中国标准审批发布程序审批发布。

第三条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它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第二章采用国际标准的原则第四条采用国际标准,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国际惯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第五条制定(包括修订,下同)中国标准应当以相应国际标准(包括即将制定完成的国际标准)为基础。

2对于国际标准中通用的基础性标准、试验方法标准应当优先采用。

采用国际标准中的安全标准、卫生标准、环保标准制定中国标准,应当以保障国家安全、防止欺骗、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为正当目标;除非这些国际标准由于基本气候、地理因素或者基本的技术问题等原因而对中国无效或者不适用。

第六条采用国际标准时,应当尽可能等同采用国际标准。

由于基本气候、地理因素或者基本的技术问题等原因对国际标准进行修改时,应当将与国际标准的差异控制在合理的、必要的而且是最小的范围之内。

第七条中国的一个标准应当尽可能采用一个国际标准。

当中国一个标准必须采用几个国际标准时,应当说明该标准与所采用的国际标准的对应关系。

第八条采用国际标准制定中国标准,应当尽可能与相应国际标准的制定同步,并能够采用标准制定的快速程序。

第九条采用国际标准,应当同中国的技术引进、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老产品改进相结合。

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四篇)

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四篇)

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背景标准化管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能够提高产品质量、提升运营效率、节约能源资源、提升企业信用等多方面的作用。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标准化管理的需求也日益增强。

因此,制定一个适合____年的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目标本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全面、规范、高效的标准化管理体系,以支持企业实现以下目标:1.提高产品质量和质量控制水平,满足客户需求。

2.改进和优化运营流程,提升生产效率和降低成本。

3.加强能源和资源管理,实现节能减排。

4.提升企业信用和竞争力,拓展市场份额。

具体措施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将制定一套完整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的标准和流程。

2.培训和提升员工技能加强员工的标准化管理意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标准化管理水平。

同时,激励员工参与标准化管理,并建立激励机制,以保证标准化管理的有效实施。

3.优化流程和提高效率通过分析和优化生产流程,消除冗余和低效操作,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同时,推动数字化转型,利用新技术提升流程效率。

4.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引进先进设备和技术,提高生产工艺和设备质量,以支持标准化管理的实施。

5.加强供应链管理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建立供应链管理标准,保证原材料和零部件的质量和供应稳定性。

6.节能减排和资源管理加强能源和资源的监控和管理,促进节能减排,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实现可持续发展。

7.建立质量和安全监控体系建立质量和安全监控体系,通过数据分析和反馈,监控产品质量和安全风险,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和解决问题。

8.加强对外合作和交流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和行业协会的活动,学习和借鉴国际标准化管理的经验和做法,提升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

9.持续改进和完善定期开展标准化管理评估和内部审查,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改进和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

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

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

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和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促进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国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参照世界贸易组织和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采用国际标准是指将国际标准的容,经过分析研究和试验验证,等同或修改转化为我国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下同),并按我国标准审批发布程序审批发布。

第三条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第二章采用国际标准的原则第四条采用国际标准,应当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国际惯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第五条制定(包括修订,下同)我国标准应当以相应国际标准(包括即将制定完成的国际标准)为基础。

对于国际标准用的基础性标准、试验方法标准应当优先采用。

采用国际标准中的安全标准、卫生标准、环保标准制定我国标准,应当以保障国家安全、防止欺骗、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为正当目标;除非这些国际标准由于基本气候、地理因素或者基本的技术问题等原因而对我国无效或者不适用。

第六条采用国际标准时,应当尽可能等同采用国际标准。

由于基本气候、地理因素或者基本的技术问题等原因对国际标准进行修改时,应当将与国际标准的差异控制在合理的、必要的并且是最小的围之。

第七条我国的一个标准应当尽可能采用一个国际标准。

当我国一个标准必须采用几个国际标准时,应当说明该标准与所采用的国际标准的对应关系。

第八条采用国际标准制定我国标准,应当尽可能与相应国际标准的制定同步,并可以采用标准制定的快速程序。

第九条采用国际标准,应当同我国的技术引进、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老产品改进相结合。

第十条采用国际标准的我国标准的制定、审批、编号、发布、出版、组织实施和监督,同我国其他标准一样,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执行。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采用国际标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采用国际标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采用国际标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展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现将《关于推进采用国际标准的若干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三日关于推进采用国际标准的若干意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技术经济政策,是促进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对外开放、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措施。

为了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以下简称采标),提高产品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关于“国家鼓励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的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级政府要把采标工作与国家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紧密结合起来,把采标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地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对采标的项目,各级技术进步计划中应尽可能优先安排。

二、企业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要与采标工作相结合。

对重点产品采标,需要进行技术改造的,有关管理部门应按国家技术改造的有关规定,优先纳入各级技术改造计划。

在技术引进中,要优先引进有利于使产品质量和性能达到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技术设备及有关技术文件。

对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立项应进行“采标”水平的评审。

三、企事业单位开发新产品应积极采标。

在相关技术指标相同或接近的情况下,采标的新产品可优先列入各级科技开发计划。

对采标重点产品开发项目,凡符合国家科技计划规定,并且相关重要技术指标与其它同类产品基本相同的,优先列入国家科技计划。

在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采标的同时,国家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强对技术标准的研究,并通过对技术标准的研制,最终能够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进而争取形成国际标准。

国家将对承担国际标准的研究、起草工作及相关活动提供配套支持。

(管理制度)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

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和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促进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参照世界贸易组织和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有关规定,且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采用国际标准是指将国际标准的内容,经过分析研究和试验验证,等同或修改转化为我国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下同),且按我国标准审批发布程序审批发布。

第三条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且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第二章采用国际标准的原则第四条采用国际标准,应当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国际惯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第五条制定(包括修订,下同)我国标准应当以相应国际标准(包括即将制定完成的国际标准)为基础。

对于国际标准中通用的基础性标准、试验方法标准应当优先采用。

采用国际标准中的安全标准、卫生标准、环保标准制定我国标准,应当以保障国家安全、防止欺骗、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为正当目标;除非这些国际标准由于基本气候、地理因素或者基本的技术问题等原因而对我国无效或者不适用。

第六条采用国际标准时,应当尽可能等同采用国际标准。

由于基本气候、地理因素或者基本的技术问题等原因对国际标准进行修改时,应当将和国际标准的差异控制于合理的、必要的且且是最小的范围之内。

第七条我国的壹个标准应当尽可能采用壹个国际标准。

当我国壹个标准必须采用几个国际标准时,应当说明该标准和所采用的国际标准的对应关系。

第八条采用国际标准制定我国标准,应当尽可能和相应国际标准的制定同步,且能够采用标准制定的快速程序。

第九条采用国际标准,应当同我国的技术引进、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老产品改进相结合。

企业标准化管理制度

企业标准化管理制度

企业标准化管理制度企业内部标准化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标准化管理基本任务;——落实标准化方针、目标;——对标准化组织机构和职责进行了规定,并体现企业标准体系运行要求;-—对标准体系的建立进行规定;-—采用国际标准的内容、要求进行规定;——对标准化管理、规划、信息资料、人员、培训均作出规定;-—强调对企业标准体系的评价与改进要求。

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标准化的方针目标、标准化的组织机构、标准化组织的职责、标准体系的建立、企业标准制定和发布、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检查、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程序、标准化管理的要求、企业标准化信息资料的管理、企业标准化人员及其培训、标准化成果管理、企业标准体系评价与改进。

2、规范性引用文件GB/T13016 《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GB/T13017 《企业标准体系编制指南》GB/T15496 《企业标准体系要求》GB/T15497 《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GB/T15498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GB/T19273 《企业标准体系评价与改进》、职责33。

1 总工办负责企业标准体系的归口管理,是标准化管理的常设机构,并负责标准的制定、修改和实施监督。

3.2 公司各部门负责按本标准的要求开展标准化工作。

3。

3 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标准化方针、目标的制定报总经理批准。

4、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4.1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化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4.2 建立、实施标准体系并持续改进。

4。

3 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4.4 制定和实施企业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4.5 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4.6 参加国内、国际有关标准化活动。

5、标准化的方针、目标5。

1 标准化的方针:标准规范企业管理,争创行业一流水平5.2 标准化的目标:(1)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标准、争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2)完善产品标准、产品执行标准率100%.6、标准化的组织机构公司设立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全公司的标准化工作,公司标准化组织由三层次委员会、公司标准化职能管理机构(总工办)、由各职能部门专兼组成,即公司标准化管理职标准化人员组成的公司标准体系工作组。

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

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

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发布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日期:2001.11.21生效日期:2001.11.21代替法规: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和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促进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参照世界贸易组织和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采用国际标准是指将国际标准的内容,经过分析研究和试验验证,等同或修改转化为我国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下同),并按我国标准审批发布程序审批发布。

第三条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

第二章采用国际标准的原则第四条采用国际标准,应当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国际惯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第五条制定(包括修订,下同)我国标准应当以相应国际标准(包括即将制定完成的国际标准)为基础。

对于国际标准中通用的基础性标准、试验方法标准应当优先采用。

采用国际标准中的安全标准、卫生标准、环保标准制定我国标准,应当以保障国家安全、防止欺骗、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为正当目标;除非这些国际标准由于基本气候、地理因素或者基本的技术问题等原因而对我国无效或者不适用。

第六条采用国际标准时,应当尽可能等同采用国际标准。

由于基本气候、地理因素或者基本的技术问题等原因对国际标准进行修改时,应当将与国际标准的差异控制在合理的、必要的并且是最小的范围之内。

第七条我国的一个标准应当尽可能采用一个国际标准。

当我国一个标准必须采用几个国际标准时,应当说明该标准与所采用的国际标准的对应关系。

第八条采用国际标准制定我国标准,应当尽可能与相应国际标准的制定同步,并可以采用标准制定的快速程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u 联系境外标准化组织和民间机构在我国设立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管理和监督境外标准化机构和专
家参与我国的标准化活动。
9 《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处职责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设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处,作为我国参加ISO、IEC活动管理 的办事机构。
u 团长的确定:国内技术对口组织负责提出团长人选建议,并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批。
21 《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 ---参加国际会议的工作要求(3)
u 参会报告:代表团回国后应及时将会议资料和书面总结交国内技术对口组织,同时报送ISO/IEC中
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处。需要时,抄送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
u 成员身份的申请:由国内技术对口组织提出建议,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定。
u 成员身份的调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工作情况适时调整国内技术对口组织参加ISO、IEC
的TC、SC的成员身份。
17 《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 ---对ISO、IEC有关工作文件的处理和表态 的要求
WTO/TBT
1
2 《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本办法的宗旨和目的
u 加强对我国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管理;
u 增进国际标准化合作与交流;
u 提高我国标准技术水平;
u 促进对外贸易,维护国家利益;
u 推动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u 实现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国际突破任务。
u 新国际标准提案的建议:经征求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意见后,由ISO/IE C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处对
外报出。
u 国际标准投票:应在规定时间内向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处报送对NP、CD、DIS/CDV、
FDIS和国际标准修订、补充及复审的投票意见等,同时要抄送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
18 《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
u 提出我国的国际标准提案,主持制修订国际标准; u 对国际和区域标准化组织的工作文件的研究和表态; u 参加或承办国际和区域标准化组织的技术会议; u 参与和组织国际标准化研讨、论坛活动; u 开展与各区域、各国的国际标准化合作与交流; u 其它参加国际和区域标准化组织的活动。
5 《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
u 提出参加ISO或IEC的TC、SC成员身份的建议;
u 提出参加WG、PT、AG专家的名单建议。
15 《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十条 ----技术对口工作的承担单位
u 原则上应由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
也可采用竞争的方式确定国内技术对口组织
u 没有对口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则由本专业生产、使用、科研、教学和监督检验等方面技
8 《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职责 (2)
统一管理我国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
u 组织协调和审批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ISO、IEC国内技术对口组织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
u 签署并组织履行标准化国际合作协议,审查批准并组织实施标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
SC秘书处。
u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举办的国际标准化技术会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6 《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 ---承担秘书处工作的要求 u 设施要求: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必要的办公设备,能按照ISO、IEC的规定,履行秘书处的职责。
CSBTS
WTO/TBT
13 《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九条 ----国内技术对口组织职责 (1) u 分发国际标准、国际标准草案和文件资料,并定期印发有关文件目录; u 对国际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必要的研究、试验、验证,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CSBTS
WTO/TBT
u 组织对国际标准的NP、CD、DIS/CDV以及FDIS等文件进行研究并提出投票意见; u 提出国际标准提案建议及新技术工作领域提案建议;
u 原则:应根据ISO、IEC的TC、SC的会议预报和工作需要,申请派专家参加国际标准会议。
u 申请参加国际会议的程序:
1)申请参加国际标准会议的单位应通过国内技术对口组织按行政隶属关系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
请。无隶属关系的直接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由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处统一向ISO、IEC的TC、SC秘书处及会议东道国办理报名手续。
协助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
u 根据国家的国际标准化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推动本地区的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
u 联系和组织本地区企业,开展有关国际标准化工作;
u 联系本地区的ISO/IEC国内技术对口组织,了解ISO/IEC相关技术工作领域的工作情况;
u 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报告本地区参与国际和区域标准化活动的最新情况。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基本原则
u 国家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参与国际标准的起草工作,承担ISO、IEC的TC、SC秘书
处工作。
u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应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有关技术机构和企业承担ISO和IEC的TC、 SC的秘书处。
7 《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
第二章
工作职责
u 原则:国内技术对口组织应积极创造条件选派专家参加有关项目工作组或项目组,和担任工作组或
项目组召集人。
u 报专家的程序:参加工作组或项目组的人员名单,经国内技术归口组织的挂靠单位批准,报国家标
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核后,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一对外报名。
u 召集人的要求:由ISO、IEC指定的工作组或项目组的我国召集人应来自国内技术对口组织,并应将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方可承办有关国际会议。
u 经费:
1)会议承办单位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会议经费以承办单位自筹为主。
2)会议承办单位原则上不得收取会议代表注册费等类似性质的费用。
25 《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十五条 ---在我国举办国际标准会议的要求 (2)
中国代表团:在我国召开ISO、IEC国际会议,我国代表团名单仍应按规定时间报ISO、IEC有关TC、
u 人员要求:具有从事标准化工作多年,熟悉本专业技术和ISO、IEC业务的工作的人员。
u 工作要求:每年定期向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处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需要时,抄送主管 部门或行业协会。
27 《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十七条 ---参加国际活动英语水平的要求
参加国际会议、工作组或项目组、承担秘书处的人员应具备熟对口组织应及时将会议资料印发各参加单位。组织对会议议案进行研究、
提出意见并进行交流。
u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专家参加国际标准化会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2 《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 ---参加工作组或项目组的要求 (1)
CSBTS
WTO/TBT
20 《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 ---参加国际会议的工作要求(2)
u 未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代表中国出席国际会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
派出单位负全部责任。出国手续的办理:派出单位或派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护照、签证等出
国审批手续。
3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定义(1)
本办法所称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是指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 其他国际或区域性标准化组织的活动。
4 《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定义(2)
具体包括:
u 担任国际或区域标准化组织中央管理机构的官员和成员; u 承担ISO、IEC等国际标准化组织的TC、SC的秘书处工作; u 担任WG、PT和AG的召集人或注册专家;
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3 《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 ---参加工作组或项目组的要求 (2)
u 工作组专家的要求:
1)参加工作组的专家可以个人名义直接与工作组或项目组及其成员联系。工作组专家参加工作组
会议后,应在一个月内向国内技术对口组织提交会议总结。
2)工作组或项目组专家每年1月底前应向国内技术对口组织书面汇报上一年工作情况。
并能使用英语独立开展工作。
28 《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八条 ---经费
国内技术对口组织的活动经费应列入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行业协会及本单位的经费预算。对于 承担起草国际标准的单位、承担ISO、IEC的TC、SC秘书处的单位、参与重要国际标准制定任务的单
u 指导所属国内技术对口组织对ISO、IEC工作文件评议和投票工作;
u 参加和承办国际标准技术会议和标准培训班;
11 《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七条 ----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职责(2)
分工业务指导本部门、本行业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
u 业务指导所属国内技术对口组织提出的国际标准提案建议;
14 《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九条 ----国内技术对口组织职责(2)
u 组织专家参加国际会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