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报批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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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申报中的注意事项

浅谈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申报中的注意事项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业部收回、注销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届满未申请 延续的; (二)兽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 续或者申请后未获得批准的; (三)企业情况发生变化不再具备相应生产 条件的; (四)兽药生产企业破产的; (五)自行更改产品批准文号的; (六)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关于地 公告) 批准文号的有关规定(426公告):
• 十三、自《废止目录》公告发布之日起, 同品种兽药地方标准即行废止;发布之日 起30个工作日内,企业所在地省级畜牧兽 医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原产品批准文号,企 业应停止生产;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该类 产品不得经营、使用,违者按生产、经营、 使用假劣兽药处理。(农业部发布 农业部发布560号公 农业部发布 号公 已经发布了一些废止目录, 告,已经发布了一些废止目录,近期又发 号公告和627号公告,公布了有关信 号公告, 布596号公告和 号公告和 号公告 息。)
填写申请表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 申请表第10项和第11项:作用与用途和用法与用 量:按照国家标准填写,不应该随意增加内容。 比如盐酸二氟沙星粉, 兽药标准中作用与用途项明 明只写每1Kg体重鸡5~10mg 如果随意加上鸭的 用法与用量则显然违反了规定。 • 申请表第12项:休药期及依据 2003年5月22日农 业部发布了278号公告,此外2003年1月22日农业 部242号公告附件《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编写细则》 中第九条规定“法定兽药质量标准未规定的,食 品动物的肉、脂肪和内脏执行28天,奶执行7天 停药期,蛋执行7天停药期,水产品执行500度 日。”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 兽药生产企业异地新建车间、改 异地新建车间、 异地新建车间 变生产场地 ,另行申请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另行申请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 第十七条 买卖、出租、出借兽药产品批准 文号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 定处罚 (1万~10万、吊销生产许可证、犯 罪等)。

《兽药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的变化(简约版)》

《兽药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的变化(简约版)》

《兽药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的变化(简约版)》第一篇:兽药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的变化(简约版)新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的主要变化解析新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已发布,将于xx年5月1日起施行。

新的管理办法有哪些变化,企业在报批兽药批准文号时的注意哪些事项,以减少被退回,提高报批批文的效率。

下面就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谈谈新的兽药《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的变化和注意事项:1、新增加了“第五条申请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兽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兽药生产许可证》载明的生产范围内;(二)申请前三年内无被撤销该产品批准文号的记录。

申请兽药产品批准文号连续2次复核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1年内不再受理该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申请。

”2、报批资料的变化:第十条申请第六条、第九条规定之外的非生物制品类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农业部逐步实行比对试验管理。

实行比对试验管理的兽药品种目录及比对试验的要求由农业部制定。

开展比对试验的检验机构应当遵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和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其名单由农业部公布。

第十一条第十条规定的兽药尚未列入比对试验品种目录的,申请人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的资料增加了“(五)产品的生产工艺、配方等资料一式二份;(六)《现场核查申请单》一式二份。

”由以前的“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交自己生产的连续三个批次的样品”变为“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符合规定的,应当与申请人商定现场核查时间,组织现场核查;核查结果符合要求的,当场抽取三批样品,加贴封签后送省级兽药检验机构进行复核检验。

”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自资料审查、现场核查或复核检验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有关审查意见、复核检验报告及全部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农业部。

第十二条第十条规定的兽药已列入比对试验品种目录的,按照第十一条规定提交申请资料、进行现场核查、抽样和复核检验,但抽取的三批样品中应当有一批在线抽样。

制作兽药GSP验收申报文件所需材料说明书

制作兽药GSP验收申报文件所需材料说明书

附件1制作兽药GSP验收申报文件所需材料说明书一、兽药供货单位(兽药生产企业)应提供:1、营业执照、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复印件2、售人员的合法资格(要求:兽药生产企业提供授权委托书和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3、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复印件。

4、供货单位两年来被农业部、省、市兽药管理部门通报的情况。

(要求:提供供货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被通报的证明)。

5、兽药质量标准。

(要求:兽药质量标准指生产企业生产兽药产品执行的质量标准,由企业出具其参照执行兽药质量标准类别、编号、页码以及生产该种兽药执行的具体标准名称证明,并将兽药质量标准附于证明之后)。

6、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指兽药生产企业检验机构或者具有检验资质的监管检验机构出具的近期的检验报告对合法兽药产品按照生产企业执行的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后的合格检验报告。

7、兽药标签、说明书等样稿。

(要求:提供与农业部审批一致的标签、说明书样稿)。

8、兽药的性能、用途、储存条件以及质量信誉等内容。

9、兽药生产企业产品目录。

(要求:由生产企业将出售给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产品按照农业部批准生产产品的批准文号按顺序登记汇总,编制《兽药生产企业产品目录》,提供纸质及电子文档)。

二、兽药经营企业应提供:1、兽药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员工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简历、体检健康证明复印件各3份、小2寸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

(要求:(1)在市、县级城区内设立的兽药经营企业,其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在乡镇设立的兽药经营企业,其主管质量的负责人应当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兽药、兽医等相关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兽药质量管理人员不得在本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

(3)体检健康证明。

农业部公告第24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15年版)-国家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公告第24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15年版)-国家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公告第24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15年版)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15年版)》(以下简称《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一部、二部、三部的编制工作,现予发布,自2016年11月15日起施行。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是兽药研制、生产(进口)、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应遵循的法定技术标准。

二、《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包括凡例、正文及附录。

自《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施行之日起,原历版兽药典、兽药国家标准(化学药品、中药卷,第一册)及农业部公告等收载、发布的同品种兽药质量标准同时废止。

三、《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收载品种未收载的制剂规格(已废止的除外),质量标准按照《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收载品种相关要求执行,规格项按照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

四、下列标准继续有效,但应执行《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相关通用要求。

(一)《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未收载品种且未公布废止的兽药国家标准;(二)经批准公布的兽药变更注册标准且《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未收载的兽药国家标准。

五、2016年11月15日起申报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企业和兽药检验机构应按照《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要求进行样品检验,并在兽药检验报告上标注《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兽药质量标准。

此前申报的,兽药检验报告标注的执行标准可为原兽药质量标准,也可标注《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兽药质量标准。

六、2016年11月15日(含)前生产的相应兽药产品可按原兽药标准进行检验,并在产品有效期内流通使用。

七、各级兽医管理部门应积极做好《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及时收集和反馈相关问题和意见。

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应及时答复各地反映的有关问题,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八、兽药企业应认真执行《中国兽药典(2015年版)》,不断提高兽药产品质量控制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12号——宠物用兽药说明书范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12号——宠物用兽药说明书范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12号——宠物用兽药
说明书范本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7.04.01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12号
•【施行日期】2017.04.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畜牧业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512号
为满足宠物用药需求,提高宠物用兽药质量,我部组织制定了《宠物用兽药说明书范本》(以下简称《范本》),现予发布,自2017年4月15日起施行。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范本》是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编制、审批及相关监督执法工作的依据。

二、《范本》收载品种均有兽药国家标准,并继续执行。

三、与通用说明书相比,宠物用说明书主要为宠物适用的内容。

四、自2017年4月15日起,兽药生产企业申报《范本》收载品种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如同时生产通用产品和宠物用产品,应当按照相应的《范本》分别编制标签和说明书,同时提供两种标签和说明书;如仅生产通用产品或宠物用产品,应当按照相应的《范本》编制相应的标签和说明书,仅提供拟申请的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五、标签内容不得超出说明书规定内容范围。

六、2017年4月15日前已申报、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的,如增加生产宠物用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范本》内容自行编制、印刷宠物用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七、《范本》具体内容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系统”中“兽药标签说明书数据”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宠物用兽药说明书范本(略)
农业部
2017年4月1日。

9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发指南

9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发指南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发指南项目名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发项目类型:前审后批审批内容:1.产品是否符合法定兽药标准2.产品质量复核检验是否合格法律依据:1.《兽药管理条例》2.《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04年农业部令第45号颁布)办事条件:1.《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申请表》一式二份2.《兽药生产许可证》一式二份(复印件)3.《兽药GMP证书》一式二份(复印件)4.标签和说明书样本一式二份5.所提交样品的自检报告一式二份6.申请除生物制品以外的已有兽药国家标准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还需提交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及省级兽药监察所出具的连续三个批次样品的检验报告7.申请已有兽药国家标准的生物制品的产品批准文号的,还需提交连续三个批次的样品8.申请自己研制的已获得《新兽药注册证书》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还需提交《新兽药注册证书》(复印件),但不需提交样品自检报告9.申请他人转让的已获得《新兽药注册证书》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还需提交连续三个批次的样品、《新兽药注册证书》(复印件)和转让合同书(原件)10.中外合资企业申请外方已获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还需提交三个批次的样品、《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复印件)、境外企业同意生产的授权书(原件)办理程序:1.材料受理。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请人或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递交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项目审查。

农业部兽医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质量复核。

需要对样品进行质量复核的,由申请人持《受理通知书》将样品送农业部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质量复核。

4.办理批件。

农业部兽医局根据审查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需要质量复核的,质量复核时间一般不超过90工作日,需要特殊方法的一般不超过12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暂不收费。

兽药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6号

兽药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正文:----------------------------------------------------------------------------------------------------------------------------------------------------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4号公布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20年3月2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兽药管理,保证兽药质量,防治动物疾病,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兽药的研制、生产、经营、进出口、使用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兽药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实行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办法和具体实施步骤,由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第五条国家实行兽药储备制度。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灾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时,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紧急调用国家储备的兽药;必要时,也可以调用国家储备以外的兽药。

第二章新兽药研制第六条国家鼓励研制新兽药,依法保护研制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研制新兽药,应当具有与研制相适应的场所、仪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规范和措施。

研制新兽药,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

从事兽药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和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是否符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和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

兽用生物制品批准文号技术ppt课件




谢谢大家!!!
三、批准文号申报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五)关于标签和说明书
标签和说明书是技术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申请人应当给予足够重 视。标签说明书的格式和内容必须符合《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 第四条规定“兽药产品必须同时使用内包装和外包装标签。”所以, 有些企业只是简单的提供一个标签的文字稿和说明书的文字稿就不妥。 第五条规定内包装标签必须注明兽用标识、兽药名称、作用与用途、 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信息等内 容。 安瓿、西林瓶等注射或内服产品由于包装尺寸的限制而无法注明上述 全部内容的,可适当减少项目,但至少须标明兽药名称、规格、生产 批号。 第六条规定外包装标签必须注明兽用标识、兽药名称、主要成分、 作用与用途、用法与用量、含量/包装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日期、 生产批号、有效期、停药期、贮藏、包装数量、生产企业信息等内容。 第八条规定对贮藏有特殊要求的必须在标签的醒目位置标明。



三、批准文号申报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第十二条 兽用生物制品说明书必须注明以下内容: 兽用标识、兽药名称、主要成分及含量(型、株及活疫 苗的最低活菌数或病毒滴度)、性状、接种对象、用法 与用量(冻干疫苗须标明稀释方法)、注意事项(包括不 良反应与急救措施)、有效期、规格(容量和头份)、包 装、贮藏、废弃包装处理措施、批准文号、生产企业 信息等。
关于兽药商品名称有关问题的通知农办医200648号一法律依据及技术标准法律依据及技术标准农业部发布的新兽药公告等二兽用生物制品批准文号申请有关规定二兽用生物制品批准文号申请有关规定申请已有兽药国家标准生物制品产品批准文号申请人应当向农业部提交自己生产的连续三个批次的样品和下列资料
兽用生物制品批 准文号技术

标签说明书备案、批件修改及兽药产品文号的信息发布

� 1、将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原件及错误项 所涉及文件的复印件一并邮寄到我处 举例:企业名称有误需要的材料包括(批 件原件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2、电话咨询是否收到邮件以及办理情况 � 3、修改完毕后我处会邮寄给企业重新核发 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批件
四、建议
� 1、建议企业在收到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 向企业同时发放兽药产品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准文号批件及 经审定的兽药标签、说明书修订稿后 专人 专管,因批件盖有公章是具有法律效应 的,将作为检查机关执法时的依据。 � 2、建立自己的兽药产品文号数据库以方便 当地药政和客户的查询。
参照标准为农业部办公厅文件 农办医[2005]16 号文
三、具体邮寄地址与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8号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质量监督处文号组(收) � 邮编: 100081 � 电话: 010-62103535 010-62103534
批件修改
� 一、批件的组成项 � 企业名称、受理号、兽药通用名、含量规 格、商品名、批准文号、批件号
三、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网上查询的具 体步骤
标签说明书备案、批件修改及 兽药产品文号的信息发布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质量监督处 田春艳 2009.11.08
标签、说明书备案
� 一、具体要求 � 1.收到批件后按批准后的内容(包括图案) 印刷标签、说明书。 � 2.将印刷后的标签、说明书样张 (一式三 份)以及申报材料中修改后的标签、说明 书样稿复印件二个月内寄中国兽医药品监 察所质量监督处备案。
� 3、兽医局药政处——核对评审意见及兽药产品批 准文号批件 � 如果需要证明性材料请与药政处联系 � 具体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 11号 农业部兽医局药政处(收) � 邮编:100026 � 联系电话:010-59192829 010-59193265

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实行比对试验的兽药品种目录(第六批)》及相关要求的公告

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实行比对试验的兽药品种目录(第六批)》及相关要求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03.22•【文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68号•【施行日期】2024.03.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68号关于发布《实行比对试验的兽药品种目录(第六批)》及相关要求的公告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实行比对试验的兽药品种目录(第六批)》及相关要求,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对列入兽药产品比对试验目录的环境消毒剂产品,简化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申报的材料要求,无需提交有关药学研究资料。

二、对列入兽药产品比对试验目录的带畜消毒剂(含体表消毒剂)产品,申请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时应按要求提交药学研究资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公告发布前,列入兽药产品比对试验目录的带畜消毒剂(含体表消毒剂)产品已取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申请换发时,应按要求提交药学研究资料。

此前相关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实行比对试验的兽药品种目录(第六批)及有关要求农业农村部2024年3月22日附件实行比对试验的兽药品种目录(第六批)及有关要求一、进口注册兽药产品序号兽药名称生产厂名称农业农村部公告号BE临床验证休药期验证备注1卡洛芬注射液(犬用)因诺特医药有限公司Inovat IndustriaFarmaceutica LTDA252///2非泼罗尼吡丙醚滴剂(猫用)法国维克有限公司Virbac502/√/3非泼罗尼法国维克有限公司502/√/吡丙醚滴剂(犬用)Virbac4芬苯达唑混悬液英特威国际有限公司法国厂IntervetProductions597√/√5美洛昔康内服混悬液(马用)德国勃林格殷格翰动物保健有限公司墨西哥生产厂Boehringer IngelheimPromeco, S.A. de C.V.657√//6美洛昔康内服混悬液(马用)德国勃林格殷格翰动物保健有限公司墨西哥生产厂Boehringer IngelheimPromeco, S.A. de C.V.666√//7泰拉霉素注射液硕腾公司西班牙赫罗纳生产厂Zoetis Manufacturing &Research Spain, S.L.666√/√二、新兽药产品序号兽药名称研制单位农业农村部公告号BE临床验证休药期验证备注1布他磷华南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杭州福斯特药业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温氏大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动物保健品厂、保定九孚生582///化有限公司、天津市中升挑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碘混合溶液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利拉伐(天津)有限公司582///3盐酸特比萘芬搽剂南京金盾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远征药业有限公司、南京福润德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南京金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579/√/4伊维菌素吡喹酮咀嚼片中国农业大学、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东方澳龙制药有限公司604√//5二丙酸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齐鲁动物保608///咪多卡健品有限公司、齐鲁晟华制药有限公司、河北威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6二丙酸咪多卡注射液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山东德州神牛药业有限公司、河北威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608/√√7吡丙醚湖北龙翔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12///8布舍瑞林宁波第二激素厂612///9甲氧普烯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海正药业南通有限公司、浙江海612///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10卡洛芬济南金达药化有限公司612///11注射用布舍瑞林宁波第二激素厂612///12多聚甲醛粉山东润华兽药有限公司616///13利福昔明乳房注入剂(泌乳期)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广东温氏大华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动物保健品厂、华秦源(杨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630/√√14复合亚氯酸钠泡腾清远海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石家庄卫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58///片北京康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和生堂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华南农业大学15盐酸恩诺沙星胶囊(蚕用)东台苏浙蚕桑研究所658///16盐酸特比萘芬片中国农业大学、湖北中博绿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汉维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金盾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浙江昂利康动保科技有限公司665√//17非泼罗尼溶液南京威特动物药品有限公司、江西省保灵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湖北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广665///盛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科星药业有限公司、江苏朗博特动物药品有限公司、杭州润宠归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中龙神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8卡洛芬注射液北京宇和金兴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河南官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合肥中龙神力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江西省保灵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668//√19穿琥宁注射液四川育强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欧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武当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呈盛堂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育强本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安立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681///20次氯酸溶液南通闪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江苏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江苏九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道奇科技有限公司681///环境消毒剂三、其他化药产品序号兽药名称研制单位农业农村部公告号BE临床验证休药期验证备注1泰拉霉素海正药业南通有限公司、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96///2泰拉霉素江苏慧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82///四、新增靶动物的兽药产品(一)兽用化学药品对2016年5月1日起新增靶动物的兽药品种均实施比对试验,批准参比品增加靶动物的,受试品申请增加靶动物,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比对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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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报批相关文件
近年来,随着养殖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兽药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为了保障养殖业的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国家对于兽药产品的管理越来越严格,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报批工作也逐渐成为重要的管理工作。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是兽药产品上市销售的重要凭证,是兽药产品合法经营的基础。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获得需要进行严格的审核和审批程序。

兽药产品申请批准文号的前置条件是必须取得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报批流程是比较繁琐的,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申请书,注明兽药产品的使用范围、配方、适应症、规格、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等详细信息。

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关的产品报告和检验报告,证明该产品已经针对性的进行了产品研发、临床试验和质量评价。

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书之后,相关部门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专家主要负责审核兽药产品的药理学、有效成分、安全性、毒理学等方面的内容,并提交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是决定兽药产品是否能够获得批准文号的重要依据。

如果兽药产品获得了专家评审通过,并且通过备案核查,那么就可以获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开始销售。

此时,相关部门还会对这些产品进行监管,随时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需要提醒的是,一些不良的生产企业可能会选择伪造或者冒用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从而非法生产和销售兽药产品。

这样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养殖业的健康发展,也有可能会威胁到消费者的生命安全。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于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监管,加强对于兽药产品合法性的查处,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总的来说,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报批工作十分重要,它不仅保障了兽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也保障了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和消费者的安全。

同时,对于生产企业而言,获得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也具有极大的商业价值,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形象。

因此,我们需要加大对于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报批工作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了解到报批流程和要求,提高兽药产品的申报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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