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现场进出人员管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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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现场进出人员管理通知

高新大厦营销中心:

贵部在我项目部施工现场在建楼内局部设置营销中心,已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签于施工现场场地自然条件的限制,在建设单位的协调下同意贵部在施工现场在建的建筑物内部设置营销中心。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入施工现场的各分包单位必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等其他有关协议,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和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管理。

贵部施工人员自进入施工现场以来,一直处于无人管理,出入施工现场人员较多而且比较杂,给我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带来极大困难。

为确保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安全及施工现场管理,请贵部营销中心主要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及时主动与我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联系,并按以下要求补办各种手续和协议书。

1、与我项目部签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2、营销人员到我项目部办理出入证,持出入证件进出施工现场。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全部正确佩戴安全帽。

4、营销中心必须在施工现场大门设置接待处,准备充足的安全帽,为接待购房者佩戴,购房者由营销人员带入施工现场。

5、贵部在2013年8月22日进入施工现场营销中心进行装修,到10月25日营销中心进行装修完工。施工期间施工用电电费一直由我项目部垫付,请贵部接到通知后及时上缴拖欠施工用电电费,电费合计65天×30元/天=1950元。10月25日以后必须每月3日前预交2000元电费。

6、为保证贵部营销中心门面整体效果,将我项目部文明施工及企业宣传广告LED显示屏拆除,贵部营销中心领导答应当天给予恢复,现已两个多月,一直没有实际行动。签于以上贵部的诚信度及贵部企业信誉,我项目部决定将LED显示屏原价转让给贵部。

请贵部在接到通知后在2013年10月31日前将以上问题给予办理,过期不办我项目部将给予不予进入施工现场及停电处理。

甘肃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总公司

兰州新材料产业园孵化中心二期

高新大厦工程项目部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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