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选择及其监管体系的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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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务培训(20170306)

信托业务培训(20170306)

信托业务培训一、我国信托产生背景1二、我国信托发展历史1三、信托产品市场总体情况3四、我国信托的特点5五、我国主要信托的业务模式6(一)单一信托与集合信托7(二)根据资金运用方式分类9典型传统信托业务12(一)私人股权投资(PE)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房地产信托12(三)基础设施投资13(四)银信产品的投资方式16六、我国信托业面临的挑战19七、我国信托战略转型的基本方向——财产管理20八、我国信托行业新兴业务22(一)资产证券化22(二)本土化REITS业务27(三)家族信托23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收都不可耻。

——阿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收都不可耻。

——阿一、我国信托产生背景改革开放三十余年以来。

伴随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私人财富水平得到了空前提升。

高净值人群的规模不断壮大。

根据招商银行与贝恩公司联合发布的《2016中国私人财富报告》,2015年中国个人持有的可投资资产总体规模达到112万亿元人民币;可投资资产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高净值人士数量已超过100万人。

中国财富管理市场的蓬勃发展,一方面吸引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众多金融机构纷纷逐鹿其中,另一方面则使高净值人群的投资视野逐渐开阔,投资心态与理念也愈发成熟。

与私人银行的传统“金融超市”模式相比,信托模式下的财富管理已开始从“产品驱动”转向“提供综合金融解决方案”。

截至2015年二季度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15.87万亿元,信托业已成为继银行业之后的我国第二大金融行业。

二、我国信托发展历史2001年,我国对信托业进行了全方位的制度重构,先后颁布了《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对信托业务的法律关系即信托关系进行了全面构建,奠定了信托业务经营的法律基础。

从此,开启了信托公司规范经营本源信托业务的新时代。

对于信托行业来说,2001年信托业制度重构。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_金融监管体系_基金支持热词逐年推荐_【万方软件创新助手】_201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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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热词 资本监管 征信体系 金融监管 金融市场 新巴塞尔资本协定 公共信用信息机构 风险 银证合作 银行融资 银行 金融衍生工具 金融稳定 金融演进 金融开放 金融市场准入监管 金融安全 金融制度创新 金融产业 道德风险 解释性指标 规避 融资约束 股权全流通 股市 美国货币监理署 竞争力评价 研究评价 省联社 监管经验 监管创新 监管 理念重构 演化博弈 法治 民间信用 模糊曲线 普惠性金融体系 显示性指标 指标体系 市场长期发展 小额信贷机构 宏观压力测试 外资参股 国家目标函数 国家信用 商业银行 合作制 发展趋势 发展模式 匹配 动态财务分析 功能监管
科研热词 金融危机 金融监管 金融稳定 金融监管改革 次贷危机 金融机构 金融市场 改革方案 金融风险 金融创新 监管 国际货币体系 启示 银行安全预警体系 银行业 金融监管体系 资产泡沫 美国金融监管体系 系统风险 系统性风险 监管体系 民间金融 比较分析 外资银行 国际金融危机 参股 高级内部评级法 风险表现 风险循环 防范 银行资本顺周期 银行资本监管 银行体系 金融责任制度 金融衍生品 金融衍生 金融自由化 金融监管机构 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消费者保护 金融服务 金融改革方案 金融控股公司 金融市场环境 金融安全 金融体系 金融传染 道德风险 过度投机 转轨国家 趋势 资本监管
科研热词 金融监管 金融风险 金融危机 风险预警 顺周期性 金融稳定 金融创新 系统性风险 次贷危机 德国 小额信贷 博弈 功能监管 高管薪酬 风险监管 预警机制 预警制度 限薪令 问题 银行监管权配置 银行监管权 银行法 银企关系 金融证券化 金融虚拟化 金融结构 金融监管治理 金融监管模式 金融监管机构 金融监管改革 金融监管创新 金融生态优化 金融生态 金融环境 金融混业经营 金融混业 金融机构 金融控股公司 金融安全网 金融国际化 金融加速器 金融共谋共犯结构 金融全球化 金融体系 道德风险 逆周期监管 进程 评估指数 证券化资产与工具 规则修订 融资环境 融资机制

适合中国的金融改革路径

适合中国的金融改革路径
因此 , 了 保 持 金 融 行 业 的 稳 定 以 及 促 进 金 融 创 为 新 的进一 步发 展 , 目前 不 适 合 对 分 业 监 管 模 式 作
出重 大 调 整 。 而 是 应 该 以 加 强 三 个 监 督 委 员 会
( 陈摘 自《 中国物价) mo年第 5期《 2 中国未来金 融 监管模式选择》 )
适 合 中 国 的金 融 改 革 路 径
张 莹 曾诗 鸿
发展 到 繁荣 阶 段 , 融 产 品 丰 富 、 融 机 构 充 分 金 金
发 展 、 业 经 营 已 成 常 态 。 此 时 的 单 一 机 构 监 管 混
无 法 同 时 兼 顾 到 金 融 监 管 的 三 项 目标 , 须 将 三 必 个 相 互 联 系 但 又 独 立 的 监 管 目标 分 别 设 立 各 自 第一 步 , 善 分 业 监 管 , 强 行 业 间沟 通 协 完 加 调 。 由于银 行 、 券 、 险 行 业 的 融 合 尚处 于 初 证 保 级 阶段 , 行 业 金 融 新 产 品仍 然 不 够 丰 富 , 且 跨 并 的监 管机 构 , 挥 独立 部 门权 利 和责 任 的最 大功 发
在 为 整 合 并 重 建 现 有 监 管 体 系 所 付 出 的 种 种 努 力 。 我 国金 融 监 管 的 法 律 与 政 策 带 来 的 思 考 与 对 启 示 是 多 元 的 , 当 其 冲 的 , 疑 是 对 金 融 消 费 首 无 者保 护 问题 的重 视和 相关 改革 措施 。
锯j 《 ! r 研宪孝 00 考21 年第4 期( 8 总第22 期 30
金 Leabharlann 融 第 三 步 , 照 目标 式 监 管 模 式 确 定 改 革 的 长 按 期 目标 , 别 设 立 系 统 性 风 险 监 控 者 、 慎 金 融 分 审 监 管 者 和 消 费 者 保 护 机 构 。 这 项 改 革 是 在 金 融

经济法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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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参考1、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2、论WTO框架下中国经济法的发展3、论经济法的责任4、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5、论经济法的地位6、论经济法的价值与功能7、论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8、论经济法与商法的关系9、论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10、论经济法的体系11、论经济法的实施12、论经济法律关系13、论经济法主体14、论经济法主体的权利15、论经济职权16、论经济法主体的义务17、经济法的主体问题探究18、诚信制度在企业中的地位19、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20、论我国民营企业法律保障的理念21、略论世贸组织中的竞争法律制度22、市场准入制度的宗旨和原则23、市场管理法与宏观调控法的关系24、论经济法的价值本质25、论经济法的精神26、论国有资产流失及治理的法律对策27、试论国有资产流失与法律规制28、关于国企改革——谈谈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体会29、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对策30、我国社会转型期信用缺失的反思及对策31、试论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32、经济法视野中的西部大开发刍论33、市场经济与法治经济34、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思考35、试论中国入世后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法的协调问题36、对加入WTO后中国经济法功能的认识37、略论经济立法权38、论经济法律责任39、市场准入理论与主体规则40、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问题研究41、论私营企业的法律地位42、论我国公司立法的完善43、论公司的基本制度44、董事会制度研究45、我国竞争立法的现状与完善46、论反不当竞争法的价值取向47、论反垄断法的性质48、论行政性垄断49、论经济性垄断50、企业合并对竞争的影响用法律调控51、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地位与作用52、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现途径53、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比较研究54、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现状与完善55、论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保护56、论产品质量法的理论基础57、论产品缺陷责任58、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59、我国产品质量立法的现状及完善60、对垄断条款的质询61、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分析62、规模经济与我国反垄断立法63、论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64、关于反垄断法中“总则”的立法争鸣65、论我国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66、反垄断与经济民主67、自然垄断及行业改革的思辩与法律规制68、行政垄断的界定——反垄断法的调整范围69、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限额应当提高70、浅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动向及对策新探71、浅谈网络交易中对个人消费者权利的保护及网络交易的法律适用和立法72、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73、“消费者”概念之法律厘定74、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75、试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完善7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77、内幕交易及其法律控制研究78、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民事赔偿责任79、针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一点思考80、浅谈股东话语权的诉讼救济障碍81、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82、信托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83、简论个人住房按揭中银行风险的防范84、论防范和化解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法律制度85、论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健全与完善86、净化社会信用环境为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行87、中国证券欺诈屡禁不止的成因88、虚假陈述民事损害的因果关系刍议89、论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90、银行对客户的保护义务研究91、中国市场经济的瓶颈92、我国股市当前存在的问题之源:股市的制度变迁方式93、目前我国《证券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修改建议94、试析《证券法》第63条对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民事责任的规定95、操纵证券交易市场民事赔偿若干问题初探96、试论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的建立与完善97、论金融信用98、混业经营模式与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兼论我国《商业银行法》相关立法的完善99、上市公司收购法律问题探析100、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101、最高法关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的司法解释的两大缺陷102、从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看中国法治建设103、我国信贷消费存在的问题及其法律对策104、浅析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105、期货交易所违规行为的剖析与防范106、政策性银行法律地位研究107、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浅析108、浅论证券操纵行为109、证券业与其它金融行业的混业监管趋势研究110、商业银行论中的贷款风险及其防范111、民事责任制度与证券法宗旨的实现112、证券市场亟待建立民事赔偿机制113、政策性银行法律的定位114、我国银行监管法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115、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法律思考116、从税收法定主义看我国税收立法之不足117、农村税费改革与税制现代化118、税收立法听证制度研究119、论我国税收司法的困境120、论我国税法基本原则及其形成的基础与依据121、税收司法保障问题研究122、浅析农村税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23、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完善及其探索124、依法治税及其观念基础——税收法律意识之重构125、针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一点思考126、论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127、论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128、论国有资产管理法的基本制度129、论我国环境法律制度的创新130、论当代环境法学的发展131、论金融风险的法律防范132、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133、论税收法定原则134、论医疗保险法律制度135、论我国对外商投资的管理及完善。

金融危机对我国政府管理方式转变的影响

金融危机对我国政府管理方式转变的影响

金融危机对我国政府管理方式转变的影响摘要:受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经济急剧动荡。

世界经济的低速已然成为困扰各国发展的重要因素,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也未能幸免。

中国作为政策导向性很强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管理能力的提高与政府管理方式的转变,对于我国顺利走出经济危机具有重大意义。

在面对危机时,通过单一的经济调节在处理危机上成效欠佳,只有政府转变管理理念,优化管理方式,提升政府管理能力,才能为中国经济走出目前的困境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关键词:金融危机;政府管理改革;治理型政府中图分类号:f832.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01-0164-02经济危机在世界范围内的蔓延已经对各国经济的正常发展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如何缓解目前不断恶化的经济形势成为各国的当务之急。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已实现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

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经验。

面对如此大范围的经济环境恶化,如何应对已然成为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政府应对金融危机能力不足的原因1.经济增长模式不合理。

中国从建国以来长期处于计划经济领导之下,虽然实行改革开放已有三十年,但经济体系本身仍存在着很重大缺陷。

中国的经济增长模式。

是靠大量的资源特别是资本资源与自然资源的投入来驱动经济增长,是标准的资源密集型的发展模式。

改革开放后。

我们又引进了东亚国家的出口导向战略,用旺盛的出口需求来弥补国内需求的不足,支持经济的高速增长。

在这种经济模式下,虽然可以借助大量的对外出口挣取外汇,但没有一个安全的经济环境,容易受到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

2.政府监管滞后于资本市场发展。

政府监管对于金融稳定发展的作用不言而喻。

它可以保证政府财政投入的使用,协调各方利益的需求。

作为国际经济主导的美国,正是由于放松了监管,导致次贷危机爆发。

中国实行的是分业监管——“一行三会”的模式,这种格局是相对稳固的监管模式。

但由于我国经济的过热发展,金融创新、混业经营不断,各种金融门类之间的相互渗透日益深入,分业监管将难以适应金融发展的新形势,不能进行有效的监管。

多德—弗兰克法案相关衍生品条款对我国的启示

多德—弗兰克法案相关衍生品条款对我国的启示

《多德—弗兰克法案》相关衍生品条款对我国的启示发布时间: 2013年02月01日新闻作者:上海期货交易所法律事务部鲍建平王海洋张翼飞新闻来源:期货日报2010年,美国出台了《多德—弗兰克法案》,成为美国20世纪30年代后颁布的最大规模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随着这两年法案逐步落实,其对全球期货与衍生品市场发展的影响日益显现。

因此,有必要对法案中相关衍生品法规要点进行研析,这将有助于为我国期货与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与创新提供借鉴。

立法背景及内容2010年7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Dodd 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以下简称《多德—弗兰克法案》。

这部法案被认为是美国自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以来最重要的金融监管法案。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时,美国监管体制呈现出多种弊端。

正如美国前财长保尔森指出的:“监管制度充斥着重复、重大漏洞和监管竞争。

”金融危机全面爆发之后,没有一家监管机构知道金融市场的具体规模,也无法估算对美国金融系统的冲击程度。

美国金融监管机构实质上几乎失去了对金融衍生产品创新深度和规模的控制。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一场根本性的重大革新,才能消弭金融监管体系的结构性缺陷。

而在此过程中,如何在不减损美国金融市场的全球竞争力的同时,重塑行之有效的金融监管机制、维持金融市场的稳定并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引入改革重点所在。

《多德—弗兰克法案》充分体现出后危机时代美国金融监管理念和监管模式的变革方向,该法案对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对冲基金、信用评级机构、交易商、投资咨询机构、会计制度、上市公司等在内的金融体系运行规则和监管架构进行了全面的改革与修订,并授权SEC、CFTC等监管机构对法案规定颁布具体规则予以落实。

《多德—弗兰克法案》的核心宗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其一,改变目前超级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的局面,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其二,保护金融市场中的弱势群体,避免金融消费者受到欺诈。

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参考选题民法学科毕业论文选题1、论民法的渊源2、民法基本原则研究3、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4、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问题研究5、监护制度研究6、论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7、合伙制度研究8、论撤销权9、论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10、关于民事时效制度的完善11、现代化背景下的人身权问题研究12、互联网领域的隐私权保护13、“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与限制14、关于自由权的理解与保护15、关于死者人格权的保护16、法人人格权问题研究17、论精神损害赔偿18、论物权法的原则19、论物上请求权20、用益物权研究21、论物权的公示公信22、关于相邻权的范围及其保护23、论地役权24、论善意取得25、论土地承包经营权26、论水资源使用权27、共有法律制度研究28、试论重押禁止29、论权利质权30、论取得时效31、知识产权权利冲突及其司法裁量32、我国高新技术中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33、互联网上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及其法律救济34、论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35、 WTO与知识产权保护36、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研究37、服装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38、论合同法的原则39、关于合同的成立与生效40、论缔约过失责任41、格式合同及其效力的分析42、违约责任归则原则的分析43、论附随义务44、论情势变更45、关于双务合同中抗辩权的研究46、论有名合同的扩展与完善47、论债权人代位权48、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之辨析49、论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50、关于特殊侵权行为若干问题研究51、论共同侵权行为52、论学校事故及其赔偿53、试论配偶权54、离婚损害赔偿问题研究55、无效婚姻制度研究56、夫妻关系法律问题研究57、论继承权58、论代位继承与转继承59、遗嘱继承制度研究60、论现代社会中的父母子女关系诉讼法学科毕业论文选题1、论无罪推定原则2、论刑事诉讼中的司法独立3、论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4、论刑事证据的可采性5、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6、论侦查程序中的人权保障7、沉默权原则在我国的立法思考8、论死刑核准权9、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完善10、论刑事诉讼中的检察监督11、论刑事诉讼中的控辨平衡12、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缺陷与完善13、论刑事诉讼中的简易程序14、论辩诉交易15、论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16、论刑事审判监督程序17、论刑事诉讼中证人作证制度18、我国审前羁押司法审查制度的构想19、刑事诉讼中非法占据排除原则的构建20、论刑事诉讼中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革21、刑讯逼供的法理分析与对策22、被害人诉讼权利的保护23、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开示24、论陪审制25、刑事诉讼中的法官庭外调查权探析26、论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倒置27、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保障28、警察出庭作证制度探析29、刑事证据质证制度的完善30、论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权31、论刑事司法人员的司法理念32、民事诉讼模式的选择与构建33、论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34、论民事诉讼价值35、论法官中立36、论诉权37、论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38、论程序意义上的当事人39、论当事人的追加40、代表人诉讼制度研究41、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42、司法鉴定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43、论电子证据44、论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45、证明责任分配制度研究46、论民事诉讼审级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完善47、法院调解制度研究48、论证据交换49、举证时限制度研究50、民事诉讼起诉条件的重新认识51、建立审前准备程序的思考52、论司法行政化的弊端及克服53、论民事强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54、人身执行问题研究55、代位执行制度论56、“执行难”的成因与对策分析57、论民事审判的检察监督58、建立民事公诉制度的构想59、关于再审程序的重新构建60、论民事简易程序经济法商法方向毕业论文选题1.论经济法与行政法的互动关系2.经济法与社会法关系辨正3.经济法与弱势群体的保护4.市场经济与反垄断的立法建设5.论规模经济与反垄断法的关系6.我国反垄断法的价值取向7.反垄断法若干问题的比较研究8.加入WTO与加强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的研究9.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精神10.新型消费领域消费者权利保护研究11.税负公平原则和农村税费改革12.税收司法保障研究13.税法公平价值论14.政策性银行运行模式的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15.加入WTO后我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策略研究16.银行业与证券业混业经营的若干法律问题17.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在改革中的问题与对策18.论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基础19.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20.新形势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与法律制度的建构21.国外社会保障税对我国社会保障税法的借鉴22.国外社会救助制度的比较与借鉴23.工伤保险若干法律问题研究24.论土地征用制度25.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法律问题研究26.土地储备制度研究27.论农村土地承包制度28.农村土地权属法律模式研究29.城市失地农民利益保护的法律思考30.罢工权法律制度研究31.劳动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32.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研究33.论商法的基本原则34.我国证券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修改建议35.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监管36.证券发行保荐人民事责任研究37.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研究38.试论我国证券发行制度的完善39.试论我国企业立法体系的重构40.合伙协议法律性质研究41.公司章程法律性质研究42.论有限责任与债权人保护4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机制创新研究44.上市公司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研究45.破产法若干问题研究46.论独立董事的义务47.公司资本制度研究48.论股权49.我国股份回购的现实意义与立法完善50.股东知情权研究51.企业并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52.关联交易法律问题研究53.股东诉权的司法实务研究54.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与股东登记的法律问题研究55.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立法模式及其发展趋势56.清算中公司的性质及其责任的承担57.审理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法律问题研究58.论保险利益59.票据权利研究60.信托的法律性质与基本理念61.保险委付研究62.论保险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国际法毕业论文选题1、从国际法上看人权与国家主权;2、海洋法公约与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研究;3、“反恐”国际合作与国际法规范研究;4、联合国反腐公约、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实证研究;5、 BOT项目的法律问题研究;6、国际贸易中的欺诈与防范;7、 WTO规则在我国的适用;8、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模式选择;9、国际私法趋同化趋势研究;10、公共秩序保留在我国的适用;理论法学毕业论文选题一、法理学1、论法学本科教育与司法考试2、论法的形式理性、价值理性与实践理性3、论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关系4、论公法与私法的划分5、论社会法第三部门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6、论法的规范性与社会性7、论权利本位与刑事法的谦抑8、法律权利的规范分析9、论程序的功能10、论法的位阶或法的效力等级规则制度研究11、法律行为制度和法的调整方式12、论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13、应然与实存:中国的司法独立14、论司法权与诉讼权15、中国立法程序的实证分析16、正当程序与中国法治17、对我国法律解释制度的研究和思考18、中国法律职业的问题及其发展路向19、中国的法律移植和法的“本土化”20、论法与传统二、法制史一中法史1、西周诉讼制度研究2、周代契约制度研究3、法家思想研究4、唐律探索5、唐代刑事法研究6、宋代经济立法探析7、清末变法修律研讨8、中国近代宪政立法研究9、中国反腐立法研究10、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二外法史1、古希腊民主制度探索2、罗马私法体系研究3、中世纪商法研究4、西方教会法研究5、美国宪政制度发展研究6、法国行政法制发展研究7、德国民商法制发展研究8、两大法系诉讼制度比较研究9、西方自然法思想发展研究10、西方人权立法发展探索三、宪法学1、论宪法的效力与实效2、论宪法权利的演进3、论人民主权原则与基本人权原则的关系4、论制宪权与立法权的关系5、关于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思考6、司法权与行政权的比较研究7、完善我国选举制度的思考8、地方自治及其中国问题9、论宪法社会权10、表达自由的规范分析11、修宪程序研究12、论宪法经济自由权的演进13、中国问题:迁徙自由的社会实证分析14、中国的宪法修正案研究四、行政法学1、论行政权的范围及其演进2、论行政合理性原则3、中外行政主体理论比较研究4、论行政行为的效力5、行政许可的规范分析6、行政立法程序研究7、论中国的行政强制制度8、论行政作用的多元化9、行政复议司法化研究10、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比较研究11、论行政不作为12、论行政诉讼类型13、论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4、我国国家赔偿制度的缺陷及完善15、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刑法学、犯罪学毕业论文选题目1. 论犯罪的概念2. 论罪刑法定原则3. 论罪刑相适应原则4. 论刑法中的人身危险性5. 社区矫正制度研究6. 试论刑法的谦抑性7. 论刑法与人权保护8. 论刑事责任与刑法价值的实现9. 论私营企业的刑法保护10. 论我国刑事判例制度的建设11. 论刑法的解释12. 论扩张解释与类推解释的界限13. 论我国犯罪构成的模式14.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研究15. 大学生犯罪的刑罚研究16. 单位犯罪若干问题研究17. 论期待可能性理论及其在我国的借鉴18. 不作为犯若干问题研究19. 罪过的若干问题研究20. 间接故意若干问题研究21. 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辨析22. 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辨析23. 犯罪中止基本问题研究24. 犯罪未遂基本问题研究25. 正当防卫研究26. 论无过当防卫27. 紧急避险的认定研究28. 共同犯罪的认定29. 论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过限问题30. 教唆犯若干问题研究31. 论牵连犯的定罪与处罚32. 论死刑理念及中国死刑立法33. 论刑罚理念的转变34. 论刑罚的预防功能35. 社区矫正制度研究36. 行刑社会化问题研究37. 累犯制度研究38. 缓刑若干问题研究39. 自首问题研究40. 罚金刑研究41. 资格刑研究42. 假释制度研究43. 论前科消灭制度与罪犯的再社会化44. 持有型犯罪若干问题研究45. 交通肇事罪若干问题研究46. 论合同诈骗罪47. 信用证诈骗罪研究48. 有组织犯罪问题研究49. 论洗钱罪50. 我国着作权刑法保护的立法思考51. 论绑架罪52. 抢劫罪研究53. 盗窃罪若干问题研究54. 诈骗罪若干问题研究55. 侵占罪探究56. 贪污罪疑难问题研究57. 受贿罪共同犯罪问题研究58. 挪用公款罪的若干疑难问题研究59.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若干问题研究60. 渎职罪若干问题研究61、论犯罪原因、犯罪预防系统62、刑罚的预防犯罪价值63、试论改革开放后犯罪的新特点64、论市场经济对犯罪的影响65、论有组织犯罪的治理对策66、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防治对策67、暴力犯罪的特点、原因与防治对策68、贪污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预防69、贿赂犯罪的原因、特点与预防70、计算机犯罪特点、原因与防治对策71、女性犯罪的原因与防治对策72、当代大学生犯罪之剖析73、对当前我国职务犯罪现象的几点思考74、流动人口犯罪的特点与控制75、智力、气质、生物因素与犯罪的关系。

金融科技监管问题法律规制的构建

摘 要:金融科技作为一种科技时代的新兴事物,不仅促使金融业加快现代化的步伐,亦扩大了相关主体的利益共享,提高了金融业效率和效益,与此同时也造成诸多参与主体之间的新矛盾,其中金融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矛盾尤为突出,是关系到整个金融体系是否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因此寻求与解决该矛盾成为重要的金融问题。

传统金融监管由于其法律层面的空白与不完善、监管范式的落后、监管资源的匮乏等缺点,已不适用于作为新兴事物的金融科技,因此本文以金融监管主体法律规制的改革与金融监管对象法权义务的明晰完善为主线,在规避金融风险的基础上,力求最大程度地实现金融科技领域参与主体的创新共赢,充分探索发挥创新式金融监管力量,以积极响应金融科技健康发展之需。

关键词:金融科技监管;法律规制;监管主体;监管对象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DOI :10.3772/j.issn.1009-8623.2021.03.007金融科技监管问题法律规制的构建张宇芊(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西安 710100)2020年4月2日瑞幸咖啡公司虚假交易造假高达22亿元的案件引起监管部门和业界的轰动。

瑞幸咖啡公司利用金融科技和互联网金融技术来降低成本的做法本归属于正面信息,但肆意利用其便捷条件进行严重违规的数据造假以粉饰市值则让许多利害关系者遭受系统性损失。

导致此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国家金融监管体制的不完善。

在金融监管的分支证券监管方面(以人工监管为主),公司的审计人员可由公司自行决策安排[1]。

依据《宪法》规定,我国国务院依法设立审计部门,对国家金融机构的财务收入和支出进行审计监管,审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管权,不受其他部门、社会与个人的干预。

审计机关依法拥有独立监管的巨大权力,难免因与金融公司存在利害关系而导致监管权滥用,人工监管模式下权力巨大、无人监管的现状暴露出法规弊端。

无独有偶,2020年5月14日证监会对康美药业公司涉嫌财务造假高达300亿元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出正式处罚60万元的决定[2]。

英美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对我国的借鉴与启示



次 贷 危 机 前 英 美 金 融 监 管 体 制
( ) 际 金 融 危 机 前 英 国 的金 融 监 管 体 制 。 0 纪 一 国 2世 末 英 国爆 发 了 一 连 串 影 响 国 际 金 融 秩 序 的 重 大 金 融 事
家 。 法 案将 银 行 业 、 险业 和证 券 业 的 监 管统 一 起 来 , 该 保 建 立 了一 个 强 大 的 、 责 监管 英 国几乎 所 有 金 融行 业 的金 融 负
FI NAN


学习 借 与 鉴实 努
C墨 . 目 .

英美金融监管体制改 革对我国的 借鉴与 启示
口吴成居 赖 永 文 沈 理 明
( 国人 民银 行 福 州 中心 支行 ,福 建 福 州 3 0 0 ) 中 5 0 3 摘要: 近期 , 美 等 国纷 纷公 布 了金 融监 管 改 革 方案 , 英 目的是 重 构 更加 稳 健 的金 融 监 管体 系 。 些 改 革 方 案 反 映 了 这 发 达 国家 对金 融监 管体 系的新 认 识 , 一 定程 度 上 昭 示 了全球 金 融监 管体 系发 展 的理 念 与 趋 势 。 文分 析 了金 融 危机 在 本 前 英 美 等 国金 融监 管体 制 状 况及 改 革 的动 因 , 重点 研 究此 次英 美金 融监 管体 制 改革 的 内容 。 中吸 收 和 借 鉴 先进 的监 从 管 理念 及 经验 . 结合 实 际提 出我 国金 融 监 管 改 革 的 建 议 。 并
品 、 服 务 方 式 , 逐 步 将 创 新 的 层 次 新 并
提 f 李兴 智 . 商 业银 行 金 融 创新 的 动 ( ) 高微 观金融 创新 能力 , 五 提 做 由 引 进 吸 纳 型 提 升 到 技 术 原 创 型 , 2 1 论

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前景及未来发展形势分析

一、中国城市商业银行转型发展建议一、更加注重战略引领。

应对新常态,城商行面临的首要挑战就是准确把握形势变化,并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发展道路,按照特色化经营、差异化竞争的总体思路,根据自身发展阶段,明确战略方向。

二、更加注重顶层设计。

城商行要适应新常态、推进战略实施,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从而为转型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三、更加注重创新驱动。

产品创新,要紧紧抓住业务转型窗口期,加强内外部资源整合,从单一产品服务转向综合金融方案服务,提高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的能力;同时,在专业化领域要形成自身特色,以特色带动业务发展能力提升。

渠道创新,要改变传统作业模式,重构集约化网点运行体系和营销组织模式,强化市场对接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四、更加注重科技支撑。

无论是经济新常态,还是金融新常态,一个重要的推动力就是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深度运用,推动社会消费模式、商业习惯乃至传统业务发生改变。

城商行必须尽快适应这一趋势,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高科技运用能力。

面向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客户,加快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客户拓展和经营体系,拓宽服务渠道。

通过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提高数据挖掘分析能力,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尤其要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需要,尽快建立资产负债管理、定价管理、风险管理、客户管理等管理信息系统,强化信息科技对经营管理的支撑。

五、更加注重人才管理。

现代银行业竞争的实质是人才的竞争。

城商行只有打造符合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才能提高整体竞争力,适应新常态。

一是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才吸引、保留与激励机制,实现对员工积极性的充分调动和能力的持续提升。

二是为不同岗位员工提供晋升通道,通过建立专业技术序列晋升机制,打破过去以管理岗位序列为主要晋升路径的职级体系。

三是要建立健全薪酬管理机制,以岗位价值为基础建立行员等级薪酬体系,真正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杠杆作用。

四是建立科学的培训体系,通过内部培训和外派学习,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促使员工不断成长为成熟的专业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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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选择及其监管体系的重构摘要: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是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流,也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本文在对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的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

着重从金融控股公司的一般经营优势和我国金融业的经营状况和监管水平两个方面,指出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最优混业经营模式,提出推动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进程的总体战略构想,并对向混业过渡过程中的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做了探讨。

关键词:金融业;混业经营;金融控股公司;金融监管1999年11月4日,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

这一法案取代了1933年通过的《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使银行、证券、保险业务交叉经营得以实现。

这标志着美国彻底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经营局面,重新走上了混业经营之路。

到20世纪末。

发达国家基本上完成了金融混业体制的改革。

金融混业体制成为西方发达国家主流经营模式。

这种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变化,引发中国金融界一场关于“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大讨论。

一、混业经营是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选择1、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是金融业应对加入WTO后来自外资金融机构竞争压力的需要。

人世后。

中国金融业面临着与外资金融业不对等的竞争。

外资银行的主营业务多集中在低风险、低成本、高利润的中间及外汇业务上。

同时,外资银行金融业务的综合化为消费者提供了多元化、一站式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而国内银行业务相对较单一:国内券商买卖证券多以自有资金或货币拆借形式经营。

成本较高:中资保险公司的保险基金由于受国家监管政策的制约。

投资渠道也非常狭窄。

实施混业经营,达到金融同业之间的业务合作,必将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整体经营效益。

2、混业经营是优化中国金融业资产结构、降低资产风险、提高经营效益的需要。

目前中国商业银行业务形式普遍还是“存、贷、汇”的形式,银行的主营业务收入还是存贷息差。

但是。

银行利息收入所依赖的信贷业务中有78.0%流向了国有企业。

单一的业务种类和单一的客户结构,使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与国企经营风险存在过高的相关性。

而多元化的业务经营就能使银行规避这一与企业共存亡的风险,从而促进银行更稳健地发展。

以中国寿险业为例,1996年的7次降息给中国寿险业务带来沉重负担,旧保单的返还利率与当时存款利率相差4-5个百分点。

由此产生的中国寿险行业亏损过千亿元,加之国家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渠道的严格限制,若不开放资本运作的渠道。

根本无法弥补“利差倒挂”给保险公司带来的损失。

证券公司单靠自有资金同样不能满足壮大业务发展的需求,通过外部融资渠道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必然选择。

证券业若允许其综合经营银行、保险业务,既可壮大其资本实力,又可在相当程度上分散其投资风险。

3、中国经济和金融业发展具有金融混业经营的可行性。

伴随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中国市场经济发展速度令世界瞩目。

金融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化,金融行业的体制创新、金融商品的推陈出新,使金融机构逐步迈向国际化的发展轨迹。

3大金融分支基本具备混业经营的可行性。

同时,无论是银行、证券。

还是保险都已无法独自承担日新月异的新金融商品的承销。

更无法满足企业一揽子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和居民多样化的金融理财服务。

4、金融混业经营是我国打破5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垄断的需求。

5大国有商业银行服务网点遍布全国各地,与政府有着天然的联系。

因而具有强大的零售银行业务潜力。

长期以来国有银行对市场的高端客户具有明显的垄断优势,但是对市场上低端的个性需求服务还很欠缺。

而一些新兴的股份制的商业银行由于受银监会监管政策所限,其业务领域只能集中在国有银行占垄断优势的存、贷、汇上,很难迅速发展起来。

因此,只有适度放开对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业务限制,新兴商业银行才能迅速成长起来。

二、金融控股公司——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最佳选择首先。

金融控股公司具有以下优势:1、规模经济效应优势。

规模经济优势主要体现在金融服务供给方的规模经济以及金融服务消费方的规模经济。

从金融服务的供给方来看,金融控股公司可以依靠其控股或全资拥有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抵押银行、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咨询公司等多种服务功能,向客户提供存贷款、投资、发债、保险、资产管理等内容多元化的全方位服务。

当金融控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组合产品的成本低于通过多家专业机构提供同质类产品服务的成本之和时,即实现了规模经济。

金融控股公司之所以能从服务供给的规模经济中获益。

其原因在于:(1)他们可以将管理与某一客户关系的固定成本(物资和人力)分摊到更广泛的产品上。

以保险产品为例,我们都知道,在保险服务行业,根据大数定律。

同类风险的数量越多,一类保险产品组合的索赔情况也越均匀,且越容易预测。

因此,单位保费所需的准备金越少。

公司所承担的资本成本也就越低。

(2)他们可以利用自身的分支机构齐全的优势和已有的其他全部销售渠道优势,以较低的边际成本销售其附加产品。

(3)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整合系统内部财务资源的配置。

对市场做出快速反应。

因而可以更容易适应市场(客户)对产品需求状况的变化。

金融产品的同质化导致了单一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产品在某种程度上,只能是近似的替代品,不具有竞争优势。

从金融服务的消费方看,首先,市场的主流客户需要金融机构通过一个主要窗口就可以获得集团内部的“一条龙”服务,金融控股公司具有这样的优势。

其次。

金融控股公司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公司客户或个人客户),可以依靠其内部的交叉业务网络体系优势。

设计出满足不同客户、不同需求的金融产品组合。

由于客户不需要向不同的专业金融机构分别购买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而只需要向综合金融服务供应商购买一定数量的服务组合,因而节省大量的研究和监督成本。

2、范围经济效应优势。

金融控股公司通过横向并购实现了范围经济效应。

3、协同效应优势。

金融控股公司在多元化的收购兼并与经营活动中会获得管理上的协同效应与财务上的协同效应,使成本收入比降低,资产回报率提高。

4、风险分散优势。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把各种资产、负债及担保抵押业务进行广泛的风险组合,再通过保险产品将一些金融产品的风险做风险转移安排,使经营风险进一步递减与分散,合理规避了经营破产的可能性。

金融控股公司在内控风险管理机制上实行“法人分离原则”,其旗下的各个子公司分别是独立的法人。

如果某个子公司经营不善。

导致破产的话。

原则上只是损失了金融控股公司对其的投资,而不会涉及到其他子公司,保证了系统内的安全。

5、金融创新优势。

一是金融控股公司在人力资源上具有人才资源优势。

有利于金融创新,同时控股公司的灵活机制使得金融部门内部各要素得以重新组合。

并衍生出新的金融业务:二是金融控股公司能够合法地规避已有的金融管制,并且可以通过合并报表实现合法避税。

其次,从目前中国金融业经营状况和监管水平来看。

金融控股公司也是必然选择。

其原因有3个方面:一是巾国金融改革虽已取得了多方面的成就,但在适应混业经营制度生存方面仍未获得突破性的进展。

如果较快地全面推行混业经营制度,以往的合业经营问题必然会变相爆发,金融秩序混乱等必然会再次出现,造成新一轮的金融风险累积和国民财富非公平分配。

所以,如果我们实行“一步到位”的激进式混业经营改革,将极易诱发金融风险,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二是金融控股公司的最大优势就是“集团混业,经营分业”。

在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下,子公司仍然是“分业”的,或者说是专业化的。

而集团是“全能”的。

控股公司作为各个子公司的母公司。

统揽全局,并可以根据各个业务领域的竞争态势和各个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调节:而对于子公司而言,由于各有专业分工。

也便于各自发挥自身优势。

从而保证了整个金融集团的高效运行。

同时,该模式下的“混业”,并不是一个机构法人,什么都可以做,而是与以前一样。

一个机构法人只能做一类业务。

南于各子公司所从事的金融业务是单一的,各子公司都是独立法人,因此在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依然存在“防火墙”,从而可以避免金融风险的发生与蔓延。

另外,由于每个子公司都有自己的财务报表。

和全能银行相比,监管当局可以更清楚、更明确地对各个子公司进行监管。

三是就目前中国金融监管水平以及资本市场现状而言。

金融机构经营体制适合采用金融控股公司这一模式。

一个纯粹的金融控股公司下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分业经营。

监管当局根据其业务种类分别施以监管:同时也实现了在金融控股公司同一利益主体下互相协作的混业经营的效率。

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开了政府一直不敢实行混业经营的心结——监管当局不能有效地进行一元监管而引起的金融秩序混乱。

三、金融业混业经营与金融监管体系重构目前,中国的金融监管的显着特征是按金融机构的类别进行监管。

但是。

伴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中国金融体系将面临着根本性的变革。

金融业务结构和金融市场结构将发生深刻的变化。

在此背景下。

银行、证券、保险之间的沟壑越来越浅。

综合性的金融集团将给金融监管带来巨大的挑战。

由于金融业务混合先于业务监管的发展,金融监管的滞后。

甚至出现监管空白都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金融监管部门如何关注、控制跨业合作和综合经营带来的一些风险问题,如在金融控股公司形式下,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问题;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的建立问题:金融控股公司内部不同业务之间的“防火墙”设置的问题;风险传递问题、利益输送问题、关联交易问题;以及金融机构间相互投资的问题等,是构建金融监管体系的关键。

传统的金融监管模式势必难以适应我国金融机构集团化、综合化、多元化的发展趋势。

适时改革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强化风险管理;淡化分门别类的金融监管。

强化综合型的金融监管:淡化监管机构的微观监管职能。

强化其宏观监管职能,与国际先进的金融监管制度接轨是我们的重点工作。

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重建我国的金融业监管体系的建议。

即成立一个新的金融业监管委员会。

隶属于国务院,全面执行对金融全行业的监管职能。

人民银行只负责货币政策的制定及运用金融手段实施宏观调控措施,委员会下分设4个专业监管机构,分别实施对银行、证券、保险和其他金融业务的金融监管。

另设一个独立的监管监督委员会。

专门负责对金融监管执法过程中的合法性、合规性监督检查。

并受理外界对监管机构的投诉。

防止和惩治监管腐败,保证监管质量。

参考文献:[1]夏斌,金融控股公司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2]叶辅靖,全能银行比较——兼论银行的分业与混业[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1.[3]杨再平,效能观点——透视中国金融前沿问题[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4]吴晓求,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中国资本市场研究报告(2002)之中国金融大趋势:银证合作[R],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5]盛立军,中国金融新秩序[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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