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反应和损伤及其处理原则
放射性皮炎的护理PPT

预防措施的具体实施
避免紫外线照射
避免阳光直接照射放射野区域 ,可使用防晒霜、戴帽子等措 施。
使用皮肤保护剂
如氧化锌软膏、红霉素软膏等 ,涂抹在放射野区域,以保护 皮肤。
保持皮肤清洁干燥
定期洗澡、更换内衣,避免汗 液和污垢滞留在皮肤上。
避免摩擦和搔抓
穿着柔软舒适的衣物,避免摩 擦和搔抓放射野区域,以免加 重皮肤损伤。
节约医疗资源
减轻皮肤损伤程度和减少 并发症的发生,可以降低 患者的治疗成本,节约医 疗资源。ຫໍສະໝຸດ 预防措施的分类基础预防
包括保持皮肤清洁干燥、 避免紫外线照射、避免摩 擦和搔抓等。
药物预防
使用皮肤保护剂、抗炎药 等,以减轻皮肤炎症和瘙 痒症状。
物理预防
使用辐射防护材料或设备 ,减少放射线对皮肤的损 伤。
康复期护理
促进皮肤再生
01
在放疗结束后,可适当使用保湿霜、润肤剂等,促进皮肤再生
和修复。
减轻色素沉着
02
避免长时间暴露在阳光下,并适当使用防晒霜,以减轻皮肤色
素沉着。
定期复查
03
定期到医院进行复查,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家庭护理与自我管理
饮食调理
保持均衡饮食,多摄入富含维生素C、E、A等抗氧化物质的食物 ,有助于减轻皮肤损伤。
避免刺激和损伤
穿着柔软舒适衣物
选择质地柔软、无刺激的棉质衣物,避免穿着紧身或粗糙的衣物 。
避免摩擦和挤压
避免长时间压迫或摩擦皮肤,如使用过紧的腰带或胸罩。
避免使用热水和蒸汽
避免使用过热的水洗脸或沐浴,避免长时间暴露在蒸汽环境中。
合理使用药物和敷料
遵医嘱用药
遵循医生的建议,按时按量使用 药物。
中华放射学会造影剂过敏分型标准及处理原则

一、前言造影剂过敏是放射医学领域中常见的一种严重并发症,严重时甚至危及患者生命。
对于造影剂过敏的分型标准和处理原则,是放射医学工作者需要深入了解和掌握的内容。
中华放射学会对造影剂过敏进行了详细分类和处理指南,本文将对其进行介绍和解析。
二、中华放射学会造影剂过敏分型标准1. 根据过敏反应临床表现及机理,中华放射学会将造影剂过敏分为轻度过敏反应、中度过敏反应和重度过敏反应三个等级。
2. 轻度过敏反应:局部或轻微的过敏反应,如皮肤瘙痒、面部潮红、恶心、呕吐等,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停止注射造影剂后即可缓解。
3. 中度过敏反应:出现过敏性皮疹、呼吸道症状、轻度低血压等症状,需要及时停止造影剂注射,并积极处理症状,如给予抗组胺药物、呼吸道支持等治疗。
4. 重度过敏反应:表现为过敏性休克、严重低血压、呼吸困难、喉头水肿等严重症状,需要立即停止注射造影剂,并立即给予肾上腺素、呼吸道支持、血管活性药物等急救措施。
三、中华放射学会造影剂过敏处理原则1. 事前评估患者过敏史:在给予患者注射造影剂前,应充分了解患者的过敏史,包括对药物、食物或其他过敏原的过敏反应情况,以便在需要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2. 事中监测患者反应:在注射造影剂的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情况,如出现任何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注射,并进行相应处理。
3. 事后积极处理过敏反应:对于出现过敏反应的患者,应立即停止造影剂的注射,并进行相应的急救处理,包括应用抗组胺药物、肾上腺素、呼吸道支持等措施。
4. 做好记录和报告:在患者出现过敏反应后,应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并向医院的不良事件报告系统进行汇报,以便进一步分析和处理。
四、结语造影剂过敏是放射医学工作者在临床工作中常面临的问题,了解其分型标准和处理原则,对于预防和处理造影剂过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中华放射学会的分型标准和处理原则提供了科学、系统的指导,有助于医务人员更好地处理和预防造影剂过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放射科应急预案(优秀5篇)

放射科应急预案(优秀5篇)放射科是医院中一个重要的医学科室。
放射科主要利用各种先进的成像技术和设备,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重要的依据和支持。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如下是编辑山仔为家人们收集整理的最新放射科应急预案(优秀5篇),仅供参考。
最新放射科应急预案篇一放射科作为医院的重要科室之一,承担着影像诊断、放射治疗等关键医疗任务。
由于工作中涉及放射性物质和复杂设备,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对患者、医护人员及周围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体系1.应急领导小组:由放射科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科室骨干医师、技师、护士及医院安全管理部门代表。
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培训及应急响应的指挥协调。
2.应急小组:下设现场救援组、设备抢修组、后勤保障组、信息报告组等,各小组明确职责,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协同作战。
二、应急预案内容1.放射性泄露事故应急处理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疏散现场人员至安全区域,设置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迅速查明泄露源,关闭相关设备或阀门,控制泄露范围。
使用专用工具收集泄露物,并按规定进行安全处置。
对受污染区域进行去污处理,直至达到安全标准。
报告医院安全管理部门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请求专业机构协助。
2.患者辐射意外应急处理立即停止辐射操作,将患者迅速转移至安全区域。
对患者进行初步医学检查,评估辐射伤害程度。
根据伤害程度,及时联系相关科室进行进一步治疗或转诊至专科医院。
记录事故经过,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设备故障应急处理发现设备故障时,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设备维修人员。
对于影响患者安全的故障,如辐射剂量异常等,应立即疏散现场人员,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患者安全。
设备维修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排查故障原因,进行修复或更换部件。
修复后需进行功能测试和剂量校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且符合安全标准。
4.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理接到灾害预警或发现灾害迹象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医院统一部署进行疏散和避险。
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根据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对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的监督管理,促进射线装置的安全应用,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与应急准备:1、辐射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快速反应、有效处置”的工作方针;2、严格实施医院相关规章制度、职责以及放射防护管理相关规章制度;3、严格实行辐射事故监测与预警规定,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按照《异常信息报告制度》和程序及时报告;4、严格实行辐射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5、每年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医院射线装置、放射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环境、放射防护、设施性能等进行检测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医院,由医院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对放射装置贮存场所应当采取放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露的安全措施;6、医院配备与使用场所相适应的防护设施、设备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由专业人员定期进行辐射水平检测,保证正常使用;7、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和校正,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并接受检测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状态检测;8、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诊断时,应当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应当进行屏蔽防护;9、有计划、有组织的制定并实施对放射工作人员开展辐射事故防范和应急知识教育,增强放射工作人员对辐射灾害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10、加强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防护与应急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医院应对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以及辐射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二、辐射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信息报告:1、辐射事故发生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的明确辐射事故级别后立即向环保、公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1)发生放射装置或同位素放射源丢失、被盗的;(2)发生放射装置泄露的;(3)放射装置失控导致人员伤亡的。
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标准-职业病

前言本标准中的3.1.1、3.1.2、3.2.1、3.2.2、3.3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标准。
原标准GB8282-2000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GB8282-2000《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自发布以来,在实践过程中,临床上积累了新的经验,科研又有新的进展,有必要加以修订。
此次修订中除将急性皮肤损伤的临床分度由三度改为四度外,对急性皮肤损伤的参考剂量和慢性皮肤损伤的年剂量以及β射线所致的皮肤损伤特点,也有较多的修改和补充。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医科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翁志根、刘雁玲、杨志祥、张鸿寿。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放射性皮肤疾病诊断标准Diagnostic criteria for radiation skin diseasesGBZ106-200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离辐射所致急、慢性皮肤损伤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因电离辐射所致皮肤损伤的放射性工作人员。
非职业性受照人员也可参照本标准诊断和治疗。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acute radiation injuries of skin身体局部受到一次或短时间(数日)内多次大剂量(X、γ及β射线等)外照射所引起的急性放射性皮炎及放射性皮肤溃疡。
2.2 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 chronic radiation injuries of skin由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迁延而来或由小剂量射线长期照射(职业性或医源性)后引起的慢性放射性皮炎及慢性放射性皮肤溃疡。
2.3 放射性皮肤癌 skin cancer induced by radiation在电离辐射所致皮肤放射性损害的基础上发生的皮肤癌。
放射病的诊断与治疗-医学辐射防护学教学课件

七、诊断 (一)早期分类诊断
主要目的:确定受照者是否受到大剂量辐照,有无放射损伤; 对有放射损伤的患者作出分型、分段的初步判断。
2. 出血 出血部位以皮肤粘膜最明显, 极期多见便血和尿血。原 因在于血小板减少和凝血功能降低、血管壁脆性和通透性增加。 此外,神经体液调节紊乱、物质代谢障碍、细菌感染也使出血加 重。
3. 感染 并发感染是急性放射病重要病理特点, 影响预后。急 性放射病进程中,肺炎、出血坏死性肠炎和泌尿系统感染尤为常 见。细菌感染主要由内源性细菌引起,早期为呼吸道革兰氏阳性 球菌,晚期则为肠道革兰氏阴性杆菌。
3. 重度(4~6 Gy ) 临床分期明显。初期:临床症状多在照后 数十分钟至2小时内出现,呕吐发生早而频,可发生腹泻。受照 后~2天内淋巴细胞绝对值约0.6×109/L,白细胞也有一过性增高 后下降的特点,假愈期持续2~3周。极期有严重脱发,广泛出 血,严重感染,伴明显神经、消化系统症状和电解质平衡失调。 此时白细胞最低值为1 ×109/L以下,血小板10 ×109/L以下,有 明显贫血。照 后5~8周后进入恢复期。
(四) 应急照射 核事故时为防止事故扩大或抢修、抢救等,工作
人员受到超过规定剂量限值达到1Sv以上,导致放射病。前苏联
Cherbobyl(1986)事故中消防人员和营救人员均有急性放射病例。
三. 发病影响因素 射线种类、剂量、剂量率、照射面积、照射方
四. 式、照射部位、单或分次照射、个体辐射敏感性和年龄等
恢复阶段: 白细胞恢复顺序: 单核细胞、嗜碱性、中性和嗜 酸性粒细胞、淋巴细胞。
放射源泄漏应急处置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放射源泄漏事故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放射源泄漏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事故分类及危害程度1. 事故分类:(1)放射源丢失:放射源因管理不善、盗窃等原因导致丢失。
(2)放射源泄漏:放射源在运输、储存、使用等过程中发生泄漏。
(3)放射源破损:放射源因撞击、腐蚀等原因导致破损。
2. 危害程度:(1)对人体:可能导致辐射损伤、放射性病等。
(2)对环境:可能导致土壤、水体、空气等污染。
(3)对社会:可能导致恐慌、经济损失等。
四、应急处置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 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3.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 依法依规、协同作战。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放射源泄漏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现场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人员疏散、事故调查、放射源回收等。
(2)医疗救治组: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治和后期的康复治疗。
(3)环境监测组: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辐射监测。
(4)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发布和舆论引导。
(5)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装备、人员等保障。
六、应急处置程序1. 事故报告(1)发现放射源泄漏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泄漏量等。
2. 事故响应(1)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各工作小组开展应急处置。
(2)现场处置组:- 采取隔离措施,防止事故扩散。
- 撤离事故现场及周边人员。
- 对泄漏放射源进行收集、回收。
- 对泄漏区域进行辐射监测。
(3)医疗救治组:- 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及时送往医院。
- 对事故现场周边居民进行健康监测。
(4)环境监测组:- 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确保环境安全。
放射治疗[指南]
放射治疗与辐射损伤放射治疗(放疗)是恶性肿瘤的主要治疗手段之一。
但放射线是一把双刃剑.它既能杀灭肿瘤细胞.同时又不可避免地造或正常组织的损伤。
因此在肿瘤的放疗中。
认识和掌握放射线对正常组织的损伤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从理论上讲,只要给予足够的剂量,放疗是能够完全控制肿瘤的:但在临床实际中,肿瘤周围的正常组织对放射线的耐受能力限制了照射剂量。
也就是说,我们在肿瘤放疗中给予的照射剂量往往是肿瘤周围的正常组织所能够耐受的最大剂量。
而不是完全杀灭肿瘤所需的剂量,即在控制肿瘤(治疗益处)和正常组织损伤(危害)之间寻找平衡点。
忽视了任何一方,不但可能达不到放疗所应达到的治疗效果,反而可能因治疗的不良反应给患者带来损害。
为了在尽量提高放疗疗效的同时,使肿瘤周围的正常组织少受损伤,当前临床上普遍采取以下手段:1.利用先进的放疗设备和新的治疗手段实施精确放疗,包括精确定位、精确计划、精确投照主要方法有三维适形放疗(3D—CRT),调强放疗(LMRT),影像引导放疗(IGRT)。
螺旋断层放疗。
立体定向放射外科(X刀、γ刀)等。
2.使用放射增敏剂,提高肿瘤细胞对放射线的敏感性,提高疗效。
3.使用放射保护剂:降低正常组织对射线的敏感性,提高正常组织对放射剂量的耐受性,如部分外用护肤品。
使用治疗辐射损饬的药物(如目前国家唯一正式批准可用于辐射损伤的安多霖胶囊),促进正常组织的修复,提高放疗疗效,减轻近期放射损伤的程度.降低晚期放射损伤的发生率。
4.改变常规放疗分割方式:如采用超分割放疗以降低晚期放疗反应的发生率总之,在放疗期间,采用先进的仪器设备并配合服用可以用于辐射损伤的药物,对增加疗效,降低不良反应,保证放疗的正常进行,减少肿瘤的复发和转移,都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放疗与手术或化疗间想和配合治疗恶性肿瘤常规治疗手段有手术、放料及化疗。
与其他治疗手段一样,肿瘤放疗有其优点也有其局限性,由于恶性肿瘤的生物学特性及目前尚缺乏有效的特异性手段来早期发现肿瘤。
核生化武器和推进剂损伤护理
核生化武器和推进剂损伤护理内照射损伤的救治,主要采取综合措施,以防止或减少放射性核素在体内的沉积、减轻或防止内照射损伤。
一、消除体表沾染。
放射性核素沾染体表又未进行彻底消除者,应尽早进行局部、全身洗消和伤口除沾染,以减少或阻止放射性核素进入体内。
二、减少吸收。
当放射性核素由消化道进入体内仍停留在胃肠道时,应尽快采用以下措施减少放射性核素吸收入血。
1、催吐和洗胃:在食入放射性核素的最初1~2小时内可进行催吐和洗胃,可用清洁钝器刺激咽部。
或口服催吐药物,如吐根剂、硫酸铜(1%25ml)、硫酸锌(1~2g)藜芦(2.5~5g)、甜瓜蒂(5~10mg)、胆矾(0.12~0.75g),或皮下注射阿朴吗啡(5~10mg)。
催吐要及早施实,可使刚进入胃内的放射性物质排出80%~90%。
在催吐不佳时,可用温生理盐水或弱碱性溶液(2%碳氢钠或10%活性炭混悬液)洗胃。
2、口服吸附剂、沉淀剂:对残留在胃内和肠道内的放射性物质,通过吸附剂、沉淀剂作用将其吸附、沉淀下来。
吸附剂有活性炭、磷酸钙、骨粉、硫酸钡等。
沉淀剂褐藻酸钠(10g)、凝胶磷酸铝(100ml)用于锶、钡等元素;普鲁士蓝(10g)配成糖水服用,可减少137Cs 的吸收率40%;鸡蛋清用于重金属元素,抗酸剂用于能溶于酸性液体的元素。
3、服用缓泻剂:放射性核素摄入后已超过4小时,服用缓泻剂,可加速放射性核素在胃肠道内运行,缩短停留时间,减少吸收。
由呼吸道进入的放射性核素,应清洗鼻腔、在鼻咽部喷入血管收缩剂(如:1%麻黄素或0.1%的副肾素),然后口服祛痰剂(如氯化铵0.3g,碘化钾0.25g),促使其随痰咳出。
当伤口受沾染时,首先尽快用生理盐水冲洗伤口,同时用消毒沙布或棉签擦试创面。
必要时要尽早进行清创术,可与除沾染结合进行。
三、加速排出。
对已经吸收入血和沉积在组织、器官中的放射性核素应尽早加速排出,以减少它们在组织、器官中的沉积量。
1、口服碘化钾片:口服碘化钾片0.1g,可阻止食入或吸入的放射性碘在甲状腺内的蓄积。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迅速、高效、有序地应对放射事故,提高本公司应对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减轻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定义与合用范围本预案所指放射事故是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或者发生核恐怖事件导致人员受到异常照射的事件。
(四)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分工协作;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二、组织管理(一)领导小组组长:中心主任副组长:中心副主任、核医学科主任、放射科主任成员:核医学科技师、放射影像医师、医学影像学技术人员、放射科技师、核医学护士职责:负责监督检查放射安全工作,防止放射事故的发生;组织应急准备工作,调度人员、设备、物资等,指挥相关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对放射事故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挥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开展放射事故应急演练等。
(二)应急专家组成员:核医学科技师、放射影像医师、医学影像学技术人员、放射科技师、核医学护士。
职责:负责参预指导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为领导小组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调查处理工作和控制措施提出意见;组织并参预对辐射防护、医疗救治等相关技术人员的指导与培训;组织并参预指导辐射事故现场放射防护及医学应急救援。
(三)相关部门职责1、医务科:负责组建应急救援医疗队,组织对受辐射损伤人员进行现场医疗救助及伤员转送,做好医疗救护信息记录及报告。
2、预防保健科: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参加辐射防护技术培训、体检及个人剂量监测;做好对放射事故中参预应急医学救援或者受辐射损伤医务人员进行医学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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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神经系统
即时反应:
• 放疗3~4次时出现; • 是脑、脊髓受到照射后一过性充血、水肿
的表现,可加重原有的颅内或椎管内高压 的症状;
• 预防和处理:放疗开始同时应用脱水剂、 激素及利尿剂可避免或减轻这种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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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发性延迟反应: • 放疗后数周至3~4个月出现; • 表现:嗜睡、头晕、脑脊液中细胞数和蛋
髓半截症或截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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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射性脑坏死: • 有时很难与肿瘤复发鉴别, • 临床表现为逐渐加重的嗜睡、记忆力 及智力减退、颅神经麻痹及头痛、恶 心、呕吐等颅内高压症;
• 精神症状:1~7年后可出现呆滞、定 向障碍、答非所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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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 • 预防是关键;
• 治疗:
• 早期用大剂量激素、B族维生素、血管 扩张剂、能量合剂和脱水剂;
▪ 发音变化:照射3~4周后声音嘶哑,60~ 70Gy时可失声,结束后3~4周可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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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射性龋齿和颌骨坏死: • 放疗前作常规口腔处理,拔牙者10~14天
后再行放疗; • 放疗后1年内不宜拔牙; • 放射性龋齿多发生在牙颈部,常致牙体断
裂,残根可引起感染,可予消炎和止痛等 对症处理; • 放射性骨髓炎或骨坏死:死骨清除、抗炎 及高压氧治疗。
放射反应及损伤的处理 相关纠纷的防范
肿瘤诊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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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
放疗在治疗恶性肿瘤中的作用已毫无疑 问,但也要看到放射反应和损伤的存在;
放射反应是难免的、也是允许的,如鼻 咽癌放疗中的咽痛、口干;肺癌放疗后 的肺纤维化等;
放射损伤是不允许的,尤其是一些重要 脏器如脑、眼、肾、脊髓等,严重者可 致残甚至危及生命,应避免发生。
9
预防 • 保护喉,戒烟酒,避免过冷、过热及刺激
性食物; • 进半流质高蛋白饮食,保持口腔清洁; • 加强局部处理:含漱剂如洗必泰、5%碳
酸氢钠等,局部止痛消炎含化药物如华素 片、银黄含片等,石蜡油滴鼻液等; • 预防真菌感染:如念珠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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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处理
• 1、2级反应,可口服清热解毒药、消炎止 痛药、局部抗炎剂喷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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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早反应组织:更新快的口腔及消化道粘 膜、造血系统等,总治疗时间影响大, 其损伤在放疗期间即可发生,常可恢复;
晚反应组织:更新慢的肺、肾、心脏、 CNS等,其损伤在放疗后较长时间才发 生,分次剂量影响大,是实质细胞耗竭 后无力再生而最终导致的纤维化,常不 可逆;
同一器官可以顺序发生不同类型的损伤。
症状:口咽部不适或疼痛、吞咽疼痛和 声音嘶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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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急性粘膜损伤的分级: • 0级:无变化; • 1级:充血,可有轻度疼痛,无需止痛药; • 2级:片状粘膜炎或有炎性分泌物,有中
度疼痛,需止痛药;
• 3级:融合的纤维性粘膜炎,可伴重度疼 痛,需麻醉药;
• 4级:溃疡、出血、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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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急性
皮肤反应与损伤
• I度(干性皮炎):20Gy时可有红斑、充
血、潮红,伴烧灼和刺痒感,30Gy后逐
渐变成暗红,有表皮脱屑;
• II度(湿性皮炎):40Gy后可见充血、水 肿、水泡形成、糜烂,有渗出液;
• III度(放射性溃疡):75Gy后可发生边 界清楚、底部光滑的火山口型溃疡,表面 可有灰白色坏死组织覆盖,伴剧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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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预防 • 保持皮肤干燥、清洁; • 避免理化刺激:放疗中禁用湿敷、热敷、
化妆品及有刺激性的药膏,避免烈日曝 晒和严寒冷冻,不要剃须,衣领要软; • 禁忌搔抓、按摩,避免外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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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处理原则 • 干性反应:可不处理或1%冰片滑石粉涂抹;
• 湿性反应:暂停放疗,局部清洁暴露、涂 抹龙胆紫、2%硼酸软膏等,避免感染,一 般10~14天即能愈合;
• 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rhEGF):金因肽、 贝复济局部应用,可促进溃疡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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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颈部反应
▪ 面颈部水肿:一年左右可逐渐消退,硬性 水肿易发生感染,治疗用抗生素+激素;
▪ 中耳炎及听力减退:抗炎治疗、耳咽管通 气等可减轻症状;
▪ 张口困难:咀嚼肌和颞颌关节纤维性强直 所致,早期经功能锻炼后可恢复;
• 放射性溃疡:局部VitB12外敷;伴感染者 作细菌培养,选择敏感抗生素湿敷;反复 换药,清除坏死组织,促进肉芽生长和愈 合;药物治疗无效者可切除皮损,行皮片 或皮瓣移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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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口咽粘膜反应
一般在放疗2~3周时最严重,多数可自 行缓解;
表现:充血-白斑-融合成片-浅表溃 疡,可有伪膜;
白稍增高,有时伴低热; • 可不作处理,2周左右可恢复; • 不要误认为肿瘤复发而再次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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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发性延迟反应: • 小野50Gy、大野40Gy的常规分割放疗下极少发
生; • 放射性脊髓炎:
• 放疗后数月~1年后发生; • 早期症状:一侧或双侧肢体感觉异常,低头
曲颈时有触电样感觉; • 多数可恢复,少数可发展为典型或不典型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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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状腺功能低下: • 全颈照射包括双侧甲状腺可出现; • 儿童、年轻女性更敏感; • 表现:乏力、头晕、全身水肿等; • 甲功:T3、T4降低,TSH正常或升高; • 长期TSH升高可诱发甲状腺癌; • 甲低治疗:根据症状补充甲状腺素40~
60mg/d,T3、T4正常后3个月减量或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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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慢性
• 治疗后数月甚至数年后出现;
• 表皮萎缩变薄,浅表毛细血管扩张,有色 素沉着、脱屑、皮肤搔痒,易受损溃破;
• 易发生蜂窝组织炎,表现为高热、局部红 肿热痛等,抗炎治疗有效,易复发;
• 晚期放射性溃疡:照射区皮肤保护不利或 损伤未愈发展而成,可破坏深部组织,甚 至累及骨组织,出现坏死性骨髓炎。
• 高压氧治疗对感觉异常者有效,对已 有运动障碍者无效;
• 3级反应:局部用药+抗生素及激素; • 4级反应:暂停放疗,抗炎,补液,清热
解毒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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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制含漱液:地米10mg+利多卡因20ml +庆大霉素24万单位+生理盐水500ml;
• 咽 痛 合 剂 滴 咽 : 地 米 5 mg+VitB25mg+ 1%普鲁卡因5ml+板蓝根注射液4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