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20171231)
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序号部门收费项目政策依据一发展改革1 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财综[2004]56号二公安2 证照费(1)机动车号牌工本费发改价格[2004]2831号, 计价格[1994]783号,[1992]价费字240号(2)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 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1992]价费字240号(3)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3 口岸以外边防检查监护费计价格[2001]523号,[1992]价费字240号4 机动车抵押登记费财综[2001]67号,发改价格[2013]1494号三国土资源5矿产资源补偿费(不含煤炭、原油、天然气、钨、钼、稀土)国务院第150号令6 土地复垦费《土地管理法》7 土地闲置费《土地管理法》▲8 不动产登记费财税[2016]79号9 耕地开垦费《土地管理法》10 地质成果资料费[1992]价费字251号四住房和城乡建设▲ 11 房屋转让手续费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价格[2002]121号,财税[2015]68号,发改价格[2015]2136号12 污水处理费《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 13 城镇垃圾处理费计价格[2002]872号14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 15 白蚁防治费 [1992]价费字179号,财税[2015]68号 五 交通16 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收费公路条例》,交公路发[1994]686号 ▲ 17 船舶登记费[1992]价费字191号,交财发[1997]93号,财税[2015]92号18 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财综[2003]81号,价费字[1993]17号, ▲ 19 长江干线船舶引航收费发改价格[2013]1494号,发改价格[2011]1536号,发改价格[2008]12号,财综[2007]60号 六 工信20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7]3643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财建[2002]640号,计价费[1998]218号 21 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 信部联清[2004]517号 七水利22 水资源费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1992]价费字181号23河道采砂管理费(含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发改价格[2009]3085号,财综[2003]69号,[1992]价费字181号24 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发改价格[2009]3085号,财综[2003]89号,财综[2003]69号,[1992]价费字181号25 水土保持补偿费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八农业26 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财综字[1998]160号,发改价格[2007]1968号,发改价格[2015]2136号27 农药、兽药注册登记费(1)农药登记费财综[2011]9号,计价格[2001]523号(2)进口兽药注册登记审批、发证收费[1992]价费字452号28 农药实验费[1992]价费字452号29 检验检测费(1)新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质量复核检验费[1992]价费字452号(2)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委托检验费[1992]价费字452号(3)新兽药、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复核检验费[1992]价费字452号(4)进出口兽药检验费[1992]价费字452号(5)兽药委托检验费[1992]价费字452号(6)农作物委托检验费[1992]价费字452号(7)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发改价格[2013]1494号,发改价格[2010]2363号(8)农业转基因生物检测费财综[2008]76号,发改价格[2007]3704号,财综[2002]64号(9)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发改价格[2003]2353号,计价格[2000]559号,计价格[1994]400号,[1992]价费字452号▲30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财综[2012]97号,计价格[1994]400号,[1992]价费字452号31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财综[2008]76号,发改价格[2007]3704号,财综[2002]64号32 草原植被恢复费财综[2010]29号,发改价格[2010]1235号九卫生计生33 卫生检测费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8]47号,[1992]价费字314号,财税[2016]14号34 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1992]价费字314号,财税[2016]14号十人防35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十一法院36 诉讼费国务院令481号,财行[2003]275号十二工商37 商标注册收费发改价格[2013]1494号,发改价格[2008]2579号,财综[2004]11号,计价费[1998]1077号,财综字[1995]88号,计价格[1995]2404号,[1992]价费字414号十三质检38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财税[2015]102号,发改价格[2008]3246号,发改价格[2003]1793号,财综[2003]58号,计价格[1996]1500号,计价格[1995]1029号,计价格[1995]339号,计价格[1995]99号,计价格[1994]507号,计价格[1994]238号,计物价[1993]2182号,[1993]价费字135号,[1992]价费字496号,[1992]价费字317号,[1992]价费字127号,国质检科函[2004]144号,国质检科函[2004]584号,国质检科函[2005]503号,国质检科函[2006]294号,国质检科函[2007]292号,国质检科[2008]481号,国质检财函[2009]688号,国质检财函[2012]122号,财税[2015]102号39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财综[2011]16号,发改价格[2009]3212号,财综[2001]10号,计价格[1997]1707号,计价费[1996]1500号,计价格[1995]339号,[1992]价费字268号▲40 计量收费财税[2015]102号,财综[2013]67号,发改价格[2009]234号,发改价格[2008]74号,财综[2001]72号,财税[2015]102号41 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不含出口货物、运输工具和集装箱检验检疫费)财综[2014]6号,财综[2013]85号,财综[2012]71号,发改价格[2012]3882号,发改价格[2012]1894号,财综[2011]104号,财综[2011]42号,发改价格[2011]2021号,财综[2010]22号,发改价格[2010]134号,财综[2009]25号,财综函[2007]2号,财综[2007]54号,发改价格[2007]2216号,财综[2004]17号,财综[2003]77号,发改价格[2003]2357号,国质检财[2014]311号42 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费财综[2006]62号,发改价格[2013]290号十四环保43 登记费(1)进口废物环境保护审查登记费财综[2007]80号,发改价格[2008]702号,财综[2001]15号,计价格[1999]467号(2)化学品进口登记费计价格[1994]702号44 核安全技术审评费财综[2003]87号, 发改价格[2003]2352号,财综[2001]21号45 排污费财综[2003]38号,国务院令第369号,四部委令第31号,财税[2015]71号,发改价格[2015]2185号46 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1992]价费字178号▲47 环境监测服务费[1992]价费字178号十五民航48 民用航空器国籍、权利登记费财综[2002]54号,发改价格[2011]3214号,发改价格[2015]2136号49 航空业务权补偿费财综[2002]54号,发改价格[2011]3214号50 适航审查费财综[2002]54号,发改价格[2011]3214号十六新闻出版广电▲51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财综[2004]80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发改价格[2004]3004号,[1992]价费字112号,发改价格[2015]2136号十七林业52 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财综字[1998]160号,发改价格[2007]1968号,发改价格[2015]2136号 十八 食品药品监督▲ 53 药品注册费 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 (1)新药注册费 (2)仿制药注册费 (3)补充申请注册费 (4)再注册费(5)加急费▲ 54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 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 (1)首次注册费 (2)变更注册费 (3)延续注册费 (4)临床试验申请费(5)加急费55 认证费 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04]59号 (1)GMP 认证费(2)GSP 认证费▲ 56 药品保护费 财税[2015]2号,价费字[1993]143号,价费字[1993]178号 (1)药品行政保护费(2)中药品种保护费57 检验费 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03]213号,[1992]价费字534号(1)药品检验费(2)医疗器械产品检验费58 麻醉、精神药品进出口许可证费财税[2015]2号,计价格[1995]340号十九知识产权59 专利收费发改价格[2009]364号,计价格[2002]185号,计价格[2000]2441号60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收费财综[2002]79号,发改价格[2003]85号二十宗教61 清真食品认证费财综字[2000]60号, 计价格[2000]1174号二十一银监会62 银行业监管费财税[2015]21号,发改价格[2014]168号二十二证监会63 证券、期货业监管费财税[2015]20号,发改价格[2012]2119号,发改价格[2010]996号,发改价格[2006]2437号二十三保监会64 保险业监管费财税[2015]22号,发改价格[2011]3228号二十四海洋65 海洋废弃物倾倒、检测费发改价格[2008]1927号66 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财综[2003]2号, 四部委令第31号二十五测绘67 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1992]价费字176号68 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1992]价费字176号69 测绘仪器检测收费[1992]价费字176号二十六仲裁委70 仲裁收费国办发[1995]44号,财综[2010]19号注: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免予征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小企业申领政策红利的移动神器——茂名政企通APP/mqt/。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布福州市市、县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布福州市市、县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
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告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福州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15.08.26
【实施日期】2015.08.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州市物价局关于公布福州市市、县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告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4]123号)精神,根据省政府《福建省定价目录》(闽政办[2015]31号)、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福建省省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闽价服〔2015〕241号)规定,现将福州市市、县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通告如下:
一、福州市市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共计16项,详见附件1;县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共计4项,详见附件2。
二、市、县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收费政策有变动,我局将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http:///)、福州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上适时更新。
特此通告
附件:1、福州市市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2、福州市县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福州市物价局
2015年8月26日
附件1
福州市市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涉企经营服务收费清单目录和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委关于印发中央涉企经营服务收费清单⽬录和涉企进出⼝环节经营服务收费⽬录清单的通知⽂号:发改价格[2015]2315号颁布⽇期:2015-10-12执⾏⽇期:2016-01-0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治区、直辖市发展改⾰委、物价局: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稳定增长的若⼲意见》(国办发[2015]55号)要求,规范涉企收费⾏为,提⾼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依据《中央定价⽬录》,国家发展改⾰委制定了实⾏政府定价管理的《中央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录清单》和《中央涉企进出⼝环节经营服务收费⽬录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
法律、⾏政法规明确规定实⾏政府定价管理的中央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和涉企进出⼝环节经营服务收费项⽬,⾃动纳⼊本⽬录清单;法律、⾏政法规明确规定实⾏市场调节价的项⽬,⾃动退出本⽬录清单;依据法律、⾏政法规或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修订收费⽂件的,按照修订后的⽂件执⾏。
国家发展改⾰委将对⽬录清单实⾏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录清单相关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凡未纳⼊实⾏政府定价管理的中央和地⽅收费⽬录清单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和涉企进出⼝环节经营服务收费,均实⾏市场调节价,由交易双⽅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改⾰委将进⼀步加⼤收费监管⼒度,规范收费⾏为,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各省、⾃治区、直辖市发展改⾰委、物价局要参照本通知要求,按照《国家发展改⾰委办公厅关于加快建⽴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录清单等三项⽬录清单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783号)规定,结合地⽅定价⽬录修订,建⽴本省、⾃治区、直辖市政府定价管理的相关收费⽬录清单。
本通知所附⽬录清单⾃2016年1⽉1⽇起执⾏。
附件:1、中央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录清单2、中央涉企进出⼝环节经营服务收费⽬录清单国家发展改⾰委2015年10⽉12⽇备注:本条例⽣效时间为:2016.01.01,截⾄2022年仍然有效最近更新:2021.12.03。
附录二: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附录二: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18年9月30日)8国家开放大学收费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财综〔2014〕21号,发改价格〔2009〕2555号,计价格〔2002〕838号,教财厅〔2000〕110号,财办综〔2003〕203号三公安部门9证照费(1)外国人证件费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①居留许可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②永久居留申请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③永久居留身份证证工本费缴入中央国库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财税〔2018〕10号④出入境证缴入地方国库公通字〔1996〕89号⑤旅行证缴入地方国库公通字〔1996〕89号(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价费字〔1993〕164号,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税函〔2018〕1号①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发改价格〔2013〕1494号,计价格〔2000〕293号,价费字〔1993〕164号②出入境通行证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价费字〔1993〕164号,公通字〔2000〕99号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④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发改价格〔2004〕334号,价费字〔1993〕164号⑤台湾同胞定居证缴入地方国库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发改价格〔2016〕352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缴入地方国库财综〔2012〕97号,价费字〔1992〕240号①居民户口簿②户口迁移证件(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缴入地方国库《居民身份证法》,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税〔2018〕37号(5)机动车号牌工本费缴入地方国库《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①号牌(含临时)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③号牌架(6)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缴入地方国库《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7)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缴入地方国库《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10外国人签证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计价格〔2003〕392号,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11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缴入地方国库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公通字〔1996〕89号四民政部门12殡葬收费缴入地方国库价费字〔1992〕249号,发改价格〔2012〕673号五自然资源部门13土地复垦费缴入地方国库《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14土地闲置费缴入地方国库《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15不动产登记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物权法》,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16耕地开垦费缴入地方国库《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7海洋废弃物倾倒费缴入中央国库《海洋环境保护法》,发改价格〔2008〕1927号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18污水处理费缴入地方国库《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19城镇垃圾处理费缴入地方国库《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20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缴入地方国库《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七交通运输部门21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缴入地方国库《公路法》,《收费公路条例》,交公路发〔1994〕686号22长江干线船舶引航收费缴入中央国库发改价格〔2013〕1494号,发改价格〔2011〕1536号,财综〔2007〕60号,财办税〔2015〕14号八工业和信息化部门23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无线电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计价费〔1998〕218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24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缴入中央国库信部联清〔2004〕517号,信部联清〔2005〕401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九水利部门25水资源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价费字〔1992〕181号26水土保持补偿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十农业农村部门27农药实验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价费字〔1992〕452号,发改价格〔2015〕213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1)田间试验费(2)残留试验费(3)药效试验费28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渔业法》,财税〔2014〕101号,发改价格〔2015〕2136号,财综〔2012〕97号,计价格〔1994〕400号,价费字〔1992〕452号十一林业和草原部门29草原植被恢复费缴入地方国库《草原法》,财综〔2010〕29号,发改价格〔2010〕1235号十二卫生健康部门30预防接种服务费缴入地方国库《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财税〔2016〕14号,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2〕72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31鉴定费(1)医疗事故鉴定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3〕2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2)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缴入地方国库《职业病防治法》,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缴入地方国库《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财税〔2016〕14号,财综〔2008〕70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32社会抚养费缴入地方国库《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财税〔2016〕14号,财规〔2000〕29号十三人防部门33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十四法院34诉讼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财行〔2003〕275号十五市场监管部门35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缴入地方国库《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发改价格〔2015〕1299号,财综〔2011〕16号,财综〔2001〕10号,价费字〔1992〕268号十六民航部门36航空业务权补偿费缴入中央国库发改价格〔2011〕3214号,财综〔2002〕54号37适航审查费缴入中央国库发改价格〔2011〕3214号,财综〔2002〕54号十七体育部门38外国团体来华登山注册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财综〔2004〕7号,价费字〔1992〕207号十八药品监管部门39药品注册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1)新药注册费(2)仿制药注册费(3)补充申请注册费(4)再注册费(5)加急费40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2015〕1006号(1)首次注册费(2)变更注册费(3)延续注册费(4)临床试验申请费(5)加急费十九知识产权部门41商标注册收费缴入中央国库《商标法》,财税〔2017〕20号,发改价格〔2013〕1494号,发改价格〔2008〕2579号,财综〔2004〕11号,计价费〔1998〕1077号,财综字〔1995〕88号,计价格〔1995〕2404号,价费字〔1992〕414号,发改价格〔2015〕2136号,财税〔2017〕20号(1)受理商标注册费(2)补发商标注册证费(含刊登遗失声明费用)(3)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4)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5)受理商标注册延迟费(6)受理商标评审费(7)变更费(8)出具商标证明费(9)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10)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11)商标异议费(12)撤销商标费(1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42专利收费缴入中央国库(1)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财税〔2017〕8号,发改价格〔2017〕270号,财税〔2016〕78号,财税〔2018〕37号①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②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③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年费滞纳金④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⑤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⑥专利文件副本证明费(2)PCT专利申请收费《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财税〔2017〕8号,发改价格〔2017〕270号,财税〔2018〕37号①申请国际阶段收取的国际申请费和手续费,传送费、检索费、优先权文件费、初步审查费、单一性异议费、副本复制费、后提交费、恢复权利请求费、滞纳金②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收取的宽限费、译文改正费、单一性恢复费、优先权恢复费(3)为其他国家和地区提供检索和审查服务收费《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财税〔2017〕8号,发改价格〔2017〕270号4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收费缴入中央国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财税〔2017〕8号,发改价格〔2017〕27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1)布图设计登记费(2)布图设计登记复审请求费(3)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4)延长期限请求费(5)恢复布图设计登记权利请求费(6)非自愿许可使用布图设计请求费(7)报酬裁决费二十银保监会44银行业监管费缴入中央国库财税〔2015〕21号,发改价格〔2016〕14号,财税〔2017〕52号45保险业监管费缴入中央国库财税〔2015〕22号,发改价格〔2016〕14号,财税〔2017〕52号二十一证监会46证券、期货业监管费缴入中央国库财税〔2015〕20号,发改价格〔2016〕14号,财税〔2018〕37号二十二仲裁部门47仲裁收费缴入地方国库《仲裁法》,财综〔2010〕19号,国办发〔1995〕44号二十三红十字会48造血干细胞配型费缴入中央国库财税〔2016〕115号,发改价格〔2016〕2492号二十四相关部门49考试考务费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或财政专户见《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省及省以上管理部分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清理结果的通知-皖价服[2008]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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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省及省以上管理部分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省及省以上管理部分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清理结果的通知(皖价服〔2008〕210号)各市、试点县物价局:为深入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若干意见》(皖政〔2008〕8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局对中央和省管理的经营性服务收费尤其是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进行了清理。
现将取消、降低及授权市县物价部门管理的收费予以公布(具体项目见附件)。
请各有关收费单位接通知后立即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安徽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注销、变更手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取消、降低的收费落到实处。
本文自2008年11月20日起执行。
附件:取消、降低、授权管理的经营性服务收费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附件取消、降低、授权管理的经营性服务收费序号计费单位原收费标准收费文件现收费标准取消的收费1联运业务服务收费按联运收入5‰省物价局皖价经费字〔1999〕330号取消2涉外建设项目技术安全防范设备安装服务费按设备购置金额10%省物价局皖价经费字〔1999〕221号取消3工商信息咨询服务收费中的企业年检资料代录费元/户100-200省物价局皖价服〔2007〕144号取消4民航安检服务费10省物价局皖价服〔2002〕108号取消按下限执行的收费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见文计价格〔2002〕125号按下限标准执行,可下浮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见文同上同上3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见文同上同上4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见文同上同上5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收费见文物价局、计委皖价经费字〔2000〕18号按下限标准执行,可下浮6招标代理服务费见文计价格〔2002〕1980号按下限执行7人才中介服务收费中向用人单位收取日常现场招聘元/天·摊位200-300省物价局皖服函〔2007〕76号200元,可下浮日常现场招聘月元/月800-1000800元,可下浮专场及大型招聘会元/天·摊位400-500400元,可下浮8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洽谈会场地租赁费元/天·摊位200-300省物价局皖服函〔2007〕119号200元,可下浮降低的收费1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收费见文省物价局、建设厅皖价房〔2005〕293号暂降低50%2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咨询服务收费见文省物价局、建设厅皖价房〔2005〕109号暂对企业降低20%3房产测绘收费新建房屋住宅元/平方米1.40省物价局皖价房〔2004〕307号1.0元/平方米非住宅元/平方米2.402.0元/平方米4企业抵押贷款中介机构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见文省物价局皖价房字〔2005〕308号减半。
陕西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需办理号牌的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货车等机动车主
A、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
B、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
C、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
D、摩托车号牌每副35元;
E、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
药效实验示范750-900元。
13
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价费字〔1992〕452号,计价格〔1994〕400号,《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农业部 财政部 国家物价局1988年令第1号),财综〔2012〕97号,财税〔2014〕101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单位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管部门)
占用、挖掘城市规划区道路的单位和个人
(1)城市道路占用费收费标准0.18-1.89元/平方米•天,详见陕财税〔2019〕26号附件1,其中,西安(含西咸新区)按表列标准征收;设区市(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延安、汉中、榆林、安康、商洛)各区、杨凌示范区按表列标准的70%征收;其他县(市)和独立矿区按表列标准的50%征收。
所在地税务机关
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含城市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内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
(1)6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500元,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300元,三类及省级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000元,其他城市每平方米800元。
(2)6B级防空地下室的收费标准为6级防空地下室标准的60%。即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900元,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780元,三类及省级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600元,其他城市每平方米480元。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歙县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2017年版)
13
对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从依法组建的 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的处罚
14
对招标人不按规定确认中标结果的处罚
三、县林业局 1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2
木材运输证签发
木材运输证签发
3
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4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2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 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 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 露标底的处罚
3
对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 确定中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 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处罚
4
对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 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处罚
植物检疫证书签发
9
《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
《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
10
一般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一般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11
乡村古树名木保护方案审查
乡村古树名木保护方案审查
12
营造林工程监理员职业资格审核
营造林工程监理员职业资格审核
13
对盗伐林木的处罚
对盗伐林木的处罚
14
对滥伐林木的处罚
对滥伐林木的处罚
15
对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处罚
对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处罚
16
对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 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处罚 对违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 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对违法在幼 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 到毁坏的处罚
收费清单
▲
37.农机监理费(含"九二"式拖拉机牌证费) (1)拖拉机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费
收费项目 (2)拖拉机驾驶证、行驶证(含临时)、登记证 (3)安全技术检验费 38.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39.渔业船舶登记或变更登记费 40.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 41.草原植被恢复费
第 1 页
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七
部门 工信
收费项目
政策依据 发改价格[2013]2396号,发改价格[2011]749 号,发改价格[2007]3643号,发改价格 [2005]2812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财建 [2002]640号,计价费[1998]218号 信部联清[2004]517号
▲
(4)《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 [1992]价费字452号 (5)《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 [1992]价费字452号 准收载品种生产审批费 (6)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 [1992]价费字452号 35.农药实验费 36.检验检测费 (1)新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质量复核检验费 [1992]价费字452号 (2)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委托检验费 (3)新兽药、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复核检验费 (4)进出口兽药检验费 (5)兽药委托检验费 (6)农作物委托检验费 (7)农机产品测试检验费 (8)农业转基因生物检测费 (9)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 [1992]价费字452号 [1992]价费字452号 [1992]价费字452号 [1992]价费字452号 [1992]价费字452号 发改价格[2013]1494号,发改价格[2010]2363 号 财综[2008]76号,发改价格[2007]3704号,财 综[2002]64号 发改价格[2003]2353号,计价格[2000]559号, 计价格[1994]400号,[1992]价费字452号 发改价格[2004]2831号 发改价格[2003]2353 号,计价格[1994]400号,[1992]价费字452号 [1992]价费字452号
省级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模板】
第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
苏价服[2004]26号苏价服[2015]20号
土地交易市场
5
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国土资源
《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5号)、《江苏省定价目录》
苏价服函〔2013〕102号
矿业权的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协议)、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行为
出让招拍挂按成交价4%-0.5%,协议按1-3万元/宗;转让按3%-1%双方各半;出租1.5%-0.2%;抵押1000元/宗。
苏价服〔2005〕64号
苏国土资发〔2005〕89号
依照法律、法规进入江苏省各级土地市场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行为
出让1-1.5元/㎡;转让2-3元/㎡;出租0.8-1.2元/㎡,抵押按宗收费,最高不超过苏南20000元/宗,苏中12000元/宗,苏北7000元/宗。其他详见文件
附件2
省级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收费项目
行业
主管部门
设立依据
收费文件
收费范围和对象
收费标准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执收单位
备注
1
省粮油商品市场交易手续费、代理手续费
粮食
《江苏省定价目录》
苏价费(1994)第109号、
苏财综(94)110号;
苏价农函〔2001〕93号
苏政发〔2015〕119号
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模板】
序号
行政审批部门
前置服务项目
实施服务的法律法规依据
收费项目
收费文件
执收单位
1
住建部门
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收费
浙价服〔2013〕84号
具备资质的节能评估机构
2
住建部绘管理办法》
房产测绘收费
浙价服〔2013〕86号
具备资质的测绘机构
3
住建(规划)部门
日照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浙江省城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DB33/1050-2008)
日照分析服务收费
浙价服〔2013〕256号
具备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或规划咨询机构
4
经信部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收费
浙价服〔2013〕250号
具备资质的节能评估机构
5
安监部门
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部分安全生产评价和检测服务收费
浙价服〔2013〕254号、浙价服〔2013〕241号
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冲压设备安全检测检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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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范围和对象 收费标准 执收单位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一、县法院
1 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 481 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函〔2011〕217号 诉讼案件当事人 详见收费依据文件 县法院
一、执收单位责任: 1.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
2.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3.按规定使用非税票据,收费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4.执行收费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报告年度收费情况;
5.其他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 二、主管部门责任: 1.贯彻国家和省政府收费政策;
2.督促指导执收单位按清单收费;
3.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其他责任事项。
一、执收单位违反收费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价格、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追究责任: 1.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或者调整收费标准的;
2.不实施管理行为或者不提供服务收费的;
3.未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收费的;
4.不使用统一规定的票据或者无票据收费的;
5.其他违反收费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主管部门及其有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由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2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范围和对象 收费标准 执收单位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二、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2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计价费〔1998〕2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3〕230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5〕281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
格〔2011〕74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13〕2396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皖价行费字〔1998〕111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信息产业厅皖价费〔2002〕145号;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财综〔2004〕1274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4〕41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65号 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 详见收费依据文件 省无线电管委会办公室黄山管理处 执收单位责任: 1.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
2.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3.按规定使用非税票据,收费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4.执行收费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报告年度收费情况; 5.其他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 执收单位违反收费政策规定的,由市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3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范围和对象 收费标准 执收单位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三、公安部门
3 证照费 (1)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2)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3)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831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4〕783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24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综〔2008〕3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8〕1575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13〕72号 机动车有关证照申请人 详见收费依据文件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一、执收单位责任: 1.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 2.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3.按规定使用非税票据,收费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4.执行收费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报告年度收费情况; 5.其他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 二、主管部门责任: 1.贯彻国家和省政府收费政策; 2.督促指导执收单位按清单收费; 3.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其他责任事项。 一、执收单位违反收费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价格、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追究责任: 1.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或者调整收费标准的;
2.不实施管理行为或者不提供服务收费的;
3.未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收费的;
4.不使用统一规定的票据或者无票据收费的;
5.其他违反收费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主管部门及其有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由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4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范围和对象 收费标准 执收单位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四、国土资源部门
4 土地复垦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物价局财综〔2001〕1061号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没有条件复垦和复垦不符合要求的用地单位和个人
按照被破坏土地每平方米6至9元 县国土局
一、执收单位责任:
1.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
2.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3.按规定使用非税票据,收费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4.执行收费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报告年度收费情况;
5.其他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 二、主管部门责任: 1.贯彻国家和省政府收费政策;
2.督促指导执收单位按清单收费;
3.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其他责任事项。
一、执收单位违反收费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价格、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追究责任: 1.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或者调整收费标准的;
2.不实施管理行为或者不提供服务收费的;
3.未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收费的;
4.不使用统一规定的票据或者无票据收费的;
5.其他违反收费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主管部门及其有关工作 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由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5 土地闲置费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用地单位 每平方米5至10元 县国土局
6 耕地开垦费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
占用一般耕地的6-9元/平方米,占用基本农田的,按高于上述标准的40%计征 县国土局 5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范围和对象 收费标准 执收单位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7 不动产登记费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不动产登记申请人 详见收费依据文件 县不动产登记局 一、执收单位责任: 1.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 2.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3.按规定使用非税票据,收费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4.执行收费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报告年度收费情况; 5.其他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 二、主管部门责任: 1.贯彻国家和省政府收费政策; 2.督促指导执收单位按清单收费; 3.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其他责任事项。 一、执收单位违反收费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价格、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追究责任: 1.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或者调整收费标准的; 2.不实施管理行为或者不提供服务收费的; 3.未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收费的; 4.不使用统一规定的票据或者无票据收费的;
5.其他违反收费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主管部门及其有关工作 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由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6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范围和对象 收费标准 执收单位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8 污水处理费 国务院国发〔2000〕36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计价格〔1999〕1192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计价格〔2002〕515号;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财预〔2009〕79号;省政府令第183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财税〔2014〕151号; 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省住建厅财综〔2015〕196号;歙价〔2015〕59号 本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 详见收费依据文件 县住建委、县财政局 一、执收单位责任: 1.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 2.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3.按规定使用非税票据,收费收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4.执行收费统计报告制度,按要求报告年度收费情况; 5.其他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事项。 二、主管部门责任: 1.贯彻国家和省政府收费政策; 2.督促指导执收单位按清单收费; 3.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其他责任事项。 一、执收单位违反收费政策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价格、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追究责任: 1.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或者调整收费标准的; 2.不实施管理行为或者不提供服务收费的; 3.未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收费的;
4.不使用统一规定的票据或者无票据收费的;
5.其他违反收费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主管部门及其有关工作 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由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