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承包合同合法吗

合集下载

东莞社会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

东莞社会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

东莞市社会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依据】为加强和规范我市社会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以及《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点零售药店定义】本办法所称的社会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零售药店”),是指与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为社会保险参保人(以下简称“参保人”)提供医药用品的本市区域内零售服务的药店.第三条【部门职责】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定点零售药店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四条【部门职责】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定点零售药店申请受理、条件核实、协议签订等工作,并可根据本办法及服务协议对本市定点零售药店开展监督管理、费用结算等工作。

第五条【部门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职能开展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工作,协助提供日常监督管理情况。

第六条【定点原则】确定定点零售药店的原则:(一)满足参保人的购药需求,为参保人提供规范便捷的服务;(二)确保社会医疗保险用药的品种、质量和安全;(三)动态管理,合理控制药品及其他规定用品的服务成本,提高销售药品及其他规定用品服务质量。

第七条【具备条件】申请定点零售药店除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的基本资质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严格规范药品进货渠道,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诚信经营;(二)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营业执照等必需证照,并经相关管理部门年检合格;(三)零售药店及其职工按规定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配备三名及以上药学技术人员(其中执业药师不少于1名),药学技术人员已在该单位连续参保缴费6个月及以上,且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至该零售药店6个月及以上;(四)在注册地址连续经营时间1年以上;(五)1年内无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检察部门违法、违规处罚的情形;(六)具有3年以上经营场所使用权或者租赁合同剩余有效期限;(七)按照社会保险管理要求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 对药品购进、销售、库存实行信息化管理并能够按要求传送数据,具备同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对接及远程监控的条件,并通过社会保险政策业务考核;(八)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际商法合同法案例

国际商法合同法案例

际商法:国际商事合同法案例分析A国某玻璃公司向B国某百货商场发出售卖500件价值50万元的玻璃工艺品的要约,其要约内容完整,形式合法,并注明对方应在2个月内承诺,且承诺时应表示违约者需支付5万元违约金。

百货商场在收到要约后第10天,发回承诺表示购买该工艺品并表示同意违约金条款,但承诺中添加了包装方面的条件。

玻璃公司接到百货商场承诺后称:“货物已售他人,无货供应。

”百货商场以玻璃公司对承诺未表示异议,双方合同关系已建立,玻璃公司将该工艺品售与第三者构成违法为由,起诉要求赔偿因玻璃公司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玻璃公司则辩称百货商场在答复中附有条件,已构成反要约,合同并未订立,玻璃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问:(1)A国某玻璃公司与B国某百货商场之间的购售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2)B国某百货商场的诉求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法院依德国法办绝,其结果会如何?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成立。

百货商场在遵照玻璃公司的要约中的要求在承诺期内发回承诺,虽然添加了包装方面的条件,但不属于实质性条件,不属于实质性变更,合同成立。

2、依照“德国法”判决?本人不了解德国法的具体规定,无法作答。

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百货商场的诉求应当得到法院支持,因玻璃公司在百货商场未回复承诺且承诺期未过的情况下,私自与工艺品公司订立合同,侵犯了百货公司的权利,该合同应属无效。

故法院应判决玻璃公司与工艺品公司的合同无效,玻璃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应按合同内容继续履行,给付货物,并给付5万元违约金,且如果百货公司能够举证其在此期间因玻璃公司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则玻璃公司还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国际商法案例之国际商事合同法案例案例1暂时中止履行合同。

加拿大公司与泰国公司订立了一份出口精密仪器的合同。

合同规定:泰国公司应在仪器制造过程中按进度预付货款。

合同订立后合同订立后,泰国公司获悉加拿大公司供应的仪器质量不稳定,于是立即通知加拿大公司:距悉你公司供货质量不稳定,故我方暂时中止履行合同。

案例分析试题

案例分析试题

说明:①案例分析共六题,每人须答两题。

计划生育专业人员答计划生育专业和法制稽查专业两题;其他专业人员本专业题为必答题,另外在计划生育专业题外任选一题。

②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并注明题号和专业。

③案例分析答案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需要具体到条款。

④计分办法:个人案例分析题得分=本专业题得分×60%+其他专业题得分×40%一、医政监督专业(100分)【案情】2014年1月5日上午9点30分左右,东海县卫生局、东海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先后接到群众电话投诉,称“柳园镇某诊所输液致人死亡”,要求调查处理。

经调查发现:东海县柳园镇某诊所负责人为王某某,其聘用李某在其诊所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李某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只能提供某某医学院的毕业证书,李某在该诊所工作3个多月共从王某某处领取“工资”5260元。

同时该诊所还使用2名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杨某某、张某某从事护理活动。

据死者的丈夫龙某证实当日为死者接诊的人员为李某。

问题一:该案件中的违法主体有哪些?(8分)问题二:如果你是东海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的执法人员,现场应该收集的证据有哪些?(24分)问题三:东海县柳园镇某诊所存在哪些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分别有哪些,应给予何种处罚或处理?(30分)问题四:对东海县柳园镇某诊所的行政处罚应该适用什么程序,为什么?(10分)问题五:东海县卫生局对李某应如何处罚或处理?(22分)问题六:请写出本案的相关案由。

(6分)二、放射卫生专业(100分)【案情】2011年5月,东源县人民医院东郊分院(原为某企业附属医院,破产后整体划归东源县人民医院,为东源县人民医院延伸执业点),依法按照登记科目向社会提供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超声、心电、检验临床诊疗服务项目。

2013年9月14日,东源县卫生局接到电话举报,患者杨某2013年8月23日因咳嗽、胸闷到该院就诊,并接受DR胸片摄影,诊断为肺炎,经治疗后病情未见转好,后经上级医院确诊为肺结核。

我国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我国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我国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内容提示:对策与建议:医药市场的正常运转维系在药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

这决定了这个行业有着自己独特的发展规律。

通过对药品批发经营企业现状调查研究,推测我国药品市场环境的变化,把握医药市场的特点,运用科学的营销手段,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使我国医药批发经营企业得到发展。

我国现有大多数医药商业的规模与实力相差甚远,就医药流通领域来说,普遍存在着企业规模小、机制僵化、费用高、效益低等问题。

而作为医药批发经营企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民营企业,在外资企业、国有大型企业、连锁药店等的多重挤压下,生存问题日益突出。

在某市中小型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占95%,而这些小规模的批发经营企业普遍存在以下问题:1“小、多、乱”。

2营销模式缺乏创新意识。

3人员素质不高。

4设备未有效利用导致药品质量问题。

5物流模式陈旧导致企业运营资金缺乏。

6经营产品单一导致企业竞争力薄弱。

对策与建议:医药市场的正常运转维系在药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

这决定了这个行业有着自己独特的发展规律。

通过对药品批发经营企业现状调查研究,推测我国药品市场环境的变化,把握医药市场的特点,运用科学的营销手段,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使我国医药批发经营企业得到发展。

有效并购。

中小型批发经营企业占用政府对大型企业的经济扶植资源,同时还浪费人力、物力资源,影响大中型企业发展。

企业并购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使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具备良好的网络覆盖能力和专业的学术推广能力。

引进高素质人才。

现代的市场竞争实质就是人才竞争,一旦管理缺位,很难为企业创造更高的价值。

坚持引进人才,对现有人才加强岗前、岗中培训,建立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能者上、庸者下,有效提高员工的服务水平及相互竞争意识,适应新形势、新环境,使公司得到发展。

物流管理。

药品批发经营企业充当物流服务角色是由传统服务模式向现代服务模式转变的必然选择。

要实现这种转变,必须进行改造。

首先要实现规模经济,把药品批发经营企业作为中间体,使流通中的运营成本低于自营成本,在服务的即时性、省时性、全面性、资金周转及信息灵通等方面优于自我运营。

个人转让合同协议书

个人转让合同协议书

个人转让合同协议书5篇个人转让合同协议书2022最新1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租赁的厂房和自搭部分厂房,厂内所有建筑及生活用品等转让给乙方。

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1、甲方将所有坐落在南康区龙岭镇岭子上村自搭厂棚和生产设备及生活用品等转让给乙方。

(生产设备生活用品清单见附件,如交接前数量或样数不对,按市场价扣除)2、厂内原有生产设备及原材料、半成品在20__年9月10日前由甲方出资并负责全部运出或处理。

20__年9月10日后未处理的,在此期间乙方可以自行处理,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3、原来租赁厂房内土地,由甲方办好相关移交手续,由乙方继续租赁。

第二条:甲方已交纳租金及厂房押金伍万元,全部生产设备及生活用品等,总折价为人民币万元整。

第三条:本协议成立同时,乙方先付定金甲方人民币伍万元整,剩余金额由甲方办理好相应手续(汽车过户)在20__年9月25日全部付清,由甲方指定帐户,并甲方开收据。

第四条:双方定于月司办公室交接。

第五条:特约事项1、交收之日,双方均须派代表两人以上,负责办理。

2、厂房交收之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或其它纠纷均由甲方负责理清,与乙方无关。

3、厂房交收以前,所有积欠的一切税务、水费、电费及其它费用概由甲方负责。

4、甲方现有雇佣的职工,均由甲方负责遣散。

第六条:如甲方在日前未能办妥相关手续交付乙方,由乙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归还乙方付款,并赔偿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照本协议支付转让款或乙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及当地村政府各执一份为凭,双方股东签字生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见证人: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年月日个人转让合同协议书2022最新2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一、甲方将自己位于底街的《___药店》转让给乙方使用。

南通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

南通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

南通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医疗保险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零售药店)服务与管理,根据《南通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经药品监督等管理部门批准取得经营许可,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确认定点资格,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配购药服务的零售药店。

第三条零售药店医疗保险定点原则是有利于我市经济和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合理布局、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支持连锁、引入竞争机制,在总量控制、规划管理、择优定点的基础上实行准入定点。

根据市区(不含通州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5 4万人的现状,总体规划控制在220家左右(平均每2500名城镇职工参保人员设置一家定点零售药店)。

今后,可视参保人数的变化,按规划设置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基本满足参保人员步行15分钟左右有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的要求,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价廉、便捷的医疗保险服务。

定点时将根据参保人群分布、定点零售药店的设置现状和城市发展状况合理布局,定点零售药店正常行走距离主城区800米以内,非主城区1000米以内不再新增定点,对同一区域内多家同时申报定点的按评定标准择优准入(见附件1);符合定点条件的零售药店超过总量规划控制时,在同区域择优准入的基础上再按综合评定标准择优定点(见附件2)。

第四条定点零售药店主要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配购药的服务,并逐步探索扩大个人医疗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方便群众。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要切实做好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符合定点零售药店规划设置与布局要求。

(三)取得有效的市区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证书)、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

2022年xx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甲方:(公章)法人代表:(签名)授权代理人:(签名联系电话:乙方:(公章)法人年月日xx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2年版)甲方:乙方:为保障参保人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的合法权益,维护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安全,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甲方确定乙方为市本级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经双方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二、具体条款见附件《xx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通用部分2022年版)》。

年月日附:xx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通用部分2022年版)为加强和规范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xxx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xx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xx医保发〔2022〕2号、要求,结合实际,甲方确定乙方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经双方协商,在自愿、平等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一条乙方具有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服务后获得医保结算费用,对甲方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对完善医疗保障政策提出意见建议等权利。

第二条乙方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咨询、用药安全、医保药品销售、医保费用结算等服务。

第三条甲方不予支付的费用、乙方按医保协议约定被扣除的质量保证金及其支付的违约金等,乙方不得作为医保欠费处理。

第四条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医保支付政策。

鼓励在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平台上采购药品,并真实记录“进、销、存”情况。

第五条乙方要按照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遵守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

第六条乙方应当凭处方销售医保目录内处方药,药师应当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后调剂配发药品。

绍兴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试行)

绍兴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各区、县(市)医疗保障局(分局),各有关单位:现将《绍兴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1月15 日绍兴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药店”)管理,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18〕2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完善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6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定点药店,是指与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签订《绍兴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险购药、配药服务的药店。

第三条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定点药店协议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定点药店协议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各区、县(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做好对定点药店的协议管理工作。

各区、县(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当地定点药店协议管理工作,对当地经办机构和定点药店协议管理工作程序、执行政策法规、履行服务协议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级经办机构负责全市定点药店协议管理经办工作,制定全市定点药店协议文本、考核管理办法等,对全市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各区、县(市)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当地定点药店协议签订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在协议管理过程中要按照公平公开、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的要求,遵循供需平衡、择优选择、鼓励竞争、动态管理的原则,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第五条各区、县(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总量控制、规模适度、统筹规划的原则,根据定点药店布局、参保人员需求和业务经办服务能力等情况,确定每年拟纳入定点药店的规划数量,并向社会公告。

药店转让最新合同协议书

药店转让最新合同协议书 药店转让最新合同协议书(精选篇1) 转让方(甲方): 顶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铺,名称为 转让给乙方所有。 2、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及药店经营的相关证照全部归乙方所有。

3、乙方在年人民币),上述费用已包括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药店经营的相关证照及其他一切与药店有关的证件,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4、乙方转让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转让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5、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店转让最新合同协议书(精选篇2) 甲方(购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商品采购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供应商提供药品的名称、规格及价格(人民币;元) 药品名 规格 产地 零售单位 每件 包装量 含税 批发价 含税 供货价 建议 零售价 毛利率% (表格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二、供应商类别 □生产厂家□代理商□批发商□其他 三、采购方式 甲方根据销售情况进行药品采购,甲方以“采购订单”的形式向乙方订货,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交货,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采购订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价格及包装约定 1、乙方提供的药品包装、说明书、标签、标志均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如:广告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等),所供药品包装必须完好无损,符合货物运输部门的规定要求和甲方在“采购订单”中的具体要求。药品必须有注册商标。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6.09.08•【字号】•【施行日期】2016.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现将《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9月8日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完善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6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监督领导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

第三条依法设立的各类医药机构(不含医疗美容、不孕不育、体检等专科医疗机构)可根据医疗保险医药服务的需要和条件,根据自身服务能力,自愿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如实提供服务范围、服务规模、服务质量、服务特色、服务承诺、价格收费等方面材料,配合做好相关评估工作。

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滨海新城范围内的医药机构直接向市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各区(县、市)的医药机构向辖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第四条经办机构综合考虑统筹区参保人员就医分布、医疗资源布局、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协议医药机构总数,制定当年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规划,报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原则上定点医药机构一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的10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药店承包合同合法吗
篇一:药店承包经营合同
药店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
药店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为明确承包期间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达成
以下协议:
一、责任
甲方将位于昆山市周市镇新镇青阳北路的仁泰药店承包给乙方经营
管理,承包期间乙方自负盈亏,并承担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如乙
方未按《药品法》和GSP规定经营,出现医药事故,造成后果和经
济赔偿由乙方负责,乙方承包后的债权和债务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
方无关。
乙方接手前该药店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甲方保证所
转让给乙方的药店,乙方有完全的经营管理权,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
完成与药店有关的事宜,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受
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接手后的
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二、承包费用和付款方式
乙方承包甲方药店费用为一年万元整,
承包期限:于20XX年03月01至2019年02月28日止,合同期为
5年,
乙方于每年月日和月日两次付给甲方万元承包费或分12个月支付甲
方。
若逾期不支付的,按承包费总金额10%每天加以收取。
三、固定资产
1、签订协议后店铺现有的装饰、装修及其他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
营业设备归乙方所有。门头、门头灯、LEd、电子招牌、空调一台、
电脑一套等。甲方保证现有设备运行正常。其他软件设施GSP管理
系统归乙方使用,甲方保证合法使用。GSP全套管理资料、文件及其
相关文件全部交予乙方。转让后乙方要自行作好GSP相关内容,不
足的并自行补齐。乙方签订合同后添置的设备设施,期满后乙方可以
有权收回或以商讨价格给甲方和第三方。
2、店内药品按进价盘给乙方,药品为特殊品,医乃生死所寄,责任
非轻。因此甲方保证转让的所有国药准字号药品票据清晰、渠道合法,
符合GSP管理相关规定,无假劣药品。若因甲方原因被查处,由甲
方负全责。期满后甲方若不续约,店内药品按进价盘给甲方或第三方。
四、债权义务
甲方必须结清聘用人员的工资及费用。
甲方必须结清相关(卫生、药监、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的费用。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甲方必须结清水电、邮电、网络等费用。本合同签订之日前该店铺所
产生的债权、债务、劳资纠纷、质量事故、贷款纠纷、医保违规及其
他纠纷一切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本合同签订之后,该店
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劳资纠纷、质量事故、医疗事故概与甲方无关,
乙方自行处理。在交付药店财产与乙方后,所产生的经济收入和支出
均属于乙方,与甲方无关。
五、医保风险协议
药店若因甲方在合同签订前经营过程中违法违规导致医保暂停或取
消定点资格的行为,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药店在乙方
经营管理过程中违反有关部门规定,导致药店定点资格被取消的,乙
方承担所有责任。
六、风险评估
如遇政府规划:医保全面放开、药品零差价、抗生素管控、医保全年
刷卡金额设置上限等导致药店无法生存的因素,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不得索赔,如因乙方经营不善导致亏损,与甲方无关,按合同执
行,遇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乙方经营的项目为《药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不超范围经营,
合同签订后乙方承担卫生、药监、工商、税务检查。甲方不再负责,
但乙方有权搬迁、增加经营项目,甲方不得干涉,在合法经营活动中
的一切都由乙方名义办理,甲方将无条支持。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需
甲方配合,甲方必须无偿配合,不得推诿。
八、转让权责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经营不利,乙方提出转租给他人,需征得甲方同意,
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但甲方必须接管
九、合同原则
以上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如遇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导致合
同不能继续执行时,合同即时终止。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印):
乙方(签印):
签订日期:
20XX年03月01日
篇二:药店经营承包协议
药店经营承包协议
甲方:
乙方:
为更好服务大众,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双方协
商一致,就该药店承包经营事宜做如下约定,以资共同遵守。
一.药店的基本情况
1.药店的座落及门面情况
本协议项下的药店名为;位于;本次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组织形式
本协议项下的药店系的直营店,所有权属其法人。
3.资产状况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见《资产清单》、《库存清单》。
二.承包形式
1.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全权处理与经营该药店相关的一切事务。甲方
不得干涉乙方对本协议项下药店的经营管理,但对其药品采购有监督
权。
注:乙方自主采购渠道必须合法,甲方经营的产品同等条件下乙方必
须优先采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的价格必须具有市场竞争力。
2.承包经营期间,承包费采用固定包干价。
三.承包经营的期限
1.承包期限:自
2.承包到期,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乙方提前3个月确定是否续约。乙
方所遗留甲方公司未失效药品(有效期半年以上)须甲方全部按供货
价接收。
3.乙方在经营期间购置的固定资产及开展的新项目以及其附属资产
双方商榷处置,甲方有优先收购权。
四.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进行全店盘点交接。失效药品及效期半年
以内的药品由甲方自己处理,其它药品均凭公司票据价格接受,乙方
将库存产品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前期承包费为/月,医保办理下来时承包费为/月,按半年支付一次,
应于前费用到期15日支付下半年费用,逾期按1%/天的收取违约金。
注:可否注明医保办理时间?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3.甲方的收现账户为: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五.药店的交付和验收
1.交付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应当按照经双方确认的《资产清单》和《库存清单》进行
交接验收,并办理药店的交付手续。
六.乙方职责
1.根据药店的现有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市场推广方案并实施。
2.严格按《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规范
运经营。
3.严格落实药品零售企业索证索票,确保企业从正规渠道进货,对购
进产品逐批验收并做好记录,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和风险可控。
4.监督自律不做违规操作,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5.承担经营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七.甲方职责
1.为方便乙方的相应操作,甲方将《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等经营涉及的证件交与乙方保管(乙方不得利用上述
证件做有损本药店的行为)。
2.甲方负责协调理顺相关管理部门的关系,费用由甲乙双方商榷解
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