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田制
签订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书相关政策规定

If you don't believe in hard work and time, then time will be the first to let you down.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签订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书相关政策规定1、二轮合同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2、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必须坚持的原则: (一)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权属关系不变。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所在,大多数的一轮土地承包合同已经到期了,政府提出了在一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的地方,要延长合同期限,实施二轮土地承包合同。
今天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签订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书相关政策规定。
一、二轮合同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我们党在农村政策的核心。
在农村改革30周年之际,在现代农业蓬勃发展之时,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
明确这一政策要求,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1、这是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家庭经营符合农业产业特点和生产力水平,能够容纳不同水平的农业生产力,既适应传统农业也适应现代农业,既适应小规模农业生产也适应大规模农业经营,是适应性很强的农业经营形式。
2、这是保持农村稳定和谐的必然要求。
土地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不仅是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特别是在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推进时期,大量农民外出打工,在城乡双向流动,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农民有了稳定的土地承包权,才能进退都有一个回旋余地。
外出有活干,就把地转给别人种,出去打工;在外干不下去,就回来种地。
这在农民外出务工不太稳定的情况下,比较适应农民心有顾虑、注重退路的实际要求。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通知-鄂政发[1996]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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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通知(鄂政发[1996]31号)咸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我省农村自八十年代初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至今,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已陆续到期。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的要求,各地要认真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续订承包合同工作。
这是一件关系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稳定,关系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强,必须统一部署,加强组织,明确政策,认真抓好,为此,现就做好我省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在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中,应当坚持下列原则:(一)在原土地承包合同期满后,再延长30年,从事开发性农业生产项目的承包期延长50年。
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应在原承包合同期满后,通过续订承包合同、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方式进行,到期一批,续订一批。
(二)不得改变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制性质,不得改变农业用地的用途。
(三)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
土地是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基础,一定要把政策交给农民群众,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
延长土地承包期的方案要经集体经济组织充分酝酿,反复协商,民主讨论确定后方能实施。
(四)正确处理稳定与调整的关系。
延长土地承包期,是在坚持原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延长承包期、续订承包合同,不是重新划分承包土地。
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只要原土地承包办法基本合理,群众基本满意的,应保持原承包办法不变,直接延长承包期,续订承包合同,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对部分因人口增加较多,集体和家庭均无力解决就业问题而生活困难的农户,可以通过“动账不动地”的办法解决;因人口增减、耕地被占用等原因造成承包土地严重不均、群众意见较大的,可以经民主议定,作适当调整后再延长承包期。
农村经济与管理名词解释

土地制度:也叫“土地所有制”,是人类社会一定发展阶段中土地所有关系的总称,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农业产业化: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户为基础,以龙头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实行种养加、供产销、农工商一体经营,由多元参与主体组成的经济共同体。
企业: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性劳务等经济活动,以满足社会需要并获取利润为目的,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劳动力:劳动力资源是指人的劳动能力,是人在从事劳动时所能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
劳动力资源:包括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两方面。
农业劳动力利用率:指农业劳动力实际参加农业生产的程度。
经济信息:是对经济运动及其属性的一种客观描述,是经济运动中各种发展变化和特征的真实反映。
信息的收集:就是经济工作者或有关人员有意识地收集经济信息,并用文字、数字、符号等记载下来。
信息咨询:是指咨询机构应客户的要求,以满足客户的要求和实现最大利益为目标,客观、独立地提供的信息劳动。
商品流通:商品流通是商品从生产领域进入消费领域,并以货币为媒介的一系列运动过程。
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是集体商业,它是联系工业与农业、农村与城镇、生产与消费的重要纽带。
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农产品批发业务的场所或领域。
农产品期货市场:按达成的协议交易农产品,并按预定日期交割的交易场所或领域。
农村集市:一般指在农村定期或临时买卖商品的场所。
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工农业产品的剪刀状价格差,是对一定数量的农产品交换工业品的数量逐渐减少或一定数量的工业品交换农产品的数量逐渐增多现象的一种形象说法。
是对这一工农业产品交换比例变动趋势的形象概括。
农产品比价与差价:农产品比价是同一时期、同一市场不同农产品收购价格之间的比例关系。
农产品差价是同一种农产品由于不同的销售时间、销售地点或商品质量、购销环节而引起的价格差额。
市场与市场经济:市场的含义:狭义的市场指商品交易场所。
农业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7.09.10•【文号】农经发[1997]6号•【施行日期】1997.09.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农业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的通知(1997年9月10日农经发[199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牧渔)业厅(局)、农(经)委(办)、农村工作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中办发[1997]16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针对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中央的有关政策,作出了具体规定,这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土地承包工作的重要文件。
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对于做好当前农村土地承包工作,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保护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和农村工作部门(以下简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
为此,特作如下通知:1.认真学习文件,统一思想认识。
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及时组织学习《通知》。
各级农业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带头学好文件,并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
通过学习文件,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及有关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领会精神实质,明确政策界限,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通知》精神上来。
2.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
农村土地承包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因此,各级农业干部都要深入到基层干部和农民中去,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听取他们对土地承包经营问题的反映、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的要求,真正掌握第一手材料,通过调查研究,摸清农村土地承包的现状和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要全面认真地分析,找准土地承包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公共政策分析第六章-《政策执行》之案例

公共政策分析第六章-《政策执行》之案例第六章政策执行[案例1]“定心丸”何以变成“闹心丸”第二轮土地承包给广大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九” ,对稳定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增加农民长期投入的积极性,保护耕地,都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在一些地方“定心九”却变成“闹心九” 。
据山东省信访部门统计,在山东因土地纠纷引发的农民上访和冲突,已占到农村越级上访量的40%,并呈上升势头。
河南省农调队最近对全省20 个县的县、乡主要领导干部的问卷调查表明,土地纠纷与农民负担等成为当前一些农村的热点问题。
强征承包地引发纠纷:1997 年,山东省商河县杨庄铺乡政府在没有征得群众同意的情况下,单方将几个村的数千亩土地有偿承包给山东天马置业公司,搞高效农业开发。
村民多次上访,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村民林富行不平地说:“俺家的两亩地被乡政府强行包给了天马公司,补偿一直都不给,这是啥道理?”去年,河南省洛阳市所属的洛宁、宜阳、新安等县的一些乡镇,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名,在不给任何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强行让群众在承包地上种植烟叶,否则就收回群众的承包田,结果引发了群众上访。
不少乡村干部对第二轮土地承包存在错误认识,他们认为,“一定30 年不变”不过走走形式,以前俺干部能动地,现在还能。
河南、山东两省的农业厅有关负责同志分析说,第一轮土地承包是个“包不包”的问题,而且大多数是口头协议,管理比较松散;而第二轮土地承包十分严格,承包地块、期限都是用书面合同的形式确定的,严格纳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如果基层干部再延用以前行政强迫命令的办法随便调地,势必引发大量土地纠纷。
中央的土地承包政策在基层得到广泛的拥护,但是在具体操作中会产生矛盾:一家一户承包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矛盾。
陕西省长安县探索出一种叫作“股份田”的新形式,即农民以承包土地入股且参与劳动经营,收益为土地股金和劳动者报酬;投资者以资金入股来经营管理,收益为经营利润和管理者报酬;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么技术服务,收益为技术服务指导费,三方皆大欢喜。
纪委对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调研报告范文

纪委对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调研报告范文近年来,由于土地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成为各地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主要因素,为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及时化解矛盾,我们成立调研组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
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农村土地信访问题的主要表现(一)因基础设施建设占地补偿款分配、土地开发整理占地导致土地不均引发纠纷。
20某某年,我县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36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30%。
如威乌高速公路建设占用我县4个乡镇37个村的2553.42亩土地,群众在分配占地款和进行土地调整时意见不一;20某某年部分乡镇因土地开发整理占用土地,部分被占地群众对土地调整方案不认可。
(二)村干部超标准预留机动地、暗箱操作发包土地引发纠纷。
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20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6、6%。
村干部为化解村内不良债务或谋取利益,通过保留“责任田”、多留“机动地”、非法收回农户承包地高价发包引发纠纷。
(三)因群众要求收回未到期的承包地和承包地到期不能按时收回引发纠纷。
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10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8、4%。
一是前几年村委会发包出去的土地,承包期限较长尚未到期,但群众认为原发包程序不规范,现要求收回;二是我县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时,为鼓励发展大棚、林果、桑园等而搭配的粮田,现群众要求收回;三是部分群众原来种植“三高农业”作物所承包的土地,虽承包期限较长,但大多已改变原合同规定种植种类,群众要求收回;四是前些年经村委会同意,群众自己投资开发的荒碱地,大多没有书面合同,群众要求无偿收回但种植户以已有投入为由拒不交出;五是承包地到期,但因承包户与村集体之间存在债务关系等原因拒不交出,而群众强烈要求收回。
(四)因土地权属不清、界线不明引发纠纷。
该类纠纷引发集体访12起,占土地集体访总量的10%。
主要表现在村与村之间因土地权属不清和村内队与队之间因界线不明引发的纠纷。
明集乡南王参一村、二村存在争议地84、5亩,此地1965年时边界清晰,权属明确,自1989年后,由于南二村群众搞荒碱地开发,又把争议地分给群众耕种,到20某某年南一村群众为灌溉、排涝挖沟到争议地时遭到南二村村民的阻拦,发生纠纷,南一村群众上访不止。
地租理论视角下的“三农”问题
地租理论视角下的“三农”问题自从湖北乡官李昌平上书总理提出“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之后,“三农”问题开始浮出水面。
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分析了“三农”问题的成因,并提出了多种多样的解决方案。
但很少有人把这个问题和古典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地租理论相联系,其实这些经典的理论对于我们解读当前的经济问题仍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将从地租理论的视角分析“三农”问题的实质和根源。
一、地租理论与农业斯密在《国富论》中指出,“个人的食欲,都受胃的狭小容量的支配,而对于住宅、衣服、家具及应用物品的欲求,似乎却无止境……用满足有限欲望以后的剩余物品,来换取无限欲望的满足。
”恩格尔定律也表明,人类对农产品的需求是有限的,随着基本温饱的满足,人类就会追求更高的生活品质满足更高层次的需求。
克拉克(1987)整理了20多个国家的时间数据,通过统计分析概括出所谓“配弟—克拉克定理”,即随着人均收入的提高,劳动者首先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转移,人均收入进一步提高将使劳动力流向第三产业。
经济社会发展从农业走到工业,再走到发达的第三产业,这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是由需求与供给的变化决定的,但这要有一个必须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
恰恰是重要的前提往往被忽视,难怪有经济学家说关注一个假设和前提条件有时比一个闪光的理论还重要。
斯密在这里提醒我们“食物不仅成为世界上财富的主要部分,而且使许多其他各种财货具有主要价值的,乃是食物的丰富。
”“农业的一定发展阶段,不管是本国的还是外国的,是资本发展的基础。
”市场经济必须以农业发展具有足够的生活资料为基础。
如果没有现代化的农业,也就没有现代化的市场经济。
经济没有根基,就很难持续发展。
刘易斯指出“在小农经济中,如果有关农民的问题为人关注,如果农业的服务体系,农业的信贷制度、道路、水的供应等的坚实基础被提供出来,那么农业生产率就会迅速提高。
然而我们知道,在缺乏这些措施时,农业有停滞的趋向。
《农村经济管理》作业参考答案
《农村经济管理》课程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唐山丰润分校农村经济管理作业1一、名词解释生产时间和劳动时间:生产时间是指从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投入农也生产开始,至农产品收获为止所需的时间。
它是由农业生物的自然生长时间决定的。
劳动时间则是指劳动者利用劳动资料作用与劳动对象的时间。
决策:决策就是择优,是指根据预定的目标,做出行动的决定。
决策是一个过程,即决策要经过提出问题,收集资料,确立目标,拟订方案,分析评价,最后选定方案,以及跟踪检查决策方案的执行情况等一系列活动。
土地制度:也叫土地所有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中土地所有关系的总称。
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社区合作组织内部的一种责任制形式。
在农业生产中农户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承包经营集体的土地和其他大型生产资料,按照合同规定自主地进行生产和经营,其经营收入除按合同规定上缴一小部分给集体及缴纳国家税金外,全部归于农户。
集体作为发包方除进行必要的协调管理和经营某些工副业外,只为农户提供生产服务。
股份合作制:是指把合作制成员参加劳动、按劳分配和提取公共积累与股份制筹集资金、按股分配和经营管理方面的优势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具有特定目标和功能的一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形式。
二、填空题1、产品贡献、要素贡献、市场贡献、外汇贡献2、阶段性、结构性、地区性3、国家、集体、个人4、国情、社会政治制度、历史和文化的影响5、所有权、经营权、劳动方式、分配方式6、组织功能、中介功能、载体功能、服务功能三、问答题1.简述农业的特点。
(1)自然再生产与经济生产的交织是农业的基本特点(2)农业生产必须遵循生物学规律进行(3)土地是农业生产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4)农业生产在空间是具有分散性(5)农业生产受自然环境条件影响很大(6)农业生产时间和劳动生产时间不相一致(7)农业生产在时间上具有季节性(8)农业生产的综合性(9)农产品是人们的基本生活资料2.在发达国家经济开始起步时,大都选择了优先工业的发展道路,为什么?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初期,农业是国民经济中的最主要的生产部分。
第二次土地延包政策文件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巩固发展农村大好形势,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依法完善土地二轮延包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原则,以维护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妥善调处土地纠纷为重点,从稳定承包关系入手,从有利于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有利于农村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农业规模经营出发,认真做好依法完善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1、坚持依法依规按政策办事。
要认真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做到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
对暂时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法律、法规和土地承包政策的基本精神,提出具体的规范性意见,妥善化解矛盾。
依法依规办事是第一位的,对具体问题的处理都必须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进行。
2、坚持“大稳定、小调整”。
在稳定承包关系的前提下,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不能推倒重来搞重新发包,不搞重新丈量土地,以免引起新的矛盾。
小调整只限于《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28条规定的情形。
凡是没有开展二轮延包和二轮延包没有完成的地方,要按照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权证到户的要求做好完善工作。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协商。
完善土地二轮延包必须充分尊重承包当事人的意愿,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解决土地纠纷问题,当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要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组织的作用,以基层调解为主,把矛盾化解在当地。
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承包经营权,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湖北省《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若干意见》
2004年12月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关于依法完善土地二轮延包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要求——依法完善土地二轮延包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原则,以维护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妥善调处土地纠纷为重点,从稳定承包关系入手,从有利于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有利于农村农业经济结构调整、有利于农业规模经营出发,认真做好依法完善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依法完善土地二轮延包的工作原则,一是坚持依法依规按政策办事。
要认真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做到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
对暂时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各地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法律、法规和土地承包政策的基本精神,提出具体的规范性意见,妥善化解矛盾。
依法依规办事是第一位的,对具体问题的处理都必须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进行。
二是坚持“大稳定、小调整”。
在稳定承包关系的前提下,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不能推倒重来搞重新发包,不搞重新丈量土地,以免引起新的矛盾。
小调整只限于《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28条规定的情形。
凡是没有开展二轮延包和二轮延包没有完成的地方,要按照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权证到户的要求做好完善工作。
三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协商。
完善土地二轮延包必须充分尊重承包当事人的意愿,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解决土地纠纷问题,当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要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组织的作用,以基层调解为主,把矛盾化解在当地。
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承包经营权,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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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田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个人人都很熟悉的名词,这个名词在80年代之后,一度成为一种“政治正确”。
但鲜为人知的是:这种“政治正确”也曾遭到过挑战。
1984年,山东平度就试验“两田制”,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所谓“两田制”,就是将耕地分为口粮田和责任田。
口粮田人人有份,责任田进行招标,能者经营。
山东平度为何要试验“两田制”?在平度试验“两田制”后,各地政府便强制推行“两田制”。
为何政府热衷于实施“两田制”呢?1997年中央明令禁止推行“两田制”,但在2003年后,有部分农村却自发实行两田制,而这又是为什么……山东平度试验“两田制”,农民收入提高农村家庭承包制成了“某种政治正确”家庭承包制平均分配致使农地细碎化,经营成本高1980初,农村家庭承包制实施后,农村土地一般根据人口平均分配的。
农地平均分配的一个后果就是农地细碎化。
据1986年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对28000户农民的调查显示,平均4.5口之家的9.2亩土地平均分成8.99块经营;1987年对同样的抽样户再调查显示,8.9亩土地分成了10.3块,平均每块仅0.87亩。
农地的分散零碎有利于降低风险、提高分配公平,但同时也会提高农业经营成本。
此外,随着人的生老病死、户籍变迁等因素,人口随着时间变动,人口一变动,就需要重新调整土地的分配。
如此一来,地权不稳定了,农民也就不愿意对土地长期的投资,改良土地。
可以说,农村实施家庭承包制后,农地细碎化与农户经营规模过小、土地频繁调整长期困扰着农村。
山东平度试验“两田制”改革家庭承包制1984年以后,家庭承包制改革后所带来的改革红利释放完毕、农业增长放慢,农村劳动力向乡镇工业转移。
历史总是何其相似。
农业集体化下,农民苦不堪言,安徽凤阳县小岗村村民冒死“分田到户”,随后获得高层的肯定并随之推广,最后农村集体化瓦解,家庭承包责任制确立。
到了80年代中后期,农村家庭承包制弊端日渐显现,农业增长疲软,家庭承包制推到改革的风口浪尖了。
这一次制度的变革,主角也是农村基层。
改革家庭承包制的举措之一,就是试验“两田制”。
“两田制”最初起源于山东平度高戈庄。
山东平度是一个耕地资源较为丰富的地区,可以保证农民基本农地的情况下,把剩余的耕地做适当的集中,形成规模经营,并且由于当地的非农就业机会多,农民的非农收入比重较高,农民对耕地的依赖程度并不高,这些都为“两田制”的试验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条件。
山东平度45%的农户希望多拿土地扩大经营规模“两田制”最初的创设是为了更有效的利用高戈庄在人民公社时期购置的两台联合收割机。
当时在高戈庄,村集体拥有两台大型农业机械(联合收割机),但由于农业机械的使用要求土地不能过于零碎,而在家庭承包制下的均田制(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土地零碎,农业机械无用处之地,相当于报废了。
平度试验“两田制”还有另一动因,家庭承包制下的均田制导致劳动力与土地配置失调,部分农民愿意想要更多土地来经营农业,而另外一些农民则不想继续经营土地,这客观上要求土地不能完全平均分配的。
而据1987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山东平度,45%的农户希望扩大经营规模,15%的农户希望转出土地,13%的农户少包地,2%的农户不要地。
(魏景瑞,邹书良:《平度市“两田制”改革试验及其初步效应》,中国农村经济,1992)“两田制”集中土地形成规模经营,克服家庭承包制导致的土地零碎化“两田制”的制度设计,正好克服了家庭承包制下的均分农地带来的缺陷。
“两田制”的一般做法是把耕地分为口粮田和责任田。
口粮田按家庭人口平均分配,人人有份,这部分耕地只负担农业税,其他收人归农民,注重的是公平。
另一部分地是责任田,这部分土地用来招标,能者经营,除了承担农业税外,还需缴纳承包费,承包费主要是负责提留、乡统筹费。
(编者按:所谓“提留”是指由村一级组织收取的公积金、公益金和集体管理费;“统筹”是指由乡一级政府收取的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乡村道路建设和民办教育方面的费用。
)“两田制”的实施,一是使农民吃饭用地有了保障,二是提高了土地经营质量。
责任田,特别是适当集中了土地后,促使农民对土地增加了长效投入,提高了地力,扭转了粗放耕作、荒芜弃耕现象。
而口粮田,由于长期稳定,耕作更加精细。
实施“两田制”之后,1987年至1991年村、户两级资产分别增长69.6.%和153%平度在实施“两田制”后,经济数据统计显示,1987年至1991年村、户两级资产分别增长69.6.%和153%,以至于被称之为“平度创造”。
(孙国峰:《我国农地制度安排与经济系统演进过程中的原始积累问题》,甘肃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两田制”解决了国家农产品征购难问题家庭承包制实施以后,农村集体虽然有权调整土地,但是土地平均分配一旦完成,集体就失去了土地收益的直接控制权。
同时,完全按人均分配土地,土地的使用就与需上缴的农产品无直接联系,农民缺乏缴纳集体土地收益与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激励,因此,在家庭承包制实施后,“提留难”、“征购难”等成了乡镇一级完成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的难题了。
“两田制”恰恰能够让农村集体和乡镇政府更容易向农户征购农产品。
这是由于要承包责任田,就需要支付承包费用,故而承包户更愿易上缴农产品、此外,政府集中向责任田承包户征购农产品,而不是与所有的农户打交道,征购对象也减少了,降低了征购农产品的成本。
可以说,“两田制”解决了国家农产品征购难的问题。
数据统计也证实了这一点。
除了村户两级经济增长之外,“两田制”实施以来,平度市每年9400万公斤粮食定购任务和1850万公斤花生定购任务,夏秋两季各用一周的时间就超额完成,土地承包费一般半月时间就足额收齐。
(孙国峰:《我国农地制度安排与经济系统演进过程中的原始积累问题》,甘肃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80年末,“两田制”在国家默许下向全国推广从上述种种分析可以看出,“两田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民收入同时,也使乡镇政府更容易征购农产品,换句话话,也提高了国家的收益。
可以说,“两田制”对农户、国家双方都有利的。
因此“两田制”的局部试验获得了国家支持,向全国推广时也得到了国家的默许。
20世纪80年代末,随着乡镇企业大量发展与非农就业机会增多,大量农村劳动力向乡镇企业转移,客观上使得土地宽裕。
中国许多地区都处于与平度市类似的社会经济环境,“两田制”的推广有了外部条件的保证。
在1990年底,“两田制”面积为3.97亿亩,占承包土地总面积的34.7%。
(孙国峰:《我国农地制度安排与经济系统演进过程中的原始积累问题》,甘肃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农村不民主是“两田制”好事变坏事的原因之一“两田制”被强制推行,反给农民增加负担,催生腐败90年代后,“两田制”在向全国推广过程中,由原来的农民自愿实施,变成了强制推进;“两田制”的实施,变成纯粹向农民征收更多“承包费”,农村干部也借“两田制”中饱私囊。
“两田制”偏离了原本的初衷。
曹锦清在其《黄河边的中国》一书中,专门论述了“两田制”在基层实际执行情况。
“两田制设计者的用意不错,但具体执行起来却有弊无利。
两田制的具体执行者是村委,尤其是村支书、村长、会计几个人。
这5%的积累田往往由村里少数几个干部给私分了,至于他们缴不缴租金,缴多少租金,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村民是不晓得的。
即使村委能得到这笔租金,是否用于村内公共事务,根本没有保障。
农民的原先负担,也没有因此而有所减轻。
所以,村民们对两田制的怨言不少。
假如某村有别3000亩耕地,按5%计,全村积累地150亩,如果把原先分摊到这3000亩土地上的农民负担转嫁到95%的承包地上,这不反而增加农民负担吗?又假如积累地的年租金每亩150元,150亩,不就是2.25万元了吗?这笔钱很有可能给村干部们多吃多分掉了。
所以,两田制的普遍推行,一是反给农民增加负担,二是给村千部提供一个腐败机会,实在有弊无利。
”“林县缺地少水,所以农民只得向外寻找生活出路。
坏事反成了好事。
我们正阳恰恰相反,因为人均耕地较多,专向土地讨生活的传统生活方式至今得到保存,向外谋求发展机会的压力与动力不足。
近几年来,有人开始外出打工,但劳动力市场也被别人挤得满满的。
赔了路费,还得回来。
近十余年的唯一变化是,拥有手扶拖拉机的农户逐年增多,因为耕地较多,需要用拖拉机。
“(曹锦清《黄河边的中国》P571,上海文艺出版社,2006年,)农村不民主是“两田制”好事变坏事的原因之一一般情况下,责任田及其租金都由村委分配和管理的。
其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下称《组织法》)。
依据《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同时《组织法》规定了村委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虽然《组织法》规定了村委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但是现实中,大部分村委(乡村干部)的人选,若非由上级指派就是被有权势的家族所控制。
正因村委不是由村民选举产生,不受村民的监督和约束,在“两田制”分配“责任田”时,责任田以及承包费都被村里干部私分了。
可以说,基层缺乏民主是“两田制”是好事变坏事的原因之一。
1997年,强制实施“两田制”的地区占83.5%乡镇一级政府在推行“两田制”过程中有利可图,所以都热衷强制推行“两田制”。
“两田制”实施后,“个别地方”强行将农民的承包田集中起来,以多收承包费为目的,使社区内农民失去了一半多土地的使用权。
据农业部1997年对全国23个省区统计,采取行政手段推进“两田制”的社区,占实行“两田制”的社区总数的83.5%,条件成熟实施“两田制”的,农民自愿的社区仅为16.7%。
(孙国峰:《我国农地制度安排与经济系统演进过程中的原始积累问题》P100,甘肃民族出版社2005年版)1997年,中央明令禁止推行“两田制”鉴于“两田制”问题多多,中央与1997年下发文件明令禁止推行“两田制”,同时也承认地方政府假借“两田制”之名变相收回农民承包地,增加农民负担:“认真整顿“两田制”。
八十年代中期以来,一些地方搞“两田制”,把土地分为“口粮田”和“责任田”,主要是为了解决负担不均和完成农产品定购任务难等问题。
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有些地方搞的“两田制”实际上成了收回农民承包地、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和强制推行规模经营的一种手段。
中央不提倡实行“两田制”。
没有实行“两田制”的地方不要再搞,已经实行的必须按中央的土地承包政策认真进行整顿。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中办发[1997]16号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七日)2003年后,部分农村自发实施“两田制”当然,从上述种种事实看出,“两田制”在实施过程中,的确产生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