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储量分类标准与计算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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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储量管理混乱,基本沿用上述标
2. 1978~1984年
❖ 1977年7月石化部油开组下发《油(气) 地质储量计算工作意见》,我国第一个 储量分级
一级地质储量(探明储量):第一批生产井并投入开 发,精度90%以上; 二级地质储量(基本探明储量):探井密度和资料井 密度有要求,精度70%以上; 三级地质储量(待探明储量):已发现工业油气流, 精度50%以上。
❖ 1978年以后按上述标准审查储量并进行
2. 1978~1984年
❖ 1979年~1983年进行过储量分类标准研 究制订,但都未正式施行
1979年开始海域对外开放,带来了西方储量分类和方 法。 1982年12月提出《石油与天然气储量规范》(讨论稿)。 1983年8月第十一届世界石油大会提出了分类方案。 1983年7月勘探司提出3P储量分类方案。 1983年11月石油部东部勘探会议提出关于储量分级、 命名意见。
4)我们以油气藏为分类对象,可采储量分为已开发和未 开发,实际等同于地质储量的已开发和未开发。
5)地质储量定为探明,可采储量分为已开发和未开发, 有利于分类分权管理,储量计算复算(粗分)跨大步、可采 储量标定(细分)跨小步,以解决不同步问题。
2.新标准划分出经济可采储量,其要求 条件与国际上证实储量一致
3. 1985~2004年
❖ 完善组织和标准,储量管理规范化
1984年5月成立全国储委油气专业委员会 1985年3~4月按上述标准审查1984年新增探明储量 1986~1987年对以前储量进行大规模复算与审查 1988年1月《石油储量规范》《天然气储量规范》发布 实施。 1989年10月全国储委发布《油(气)田(藏)储量技术 经济评价暂行规定》。 1991年12月《油、气田(藏)储量技术经济评价规定》 发布实施。
四个题目
一、储量标准演变过程 二、新老标准简要比较 三、储量分类标准简介 四、储量计算规范简介
一、储量标准演变过程
大致分为四个主要阶段: 1. 1950~1977年 2. 1978~1984年 3. 1985~2004年 4. 2005年以后
1. 1950~1977年
我国没有自己的标准,采用苏联储量分 级
探明地质储量相对误差要求小于±20%。
探明地质储量为什么不分类?
1)储量精度80%、70%难以掌握,新标准推迟交储量时 点,取消了基本探明地质储量。
2)可采储量按经济极限分为经济的、次经济的,共存于 一个地质储量无法分开。
3)国际惯例可采储量按开采可靠程度分为证实、概算、 可能,地质储量包容不同级别可采储量,我们地质储量不 分类便于与国际惯例对接。
新标准:
根据油气藏开发在经济上所具有的合理性,即市场条件、 价格、成本和开采技术的可行性及提高采收率措施实 施情况等,在技术可采储量中划分出经济可采储量。
对探明经济可采储量要求条件不但是可行性评价为经济 的,而且是已实施的或先导试验成功的操作技术条件 下的可采储量。与国际惯例的证实储量一致。
3.表外储量与次经济可采储量含义不同, 应用情况不同
1. 1950~1977年
我国没有自己的标准,采用wk.baidu.com联储量分 级
C1级储量(推测储量):在一个新构造或新探区内有 一口探井获得了工业油流时,可根据该构造的油层物 理性质、油层的稳定性等来估算出的储量;或者在已 证实含油区域的邻近处,在地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用 构造间对比的方法推测出的储量。
50年代玉门油田、克拉玛依油田储量是 苏联专家审查,60年代初期大庆油田储 量计算是学习苏联经验和方法
4. 2005年以后
❖ 2004年4月发布、10月实施《石油天然气 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推迟2005年4 月实施)
❖ 2005年发布实施《石油天然气储量计算规 范》(行业标准)
❖ 2004~2006年全国开展油气储量套改工 作,2005年以后新增探明储量按上述标准 审查,进入新标准阶段
一、储量标准演变过程
老标准:
只在术语中列出表外储量,并未在储量分级分类中列 出,是指不能获得社会经济效益的地质储量。 在申报储量时要求要有社会经济效益,实施老标准时 未曾有表外储量。
A1级储量(准备储量):已被证实的储量,从生产 井中可以采到的储量。根据该井已取得的各种参数数 据和油井产油情况等资料,在假定的泄油半径所圈定 的面积范围内求得的储量。
A2级储量(探明储量):两口或两口以上已获得工业 性油流的井,在其圈定的面积范围内的储量。
B级储量(视储量):在已探明的含油区域内,虽无 确定其含油边界,但已证实确有工业性油流之存在的 储量,通常用最低位置出油井的构造等高线所圈定的 面积范围求得的储量。
《天然气储量规范》
1.探明储量的分类和要求条件不同
老标准:
以地质储量为分类对象,分为三类:基本探明、未开发 探明、已开发探明。可采储量与地质储量一一对应。
相对误差要求:基本探明小于±30%;未开发探明小于 ±20%。
新标准:
探明地质储量不分类,技术可采储量与地质储量对应, 技术可采储量以下再细分类。
5)每次发布新分类,都伴随全国性储量核查、复算或套 改,使新老储量都纳入新分类体系
二、新老标准简要比较
新标准——国家标准(GB/T 19492-2004)
《石油天然气资源/储量分类》 ——行业标准(DZ/T 0217-2005)
《石油天然气储量计算规范》
老标准——国家标准(GBn 269-88)
《石油储量规范》 ——国家标准(GBn 270-88)
1)1950~1977年,照搬引用的ABC级的阶段,引用苏 联的油气储量分级
2)1978~1984年,行政规定的一二三级的阶段,中国 的第一个油气储量分级
3)1985~2004年,突出中国特色的三级三类的阶段, 中国的第一个油气储量标准
4)2005年以后,中国特色与国际惯例结合的五层次十 三类别的阶段,与国际对接的新标准
3. 1985~2004年
❖ 1984年11月制订《油气储量计算规范》 (初稿),并在全国试行
地质储量和可采储量分为三级:探明储量、可能储量、 预测储量;
探明储量分为三类:已开发的探明储量(相当一级)、 未开发的探明储量(相当二级和部分三级)、基本探 明储量(相当部分三级)。基本探明储量是针对我国 多含油层系的复杂断块油气田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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