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
提请假释建议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提请假释建议书篇一:提请假释建议书及其正文部分内容提请假释建议书及其正文部分内容提请假释建议书是监狱依法对在服刑改造期间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罪犯,建议法院审核裁定假释时制作的一种文书。
提请假释建议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的内容包括:(1)事实依据。
先写明事实结论,然后叙明罪犯悔改的具体事实或者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2)假释的理由。
(3)法律依据和建议事项。
篇二:10.分析并指出“提请假释建议书”中存在的问题doc分析并指出“提请假释建议书”中存在的问题罪犯李某,现年28岁,河南省安阳县人。
因盗窃罪经河南省安阳县中级人民法院于1992年12月26日以(1992)豫法刑字第33号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7年。
该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立功表现,具体事实如下:罪犯李某在监狱干警的耐心教育和启发下,从两次获得政府减刑一年的刑事奖励后,进一步端正了服刑态度并积极投入改造。
一年多来,干警分配该犯担任维修组的小型农机具维修工作,经常单独劳动,从未发现过该犯有违反监规的现象。
该犯劳动态度端正,经常加班加点,保证了监区小刑农机具的正常运作。
由于罪犯李某积极改造,在1996年四个季度的“双百分”考核中均无扣分,并受到监狱表扬三次,记功一次的奖励。
罪犯李某在服刑改造期间,能认罪犯服法,加强思想改造,遵守监规纪律,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
为此,根据《刑法》第78条和《监狱法》第29条的规定,同意对罪犯李某予以假释。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7年12月18日篇三:狱政法律文书:狱政法律文书中的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一、概念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是监狱等执行机关对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罪犯,依法提出减刑或假释的意见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的文书。
这是提请减刑意见书和提请假释意见书的合称。
尽管两者适用的对象、适用的法定条件不完全相同,但两者提请的主体和写作格式相同,所以,我们将两种文书合在一起讲述。
提请减刑建议书

提请减刑建议书一、案件概述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被申请人XXX于XXXX年被判处X年有期徒刑,罪名为XXX。
该案件经过多次审理和调查,法院最终作出了有罪判决。
现在,我代表被申请人XXX,提请减刑建议书,希翼能够对其刑期进行适当减轻。
二、被申请人个人情况被申请人XXX,男性,现年XX岁,出生于XXXX年X月X日,户籍所在地为XXXX。
在被判刑前,他是一位普通的家庭成员,没有任何前科记录。
他曾经在XXXX大学就读,获得了XXXX学位。
在被捕前,他是一位XXX工作,为家庭提供了稳定的经济来源。
三、案件审理情况1. 事实认定根据法院的判决书,被申请人XXX在XXXX年犯下了XXX罪。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了被申请人的犯罪事实,并作出了有罪判决。
然而,我认为在判决中存在一些不公正和不许确的地方,这也是我提请减刑的重要原因之一。
2. 刑期执行情况自被申请人XXX被判刑以来,他向来在监狱中服刑。
在这段时间里,他表现出良好的表现和积极的改造态度。
他参加了监狱组织的各种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和职业技能。
他还积极参预劳动,为监狱做出了贡献。
3. 改造表现被申请人XXX在服刑期间,积极参加各种法律和心理辅导活动,加强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心理素质。
他还参预了监狱内的劳动工作,表现出了良好的工作态度和纪律性。
他与其他服刑人员保持良好的关系,没有发生任何违纪行为。
四、减刑建议理由1. 刑期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被申请人XXX在监狱中表现出了积极的改造态度和良好的行为表现。
他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积极改正,重新融入社会。
2. 被申请人XXX在服刑期间积极参加各种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和职业技能。
他还积极参预劳动,为监狱做出了贡献。
这些表现证明了他的改造潜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3. 被申请人XXX在服刑期间保持良好的纪律性,与其他服刑人员保持良好关系,没有发生任何违纪行为。
这表明他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做出了积极的改变。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6月减刑假释裁定公告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18年6月减刑假释裁定公告提请假释建议书(2018)未管假字第9号罪犯崔博,男,汉族,大专文化,捕前职业:公司销售员,原户籍所在地:北京市西城区。
2015年11月19日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2015)西刑初字第609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罚金人民币4000元。
后该犯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2016)京02刑终第94号刑事裁定书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刑期自2015年11月19日至2018年12月13日止,2016年9月21日调入我送所服刑改造。
该犯财产性判项执行完毕。
罪犯崔博在近期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罪犯崔博在日常服刑改造中能够严格自律,遵守监规纪律,服从民警管理,及时汇报情况,积极参加局、所组织的各项教育改造活动,能够积极认罪悔罪。
在认罪悔罪方面,罪犯崔博深挖自身犯罪根源,并在认罪悔罪书中表示自己服从法院判决,认罪悔罪。
在遵规守纪方面,罪犯崔博在服刑期间能够服从民警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从未因违纪违规行为被扣分。
同时,作为罪犯班长,该犯能够及时向民警汇报情况,维持班内积极向上的改造氛围,给监区罪犯作出了表率。
该犯也多次表示愿意接受社区矫正,遵守假释考验期间的各项管理规定。
在教育改造方面,罪犯崔博在我所开展的“认罪悔罪明身份,遵规守纪见行动”年度主题教育活动中,能够认真书写认罪悔罪书,深刻反省自身过错。
同时,能够积极参加读书分享、兴趣小组、技术课等各项教育活动,并取得了中式面点师五级技术证书。
在生产劳动方面,罪犯崔博作为生产小组组长,能够带领组员认真完成生产任务,确保生产质量。
同时,该犯也参与到监区QC小组活动中,对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合格率提出建议。
罪犯崔博自交付执行后,累计获得2个表扬奖励。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3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81、8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62条第2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建议对该犯提请假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正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2005年9月3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减刑、假释工作,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实践经验,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必须以罪犯改造表现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有利于教育改造罪犯,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应当客观、公正、有效地对罪犯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假释建议。
第四条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减刑、假释案件裁判权,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假释。
第五条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机关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活动,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第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确保依法、及时、正确地办理减刑、假释案件。
第二章减刑第一节减刑的条件第七条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刑:(一)确有悔改表现;(二)具有立功表现。
第八条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减刑:(一)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后没有故意犯罪;(二)具有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重大立功表现。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18年10月减刑假释裁定公示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18年10月减刑假释裁定公示序号姓名罪名原判刑期现刑期本考核期内获奖情况法院裁定结果提请机关1 曹延鹏贩卖毒品15年14年3个月4个表扬奖励减刑9个月柳林监狱2 陈铃故意杀人4年3年3个月2个表扬奖励减刑9个月柳林监狱3 张秋生敲诈勒索6年5年3个月3个表扬奖励减刑9个月柳林监狱4 李公故意伤害3年2年11个月2个表扬奖励减刑1个月柳林监狱提请减刑建议书(2018)京清柳林狱减字第24号罪犯曹延鹏,男,1981年12月9日生,原户籍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
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6月26日以(2015)朝刑初字第947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万元。
刑期自2015年1月5日起至2030年1月4日止,曹延鹏不服,提出上诉。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11日作出(2015)三中刑终字第00639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犯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罪悔罪,服从管理,能够认识到自己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
如在《认罪悔罪书》中写到:“我坚决服从人民法院对我公平公正的判决,我坚决认罪悔罪,积极投入改造。
”该犯能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按照《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要求约束自己的言行,能够如实地向民警汇报思想改造情况,还主动以书面形式向民警汇报自己的思想改造情况。
该犯能够参加监狱及监区组织的思想、文化、职业技术学习,能够做到上课认真听讲,自觉遵守课堂纪律。
该犯能够参加监区组织的绿化劳动,能够按时完成监区交办的各项劳动任务,表现较好。
该犯自上次减刑裁定送达后,本考核周期内累计获得4个表扬奖励。
该犯在服刑期间没有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企图获得减刑机会。
财产性判项: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万元;已执行完毕。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一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法释[2016]23号)的规定,建议对罪犯曹延鹏予以减刑九个月。
杭州假释裁定公告

杭州假释裁定公告江西省女子监狱提请罪犯马燕假释建议书(2021)贛女子狱假释字第57号罪犯马燕,女,1986年4月15日出生,汉族,上海市奉贤区人,大专文化,上海允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职员,群众。
现在江西省女子监狱服刑。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25日作出(2014)杭上刑初字第406号刑事判决,认定马燕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原已缴纳),退赔被害人人民币262398.61元(原已缴纳)。
宣判后,罪犯马燕不服,提出上诉。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2月10日作出(2015)浙杭刑终字第53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
服刑期间,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30日作出(2017)赣01刑更9458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于2019年10月30日作出(2019)赣01刑更6121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减刑后,刑期自2014年3月21日至2024年1月20日止。
于2015年3月10日投入浙江省女子监狱服刑改造,2015年6月25日调入我监服刑改造。
主要从事车工劳动。
罪犯马燕能认罪悔罪,积极参加劳动,改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学习,服从管理教育,自觉遵守监规纪律,个体养成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配合民警管理,维护监管改造秩序,确有悔改表现。
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获得以下奖励:监狱考核表扬5个(19/8;20/2、7、12;21/6)。
监狱考核余分:107.08分违纪1次,累计扣5分。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马燕假释。
特提请裁定。
此致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如何办理假释,办理假释的程序是什么
如何办理假释,办理假释的程序是什么
假释的程序,是指罪犯获得假释,应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的步骤实施,⾮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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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假释,办理假释的程序是什么
⼀、由执⾏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附以下材料:
(⼀)《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
(⼆)终审法院裁判⽂书、执⾏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三)罪犯计分考核明细表、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
(四)罪犯确有悔改或者⽴功、重⼤⽴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证明材料;
(五)提请假释的,应当附有县级司法⾏政机关关于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报告;
(六)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对被判决死缓、⽆期徒刑的罪犯提请减刑、假释的,应当同时提交省、⾃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签署意见的《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
⼆、监狱所在地的中级⼈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三、⼈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假释由裁定宣告之⽇起计算,考验期为执⾏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起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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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假释建议书
提请假释建议书(2019)黔女一监假字第19号罪犯杨萍,女,1974年12月10日生,苗族,初中文化,贵州省荔波县人,捕前系个体经营户。
现在贵州省第一女子监狱服刑。
2016年8月16日,贵州省普定县人民法院作出(2016)黔0422刑初78号刑事判决,认定杨萍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刑期自2016年1月22日起至2021年7月21日止。
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于2016年9月18日送贵州省第一女子监狱服刑。
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无。
该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一、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方面:该犯入监以来,服从法院判决,未申诉,接受教育改造,认真反省自己的犯罪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深挖犯罪根源,服从管教,认罪悔罪;严格用《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做的外化于行,内化于心;积极参加“三课”学习,完成各项改造任务,改造态度端正,认清犯罪危害,矫治恶习。
通过干警的耐心教育,和其自身对法律法规和思想道德知识的学习,已经能深刻的认识到其所犯罪行给其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
她在认罪悔罪书中写到:“我服从法院判决,未申诉,接受教育改造,认真反省自己的犯罪给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深挖犯罪根源,服从管教,认罪悔罪;危害社会,害人害己的事决不再犯。
”该犯言行一致,认罪守法,服从管理教育,积极追求改造。
但该犯曾于2018年1月“在劳动时间内未完成定额任务的15.58%”扣5.45分;2018年2月“在劳动时间内未完成定额任务的2.58%”扣0.9分;2018年5月“在劳动时间内未完成定额任务的10%”扣3.5分;2018年6月“在劳动时间内未完成定额任务的5.67%”扣1.98分;2018年8月“在劳动时间内未完成定额任务的0.51%”扣0.17分。
二、教育改造方面:在“三课”学习方面:该犯积极参加“三课“学习,按时完成各科作业,上课认真听讲,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
假释建议书
假释建议书篇一:12撤销假释建议书撤销假释建议书()字第号社区矫正人员,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居住地,户籍地。
因犯罪经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字第号刑事判决书判处,附加。
经中级人民法院()字第号刑事裁定书裁定假释。
假释考验期为。
在假释考验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该社区矫正人员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具体事实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建议对社区矫正人员撤销假释。
此致中级人民法院(公章)年月日注:抄送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
篇二:减刑建议书样本XX省XX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浙六监减(假)字第号罪犯,别名,男,年月日出生,族,原户籍所在地。
因罪经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字第号刑事判决书判处 ,附加。
不服,提出上诉,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于年月日以()字第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事判决,撤销原判量刑部分,改判有期徒刑年月,剥夺政治权利年,刑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于年月日送浙江省第六监狱服刑改造。
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刑满日期至年月日。
(死缓、无期减为有期徒刑的应写明刑期起止,其他减刑的在最后写明刑满日期止日,无期、死缓的去掉“刑满日期至年月日)该犯在近期确有(悔改、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悔改表现突出、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具体事实如下:一、改造表现(一)经过教育,能认罪服法。
(在本考核期内罪犯认罪服法的情况,适当引用罪犯在本年度总结、评审评比表等有关材料或平时言行中对认罪服法的认识)。
(引用罪犯本考核期内年度总结、评审评比表等有关材料要写出引用材料的出处,如“参见材料第二卷页、页、页”)。
(二)能遵守监规纪律(分严格、认真、较好、一般四档,无任何扣分属严格;扣分累计不超2分(不含)并一次性扣分不超1分(不含)属认真;扣分累计不超4分(不含)并一次性扣分不超2分(不含)属较好;扣分累计8分(含)以上或有一次性扣3分(含)以上的属尚能;其它属一般)。
北京监狱管理局2018年6月减刑假释裁定公告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18年6月减刑假释裁定公告序号姓名罪名原判刑期现刑期本考核期内获奖情况法院裁定结果提请机关1 王振山诈骗5年5年2个表扬假释延庆监狱2 吕嘉晨猥亵儿童3年3年1个表扬假释延庆监狱3 王合故意伤害死缓15年3个月5个表扬减刑9个月延庆监狱4 韩勇贩卖毒品9年8年1个月2个表扬减刑9个月延庆监狱5 张龙强奸强制猥亵3年6个月2年9个月2个表扬减刑9个月延庆监狱6 马强故意杀人放火17年14年4个月3个表扬减刑7个月延庆监狱7 扈文军强奸5年4年6个月3个表扬减刑6个月延庆监狱8 罗秀和强奸无期15年2个月4个表扬减刑6个月延庆监狱9 孙舰信用卡诈骗妨害信用卡管理10年9年2个月8个表扬减刑4个月延庆监狱10 郑家利故意杀人10年9年8个月5个表扬减刑4个月延庆监狱11 张宝财故意杀人放火死缓16年9个月4个表扬减刑3个月延庆监狱12 王超强奸5年4年2个月2个表扬减刑1个月延庆监狱提请假释建议书(2018)延狱字第42号罪犯王振山,男,1961年7月31日生,汉族,大学文化,户籍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
因诈骗罪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27日以(2015)朝刑初字第2634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人民币5万元,刑期自2015年1月22日至2020年1月21日止。
该犯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月13日以(2016)京03刑终55号刑事裁定书准许王振山撤回上诉。
2016年6月15日送我狱服刑改造。
该犯在近期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该犯能够认罪悔罪,服从教育改造,正确认识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和社会危害性,能够端正改造态度,例如该犯在“认罪悔罪书”中写到的:“我服从人民法院对我的判决,此判决是公平、公正、公开的。
”该犯能够遵守监规纪律,按照《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去做,未发生严重违纪行为。
该犯能够认真参加监狱及监区组织的政治、文化、技术学习、认真听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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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减刑假释建议书
尊敬的法官大人:
我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经过多年的反思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的伤害,对自己也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罪过,对过去的行为深感懊悔,同时也愿意积极地接受监狱的教育改造。
在监狱服刑期间,我努力学习各种专业知识,培养了多种技能。
同时,我也积极参与劳动、义务教育等各种活动,提升了自己的劳动能力和综合素质。
在困难和挫折面前,我从未放弃过自己,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适应、改变和成长。
如今,我已经服刑多年,在这段时间里,我不断地反思过去的错误行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罪过。
我意识到如果没有进入监狱反思,我或许一辈子都不会感受到自己究竟能够这样的成长。
尽管现在我已经悔改,但我深知,这一切的成长和更正,需要通过社会实践检验。
我对未来充满信心,也对自己未来拥有良好的生活和发展前景充满着渴望和信心。
因此,我希望能够向法官大人提出一个请求,申请减刑假释。
我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罪行给社会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可以想象到同样的罪行带给社会和个人的痛苦。
我深刻知道自己的错误和过错,虽然这似乎已经太晚了,但我相信自己还有充分的时间去弥补之前的那个错误,重新树立公民美德。
因此,我恳请法官大人能够将我的教育改造和服务表现、行为表现积极
等情况考虑在内,给予我减刑假释的机会,让我回归社会,秉承美德,用行动去完成自己的救赎和奉献。
我相信,人是有悔改和改过能力的。
愿意改正的人,总有机会更改过去,重新获得自己的生活权利和人性尊严。
我相信,通过努力改正自己的错误,我能够获得法官和社会公众更多地理解和支持,获得更好的帮助和机会。
最后,请允许我表达自己的放心和谢意。
因为我相信您大人能够理解我,给予我公正的审判和更多的机会。
因为您理解着每一个人都是有感情和尊严的,犯罪也常常是经历和环境导致的。
所以我相信您作为商量公正法官,可以更加人性化地审视我的申请,帮助我更好地获得自由和成才。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