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最新)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2年8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建标〔1992〕5号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主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自1992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归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1月8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本规范亦适用于其他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操作平台—移动式操作平台
1.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 10 ㎡,高 度不应超过 5m,高宽比不应大于 3:1,施工 荷载不应超过1.5kN/㎡。
2. 移动式操作平台的轮子与平台架体连接应牢 固,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 80mm,行走 轮和导向轮应配有制动器或刹车闸等固定措施。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
目录
contents
1 PART 2 PART 3 PART 4 PART
高处作业 临边与洞口作业 攀登与悬空作业 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
1 PART
高处作业
• 高处作业的定义
• 高处作业的分级
• 高处作业的基本规定
高处作业的定义
高处作业: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常见高处作业包括:
悬挑操作平台和支承式悬挑操作平台。 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搁置点、拉结点、支撑点应设置在主体结构上,且应可靠连接; 未经专项设计的临时设施上,不得设置悬挑式操作平台; 悬挑式操作平台的悬挑长度不宜大于 5m,结构应稳定可靠,且其承载力应符合使用要求。 安装吊运时应使用起重吊环,与建筑物连接固定时应使用承载吊环。 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卡环连接,钢丝绳卡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且不得少于 4 个。 平台外侧应略高于内侧,外侧应安
②当非垂直洞口短边尺寸为 25 mm ~500 mm时,应采用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的 盖板覆盖,盖板四周搁置应均衡,且应防止盖板移位;
③当非垂直洞口短边边长为 500 mm~1500 mm时,应采用专项设计盖板覆盖, 并应采取固定措施 ;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作为一项极具挑战性和危险性的工作,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旨在规范和指导高空作业的进行。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其中的关键内容。
1. 背景介绍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是指在建筑物高空进行的施工作业,通常涉及危险的工作环境和复杂的施工工艺。
高处作业存在高空坠落、物体坠落、电击、机械伤害等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甚至生命危险。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的制定至关重要,它不仅关乎工人的生命安全,也影响到施工质量和进度。
2. 规程内容(1)高处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高处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施工方案论证和风险评估。
施工方案论证包括确定高处作业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和作业程序等内容,而风险评估则是对高处作业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估和排查。
只有在施工方案论证和风险评估通过后,才能进行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为了保障高处作业的安全,规程中对安全防护措施作出了明确要求。
包括搭设安全防护网、使用安全带和安全绳等个人防护装备、悬挂脚手架、设置防护栏杆等集体防护设施等。
在实施高处作业时,必须切实履行这些防护措施,确保工人的安全。
(3)施工现场管理规程对施工现场管理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施工现场的围护、标识和警示以及对施工现场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等。
只有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高处作业的安全风险。
3. 个人观点和理解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工人生命安全的重要手段。
在实际施工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程的要求履行职责,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
建议规程要求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以满足不同施工环境和实际需求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总结回顾通过本文的全面评估和探讨,我们对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从规程内容到个人观点,我们深入探讨了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的重要性和实际意义。
最新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文件.doc

目次1、总则⋯⋯⋯⋯⋯⋯⋯⋯⋯⋯⋯⋯⋯⋯⋯⋯⋯⋯⋯⋯⋯⋯⋯⋯⋯⋯⋯⋯⋯⋯⋯⋯⋯⋯⋯12、术语⋯⋯⋯⋯⋯⋯⋯⋯⋯⋯⋯⋯⋯⋯⋯⋯⋯⋯⋯⋯⋯⋯⋯⋯⋯⋯⋯⋯⋯⋯⋯⋯⋯⋯⋯23、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44、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95、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156、建筑施工安全网的搭设与安全防护的管理规定⋯⋯⋯⋯⋯⋯⋯⋯⋯⋯⋯⋯⋯⋯⋯⋯⋯211. 总则1.0.1 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措施合理和经济适用,特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的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交叉及施工安全网搭设等项作业。
本规范亦适用于其他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高处作业。
1.0.3 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 —93 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 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1.0.4 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1 临边作业workside operation施工现场中,在工作面边沿无围护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的高处作业。
2.2 洞口作业portal operation施工现场中,在使人有踏入、坠入或物料有坠落可能的楼、地面和墙面的开口处的高处作业。
2.3 攀登作业climb operation借助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2.4 悬空作业suspending operation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2.5 悬挂作业suspended operation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用绳索通过悬挂方式沿立面在悬挂着的专门搭载作业人员及其工具的装置上进行的作业。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四、案例学习——整改后图片
四、案例学习——整改后图片
四、案例学习——整改后图片
四、案例学习
(二)该问题涉及的相关规定:
1、《安全带》GB6095-2009第7章(强制性条 文)
7.3 产品说明 每条安全带应配有一份说明书,随安全带到达
佩戴者手中,其内容包括:g)安全带同挂点 的连接方式,包括图示。
坠落悬挂安全带示意图
四、案例学习
(二)该问题涉及的相关规定:
2、《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 准》JGJ184-2009第2.0.4条(强制性条文)
2.0.4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作业 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鞋和工作服;应按 作业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在2m及以上 的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作 业时,必须系挂安全带。
(4.2.1条、强条)在洞口作业时,应采取防坠落措 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③当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500mm~1500mm时,应采用 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措施,并应固定牢固;
六、常见的洞口作业及规范规定要点 (二)规范规定要点
规范条文规定:(4.2.1条、强条)在洞口作业时, 应采取防坠落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4)使用固定式直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 超过3m时,宜加设护笼;当超过8m时,应设置梯 间平台。
(5)深基坑施工应设置扶梯,入坑踏步及专用载 人设备或斜道等设施。采用斜道时,作业人员严 禁沿坑壁、支撑或乘运土工具上下。
五、常见的悬空作业及规范规定要点——隐患图片
五、常见的悬空作业及规范规定要点——隐患图片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第2.0.7条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第2.0.9条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
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第3.1.1条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三、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四、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五、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第3.1.3条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l: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
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三、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四、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0mm的挡脚板或400mm的挡脚笆。
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
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1、高处作业范围说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适用于其他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
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高处作业分级和种类及执行标准(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本标准为高处作业的基础标准,是高处作业时采取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和加强劳动11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121314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221高处作业高度在2-522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23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24高处作业高度在303313232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322323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32432532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32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32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334高处作业的分级,以级别、类别和各类标记。
一般高处作业标记时,写明级别和种类例1例2例3其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当高度h为2~5m时,半径R为2当高度h为5m以上至15m时,半径R为3当高度h为15以上至30m时,半径R为4当高度h为30m以上时,半径为53、项目部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项目部的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4)4、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9)5、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15)6、建筑施工安全网的搭设与安全防护的管理规定 (21)1. 总则1.0.1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措施合理和经济适用,特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的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交叉及施工安全网搭设等项作业。
本规范亦适用于其他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高处作业。
1.0.3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9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1.0.4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1 临边作业 workside operation施工现场中,在工作面边沿无围护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的高处作业。
2.2 洞口作业 portal operation施工现场中,在使人有踏入、坠入或物料有坠落可能的楼、地面和墙面的开口处的高处作业。
2.3 攀登作业 climb operation借助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2.4 悬空作业 suspending operation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2.5 悬挂作业 suspended operation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用绳索通过悬挂方式沿立面在悬挂着的专门搭载作业人员及其工具的装置上进行的作业。
2.6 操作平台 operation platform现场施工中用以站人、载物并可进行作业的平台。
2.7 移动式操作平台 movable operation platform可以搬移的操作平台。
2.8 悬挑式钢平台 overhanging steel platform可以吊运并搁置于楼层边的操作平台。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旳方针,做到防护规定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合用,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合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旳高处作业,应符合国标《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规定旳“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也许坠落旳高处进行旳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旳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原则旳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2.0.1条高处作业旳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旳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旳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旳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贯彻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贯彻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旳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多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旳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旳安全技术设施,发既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施工作业场合有坠落也许旳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旳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阻碍通行和装卸。
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旳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品,应随时打扫干净;拆卸下旳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严禁抛掷。
第2.0.7条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用可靠旳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旳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立避雷设施。
遇有六级如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然技术尺度(JGJ80-91)第一章总那么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然出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尺度。
第1.0.2条本尺度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本尺度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尺度高处作业分级 GB 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尺度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然技术尺度的规定。
第二章底子规定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然技术办法及其所需料具,必需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元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然技术负责并成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然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然技术办法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然标记、东西、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需在施工前加以查抄,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然设施的人员,必需颠末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测验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需按期进行体格查抄。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然技术设施,发现出缺陷和隐患时,必需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然时,必需遏制作业。
第2.0.6条施工作业场合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消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阻碍通行和装卸。
东西应随手放入东西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0.7条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需采纳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办法。
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去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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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最新) 【范本一】
【正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技术规范。
第二条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高处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培训证书。
第五条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并且经过相关方面审批。
第六条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警示提示语。
第七条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八条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方案进行作业,并配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设备。
第九条高处作业人员应注意周围环境的安全,确保不对他人造成危害。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救援装备。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安全监督员,对高处作业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对违反施工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人员,应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并进行教育和培训。
【文档结尾】
1、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一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表、附件二高处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2、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1)施工: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进行的土建、装饰、安装等各项施工活动。
(2)高处作业:指施工中进行在高空或墙面、天花板等垂直作业面上,需使用脚手架、吊篮等设备进行的作业。
(3)作业方案:指对高处作业的具体施工方法、工期、安全措施等进行详细规划和安排的方案。
【范本二】
【正文】
第一章概述
1.1目的和依据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施工人员在高处作业期间的安全,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高处作业的顺利进行。
本技术规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
1.2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高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脚手架搭设、吊篮使用、高架作业平台使用等。
1.3定义和缩写词
(1)高处作业:指施工过程中需要在离地面一定距离的高處进行的作业活动。
(2)施工现场:指建筑施工期间工人进行高处作业的所在地。
(3)脚手架:指施工过程中用于支撑、容纳人员和材料、设备等的临时性结构。
(4)吊篮:指用于从高处运输人员、材料等的装备。
1.4术语和标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中常用的术语和标识,参见附录一。
【文档结尾】
1、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一技术规范附录、附件二工作票样本。
2、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1)施工现场:指建筑施工过程中工人进行高处作业的地点。
(2)脚手架:指用于支撑、容纳人员和材料、设备等的临时性结构。
(3)吊篮:指用于从高处运输人员、材料等的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