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噪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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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噪音扰民标准

环境噪音扰民标准

环境噪音扰民标准
环境噪音扰民标准是指在居民区、商业区、文化区和公共场所等
区域内,由工厂、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建筑施工等产生的噪音,对
人们生活、工作、学习等造成的不良影响的限制标准。

依据国家标准《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12)和《城市环境噪声污染治理技术
规定》(HJ/T30-2017)的要求,环境噪音扰民标准应针对不同区域与不
同时段确定相应的限制值。

在居民区内,白天(7:00-22:00)应控制噪音等效级L_eq不超过
55分贝(A),夜间(22:00-7:00)不超过50分贝(A)。

商业区、文化区和公共场所应控制白天L_eq不超过60分贝(A),夜间不超过55分贝(A)。

同时,在学校和医院周边应加强噪音控制,白天不应超过50分贝(A),夜间不应超过45分贝(A)。

由于噪音对人类健康的危害已经被广泛认可,环境噪音扰民标准
是防止噪音污染的必要措施之一。

各地区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标准,
对违规企业和个人进行惩罚和整改,保障公民的健康和安宁。

新风机组噪音标准

新风机组噪音标准

新风机组噪音标准
新风机组噪音标准是根据国家标准《建筑噪声测评标准》(GB/T 16708-1997)和《空气调节与净化设备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2348-2008)进行规定的。

根据国家标准,新风机组的噪音限值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新风机组所在建筑物内任意点的A加权声级不应超过40dB。

2.在临界楼面以上新风机组室外A加权声级不应超过55dB。

3.在临界楼面以下新风机组室外A加权声级不应超过45dB。

同时,新风机组还需满足《空气调节与净化设备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2348-2008)对于空气调节设备噪声的要求。

以上标准适用于新风机组的设计、安装、调试和使用。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还需注意减少环境噪声和对新风机组的维护保养,以维持噪声限值的稳定。

国家噪音值标准

国家噪音值标准

国家噪音值标准噪音污染是一种常见的环境污染问题,对人类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都产生着严重的影响。

因此,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噪声标准,以保护民众的健康和生存环境。

在中国,国家噪声值标准由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而来。

下面将分别介绍相关内容。

一、法律法规1. 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旨在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

该法规定了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和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

其中,规定了日间(早上7时至晚上10时)和夜间(晚上10时至次日早上7时)不同时间段的噪声允许值。

2. 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是针对城市居民生活环境中噪声污染问题制定的法规,主要针对车辆、建筑工地、商场和娱乐场所等产生噪声的单位和个人,规定了生产、生活、交通噪声的允许值和控制措施。

二、标准规范1. GB 3096-2008《环境噪声标准》《环境噪声标准》是由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定的,规定了各种环境中噪声的允许值和测量方法。

该标准将噪声分为工作日和休息日两种情况,同时还制定了长期允许值和短期允许值。

2. GB/T 15173-2017《餐饮娱乐场所室内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餐饮娱乐场所室内噪声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是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环境保护部联合制定的,主要针对餐饮、娱乐场所中产生的噪声问题,规定了各种娱乐设施的噪声限制值和室内噪声检测和控制方法。

总之,国家噪声值标准是其对于噪声污染控制和防治措施的制定加以合理化的一种体现,是对于环境和人群健康的保护加以一定支撑力量,其通过对环境产生噪声的单位和噪声的传播范围的约束,从而减少噪声对人类健康的危害。

国家噪音标准

国家噪音标准

国家噪音标准国家噪音标准飞过阳台看海版一、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dB(A) 类别区域白天夜晚安静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0 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50 40严于0类标准5dB执行。

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 55 45执行该类标准。

П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60 50 Ш 工业区 65 5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V 70 55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1、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

2、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3、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北京地区为白天为6:00-21:59、夜晚22:00-5-59)4、标准规定,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测量位置在居住窗外或厂界外1米处。

一般地,室外环境噪声通过窗户传入室内大致比室内低10dB。

1二、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dB,A, 类别区域白天夜晚 ? 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55 45 П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 60 50 Ш 工业区 65 55 ? 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70 55 夜间频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

夜间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

?、GBT17249.1-1998《声学,低噪声工作场所设计》dB,A, 推荐的各种工作场所背景噪声级稳态A声级dB,A,房间类型 dBA 备注背景噪声是指室内技术设备会议室 30-35(如通风系统)引起的噪声或者教室 30-40是室外传来的噪声,此时对工业性工作场所而言生产用机器个人办公室 30-40设备没有开动。

适用范围:本多人办公室 35-45标准适用于新建或已有工作场工业实验室 35-50 所噪声问题的规划。

餐饮业排风机噪音标准

餐饮业排风机噪音标准

餐饮业排风机噪音标准
一、法律法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餐饮业排风机噪音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排放的噪声应当超过国家规定的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
中的排放限值。

2. 排放的噪声应当通过噪声污染监测,确保排放的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工业企
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二、行业标准要求
1. 餐饮业排风机噪音标准应当符合行业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中的规定。

2. 该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
除效率,以及油烟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三、噪音评价方法
1. 测量仪器:采用声级计进行测量,测量仪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2. 测量条件:测量时应当关闭门窗,保持室内安静,避免其他噪声干扰。

3. 测量点位:在排风机附近设置测量点位,距离排风机1米左右。

4. 测量时间:每个点位测量10分钟,取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

5. 评价方法:根据测量结果,与相应的噪声排放标准进行比较,判断是否符合标
准要求。

总之,餐饮业排风机噪音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确保排放的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

同时,在评价噪音时应当采用合适的测量方法和评价方法,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我们国家噪音的标准值

我们国家噪音的标准值

我们国家噪音的标准值
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40dB;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把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称为环境噪声污染。

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四十四条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把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称为环境噪声污染。

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完整word版)环境噪音处置的国家规范性标准

(完整word版)环境噪音处置的国家规范性标准

(完整word版)环境噪音处置的国家规范性标准环境噪音处置的国家规范性标准1. 引言环境噪音对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产生了严重影响,为了规范环境噪音的处置工作,保护公众的利益和健康权益,制定本国家规范性标准。

本标准旨在指导各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噪音进行合理管控和治理,实现环境噪音的减少和消除。

2. 术语和定义2.1 噪音:指超过环境背景噪声且能对人们的生活、工作或休息造成干扰或伤害的声音。

2.2 环境背景噪声:指环境中存在并连续存在的各种声音,包括交通声、工业声、建筑工地声等。

2.3 噪声污染源:指产生噪音的设备、工程和活动,包括交通工具、工业设施、建筑施工等。

2.4 噪声指标:用于描述噪音特性的参数,包括声级、频率等。

3. 环境噪音的分类和标准3.1 室内噪音标准:根据使用场所的不同,对室内噪音的限制标准进行了分类,包括住宅区、学校、医院、办公室等。

3.2 室外噪音标准:根据不同区域和环境的需求,对室外噪音的限制标准进行了划分,包括城市居民区、工业区、交通干线等。

3.3 交通噪音标准:对各种交通工具的噪音进行了限制,包括汽车、火车、飞机等。

3.4 工业噪音标准:对不同类型和规模的工业设施的噪音进行了限制,包括制造业、矿山、电厂等。

4. 环境噪音处置的要求4.1 噪音源的选择和设计:噪声污染源在设计和选择时应考虑到对环境噪音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其噪音产生或传播能力。

4.2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各类建设项目在进行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其噪音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3 噪音监测和评估:对环境噪音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4.4 噪音治理技术和设备:各类噪声污染源应采用合适的噪音治理技术和设备,确保其噪音排放不超过规定的限值。

4.5 噪音信息公开和参与:公众有权了解和参与环境噪音治理工作,相关信息应及时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

5. 监督与管理5.1 地方政府应加强对环境噪音处置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的责任制度和评估机制。

国家噪音标准

国家噪音标准

国家噪音标准
一、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dB(A)
1、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

2、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3、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北京地区为白天为6:00-21:59、夜晚22:00-5-59)
4、标准规定,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测量位置在居住窗外或厂界外1米处。

一般地,室外环境噪声通过窗户传入室内大致比室内低10dB。

二、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dB(A)
夜间频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

夜间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

3、GBT17249.1-1998《声学-低噪声工作场所设计》dB(A)
推荐的各种工作场所背景噪声级稳态A声级dB(A)
4、GBJ87-1985《工业企业场区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噪声标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与工业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的噪声(脉冲噪声除外)控制设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噪声控制设计必须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时进行。

4、GBJ88-1988《民用建筑隔音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室内允许噪声级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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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噪音标准
1 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dB(A))
类别 区域 白天 夜晚
0
安静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
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dB执行。
50 40

I 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55 45
II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60 50
III 工业区。 65 55
IV
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
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
也执行该类标准。
70 55

??? 1)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 dB。
??? 2)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 3)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北京地区为白天6:00-21:59,
夜晚22:00-5:59)
??? 4)标准规定,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测量位置在居住窗外或厂界外1米处。一般地,室外环境噪声通
过打开的窗户传入室内大致比室内低10dB。
??? 2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dB(A)
类别 区域 白天 夜晚
I 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50 40
II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55 45
III 工业区。 60 50
IV 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70 55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分贝,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
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 3 GB/T17249.1-1998《声学——低噪声工作场所设计》
推荐的各种工作场所背景噪声级?稳态A声级?dB(A)
房间类型 dBA 备注
会议室 30-35 背景噪声是指室内技术设备(如通风系统)引起的噪声或者是室外传
来的噪声,此时对工业性工作场所而言生产用机器设备没有开动。适
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或已有工作场所噪声问题的规划。适用于
装设有机器的各种工作场所。

教室
30-40

个人办公室
30-40

多人办公室
35-45

工业实验室
35-50

工业控制室
35-55

工业性工作场所
65-70

??? 4 GBJ87-1985《工业企业场区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噪声标准
序号 地点类别 噪声限备注
值dBA
1 生产车间及作业场所(工人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 90

1、本表所列噪声限值,均应按现行国家
标准测量确定。
2、对于工人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小时的
场合,可按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
触时间减半噪声限值增加3dB的原则,
确定其噪声限值。
3、本表所列室内背景噪声级,指在室内
无声源发声条件下,从室外经由墙、门、
窗(门窗启闭状态为常规状态)传入室
内的室内平均噪声级。

2 高噪声车间设置的值班室、观察室、休息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无电话通讯要求时 75
有电话通讯要求时

3 精密装配线、精密加工车间的工作地点、计算机房(正常工作状态) 70
4 车间所属办公室、实验室、设计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70
5 主控制室、集中控制室、通讯室、电话总机室、消防值班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60
6 长部所属办公室、会议室、设计室、中心实验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60
7 医务室、教室、哺乳室、托儿所、工人值班室(室内背景噪声级) 55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与工业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的噪声(脉冲噪声除外)控
制设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噪声控制设计必须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时进行。
?4 GBJ118-198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室内安静程度的要求
???民用建筑室内允许噪声级?dB(A)
建筑类别 房间名称 时间 特殊标准 较高标准 一般标准 最低标准

住宅
卧室、书房(或卧室兼起居室)
白天
≤40 ≤45 ≤50
夜间
≤30 ≤35 ≤40

起居室
白天
≤45 ≤50 ≤50
夜间
≤35 ≤40 ≤40

学校 有特殊安静要求的房间 ≤40 — — 一般教室
— ≤50 —
无特殊安静要求的房间
— — ≤55

医院 病房、医护人员休息室 白天 ≤40 ≤45 ≤50 夜间 ≤30 ≤35 ≤40 门诊室
≤55 ≤55 ≤60
手术室
≤45 ≤45 ≤50
听力测听室
≤25 ≤25 ≤30

旅馆
客房
白天
≤35 ≤40 ≤45 ≤50

夜间
≤25 ≤30 ≤35 ≤40

会议室
≤40 ≤45 ≤50 ≤50
多用途大厅
≤40 ≤45 ≤50 —
办公室
≤45 ≤50 ≤55 ≤55
餐厅、宴会厅
≤50 ≤55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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