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幼儿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了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1. 幼儿园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园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2. 各班级、部门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班、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培训对象及内容1. 培训对象: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幼儿及家长。
2. 培训内容:(1)消防法规及消防安全制度;(2)火灾事故的危害性及预防措施;(3)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4)火灾逃生及自救技能;(5)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四、培训方式1.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讲座,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2. 结合实际案例,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3. 开展消防演练,使师生掌握火灾逃生及自救技能;4. 利用宣传栏、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五、培训时间及频率1. 全体教职工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消防安全培训;2. 新上岗教职工在上岗前必须参加消防安全培训;3. 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4. 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六、消防安全责任制1. 各班级、部门负责人对本班、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2.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定期检查本班、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本班、本部门的教职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七、消防安全检查与整改1. 定期对幼儿园消防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2.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3. 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4. 对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八、奖惩措施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个人和集体,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环节,为了规范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特制定了本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确保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三、培训内容1. 基础知识培训:包括火灾的成因、火灾的危害、火灾的蔓延规律等基本知识。
2. 防火设施使用培训:包括灭火器的类型、使用方法,消防栓的使用方法等。
3. 疏散逃生培训:包括疏散逃生的基本原则、疏散通道的选择和使用等。
4. 灾害自救培训:包括窒息人员救助、烧伤处理等灾害自救的基本方法。
四、培训方式1. 理论培训:通过课堂讲授的方式,讲解相关消防安全知识。
2. 实践培训:通过模拟火灾场景的演练,让员工亲身感受火灾的危险和自救的重要性。
五、培训计划和记录1. 培训计划: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特点,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计划,确保员工得到全面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2. 培训记录:每次培训结束后,在培训记录册中登记员工培训的日期、培训内容和培训评价结果。
六、培训考核和奖惩1. 培训考核: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学习效果进行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演练。
2. 培训奖惩:根据培训考核的结果,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对未达标的员工进行警告和处罚。
七、培训实施1. 培训周期:员工入职前进行一次基础培训,随后每年进行一次定期培训。
2. 培训方式: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结合,理论培训时间占总培训时间的一半以上。
3. 培训教材和工具:根据培训内容准备相应的教材、PPT资料和模拟火灾设备。
八、制度执行和监督1. 制度执行: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组织和开展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 监督责任:制定专人负责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 引言 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加强对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有效防范和应对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员工的火灾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订立本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考核标准,规范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流程,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全员参加。
2. 目标 本制度的目标是: • 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 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 培养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本领; • 加强组织和协调本领,保障员工在火灾事故中的安全。
3. 内容 3.1 消防安全培训 • 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的学习; • 火灾的成因、发展过程和特点; • 灭火器材的种类、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 火灾疏散和救援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 电器用电安全和防火措施; • 烟雾感应器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方法。
3.2 消防器材使用培训 • 灭火器材的分类、标志和使用方法; • 消防栓和消防水带的使用方法; • 跳楼器和应急逃命通道的使用方法; • 防烟面罩和烟雾感应器的使用方法。
3.3 灭火演练和模拟演习 •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灭火演练和模拟演习; • 模拟真实火灾场景,让员工学会正确应对火灾事故; • 检验员工的灭火技巧和应急处理本领。 4. 方法 4.1 培训形式 • 线上培训:通过企业内部学习平台、在线课程等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 线下培训:定期组织集中培训,邀请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授课; • 灭火演练和模拟演习: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现场灭火演练和模拟演习。
4.2 培训频率 • 新员工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前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 • 定期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4小时; • 灭火演练和模拟演习: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团队灭火演练和模拟演习。
4.3 培训资料 • 供应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资料和教学料子; • 供应灭火器材的使用说明和演示视频; • 供应现场灭火演练和模拟演习的操作指南。
人民医院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范围和内容1、医院下列人员应当接受由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培训: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2)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3)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4)电工、电焊工、水暖工、锅炉工、仓库保管员。
2、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报警、灭火、自救、疏散程序4)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与维护、保养方法;5)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分工和操作。
二、针对工作岗位性质,增强防火意识。
医院保卫股组织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安全培训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三、各科室主任对本科室人员的培训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应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消防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训练。
四、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公安消防机构做好各项消防宣传工作,对本部门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保卫股每年应制定详细的教育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日等宣传活动,做好详细记录存档。
六、教育培训工作的途径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特殊工种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教育培训班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
2、医务人员主要通过消防宣传活动日、消防知识讲座进行,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一、防火巡查(一)防火巡查工作由保卫股值班人员进行;(二)防火巡查的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三)临床科室白天上班期间每12小时一次,夜间每6小时一次。
(四)巡查人员要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如不能及时排除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在记录中注明。
煤矿消防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煤矿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全体员工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目标1. 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2. 使员工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3. 增强矿井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三、培训对象1. 煤矿全体员工;2. 消防安全管理员;3. 特种作业人员;4. 新入职员工。
四、培训内容1. 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及政策;2. 煤矿火灾事故案例分析;3. 煤矿火灾预防与扑救;4. 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与维护;5. 火灾疏散逃生自救;6. 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五、培训方式1. 理论培训:邀请消防专家进行授课,组织观看消防安全教育视频等;2. 实践操作:组织消防演练,进行消防器材使用培训等;3. 考试评估: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确保员工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六、培训时间1. 新员工入职培训:入职前必须完成消防安全培训;2. 定期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3. 特殊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对特定岗位或人员进行专项消防安全培训。
七、培训管理1. 成立消防安全培训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培训工作;2. 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时间、方式等;3. 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员工培训情况;4. 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改进培训工作。
八、奖惩措施1. 对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不参加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煤矿消防安全培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四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涉及建筑、材料、机电、安装等各类施工现场。
第三条公司相关部门(安全环保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目标是提高员工对消防安全的认知和技能,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不同岗位、工种和人员特点,制定相应的教育培训计划和内容。
第二章教育培训计划第六条每个施工现场应当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人员、培训内容等。
第七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当经过安全环保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消防知识:包括火灾的成因、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和注意事项等;(二)消防器材操作:包括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消防栓和喷淋系统的操作等;(三)火灾疏散逃生:包括疏散通道的设立、疏散逃生的方法、紧急疏散演练等;(四)火灾现场应急处理:包括报警、组织救援、防止火势蔓延等;(五)火灾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包括危险源的认识、危险源防控措施等。
第九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更新完善,确保培训内容的及时有效。
第三章培训内容和方式第十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一)理论培训:通过讲座、现场教学、培训课程等方式进行基本消防知识和操作方法的培训;(二)实践操作:组织消防器材的实际操作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三)案例分析:结合实际火灾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增强员工的危险辨识和风险控制能力;(四)交流分享:组织员工间的经验交流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分享,促进员工之间的学习和成长。
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 目的本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员工对消防安全知识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能够有效应对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保护生命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员工。
3. 培训内容(1)消防安全知识:包括火灾的起因、防范措施、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火灾逃生和救援等。
(2)消防设备操作:包括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消防栓的操作、疏散通道的使用等。
(3)紧急情况应对:包括火灾发生时的逃生程序、报警方式、疏散组织等。
4. 培训方式(1)新员工入职培训:新员工在入职后应参加基本的消防安全培训,由公司指定的专业人员进行培训。
(2)定期培训: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由公司指定的专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临时员工培训:对于临时员工,应在其上岗之前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操作方法。
5. 培训记录和考核(1)培训记录:公司应建立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记录,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和参训人员的姓名等信息。
(2)培训考核:对于培训内容进行考核,对参训人员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的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6. 紧急演练公司应定期组织火灾和其他紧急情况的演练活动,以检验员工的应急反应和应对能力。
7. 处罚措施对于未按要求参加培训或考核未达标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8. 安全消防教育宣传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消防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9. 监督与改进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的监督机制,对培训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以上为本公司的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希望所有员工认真遵守,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公司的员工和财产安全。
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应急避险本领,保障人员和资产的安全,厂务部门订立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等。
全部员工都必需接受安全消防教育培训。
第三条:安全消防教育培训是公司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涉及员工的基础安全知识、防灾减灾常识、应急处理方法等方面。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安全消防教育培训档案,记录每位员工的培训情况,培训合格证书和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岗位调动等评定的紧要依据。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五条:安全消防教育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火灾的成因和危害;2.火灾的防备和安全管理;3.灭火器材和灭火方法的使用;4.火灾逃命和自救技巧;5.应急疏散演练和应急救援知识;6.高层建筑、不安全品仓库等特殊场合的安全知识;7.依照职业岗位不同,还包含电气安全知识、化学品安全知识等;第六条:安全消防教育培训依据员工的不同岗位和工作特点,分为入职培训、定期培训和特殊培训。
1.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前,由企业安全部门进行全面的安全消防培训,确保其安全意识的提高。
2.定期培训:每年进行一次定期培训,包含复习基本知识、推广新技术、加强应急处理练习等。
3.特殊培训:依据需要,进行特殊岗位的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在特殊环境下能够正确应对不安全情况。
第七条:安全消防教育培训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课堂讲解、现场示范、问答互动、案例分析等,确保培训效果最大化。
第三章:培训管理第八条: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消防教育培训工作,订立培训计划,指派专人负责培训实施和考核。
第九条:员工违反安全消防教育培训制度的,将视情况予以相应的处理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培训补习、通报批判等。
第十条: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的考核包含两个方面,综合本领考核和成绩考核。
1.综合本领考核:通过现场演练、模拟情景等方式对员工的综合安全消防本领进行考核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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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整。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
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
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E、谎报火警;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