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年度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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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网工程解读

新网工程解读

2012年“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解读2012年“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已经以财办建[2011]133号文件印发,现将今年指南的相关内容解读如下:一、今年指南调整之处今年指南变化的地方主要有12个方面:一是申报主体明确为2010年8月31日前成立的四大网络经营企业和总社主管行业协会。

二是申报主体为企业的,要求供销合作社(含全资和绝对控股企业)对项目申报单位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4%,且为该单位第一大股东。

三是调整专项资金中财政贴息扶持期间,2012年度“新网工程”专项资金财政贴息项目的扶持期间调整为2010年6月21日至2011年6月20日,其中2011年度已获得贷款贴息资金扶持、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继续申报,继续申报的项目,中央财政贴息时间为2010年9月21日至2011年6月20日。

四是原则上符合标准的、近五年投资建设的“新网工程”项目(含在建和建成项目)可申报,申报以奖代补和财政补助的项目中以前年度获得专项资金扶持的网点不予重复支持;财政贴息项目可连续扶持三年。

计算项目投资发生额的时间截点为2011年6月30日。

五是调整以奖代补项目实际投资(支出)额要求,申报“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的单位,项目累计发生实际投资(支出)额必须满足:县级单位在300万元(含)以上、地市级单位在500万元(含)以上、省级单位和计划单列市单位在800万元(含)以上、总社主管行业协会200万元(含)以上。

六是明确申报财政补助的项目投资概算不得低于500万元。

七是取消2011年度申报指南中《“新网工程”以奖代补项目奖励条件》(附件1),对申报项目的注册资本、销售额、网点数量等不再具体要求,相关数据在《“新网工程”项目网点建设信息表》(附件6)中反映,作为项目评审时的参考内容。

八是取消2011年度申报指南中《“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综合排序汇总表》,强调视项目建设质量“择优”予以专项资金扶持。

也就是说,即便每个省(区、市)有20个项目申报,但由于项目质量问题,最终获得资金扶持的项目很可能不到20个。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中央预算内年度投资计划(一)申报范围1、保障性安居工程。

支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城市和工矿、林区、垦区等各类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

2、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重点水利骨干工程、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农村公路、农村沼气工程,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支持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种养业良种工程等。

3、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西部铁路、中西部支线机场和西部干线机场,煤矿安全改造,城镇供水、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县和重点建制镇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4、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建设。

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公检法司基础设施,文化、基层就业服务设施等其他社会事业建设。

5、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

支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污水管网、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重点防护林建设等生态工程。

6、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结构调整。

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技术改造、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服务业项目。

(二)申报材料要求1、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审核(备案)。

2、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许可证);3、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使用证);4、环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文件;5、地方配套资金承诺文件。

6、节能评估审查意见。

廉租住房(一)申报范围在建或前期工作落实(至少已批复可研),纳入当地政府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含上两年度已上报、上一年度中央未安排投资补助的项目),可申报当年度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二)申报材料要求1、由具备相应资质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文本。

2、上一级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19.03.14•【字号】鄂财建规〔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建规〔2019〕3号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林业主管部门:为加强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制定了《湖北省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林业局2019年3月14日附件湖北省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省级林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我省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根据《预算法》、《湖北省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鄂财预规〔2017〕21号)、《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的通知》(鄂财绩发〔2018〕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级预算安排的用于对市县开展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给予补助的专项资金。

纳入省级部门预算的专项资金,按照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专项资金按照“突出重点、分配规范、公开透明、绩效导向”的原则分配、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专项资金实施期限5年(2019-2023年),到期自动终止。

确需延续的,应对项目进行政策评价和绩效评估,按照《湖北省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规定程序重新申请设立。

第五条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林业局负责管理。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通知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通知

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2.05.25•【字号】甘林发[2012]102号•【施行日期】2012.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肃省林业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通知(甘林发〔2012〕102号)各市(州)林业(农林)局,厅直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有关支持林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通知》(林规发〔2012〕32号)要求,省厅将有关林业政策措施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位、协助单位和配合单位,请按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一、落实好林业重点工程政策措施(一)实施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指导编制好县(局)级实施方案。

落实好森林管护、森林抚育、公益林建设、后备资源培育任务,完善林区社会保障体系,将具有社会职能的天保工程实施单位职工尽快纳入财政全额供给,提高林业职工收入水平。

加强资金监督管理,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林区、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为做好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贴、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处理、提高工程建设补助标准打下坚实基础。

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加快推进剥离森工企业办社会职能。

责任单位:天保办,协助单位:规划资金处、资源处、造林处、保护处、生态办,配合单位:各市(州)林业(农林)局及厅直有关单位。

(二)实施好退耕还林工程: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在江河源头、湖库周围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适当扩大退耕还林规模。

要摸清符合退耕还林条件坡耕地的情况,做好退耕地造林的准备工作。

继续做好退耕还林阶段验收,加快退耕地林权证核发,加强工程效益监测。

认真落实年度退耕还林工程荒山荒地造林任务,实施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各项林业建设项目,加强补植补造,争取启动舟曲县退耕地还林工程。

关于2012年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2012年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
二是抓紧制定方案。省级农业 、财
积极 性。
任。各级财政 、农业部门要对项目实施
四是强化进度调度。各级农业部门 情况 进行核 查验 收 ,逐级上 报 。纪检 、
政部门要按照高效便民、不误农时的原 要积极组织机关干部 、专家和农技人员 监察、工商等部 门负责监督 ,确保公 则,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实施 分片包干,深入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和服 开 、公平 、公正 。
政部门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切实加 信、技术培训以及明白纸等多种形式 , 业部 门要 切实加强资金监管 ,及时足额 强对政策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 ,强化监 加强补助政策宣传,尽快让基层干部和 拨付资金,一经发现挤占、 截留、挪用
督检查,设立专门举报电话,随时接受 广大农民群众家喻户晓 ,调动农民生产 项目资金情况,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 群众举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 、中央财政整合和统筹资金的 项资金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支 贫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将支持木本
范 围和支 持环 节
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 。
油料生产 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瞄准贫
21 年 中央财政整合和统筹的资 02
地方各级财政部 门,要根据木本 困农户,支持贫困农户依托木本油料
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抓整合和统筹就是抓资金效益”的理 的瓶 颈 问题 。

充分认识继续整合和统筹资 念 ,采取有效措施 ,进一步整合和统
三是各尽其力 ,各记其功 。参 与
金 支持 木本油 料产 业发 展的 重要 意义 筹地方可用于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资 整合和统筹的各专项资金管理渠道不
实做到责任到人、指导到户 、落实到 月1 日 0 前报送财政部和农业部备案。 田,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规范加快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贷款贴息资金(以下简称“贴息资金”)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贴息资金是指各级财政统筹整合安排的用于《意见》确定的对产业采取贷款贴息扶持方式所需的资金。

第三条贴息资金由财政和各县(区)财政共同负担。

财政承担贴息资金的50%。

第四条贴息资金管理使用的原则:(一)公开透明;(二)规范简便;(三)权责统一;(四)据实结算。

第五条贴息资金的对象:农业经营主体用于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品牌建设等环节,政策及实施办法确定的其他需贴息扶持的贷款。

第六条贴息的标准:对农业企业的贴息标准为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60%;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的贴息标准为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70%。

县(区)财政可根据自身财力和产业发展需求提高贴息比例,但资金自行承担。

第七条单个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年度贴息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重点培育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年度贴息总额不得超过150万元。

第八条有以下行为的,不予以贴息:借款人未如期足额偿还贷款;借款人不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本笔贷款已享受其他财政贴息政策。

第九条借款人必须如实申报同一笔贷款是否已享受其他财政贴息政策。

如已享受此次贴息政策,不得再申报其他贴息资金。

否则,按套取财政补贴资金行为处理。

第十条贴息资金实行申报审核制。

农业经营主体向户籍或注册所在地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依据政策扶持条件及标准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

同级财政部门将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审核信息,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开,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财政部门可进行必要的抽查核实。

第十一条专业大户申报贴息资金信息须在村民小组或村委会公示;其他经营主体申报信息须在涉农资金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申报贴息资金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填报《贷款贴息申报表》;(二)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有担保的提供)、借款凭证、银行结息凭证;(三)其他相关资料。

贷款贴息资金工作指引

贷款贴息资金工作指引一、扶持对象2021年6月30日及以前认定且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企业(含工信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认定的专精特新/高成长企业)。

二、扶持范围及额度上述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时间、额度核定以利息单实际发生额为准),补助额度按照单个企业的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利息的50%,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1、项目真实性承诺函(系统生成);2、资金申请表(系统生成);3、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附表1);4、贷款贴息资金明细表(附表2);5、申报单位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6、贷款合同;7、借款借据(如有,或其它能证明贷款用途的资料);8、银行利息单复印件(字迹需清晰且无涂改,否则视为无效);9、税务申报表;10、其它能证明企业真实性及贷款(利息)真实性的材料。

以上材料清单为项目单位申报必要材料,各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以及项目申报、评审等需要,自行确定其他项目申报材料。

四、申报流程申报单位需在扶持通平台(n.)提交申报材料。

平台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23日。

经各区网上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纸质版材料交到各区。

各区审核汇总后于7月26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贷款贴息资金明细表汇总正式报我局。

五、工作要求1.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2.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区工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并对项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3.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企业融资成本,不得将奖励资金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及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

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贷款贴息资金明细表单位:万元注:1.每个合同需要单独填写;2.若单个合同存在多笔利息,每一笔利息需要单独填写一行。

加强林业贴息贷款管理 推动林业产业快速发展

研 究制 定 各 自的管 理 办法 , 同时要 制定 适合 本地 实 际
的特色优势产业 , 充分发挥了贴息贷款在扶持农 民增 收致 富 , 促进 现 代林 业建 设 等方 面的 重要作 用 。 ( ) 头企 业带 动发 展势 头强 劲 五 龙 各 地不 断完 善 龙 头企 业 与农 户利 益 连接 机 制 , 积 极 推 广 龙 头企 业 带 基 地 、 地 连农 户 、 销 一 条 龙 的 基 产
运 营模 式 , 动 周边农 村 经济 发展 。“ 带 十一 五 ” 以来 ,
林业龙头企业共使用贴息贷款 9 3 . 亿元 , 2 营造杨树 、
云杉 等 用材 林 和 防护林 1 3万 亩, 成油 橄榄 、 . 9 建 核桃 、 花椒 、 萄 、 葡 枸杞 等 经 济林 1. 1 2万 亩 , 4 改造 0 . 亩, 4万
( ) 强领 导 , 强做 好林 业 贴 息贷 款工 作 的责 一 加 增
任 感
各级 财政 、 业 主管 部 门要 高度 重 视林 业 贴 息贷 林
款管理工作 , 将之纳入重要 的议事 日程 , 制定林业产
业 发 展 规 划 , 力 扶 持 国有林 场 、 业 龙 头 企 业 和林 大 林
基 地 向标 准 化 发 展 , 且 带 动 了 当地 果 品贮 藏 、 输 而 运 和加 工业 的快速 发 展 , 目建设 的示 范带 动作 用 逐 步 项
得 以显 现 。
二 、 强 管理 , 加 强化 服务 , 大力度 推动 林 加 业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为 充分 发 挥 林 业 贴 息 贷 款 在 推 动林 业 产 业 发 展 和集 体林 权 制度 改 革 , 建立 健全 林 业投 入 的 引导 激励 机 制 , 断 提 高 资金 使 用 效 益 , 宽 林 业 融 资 渠 道等 不 拓 方 面 的作 用 , 据 国家 和 省上 有 关 规 定 , 着 重从 以 根 应

永平县林业小额贴息贷款贴息办理流程(试行)(A4版)

永平县林业小额贴息贷款贴息办理流程(试行)(A4版)永平县林业小额贴息贷款贴息办理流程(试行)(A4版)永平县林业小额贴息贷款项目申办流程(试行)2.农户和林业职工(不含国家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下同)按规定1.申报时间:贴息周期内的10月1日起至10月20日。

项目计划申报阶段贷款落实和项目实施阶段项目贷款银行征信审核阶段到林业站或林业局申报。

需提供以下资料:户口簿(林业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拟发展林产业项目规模、拟发展地块资料复印件、“惠农一折通”或相关信用社银行账户账号信息复印件和拟贷款金额。

(需验证相关原件)3.各申报主体单位务必按时完成对项目计划的汇总、公示和上报工作。

2.贷款到位后,项目业主要及时将贷款投资用于发展林产业项目地块。

同时将贷款合同(必须有贷款合同号信息资料)及贷款凭证(进账单)复印件提交林业站或林业局(提交时需验证原件),原则上要求于7月15日前提交完毕,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1.由农户和林业职工自行向银行部门申请贷款(如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利率明显低于同期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款项、委托贷款和已经享受过国家相关政策贴息的贷款,均不得再申报林业贷款项目财政贴息资金)。

2.由相关贷款银行,对项目贷款信息进行贷款征信审核。

1.审核时间:贴息周期内7月16日至7月30日。

2.项目贷款银行征信审核通过后,由县林业局按照1.申报时间:贴息周期内的8月1日起至9月10日。

中央贴息资金网上申报阶段农户和林业职工申报资料和落实贷款(以最终提交两项完整信息为准)的先后顺序进行网上申报。

2.次年5月30日前,由各乡镇(以项目地块归属为准)组织实地验收,验收结果经项目业主确认后,形成验收报告上报县林业局。

县林业局按照30%的比例分乡镇进行年度验收抽样核查。

网上申报成功(即年度贴息资金指标未用完)网上申报未通过(即当年下达贴息资金指标已用完)1.验收时间:贴息周期次年6月10日前。

会计(2015)第17课政府补助课后作业(版)

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 助 C.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时或结束前被处置的,尚未分摊的递延 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收益,不再予以递延 D.企业取得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如果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在取得时应当在相关资产使 用寿命内平均分摊递延收益,计入当期收益 8.2015 年 4 月,甲公司需购置一台环保设备,预计价款为 750 万元,因资金不足,按相关 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补助 315 万元的申请。2015 年 5 月 1 日,政府批准了甲公司的申请并 拨付甲公司 315 万元财政拨款(同日到账)。2015 年 6 月 30 日,甲公司购入不需要安装环 保设备,实际成本为 720 万元,使用寿命为 10 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无残值。2020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出售了这台设备,取得价款 350 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说 法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 2015 年 5 月 1 日收到拨款 315 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 B.甲公司从 2015 年 7 月 1 日起开始分摊递延收益 C.甲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出售资产时,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转入资产处置 当期营业外收入中 D.甲公司 2020 年影响利润总额的金额为 95.75 万元
(5)验收当日实际收到拨付款 500 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下列关于海河公司在 2015 年年末财务报表的列报,表述正确的有( )。 A.固定资产列报金额为 32386.25 万元 B.无形资产列报金额为 9600 万元 C.存货的列报金额为 32175 万元 D.递延收益列报金额为 975 万元 4.2015 年,甲公司发生的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3 月 1 日,收到增值税出口退税税款 100 万元。 (2)4 月 2 日,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 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 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实际收到 50 万元退回的增值税税款。 (3)8 月 1 日,以 5000 万元的拍卖价取得一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房屋,该房屋的预 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当地政府为鼓励甲公司在当地投资,于同日拨付甲公司 1500 万元,作 为对甲公司取得房屋的补偿。 (4)因产品零售价受到政府限价,在 12 月 31 日收到 80 万元财政补助,其中 50 万元用于 补贴甲公司本期亏损,30 万元用于补贴下一年度亏损。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收到增值税出口退税款属于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 B.收到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应确认为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 C.收到政府用于补偿企业投资固定资产的款项应作为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 D.收到政府限价的补贴款应作为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 5.新华公司 2015 年一季度粮食储备量为 5000 万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门按照公司 实际储量给予每斤 0.039 元的粮食保管费补贴,于每个季度初支付,2015 年 1 月 12 日收到 补贴存入银行。针对该项政府补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新华公司的该项粮食补贴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B.新华公司的该项粮食补贴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C.新华公司的该粮食补贴在收到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D.新华公司的该粮食补贴在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 E.新华公司的该项粮食补贴应于 1 月 1 日确认为递延收益 6.丙企业 2014 年 12 月申请某国家级研发补贴。申报书中的有关内容如下:本企业于 2014 年 1 月启动数字印刷技术开发项目,预计总投资 5000 万元、为期 3 年,已投入资金 2600 万 元,项目还需新增投资 2400 万元(其中,购置固定资产 1200 万元、场地租赁费 200 万元、 人员费 800 万元、市场营销费 200 万元),计划自筹资金 800 万元、申请财政拨款 1600 万 元。2015 年 1 月 1 日,主管部门批准了丙企业的申报,签订的补贴协议规定:批准丙企业 补贴申请,共补贴款项 1600 万元,分两次拨付。合同签订日拨付 700 万元,结项验收时支 付 900 万元。丙企业 2017 年 1 月 1 日项目完工,通过验收,于当日实际收到拨付款 900 万 元。针对以上资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丙企业的该项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B.丙企业的该项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C.丙企业应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实际收到拨款时确认营业外收入 700 万元 D.丙企业应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实际收到拨款时确认递延收益 700 万元 E.丙企业应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实际收到拨款时确认营业外收入 900 万元 7.下列关于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企业取得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时,应当全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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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10-12月当年1-9月



(一)林业龙头企业项目小计
1**单位小计


2**单位小计

(二)
工业原料林(含木本油料)及沙
区、石漠化地区种植业项目小计
1
2
3

(三)
林场苗圃、森工企业、自然保护
区、森林公园项目小计

1
2
3
(四)农户和林业职工个人项目小计
1
2
3

(五)
林业小额贷款项目小计(填写设
区市合计数)

其中:
贴息额(万元)附件12012年度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申报表单位:___________财政局(签章)____________林业局(签章)序号单 位主管部门项目用途及规模借 款合同号合 计年初贷款余额新增项目贷款额小计应贴息年限(年)贷款额(万元)借 款

凭证号

贷款期限

(年 月-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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