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管理法规及相关知识
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重点(三)

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复习重点第三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例-X型题】1、关于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说法正确的是()A.禁止无处方销售B.禁止超剂量销售C.应当将处方保持2年被查D.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答案:ABCD【例-X型题】2、《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定点经营表述不正确的是()。
A.全国批发企业可以经营麻醉药品的原料药B.区域批发企业可以经营一类精神药品原料药C.全国批发企业和区域批发企业都可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批发D.区域批发企业可直接从定点生产企业购进麻醉药品答案:ABD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一)使用审批1、药品生产企业需要以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为原料生产普通药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报送年度需求计划,由省级药监部门汇总报国务院药监部门批准后,向定点生产企业购买。
2、药品生产企业需要以第二类精神药品为原料生产普通药品的,应当将年度需求计划报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
3、科学研究、教学单位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开展实验、教学活动的,应当经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批准,向定点批发企业或者定点生产企业购买。
4、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取得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名单向本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通报。
(二)印鉴卡管理:1、申请《印鉴卡》的必备条件:①有相关诊疗科目;②有经过麻、精一培训的、专职从事麻、精一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③有获得麻、精一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④有保证麻、精一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
2、《印鉴卡》的有效期:3年,到期前3个月,重新申请换领新卡;还应提交有效期间麻、精一的使用情况。
3、变更手续(6种情况需变更)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6项项目变更须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办理变更申请,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完成变更手续。
执业药师 《药事管理与法规》黄金考点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黄金考点※执业药师与健康中国战略的知识点总结※黄金考点一:健康中国战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确定的健康中国战略目标: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康素养水平持续提高,健康服务体系完善高效,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基本形成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主要健康指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
到2030年,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领域发展更加协调,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健康服务质量和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基本实现健康公平,主要健康指标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
到2050年,建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适应的健康国家。
黄金考点二: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组成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
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具有保障功能,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体系主体,医疗救助在保障体系中发挥托底作用,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等是重要组成。
黄金考点三: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药品①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②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③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炮制的各类酒制剂;④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⑤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⑥劳动保障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品。
黄金考点四:药品质量特性和特殊性1.药品的质量特性:有效性,安全性,稳定性,均一性。
2.药品的特殊性:专属性,两重性,质量的重要性,时限性。
黄金考点五:执业药师的注销注册执业药师注册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注销注册:①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被吊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④受开除行政处分的;⑤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⑥无正当理由不在岗执业超过半年以上者;⑦注册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药学法律法规及特殊管理药品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84号令)
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又未列入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 本药品供应目录的抗菌药物,科研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 品名、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 量,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 品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 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84号令)
医疗机构应当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① 非限制使用药物 ② 限制使用药物 ③ 特殊使用药物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84号令)
1.非限制使用药物 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
格较低的抗菌药物。 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局部感染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类抗菌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81号(2011年7月1日)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卫医发政〔2011〕11号
关于做好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施工作的通知
——卫药政发[2013]16号
03
重点药物 有关规定
重点药物有关规定
法律法规
关于施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 ——卫医发〔2004〕285号
法律救济 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 补救的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司法救济 通过法定诉讼制度寻求法律救济(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向人民法院提起)。
药师下临床需注意的法律问题
行政复议/行政救济 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行为)向行政机关提出。 行政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 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pdf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一、药事管理概述药事管理是指对药品和药事活动实施全面管理,以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合理、经济地服务于人类的医疗保健事业。
药事管理是医疗保健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是药事管理领域的基本法律,旨在规范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全流程,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
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了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医疗机构等各方责任和义务,是药品监管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
三、药品注册管理药品注册管理是指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研制、生产和进口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的过程。
药品注册管理旨在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药品注册管理流程包括药品研制阶段的申请、审批和备案,生产阶段的许可和备案等。
四、药品生产与流通管理药品生产与流通管理是指对药品生产、流通等环节实施全面管理的过程。
药品生产与流通管理旨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可靠,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
该环节主要包括生产许可、质量管理体系、产品检验等方面的规定。
五、药品使用管理药品使用管理是指对医疗机构和药店等单位使用药品的过程进行全面管理的过程。
药品使用管理旨在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
该环节主要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用药规范等方面的规定。
六、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在使用合格药品过程中出现意外的有害反应,而不是由疾病本身或治疗需要引起的反应。
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体系,要求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并对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七、药品监管与执法药品监管与执法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对药品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的过程。
监管与执法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市场秩序,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该环节主要包括行政执法程序、执法依据等方面的规定。
2023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考前必备知识点合集(2)

2023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考前必备知识点合集(2)不能纳入根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药品①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②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③保健药品;④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⑤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⑥因被纳入诊疗工程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⑦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⑧其他不符合根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根本医疗卫生效劳〔1〕根本医疗卫生效劳:包括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和根本医疗效劳。
〔2〕医疗卫生与安康事业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安康效劳,卫生安康工作理念从以治病为中心到以人民安康为中心的转变。
〔3〕医疗卫惹事业应当坚持公益性原那么。
〔4〕公民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根本医疗卫生效劳的权利。
〔5〕根本公共卫生效劳由国家免费提供。
〔6〕国家大力开展中医药事业,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与安康事业中的独特作用。
医疗保障制度〔一〕医疗保障的根本制度〔一〕医疗保障的根本制度根本医疗保险覆盖城乡全体就业和非就业人口,公平普惠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医疗需求。
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待遇与缴费挂钩,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补充医疗保险根本医疗保险之外个人负担的符合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的医疗费用。
三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救助对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局部给予资助,以及对救助对象经根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受的符合规定的自付医疗费用给予救助〔二〕医疗保障体系的构建1.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了“1+4+2”的医疗保障制度总体改革框架21B。
“1”是力争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根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安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开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4”是健全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四个机制“2”是完善医药效劳供应和医疗保障效劳两个支撑 2.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要求〔1〕提升根本医疗保险参保质量依法依规分类参保,施行精准参保扩面,优化参保缴费效劳〔2〕完善根本医疗保障待遇保障体制标准补充医疗保险,统一标准医疗救助制度,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健全重大疫情医疗保障机制,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措施〔3〕优化根本医疗保障筹资机制完善责任平衡的多元筹资机制,进步基金统筹层次,提升医疗保障基金预算管理程度〔4〕鼓励商业安康保险开展鼓励产品创新,完善支持政策,加强市场行为监视管理,突出商业安康保险产品设计、销售、赔付等关键环节监管〔5〕支持医疗互助有序开展更好发挥医疗互助低本钱、低缴费、广覆盖、广受益的优势,加强迫度建立,强化监视管理,标准医疗互助开展〔6〕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开展程度和老龄化开展趋势,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协同促进长期照护执业药师考试主要考哪些内容《药学专业知识〔一〕》:本科目要求重点掌握药物构造与构效关系,药物剂型的特点、质量要求和临床应用,药效学、药动学及药物体内过程。
药事管理与法规 知识点总结

1.药事:是指与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价格、广告、信息、监督等活动有关的事。
2.药事管理:对药学事业的综合管理,是运用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对药事活动进行研究,总结其规律,并用以指导药事工作健康发展的社会活动。
3.药事管理的重要性:①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必须加强药事管理。
②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必须加强药事管理。
③增强医学经济的全球竞争力,必须加强药事管理。
4.药事管理学科:是应用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与行为科学等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研究“药事”的管理活动及其规律的学科体系,是以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为重点、解决公众用药问题为导向的应用学科,具有社会科学性质。
5.《药品管理法》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的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6.药品管理的分类:①传统药和现代药②处方药和非处方药③新药、仿制药、医疗机构制剂④国家基本药物、医疗保险用药、新农合用药⑤特殊管理的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以及预防类疫苗、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类兴奋剂)药品的质量特性:有效性、安全性、稳定性、均一性。
7.药品标准:是国家对药品质量规格及检验方法所作的技术规定,是药品生产、供应、使用、检验和管理部门共同遵循的法定依据。
8.国家药品标准: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药品标准。
其内容包括质量指标、检验方法以及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
9.药品监督管理的含义:是指国家授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药品、药事组织、药事活动、药品信息进行管理和监督;另外,也包括司法、检察机关和药事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对药品管理的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监督。
10.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概念:是指国家药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药品标准对需要进行质量监督的药品进行抽样、检查和验证并发出相关结果报告的药物分析活动。
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品管理立法与药品监督管理考试讲义
单元一药品管理立法大纲框架单元细目要点药品管理立法1.法的渊源、分类,效力(1)法的特征和分类(2)法的渊源和效力、效力冲突及其解决的原则(3)执法、司法、守法的区别2.药品管理法律体系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知识点】法的基本知识(一)法的特征1.规范性;2.国家意志性;3.国家强制性;4.普遍性;5.程序性。
(二)法律效力1.法律效力的概念(1)空间效力:指法律在什么地方发生效力。
(2)时间效力:指法律在何时生效和何时终止效力。
【注】时间三原则:不溯及既往原则;后法废止前法原则;法律条文到达时间的原则。
(3)对人的效力:指法律适用于什么样的人。
【注】分为属地主义、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
2.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20X18A16X(1)不同位阶法的渊源冲突的解决原则①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宪法至上、法律高于法规、法规高于规章、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
②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由有关机关依照该法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2)同一位阶法的渊源冲突的解决原则①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
②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提示】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3)位阶出现交叉时法的渊源冲突的解决原则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②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解释】“家长裁决制”①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②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③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④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执业药师药师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执业药师药师的管理,保障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提高药师队伍素质,根据《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药品经营、药品使用和药品监管工作的执业药师药师。
第三条执业药师药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执业药师药师资格证书;(二)具备药学、中药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中药学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三)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第二章执业药师药师注册第四条执业药师药师注册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初级注册、中级注册和高级注册。
第五条执业药师药师注册程序:(一)申请人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注册;(三)注册后,申请人领取执业药师药师注册证书。
第六条执业药师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前需进行延续注册。
第三章执业药师药师职责第七条执业药师药师在药品经营、药品使用和药品监管工作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规范;(二)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配、销售、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三)参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处置;(四)开展合理用药宣传、教育和培训;(五)协助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六)协助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监管工作。
第四章执业药师药师培训与继续教育第八条执业药师药师应当参加国家规定的培训与继续教育,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第九条执业药师药师培训与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一)药品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二)药品质量管理规范;(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四)合理用药知识与技能;(五)药学服务与患者沟通技巧。
第五章执业药师药师考核与评价第十条执业药师药师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专项考核。
第十一条定期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内容包括:(一)执业药师药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二)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三)合理用药知识与技能掌握情况;(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情况。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知识点:处方审核、调配、核对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知识点: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要求,并结合实际工作的需要,保证采购、验收、销售环节的药品质量,制定本规程。
目的:通过制定实施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有效控制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环节,杜绝差错发生。
适用范围:适用于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的全过程。
责任者: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相关人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管理程序:1.处方审核1.1人员要求:处方审核人员要具有药师或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担任。
1.2收取处方:营业员在接待顾客时,遇到需要审核的处方,要及时将需要审核的处方交予处方审核人员。
1.3审核内容:处方审核人员接到处方后对处方进行审核,首先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其次要审核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以及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1.4处方拒收:处方审核人员对项目不齐或字迹辨认不清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补齐或书写清楚;对用量、用法不准确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名;对处方所列药品本店没有的处方拒收,并告知顾客找开方医生更换其他药品。
2.处方调配2.1人员要求:调配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岗位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2处方调配:处方审核合格的,处方审核人员在处方上签名,并将处方交调配人员进行调配;调配人员依照审核人员签名的处方内容逐项调配,调配过程中如有疑问,调配人员立即向处方审核人员咨询。
调配处方时应认真、细致、准确,同时要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诊断证明。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总结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总结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总结勤奋是聪明的土壤,勤学是聪明的钥匙。
应届毕业生店铺为大家编辑整理了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重点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非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限制使用级: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特殊使用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机构职责: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简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 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抗菌药物的购进、使用及定期评估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
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医疗机构不得采购。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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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管理法规及相关知识
药师管理法规及相关知识
简介:
药师管理法规是指对从事药师工作的人员进行管理的法律法规,
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药师管理法规主要包括药师法、药事管理法和相关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药师管理法规及相关
知识。
一、药师法
药师法规定了药师的条件、管理办法和责任。
根据药师法,药师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拥有药学专业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2.通过国
家执业药师考试并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3.在药学领域具有一定的
实践经验,能够进行药学咨询和指导。
药师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药品的
储存、配制和发放,参与药学临床研究,提供药品的使用指导和咨询
服务,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药事管理法
药事管理法是对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的法律
法规。
该法规定了药品的生产、质量标准、储存、配送、销售和使用
等方面的要求。
药品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药品的质量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和监测,
确保符合规定的标准。
药品的储存、配送和销售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
和程序,确保药品的质量不受损害。
药品的使用必须按照医生的处方
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严禁滥用和误用药品。
三、执业药师考试和注册
执业药师考试是根据药师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的考试,主要
测试药师的基本知识和职业技能。
考试内容包括药学基础知识、药品学、临床药学、药物治疗学、药物流动性和药学管理,考试形式包括
笔试和口试。
考试合格后,须申请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执业药师
资格证书是药师执业的必要条件,持证药师可以在医院、药店、药品
生产企业等单位从事药师工作。
四、药师的管理和责任
药师的管理和责任主要包括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药品安全管理、药学指导和咨询、药品管理和药物治疗监测等方面。
药师必须接受定
期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了解最新的药学知识和技术,提高药学专业水平。
药师要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药师还要提供药学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患者正确使用药品、避免药物滥用和误用。
药师要积极参与药品管理和药物治疗监测,监测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提供合理的药物治疗方案。
结论:
药师管理法规及相关知识是药师从事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规范。
药师必须具备相关的药学知识和技术,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严格遵守药事管理法的要求。
药师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积极参与药品的管理和药物治疗监测,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学服务。
药师的管理和责任不仅关乎公众的健康和安全,也关乎药师自身的职业形象和社会责任。
因此,药师应当加强对药师管理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和了解,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公众的健康服务,为药学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