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农村经济信息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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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农村经济信息中心实
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
【发文字号】吉政办发[2000]60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0.07.19
【实施日期】2000.07.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吉林农村经济信息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0]60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吉林农村经济信息中心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情况,相应建立本地区和本行业的农村经济信息领导机构,组织工作力量,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动我省农业网络化建设,促进农业电子贸易的发展。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七月十九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完善,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资源重组、
结构调整的新时期。建立灵活、及时、准确、高效的农村经济信息中心,形成上下统一。纵横结合、结构梯次的农村经济综合信息网络,不仅能够提高农村经济的运行质量,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加快农村经济的市场化进程,而且也是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融入国际经济大循环、迎接入世挑战、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根据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构想和设计原则
吉林省农村综合经济信息中心是由省委、省政府领导,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管主抓,在省计委信息中心和长春长江路电脑科技商品经营开发区的现有网络基础上,组建的农村经济信息网络。该网络联接中国商品交易中心金穗网,形成吉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它是一个服务于各级党委政府、农业生产经营部门、涉农企业、农业科研院所以及广大农民群众的电子信息网络,省市县乡四级覆盖,面向全国、世界,实现双向信息传输,具有农村经济信息接收、采集、处理、分析、发布等多项功能。对内,是为各级党委政府农业和农村经济决策提供信息服务,指导农村工作,搞活农产品流通的窗口;对外,是展示吉林农业风采、介绍吉林农业精品和龙头企业、实现吉林农业和全国直至国际农业接轨的桥梁和纽带。同时,兼顾社会公众,提供广泛的各类涉农信息。
二、网络结构功能
网络基本结构以现有的长春长江路电脑科技商品经营开发区和省计委信息中心的网络为基础,建设吉林省农村经济信息中心网站。省气象局、省农科院、吉林农大及农口厅局、各市州网络为局域网,上联国家信息中心,向下辐射县、乡、产业化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