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劳动关系界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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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外卖骑手的劳动关系认定

浅析外卖骑手的劳动关系认定
亟需出台法律法规填补劳动关系认定的“立法 空白”
经过梳理现状,在外卖骑手劳动关系认定方面,并没 有明确将外卖骑手与网络平台之间的关系作为劳动关系 予以保护。应通过健全法律规定,明确外卖骑手和网络 平台之间的关系,并且将外卖骑手的劳动权益保护和职 业伤害纳入劳动法和工伤保险范围,从而带给外卖骑手 等 新 业 态 劳 动 者 实 实 在 在 的 社 会 安 全 感 和 职 业 保 障 。( 作 者 单 位 / 宁 波 大 学 法 学 院 )LD
首先,笔者认为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结合是劳动关系的 基本特征。虽然与传统的劳动关系有一定的区别,外卖骑手 可以决定是否接单、使用何种交通工具、工作时间地点均具 有不确定性,但用工形式十分灵活的特征也只是表面现象, 亦无法掩盖劳动关系的真相,更不会影响外卖骑手作为劳动 力投入使用;在这种新的用工模式中,由网络平台通过互联 网技术所掌握的信息才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在双方关系中 平台明显处于强势地位。由此可以得出一个关于“劳动关系 形成”的简单公式:外卖骑手 + 互联网信息=劳动力 + 生
网络平台经营者应规范经营
由于目前关联法律条款和制度的缺失,在司法实践 中,一些网络平台经营者为了规避劳动用工所带来的风 险,要求外卖骑手在网络平台注册时签订《合作协议》, 并 且 在 合 作 协 议 中 约 定 ,双 方 之 间 是 商 业 合 作 伙 伴 关 系 , 不存在劳动关系。
事实上,除了外卖骑手以外,比较常见的还有诸如快递
最后,通过对劳动关系特征的分析,得出一个结论: 对外卖骑手和网络平台之间法律性质的认定不能脱离事实 和法律进行判断,更不能仅凭双方订立的某种“协议”进 行认定。如果双方的关系之实质指向劳动关系,而网络平 台企业单方以霸王条款作出的排除劳动者主要权利的约定 自然归于无效。因此,笔者认为“专职外卖骑手”和网络 平台之间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和基本特征,已经达到 了“高度盖然性”辨认标准,可以据此判断双方存在劳动 关系。当然值得注意的是,也有一部分的外卖骑手,他们 在网络平台注册后,只是利用业余或空闲时间来接单,获 取相应报酬补贴家用、增加收入,这类人员可以把他们定 性为“兼职外卖骑手”,他们与网络平台之间的关系并不 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此种情形笔者认为应当作为雇佣关 系予以保护。

《劳动关系 》课件

《劳动关系 》课件
关于工伤认定、赔偿等 产生的争议。
社会保险争议
关于养老保险、医疗保 险、失业保险等产生的
争议。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
协商解决
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仲裁处理
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作出仲 裁裁决。
调解处理
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 议。
诉讼解决
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工资支付时间
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定时间 ,准时支付工资,不得拖 欠或延迟。
最低工资标准
确保员工工资不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员工 基本生活需求。
工时保障
工作时间规定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时制 度,合理安排员工工作时间。
加班及休息权益
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合理安排加 班,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
节假日休息
劳动监察制度
政府设立劳动监察部门,对用 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劳动者 的合法权益。
社会保险法
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保障自
身的基本生活需要。
02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种类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01
双方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结束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跨国公司和国际资本的扩张可能 对东道国劳动关系产生影响,包
括就业机会、工资水平等。
国际劳工标准和人权保护意识的 提高,促使企业关注劳动者权益
,推动全球劳动关系的改善。
THANKS
感谢观看
共享经济平台如网约车、外卖等提供了灵活就业机会,但劳动关系不明确。
共享经济下的劳动者可能面临权益保障不足的问题,如缺乏劳动保障、社保等。

关于劳动关系知识汇总

关于劳动关系知识汇总

关于劳动关系知识汇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

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范的劳动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是被一定的劳动法律规范所规定和确认的权利和义务联系在一起的,其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是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

劳动法律关系的一方(劳动者)必须加入某一个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并参加单位的生产劳动,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而另一方(用人单位)则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或质量给付其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并不断改进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我们认为,从理论上说,劳动关系的具体特征可概括为以下几方面:劳动是一种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关系因为从劳动关系的主体上说,当事人一方固定为劳动力所有者和支出者,称为劳动者;另一方固定为生产资料所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称用人单位(或雇主)。

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强调劳动者将其所有的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

这种结合关系从用人单位的角度观察就是对劳动力的使用,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纳入其生产过程。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力始终作为一种生产要素而存在,而非产品。

这是劳动关系区别于劳务关系的本质特征,后者劳动者所有的劳动力往往是作为一种劳务产品而输出,体现的是一种买卖关系或者加工承揽关系等。

劳动关系是具有显著从属性的劳动组织关系劳动关系一旦形成,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所在用人单位的成员。

2024年怎么确立和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2024年怎么确立和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2024年怎么确立和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它涉及到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企业的稳定运营以及社会的和谐发展。

因此,确立和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一、劳动关系定义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照法律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同时。

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

劳动者则是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二、认定劳动关系标准认定劳动关系主要依据三个标准: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这三项标准需同时满足,方可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三、劳动关系证据在确立劳动关系时,证据的收集与保存显得尤为重要。

常见的劳动关系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这些证据能够帮助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因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四、劳动关系确认流程劳动关系确认的流程一般如下:首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其次,劳动者开始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安排。

最后,用人单位应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

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劳动关系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五、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虽然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二者在法律性质、主体地位、权利义务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劳动关系是一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依附性关系,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安排,而劳务关系则更加灵活,双方地位相对平等。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就是指劳动者与⽤⼈者根据约定,由劳动者提供劳动服务,⽤⼈者依约⽀付劳务报酬的⼀种法律关系。

认定劳动关系需要提供能证明为⽤⼈单位提供过劳动的相关材料、如加盖⽤⼈单位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上班记录表、进出⽤⼈单位的门卡等。

下⾯是店铺⼩编整理的相关知识。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1、我国《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单位⾃⽤⼯之⽇起即与劳动者建⽴劳动关系。

⽤⼈单位应当建⽴职⼯名册备查。

”第10条规定:“建⽴劳动关系,应当订⽴书⾯劳动合同。

已建⽴劳动关系,未同时订⽴书⾯劳动合同的,应当⾃⽤⼯之⽇起⼀个⽉内订⽴书⾯劳动合同。

⽤⼈单位与劳动者在⽤⼯前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之⽇起建⽴。

”公司招聘你⼯作,没有与你签订书⾯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也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你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77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规定,先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的合法权益。

2、证明劳动关系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你必须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通过以下⽅式加以证明:(1)尽量提供能证明为⽤⼈单位提供过劳动的相关材料。

如加盖⽤⼈单位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上班记录表、进出⽤⼈单位的门卡、饭卡、⼯资条、⼯作服、暂住证、评定员⼯等级证明、表彰或处罚决定等等。

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来说,要增强证据意识和职业风险意识,平时尽可能收集、保存相关物品。

(2)请同事提供证⼈证⾔,⽽且要出庭作证,证明你与⽤⼈单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

(3)让⾃⼰任职期间接触过的客户予以证明,证明⾃⼰曾经以⽤⼈单位的名义向其提供过服务。

(4)申请调查取证。

对⼀些不接待公民个⼈调查取证的单位,如⽤⼈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或者委托银⾏向劳动者代发⼯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部门向社会保险部门、银⾏调取相关的资料。

⼆、劳动关系特点是什么(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具有客观上的⾪属性。

第10章劳动关系-第1节劳动关系基本概念和主要理论架

第10章劳动关系-第1节劳动关系基本概念和主要理论架

第十章劳动关系第一节劳动关系基本概念和主要理论框架【知识点】劳动关系的概念一、劳动关系的定义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以及相关组织为实现劳动过程所构成的社会关系。

以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为基本主体。

●员工和雇主以及他们的组织,构成了狭义的劳动关系主体;●广义的劳动关系主体还包括政府。

以劳动与劳动报酬相交换的利益分配关系;也是一种组织与个体、群体之间重要的社会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特征★1.雇佣关系2.冲突与合作3.劳动者和雇主的权利义务:三、劳动关系的层级结构(3个)★1.(狭义)—具体的企业或劳动单位中劳动者个人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关系。

涉及劳动行为的实现和劳动标准的保障。

2.—由工会为代表的劳动者与雇主或雇主组织所构成的社会关系。

集体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主体独立、权利对等、工会代表。

集体劳动关系的主要功能:交涉、谈判和协商确定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

3.—又称产业关系,包括劳方、资方、政府的三方关系。

●最重要的特征:政府作为一个直接主体介入。

●是一种宏观层面的劳动关系。

(1)个别劳动关系:是基础构成(2)集体劳动关系:是核心构成(3)社会劳动关系:是总体构成【真题:2016年单选题】关于社会劳动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社会劳动关系是一种微观层面的劳动关系B.社会劳动关系的主要功能是保护雇主C.社会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是公会代表各方利益D.社会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系统的总体构成【答案】D【解析】社会劳动关系通常是指一个大的产业或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范围的劳动关系。

政府作为一个直接主体介入其中,是社会劳动关系最重要的特征。

社会劳动关系是一种宏观层面的劳动关系,A、B、C三选项错误。

劳动关系的层级结构的特点:个别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系统的基础构成,集体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系统的核心构成,社会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系统的总体构成,D选项正确。

【知识点】劳动关系的主体构成和环境因素一、劳动关系的主体构成1.劳动者权利和义务★权利义务(1)个别劳权✧内容主要涉及:是劳动者的就业条件和劳动条件✧包括:劳动就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险权、劳动安全卫生权、职业培训权以及劳动争议提请处理权(2)集体劳权工会来代表劳动者具体行使。

浅析我国现行劳动法律下的双重劳动关系界定

浅析我国现行劳动法律下的双重劳动关系界定

学术研讨97国内的劳动制度跟随着时代的步伐变得多样化了起来,各个用人单位各个行业都产生了新的招聘用人形式。

其中一种非常主要的形式就是笔者在本文中进行详细论述的双重劳动关系。

但是我国这些年在双重劳动关系方面所制定的法律法规仅是进行了一些不清晰不明确的限制和规范,对于在用人单位的具体招聘录用过程出现的复杂的双重劳动关系并没有给出非常具体的规制,致使在现阶段具体的用工过程里双重劳动关系的争议处理没有一个实用性强的合理化标准。

为此,笔者在结合当前的经济社会状况和现行的劳动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对如何界定双重劳动关系和更加细致具体全面的保护劳动者所拥有的合法权益展开了初步的研究和探索。

浅析我国现行劳动法律下的双重劳动关系界定◊西安财经大学李佳鑫一、双重劳动关系的内涵与特征目前国内对双重劳动关系的概念并没有形成准确统一法界定,对国内学者的观点进行整合,可以将其定义为:劳动者与 两个及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在同一个大的时间集合下都建立了劳动关系,且二者都具有劳动关系必备的要素条件。

在目前国内用人单位的用工形式下,很多劳动者的双重劳动关系都是只跟第f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管理方走了正规的法律程序,有合法的手续和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但在构成第二个劳动关系时,由于国内法律对此态度不清晰,也没有进行积极的引导,劳动者很少能与用人单位®^手续施,程序合法的正式劳动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第二段劳动关系是合法理但不合法规的,他们的权益也很难得到保障。

从实际上出发,这是与除首个用人单位以外的用人单位建立了另一重劳动关系,也算是满足构建双重劳动关系标准的。

但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环劳动关系的判断界定和运行仲裁都非常的不规范也非常的困难。

构成双重劳动关系,首先要确定其是否符合劳动关系这一大概念,其次购充分考虑到该概念自身的独特之处。

第一,主体身份符合法定条件。

构成双重劳动关系,劳资双方的主体身份一定要是合法的,即劳资双方必须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认定劳动关系的三要素

认定劳动关系的三要素

认定劳动关系的三要素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劳动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往来关系。

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应当在劳动者和劳动用人单位双方认定的情况下形成。

认定劳动关系的三要素是:一是劳动者应当担任一定的劳动任务;二是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三是劳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劳动管理。

首先,劳动者应当担任一定的劳动任务。

劳动任务是指劳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完成的一定劳动行为或活动,包括在劳动用人单位指派的地点、时间和条件下实施的劳动行为或活动。

劳动任务可以明确表述也可以暗示提示,可以把劳动行为或活动纳入工作内容,也可以通过实施职权或责任来确定。

只要满足上述要求,劳动者就可以被认定为担任了一定劳动任务。

其次,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报酬是指劳动用人单位为激励劳动者实施劳动行为、活动而支付给劳动者的一种财产,包括现金和货物等。

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需要,依据劳动合同或者其他约定,按照正当的原则和条件,依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及时给予劳动者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支付只有符合约定,并及时支付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的发生。

最后,劳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劳动管理。

劳动管理是指劳动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执行劳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以确保劳动者有效完成劳动任务,维护劳动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利益所采取的行为。

劳动管理意味着劳动用人单位确认劳动者实施劳动行为或活动,同时实施对劳动者的管理。

只有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实施劳动管理,劳动关系才能被认定发生。

在劳动合同双方认定的情况下,劳动关系的形成必须具备以上三要素:劳动者担任一定的劳动任务、劳动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及实施劳动管理。

认定劳动关系的三要素是劳动关系形成的重要基础,是劳动者、劳动用人单位与法律之间的协调关系,是实现劳动关系的基本标准。

认定劳动关系的三要素是劳动关系形成和发展的重要依据,劳动者和劳动用人单位都应当高度重视并严格依照三要素认定劳动关系,努力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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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为 劳 动 关 系 认 定 的标 准 .因 为 人 们 在 劳 动 过 程 中 形 成 的社 会 件 , 国法 律 这 样 规 定 有 其 一 定 的 立 法 背 景 。但 是 , 然 劳 动 合 我 显 关 系 并 非 只 有 劳 动关 系 同不 是 界 定 劳 动 关 系 的 实 质 性 因 素 。笔 者 以为 , 们 应 从 其 本 质 我 ( ) 主 体 和 特 征 等 因 素 进 行 定 义 , 劳 动 关 系 定 义 为 : 属 性 来 寻求 劳 动 关 系 界 定 的 标 准 。 二 从 将 三 、 国劳 动 关 系界 定 标 准 的 构 建 我 “ 了实 现 劳 动 过 程 而 在 劳 动 者 与 用 人 单 位 之 间 发 生 的 各 种 关 为 何谓劳动关系 。 如何 在 实 务 中进 行 界 定 ?笔 者 以为 我 们 需 要 系 . 括劳动用工 、 动保护 、 包 劳 劳动 报 酬 、 动 纪律 、 会 保 险 、 劳 社 劳 动 争 议 处 理 、 动 监 察 以 及 各 方 的权 利 和义 务 等 。 劳 考 虑 以下 几 点 因 素 ( ) 劳 动 力 和 生 产 资 料 的 因 素 进 行 定 义 , 劳 动 关 系 定 三 从 将 ( ) 动 契 约 一 劳

义 为 :劳 动者 与用 人单 位 之 间 ,为 实 现 劳动 过 程 而 发 生 的 劳动 “ 力 和 生 产 资料 相结 合 的 社会 关 系 , 是 一 种 具 体 的 、 义 的 劳 动 这 狭 关 系 。” 种 定 义 . 实使 劳 动 关 系 的 外 延 缩 小 了 , 不 再 那 么 抽 这 确 且 象 . 是 主要 从 市 场 要 素 的角 度 去 界 定 . 乏 法 律 的 定 义 思 维 。 但 缺 所 谓 劳 动 关 系 .是 指 在 劳 动 力 和 生 产 资 料 分 别 归 属 于 不 同 所 有 人 的 情 况 下 , 动力 所 有 者 ( 动 者 ) 生 产 资 料 所 有 者 ( 劳 劳 按 雇 主 ) 指 示 工 作 。 产 资 料 所 有 者 向劳 动 力 所 有 者 支 付 工 资 , 的 生 从 而 形 成 的 社 会 关 系 。该 定 义 包 含 两 层 意 思 : 一 层 含 义 , 动 者 第 劳 和用人单 位是平 等的主体 , 即二 者 是 等 价 关 系 : 二 层 含 义 , 第 劳 动者是按照雇主的指示工作 , 劳动是从属性 的。笔者认为 , 即 劳 动关系从本质来说 . 是一 种 契 约 关 系 。 它 是 劳 动 力 所 有 者 和 生 即 产 资 料 所 有 者 基 于 他 们 之 间 的合 意 确 立 契 约 关 系 :但 它 又 不 同 于 一 般 的 双 务 合 同 . 有 强 烈 的人 身 色 彩 。 动 者 出卖 自己 的劳 它 劳 动 力 给 用 人 单 位 , 其 支 配 和 约 束 。 属 于 用 人 单 位 , 有 人 身 受 隶 具 的 依 赖 性 和 从 属性
二 、 国对 劳 动 关 系界 定 的现 状 我 . 我 国 《 动 合 同法 》 十 条 第 一 款 :建 立 劳 动 关 系 , 当订 劳 第 “ 应
l劳 动 关 系 主 体 双 方 适 格 、 依 照我国《 劳动 合 同法 》 二 条 规 定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境 内 第 “ 的企业 、 体 经济组织 、 个 民办 非 企 业 单 位 等 组 织 ( 下 称 用 人 单 以 位 ) 劳 动 者 建 立 劳 动 关 系 , 立 、 更 、 除 或 者 终 止 劳 动 合 与 订 变 解 同 . 用 本 法 。国 家 机关 、 业 单 位 、 会 团 体 和 与其 建 立 劳动 关 适 事 社 系 的 劳 动 者 , 立 、 更 、 除 或 者 终 止 劳 动 合 同 , 照 本 法 执 订 变 解 依 行 ” 该 条 款 我 们 可 以看 出 . 定 的 用人 单 位 一 方 包 括 : 中华 从 法 在 人 民共 和 国境 内 的企 业 、 体 经 济 组 织 ; 个 国家 机 关 、 业 组 织 、 事 社 会 团体 : 行 企 业 化 管 理 的 事 业 组 织 。 当 然 , 人 单 位 必 须 是 具 实 用 有 用 人 资 格 、 法 成 立 的 企 业 或其 他 组 织 。 合 而 劳 动 者 方 面 . 国 劳 动 法 不 适 用 下 列 主 体 : 务 员 和 比 照 我 公 公 务 员 制 度 的事 业 组 织 和 社 会 团 体 的 工 作 人 员 : 村 劳 动 者 ( 农 乡 镇 企 业 职 工 和 进 程 务 工 , 商 的农 民 除 外 ) 现 役 军 人 ; 庭 保 经 ; 家 姆 :在 中华 人 民共 和 周 境 内享 有 特 权 外 交 特 权 和 豁 免 权 的外 国 人 。 当然 。 动 者 也 必 须 是 具 备 签 订 劳 动 合 同行 为 能 力 , 劳 即年 满 1 周岁 。 力正常。 6 智
摘 : 前,国对 动 系界 没 明确 标 得实 中 动 纷 例审 难 加大 确劳 系 定标 意 要 目 我 劳 关 定并 有 的 准, 使 务 劳 纠 案 理的 度 。 明 动关 的界 准
义 太 文以 劳动 的 为 础 论 讨了 劳 关 界 的 状, 此 础 尝 着 建 劳 重 本 我国 关系 概念 基 展开 一 探 我国 动 系 定 现 基 上, 试 构 我国 动关 在

( ) 度 抽 象 型 的 的定 义 . 劳 动 关 系 定 义 为 “ 们 在 劳 动 类 : 定 劳 动 关 系 ( 订 劳 动 合 同的 ) 事 实 劳 动 关 系 ( 有 签 订 一 高 将 人 法 签 和 没 过 程 时 发 生 的社 会 关 系 。” 然 , 显 这个 定 义 外 延 界 定 太 宽 泛 , 以 劳 动 合 同 ) 劳 动 合 同 只 是 法 律 规 定 劳 动 关 系 确 立 的一 个 形 式 要 难 .
浅 析 我 国 劳 动 关 系 界 定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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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界 定 的 标 准 。 … -
关键词: 劳动关 。 系 界定标准。 依赖I 人身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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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 动 关 系 概 念 同 , 在 劳 动 关 系 的 , 动 报 酬 按 照 集 体 劳 动 合 同 的 规 定 , 有 存 劳 没 实 劳 劳 动 法是 调 整 劳 动 关 系 和 与 劳 动 关 系 有 密 切 关 系 的 其 他 社 集 体 劳 动 合 同 的 。 行 同 工 同酬 。 即 事 实 劳 动 关 系也 受 《 动 合 会 关 系 的法 律 规 范 的总 称 。 么是 劳 动 关 系 呢 ? 界 存 在 着 各 家 同法 》 什 学 的保 护 。 因此 .我 们 可 以 得 出 。我 国 目前 劳 动 关 系 主 要 是 区分 为 两 学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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