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家长委员会章程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大连市大连湾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家庭和学校的沟通协作,体现家长充分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特设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并根据《辽宁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全称为:“大连市大连湾中学家长委员会”。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是由本校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家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和监督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家长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宗旨是:坚持家校沟通与合作,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家长委员会设立家长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下设年部家长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会。
家长代表大会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各班家长代表在班主任协助下经家长推选产生。
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由家长代表大会推选产生,学校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由9人组成。
常务委员会推选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等人选。
年部家长委员会在年部主管领导协助下由本年部各班家长代表产生,每年部7人。
班级家长委员会在各班主任协助下召开全班家长会议经家长推选产生,每班5人。
每年初一新生入学后,在召开第一次家长会时,由班主任协助家长推选出本班家长代表及班级家长委员会,同时成立年部家长委员会。
第六条学校家长代表大会由57人组成(每班推选3人)。
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9人组成(每年级3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委员4人。
年部家长委员会由本年部各班家长代表选举产生(每年部7人),设立主任1人,副主任1人,秘书长1人、委员4人。
班级家长委员会由5人组成,设立主任1名、副主任1人、秘书长1名、委员2人。
家长委员会章程

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密切联系,加强家校合作,提高学生的教育质量和学校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宗旨和任务第二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积极参预学校教育事务,共同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提供家庭支持,促进学校与家庭的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任务包括:1. 组织家长参预学校教育活动,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成长状况;2. 提供家庭支持,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3. 参预学校决策和管理,为学校提供意见和建议,推动学校的改进和发展;4. 组织家长参预学校活动,加强家校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第三章组成与选举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由学校的家长代表组成,每一个班级选举产生一位家长代表,代表家长的意愿和利益。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的选举程序如下:1. 学校在每学年开始时,组织班级家长代表选举;2. 班级家长代表候选人应征求班级家长的允许,并提交书面申请;3. 选举由班级家长共同参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4. 当候选人获得超过半数的选票时,视为当选。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的任期为两年,任期届满后可连任一次。
第四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家长委员会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家长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第八条家长委员会主席的职责包括:1. 主持家长委员会的工作会议和活动;2. 代表家长委员会与学校进行沟通和协调;3. 组织家长参预学校的各项活动和事务。
第五章工作内容第九条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家长参预学校的教育活动,如家长讲座、亲子活动等;2. 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3. 参预学校的决策和管理,为学校提供意见和建议;4. 组织家长参预学校的各项活动,加强家校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第六章会议与决策第十条家长委员会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味议。
家长委员会章程

南宫中学学生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家校合作,开放办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学校管理,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合力,优化育人环境,培养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委员会是经学校聘请,由学生家长中的社会各界人士代表组成,在学校主导下,协助学校搞好教育教学管理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充分发挥其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推动及督促作用,把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密切结合起来,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努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章职责、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家长委员会的职责:1、参与学校管理。
对学校工作计划和重要决策,特别是事关学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予以支持,积极配合。
对学校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监督,帮助学校改进工作。
2、参与教育工作。
发挥家长的专业优势,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提供支持。
发挥家长的资源优势,为学生开展校外活动提供教育资源和志愿服务。
发挥家长自我教育的优势,交流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
3、沟通学校与家庭。
向家长通报学校近期的重要工作和准备采取的重要举措,听取并转达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向学校及时反映家长的意愿,听取并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促进学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的权利:1、向学校咨询,了解学校政务公开的有关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制度、政策等;2、听取相关年级学期工作计划及工作情况的通报,并对此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3、主动申请、由学校安排进教室听课或参加班会,与学校共同研究教育教学工作;4、作为其他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
第六条家长委员会的义务:1、大力支持学校工作,为学校发展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2、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目标、办学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3、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的行为规范作正确的引导。
xx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xx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老师与家长间的沟通,在学生家长中广泛开展尊师重教活动,优化育人环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共同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特成立“xx中学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
第二条家委会是家长联络学校的常设机构。
家委会应在学校党.政领导的指导下,协助学校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将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谐统一起来,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做出贡献。
第三条家委会的作用:家委会是联络学校与家庭.家庭与家庭之间的桥梁;家委会应搭建好家长交流教育经验与方法的舞台;家委会必须支持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家委会应协助学校做好评估工作
第四条家委会的宗旨:一切为了孩子。
第二章组织与制度
第五条家委会由在校各班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为本会最高权利机构。
第六条家委会成员由校方.学生家长代表推荐或家长自荐,经广泛征求家长意见后民主产生。
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心于公益服务,为人正直,有一定家庭教育或学校教育经验的家长均可被推荐.选举为家委会成员。
第七条家委会设正.副主任各一人,委员若干。
委员的分工由家委会全体会议通过。
如学生离校,该学生家长自动离职。
第八条家委会成员因工作繁忙等原因,在一学期中两次未能参加家委会活动且未请假者,将视为自动离职。
第九条家委会每三年换届,其成员视情况每年调整一次。
1。
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章程

学校家长委员会组织章程一、引言学校家长委员会是为了促进学校和家庭之间的紧密联系,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而设立的。
本章程旨在规范学校家长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责和运作方式,为家长委员会的顺利运行提供依据。
二、组织架构1. 学校家长委员会由家长自愿组成,委员会成员应代表学校各班级的家长,每个班级选举一名代表作为委员。
2. 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席团和委员会成员两个层级,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委员会成员由代表家长组成。
三、主席团的职责1. 主席团负责学校家长委员会的整体运作和决策。
2. 主席团组织召开委员会议,制定议程,并主持会议。
3. 主席具有签署委员会文件和代表委员会向学校提出建议的权力。
4. 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主席缺席时代理主席职责。
5. 秘书长负责整理并保存会议记录,协助主席团处理日常事务。
四、委员会成员的权益和义务1. 委员会成员享有参与决策、提出建议和监督学校教育事务的权利。
2. 委员会成员应积极参与会议,义不容辞地履行委员会给予的任务和职责。
3. 委员会成员应树立积极向上的形象,为学校和家长发挥示范作用。
五、学校和家庭的合作1. 学校应重视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尊重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2. 学校应定期邀请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规划、教学改革和课程设计等重大事项的决策。
3. 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确保学校家长委员会的顺利运作。
六、家长委员会的活动内容1. 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分享学校的教育理念、学生教育情况和教师发展计划等。
2. 组织丰富多彩的家校互动活动,加强学校和家庭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3. 开展家长培训和讲座,提升家长的教育理念和育儿能力。
七、家长委员会的经费管理1. 家长委员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家长自愿捐赠和学校资助。
2. 家长委员会应建立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透明、公开、合理。
八、家长委员会的改选与继任1. 家长委员的任期为两年,每届结束后进行改选。
2. 改选程序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家长有平等的竞选机会。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一、总则1.1 目的:为促进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合作,提升学校教育质量,加强家校合作,特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2.1 委员会成员:家长委员会由学校家长组成,每一个班级选举一位家长代表作为委员会成员。
2.2 主席:家长委员会由全体委员共同选举产生一位主席,主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3 副主席:家长委员会由全体委员共同选举产生一位副主席,协助主席处理委员会事务。
2.4 秘书:家长委员会由全体委员共同选举产生一位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决议和相关文件的管理。
2.5 会议: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主席或者副主席召集,会议议程由委员会成员提出并经主席审核确定。
三、职责和权力3.1 提供建议:家长委员会有权向学校提供建议和意见,以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升。
3.2 审议决策:家长委员会有权参预学校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包括校务发展计划、教学改革方案等。
3.3 协助活动:家长委员会有责任协助学校组织各类家长活动,提供支持和匡助。
3.4 监督执行:家长委员会有权监督学校履行教育责任和承诺,确保学校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开展工作。
3.5 信息传递:家长委员会有责任将学校的相关信息及时传达给家长,增强家校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四、选举程序4.1 候选人提名:每一个班级在开展家长委员会选举前,由班级家委会组织候选人提名,每一个班级提名一位家长作为候选人。
4.2 选举方式:家长委员会成员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和秘书,候选人得票最多者当选。
4.3 选举周期:家长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的任期为一学年,届满后进行重新选举。
五、会议程序5.1 召开会议:家长委员会会议由主席或者副主席召集,召集通知应提前至少三天,并附上会议议程。
5.2 决议表决:家长委员会成员在会议上对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决议应由过半数成员通过。
5.3 会议记录:秘书负责记录会议讨论的内容和决议,并将会议记要及时发送给所有委员。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成功的教育必须是学校、家庭与社会三方面有效结合的教育。
家长委员会是学校的参谋和咨询机构,是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联系的纽带,是联系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桥梁。
家长委员会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协助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提高教师和家长自身的教育水平,是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的立体教育网络,加深家长、社会和学校相互信任和理解的重要途径。
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一切为了孩子、一切为了教育、一切为了学校。
第二条家委会主要任务:协助学校工作,及时反映校内各班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学校组织开展家庭教育经验交流活动。
第三条家委会具体工作:(一)协助学校顺利完成教育任务。
(二)注重提高校内各班家长家教水平,并与教师交流、协商、合作,共同提高学生的教育质量。
(三)适时听取、联系和反映全校家长所关注的问题,把有关的信息进行适当归纳、分析,把急需解决的共性问题反映给校领导或教师,帮助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r第二章权利与义务』第四条家委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对学校重大活动与家校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二)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咨询及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三)对学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
(四)对学校社团活动咨询、提出建议的权利。
第五条家委会成员有以下义务:(一)教育自己孩子的义务。
(二)向学校反馈多数家长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三)向学校各项重要活动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第三章机构组成及职能」第六条家委会成员由思想品行好、热心配合学校工作的家长组成。
家委会成员由各班教师和家长推荐,选举产生,主要职能如下:1 .配合教育职能: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积极开展助教助学活动。
2 .参与管理职能:广泛参与学校志愿服务工作,包括阅读推广、公益讲座、故事爸妈进校园、校园节日活动、校园安全等与学生发展的相关的学校活动。
3 .沟通协调职能:协调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关系,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1、目的为了指导家庭教育,坚持经常化、具体化,同时,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沟通学校与社会间的相互了解,确保教育的自律和公正,加强学校与家庭在学生教育工作中的沟通与配合,便于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监督,帮助学生求学所遇到的困难,特成立本会。
2、宗旨遵循教育规律,通过学校与家长、家长与家长、家长与社会各界间的横向联系,营造一个良好的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整体教育网络,拓展育人的多种渠道,建立多元教育体系。
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学生成长为新世纪的高素质人才。
3、组成(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在校学生中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工作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学校提出建议,班主任老师、年级组推举产生,由学校发给聘书。
(3)校级家长委员会原则上由每班一名委员组成,班级家长委员会由5-7名委员组成。
(4)家长委员会原则上设正、副会长、名誉会长若干名,由学校提出建议名单,交委员会讨论通过。
(5)委员会须聘请一位学校教师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学校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4、权利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享有以下权利:(1)有权获知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有权提出自己的相应意见。
(2)有权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学校应该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3)有权作为其它家长的代言人,对学校工作及教职员工给予监督和评议,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应该在合理期限内答复。
(4)在本家长委员会换届时,有推举和被推举权。
(5)有权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
5、义务学校家长委员会全体委员需尽以下义务:(1)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和培养目标,与学校同心协力培养孩子。
(2)积极参与、配合学校举行的重大教育活动。
协助学校加强科学管理。
(3)有义务听取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协调家校联系,促进家校的相互了解和交流。
向家长公开个人联系电话,接受他们的咨询和求助。
(4)有义务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工作。
家委会章程制度(六篇)
家委会章程制度家长委员会章程(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班级民主管理,促进家校沟通与合作,有效体现家长对学校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班级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根据《____教育法》、____省《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试行)》和《____市文化东路小学家长委员会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一年级七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是不具备法人资质的义工制群众团体,接受学校家委会和班主任的业务指导。
第二章____机构第三条家委会由本班家长组成,家委会常委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第四条家委会设常委名,其中主任____名,副主任名,秘书长____名,同时设____委员、宣传委员、生活委员各____名,财务管理委员名。
具体职责如下:1.主任职责。
全面统筹协调家委会各项工作,负责制订家委会章程和家委会工作制度,主持召开家委会会议,适时增选家委会成员,增补家委会常委。
2.副主任职责:协助主任开展各项工作,分工负责各个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3.秘书长职责。
负责每学期家委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起草工作,完成主任、副主任交待的各项工作。
4.其他各常委职责:____委员。
负责召集召开家委会;____家长参加重大的活动;____策划班级校外活动;联系校外活动事宜等工作。
宣传委员。
负责重大活动的标语宣传、口号设计;家委会各项活动的摄影、照片编辑及信息等各类文章网上发布等工作。
财务管理委员。
负责家委会的经费收取、保管、支出和定期全体家长进行收支情况的公布等工作。
生活委员。
负责____校外教育研讨会,交流家长在培养教育自己子女中的体会和经验、教训等工作,收集和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班级校外活动的各种用品采购以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五条常委任职期限为一年。
第三章委员的产生及条件第六条家委会委员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热心公益,愿意支持和帮助班级工作,愿为班内事情献计献策;2.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强,能与班级老师和大多数家长沟通思想,能反映多数人家长的诉求;____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和良好的心理品质;4.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有一定的专业特长,具备较强的策划、____、管理能力,协调和社会活动能力强。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学家长委员会是小学学生家长自由组织和参加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中学家长委员会负责全体学生家长的学习、交流、协商工作,加强“三结合”教育家庭力量。
第三条中学家长委员会加强与学校的联系、沟通,关心学校事情,提出建设性意见,协助学校解决问题,推动学校全面发展。
第四条一般情况下,家长委员会任期为一年,任届期满后进行换届选举。
第五条中学家长委员会在五分之四委员出席委员会议的情况下,选举产生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
如果需要,主任委员提名副主任委员人选,委员会议投票,得票等于或超过三分之二委员数当选。
第二章委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委员在全校家长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凡关心学校发展和热心家长委员会工作的学生家长,均可参选委员。
第八条一般情况下,委员任期为一年,任期届满可以竞选连任。
第九条委员拥有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委员须经常关心学校情况,并向家长委员会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十一条委员应参加家长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有特殊原因应提前向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说明不能参加原因。
第十二条若因特别原因不再履行委员职责,应向家长委员会委员会仪提出书面申请,获得批准后退出家长委员会。
第十三条发挥自己的优势,为家长委员会贡献力量。
第三章组织架构及职责第十四条人员组成1、学校家长委员会由校级、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三级组成。
2、校级家长委员会由17至25人组成。
3、校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从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4、年级家长委员会由11至15人组成。
5、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从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6、班级家长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
7、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从班级家长中产生。
第十五条委员会议1、委员会议为家长委员会决策机构。
2、家长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在委员会议产生。
3、委员会议制订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
4、委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别情况,可以顺延推迟。
5、委员会议修改家长委员会章程,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
胡官屯镇中学
2010年9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的参谋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增强学校、家庭、社
会共建力度,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构建和谐的学校教育大环境。成立胡官屯镇中学家长
委员会,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家委会由在校学生中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事业,热情支持学校工作的
家长组成。家委会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以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为目的。
第三条:家委会宗旨是参与、支持、监督、促进学校的各项工作。其任务是:监督学校
办学方向;配合学校教育学生;优化社会家庭教育环境;帮助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家委会成员由学校行政领导、师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共同组成。设主任一名,
副主任二名,行风监督员一名。
第五条:家委会人选由学校班主任提名,具体分工由家长委员会协商产生,也可由学校
推荐并获家委会会议通过产生。
第六条:家委会每届任期一年,委员会成员的子女如已毕业离校,其委员资格即自行取
消。每年新学年开始,补充新生家长委员。
第七条:家委会活动原则上每学期两次,如工作需要可增加活动次数。
第三章职责
第八条:家委会成员的职责主要有:
1、沟通家校联系,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经常听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的意见,
并把信息反馈给学校行政部门,供学校领导决策。
2、参予学校的重大活动,在可能的条件下给予学校开展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3、在学校工作中,监督学校领导、教师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主体、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为指
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4、指导家长提高自身素质,形成良好家风,为子女成长创设一个良好的环境,并组织优
秀家长交流教育孩子的经验。
第九条:努力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供方便,为优化教育环境献计献策。
第十条:学校家委会由学校工会牵头联系工作;也可由家委会主任牵头开展工作。
第四章权利
第十一条:家长委员会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1、定期参加委员会召开的有关会议,听取学校工作计划与总结,并可对此提出建议与倡
议。
2、在委员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评议学校工作及教师工作,向有关人员反映学校工作中(包
括教师)的违法行为或背离方针、政策的做法。
3、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可向学校提出参与学校有关教育教学活动的要
求。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章程由家长委员会通过,报校方认可。
第十三条:本章程实施过程中,家长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正。
第十四条:本章程自家长委员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胡官屯镇中学
2010年9月
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
胡官屯镇中学
2010年9月
按照2010—2011学年度学校工作计划,结合学校家长委员会确定的总体工作目标,并
征求部分家长意见,制定2010—2011学年度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决定为指导,以“三个代表”思想
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全面提高素质教育为重点,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一
体化的教育体系,增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有效沟通,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学校教育工作健康
有序地发展。在校委会、校长室的正确领导下,家长委员会积极发挥沟通、服务、监督三个
作用,兼顾学生、家长、学校三者利益,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沟通学校与家庭的联系,
督促学校工作,改善并促进家庭教育,在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架起联系的桥梁,共商教育大
计,为促进胡官屯镇中学的发展,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积极构建学校、家庭教育体系,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达到“同步”、教师和家长教育
达到“同心”、学校和社会教育达到“合力”,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育人环境,
不断提高学校家长委员会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1、通过各种方式鼓励家长了解学校管理,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促使学校、家庭、社会形
成育人的合力,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2、帮助教职员工更好地树立为学生、为家长服务的意识,掌握指导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
有机融合的方法。
3、提高家长对教育子女的科学认识,提供成功家教的经验,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科学性、
有效性。
三、主要工作:
1、加强组织建设
学校成立胡官屯镇中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工作指导小组
组长:付其文
组员:张滨赵长青侯照路邵绪国吕英俊李玉红
2、规范过程管理
(1)指导小组定期专题学习研究,更新工作方法。
(2)定期召开家委会会议,发挥代表在学校管理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监督权、
参与决策权。
3、开辟多种渠道,融入学校管理
本学年,家长委员会要加强学校与委员之间的联系,开辟多种渠道,研究当前家庭教育、
学校教育的动态,商讨家庭教育指导的措施和方案,参与学校管理,提高家长委员会的工作
实效。如,家长委员会成员通过参加学校的有关会议、仪式和活动,听取学校整体工作介绍,
了解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学校教育教学的规范运作,向学校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协助学
校搞好各项工作。
4、组织培训学习,提高家教水平
家庭教育是教育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普及家庭教育知
识,学校将继续分年级、分班级为家长开设家庭教育讲座。一般情况下,每次讲座以后,都
安排班主任、任课老师与家长见面,交流学生在学校和家庭中的信息,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
育同步协调。
5、沟通办学信息,促进教育教学
了解教学信息,促进教育教学是家长把握孩子成才的重要渠道,也是家校教育形成合力
的重要手段。家长委员会将继续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献计献策,共同探讨子女教育问题。例
如:减负后学生作息时间的科学安排,待优生的转化,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等。家长委员会
将组织部分学生家长参加学校召开的教育教学质量分析会。
6、关心校园安全,共建防范体系
做好校园安全工作不仅是学校的责任,也应取得家长委员会的通力协助。家长委员会将
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学校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学校反馈安全隐患以及可采
取的措施,并尽可能为学生安全提供必要的帮助。
7、监督政务校务,规范办学行为
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监督依法办学是确保学校办学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环节。
家长委员会可对学校下列工作的实施加以监督:办学方向、教育理念、办学章程、教育教学
行为、规范收费以及后勤服务等。
8、参与学校活动,形成教育合力
参与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是家长了解学校教育、沟通亲子关系的最佳时机。家长委员会要
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尽可能组织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学校举办的校园文化活动,并在可
能条件下为学校开展活动提供帮助与支持,如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元旦迎新晚会等。
总之,学校将力尽所能为家长委员会搭建“舞台”,充分发挥其在学校中举足轻重的
作用,使之成为学校形象的推广者、学校品牌的宣传者,更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与者。
胡官屯镇中学
2010年9月
精心整理,仅供参考用途 (日期: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