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交验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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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最新完整版(2019年)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最新完整版(2019年)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住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制二〇一九年十一月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双方当事人签署时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的租赁合同由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2.在签订合同前,出租人与承租人需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材料:(1)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证明其享有出租权的不动产权利证书、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同时:房屋受他人委托代管出租的,还需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房屋系转租的,转租人需向次承租人提供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文件、材料。

(2)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提供承租人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3.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以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在附件一《补充条款》中加以约定。

5.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各当事人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6.本合同解除或本合同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租赁面积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当事人应当到原登记备案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7.本合同当事人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充分理解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并自愿按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特别提示:出租人应当就合同重要事项对承租人尽到提示义务。

承租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风险。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证件号码:房屋信息编码卡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其他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住房租赁价格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以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相关事宜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合同。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电子版(3篇)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电子版(3篇)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电子版第七条转租出租人【同意】【不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

第八条其他特殊情况(一)租赁期内出租人出卖房屋的,应当至少在出卖前天通知承租人且不得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该房屋。

承租人应当在收到出租人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明确回复在同等条件下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未回复视为放弃权利。

承租人未行使优先购买权,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被征收、拆迁或者的,双方当事人参照法律法规、政策另行约定。

第九条合同解除(一)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解除。

(三)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四)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2.出租人无权出租房屋或出租房屋违反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3.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4.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或不缴纳应当由出租人承担的各项费用,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5.。

(五)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2.欠缴各类费用达元的;3.擅自将房屋转租的;4.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5.实际居住人数多于本合同约定人数的;6.拆改变动、损坏房屋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的;7.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施设备损毁并拒不维修、更换或赔偿的;8.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损害公共利益等活动或严重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9.。

(六)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违约责任(一)出租人有第九条第(四)项约定情形的,应按月租金的%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承租人有第九条第(五)项约定情形的,应按月租金的%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出租人并可要求承租人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常用的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范本6篇

常用的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范本6篇

常用的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范本6篇篇1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关于租赁房屋的合同,因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该合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合同解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基本情况概述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

租金总额为______元。

双方已履行______个月,因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的需求,故需对本合同进行解除。

二、解除原因及时间双方同意,因乙方个人原因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合同解除日期定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自该日期起,乙方不再享有该房屋的承租权。

三、租金结算与费用承担1. 截止合同解除日,乙方已支付租金总额为______元。

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至租赁期满的剩余租金将按照实际天数进行结算,甲方需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共计______元。

结算完成后,乙方将不再承担任何租金费用。

2. 乙方需承担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等费用,需在合同解除前完成支付。

如有未缴费用,乙方需在合同解除后一周内结清。

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押金进行抵扣。

合同解除后房屋产生的相关费用与乙方无关。

四、房屋状况检查与验收合同解除时,乙方需按照租赁时的房屋状况将房屋交还甲方。

双方需对房屋设施设备进行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乙方需负责修复或赔偿。

双方共同确认房屋状况无误后,签订验收确认书。

新2019年-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

新2019年-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

(2019年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BF-2019-0603合同编号: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出租人:承租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〇一九年七月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

2.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出租人还应当向承租人出示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原件;房屋登记为共有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3.根据《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3〕13号)的规定,本市住房出租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本合同文本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均应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出租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出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承租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承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北京市区(应与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记载的坐落一致),属街道办事处(乡镇)居民委员会(村委会)。

新版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

新版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

BF-2019-0603合同编号: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出租人:承租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〇一九年七月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

2.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出租人还应当向承租人出示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原件;房屋登记为共有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3.根据《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3〕13号)的规定,本市住房出租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本合同文本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均应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出租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出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承租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承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北京市区(应与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记载的坐落一致),属街道办事处(乡镇)居民委员会(村委会)。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

京建发〔2019〕309号附件1BF-2019-0603合同编号: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出租人:承租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〇一九年七月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

2.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出租人还应当向承租人出示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原件;房屋登记为共有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3.根据《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3〕13号)的规定,本市住房出租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本合同文本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均应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出租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出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承租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承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北京市区(应与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记载的坐落一致),属街道办事处(乡镇)居民委员会(村委会)。

二手房交付验收确认书2024年版

二手房交付验收确认书2024年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房屋基本信息1.1 房屋地址1.2 房屋所有权证号1.3 房屋建筑面积1.4 房屋使用性质第二条交付条件2.1 房屋交付时间2.2 交付时房屋应达到的标准2.3 交付所需的相关手续第三条验收内容3.1 房屋主体结构3.2 房屋内部装修及设施3.3 房屋周边环境及配套设施3.4 房屋存在的问题及维修责任第四条验收方式4.1 验收时间4.2 验收人员4.3 验收结果的确认第五条交付后的责任5.1 交付后房屋出现问题的责任归属5.2 交付后房屋的维修与保养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卖方违约责任6.2 买方违约责任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7.1 双方协商解决7.2 第三方调解7.3 法律途径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8.1 合同变更的条件8.2 合同解除的条件第九条合同的生效9.1 合同生效的时间9.2 合同生效的条件第十条合同的终止10.1 合同终止的条件10.2 合同终止后的相关事宜第十一条附加条款11.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双方声明12.1 卖方声明12.2 买方声明第十三条合同附件13.1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3.2 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13.3 其他相关文件第十四条合同签署14.1 合同签署时间14.2 合同签署地点14.3 合同签署人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信息1.1 房屋地址:北京市海淀区X路X号X栋X单元X号1.2 房屋所有权证号:京X不动产权第号1.3 房屋建筑面积:X平方米1.4 房屋使用性质:住宅第二条交付条件2.1 房屋交付时间:本合同签订后X日内2.2 交付时房屋应达到的标准:2.2.1 房屋主体结构安全,无重大质量问题;2.2.2 房屋内部装修及设施完好,功能正常;2.2.3 房屋周边环境及配套设施符合合同约定。

2.3 交付所需的相关手续: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发票等。

第三条验收内容3.1 房屋主体结构:3.1.1 墙体、地面、天花板无倾斜、裂缝等结构性问题;3.1.2 门窗、楼梯、电梯等附属设施安全、完好。

《河北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试行)》(2020)

附件合同编号:河北省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试行)出租人:承租人: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 1 -二〇二〇年月- 2 -说明1. 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结合河北省实际情况共同制定。

2. 签订本合同前,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有关权属证书或证明文件,房屋属于共有的,应提供共有产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3. 出租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承租人尽到提示义务。

租赁双方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 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5. 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 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出租房屋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 3 -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其房屋相关内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出租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住所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国籍】【户籍所在地】【住所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出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出租人为本合同第一条第(一)项下之房屋【所有权人】【合法委托代理人】【】。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BF-2019-0603) 2019年最新

BF-2019-0603合同编号: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出租人:承租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〇一九年七月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

2.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出租人还应当向承租人出示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原件;房屋登记为共有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3.根据《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3〕13号)的规定,本市住房出租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本合同文本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均应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出租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出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承租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承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北京市区(应与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记载的坐落一致),属街道办事处(乡镇)居民委员会(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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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交验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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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交验确认书
租赁房屋交验确认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现就乙方租赁甲方位于 的 进行以下确认:
1、交房时,该房屋内的水、电、煤气抄见数如下:水 ,
电 ,煤气 ,上述读数范围内费用由甲方负责,之后费用由乙
方负责。

2、经过验收,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交房时的状态与双方签订的《房
屋租赁合同》以及附件中约定的交付条件相符,甲方并将该房屋钥匙交
付乙方,乙方同意接受,交房完成。

3、特别说明: 。
4、本交验确认书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
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于 年 月 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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