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式语法理论及应用研究综述
构式语法 整体意义-定义说明解析

构式语法整体意义-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构式语法是一种语言学理论,它关注的不是单个词语或短语的结构和意义,而是句子和篇章的整体结构和意义。
它通过分析句子中的各种构式(即固定的语法模式)来揭示句子中的语法结构和意义关系。
构式语法的出现为语言学研究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使我们能够更全面地理解语言的结构和意义。
本文将深入探讨构式语法的基本概念、在语言学中的应用以及对整体意义的贡献。
通过本文的阐述,我们希望读者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构式语法,并认识到它对语言学研究和语言教学的重要意义。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文章的结构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在引言部分,我们将简要介绍构式语法的基本概念和本文的目的。
在正文部分,我们将深入探讨构式语法的基本概念,以及构式语法在语言学中的应用,同时重点讨论构式语法对整体意义的贡献。
在结论部分,我们将对全文进行总结,强调构式语法的重要性,并展望未来构式语法的研究方向。
通过这样的结构,我们将全面系统地介绍构式语法及其对整体意义的影响,为读者提供一个清晰的逻辑框架。
1.3 目的:本篇文章的目的在于探讨构式语法在语言学中的重要性以及它对整体意义的贡献。
通过对构式语法的基本概念和在语言学中的应用进行介绍,我们希望能够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构式语法的概念和原理,同时也展示构式语法对于理解语言整体意义的重要作用。
最终,我们希望读者能够通过本文的阐述,对构式语法有一个更清晰的认识,并意识到它对于语言学研究和语言理解的意义和价值。
2.正文2.1 构式语法的基本概念构式语法是一种语言学理论,它强调语言中的结构和整体意义的关系。
在构式语法中,句子被看作是多种语法结构的组合,而这些结构被称为构式。
构式可以包括词汇、短语、句子甚至更大的单位。
构式语法的基本概念包括以下几点:1. 结构的重要性:构式语法认为语言的结构对理解整体意义至关重要。
句子中的各个部分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与整体意义的关联都是构式语法关注的重点。
浅析认知语言学的新视角——构式语法

浅析认知语言学的新视角——构式语法浅析认知语言学的新视角--构式语法一.引言近年来,在认知语言学方面,国内外学者提出了诸多理论,构式语法由于其处在认知语言学理论的前沿而受到学者们的广泛关注。
xxxx个世纪九十年代,至今只有二十余年发展历程,但却因为它具备深厚的理论基础以及拥有强大的解释力,对语言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构式语法以全新的视角来阐释语言的本质,打破了语言学研究领域固有的模式,使先前未能得到解释的语言现象有了新的突破口,是语言学理论的创新。
二.构式语法理论产生的背景及具体理论(一)产生背景比较传统的形式语言学理论强调模块论,该理论认为人的语言能力是天赋的,而习语是只是语言中有问题的或者是个别的语言现象。
因此,传统的语法理论中并未对习语这类语言现象进行阐释。
学者Fillmore和Kay等,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年开始研究习语,逐渐形成了构式语法理论,从而弥补了语言学上的不足。
构式语法的产生主要源于三个关键理论:一是Fillmore学者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提出的格语法(Case Grammar),该理论强调句法结构与语义之间的关系;二是Lakoff学者在1977年提出的格式塔语法(Gestalt Grammar),他认为整体并不是各部分之和,整体的意义大于各部分相加的意义;三是Fillmore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建立的框架语义学(Frame Semantics)理论,该理论认为要理解语言中词语的意义,需先具备概念结构,也就是语义框架的知识。
这三种理论奠定了构式语法产生的思想基础。
(二)具体理论1.构式语法的定义知名学者Adele E.Goldberg在1995年发表了博士论文《A Construction: Grammar Approach to Argument Structure》,并在美国出版,并标志着其独具特色的构式语法理论的诞生。
根据Goldberg的观点,构式语法的定义是:凡某一语言型式(pattern),如果其形式和功能的某些部分不能严格地从其组成成分或已知的结构中得到预测,就可称为是一个构式。
构式语法应用于汉语研究的若干思考

构式语法应用于汉语研究的若干思考1. 本文概述构式语法作为语言学的一个重要分支,近年来在汉语研究领域受到了广泛关注。
本文旨在探讨构式语法在汉语研究中的应用,分析其优势与局限,并提出若干思考。
构式语法认为语言中的每一个表达式,无论简单还是复杂,都是构式的实例,这一观点为汉语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
文章首先简要介绍构式语法的核心概念,然后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其在汉语研究中的应用,最后讨论构式语法在汉语研究中的未来发展方向及可能面临的挑战。
本文的目的是促进构式语法与汉语研究的深度融合,为汉语语法研究提供新的理论视角和方法论。
2. 构式语法的理论基础构式语法作为一种新兴的语法理论,其理论基础主要源自认知语言学和功能语言学。
认知语言学强调语言的心智表征和处理过程,而构式语法则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构式”这一核心概念,认为语言中的基本单位并非传统语法理论中的词汇或规则,而是构式——即形式和意义配对的语言单位。
这一观点突破了传统语法的局限性,为语言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
在功能语言学方面,构式语法也吸收了其重视语境、意义和用法的思想。
构式语法认为,语言的使用不仅受到语法规则的制约,更受到语境、交际目的和语言使用者的认知等因素的影响。
构式语法强调对语言使用的整体性和动态性研究,而非仅仅关注语言形式的静态描述。
构式语法还借鉴了语言学中的其他理论,如认知心理学中的信息处理理论、语言哲学中的意义理论等,逐步形成了自己完整的理论体系。
这些理论基础为构式语法在汉语研究中的应用提供了坚实的支撑,使得构式语法能够更好地解释汉语中的语言现象,揭示汉语的语言规律。
在汉语研究中,构式语法的应用不仅有助于深化对汉语本质的认识,也有助于解决传统语法理论难以解释的问题。
例如,汉语中存在大量的多义现象和非常规构式,这些现象往往难以用传统的语法规则进行解释。
而构式语法则可以从形式和意义的配对关系入手,揭示这些现象背后的认知机制和语言使用规律。
构式语法在汉语研究中的应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四字成语的构式语法研究

四字成语的构式语法研究
构式语法同时将形式、认知与功能列入研究的考量之中,为不同语言结构的分析,带来了全新的观点。
近年来,构式语法已成为理论语法学与认知语言学界,最重要的一个理论架构。
汉语成语不仅仅是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化遗产,也是汉语语言中最引人入胜的一部分。
成语由三至十六个字组成,在当前实例语料和日常话语中,四字成语使用的频率高,因此本文只关注讨论四字成语以及其特殊的二加二结构。
尽管单个成语字数有限,但是它却能以简洁明了的方式传达丰富信息。
本文基于Goldberg的构式语法,对汉语四字成语二加二的关系进行讨论。
从形式、认知、功能的纬度对成语进行分析。
四字成语的二加二结构两个成分之间能否互换不只是受到句法特征(对等或不对等)的限制,两个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语用以及汉语词汇搭配同样会制约两个成分的互换关系,他们不仅制约着成语二加二的顺序,同时也彰显出背后的逻辑与语序。
从认知角度对四字成语剖析之后,本文认为在理解成语时,还需要从句法,语义以及语用方面考虑。
在充分认识一个成语之前,还必须把认知与功能纳入考量。
本文利用构式理论对汉语四字成语进行探讨,为研究成语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为构式语法理论框架与中华文化的瑰宝汉语成语的结合提供了新的支持。
让中文母语人士对成语结构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与认识。
为非汉语母语人士学习成语提供了一个有效方法。
本文讨论还发现,四字成语二加二结构还具有能产性以及简洁明了等特征。
构式语法理论在初中英语动词结构中的运用

构式语法理论在初中英语动词结构中的运用
构式语法理论是一种对语言结构进行描述和分析的理论框架。
它认为语法结构由多个
构式构成,而构式则由词汇、句法和语义的要素组成。
在初中英语动词结构中,构式语法
理论可以被运用来解释和分析动词的组合方式。
构式语法理论可以帮助解释动词的词义和语法作用。
在句子中,动词通常起到谓语的
作用,用来表达一个动作或状态。
构式语法理论认为,动词的词义可以通过其所属的构式
来确定。
在句子“I am eating an apple.”中,动词“eating”属于“be + V-ing”构式,表示正在进行的动作。
构式语法理论可以帮助学生理解动词的语义以及它在句子中的作
用。
构式语法理论可以帮助学生理解和运用动词的搭配。
在英语中,动词和名词、形容词、副词等词类之间有一定的搭配规律。
构式语法理论可以帮助学生理解和记忆动词的搭配方式,并在句子中正确使用。
我们可以说“make a decision”、“take a shower”、“have a good time”等。
构式语法理论可以帮助初中英语学生理解和运用动词的结构。
通过分析和解释动词所
属的构式,学生可以更好地理解动词的词义、时态、语态、搭配和语法作用,从而提高他
们的英语表达能力。
在初中英语教学中,构式语法理论是一种有益的工具和方法。
构式语法研究

构式语法研究构式语法(Construction Grammar,简称CxG)是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逐渐兴起的一种语法理论和适应几乎整个语言门类的研究方法和流派。
构式语法脱胎于认知语法,是对形式语法的悖逆,在本质上属于认知语言学的范畴,但是目前已经具有独立作为语言研究范式的特征,在一定意义上,构式主义已经形成独立的研究流派。
在构式语法理论介绍到中国之前,中国语法学者已经有了类似构式主义的思想,不过没有上升到系统的理论。
世纪之交,构式语法被引入我国语言学界。
张伯江(1999)运用构式语法对现代汉语的双及物结构式进行探讨,这是国内最早运用构式语法思想对汉语进行研究的文献。
之后有一批学者对构式语法进行了比较系统、深入的评介。
10多年来,对引介(含翻译、评述等)国外构式语法理论倾力较多的学者有董燕萍、梁君英、张伯江、牛保义、王寅、陆俭明、张韧、严辰松、陈满华、刘正光、袁野、刘玉梅、吴海波等。
构式语法在我国的影响日趋增长。
中国的构式语法研究历程虽然只有十多年,还是一个非常年轻的研究领域,但是已经在构式语法的理论内涵、研究范围、研究方法方面有一定程度的探索,尤其近年来已成相当的规模,但还未形成一个很完善、系统性很强的理论。
构式语法的运用和应用研究,还处于探索或起步阶段,需要做更多实践性研究。
具体来说,可以分述如下:(1)探讨构式语法的原典理论,对该理论的基本概念、理论内涵进行了较多的讨论,包括考察其理论优势和缺陷,并尝试探讨对其进行富有建设性的调整、改进,出现了在重要研究阵地上进行热烈的学术争鸣的现象。
这方面比较突出的研究者有陆俭明、石毓智、王寅、陈满华、袁野、严辰松、张辉、徐盛桓、熊学亮、董成如等。
(2)运用构式语法理论对语言事实特别是汉语事实进行观察、分析和解释。
我国学者们很注意用汉语事实来验证构式主义方法,一些论文挖掘出了汉语里有特色的具体构式,他们的研究深化了对汉语事实和规律的认识,到目前为止,构式个案研究已达到一定数量,其中有一些个案研究在构式语法理论视角下对所研究的汉语现象做了比以往更有说服力的解释,对研究方法的探讨也做了很好的尝试。
构式研究的理论与方法
构式研究的理论与方法构式理论是心理学领域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通过研究个体在认知、情绪和行为方面的构式,从而理解个体对世界的感知和理解方式。
构式研究的方法主要包括质性研究和量化研究两种。
质性研究方法主要是通过深入访谈、观察和文本分析等方式,获取个体对于某一特定主题的认知、情感和行为构式。
这种方法通常采用小样本研究,旨在深入了解个体的感知和理解方式,探寻个体对于某一主题的固守态度和心理模式。
研究者可以采访一些大学生,了解他们对于成功的定义、对学习的观念和对未来的规划等方面的构式。
质性研究方法可以提供丰富的细节和深入的理解,帮助研究者探索个体行为和心理过程背后的意义和动因。
量化研究方法主要是通过问卷调查、实验和统计分析等方式,测量和分析大样本中个体在某一主题上的认知、情感和行为构式。
这种方法通常采用定量数据的分析,旨在揭示个体之间的差异和关联,以及构式在预测和解释现象方面的效能。
研究者可以设计一个问卷,测量大批大学生在成功观念、学习态度和未来规划等方面的构式,并通过统计分析来探讨这些构式与他们的学业成绩和未来发展之间的关系。
量化研究方法可以提供全面而客观的信息,帮助研究者验证假设和进行普遍性推断。
构式研究的理论需建立在对认知、情绪和行为的理解上,以明确研究的目标和框架。
个体的构式理论可以基于认知心理学、情绪心理学或行为心理学等理论,解释和预测构式的形成和变化。
构式理论可以通过研究特定人群的构式差异、构式与人格特质或心理健康的关系等,来探讨个体对于世界的感知和理解方式的一般规律和个体差异。
构式研究的理论还需考虑研究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以及研究方法的适用性和可信度。
构式语法理论在初中英语动词结构中的运用
构式语法理论在初中英语动词结构中的运用构式语法理论是一种语言学理论,用于描述语言中的词汇语法关系。
它强调词汇和语法是紧密相连的,强调语言是构式的。
从语言的角度来看,构式可以看作是以一个词或短语为中心,构成更大的句子的方式。
构式包括实体(人,事,物)和行为(动词,形容词,名词等),并把它们看作相互作用的结构。
在初中英语教学中,动词结构的学习是一个很重要的部分。
掌握动词结构可以帮助学生更好的理解英语语言运用的一般规律,自然地提高其英语学习的质量和效率。
因此,掌握构式语法理论对初中英语动词结构的学习将非常有帮助。
构式基本概念构式是指由中心语(head)和中心词周围的语言成分构成的一种语言结构。
其中,中心语最为重要,是构式的核心。
中心词周围的成分又可以分为补足语(complement)和修饰语(modifier)两个部分。
补足语是指对中心语进行概括,解释或限制的成分。
举例而言,“She is a student of Grade Seven”中的“of Grade Seven”是一个补足语。
修饰语则是指对中心语进行进一步修饰或解释的成分。
例如,“a tall boy”中的“tall”即为修饰语。
因此,一个构式应该具有如下三个特点:1. 由中心语为核心。
2. 中心词周围的成分包括补足语和修饰语。
3. 构式中部分成分之间相互关联,互相作用。
根据上述概念,可以将英语中的动词结构看作是一个构式。
在动词结构中,动词是中心语,而宾语、表语或者其他的补足语作为补足语,形容词、副词等修饰语则作为修饰语。
构式运用在初中英语动词结构教学中,可以通过构式语法理论掌握如何正确地理解和运用动词结构。
以下是一些应用演示:动词加副词在动词结构中,词组加上副词可以使动词变得更具描述性,更生动。
例如,动词“run”和副词“quickly”可以组成词组“run quickly”。
构式中,中心语为动词“run”,副词“quickly”作为修饰语。
构式语法理论框架下“能”的多义研究
构式语法理论框架下“能”的多义研究本文以Goldberg的构式语法理论为基础,对汉语情态动词“能”的多义现象进行了系统的探讨。
本文通过北京大学汉语语言学研究中心现代汉语语料库,对现代作家王朔作品约294万字中1892个“S+能+VP”的用例,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从语言生成的角度,通过证明汉语情态动词“能”所处的“S+能+VP”结构作为构式存在,探讨其拥有的构式语义和句法特征,理论上阐明该构式和它所具有的语义之间的关系,找寻该构式多义现象和一系列句法特征的真正动因,赋予其构式中句法构成机制在汉语语法体系中的地位。
首先,本文证明了“S+能+VP”结构是一个独立的构式,其意义不能从这个结构中的其它部分推导出来,是一个句法语义匹配体。
研究发现,语料中VP的类型为强调“结果性”成分的使成式,而S则具有原型施事的使因性特征。
由此我们找出了其意义和句法特征的相容性,说明“S能VP”是追究行为结果使因的构式,其构式义是“S具备条件实现VP”。
其次,本文详细分析了“S能VP”构式的基本语义如何通过一系列隐喻和转喻机制进行引申得出各义项。
“S能VP”构式的基本语义“S具备条件实现VP”通过认知框架的作用分为“能力”和“环境”两个义项,分别表示施事对外部环境的掌控和为外部环境所控的辩证关系。
“能力”义项通过隐喻和转喻引申为“生理功能”、“经过学习锻炼的能力”、“社会生活能力”和“心理意志能力”,“环境”义项通过隐喻引申为“物理环境”、“社会环境”和表逻辑前提的“心理环境”。
清晰地阐明了各义项的判断和分类标准,揭示了各义项之间的关联性,同时能够体现句法和语义的相容性。
而儿童语言习得的证据说明了它的合理性。
最后,本文以“S能VP”构式反映的因果关系认知图式为基础,考察了该构式中心语义及其通过隐喻、转喻引申扩展而来的各义项,总结出了该构式的情态语义类型,说明语言中情态的使用反映人类的认知方式。
本文还运用认知语法中背景设置理论探讨了“S能VP”构式的情态用法及其情态语义的主观性,解释了“S 能VP”构式动力情态与实义动词反映客观陈述的不同。
词语句法、语义的多功能性_对“构式语法”理论的解释
词语句法、语义的多功能性_对“构式语法”理论的解释词语句法、语义的多功能性:对“构式语法”理论的解释引言随着语言学的发展,我们越来越意识到词语句法和语义的多功能性。
正是这种多功能性使得我们能够在不同的语境中灵活运用词语,并且理解其不同的含义。
在构式语法理论中,这种多功能性得到了进一步的解释和研究。
本文将对构式语法理论进行解释和探讨,以便更好地理解词语句法和语义的多功能性。
一、构式语法的概念构式语法是一种研究语言结构的理论框架,强调词语和语法结构之间的关联关系。
它认为语言结构是由一系列具有特定功能的词语构成的,而这些词语在不同的句子中具备不同的语义功能。
构式语法主张通过研究这些词语之间的关系,可以更好地理解语言的结构和意义。
二、构式语法的原理和特点构式语法有几个重要的原理和特点,其中包括:1. 构式的多功能性构式语法认为词语具备多个语义功能,并且在不同的句子结构中发挥不同的作用。
例如,“打”这个词在不同的句子中可以表示“打篮球”、“打电话”、“打印文件”等不同的动作。
这种多功能性使得词语在语言交流中具备了灵活性。
2. 构式的灵活性构式语法提出,同一个构式可以在不同的句子中具备不同的结构和语义功能。
例如,“主语+谓语+宾语”是一个常见的构式,它可以表示不同的动作或状态,如“我喜欢这本书”、“他看见了你”、“她买了一辆新车”等。
构式的灵活性使得我们能够根据具体的语境来理解和表达意义。
3. 构式的依存关系在构式语法中,词语之间存在着依存关系。
每个词语都具备特定的功能,而这些功能通过依存关系来实现。
例如,动词的语义功能可能依赖于宾语的存在与否,名词的语义功能可能依赖于前置定语的补充等等。
构式的依存关系对于构建句子的结构和理解语义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构式语法的应用构式语法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其中包括:1. 语言教学构式语法可以帮助学习者更好地理解词语和语法结构之间的关系,从而提升语言学习的效果。
通过研究不同构式的多功能性和灵活性,学生可以更好地运用语言并理解不同语境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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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式语法理论及应用研究综述构式语法自20世纪90年代被国内学者们关注以来,现已有若干文献对其进行了评价或用以探讨汉语问题及多种语言现象。
不能否认的是构式语法为分析一些汉语语法现象提供了崭新的视角。
学者们对这一语法理论也提出了很多不同的看法。
本文以构式语法的概念和特点为切入点,以大量文献为基础,综述了国内学者对构式语法的争议、评价和反思,总结了学者们运用构式语法理论对双及物构式、特殊构式和汉语词类构式的研究成果以及最终获得的构式语法对语言习得的启示。
标签:构式语法论元结构构式义词汇义不可预测性一、引言构式语法理论是20世纪80年代末兴起的,这一理论是以认知语言学理论为背景,符合认知语言学“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完形原则;同时又与Fillmore的“框架语义学”①(Frame Semantics)具有内在联系。
研究构式语法的学者认为语言的基本单位是构式,构式是形式、语义及话语功能匹配的符号单位。
近十年来,构式语法受到国内学者的极大关注。
“Construction”的翻译也从“句式”“框架”“构块”到“构式”②。
从对文献的介绍、评价,到尝试着用构式语法理论分析现代汉语的特殊句式,再到这一理论对语言教学的启示,都有不少论述,如:张伯江(1999,2000)、沈家煊(1999,2000)、董燕萍&梁君英(2002)、纪云霞&林书武(2002)、陆俭明(2004,2008)、袁毓林(2004)、王黎(2005)、刘丹青(2005)、严辰松(2006)等。
构式语法理论在国内的研究已经从简单的引进介绍到质疑反思并应用到汉语研究中。
本文首先阐述了构式的概念和特点,总结了国内学者对构式语法理论的反思和讨论,然后综述了构式语法理论分析汉语语言现象的相关成果,最后概述了学者们通过构式语法对语言习得的启示。
二、构式的定义及其特点的探讨(一)构式的定义Goldberg(1995)在论元结构的构式语法研究中发现,同一动词在不同的句式中,其意义无法在原有的词语意义中找到相对应的解释,这时,她把含有这个动词的句式归结为一个新的构式。
例如:She baked him a cake.(她为他烤了一个蛋糕。
)“bake”本身只有“烘烤”的意思。
但在上面的句子中,“bake”带有三个论元:即施事论元(X)“she”,主题论元(Z)“a cake”,心目中的接受者论元(Y)“him”。
也就是说,“bake”在句中有“X有意致使Y领有Z”的意义,而这个意义无法从“bake”的词义本身找到解释。
因此,可以把上面的句式作为一个构式来解释。
由此,Goldberg(1995)总结出构式语法的定义:“C是一个构式当且仅当C是一个形式—意义的配对,且C的形式(Fi)或意义(Si)的某些方面不能从C的构成成分或其他先前已有的构式中严格推导出来时,C是一个构式。
”Goldberg在这里界定的“构式”范围非常宽泛。
从表层结构形式上看,如果C 作为一种短语型式③,既可以是一个语素、词汇、习语,也可以是一个句子。
不管是一个普通的结构形式,还是一个复杂、特殊的短语或句子,只要其形式和意义的一些方面不能从构式的组成部分或现有的构式中完全推知,就可以看作是一个构式。
由此可知,语言中存在着大大小小的、简单、复杂的构式。
(二)构式的特点1.对应性Goldberg的构式语法理论继承了Fillmore&Kay和Lakoff的“构式观”,从形式和意义两方面之间的对应关系出发,将语法构式看作是形式和意义结合的对子。
Goldberg(1995:4)从论元结构出发,认为任何形式或意义的一些方面不能从其组成部分或其他先前已有的构式中完全推知的语言表达形式都看作是构式,强调构式的形式和意义的部分不可推知性。
按照Goldberg的“构式观”,语言中任何层面,无论是语素、词汇、短语,还是句子,都可以描写或分析为形式或意义的对子,都可以看作是一个构式。
2.整体性构式语法最根本的思想之一是把构式定义为形义结合的整体,凸显了构式的整体性。
也就是说,一个构式的意义大于其组成部分的意义之和,强调其语用意义和话语功能,即:一个构式的意义>构式中A+B+C组成成分的意义。
Goldberg (1995:5)认为,作为一个整体,构式有其具体的意义(即构式义),这个意义不能从其组成部分完全推知。
例如:“Him help an enemy!”这句话的语用意义表示“说话者的不信任”,这种“不信任”的语用效果并不是句中各个部分的意义相加,而是语言形式本身所具有的。
Kay认为,从构式语法的角度分析,语用与语义之间不存在严格的分界线,应该把语法、语义和语用看作是一个整体(董燕萍、梁君英,2002;纪云霞、林书武,2002;朱军,2010)。
对于这一点,朱军(2010:4)认为汉语的习语和成语表现得最为突出。
3.理据性Goldberg认为构式是一个有组织、有理据的网络系统,这样的网络系统代表着我们头脑里语言知识的总和。
这一观点来源于Lakoff的“构式的理据性”,但Goldberg对理据性又有自己的理解。
Lakoff(1987)认为,语法构式的意义不是根据规则计算出来的,而是可以根据其组成部分的意义推知的,是有理据的。
而Goldberg(2006)认为,理据性旨在解释为什么某一语音里存在着这样一种形义对子至少是可能的,甚至是自然的。
比如,英语中的trousers(裤子)、pants(裤子、衬裤)、shorts(短裤)都用复数形式,一般不以单数形式出现。
这样的复数形式使用的理据是它们的指称都是由相同的两部分组成的。
4.继承性正如“构式的‘理据性’特点”所提到的构式是一个有组织的、有理据的网络系统,构式与构式之间可以分析为是通过继承关系实现连接的。
构式分为非中心构式和中心构式,边缘构式和核心构式以及特殊构式和一般构式。
非中心构式的一些句法语义特征可以从中心构式中推知;一些特殊的、边缘构式的研究能够对一些一般的、核心构式做出合理的解释和说明。
即:“构式A是构式B的理据和动因,当且仅当,构式B是对构式A的继承。
”(Glodberg,1995:72)换句话说,构式B的存在可以在构式A中找到理据和动因,构式A能够对构式B做出解释和预测。
如下图所示:I(A代表中心构式、核心构式和一般构式;B代表非中心构式、边缘构式和特殊构式;I代表继承;箭头表示继承关系。
)构式与构式之间的继承关系能够使研究者发现两构式的相同和相异之处,对一些特殊构式的句法、语义和话语功能特征做出合理的解释和预测。
同时,也使研究者意识到对非中心构式与中心构式的研究具有同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5.普遍性从一种语言中的构式与构式之间是继承关系可以发现语言中构式的普遍性。
构式语法和生成语言学都坚持将语言看作是一个认知系统,都是从认知角度研究人类语言的。
这里的“认知”主要是指人们与生俱有的语言习得机制(LAD)。
Goldberg(2006:229)也认为,语言是习得的。
语言的普遍性和其他认知域的普遍性一样,是在现有的实例基础上概括、抽象出来的。
在自然语言中经常发现的不规则输入的促动下,儿童很快就能学会和掌握这些普遍性。
6.不可预测性Goldberg认为,任何复杂词汇、短语或句子只有当它们的形式或意义/功能有不可预测的方面时,才可视为构式。
也就是说,一个成分的形式或意义/功能的任何方面只要被证实是不能从其组成部分的特征中推知的,这个成分就可以看作是一个构式。
“不可预测性”可以视为Goldberg构式语法理论中构式定义的核心,也可以视为判定是否是构式的一个标准。
例如:“let alone”“by and large”“all of a sudden”兼有形式和意义上的不可预测性,而用作抱怨或惊讶的“What’s X doing Y?”句式则是用法上的不可预测。
(三)国内学者对构式语法的讨论1.对构式语法理论的讨论严辰松(2006)认为,构式语法提供了一种新的视野和新的方法研究语言。
首先,构式语法打破了词汇和句法之间的界限,这一点更适用于解释汉语。
其次,构式语法区分了构式义和词义,并指明它们之间有互动关系,解释了一些过去在语法中说不清楚的问题。
最后,构式语法对语言进行了全新的解释,因为它把词汇、语法、语义、语用作为一个整体来分析,采用“所见即所得”的方法分析构式。
但是,严辰松对构式语法也提出了自己的质疑:构式语法能否对语言做出全面的描述和解释?构式有不同的层次,其抽象程度也不一样,组合法则应如何确定和描述?根据构式的定义推论语言中有多少个词就有多少个构式,那岂不是影响了语法分析的简约性和概括性?邓云华和石毓智(2007)讨论了构式语法理论产生的背景,指出了构式语法研究取得的主要进展以及存在的一些局限性。
他们认为,构式语法理论进一步印证了认知语言学的基本原则,语法形式和意义之间存在着一一对应关系。
他们主张从大量经验事实上归纳其结构,因此这一理论研究的对象明确而具体,而且无论是核心和边缘结构,在构式语法看来都有同等的价值,这些都符合儿童的语言习得过程。
同时,构式语法也存在着局限性,主要表现在:(1)Goldberg把复杂的语法结构与词、语素作为同一级别分析,这样不利于语言的探讨。
因为语素和词的语音形式是约定俗成的,不能相互作用和替代,而语法结构是能产的,允许各种各样的新组合、搭配和合适成分的替代。
(2)构式语法尚未解决语法结构的多义性问题。
(3)无法解释一个构式的跨语言的差异。
(4)适用的结构类型有限,因为不是所有的结构都能概括出他们的结构意义。
(5)确立语法结构的标准不明确。
(6)语法哲学观模糊不清。
陆俭明(2008)认为构式语法理论的价值在于,能够帮助人们说明各种不同句式产生的原因与理据;能够进一步探索影响句子意义的因素以及句子意义的组成,避免在分析的过程中把句式的语法意义误归到句中某个虚词头上。
同时他也认为Goldberg对构式的定义值得商榷:定义范围过宽,从语素到复句,构式的数量将会无穷,而且还会造成在解释中的自相矛盾。
陆俭明(2004a,2004b)还提出了一些问题:构式义是哪儿来的?构式义是由什么赋予的?如果承认“句式”的存在,那么需要进一步考虑的问题是:为什么同一个动词可以形成不同的句式?为什么相同的词类序列、相同的词语、相同的构造层次,并且相同的内部语法结构关系,甚至用传统的眼光来看还是相同的语义结构关系却会造成不同的句式,表示不同的句式意义?以上问题的解决,可以推动汉语语法研究走向深入。
根据Goldberg的定义,语言中构式的数量是无穷尽的。
我们是否应该研究所有的语言构式?刘丹青(2010)认为,构式语法对不透明构式的分析更有用武之地。
这里所说的不透明构式是指整个句子结构不能从字面意思解释,不依赖于其具体成分的构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