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航空公司维修系统人员配备
空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空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导言:空安全是航空运输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涉及到人员、设备和运行的安全。
为了确保航空运输系统的安全性并减少事故的发生率,空安全监理的实施细则被制定出来。
本文将深入探讨空安全监理的实施细则,包括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式以及相应的执行机构等内容。
一、监督主体空安全监理主体通常由多个组织或机构组成,包括国家民航局、运输管理局、空运监察部门等。
这些机构负责确保空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和有效执行。
同时,民航业的从业者和各航空公司也是监督主体的一部分,他们应当依法按照监督机构的要求进行空安全监测和报告。
监督主体需要配备专业的人员,包括航空工程师、技术专家等,以便进行专业性的监督工作。
二、监督内容空安全监理的内容涵盖了航空公司的运营、维修、培训、飞行等各个环节。
具体包括:1. 审查运营人员的资质和许可证;2. 监督航空公司的飞行操作和安全管理体系;3. 检查航空公司的飞机维修工作和设备管理;4. 审查培训机构的合法性和培训质量;5. 监督飞行员、机长和机组人员的资质和工作合规性。
三、监督方式空安全监理的方式主要包括了监测、检查、评估和报告等。
监督主体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来确保监督任务的完成,包括但不限于:1. 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检查;2. 飞行记录的审查;3. 对飞行员和机组人员进行实地考察;4. 对航空公司运行和维修的相关文件和记录进行审核;5. 组织模拟演练以测试航空公司的应急响应能力。
四、执行机构在执行空安全监理的过程中,涉及到多个执行机构的协作配合。
执行机构包括但不限于:1. 国家民航局:负责制定和发布政策和规章制度,协调各个监督主体的工作,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性;2. 运输管理局:负责监督航空公司运营和飞行安全,执行国家民航局的各项政策;3. 空运监察部门:负责对航空公司的运行和飞行进行实地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4. 航空公司内部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航空公司内部的运行和安全管理,与监督主体配合开展监督工作;5. 培训机构:负责飞行员和机组人员的培训,需要按照监督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培训文件和记录。
航空业航空运输安全保障措施

航空业航空运输安全保障措施第1章航空运输安全概述 (3)1.1 航空运输安全的重要性 (4)1.2 航空运输安全的发展历程 (4)1.3 航空运输安全现状分析 (4)第2章安全管理体系构建 (5)2.1 安全管理体系的构成 (5)2.1.1 组织结构 (5)2.1.2 安全规章制度 (5)2.1.3 安全管理人员 (5)2.1.4 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5)2.1.5 安全培训与教育 (5)2.1.6 安全监督与检查 (5)2.1.7 应急救援与处理 (5)2.2 安全政策与目标 (5)2.2.1 安全政策 (6)2.2.2 安全目标 (6)2.3 安全风险管理 (6)2.3.1 风险识别 (6)2.3.2 风险评估 (6)2.3.3 风险控制 (6)2.3.4 风险监测与更新 (6)第3章飞行操作安全 (6)3.1 飞行操作规范 (6)3.1.1 飞行操作基本原则 (6)3.1.2 飞行操作具体规定 (6)3.2 飞行员培训与资质要求 (7)3.2.1 飞行员培训 (7)3.2.2 飞行员资质要求 (7)3.3 飞行操作监控与数据分析 (7)3.3.1 飞行操作监控 (7)3.3.2 数据分析 (7)3.3.3 信息共享与交流 (8)第4章航空器维修与保障 (8)4.1 维修管理体系 (8)4.1.1 维修政策 (8)4.1.2 维修程序 (8)4.1.3 维修资源管理 (8)4.2 维修人员资质与培训 (8)4.2.1 维修人员资质要求 (8)4.2.2 培训体系 (8)4.3 维修质量控制 (8)4.3.2 维修质量管理 (9)4.3.3 维修监督与检查 (9)第5章航空货物运输安全 (9)5.1 航空货物运输规范 (9)5.1.1 货物运输基本要求 (9)5.1.2 货物包装要求 (9)5.1.3 货物装卸与搬运规范 (9)5.2 危险品运输管理 (9)5.2.1 危险品分类与识别 (9)5.2.2 危险品运输规定 (10)5.2.3 危险品运输人员培训 (10)5.3 货物安检与监控 (10)5.3.1 货物安检 (10)5.3.2 货物运输监控 (10)5.3.3 货物安检与监控设备 (10)5.3.4 应急处置措施 (10)第6章航空燃油安全 (10)6.1 燃油质量监控 (10)6.1.1 燃油采样与分析 (10)6.1.2 燃油质量检测设备 (10)6.1.3 检测频次与标准 (11)6.2 燃油运输与储存 (11)6.2.1 燃油运输安全 (11)6.2.2 燃油储存设施 (11)6.2.3 燃油储存管理 (11)6.3 燃油系统安全管理 (11)6.3.1 燃油系统设计与维护 (11)6.3.2 燃油系统操作规范 (11)6.3.3 燃油系统应急预案 (11)第7章机场安全与地面服务 (12)7.1 机场安全管理体系 (12)7.1.1 机场安全管理概述 (12)7.1.2 机场安全管理体系构建 (12)7.1.3 机场安全风险评估 (12)7.1.4 机场安全信息管理 (12)7.2 机场地面服务安全 (12)7.2.1 地面服务安全概述 (12)7.2.2 地面服务安全管理体系 (12)7.2.3 地面服务安全关键环节 (12)7.2.4 地面服务安全监控与改进 (12)7.3 机场应急救援与消防 (13)7.3.1 机场应急救援概述 (13)7.3.2 机场应急救援预案 (13)7.3.4 机场应急救援与消防演练 (13)7.3.5 机场应急救援与消防技术创新 (13)第8章空中交通管制安全 (13)8.1 空中交通管制体系 (13)8.1.1 空中交通管制概述 (13)8.1.2 空中交通管制组织架构 (13)8.1.3 空中交通管制人员培训与资质要求 (13)8.2 空域管理与规划 (13)8.2.1 空域分类与划分 (13)8.2.2 空域容量与流量管理 (13)8.2.3 空域调整与优化 (14)8.3 空中交通管制设备与运行 (14)8.3.1 空中交通管制设备概述 (14)8.3.2 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 (14)8.3.3 空中交通管制通信与导航设备 (14)8.3.4 空中交通管制监视设备 (14)8.3.5 空中交通管制运行规范与安全管理 (14)第9章航空信息安全 (14)9.1 航空信息系统的构成与安全风险 (14)9.1.1 航空信息系统构成 (14)9.1.2 航空信息系统安全风险 (14)9.2 信息安全防护措施 (15)9.2.1 网络安全防护 (15)9.2.2 数据安全防护 (15)9.2.3 硬件设备安全防护 (15)9.3 信息安全监控与应急响应 (15)9.3.1 信息安全监控 (15)9.3.2 应急响应 (15)第10章航空运输安全监管 (16)10.1 监管机构与职责 (16)10.1.1 监管机构设置 (16)10.1.2 监管职责 (16)10.2 安全法规与标准 (16)10.2.1 法律法规 (16)10.2.2 安全标准 (16)10.3 安全监管措施与评估方法 (16)10.3.1 安全监管措施 (16)10.3.2 安全评估方法 (17)第1章航空运输安全概述1.1 航空运输安全的重要性航空运输作为现代社会重要的交通方式之一,具有快捷、高效、远距离的特点,对于促进全球经济发展、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航空法第三章

二、航空人员资格的取得和丧失 (一)航空人员资格的取得 凡是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的航空人员,民航总局 或民航地区管理局有关职能部门可据此颁发其执照。也 就是说,领取执照的同时就具有了资格。如《民用航空 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定》规定: “民航总局飞行标准职能部门统一管理民用航空器 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工作,负责全国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执照和等级的 颁发与管理工作。 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的飞行标准职能部门根据 民航总局飞行标准职能部门的规定,具体负责本地区民 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执照和等级的颁 发与管理工作。”(第5条)
2006年10月24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播出“飞 行员培养遭遇体制之困, 航空公司招外国飞行员”, 以下为节目内容实录:
今天我们来关注一个特殊的群体:飞行员。 这是一个令人羡慕的职业,但这两年也闹起了饥荒, 我国每年飞行员缺口在1000人左右,到2010年国内民航 业至少需要补充7000多名飞行员,这两天,国航、东航、 海航正面向全国招收650名飞行员,有些航空公司干脆 从国外直接招来现成的飞行员。
这件事现在已经诉诸法律,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受 理并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这7名飞行员需要给公司 交纳总额近千万的赔偿金。
中国民航航空总局局长杨元元:“现在我们希望的, 或者说我们要求的,是两个公司之间的协商,用协商的 办法,不要用打官司这种办法,但是我想飞行员流动总 是趋势,政府只能慢慢地把它规范起来,在初段规范起 来让它流动更有序一些,这样就会对安全对各方面都会 有好处。”
国家民航总局鼓励各个航空公司到国外去招飞,而 不要互相挖墙角,杨元元局长认为,争夺飞行员除了紧 缺外,一个重要原因是现有飞行员的培养体制的问题, 目前这种培养体制一定程度制约了飞行员的增长和流动。
民航维修能力提升方案

民航维修能力提升方案民航维修是航空运输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其维修水平和能力直接关系到航班安全和服务质量。
为了提高民航维修的能力和水平,制定一个可行的方案对于航空公司和整个行业都至关重要。
问题与挑战首先,民航维修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主要有以下几点:1.技能水平不够,无法满足航线开通和飞机更换的需求。
2.地面设备老化、维修不到位,影响维修效率和质量。
3.人员缺乏,现有技术人员工作强度大,人员流失率较高。
针对这些问题与挑战,下文将提出我们的维修能力提升方案。
维修能力提升方案提高技能水平民航维修机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高技能水平:1.建立培训中心:建立自己的培训中心,吸引有才华和热情的人才加入。
这样可以确保培训人员接受专业的培训,从而提高整体技能水平。
2.滚动培训计划:制定滚动培训计划,确保每一个技术工人都能接受系统、全面的培训。
例如,每个工作阶段都需要相关的培训和实践,从而提高每一个员工的维修技能和能力。
3.学徒计划:为欲培养技术工人的高中学生提供学徒计划。
培训学员通过和技术工人合作学习实践,同时将相关学科知识付诸实际工作中,从而帮助他们在未来成为优秀的技术工人。
更新地面设备地面设备的更新是引进新技术,并提高配备级别的重要途径。
以下为更新地面设备的方案:1.引入新技术:引进数字化技术,例如使用数字管理软件、自动化检测设备,提高维修的效率和质量,同时减少人工失误。
2.更新设备:更新老化、不适应现代化需求的地面设备,实现机器自动化和数字化控制,提高维修效率和质量。
3.保养维修设备:及时保养和维护维修设备,确保其状态良好和可靠。
人员管理计划在人员管理上的计划有以下几点:1.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在工作时保证员工的健康和舒适感,提高工作效率。
2.合理分配工作:合理分配工作量和职务,避免员工工作分配不足或过多而导致劳动过度或浪费,导致人员流失。
3.改善员工福利:在员工福利上做出更大努力,例如提高薪资、更大的福利和保险等,以保证员工稳定在岗位上,减少人员流失率。
交通运输部关于《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政策的解读

交通运输部关于《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政策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4.04.15•【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政策解读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交通运输部2024年第7号令,以下简称CCAR-121部),于2024年4月13日起正式实施。
为便于有关单位和个人更好地理解CCAR-121部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一、修订背景CCAR-121部是民航飞行标准领域的一部重要规章,规范了对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运行合格审定和持续监督检查,确保其达到并保持规定的运行安全水平。
CCAR-121由交通运输部于2017年9月发布,2020年5月和2021年3月作了两次局部修改。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国家整体安全观的新要求,对标国际民航公约附件近年来更新的政策和标准,促进新形势下中国民航高质量发展,对CCAR-121部进行了系统性修订。
二、主要内容此次CCAR-121部修订,除针对国际民航公约附件的新变化进行了国内规章转化外,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运输航空公司安全管理体系、飞行运行管理体系、持续适航管理体系、人员资质管理体系等方面的管理政策和标准进行了梳理和完善,具体内容如下:(一)在运输航空公司准入条件方面,根据目前行业运行实践和国产飞机发展情况,结合通航法规体系重构的制度安排,调整CCAR-121部的适用范围为“多发涡轮驱动的运输类飞机”,提高CCAR-121部运输航空公司的准入门槛和运行安全标准,以适应行业高质量发展需要。
(二)在运输航空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方面,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增加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和条件要求,细化了对安全管理体系和落实岗位责任的相关政策,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
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航空法规与规章制度

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航空法规与规章制度航空公司作为一个专业的航空运输机构,为了确保飞行安全和高效运营,必须严格遵守航空法规与规章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航空公司工作人员需要了解和遵守的航空法规与规章制度,以确保航空运输的顺利进行。
一、民航法民航法是国家制定的关于民航运输的法律法规,它对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民航法的规定,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证照,严禁从事与其职责无关的工作,保证个人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二、航空安全规章航空安全是航空公司工作人员最为重要的职责之一。
工作人员需要了解并遵守航空安全规章,包括但不限于:飞机安全操作规程、飞行员操作手册、机组人员操作规范等。
此外,工作人员还需了解航空事故调查与报告程序,以便在遭遇事故时能妥善处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三、乘客服务规定乘客服务是航空公司的核心工作之一,工作人员需要遵守相关的服务规定,确保乘客享受到舒适和方便的旅行体验。
乘客服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预订与售票规则、座位安排、行李托运规定、餐饮服务等。
工作人员需要了解并熟悉这些规定,以便能够为乘客提供准确的服务并解答相关问题。
四、民航乘务规定民航乘务规定是指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在飞行过程中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其中包括:客舱安全操作规程、紧急事态应对流程、乘务人员配备要求等。
这些规定确保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以保证乘客在飞行中的安全和舒适。
五、航空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航空公司还有一系列内部管理规定,以确保组织的高效运作和员工的监督管理。
这些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批流程、岗位职责与要求、考核评级机制等。
工作人员需要熟悉这些规定,并按照规范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工作,以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和效率。
六、航空公司员工守则与行为准则航空公司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和保持行业形象,通常会制定员工守则与行为准则,其中包括:员工形象要求、职业操守规范、保密规定等。
工作人员需要严格遵守这些准则,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并为公司树立良好的口碑。
机组资源管理中资源意为
机组资源管理中资源意为1. 引言在航空运输领域,机组资源管理是一项关键性工作。
机组资源管理旨在有效地管理和调度机组人员,以确保航空公司的运营安全和高效。
而在机组资源管理中,资源意为一切与机组相关的人力、物力和时间等可利用的资产。
2. 人力资源2.1 机组人员机组人员是机组资源管理中最重要的人力资源。
机组人员通常包括飞行员、空乘人员和地面服务人员等。
他们是航空公司的核心力量,直接参与航班的运行和服务。
2.2 人员配备在机组资源管理中,要根据航班的需求和安全要求,合理配备机组人员。
这需要根据航班类型、航班时长、航班目的地和航班乘客数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航空公司需要确保机组人员的数量和专业素质能够满足航班的运行需求。
2.3 人员培训为了保证机组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安全意识,航空公司需要定期组织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飞行技术、安全知识、应急处理和服务技巧等。
通过培训,可以提高机组人员的综合素质,确保航班运行的安全和顺利。
3. 物力资源3.1 飞机飞机是航空公司最重要的物力资源。
航空公司需要拥有适量的飞机来满足航班的运营需求。
飞机的选择要考虑航班类型、航程长度、乘客容量和燃油效率等因素,以确保航班的安全和经济性。
3.2 地面设施地面设施是航空公司的重要物力资源之一。
包括机场航站楼、登机口、行李处理设施、维修设施和停机坪等。
航空公司需要与机场合作,确保地面设施的充足和安全,以支持航班的运行。
3.3 其他设备除了飞机和地面设施,航空公司还需要其他设备来支持机组资源管理。
例如,计算机系统用于机组人员的排班和调度,通信设备用于与机组人员的联络,以及应急设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等。
这些设备都是提高机组资源管理效率和安全性的重要工具。
4. 时间资源4.1 航班时刻表航班时刻表是航空公司的重要时间资源。
航空公司需要合理安排航班的起降时间,以便最大限度地利用飞机和机组人员。
航班时刻表要考虑航班间隔、机组换班时间、机场繁忙程度和航班连接等因素。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有效保障民用航空运输的安全,维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民用航空活动,包括民用航空器的运行、航空器运输服务的提供者、航空器维修与保养、航空货物运输等相关活动。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责任制航空公司、航空维修与保养单位等相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 安全管理体系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符合国际标准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安全培训等。
并进行周期性的审查和改进,以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
3. 信息共享与沟通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与沟通机制,及时共享与安全相关的信息,保证准确的信息沟通,做出相应的安全管理决策。
四、飞行安全管理1. 飞行员资质要求航空公司应确保招聘的飞行员具备相应资质,并进行培训和考核,保证其飞行技能达到要求,确保飞行安全。
2. 飞机维护与保养航空公司应建立健全飞机维护与保养制度,按照规定的检查周期对飞机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飞机的空中适航性。
3. 飞行操作规范飞行员应遵守飞行操作规范,确保飞行过程中的安全。
其中包括飞行前的准备工作、起飞、巡航、降落等各个环节的规范要求。
五、机场安全管理1. 机场准备及监管机场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准备工作,包括气象监测、空中交通管制、航空器地面服务、火警预防、紧急救援等。
并加强对机场相关工作的监管。
2. 安全设备及设施机场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及设施,包括火警报警系统、航行灯光、导航设备等,确保机场运营过程中的安全。
六、航空货物运输管理1. 货物安全检查航空公司应加强对航空货物的安全检查,防止违禁品和危险品登机,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
2. 货运人员培训货运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掌握货物安全运输的知识,并负责执行整个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紧急事件应急管理1. 应急预案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紧急事件。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3篇)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有效保障民用航空运输的安全,维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民用航空活动,包括民用航空器的运行、航空器运输服务的提供者、航空器维修与保养、航空货物运输等相关活动。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责任制航空公司、航空维修与保养单位等相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 安全管理体系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符合国际标准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安全培训等。
并进行周期性的审查和改进,以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作。
3. 信息共享与沟通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与沟通机制,及时共享与安全相关的信息,保证准确的信息沟通,做出相应的安全管理决策。
四、飞行安全管理1. 飞行员资质要求航空公司应确保招聘的飞行员具备相应资质,并进行培训和考核,保证其飞行技能达到要求,确保飞行安全。
2. 飞机维护与保养航空公司应建立健全飞机维护与保养制度,按照规定的检查周期对飞机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飞机的空中适航性。
3. 飞行操作规范飞行员应遵守飞行操作规范,确保飞行过程中的安全。
其中包括飞行前的准备工作、起飞、巡航、降落等各个环节的规范要求。
五、机场安全管理1. 机场准备及监管机场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准备工作,包括气象监测、空中交通管制、航空器地面服务、火警预防、紧急救援等。
并加强对机场相关工作的监管。
2. 安全设备及设施机场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及设施,包括火警报警系统、航行灯光、导航设备等,确保机场运营过程中的安全。
六、航空货物运输管理1. 货物安全检查航空公司应加强对航空货物的安全检查,防止违禁品和危险品登机,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
2. 货运人员培训货运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培训,掌握货物安全运输的知识,并负责执行整个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紧急事件应急管理1. 应急预案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紧急事件。
航空公司机场地面运营管理制度
航空公司机场地面运营管理制度航空公司机场地面运营是指在飞机起降前后的各个环节中,对飞机以及乘客货物的装卸、检查、维修保养和地面服务等工作进行协调和管理的系统。
航空公司机场地面运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航空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乘客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航空公司机场地面运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内容和要求进行探讨。
一、航空公司机场地面运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机场地面运营是航空公司的重要环节之一,直接关系到航空公司的形象和运营效能。
良好的机场地面运营能够提高航空公司的竞争力,提升乘客的满意度。
通过建立机场地面运营管理制度,航空公司能够规范操作流程,减少人为差错,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运营安全和乘客服务的质量。
二、航空公司机场地面运营管理制度的内容1. 岗位职责和权限航空公司机场地面运营管理制度中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包括地勤人员的移动、装卸行李、舱单核对等工作,确保岗位职责清晰明确,并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实现工作的高效完成。
2. 资源调配机场地面运营需要涉及多个资源的调配,包括运输车辆、装卸设备、人员配备等。
制度应规定资源的管理和调配原则,确保资源的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以满足航空公司的需求。
3. 检查和维护航空公司机场地面运营管理制度应包括对设备和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的规定。
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避免因设备故障引发的操作中断和延误。
4. 紧急应急预案航空公司机场地面运营管理制度需要包括应对紧急情况的预案,包括应对恶劣天气、设备故障、突发事件等情况的处置和处理措施,确保乘客、货物和航空公司的安全。
5. 安保措施机场地面运营过程中必须重视安全管理,航空公司机场地面运营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检查、人员出入管理、货物安全等方面的相关规定,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三、航空公司机场地面运营管理制度的要求1. 合规性航空公司机场地面运营管理制度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合规性。
同时,应根据国际国内航空市场的变化和需求,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内容,以适应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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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 咨询通告 编号: 颁发时间: 批准人: 标题:运输航空公司维修系统人员配备
1. 依据和目的: 本咨询通告依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121部第121.45、121.363、121.365、121.371和121.372条制定,目的是为航空运营人维修系统配备满足一定资质、维修经历和数量要求的工程管理(包括工程技术、维修计划和控制、质量、培训管理)人员和航线维修人员提出具体要求和指导。 2. 适用范围: 本咨询通告适用于CCAR-121部的航空运营人。
3. 撤销: (备用) 4. 说明: 随着航空运营人机队数量的快速增加和飞机日利用率的提高,航空运营人的工程管理能力和航线维修能力已不能满足机队快速发展的需要。部分航空运营人缺少足够、合格的工程管理人员和航线维修人员;一些工程管理人员和航线维修人员缺少必要的维修经历;工程管理和航线维修岗位培训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求。航空运营人还存在“重航线维修、轻工程管理”的现象,最终因工程管理能力的薄弱,导致工程管理和航线维修人为差错不断增加,部分差错直接危及飞行安全。 本咨询通告提供了航空运营人维修系统人员配备的一些基本要求和符合这些要求的指导性材料,促进航空运营人对工程管理人员和航线维修人员的梯次培养,保障工程管理和航线维修人力资源与运行能力同步发展,从源头上减少维修人为差错的发生,提升航空运营人维修系统的工程管理水平。 4.1 本咨询通告所要求的人员首先需满足航空运营人维修系统培训大纲对其所承担职责的资质要求。航空运营人如已建立完善的工程管理人员培训体系并付诸于有效实施,经局方认可后可适当缩短本咨询通告中对工程管理人员维修经历方面的要求。 对于航空运营人目前从事工程管理的人员,如果其资质和维修经历不符合本咨询通告要求,可以通过以下任一途径符合: (1)经过培训和考核后能胜任职责,并得到局方认可; (2)经过培训并补齐航线/定检维修经历; (3)经培训合格后成为某工程管理人员的助理(经局方评估认可后可以适当减少相应岗位的人员); (4)调整至其它岗位。 4.2 本咨询通告所要求的人员数量均为最低标准,航空运营人还需综合考虑本身规模、机构设置、人员整体素质、航班运行情况、计算机辅助系统的先进程度、航线班组运作模式等实际情况配备足够、合格的工程管理人员和航线维修人员。对于本咨询通告中未提及的职责,航空运营人可根据自身需要设定岗位,其人员资质、维修经历和数量由航空运营人自定。 4.3 如航空运营人设立了分/子公司,则航空运营人可以将分/子公司中履行CCAR-121部规章所要求职责的工程管理人员合并计算。如航空运营人分/子公司隶属于不同的地区管理局管理,分/子公司中满足资质和维修经历的工程管理人员总数在得到属地管理局证实后,由航空运营人统一报合格证管理局。 4.4 如航空运营人将工程管理或部分工程管理工作外委,需向合格证管理局提交符合性说明,证明本单位配备的工程管理人员能够承担CCAR-121部规章所规定的适航性责任。 4.5 对于本咨询通告所阐述的机型,原则上以使用同一维修审查委员会报告( MRBR)作为同一种机型的判断标准;对于同一航空器制造厂家构型差异较小的机型,航空运营人报局方认可后可视为同一机型。 4.6 航空运营人应根据工程管理工作量的实际需求,适当增加工程管理人员的数量。如航空运营人同一机型的发动机型号不同,则发动机工程师的数量应适当增加;如同一机型飞机数量较多且构型差异较大,则工程技术人员数量应适当增加;如航空运营人飞机数量较多,且在多地点设置航材库房,则航材检验人员数量应适当增加;如航空运营人外委培训单位数量较多,则相关培训管理人员应适当增加;等等。 4.7 航空运营人质量部门、维修计划和控制部门的人员,如所从事的工作涉及不同航空器制造厂家多种机型,则必须经过所涉及的航空器制造厂家各至少一种机型的II类机型培训(由CCAR-147部培训机构培训,下同)。例如:对于被授权批准A320/A330/A340和B737/B747/B757机型保留故障的质量人员,其授权条件之一必须是经过空客公司和波音公司各至少一种机型的II类机型培训,且经过所有涉及机型最低设备清单的培训。 4.8 本咨询通告将可靠性管理和适航性资料管理职责纳入质量部门,如航空运营人将其纳入其它部门管理,则相应增减所涉及部门的人员。另外,本咨询通告要求配备的培训教员仅指用来满足航空运营人培训大纲中必须由本单位完成项目的教员(如航空运营人手册、工作程序和航线维修工作单卡的培训等),如外委航线维修单位数量较多或增加其它培训项目的实施,应适当增加培训教员。 4.9 本咨询通告所述航线维修人员,是指按照航空运营人提供的工作单卡对航空器进行例行检查,按照相应飞机、发动机维护手册等在航线进行故障和缺陷的处理,包括换件和按照航空运营人最低设备清单、外型缺损清单保留故障和缺陷的人员,包括航线放行人员,不包括从事航空器定检、航线辅助工作(如:勤务、涂胶、钣金、喷漆等)的人员。 本咨询通告所要求配备的航线维修人员,是指航空运营人在主运行/维修基地配备的仅从事本公司航空器航线维修的人员,包括派驻外站从事本公司航空器航线维修的人员,但不包括仅从事其它航空运营人航空器航线维修的人员、未签署劳动合同雇佣的航线维修人员、航空运营人主运行/维修基地以外的外站外委维修单位的航线维修人员。 如航空运营人将主运行/维修基地的航线维修工作全部或部分委托协议维修单位时(协议维修单位定义见CCAR-121部附录A),则协议维修单位中在该基地和派驻外站从事航线维修的人员纳入航空运营人航线维修人员配备统计范围内。 如航空运营人有多个维修基地且隶属于不同的地区管理局管理,各基地从事本公司航空器航线维修人员总数及其维修经历在得到属地管理局证实后,由航空运营人统一报合格证管理局。 5. 维修系统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航空运营人应配备维修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维修计划和控制部门负责人、质量部门负责人、培训管理部门负责人,上述管理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6. 维修系统工程管理人员资质和维修经历要求 6.1 工程技术部门人员(依据AC121-49、53、55、63和65) 航空运营人应至少配备机电、电子、发动机和结构等专业的人员,承担编制维修方案、评估适航指令/服务通告、制定最低设备清单、制定工作单卡、制定超出持续适航文件的修理和改装方案、保持航空器结构持续完整性、制定航空器加/改装方案、保留工作项目管理等职责。机电、电子和发动机专业的人员资质要求为持有维修人员执照并经相应的II类机型培训,至少有5年航线/定检维修工作经验和1年在授权人员指导下的岗前实习工作经验;结构专业的人员资质要求为持有航空器结构专业的部件修理人员执照或航空机械专业维修人员执照,至少有3年结构修理方面的维修工作经验和1年在授权人员指导下的岗前实习工作经验。 6.2 维修计划和控制部门人员(依据AC121-66) 6.2.1维修控制中心的人员(依据AC121-66/13) (1)承担空中紧急技术援助等应急处理、使用困难的排除以及制定非例行检查指令等职责的人员,其资质要求为持有维修人员执照并经相应的II类机型培训,至少有5年航线/定检维修工作经验和1年在授权人员指导下的岗前实习工作经验。 (2)承担航空器调配、航空器保留故障控制以及维修人员、工具设备和器材的调度等职责的人员,其资质要求为至少有3年航线/定检维修工作经验和6个月在授权人员指导下的岗前实习工作经验。 6.2.2 承担航空器定期检修计划(依据AC121-66/8)职责的人员,其资质要求为持有维修人员执照并经相应的II类机型培训,至少有3年航线/定检维修工作经验和1年在授权人员指导下的岗前实习工作经验。 6.2.3 承担航线维修和勤务安排(依据AC121-66/6)职责的人员,其资质要求为持有维修人员执照并经相应的II类机型培训,至少有4年航线维修工作经验和1年在授权人员指导下的岗前实习工作经验。 6.2.4 承担维修资源计划(依据AC121-66/5)以及维修有关的分析、化验、译码计划(依据AC121-66/10)职责的人员,其资质要求为至少有4年维修工作经验和6个月在授权人员指导下的岗前实习工作经验。 6.2.5 承担航空器部件送修计划(依据AC121-66/9)和航材供应计划(依据AC121-66/11)职责的人员(不含库房管理人员,库房管理人员按需配备),其资质要求为至少有3年以上航材管理工作经验和6个月在授权人员指导下的岗前实习工作经验。 6.2.6 承担工具设备计划和控制(依据AC121-66/12)职责的人员(不含工具间管理人员,工具间管理人员按需配备),其资质要求为至少有3年以上维修工作经验和6个月在授权人员指导下的岗前实习工作经验。 6.2.7 承担使用统计和监控(依据AC121-66/7)职责的人员,其资质要求为至少有3年以上维修工作经验和6个月在授权人员指导下的岗前实习工作经验。 6.3 质量部门人员(依据AC121-07、54、58、60、63和64) 6.3.1 承担维修系统内部审核(依据AC121-64/9)、质量调查(包括使用困难报告调查人员,依据AC121-64/12和AC121-60)、航空人员的维修差错管理(依据AC121-07)、可靠性管理(依据AC121-64/6和AC121-54)、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的评审(依据AC121-64/7)职责的人员,其资质要求为持有维修人员执照并经相应的II类机型培训,至少有5年航线/定检维修工作经验和1年在授权人员指导下的岗前实习工作经验。 6.3.2 承担对航线维修和勤务单位、航空器定检和航空器部件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