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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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我院科技人员的科研积极性, 提高我院科技水平, 加速成果转化及人才培养, 推动我院医教卫生事业的发展, 特设院科研基金。

第二条医院每年划拨10万元左右作为院科研基金, 每年通过科研评审制度评出5-10项优秀课题给予支持, 重点支持以下课题。

(一)有一定基础、评估成果水平较高的基础、应用或开发研究;

(二)临床急需的“短、平、快”的应用及开发研究;

(三)前瞻性、创新性强的临床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四)符合国家及省市科技发展方向, 创新性、先进性强, 可望获得高层次立项的前期研究。

(五)经费资助一般不超过2万。

第三条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第四条申请者必须具有领导课题组开展工作的能力, 课题组成员应具备一定的科研条件和时间保证。己承担上级课题不再立院基金课题, 在读研究生不得作为第一申请者。

第二章申请、评审、立项程序

第五条申请

申请者填写《XXX市人民医院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科室主任组织同行评议、筛选, 提出推荐意见后以科室为单位按规定时间报科研部。

第六条评审

(一)科研部对申请项目先进行形式审查, 再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 由专家进行评审、打分、投票。

(二)评审专家应以认真负责的科学态度,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并注意发现和保持创新性强的课题。

(三)评审专家回避本人及家属申请或参加的课题评审。

(四)参加评审的专家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切实保护申请人和评审专家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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