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11、目的为加强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外来施工单位、公司范围内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
3、定义临时用电是指基建工地及其他需在供电部门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4、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及要求4.1作业执行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
4.2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停止送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4.3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司电网。
4.4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4.5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3)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
架空线最大孤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
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架上。
(4)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
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路面时应加设防护套。
(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固关闭。
(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4.6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4.7供电单位应进行每天至少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和隐患记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
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4.8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4篇)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性,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包括暂时供电设备和供电线路的安装、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第四条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做好临时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安装维护工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做好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及时处理各类电力事故,确保施工现场电力供应的安全稳定。
第五条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涉及的责任主体包括:施工单位、用电工程技术人员、供电单位等。
第六条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应通过制度建设、培训教育、宣传引导、检查监督等措施来实施。
第二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设备与设施第七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包括:发电机组、配电箱、分配箱、电缆、插头插座等主要设备。
第八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具备安全可靠的技术性能。
第九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使用前应经过检查验收,确保设备完好、正常工作。
第十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拆卸和运行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临时使用的线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电缆铺设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避免在车辆和人员流动的通道上设置电缆。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火防爆措施,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临时用电设备。
第三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三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操作人员应熟悉用电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具备相关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在使用临时用电设备前应先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必要时进行维护保养。
第十五条临时用电设备的安装、拆卸和运行中,应采取可靠的接地措施,确保用电设备的安全可靠。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5篇)

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1、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进行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分部分项且按进度进行,不准一次性完成全部工程交底工作。
(2)设有监护人的场所,必须在作业前对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对电气设备的试验、检测、调试前、检修前及检修后的通电试验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4)对电气设备的定期维修前,检查后的整改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5)交底项目必须齐全,包括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及工具,有关法规内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要求,以及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
(6)填写交底记录要层清晰,交底人,被交底人及交底负责人必须分别签字,并准确注明交底时间。
2、施工现场用电检查制度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2)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定期测试,对现场所用各种线路老化、破皮、漏电现象及时更换,并做好书面记录。
(4)发现使用磺钨灯和家用加热器(包括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取暖、烧水烹任等情况,责令停止使用,按供电局规定处以____元罚款,该费用在各班组中扣除。
(5)发现私拉电线、违章用电应及时制止、切断,违者要进行罚款。
(6)夜间施工须有电工、机修班派员值班,及时安排作业区域的照明用电。
(7)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上述内容由现场电工、机修工履行并检查监督。
(8)各职工严禁在使用的电线上随意挂晒衣服,违者每次罚款____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9)为确保安全严禁在使用电线路段或灯头上挂钩用电,违者按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奖惩制度第八条处罚。
(10)严禁用铜丝、铅丝替代保险丝,一经发现,违者处以____元的罚款,造成后果者,一切责任自负。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公司范围内进行的临时用电作业。
三、职责分工1、电气管理部门负责临时用电作业的审批、监督和检查,制定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确保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安全可靠。
2、用电申请部门提出临时用电申请,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负责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四、临时用电作业的定义和分类1、临时用电作业的定义临时用电作业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2、临时用电作业的分类根据用电电压等级和用电设备的功率大小,临时用电作业分为一般临时用电作业和特殊临时用电作业。
五、临时用电作业的审批流程1、用电申请部门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注明用电设备的名称、功率、电压、用电时间、用电地点等信息。
2、申请表提交给电气管理部门进行审批,电气管理部门根据用电情况和安全要求,制定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批意见。
3、审批通过后,用电申请部门将申请表交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六、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的要求1、临时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和防护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架空高度不低于 25 米,跨越道路时不低于 5 米。
3、临时用电线路应避免穿越易燃易爆、高温、潮湿等危险区域,如无法避免,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确保用电安全。
七、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措施1、在进行临时用电作业前,应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2、临时用电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电气知识和操作技能,持证上岗。
3、临时用电作业应在专人监护下进行,监护人应具备相应的电气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28篇)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28篇)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精选28篇)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篇1为了保证施工正常进行,保证电气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时穿戴好劳动保护绝缘用品,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
2、电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懂得安全操作规程,思想品德不错。
3、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带电作业。
4、定期检查线路与电气设备,电气元件是否不错,保证绝缘强度不错,设备停用后,配电箱电源断电拉闸随时上锁。
5、使用机械安全闸时,必须向附近人员明确提出警示,修理电气设备时,必须断电,在所控制的开关上挂警告牌,禁止设备带“病”运转。
6、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配电箱、保护零线,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7、电气设备与配电箱的拆装必须由电工操作,并作妥善处理,其他人员(非电工)无权拆装。
8、绝缘工具及仪表等,电工人员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作定期检查、校验。
9、电气设备、配电箱位置合理,控制元件灵敏可靠,防护设施齐全,消防器材定期检查、试验。
10、保护零线,地线连接牢固可靠,重复接地定期测试。
11、不安全的场地采用安全行灯电源36伏以下。
12、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篇21.加强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对全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
施工现场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和临时用电安全规定进行布线安装。
2.现场各种电气设备未经检查合格不准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正常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3.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搭设防雨罩棚,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检测绝缘试运行合格后方可使用。
4.配电箱必须坚固、完整、严密,箱门加锁,箱门上要涂红色危险标志,箱内不得有杂物,配电箱要按配电级别顺序编号。
5.落地配电箱柜下地面应平整,防止水淹、土埋,箱柜附近不准堆放杂物。
6.施工现场的照明线路全部采用护套线管敷设,办公区、生活区、工作棚、场地照明分路设置分路控制,灯炮距地面 2.50m以上。
3.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规范各部门、各车间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活动,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生产安全行为负面清单》(鲁应急字〔2022〕124号)、《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车间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2.2定义2.2.1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临时用电并不是仅指用电线路接电这一环节、还包括用电线路下游电气设备(配电箱、电焊机、砂轮、照明灯具等)的使用、临时线路的拆除全过程。
所包含的情形主要有:在生产装置、厂房内设置的检修配电箱或其他电源接临时用电线路、使用防爆插头在配电箱防爆插座接临时用电线路、在办公场所的配电箱或电源插座接临时用电线路,用于生产区的各种电气设备的作业。
2.2.2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指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2.2.3能量隔离是指将潜在的、可能因失控造成人身伤害、环境损害、设备损坏、财产损失的能量进行有效的控制、隔离和保护。
包括机械隔离、工艺隔离、电气隔离等。
能量隔离应在作业前由作业单位负责人组织开展,根据安全风险管控需要采取一种或多种能量隔离措施。
a)机械隔离就是将设备、设施及装置从动力源、气体源头、液体源头物理的隔开。
如转动设备检修前将其与电机分开等。
b)工艺隔离是将流体管道上的阀门关闭和上锁,可能包括管道的泄压、冲洗以及排气措施,是机械隔离的特殊情况。
临时用电作业监护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作业监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临时用电作业过程的安全可控,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临时用电作业监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临时用电作业的监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维修场所、临时用电设备等的用电作业。
三、监护职责1.监护人应具备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知识和技能,了解作业内容和安全风险,负责临时用电作业现场的监护工作。
2.监护人应对临时用电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作业人员了解作业要求、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
3.监护人应监督临时用电作业人员执行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检查临时用电设备、电线电缆等的完好性和安全性能,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条件符合要求。
4.监护人应随时与临时用电作业人员保持联系,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信息畅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制止并报告。
5.监护人应记录临时用电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并在作业完成后进行安全检查和确认。
四、监护要求1.监护人应经过专门培训,具备临时用电作业监护能力,并持有相应的监护资格证书。
2.监护人应穿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确保自身安全。
3.监护人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规定,不得擅自离岗或从事与监护无关的活动。
4.监护人应保持警觉,及时发现并处理作业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如设备故障、电线破损等。
5.监护人应了解作业现场的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措施。
五、临时用电作业审批流程1.临时用电作业前,作业部门应填写《临时用电作业申请表》,明确作业内容、时间、地点、安全措施等,并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2.安全管理部门应对《临时用电作业申请表》进行审查,核实作业内容、安全措施等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签署审批意见。
3.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作业部门方可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未经审批或审批未通过的临时用电作业,不得擅自进行。
六、应急措施1.监护人应熟悉临时用电作业的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动火临时用电管理制度(4篇)

动火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建筑施工、装修、拆除、烟花爆竹、焊接等作业活动中需要使用临时用电设备的情况,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以确保动火作业和临时用电过程的安全管理。
一、管理目标1. 确保动火作业和临时用电设备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 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3. 做好项目施工环境的保护和环境污染的防控。
二、管理要求1. 动火作业和临时用电设备的使用必须经过审批,并按规定办理手续;2. 动火作业和临时用电设备的使用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且必须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3. 动火作业和临时用电设备的选型、安装和维护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4. 动火作业和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5. 动火作业和临时用电设备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警示标志应明确、醒目;6. 动火作业和临时用电设备必须备有灭火器材,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7. 严禁动火作业和临时用电设备在易燃易爆材料附近进行,必要时应采取防护措施;8. 动火作业和临时用电设备必须设置专人值守,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9. 动火作业和临时用电设备使用结束后,必须及时拆除,恢复原状。
三、责任分工1.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和指导动火作业和临时用电设备的管理工作;2.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检查动火作业和临时用电设备的使用情况;3. 专业人员负责动火作业和临时用电设备的操作和维护;4. 施工队伍负责保证动火作业和临时用电设备的安全。
以上是动火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要求和责任分工,具体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动火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二)一、目的与依据为了保障动火作业安全,合理使用电力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依据:《安全生产法》、《电气安全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从事动火作业的人员,包括内部员工和外来承包商。
三、主要内容1. 动火作业前的用电设备检查与保养1.1 检查动火现场附近的用电设备是否存在破损、老化、漏电等问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管理,确保公司装置检修、工程施工用电需求,根据国家及石化行业安全用电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运行工厂及项目施工单位。
第三条名词解释(一)临时用电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四条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超过3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五条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区,油品储罐区,容器、塔器内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必须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事先取得《动火作业票》。
且临时用电作业期限不得超过《动火作业票》的许可期限和范围。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电气部负责临时用电管理,现场勘测,配电装置、用电设备电源线路搭接、拆除,日常巡回检查,用电计量工作。
安全部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用电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本规定要求负责本区域临时用电的申请,现场用电防护措施的落实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临时用电办理程序及管理第八条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5 天,超过15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临时用电许可证保存期一年。
第九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第十条用电程序(一)本公司以外的单位需临时用电办理程序。
1.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提前1—3天编制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用电负荷的大小及性质;供电时间、地点;保证安全的管理措施;电气安全负责人及专职持证电工。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计划,包括绘制用电设备布置简图,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临时用电单位持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动火作业票、电工作业操作证等到公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电气部将根据公司用电计划,与用电单位一同对现场进行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后,由用电单位按规定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
4.临时用电申请表经电气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放“临时用电许可证”,确定临时用电电源接驳点,搭接临时用电和取送电工作,所需材料全部由用电单位自行提供。
5.公司提供的电源接驳点原则上不得超出施工界定红线120米内的范围。
6.临时用电表一式二份,一份存电气部,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
7.用电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负荷,必须重新提出用电申请。
(二)公司各部门需临时用电,持相关材料到公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
第十一条用电管理(一)外来施工单位用电必须制定有关安全用电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并配备有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具有相应资质的专门人员,负责用电设施设备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保用品,并检查电气设备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三)外来施工单位用电设备停用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外来施工单位负责保护好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四)施工现场搬迁和移动设备必须经专职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非公司电工作业人员严禁在电源接驳点接线和拆线,否则不予供电。
(五)施工现场的移动电气设备必须装漏电保护器,否则不准使用。
(六)外来施工单位应制定详实的安全用电自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电气部负责日常巡回检查,安全部负责安全用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以整改单形式限期要求整改。
(七)外来施工单位要确保用电设备的完好,防火防爆区均应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操作上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若因设备故障或违章操作造成电气事故,影响公司安全供电,从而影响公司安全生产的,用电单位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向公司缴纳安全违约金1000元。
外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擅自在公司临时电源接驳点搭接或拆除用电线路的人员,取消在公司的作业资格,施工单位向公司缴纳安全违约金5000元,造成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八)工作边界:公司电气部负责临时用电电源接驳点搭接及计量管理等,用电单位电工负责电源接驳点后线路及施工现场电源、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等。
第十二条在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挂牌并做好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电源插座的电源开关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第十四条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
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第十五条临时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用电地点、用途。
严禁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第十六条临时用电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设施安装应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设计与选型应满足所在爆炸危险区域的分类要求。
第十七条用电单位应经常进行巡回检查,确保临时供用电设施完好。
公司电气部在一个班次内至少派员巡回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紧急停电处理,同时通知相关方。
第四章临时用电线路使用安全管理第十八条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额定电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施工电缆应包含全部工作芯线。
单相用电设备应采用三芯电缆,三相动力设备应采用四芯电缆,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和动力、照明合一的配电箱(盘)应采用五芯电缆。
第十九条临时供电设施或现场用电设施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移动式、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所有的临时用电都应设置接地保护,接地电阻值应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接地线和接零线应分开设置。
第二十条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盘)一分配电箱(盘)一开关箱(下级过载保护电流应小于上级)。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一分配电箱(盘)一总配电箱(盘),紧急情况除外。
第二十一条配电箱(盘)应保持整洁、接地良好。
对配电箱(盘)、开关箱进行定期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上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上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严禁带电作业。
第二十二条所有的临时配电箱(盘)应标上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
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箱(盘)应设有安全锁具,钥匙由配电箱(盘)其所属单位现场负责人保管;配电箱(盘)应有防雨、防潮措施;在距配电箱(盘)、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15m范围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第二十三条配电箱(盘)、开关箱装设应端正、牢固。
固定式配电箱(盘工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 1.4-1.6m。
移动式配电箱(盘)、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
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第二十四条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应由公司电气部的电气专业人员检查合格方可投用。
搬迁或移动后的临时用电线路应再次检查确认。
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第二十五条临时用电线路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应根据用电设备的容量确定,并符合安全用电要求,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片)。
第二十六条临时电源暂停使用或检修时,应切断电源,上锁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搬迁或移动临时用电线路时,应先切断电源并上锁。
第二十七条电缆线路的要求(一)采用架空方式安装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架空线路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临时设施上;2.在架空线路上不得进行接头连接,如果必须接头,则需进行结构支撑,确保接头不承受拉、张力;3.临时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4.在起重机等大型设备进出的区域内不允许使用架空线路。
(二)电缆线路不得沿地面直接敷设,不得浸泡在水中。
(三)采用埋地敷设,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应满足以下要求:1.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和安全标识;2.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3.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4.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5.避免敷设在可能施工的区域内。
(四)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到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 倍。
第二十八条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防爆区域及机械损伤等区域时,不得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五章临时用电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第二十九条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严禁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使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
第三十条在水下或潮湿环境中使用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作业前应对其绝缘进行测试,带电零件与壳体之间,基本绝缘不得小于2MQ,加强绝缘不得小于7MQ,达不到要求不准使用。
第三十一条使用潜水泵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并确保电机及接头绝缘良好,潜水泵引出电缆到开关之间不得有接头,并设置非金属材质的提泵拉绳。
潜水泵在防爆区域使用时必须满足所在防爆区域的要求。
第三十二条对混凝土搅拌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机械、盾构机械等设备进行清理、检查、维修时,必须首先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上锁。
第三十三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满足如下安全要求:(一)设备外观完好,标牌清晰,各种保护罩(板)齐全。
(二)在一般作业场所,应使用H类工具;若使用I类工具时,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三)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H类或III类工具。
(四)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管道、受限空间内,应使用III类工具。
(五)III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ii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H、III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结器等应放在容器外或作业点处,同时应有人监护。
(六)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使用过程中需要移动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
第三十四条临时照明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一)现场照明应满足所在区域安全作业照度、防爆、防水等要求。
(二)使用合适的灯具和带护罩的灯座,防止意外接触或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