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检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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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Q/ZTT 1010-2015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检测规范

(试行

版本:V 1.0

2015-04-08发布2015-04-09实施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检测规范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配套设备技术标准为基础,提出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的基站新建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检测规范,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基站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检测提供技术依据。

本检测规范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本检测规范起草单位: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信技术研究院。

目次

1 适用范围 (1

2 检测依据 (1

3 术语、定义与符号 (1

3.1 术语和定义 (1

3.2 符号 (3

4 选样说明 (3

5 检测项目 (3

5.1 实验室测试项目 (3

5.2 现网在线长期测试项目 (6

6 检测方法 (6

6.1 测量仪表要求 (6

6.2 检测方法 (7

7 检验规则 (16

8 注意事项 (16

附录A 容量修正系数 (17

附录B 普通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重量 (18 附录C 高温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重量 (19 附录D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内阻参考值 (20 附录E 检验规则 (21

E.1检验分类 (21

E.2出厂检验 (21

E.3型式检验 (23

1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产品的质量检测,适用于送检产品和抽检产品的检测。本规范规定了产品选样及产品质量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判定标准,明确了不合格产品的相关依据。

2检测依据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638.2-2005 固定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YD/T 799-2010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YD/T 2343-2011通信用前置端子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YD/T 2657-2013通信用高温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Q/ZTT 1007-2014 新建配套设备标准汇总册

3术语、定义与符号

下列术语、定义与符号适用于本标准。

3.1术语和定义

3.1.1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蓄电池正常使用时保持气密和液密状态。当内部气压超过预定值时,安全阀自动开启,释放气体。当内部气压降低后,安全阀自动闭合使其密封,防止外部空气进入蓄电池内部。蓄电池在使用寿命期间,正常使用情况下无需补加电解液。

本规范中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包括普通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和高温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两大类产品。

3.1.2前置端子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蓄电池引出端子置于窄面前端的狭长形12V铅酸蓄电池,是一种特定外形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3.1.3集中排气系统

前置端子蓄电池六个单体设有的集中排气孔,便于导通软管在电池组内连接,将电池组内电池产生的气体引至机柜外排放,以提高蓄电池的使用安全性和避免对电源设备造成腐蚀损害的排气系统。

注:集中排气系统可用于一体化电源柜,在电池室或其他通风较好的环境下可选择性使用。

3.1.4普通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普通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包含2V和12V两种规格,蓄电池的推荐使用温度为20℃~30℃。

3.1.5高温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包含一般高温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2V和12V和高温前置端子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12V,蓄电池的推荐使用温度为20℃~35℃,允许在-20℃~ +65℃环境条件下使用。本规范中高温前置端子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仅包含两种容量规格:12V/100Ah和12V/150Ah。

注:由于基站中使用的前置端子蓄电池一般应用在室外场景中,基本上均为高温型,因此本规范中提到的前置端子蓄电池均指的是高温前置端子型蓄电池。

3.1.6完全充电

按照生产厂家推荐的充电方法(包括充电终止判定方法对蓄电池进行充电,蓄电池内部的储电容量达到最大值,即为完全充电状态。

3.1.7充电效率

蓄电池放电后充电至放电初始荷电状态,其放出电量与充入电量之间的比称为充电效率。由于放电初始状态、放电深度和充电方法影响比值,所以一般情况下的充电效率用给定条件下完全充电后放电容量与充电电量的比值表述。

3.1.8实际容量

用实验确定的规定温度、规定放电率放电至终止电压的电池或电池组产生的表示。

电量,用C

t

的电流在环境温度为25℃时,完全充电状态下的蓄电池静置1h后,以I

10

放电,单体平均终止电压1.8V,取样品第三次测试容量作为该样品的10小时率

表示。

实测基准容量,用C

e

3.1.9额定容量

在规定的条件下,蓄电池完全充电后所能提供的由制造厂标明的电量,用C

rt

表示。

3.2符号

C

10

——10h率额定容量(Ah,即蓄电池标称容量;

C 3——3h率额定容量(Ah,数值为0.75C

10

;

C 1——1h率额定容量(Ah,数值为0.55C

10

;

C 0.5——30min率额定容量(Ah,数值2V为0.4C

10

;12V为0.5C

10

;

C

t

——当环境温度为t时的蓄电池实测容量(Ah,是放电电流I(A与放电时间t(h的乘积。不同温度下的容量修正系数见附表A.1。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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