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关于发展楼宇经济的若干意见

合集下载

南京市梅园新村历史街区现状及发展思考

南京市梅园新村历史街区现状及发展思考

南京市梅园新村历史街区现状及发展思考南京市梅园新村历史街区是南京市的一个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街区,街区内保存了大量具有古典特色的建筑和文化遗产,包括民居、庙宇、商铺等。

然而,随着城市化和新建楼盘的不断扩张,该街区所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

本文将通过对南京市梅园新村历史街区的现状进行梳理和分析,探讨该街区的发展思路,以期为该街区的保护与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考。

南京市梅园新村历史街区位于南京市秦淮区梅园街道办事处,距今已有400多年的历史,是南京市保存最完整的古典建筑群之一。

街区内坐落着众多具有历史文化、建筑艺术价值的建筑物,包括人文景观、社区设施、传统建筑等。

其中,袁州府衙、海达琉璃厂、鼓楼退休干部活动中心等已被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还有一些古典民居在居民的精心保护下,保存地较好。

然而,该街区的保护与发展面临着许多困难。

一方面,由于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新建楼盘的不断扩张,原有的建筑物面临着拆除和改建的风险。

另一方面,由于部分居民没有意识到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对于传统建筑的保护和修缮缺乏有效的管理和保障,导致许多传统建筑物已面临着老化和破损的问题。

为了保护和发展南京市梅园新村历史街区,需要综合考虑其历史与文化价值、社区的居住需求以及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制定出合理的发展思路。

1. 加强保护与修缮首先需要强化对南京市梅园新村历史街区的保护,加强对该街区的管理。

例如制定更加完善的保护政策,加强对改造和开发项目的审查力度,提高违法开发的成本,形成最严格的惩罚措施等,以期保护该街区内的遗产。

同时,为了延长传统建筑的使用寿命,需要及时进行修缮和加固等维护工作,发掘其历史文化价值并为其赋予活力。

2. 挖掘历史文化价值南京市梅园新村历史街区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这些文化遗产应该得到更好的发掘,并且通过合理的利用为街区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例如,重建袁州府衙内部的布局和功能环境等,通过设立博物馆、艺术馆等文化载体,让市民与游客更好地了解和认识这个古老的街区;也可以通过举办文化活动、艺术展览、传统文化体验等方式,吸引游客和市民。

南京上秦淮国际文化交流中心_在上秦淮,为未来相“会”

南京上秦淮国际文化交流中心_在上秦淮,为未来相“会”

2023年10月30日 第20期 总第548期33扬子江国际会议中心位于南京市江北新区中央商务区,毗临长江,是集会议、展览、办公及配套酒店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体。

总建筑面积18.72万平方米,主要分为会议中心和酒店两部分。

扬子江国际会议中心作为“两岸企业家紫金山峰会”永久会址,是江苏省会议服务的领航者,酒店包含客房338间,作为会议中心的主要配套;对会议中心各级各类政务和商务活动的承接起到重要的协助作用,也是展现国宾级服务的重要窗口。

南京上秦淮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位于南京市江宁区,隶属于国家级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南京市最具影响力的国有会展企业之一。

中心总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包括会议中心、展示中心、餐饮中心等功能载体。

会议中心设有大小会议室共21个,主会场面积约3800平方米,最多可容纳3000人,是各类大型会议(展会、年会、发布会)的首选之地。

中心区位条件优越,坐处在“南京城市发展脊梁金轴”“绕越创新圈”与“秦淮河湿地生态楔”的交汇点,以及南京禄口机场和高铁南京南站的中间点(约20分钟车程),毗邻东南大学和紫金山实验室,周边拥有多家星级酒店、成熟商圈和A级景区,配套功能丰富。

中心生态环境宜人,核心建筑位于上秦淮省级湿地公园内部,总体设计由建筑大师姚仁喜亲自操刀,完美融合古典与现代,既不失中式意境之美,又处处彰显科技感、未来范。

其中展示中心位于项目南侧,由若干个扇形体呈环形向心布置,功能俱全,多样空间错落有致。

室内可用展览面积1.5万平方米,可提供展位数500多个。

在上秦淮,为未来相“会”。

Copyright ©博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南京市人民政府文件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南部新城规划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0]235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文件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南部新城规划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0]235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文件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南部新城规划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文件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南部新城规划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0〕23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更好地推动南部新城规划整合、资源配置、功能提升,高标准打造南京都市新中心,现将《南京市南部新城规划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南京市南部新城规划管理实施意见南部新城是我市打造新南京、建设南部现代都市新中心的重大战略决策。

为加速推进南部新城的开发建设,提高南部新城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保证规划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特制定南部新城规划管理实施意见如下:一、南部新城范围及规划管理南部新城规划控制区范围:北起外秦淮河、运粮河至绕城公路,西起南河、接秦淮新河、沿机场二通道接宁丹公路,南至绕越高速,东至宁杭高速,总用地面积164平方公里。

南部新城建设协调区范围:北起外秦淮河、运粮河至绕城公路,西至南河,南至秦淮新河、宏运大道,东至宁杭高速、绕城公路,总用地面积约66平方公里。

南部新城核心开发区范围:北起雨花南路、卡子门大街、大明路、外秦淮河、运粮河至绕城公路,西至南河,南至绕城公路、机场高速、秦淮新河、双龙大道、绕城公路,总用地面积约32平方公里。

在南部新城建设协调区66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由市规划局行使规划管理权,收回《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理顺市区规划管理体制的通知》(宁政发〔2003〕187号)文中委托江宁区在该区域内核发江宁区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具体事项。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南京江北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南京江北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南京江北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1.14•【字号】苏政办发〔2020〕74号•【施行日期】2020.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南京江北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74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国家级新区是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平台。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8号)精神,推动南京江北新区(以下简称江北新区)加大创新创业力度,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扩大高水平开放,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打造区域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为方向,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突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用改革的办法和市场化、法治化的手段,大力培育新动能、激发新活力、塑造新优势,加快建设自主创新先导区、现代产业集聚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和对外开放重要平台,努力推动江北新区在国家级新区高质量发展中走在前列,在全省高质量发展中充分发挥引领作用。

二、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一)打造创新创业平台。

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布局,创建国家产业创新、技术创新、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补助。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设立创新中心或新型研发机构。

支持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服务产业创新中心、下一代互联网国家工程中心南京创新中心、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现代金融创新中心、剑桥大学南京科技创新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中欧创新中心等载体建设,支持建设国际化创新园区和海外“飞地”创新中心。

秦淮商业环境的形成与发展

秦淮商业环境的形成与发展

秦淮商业环境的形成与发展秦淮商业环境,是指以南京市中心地区的秦淮河为核心的商业发展环境。

秦淮商业环境的形成与发展具有历史渊源和独特性,影响了南京商业的发展进程。

秦淮商业环境最早可以追溯到东晋时期南京建都后的城市商业发展。

由于南京地理位置独特,交通便利,成为了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商业环境逐渐形成。

秦淮河流经南京城,成为南京商贸的交通要道。

河岸两侧的街市逐渐繁荣起来,涌现出了许多商贾,市场规模逐渐扩大。

到了明清时期,秦淮商业环境进一步发展壮大。

明代官府在南京设立了许多商铺和市场,吸引了大量商人前来经商,商业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

清代的秦淮商业环境更加繁荣,成为南京最重要的商业区。

当时,秦淮商业区拥有众多的商铺、市场和酒楼茶肆,商贾云集,热闹非凡。

秦淮河上的船家也以运输和贸易为生,形成了独特的水上商业环境,河上的船只络绎不绝。

20世纪以后,随着南京城市的不断扩大和现代化的发展,秦淮商业环境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

原有的秦淮河畔的商业区逐渐减少,新的商业中心逐渐形成在南京的其他区域。

秦淮商业环境的历史特色以及独特的文化氛围并未消失。

秦淮河畔的建筑仍然保存着明清时期的风貌,成为了南京重要的历史文化名片。

同样,秦淮河上的船家贸易也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下来。

秦淮商业环境的发展对于南京商业的繁荣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秦淮商业环境为南京提供了良好的商贸交流平台,吸引了大量的商人和资本投入。

与此秦淮商业环境也孕育了许多商业文化和传统。

秦淮商业区是中国四大古老的市集之一,被誉为“小吴门”,这里有丰富的传统文化和民俗活动,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参观和消费。

这些商业文化和传统为南京商业增添了色彩和魅力。

南京秦淮区紫杨佳园三期规划

南京秦淮区紫杨佳园三期规划

南京秦淮区紫杨佳园三期规划一、市民生实事目标推进情况2017年,市对区考核的市级民生实事目标共有17项。

除个别目标经与市相关部门沟通后调整计划外,17项全面完成,完成率100%。

1、已完成目标:一是南部新城医疗中心已建成交付市中医院试运行;完成金鹰商厦、老门东等18个标准化母婴室建设。

超额完成3个,市级评审中,9家被评为示范母婴室,6家被评为标准母婴室。

二是紫杨佳园保障房新开工22万㎡,竣工交付10幢共14万㎡1657套住宅,分别超市目标2万㎡和4万㎡。

三是完成棚户区改造面积90万㎡,超市目标10万㎡。

四是完成65个老旧小区整治出新,超市目标8个。

五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70部。

目前已协议签订124部,其中已有104部完成初步设计, 87部完成规划初审,取得规划许可证54部,备案制10部,完成11部电梯安装,26部施工中,按市完成规划初审考核要求,该目标已超额完成。

六是红十字医院停车场、银龙二期生态停车场已按要求建设完工。

七是在窨子山路、下坞营路等处新增700个泊位。

八是秦淮区公共自行车服务中心选址确定于苜蓿园大街与石杨路交界处立交桥下,已交市公共自行车公司。

九是按市目标要求在瞻园路128号对面协调设置一个停车位,便于“环城游”观光巴士停车上下客。

十是按市要求解决大报恩寺遗址公园设置"南京环城游"观光巴士游客服务亭。

十一是完成中山路、虎踞路等8条道路沿线约27处节点花境改造。

十二是已完成韩家苑小区南侧、华舫置业、中山东路532号、明城墙遗址景观工程(一期)、天妃巷地块、内桥游园、建邺路游园绿地建设,石城桥南广场、汉中门广场(南)绿地提档升级。

十三是完成秦虹路等50处非机动车停放专用区域的设置施划。

十四是完成50台自助缴费机的安装。

十五是完成122座公厕出新改造。

十六是新建淮海新村49号等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25个。

2、涉及调整的目标:长乐东路(石杨路西延大明路至龙蟠路段)因涉水、涉军以及涉及宁芜铁路立交等问题,市、区层面问题难以解决,申请延期。

秦淮商业环境的形成与发展

秦淮商业环境的形成与发展

秦淮商业环境的形成与发展秦淮商业区位于中国南京市,是南京市的市中心商业区之一,也是中国最早的商业街之一。

秦淮商业环境的形成与发展与南京市的历史和地理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秦淮商业区的形成可以追溯到南京建都之初的明朝时期。

明朝时期,南京是中国的首都,也是政治、文化和经济中心之一。

当时,南京是中国的贸易中心,吸引了大量的商人和商家来到这里经商。

在南京市的观音门附近,形成了一个繁华的商业区,这就是现在的秦淮商业区的雏形。

随着南京的发展,秦淮商业区逐渐扩大,成为了南京市最重要的商业区域之一。

尤其是在明朝末年和清朝时期,秦淮商业区繁荣兴旺,吸引了更多的商家和商人前来经商。

当时,秦淮河两岸的商铺林立,各种商品琳琅满目,是一个热闹繁华的商业街。

除了地理位置的优势外,秦淮商业区还得益于南京市的政治和文化环境的影响。

作为中国历史上的重要首都和文化中心,南京吸引了大量的文化人才和学者。

这些文化人才和学者不仅丰富了南京的文化氛围,也带来了大量的商机和商业机会。

秦淮商业区的发展也受到了政府的支持和鼓励。

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吸引投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减税优惠、配套设施建设等,使得秦淮商业区成为一个繁荣的商业中心。

政府还推出了一些有利于商业发展的政策和举措,吸引了更多的商家和商人前来投资经商。

随着时代的变迁,秦淮商业区也经历了一些变化。

特别是在近年来,随着市中心商业区的不断发展壮大,秦淮商业区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压力。

秦淮商业区在传承历史文化的也不断创新和发展。

近年来,秦淮商业区逐渐转型升级,发展成为了一个集购物、娱乐、文化、餐饮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商业区。

上诉人王苏伟诉被上诉人南京市秦淮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原审第三人王苏宁公有住房行政管理一案的行政裁定书

上诉人王苏伟诉被上诉人南京市秦淮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原审第三人王苏宁公有住房行政管理一案的行政裁定书

上诉人王苏伟诉被上诉人南京市秦淮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原审第三人王苏宁公有住房行政管理一案的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登记【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23【案件字号】(2021)苏01行终1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洪途王玉刚付双【审理法官】洪途王玉刚付双【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王苏伟;南京市秦淮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王苏宁【当事人】王苏伟南京市秦淮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王苏宁【当事人-个人】王苏伟王苏宁【当事人-公司】南京市秦淮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代理律师/律所】李根华江苏彦圣律师事务所;史定国江苏彦圣律师事务所;陈静江苏德擎律师事务所;张保强江苏祥泽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根华江苏彦圣律师事务所史定国江苏彦圣律师事务所陈静江苏德擎律师事务所张保强江苏祥泽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根华史定国陈静张保强【代理律所】江苏彦圣律师事务所江苏德擎律师事务所江苏祥泽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王苏伟;王苏宁【被告】南京市秦淮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本院观点】上诉人王苏伟提起本案诉讼,请求撤销秦淮区产局将其承租的案涉房屋的承租人变更为王苏宁的行为。

【权责关键词】合法第三人举证责任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王苏伟提起本案诉讼,请求撤销秦淮区产局将其承租的案涉房屋的承租人变更为王苏宁的行为。

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案涉房屋于2001年8月15日作为房改房出售给王苏宁,故若变更案涉房屋承租人的行为确实存在,则该变更行为的发生应当不迟于2001年8月15日。

王苏伟称其为案涉房屋的承租人,且王苏宁与其系兄弟关系,其对于案涉房屋的情况应当知悉,据此,若变更案涉房屋承租人的行为存在,则王苏伟至迟于2001年8月底即应当知晓。

当时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京市秦淮区关于发展楼宇经济的若干意见
为实现"一年面貌大变、三年全面小康、五年再创辉煌"目标,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增强我区经济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现结合实际,就发展楼宇经济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以发展楼宇经济为抓手,积聚发展要素,整合区域资源,盘活闲置资产,加快构筑都市经济发展平台。

通过发挥政策和区域优势,把商务楼宇和都市工业园建设成为民营和外资企业的发展载体、下岗职工的就业基地,努力创造企业得发展、业主得租金、职工得就业、政府得税收、环境得改善的多赢局面。

二、发展目标
──2023年,
1、初步将投资大厦、斯威特大厦培育成为有省内外知名度较高、规模较大的企业集团、公司入驻的高档商务楼宇,将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培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器和集聚地;
2、成立项目公司,加大秦淮科技园基础设施和工业投
入,基本完成科技园一期建设工程;
3、夫子庙地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夫管办)、各街道培育1幢单体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务楼宇,各街道培育1个5000平方米以上的都市工业园;
4、夫管办、各街道累计培育商务楼宇达5000平方米,各街道累计培育都市工业园达10000平方米,企业入驻率达70%以上(按入驻面积计算),85%以上入驻企业在我区纳税。

──到2025年,
1、新建成2~3幢设计新、管理好、智能化程度高的现代化商务楼宇;
2、以中山南路为轴线、投资大厦为龙头、斯威特大厦和省高新技术创业中心相呼应的中山南路商贸商务街初步形成,年创税力争达1亿元,对全区GDP增量的贡献率达30%以上;
3、秦淮科技园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初步实现园区布局合理化、经营集约化、产品科技化、环境园林化的目标,力争入驻企业80%通过国际标准化组织质量认证体系,园内入驻高新技术企业80家,年工业产值达40亿元,税收达2亿元。

三、组织机构
区政府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发展楼宇经济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宏观产业导向,协调重大事宜。

区计经局
负责发展楼宇经济的日常工作。

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按照以块为主的经济发展新格局,夫管办、各街道具体负责各自辖区内楼宇经济的发展工作。

四、扶持政策
1、对入驻的企业,按区政府《关于优化投资环境的若干意见》(宁秦政字[2002]1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若干意见》(宁秦政字[2002]98号)两个文件的有关规定予以扶持。

2、对获区政府授牌的单体建筑面积在2000-5000平方米、5000-10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务楼宇或都市工业园,由区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专项经费,作为外部装修和环境改造费用补贴。

3、入驻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工作纳入全区计划管理,由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市和国家有关项目审批部门推荐,享受相应政策扶持,同时协助企业申报国家创新基金、孵化专项基金、高新技术转化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4、夫管办、各街道可结合实际,自行制定对入驻企业进一步鼓励和扶持的办法。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上下要从"富民
强区、加快发展"、振兴秦淮的战略高度,切实提高对发展楼宇经济重要性的认识。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克服畏难情绪,把发展楼宇经济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举措,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格局,为加快发展楼宇经济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2、摸清区域资产,形成编报制度。

夫管办、各街道立即着手对辖区内的楼宇、厂房等建筑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彻底弄清所有商务楼宇、闲置房产的基本情况。

在此基础上,把对辖区内楼宇经济发展状况调查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坚持动态管理和统计,按时填报统计报表。

3、加快楼宇建设,构筑发展载体。

坚持"支持一批、改造一批、建设一批"的工作方针,对环境、质量、管理有所欠缺的楼宇、厂房等建筑,抓紧实施硬件改造;对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宇和闲置土地,要尽可能按照发展楼宇经济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地做好规划设计,并尽快建成投入招商。

4、加大招商力度,营造良好环境。

全区各部门、单位要把招商引资作为发展楼宇经济工作的核心,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招商工作。

各职能部门要为企业入驻放宽条件、简化手续。

涉及获得授牌的商务楼宇和都市工业园中入驻企业的各类规费一律按下限收取。

夫管办、各街道要指定专人为企业跟踪服务,同时,对协助引进企业的部门原则上2个年度内不低于留成财力的20%保底兑现。

5、强化目标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责任单位目标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

每年1月,由领导小组对上年度夫管办、各街道楼宇经济发展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对完成培育目标的,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年终奋斗目标奖主要领导上浮20%、一般干部上浮10%;完不成任务的,按相应比例下浮。

本意见由区计经局负责解释,自2023年4月1日起试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