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楼宇经济优惠政策
2023年区楼宇经济奖励实施细则

2023年区楼宇经济奖励实施细则【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区域楼宇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方向。
为了进一步激发楼宇经济的活力,吸引人才和资本的流入,2023年,我们制定了区楼宇经济奖励实施细则,以提供具体的奖励政策和措施,以助推区域楼宇经济的蓬勃发展。
【一、奖励政策】1. 年度最佳楼宇奖:鼓励企业和地产开发商在楼宇设计、装饰和管理等方面下功夫,提升楼宇形象和设施水平。
每年评选出的年度最佳楼宇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荣誉称号。
2. 楼宇人才培育奖励:鼓励楼宇企业和地产开发商注重人才培养,提供职业培训和晋升机会。
对每年培养的优秀楼宇从业人员,将给予一定奖金和荣誉。
3. 楼宇绿色环保奖励:推动楼宇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绿色环保意识和实践。
对符合绿色建筑和节能减排要求的楼宇,给予一定奖励或减免相关税费。
4. 楼宇科技创新奖励:鼓励楼宇企业和地产开发商在科技创新方面投入,提升楼宇的智能化水平。
对于推进科技创新并取得成果的楼宇,给予一定奖金和项目支持。
【二、奖励对象】1. 面向楼宇企业:对于在区域楼宇经济发展中起到推动作用的企业,例如总部设在该区域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给予相应奖励。
2. 面向楼宇地产开发商:对于在楼宇设计、施工和管理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地产开发商,例如设计先进、环保节能的楼宇、整体楼宇运营模式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给予相应奖励。
3. 面向楼宇从业人员:对于在楼宇管理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从业人员,如保安、物业管理、清洁人员等,给予相应荣誉和奖励。
【三、奖励措施】1. 资金奖励: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奖励楼宇经济的发展。
资金奖励将根据楼宇的贡献度和创新性予以分配,以确保奖励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2. 税费优惠:对于符合奖励要求的楼宇,减免相关税费和收费项目,降低楼宇企业和地产开发商的经营成本。
3. 项目支持:为优秀楼宇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和项目扶持,例如推荐入选城市建设试点项目、提供土地和用地支持等。
楼宇经济发展政策

楼宇经济发展政策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楼宇经济作为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
部分,已经成为各地政府重点发展的领域之一。
为了更好地推动楼宇
经济的发展,政府需要出台一系列政策来引导和支持。
首先,政府应该着重加强楼宇的基础设施建设。
包括加强楼宇的水、电、气、网络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高楼宇的整体竞争力。
其次,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等措施来吸引外资和企业进驻楼宇。
优惠政策可以包括减免房产税、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在企业的运营成
本上给予支持。
再次,政府应该鼓励楼宇内的创新创业活动。
可以通过在楼宇内
设立孵化器、加速器等机构来提供支持,为创业者提供优秀的办公环境、技术支持和人才资源等。
此外,政府也可以在楼宇间加强交流和合作,提升整个楼宇经济
的竞争力。
可以举办楼宇经济峰会、创业大赛等活动,让楼宇内不同
的企业和机构能够互相了解、合作和共同发展。
总之,楼宇经济的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和居民共同努力。
政府应
该出台更多支持措施,为楼宇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九龙坡府发〔2017〕35号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九龙坡府发〔2017〕3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高新区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城市功能提升,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增强经济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现就进一步加快全区楼宇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高新九龙坡、美丽山水城”发展总愿景,按照“打造平台促发展、产业集聚促转型、突出品质促提升”的发展思路,重点打造八大特色楼宇集聚区,扎实推进“四个一批”重点工程,做优布局、做大规模、做强特色、做精服务,推动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为区域经济转型和“五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1年,楼宇业态丰富完整,楼宇规模持续壮大,楼宇形象彰显品质,楼宇效益显著提升,楼宇服务要素齐备,基本建成全市最具影响力的八大特色楼宇集聚区,构建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新体系。
(一)产业目标。
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61%,其中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66%。
特色楼宇占重点楼宇的比重达30%。
重点楼宇本区注册率提升5个百分点,达87%。
(二)规模目标。
新建成商业商务楼宇400万平方米,累计建成商业商务楼宇面积1300万平方米,打造重点楼宇50栋,其中研发文创类重点楼宇15栋。
重点楼宇入驻率提升5个百分点,达80%。
(三)效益目标:打造税收超5亿元楼宇3栋,税收超1亿元楼宇20栋。
重点楼宇单位税收产出翻番,达1200元/平方米·年。
楼宇经济发展政策

楼宇经济发展政策
楼宇经济是城市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城市发展的重
要力量。
为促进楼宇经济的发展,政府应该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如下:
1.优惠税收政策:鼓励投资者投资楼宇经济,可以采取财政税收
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吸引更多资金投入楼宇
经济领域。
2.土地使用政策:政府可以科学合理利用城市土地资源,鼓励楼
宇的建设与开发,为企业提供宽敞的场地,并通过优化配套设施,提
升楼宇的竞争力。
3.金融支持政策:政府可以引导金融机构对楼宇经济提供金融支持,例如提供低息贷款、优质服务等,帮助楼宇经济发展。
4.人才引进政策:政府可以出台人才引进政策,吸引优秀人才加
入楼宇经济的建设和运营中,不断提升楼宇经济的发展水平。
5.合理规划政策:政府可以结合城市规划,根据不同行业的需求,合理规划楼宇的类型和用途,打造有特色、有吸引力的楼宇经济区域,提高其品牌形象和吸引力。
以上是楼宇经济发展的一些政策建议,政府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
因素,出台更具可行性和有效性的政策,推动楼宇经济健康发展。
推动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

五、加强楼宇经济人才培养和引进
楼宇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专业人才的支持和参与。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人才奖励、建立人才培训基地、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等方式,加强楼宇经济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促进楼宇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楼宇经济的管理和规范
政府可以加强对楼宇经济的管理和规范,建立健全的楼宇经济发展机制和规范,促进楼宇企业规范经营,提高楼宇经济的整体效益和质量。政府还可以建立健全楼宇经济发展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楼宇经济发展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楼宇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促进楼宇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加大对楼宇经济的支持力度
政府可以适时出台相关政策,对于楼宇经济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通过支持楼宇经济的相关项目和活动,为楼宇企业提供一定的发展资金,促进楼宇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政府还可以加大对楼宇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为楼宇经济企业提供更多的优惠政策和政策支持,为楼宇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
第三篇示例: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楼宇经济已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为了推动楼宇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以促进楼宇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加大对楼宇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为了引领楼宇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政府应加大对楼宇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资金,用于支持楼宇经济的发展,如建设完善的楼宇基础设施、优化楼宇服务体系等。政府还可以向楼宇企业提供财务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激发企业发展的活力。
推动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政府多方面支持和推动,只有政府与企业齐心协力,才能够实现楼宇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城市经济的跨越发展。希望政府能够加大对楼宇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为楼宇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政文32号)关于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意见11

二七政文〔2009〕32号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楼宇经济作为城市经济发展中的新型经济形态,已成为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破解土地制约、提升城市品位、增强综合功能的重要手段,发展潜力十分巨大。
为切实引导我区楼宇经济有序、健康、快速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3年内规划新建30幢高标准商务楼宇,用于引进楼宇型企业;每年引进财政区级留成在50万元以上楼宇型企业100家。
2009年从已建成楼宇中打造3幢标准化楼宇(1幢综合性楼宇,2幢专业特色楼宇),2010年打造5幢标准化楼宇,2011年打造8幢标准化楼宇。
二、重点任务(一)加强商务楼宇规划建设全力打造我区楼宇经济“三圈五带”。
“三圈”即以二七商圈为中心的“中心城区楼宇经济圈”、以火车站西出站口为中心的“西广场楼宇经济圈”、以南水北调工程两岸为中心的“南部城区楼宇经济圈”。
“五带”即中原路、航海路、嵩山路、大学路、京广路楼宇经济带。
通过城中村和老城区改造建设商务楼宇。
在城中村和老城区的改造中,新规划的房地产项目,必须含有一定比例商务楼宇的规划,不含商务楼宇的房地产项目不予提供土地。
在南部城区南水北调运河两侧,规划建设楼宇经济基地,建设一批商务楼宇,把这一区域建设成集办公、休闲、观光、娱乐、餐饮、居住于一体的“黄金地带”。
建设电子商务型楼宇和特色产业楼宇。
建设商务楼宇时,要配置完善的电子商务设施与功能,打造现代化的、适合入驻企业发展需要的电子商务楼宇。
同时,结合我区产业优势,建设一批特色楼宇,形成优势产业集群,建设“服装大厦”、“创意大厦”、“研发大厦”、“中介大厦”和一批工业楼宇。
(二)建立标准化楼宇经济基地按照工作目标要求,每年从已建成的楼宇中选择一批条件较好、适宜发展楼宇经济的商务楼宇,作为我区楼宇经济基地进行挂牌,典型引领,带动全区。
对挂牌“楼宇经济基地”的楼宇,实行标准化、专业化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每个挂牌楼宇由专门服务小组进驻其中,为入驻企业提供专业贴身服务;出台详尽的服务手则,制定标准化的服务流程和服务内容;对挂牌楼宇实行封闭式、全程化、代办制服务,使入驻企业放心经营、和谐经营。
山东省工业楼宇政策

山东省工业楼宇政策一、扶持政策1.鼓励楼宇自持。
特色产业楼宇运营主体自持运营比例达到90%、70%、50%并承诺3年不减持的,每年分别给予楼宇运营主体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补助。
特色产业楼宇运营主体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存量楼宇3年以上使用权的,按照每5000平方米补助20万元的标准,每年给予楼宇运营主体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2.引导产业集聚。
特色产业楼宇内主导产业法人企业的楼宇使用面积占比达到60%的,每年给予楼宇运营主体100万元运营补贴;主导产业法人企业的楼宇使用面积占比达到80%的,每年给予楼宇运营主体200万元运营补贴。
3.促进楼宇招商。
特色产业楼宇每新引进1家主导产业范围内行业骨干企业,引进当年或下一年度在济经济贡献达到3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人民币的,分别给予楼宇运营主体10万元、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4.鼓励增持资产。
特色产业楼宇主导产业企业购买商务楼宇,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且承诺自用三年以上的,按每100平方米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特色产业楼宇主导产业企业租用商务楼宇,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且租赁三年以上的,按每100平方米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5.给予政策倾斜。
优先支持特色产业楼宇主导产业企业和项目申报国家、省、市各有关荣誉或专项资金。
推进“一楼一业”或“多楼一业”,择优对重点产业实施“一业一策”,鼓励入驻企业参与制定行业专项政策。
6.健全服务机制。
搭建特色产业楼宇运营主体与全市投促系统、产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渠道,提供招商对接服务。
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加强对特色产业楼宇入驻企业进出等信息变化的动态监测。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21•【字号】杭政办[2008]12号•【施行日期】2008.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08〕1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引导我市楼宇经济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和城市综合功能,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楼宇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楼宇经济是以楼宇为载体的经济形态。
本意见适用于杭州市区范围内总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及以上(其中商务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商务商业楼、城市综合体、科研楼(含科技孵化器)、工业标准厂房、保护建筑、农居SOHO等楼宇建筑(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自用房、宾馆、专业市场、医院、学校等建筑),以及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纯商务楼宇(上述楼宇统称商务楼宇)。
二、指导思想及发展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打造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点、杭州特征,覆盖城乡、全民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方针,按照“招商一批、管理一批、更新一批、建设一批、规划一批”的思路,充分发挥我市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环境优势,以招商带规划、带建设、带更新、带管理,做大规模、做强特色、做优布局、做精服务,全面提高商务楼宇入驻率和入驻企业档次,充分发挥商务楼宇的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使楼宇经济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和重要经济形态,成为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实现从“杭州制造”到“杭州创造”、“杭州服务”历史性跨越的强有力支撑。
(二)发展原则。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坚持“三力合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力、企业主体力、市场配置力,通过制定规划、完善政策等手段,积极引导楼宇经济健康发展,同时协调各方利益,明确楼宇开发商、楼宇业主的主体地位,形成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协调发展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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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发展楼宇经济优惠政策
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鼓励外埠企业入驻000投资,按照000号文件制定相关办法。
一、相关企业扶持办法
(一)商贸业企业
1、对县域外商贸企业入驻我乡创业投资的,对当年纳税500万元以下的(含500万元),按乡留成财力的50%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创新;对当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同类企业,按乡留成财力的60%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创新;对于年纳税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同类企业,按乡留成财力的75%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创新;对年纳税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同类企业,按乡留成财力的85%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创新;对年纳税超亿元以上的企业,扶持标准一事一议。
乡财政所每月暂按纳税额兑付扶持资金,年终再按全年完成额一次性汇算补齐。
2、鼓励各村、部门、个人引资创业。
对各村、部门、个人引进创业投资的,按缴纳税收乡留成财力的5%奖励引资人。
3、此项优惠政策适用于县域外注册我乡的各类商贸经营性公司。
4、各税种乡留财力比例为:增值税%,营业税50%,企业所得税30%,城市维护税100%,印花税100%,教育费附加税100%。
(二)建筑、安装业企业
对县域外建筑、安装企业到我乡注册公司的,按营业税%的税率,
企业所得税2% 的税率缴纳税费。
对当年纳税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按乡留成财力的60%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创新;对年纳税100万以上的,按乡留成财力的70%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创新;对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按乡留成财力的80%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创新;对年纳税2000万元以上的一事一议。
按缴纳税收乡留成财力的10%奖励引资人,乡留成财力每多留10%多奖励5%给引资人。
乡财政所每月暂按纳税额兑付扶持资金,年终再按全年完成额一次性汇算补齐。
(三)运输业企业
对县域外运输企业到我乡注册公司的,按营业税%的税率缴纳税费。
对当年纳税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按乡留成财力的60%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创新;对年纳税100万以上的,按乡留成财力的70%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创新;对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按乡留成财力的80%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创新;对年纳税2000万元以上的一事一议。
按缴纳税收乡留成财力的10%奖励引资人,乡留成财力每多留10%多奖励5%给引资人。
财政所每月暂按纳税额兑付扶持资金,年终再按全年完成额一次性汇算补齐。
(四)服务业企业
对域外服务企业到00注册公司的,按营业税%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按2%的稅率缴纳。
对当年纳税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按乡留成财力的60%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创新;对年纳税100万以上的,按乡留成财力的70%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创新;对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按乡留成财力的80%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创新;对年纳税2000万元以上的一事一议。
按缴纳税收乡留成财力的10%奖励引资人,留成财力每多留10%多奖励5%给引资人。
乡财政所每月暂按纳税额兑付扶持资
金,年终再按全年完成额一次性汇算补齐。
二、财政政策兑现办法
建筑、安装企业,运输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到月底填报申请表,凭完税证复印件,由乡财政所核实后,经领导批准,于次月20日前由0财政所返还企业和引资人或引资单位。
商贸企业填报申请表,提供完税证复印件,报0000总部经济办公室,由总部经济办公室认定核实后,抄送财政局,于次月10日内财政局返给乡财政所,财政所返给企业。
三、上学就业优惠政策
外来投资企业法人或企业高管子女有就学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可依据项目坐落地点和家庭居住地点,按照相对就近、属地管理、学校可容的原则安排就学;非义务教育阶段,可安排到优质高中就读;需在静海参加中考、高考的学生,按照市教委的有关政策执行。
四、附则
(三)如遇政策调整时,按新政策执行。
00
二0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