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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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扬府办发〔2015〕127号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扬府办发〔2015〕127号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扬府办发〔2015〕1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90号)精神,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为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能,现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创业工作,推动扩大就业与提升质量并重、创业带动与促进就业并举,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最大限度激发全民创业潜力、释放创业活力。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城镇新增就业2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扶持成功自主创业1万人,实现创业带动就业3万人;创建以“互联网+”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空间为一体的全新创业载体,遴选认定市级以上创业示范载体20个。

推进统一规范和灵活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公共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实现普惠均等,就业环境更加宽松和公平。

二、坚持就业优先战略(三)促进就业稳定增长。

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提高就业率和创业成功率,需要制定一项综合实施方案。

该方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加强就业信息服务1.建立全面、准确、及时的就业信息系统,整合各类就业信息资源,提供个性化的就业信息服务。

该系统应包括各类职位空缺信息、创业项目信息和就业政策资讯等。

2.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辅导和指导,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和求职指导,帮助他们提高就业竞争力和就业顺利度。

3.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者的就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满足市场需求,促进就业。

二、优化创业环境1.简化创业准入手续,推动实施“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服务,提高创业者的办事效率。

3.加强创业者的培训,提供创业知识、管理技能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创业者的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1.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财政扶持力度,提供启动资金、担保贷款和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创业和拓展市场。

2.建立创业创新基金,为有实力和创新意识的创业者提供风险投资,支持他们的创业项目。

3.提高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大科技创新项目的资金投入,促进科技创业和产业发展。

四、加强创新创业教育1.整合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建立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培养创新创业人才。

2.推动中小学和高等院校设置创新创业课程,加强学生的创新和创业意识培养。

3.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创新创业项目,培育高科技创业团队。

五、加强政府服务意识1.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建立高效的政府服务体系,为就业和创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2.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形成工作合力,给予创业者和就业者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

3.加强对创业项目和就业市场的监管,提供公平竞争环境,保障创业者和就业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可以通过加强就业信息服务、优化创业环境、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和加强政府服务意识等多个方面的措施来实施,以提高就业率和创业成功率,助力经济社会的发展。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邢政发〔2017〕15号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邢政发〔2017〕15号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邢政发〔2017〕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稳步推进我市就业创业工作,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快结构调整,发挥经济增长拉动就业作用(一)落实就业优先战略。

各级政府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在对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进行重大调整时,把就业作为优先目标予以重点考虑。

安排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把就业岗位增加和人力资源配置作为重要内容,将吸纳就业情况作为评价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负责。

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二)调整产业结构扩大稳定就业。

着力支持高端装备制造、现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示范基地,拓展就业新空间。

结合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有针对性地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第三产业,支持各类企业转型升级,推进传统产业绿色改造,挖掘就业潜力。

结合转型升级、改革创新、脱贫攻坚等任务,牢牢把握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这条主线,坚持把经济增长与促进就业统筹结合,立足功能定位,着力在重点产业、重点领域谋划储备建设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引导劳动者到重点地区、重大项目、重要领域就业。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来海宁就业创业若干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20〕70号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来海宁就业创业若干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20〕70号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来海宁就业创业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来海宁就业创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来海宁就业创业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6日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来海宁就业创业若干意见为吸引和集聚更多优秀大学生来海宁就业创业,进一步优化我市人力资源结构,提升区域人才竞争力,助推海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建设长三角人才生态最优市的若干意见》(海委发〔2020〕18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促进大学生来海宁就业创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行大学生生活补贴制度对毕业5年内初次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自引进当月起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满6个月和满3年的,分别给予一次性的生活补贴及留用奖励,其中:博士研究生3万元/人·次,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次,本科生1万元/人·次,大专(高职)生0.5万元/人·次。

对海宁本地高校的毕业生,在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3000元的奖励。

二、落实大学生安居保障政策大学生来海宁工作可申请租赁政府人才公寓,并享受租金优惠。

对大学生个人首次在我市购买商品住宅且为名下首套的给予购房补贴。

其中:我市正式引进或培育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按住建部门提供的上一年度该区域商品住宅交易综合平均价给予30㎡和20㎡的等价金额补贴;毕业5年内初次引进到我市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五险)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学科)10万元、其他普通高校5万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贴。

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创新是社会发展与进步的灵魂,对于推动社会发展、改善国计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

你想知道创新创业工作实施方案是什么样的吗?接下来就一起分享管理资源吧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吧!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一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创新、创业、创优”三创精神,着力培养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构筑“教育、实训、指导、服务”的创业教育第二课堂平台,全面推进我院创业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瞄准高等教育改革前沿,始终把创业教育作为我院学生工作的一项重点,继续加大创业教育软硬件方面的投入,将扶持创业先进典型和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氛围,真正提升大学生的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

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实践能力,跳出普通学生素质教育的范畴,找准切入点,以一种制度化的方式实现学生对自身成才的迫切需要和成长设计。

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应该符合学生的实际发展规律,配以正确的引导和硬件保障,不能强加意志。

(二)坚持以创新、创造为核心的导向原则。

创新和创造是构建大学生创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

创业教育建设过程要始终坚持贯穿这一理念,提倡创新精神,以创造为融合点。

(三)坚持把创业作为最终目标的建设原则。

创业教育要重在培养创业意识和创业技能,以就业为起点,再就业中创业。

三、工作目标(一)通过全面实施创新创业教育,以创新教育为基础,以创业教育为载体,将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结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推进,从而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具备从事创业实践所必须的知识、能力及心理品质,成为高素质创新创业型人才。

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县XX年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县创业促就业工作,制定**县。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民创业工作,以发展经济促进就业为目标,以创办民营中小企业为重点,以创业培训政策扶持为动力,以积极为有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并立志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及其他劳动者搭建政策支持、技术支持、后续服务支持的平台,以扶持、改善和促进小企业的发展壮大为出发点,不断提升创业者的创业和经营能力.同时健全完善社会化、开放式的创业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以创业培训为基础,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服务相结合,全面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的新局面.二、工作目标通过对有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并有志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其他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其自谋职业和创办小企业的技能和技巧,为其提供政策、小额担保贷款、技术、后续服务等支持,培养和造就一批创业带头人和企业小老板.具体目标是:全年培训有创业愿望的人员250名。

培训后合格率达到80%以上,创业成功率达50%以上,带动就业率达到1:3,开业企业中一年以上稳定经营率达到80%。

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体系。

三、实施范围创业促就业实施对象为全县有创业愿望的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

创业培训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教育局及其他社会组织积极配合.四、工作内容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培训质量。

SIYB培训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品牌培训项目,并且有严格的质量评估体系,要保证培训效果必须有一支富有创新意识、素质过硬的师资队伍。

在日常教学中教师要按照“热爱、尊重、谦虚、勤奋”的要求,开展教研活动,做到因材施教,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保证培训质量。

促进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促进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

促进就业创业高质量开展实施方法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支持山区26县就业创业高质量开展的假设干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那么。

一、充分发挥产业带动就业作用1.压实政府投资工程带动就业责任。

把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带动就业情况纳入年度投资绩效考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创造就业岗位多、就业质量好的工程。

安排山海协作援建工程时,充分考虑带动就业效应,推动我县实现户户有就业。

2.扩大特色平台就业规模。

创立特色产业平台、省级经济开发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园等产业平台时,将平台吸纳就业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力争到2025年,成功创立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各产业平台累计带动就业达1万人左右。

3.大力开展新兴业态。

支持开展电商、新零售等新业态、新模式,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培育县域商业体系样板。

鼓励开展民宿、休闲等业态,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符合疫情防控政策前提下,组织职工到休闲农业农家乐(民宿)开展疗休养。

4.大力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

加快培育乡村文化和旅游开展新动能,拓宽我县文化和旅游领域就业空间。

力争到2025年,培育省级以上文化和旅游骨干企业、新锐企业4家以上,创立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3家以上,经认定的省级“百县千碗”体验店总量到达10家以上。

5.大力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强化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主体培育,加大农创客培育力度。

力争到2025年,培育省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累计到达6家,创立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累计到达20家以上,培育农创客累计到达600人以上。

6.高质量开展来料加工。

努力打造集展示销售、供需对接、技能培训、创业孵化、政策咨询、公共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来料加工服务平台。

坚持数字赋能, 推广使用“巾帼共富工坊”应用场景,开展“巾帼共富工坊” 建设。

7.做大做强劳务品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进充分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进充分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进充分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17•【字号】宝政办发[2012]94号•【施行日期】2012.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进充分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宝政办发〔2012〕9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宝鸡市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进充分就业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8月17日宝鸡市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进充分就业实施意见为深入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全面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切实做好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城镇退役军人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促进充分就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就业规划》和“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按照“建立一个机制,完善两个体系”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落实政府责任,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扶持力度,对重点就业群体实施有效帮扶;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强化就业服务,为城乡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创业就业环境,促进充分就业,确保全市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通过政策扶持,有效缓解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基本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使85%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并依法享有社会保障;通过强化服务,实现就业信息网上即时查询,年就业创业培训5万人,创业成功率和培训就业率分别达到50%和85%以上,力争使所有城乡未就业劳动者享受一次免费创业或就业培训;通过广开就业渠道,年城镇新增就业5万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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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 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确保全县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千方百计稳定就业规模 1.继续落实好各项惠企政策。积极开展“政策找企”活动,支持企业减负稳岗。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返还失业保险费政策。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持续推进以工代训支持企业以训稳岗,对2021年1月至12月,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就业并组织开展以工代训的,按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通过为企业送去“真金白银”,帮助企业切实降低运营成本,稳定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2.加强企业对接服务。建立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机制,成立企业服务专员队伍,通过日常对接联系服务企业,加快政策落实、保障企业用工、解决问题诉求。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并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增强技术创新能力,以新技术催生新产品、新业态、新产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强对接服务,做好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型平台申报、认定工作,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指导企业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品牌的影响力,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各类市场主体,以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为目标,从政策、资金、措施、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促进个转企、企 升规、规上市,努力壮大企业规模和数量,增加用工容量,保障企业稳定生产。(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行政审批局) 3.建立“清单+平台”机制,做好企业用工保障。建立“供”“需”两张清单,依托人社服务专员,加强对企业的对接服务,动态掌握用人单位用工需求,做好用工类型、学历要求、技能需求、工资福利等信息登记,建立岗位供给清单。开展剩余劳动力摸排,全面摸清各类劳动力就业需求情况,做好求职者年龄、技能类型、教育经历、从业经历、薪资要求等信息登记,建立劳动者求职需求清单。建立供需对接平台,做好“供”“需”对比,实现精准匹配,促进供需有效对接,保企业用工促劳动者就业。发挥好县零工市场作用,加大就业招聘活动的频次,实现招聘活动常态化、日常化,把零工市场打造成用工单位和求职者定期对接的“大集”。利用好县政府网站、“人社”微信公众号、“在线”等平台,做好招聘信息线上发布,通过线上线下齐发力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工信局) 4.规范执法行为,保障企业安心生产。千方百计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轻装上阵,全面激发企业生产活力。除涉及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必须现场执法检查外,进一步减少频繁检查、变相摊派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保障企业把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上。全面规范涉企违规收费,坚持常态化监管,整治与规范相结合,不断健全完善涉企收费治理长效机制,坚决预防和制止涉企违规收费行为发生,努力减轻企业负担。按照上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指导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车间日常消杀,做好人员健康管理,保障企业在疫情防控新常态下正常生产运营。(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管理局) 二、想方设法扩大就业容量 5.加大项目招引力度,增加市场主体。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高度重视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带动就业的作用,不断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加强就业岗位评估,着力招引一批带动就业能力强的优质项目,通过增加市场主体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供给。对双创科技园、医药健康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等比较成规模的产业园区建立企业用工联系协调机制,及时做好社保政策咨询、用工招聘等服务,积极做好新落地产业项目的就业服务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投资促进中心、县人社局) 6.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吸纳灵活用工。发挥建筑行业在吸纳和转移就业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和基建项目投入力度,利用好我县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道路改建扩建、市容市貌整治和水系工程建设等有利时机,通过增加各类建设项目,进一步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 7.加大新兴业态培育力度。伴随着网络经济的不断发展,“互联网+”、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业态快速崛起,催生了一批新岗位新职业,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立足我县旅游、制鞋、食品加工等产业优势,扶持好新兴旅游、直播带货、寄递物流、快车、网红经济等新兴业态发展,让新业态在健康发展中孕育更多的就业岗位。认 真贯彻落实新就业形态的劳动保障制度,积极向新业态行业宣传社保政策,提高新业态就业人员参保积极性。建立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照购买保险费数额的一定比例给子平台或个人补贴,保障广大新业态从业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8.加快城乡统筹,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将就业优先战略与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相结合,加快城乡统筹,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更好地释放就业潜能。依托肉鸭养殖、蔬菜种植、地理标志产品种植等特色产业,进一步完善产业链条,支持鼓励一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农副产品深精加工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就近就业。主动对接长三角农产品市场,大力推进特色产业培育,推动生产标准化、基地规模化、营销品牌化,全力推进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扩大产业规模带动就业。利用好我县乡村、红色、生态等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与文化创意、康养健康、研学旅行、农业“新六产党性教育等深度融合,孵化一批新产业、新业态,带动周边劳动人口实现就业。(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 9.扶持个体工商业发展。鼓励劳动者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支持发展“夜间经济”、“小店经济”,利用好诸葛亮文化广场、汉街、君悦蘑菇街、商业步行街等商业主体,通过环境提升、交通配套、街景亮化、资金支持等手段,培育好、发展好独具特色的夜市、老字号、网红店、夫妻档等小微商业群体,以 创业带动就业。(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界湖街道) 10.扶持培育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探索推动人力资源产业园区建设,实行场地功能配套、租金减免、物业水电费补贴等优惠措施,鼓励和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经营,加快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探索建立劳务合作协会,加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合作交流,提高劳务资源合理配置效益,增加劳务供应。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自律,推动县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断发展壮大。坚持走出去、引进来,加强与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猎头公司合作,强化政策激励,吸引他们到我县建点设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落实补贴等多种措施,支持和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或承接公共就业、人才等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相关活动和项目。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行动,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建立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 三、多措并举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11.促进高校毕业生多元就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依托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做好高校毕业生招聘信息线上发布,为毕业生和用人企业搭建对接平台促进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以高校未就业毕业生为重点服务对象,结合毕业生就业需求,及时做好岗位推介、招聘信息推送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优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 业手续,简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流程,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快办”、“秒办”,全面实行电子化报到证,推动调整改派、报到证打印等业务网上办理,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不见面服务”。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开发等项目和计划,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施展才华。依托县内青年见习基地,组织好择业期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参加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落实好大学生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等专项扶持政策,引领更多的大学生在我县自主创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 12.做好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对“4050”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脱贫人口等就业困难人员,结合实际需求,做好精准帮扶。继续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自身实现灵活就业的,按不超过实际缴费2/3的标准给予社保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对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承担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对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根据其就业能力,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就业推介服务,促进他们尽快实现就业。持续做好“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工作,对新发现的零就业家庭人员,做到即时帮扶,对确实无法介绍就业的,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强化兜底保障。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根据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个人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好技能培训、岗位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残联、县财政局) 13.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进一步简化业务流程、畅通失业金申领网上办理渠道,及时做好失业金按时足额发放,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对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做好失业保险扩围工作,将失业金延长发放至退休。根据失业人员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好职业推介、创业指导等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实现稳定就业;对于一时无法实现就业的,有针对性的开展技能培训等帮扶措施,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提升就业能力。(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14.扎实推进退役军人就业。继续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全部安排到机关事业和国有企业,落实上级政策要求,事业岗位设岗比例不低于60%针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组织开展好专项招聘活动,促进他们多渠道实现就业。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积极开展好就业服务、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孵化等服务活动。持续做好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已安置公益性岗位退役士兵的岗位管理和考勤考核,强化政策落实,维护好退役士兵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多渠道多方式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 15.整合培训资源,统筹推进行业性职业培训。探索整合职业培训行业主管部门资源,在培训场地、方式、师资、资金等方面进行整合,搭建资源共享、专业互补、信息畅通,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职业培训平台,为劳动者提供培训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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