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治理腐败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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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反腐忙

世界各国反腐忙

化等多方 面的整体效应 出发 , 在多 种权衡 中选择 自己的最 佳
方案 。由于腐败作 为社会 弊病具有一 定的共性 , 世界各 国都
5 内不得被包括私人企业 在内的一切有关机关 录用 。 年
( ) 动 全 民 参 与 反 腐 败 二 发
摸索 出一些共 同的成 功经 验 :
( ) 一 纷纷 出台 “ 阳光法案”。 将公职人员 的行为纳入 法
( ) 立独 立 的 反 腐 败 和 没收非法利益条例 》, 国制定 了《 英 荣誉法典 》, 印 度制定 了《 防止腐败法 》 。这些法律 , 等 保证 了廉政工作有法
可依 , 章可循。 有
曾经把卢 泰愚 和全斗焕 等几任 腐败 总统 送上 法庭 的韩
国, 0 1 在2 0 年继续 其反腐败 的进程 。2 0 年6 , 国总统 金 01 月 韩 大 中签署 了《 腐败 防止法 》 根据这一 法律规定设置 的 “ 。 腐败 防止委员会 ”自2 0 年 1 1 0 1 月 日起 可在总统的直接领导 下对包 括党政机关 、 企业 和其他公职人员 在 内的一 切国民 的腐 败行 为进行专项调查 。该法律规定 , 无论是谁发现腐败行为 , 只要 他通 过附有证 据 材料 的记名文 件 向腐 败 防止委员会 进行 举 报 , 败防止 委员会 则将其 材料送 至监 察院 、 腐 检察 机关 和相
这 方面的典型例 子是韩 国。韩国政府 在20 年7 0 1 月决 定 开展 一场全 民性 的反腐败运动 , 除社会上存在 的各种腐 败 清 现象 , 以提高 国家 的竞 争力。韩 国总统金 大中强调 , 反腐 败问 题是 事关韩 国能 否在2 世纪成 为发达 国家 、 1 能否 提高 国家竞 争力 的实现持续发展 的 “ 时代 的紧迫课题 ”。 这一 问题 “ 不能 再拖延 , 必须得到切实 的解决”。 他呼吁政府和社会各界行动 起来 , 打一场 “ 反腐败 的战争 ”。清除社会各个领域存在 的腐 败现 象 , 建设一个 清廉 的社会 。为此 , 国政府表示 要加强信 韩 息公 开制度 , 最大 限度地 通过 因特 网公开政府 的行政信息 和 行 政处理 过程 , 高 国政 运作 的透 明度 , 提 并要 求 民营企业提 高经 营透明度。

以法治腐势在必行

以法治腐势在必行
手段 。
竞争 的条件 , 通过考试择优录取 公务员上岗 , 保证公务员的素 质, 杜绝任用公 务员 中任^唯亲 、 只凭关系而不 看能力 的腐败 风气。 对在岗的公务员实行严格 考核 . 核的成绩作 为晋升 以考
效 的选择 , 正如 邓小平 同志 “ 南巡讲 话 中指 出的 : 在整个 “
位的意识形态 , 使之渗透于或内化 在人们 的心 中, 并借助人们
的行 为进一步广泛传播 :
改 革开放过 程 f都 要反科腐 败 … 廉政 建 设要作 为 大事来 l 1
抓 。还是要靠法制 . 搞法制靠 得住 些。
腐败的广度 。 第三 , 法律具有引导教育 的功能。 法作为规范 的指 引是一
腐败就像一 只蛀虫 .F 1在慢慢侵蚀着整个国家 , 反腐败 事关 国
家 的生 死存 亡 在严惩腐败 的今 天 , 我们要理性地看到 . 泊理
种一般指引 , 即针对群体 和同类行为的 、 复现 的指 引。法通过 自身 的运行能够创制 、 肯定 、 弘扬 道德 , 法律的指引性使人们 遵守法律 的 为成 为道德上的 自觉行为 ,从而来 自 约束 自 行 觉 身 的行为 。 法的教育功能 表现 为 . 通过把 国家或社会对人们行 为的基本要求凝结 为固定 的行为模式而向人们灌输 占支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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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法 治 腐 势 在 必 行
口 王 清埃
( 中南民族学院 法律系 , 湖北 武汉 4 0 7 30 4) 摘要 : 扁政是 一个严峻 的现 实问题。 中国古代的律夸 、 从 世界各国的反扁体制和法 自身所具有的优 点看,
以法治腐是 可能的。以法治腐应 采取 的措施 包括 : 健奎公务 员制度 ; 加强廉政立 法; 完善监督{ 度 , } 包括公 民 4 监督、 闻监督 ; 新 严肃执法 ; 不断加强法制教 育等 , 关键词 : 惩治腐败 ; 完善法律 ; 加强监督 中图分 类号 : 9 2 文献标识码 : 文献编号 :0 3 8 7 ( 0 2) 3 0 7 0 F 0 A 1 0 - 4 7 2 0 0  ̄)7 - 2

国外腐败防治体系分析及其经验借鉴

国外腐败防治体系分析及其经验借鉴
2 0 1 3年第 1 1 期
民主与法治
国外腐败防治体 系分析及其经验借鉴※
o 闫 国兴 齐 经 民
2 0 1 3 年 4月 1 9日, 习近平总 书记 在 中共 中央政 治局反腐倡廉第 五次集体学 习时强调 , 深 入推进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斗争 , 需要积极借鉴世 界各 国反腐 倡 廉 的有 益做法 , 要 更加科学 有效地 防治腐败 , 全 面 推进惩 治和 预防腐败 体 系建 设 。分析 国外腐败 防治 体系 中的关键要 素 , 吸取其腐败防治体 系构建 过程 中 的成功 经验 , 有 益于完善 我 国腐败 防治体系 , 本 文就 此作一探讨 。 国外腐败 防治研 究的主要视 角及观点 我 国腐 败防治正从权力反腐 、 制度反腐 向体 系反 腐转变 ,在探讨如何建立一个完善的腐败 防治体 系问 题上 ,国内学者从不 同视角对 国外腐败防治进行 了研 究。 其一 , 防止利益冲突视角。 有学者从 防止利益冲突 的角度对 国际社会廉政建设进行了分析 , 并提出当今世 界许多发达国家和地 区的廉政立法和反腐败制度体系 , 是以防止利益 冲突为核心构建起来的, 建立健 全防止利 益冲突的法律制度是有效预防腐败 的关键策略“ 。 其二 , 公务 员廉政制 度视角 。 有学者从 研究 国外 公务 员廉政制度 体系入手 , 提 出财 产 申报制度 、 利益 协调 制度 、 公 务 回避制 度 、 廉政惩 处制度 等在 国外廉 政建 设 、 遏制腐 败方 面起 着非 常重要 的作用 。 其三 , 反腐 制度设计有效性视角 。有学者对 国外 反腐败制度设计的有效性问题做 了研究 , 提 出完善制 度建设对预 防和惩治腐 败十分 重要 , 世界上一些国家 通过建立卓有成效的现代反腐制度 , 铸造 了廉洁社会 和清廉 国家 。 其四, 民间组织参 与反腐视 角 。 有学 者在梳 理 民 间组织参 与反腐活动理论依 据的基础上 , 介绍 和分析 国外 民间组织 的反腐实践 活动 , 认 为世界各 国民间组 织 的反腐活动有效地减少 了市 民社会对腐败 的不 满 , 在一 定程度 上抑制 了权 力型 、 政经勾结 型腐 败 , 提高 了人 们对反腐 法律 、 制度 、 机构 和专家 的关 注H 。 除此之 外 , 国 内学术界 还对 国外 的反腐败机 构 、 信息 化反腐和廉政文化建 设等方面进行 了分 析研 究 。 总的来看 , 目前关于 国外腐 败防治 的研究 正 日益规范 与深入 , 研究 视角呈 现多样化 的趋势 。 本文致力 于在 深入 分析 国外腐败 防治体 系 的要点 和特点 的基 础上 ,

关于国内外反腐败制度的研究

关于国内外反腐败制度的研究

关于反腐败制度的国内外研究摘要:腐败问题作为各国政治中的一颗毒瘤严重威胁到社会的稳定,人民对政府的信任,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因此,为了解决腐败这个难题,世界各国都采取了不同的方法。

本文以瑞典、新加坡两较为廉洁国家反腐败制度的研究现状为例,分析了当前我国的预防与惩治腐败制度体系的建设现状,并提出要构建三者长效机制来推进我国反腐工作的进行。

关键词:反腐败制度措施惩防体系腐败问题作为各国政治中的一颗毒瘤始终存在,20世纪下半叶以来,腐败问题日益严重,涉及世界各国,尤其对处于正在转型期的我国民主和法治进程构成严重威胁。

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指出:“腐败是一种对社会有腐蚀作用的隐伏的瘟疫,它破坏民主法治,以致违反人权,扰乱市场,影响生活质量,致使有组织犯罪、恐怖主义犯罪和对人类安全的其他威胁恣意泛滥。

”腐败严重威胁社会的稳定,人民对政府的信任,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因此,为了解决腐败这个难题,世界各国都采取了不同的方法。

我们应该吸取国际反腐败颇有成效的国家经验,从建立健全我国反腐败的惩防体系入手,将腐败行为消灭在源头上,从而使我国的腐败现象从根本上得到防范和治理。

一、瑞典、新加坡两国反腐败制度措施第一,瑞典反腐败制度措施瑞典是行政监督较为完善、行政效能较高的国家,也是在反腐败方面做得比较成功的国家,被誉为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之一,在近年来透明国际清廉指数排行榜上一直名列前茅。

(一)严厉的反腐败法律制度早在1919年,瑞典就制定了反对在商业活动中行贿的法律,1962年制订了防止公职人员受贿和腐败的法律;1977年修改了刑法第二十章第二条关于受贿罪的规定,将贿赂犯罪的主体由原来的公务员扩展到企业的职员,并在1999年,再次对该条款作出修改,使贿赂犯罪的主体扩展到欧盟委员会成员、欧洲议会成员和欧盟法庭的法官。

瑞典对受贿犯罪的惩罚,视情节而定。

情节轻微的,可以判处罚款或二年以内的监禁;重者可判处最少六个月和最多六年的监禁。

但是,对行贿罪的处罚,没有轻重之分,一律判处罚款或二年以内的监禁。

借他山之玉反腐败,靠多管齐下树清廉——国外反腐败实践的启示

借他山之玉反腐败,靠多管齐下树清廉——国外反腐败实践的启示

借他山之玉反腐败,靠多管齐下树清廉——国外反腐败实践的启示吴生发 广东天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摘要:国外反腐败具有较多的实践经验,主要做法有注重推进廉政法规建设、注重建立健全反腐败机构、注重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借鉴国外的经验,我国在反腐败方面,还应加强规范和约束公职权力的行使、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加强公民社会的监督作用、加强公务员的廉洁思想教育、加强国际反腐合作。

关键词:国外反腐败;启示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0-000034-02打击腐败是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的一个问题。

但随着时代的变迁,腐败问题并没有减少,只是腐败的表现形式和程度发生变化而已,实质上都是利用手中的公共权力或者公共资源谋取个人的私利。

这种假公济私、损公利私的行为影响了政府的形象、破坏了社会的公平、降低了经济的效率。

因此,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把政府廉洁度当作一个重要的议题,在反腐败的方法和技术上不断探索和创新。

时至今日,有许多发达国家在反腐败上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他们在反腐败方面的这些好做法和经验,对加强我国对腐败的打击力度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国外反腐败的主要做法1.注重推进廉政法规建设为减少腐败和减弱腐败对政府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世界各国均在通过法律法规严格打击腐败行为。

如早在1921年,美国政府就制定了《预算和会计法》,新加坡的《防止贪污法》,法国的《资产透明法》,韩国的《反腐败法》等都有效地减少公务人员的腐败行为[1]。

同时,随着现代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的完善,世界各国均形成了一些有效的制度规范及举措,包括政治制度、监审制度、采购制度和官员任用制度等。

各国政府经过不断的完善法律和制度,在反腐败的工作已经取得了比较大的成就。

主要体现在:一是对腐败的界定和适用的法律越来越清晰;二是被认定为腐败的标准及其相应的处罚措施愈加严格,对拟进行腐败犯罪的人员起到了极大威慑作用;三是针对反腐的法律不断增加,体系越来越健全。

浅谈腐败现象的成因与防治

浅谈腐败现象的成因与防治

浅谈腐败现象的成因与防治[摘要] 腐败现象由来已久,自从私有制出现了以后,便产生了腐败现象。

在我国当今的社会中, 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腐败现象,对社会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在社会中也引起了广泛关注与谈论。

正确分析腐败现象产生、存在和发展的主要原因, 探讨腐败现象的根源、实质,对于深人进行反腐败斗争,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主要论述谈对对腐败现象的认识,简要提出一些对我国现阶段治理腐败现象的对策。

[关键词] 腐败现象权力监督一、腐败现象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尤其是在最近几年,经济发展尤为迅速。

但是,经济的快速增长会使得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竞争也变得越来越激烈,如果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腐败现象的发生也会变得越来越频繁。

腐败现象是国家公职人员滥用公共职权谋取私利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腐败定义为:“滥用公共权力以谋取私人的利益”。

世界银行的定义与此类似,即腐败是“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而滥用权力”。

国际透明组织将腐败定义为“公共部门中官员的行为,无论是从事政治事务的官员,还是从事行政管理事务的公务员,他们通过错误地使用公众委托给他们的权力,使他们自己或亲近于他们的人不正当地、非法地富裕起来”。

而权力是指特定主体强加给其他主体,比如个人、集体、民族等,使之产生压力继而产生顺从的能力。

权力与财富的交换是腐败行为的主要特点,在商人和各种职业群体中也广泛存在着不同形式的腐败。

因此,凡违反公认的道德准则与行为规范、滥用权力(政治权力、行政权力、职业权力、学术权力)和公共资源等谋取私利的行为,都可以称为腐败。

社会上的腐败现象很多,根据公权力的不同性质,腐败现象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党政领导机关官员的腐败,比如行政监督部门和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损公肥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以权谋私、部门的领到行贿卖官、学术造假、挥霍浪费、腐败堕落等等。

二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腐败,比如司法机关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办“人情案”,在案件审理中收取利益等。

浅谈腐败现象及其成因与惩治策略

浅谈腐败现象及其成因与惩治策略

浅谈腐败现象及其成因与惩治策略绪论随着社会的经济发展,现在的许多农村基层干部的腐败越来越严重,基层腐败的危害很大的,特别是村官腐败会严重削弱党和政府的威信,会造成社会思想混乱,直接危及政局稳定。

检察机关通过打击基层腐败,可以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

从基层到高层反腐败工作的现状,造成当前基层不稳定的腐败因素出发,分析检察机关打击基层腐败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探讨检察机关打击基层腐败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对策。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复杂原因,近些年来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及诸多领域内滋生了一些严重的腐败现象,这些腐败现象的存在和蔓延,对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构成了严重危害,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和风险,如何观察、认识、研究这些腐败现象,又如何有效地同这些腐败现象作斗争,以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保证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将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全党的一项重大课题,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存在的腐败现象(一)官员腐败1、贪污、挪用公款;这是一种最常见的腐败现象。

容易发生在政府中的某些掌握钱财物的人身上,这些人可以利用职务之便,轻易挪用公款,冒领虚领单位钱财物,私扣公款。

2、受贿,行贿;个别企业和个人为了获得更大的发展,不愿在企业的产品质量、生产技术和自身能力水平上下功夫,却通过向掌握审批权、人事权、决策权、验收权、检查权等的主管领导行贿,从而获得相应的特权和补偿。

在现实社会中,由于掌握公共权力的组织和个人存在“卡、拿、要”等事实,从而助长了此种腐败现象的蔓延。

3、公款消费;尽管党和国家多次发文件严禁进行公款消费,但是,公款消费这种腐败现象却是屡禁不止。

(二)制度性腐败1、基层政府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的“三乱”现象。

例如安徽灵璧县一些部门、单位、个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违背政策规定,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部分已取消的收费项目仍在执行,已降低的收费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平摊税赋,搭车收费。

国外治理腐败措施借鉴

国外治理腐败措施借鉴

国外治理腐败措施借鉴[摘要]反腐倡廉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和突出任务,我们应借鉴西方国家的反腐败措施以及预防腐败的成功经验,加快反腐败立法的步伐,建立行之有效的预防机制,加大腐败者的“腐败”成本来扼制腐败。

[关键词]治理腐败;借鉴腐败在不同的时期和国度,其表现形式和程度是不同的,但实质上都是掌握公共权力资源的公职人员,为了谋取私利而滥用公共权力。

正是因为世界各国的腐败在本质上有其相同性,根据我国的国情,适当借鉴国外治理腐败实践的成功经验,对我们当前的预防、惩治腐败来说是极为重要的。

一、借鉴国外反腐败立法,推进我国反腐败法制化进程法制完善和严谨的国家经过长期的法制建设,在反腐败法律方面有很大发展,专门的防止腐败法律越来越多,专门法便于公民了解和举报腐败罪行,也便于执法机构依法查处腐败行为。

其形式:一是制定专门的廉政法律,如日本的《政治资金规正法》、美国的《政府官员行为道德法》、新加坡的《公务员行为与纪律条例》、澳大利亚的《公务人员行为准则》、法国的《关于政治生活财务透明度法令》、韩国的《公职人员道德法》等;二是在其他法律中规定廉政条款,如一些国家在公务员法中对公务员的廉洁提出法律要求,在政府的组织、选举和管理等有关法律中规定廉政条款,在刑法典中规定了贪污贿赂罪及其处罚等;三是以纪律和道德规范的形式规定公职人员的行为,如美国的《众议院议员和雇员道德手册》,这些手册和条例从道德和纪律角度对公职人员提出廉洁要求,虽不具有严格的法律形式,但通过立法机关颁布,不但具有舆论的影响力也具有法律的强制力。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总结了过去反腐败斗争中的经验和教训,确定了反腐败的法制发展方向,制定了一系列反腐败法规制度,但我国的反腐败立法工作仍任重而道远。

特别是随着近些年来国内外形势的不断变化,办案过程中无法可依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有些法律和制度虽然制定了,但很不完善,这给实际操作带来很大难度。

所以当前我们一方面要加快立新法的步伐,尽快制定《反腐败法》;另一方面又要抓紧修改完善旧的法律规章制度,尽快建立比较完善的反腐败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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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治理腐败的主要措施
腐败是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为反腐倡廉,各国普遍加强反腐法规建设,
加大反腐机构设置,强化政党内部纪律和监察制度建设。世界反腐败斗争也出现
了反腐形式多样化、反腐对象高层化、反腐力度加大的趋势,反腐国际合作不断
增强,反腐国际组织作用越来越明显。

考察国外反腐的做法,以下一些经验具有共通性,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的价值。

1、建立完善的反腐廉政制度。一方面,重视立法,制度规定相对完善和协
调。首先是在内容的涵盖面上具有全面性。主要包括:政治公开透明制度、新闻
独立和新闻监督制度、官员责任追究和弹劾制度、规范政党筹款制度、政务官与
事务官分离制度、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公共采购招投标制度、金融实名制度、议
会、司法、审计、公众的监督制度等。其次是反腐的法律法规制定比较详尽,尽
量不留死角。美国自1883年以来先后出台了《政府行为道德法》、《联邦贪污
对策法》、《有组织勒索、贪污赂贿法》等数部法律,形成完备的廉政法律体系。
德国的法律细到明确规定官员15欧元以上的礼品必须上报。再次是制度规定之
间相互配套,相互支持,注意避免了规定间的冲突。如新加坡公布《防止贪污法
令》打击贪污腐败,又制定中央公积金制度,围绕公积金制度,又完善了国家公
务员个人与家庭申报制度,再相应完善了股票账户检查制度,金融实名制度,公
务员行为日志制度等,具有良好的操作性。另一方面,反腐监督组织及其运作既
区别又联系,形成网络。它大致分为五个联系的层面:其一,议会监督。指议会
对政府施政、财政、人事等事项进行监督审查,利用质询、调查、同意、纠正、
不信任投票、弹劾、审判等形式将行政部门与国家高级公务员置于其严密监督之
下。以宪法为依据的议会监察,是西方现代监察体制的核心,最具权威性与代表
性。其二,法定专门机构的监督。如英国的罗伦委员会、澳大利亚的行政监察委
员会、芬兰的政府内部审查官、新加波的反贪污调查局、法国的行政法院等。其
三,内部监督。政府和社会组织内部有严格的纪律制裁规定。其四,舆论监督。
以立法保护新闻舆论自由,揭露政府官员的贪污贿赂,成为各国的一致作法。舆
论监督自由敏锐,无处不在,在反腐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其五,社会公众
监督。个人可以通过各种形式行使个人监督权利。许多国家为此制定了严格的举
报保护、高额奖励规定。这些监督力量彼此联通、配合,形成联动的监督机制。

2、加强反腐败专门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没有独立于被监督对象的地位,
则没有真正监督权威,也没有公正的监督,这在国外已成为一条公理。具体做法:
一是直属最高层领导。“官官相护”是反腐败斗争中的最大障碍之一。只有从体制
上使反腐败机构得以摆脱其他机关的牵制和干扰,才能落实惩治腐败的法律措
施,有效地打击腐败行为。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加强了反
腐败的机构建设,其基本趋势之一就是专门机关的独立性越来越强。在西方发达
国家,如美国、英国、巴西、澳大利亚等国的专门反腐机构都直接对议会负责;
新加坡韩国等则直接对最高行政长官负责。不论是在东方国家,还是在西方国家,
在反腐败斗争中取得成功的机构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国家权力核心在哪里,反腐
败机构就直接从属哪里。二是自成体系,不受地方势力干扰。当代许多国家包括
联邦制国家,倾向于采用中央主导型的反腐败模式,因为地方机关在侦查贪污贿
赂案件方面,往往存在一些难以克服的困难,如地方机关可能缺乏比较先进的技
术手段,无权或难以采取某些特殊的侦查措施如秘密侦查等,还容易受到地方势
力的干扰,甚至本身也卷入了有关贪污贿赂案件之中,影响独立、公正的调查,
显然,克服侦查这类案件的困难的一条有效途径,就是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独立
于地方政府之外的反腐败侦查系统。

3、强调公权行使的程序、公开和透明原则。坚持程序公正,是国外发达国
家国家治理的核心理念之一。实践中公权机关行使权力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以规范权力运行的随意,挤压以权谋私的空间,提供权力监督的途径。而公开透
明,则是最重要的程序制度。腐败很多来源于信息不对称问题,为此许多国家建
立了公开披露信息、透明行政、广泛接受社会批评并负责反馈的机制。首先是制
定强制政府及其官员公开信息的法律。如:官员财产申报、金融实名、政府信息
披露、行政听证等法律。其次是公开部门的活动,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公共档
案向社会开放,公民可以随意进入议院倾听议员发言辩论,人们也可通过网站或
指定地方,查阅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档案资料等。再次是严格落实反馈。如美国政
府专设道德委员会主管财产申报,官员逾期不报将受到追诉和民事处罚,申报表
可供公众和新闻工作者随时查阅。公开透明是各国反腐倡廉的最重要的措施之
一。

4、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警犬”和“鼓手”作用。在西方国家,新闻媒介被称
为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之外的“第四权力”,是社会系统的信息通道。新
闻媒介在反腐败的斗争中发挥着两大职能:警犬职能和鼓手职能。因此,许多在
反腐败斗争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国家倡导这样一条原则:在反腐败领域新闻无禁
区。依法管理新闻媒介,充分发挥其发现和揭露腐败的作用及其鼓励和号召人民
同腐败作斗争的作用。

西方国家实行新闻自由制度,各种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虽然也有
一定的倾向性和局限性,但基本上不受政界控制,具有较充分的采访、报道的自
由;同时,各家新闻媒介单位之间的竞争比较激烈,为了争取读者、听众或观众,
它们总是千方百计地猎取轰动新闻。于是,调查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揭露其政
治丑闻,便是产生轰动效应的重要途径之一。

在西方国家,腐败分子不仅害怕新闻媒介的警犬般的嗅觉,而且害怕新闻
媒介的宣传会引起广大民众的关注和愤怒,并督促国家专门机关有效地开展侦
查、控诉和审判活动。经验表明,新闻媒介是反腐败斗争的鼓手。它不仅能够通
过宣传,把广大民众动员起来,聚集社会正义力量,极大地增强人民对反腐败的
信心,同时也扩大了反腐败运动的一般预防效果。

5、注重教育、预防与惩处联动,突出教育预防。国外在反腐倡廉中,把教、
防、惩三项措施互相结合,并特别注重教育预防。芬兰的年青人进入公务员系统,
第一项最重要的教育就是从政的清廉,弄清腐败的界限,即接受礼品或请吃的上
限。新加坡、澳大利亚、美国、法国、德国等许多国家都有完善的公务员国家培
训制度,培养廉洁观念,履行廉政宣誓。一些国家的学校教材把预防腐败职务犯
罪作为重要内容,并通过出版、传媒、培训班、研讨班、上级对下级的谈话等多
种形式进行经常的廉政教育。澳大利亚监察机关用20多种语言下发各种小册子
与卡片,向群众宣传什么是受贿,如何举报,并公布举报电话,家喻户晓,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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