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保专业合作社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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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张淑乐等七人发起,于2014年6月30 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威县乐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三十万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理事长}:张淑乐本社住所:威县{赵三多}友谊大街51号,邮政编码: 054700 。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发放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主要业务范围如下:(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二)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生产的产品;(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注:或者出资额,也可以二者相结合】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任命书根据本社设立大会决议,任命为本社理事长。

任命、、、为本社理事。

任命、、、为本社监事。

设立人签名(盖章):年月日专业合作社章程为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社的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名称与住所第一条本社名称:专业合作社。

本社住所:,邮政编码:。

第二章业务范围1.第二条本社的业务范围:农业开发、种植、养殖、药材、农作物、旅游、土地整改工程、工程施工。

第三章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三条本社成员出资总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其中,货币出资额为元人民币;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额元人民币;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四章成员第四条本社成员共 5 名。

其中,农民成员 5 名,所占比例 100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 / 名,所占比例 / %;其他非单位成员 / 名,所占比例 / %。

第五条本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三)按照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帐簿。

第六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与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表决权。

第七条本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六)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八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一)自愿申请退出的;(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三)死亡的;(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五)被本社除名的。

种植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种植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种植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为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社的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名称与住所第一条本社名称:本社住所:邮政编码: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二条本社的业务范围:种植【农作物、蔬菜、瓜果、林木林苗、花卉种植,受委托的农作物种子繁育,土地流转(国家法律、政策许可范围内),以本社成员为主要对象的农资(前置许可除外)、自产品购销,提供种植技术、信息、病虫害防治服务。

】第三章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三条本社成员出资总额为万元人民币。

其中,货币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额万元人民币;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四章成员第四条本社成员共名。

其中,农民成员名,所占比例%;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名,所占比例%;其他非单位成员名,所占比例 %。

第五条本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三)按照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帐簿。

第六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与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表决权。

第七条本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六)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八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一)自愿申请退出的;(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三)死亡的;(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五)被本社除名的。

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模板

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模板

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为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社的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名称与住所第一条本社名称: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专业合作。

由5。

(三)按照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帐簿。

第六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与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表决权。

页眉内容第七条本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一)不遵守本社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不执行成员大会、理事会决议,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第五章组织机构页眉内容第十条本社的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构成。

第十一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第十二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一)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员提出;(二)监事提议。

第十五条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

页眉内容成员大会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

第十六条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名成员组成,设理事长一人,理事长和理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

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内部合作、促进农民的共同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合作社的名称、地址和宗旨第二条合作社的名称为(XXX)专业合作社,简称(XXX)合作社。

第三条合作社的地址为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第四条合作社的宗旨是:通过成员间合作,实现合作社成员的经济利益最大化,提升农业生产的效益和质量。

第三章:合作社的业务范围第五条合作社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农田开垦及土地整理、农作物种植、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业科学研究等。

第六条合作社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合作社成员的意愿,适时调整和扩大业务范围。

第四章:合作社成员第七条合作社成员应为农业生产经营者,具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

第八条合作社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 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决议;2. 完成自己承担的合作社经营任务;3. 定期缴纳合作社的会费,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向合作社出资。

第五章:合作社的经济组织和管理第九条合作社的经济组织包括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

第十条合作社的经营决策和监督权力分别由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行使,具体职责和权限由合作社成员大会确定。

第十一条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合作社经济活动的规范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第六章:合作社的盈亏分配第十二条合作社的盈余按照合作社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按照成员合作的约定进行分配。

第十三条合作社的亏损由合作社成员按照合作社出资额的比例分担,当合作社的亏损超过成员出资额时,合作社根据合作社章程的约定进行补贴。

第七章:合作社的解散和清算第十四条在以下情况下,合作社应当解散:1.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2. 合作社成员大会作出解散决议。

第十五条合作社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清算工作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的清算组织负责。

第八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的任何修改,应当由合作社成员大会作出决议,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XX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

XX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

XX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由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生产者组成的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自主经营、以种植为主进行专业化经营的农业合作组织。

第三条合作社的名称为“XX种植专业合作社”,英文缩写为“XXPCS”。

第四条合作社的住所为XX省XX市XX区/县XX街道/镇。

第五条合作社的经营年限为无固定期限。

第六条合作社的宗旨是加强农民自主经营,优化种植结构,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七条合作社为无限责任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条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入社成为社员。

第九条合作社的决策机构为社员大会,执行机构为理事会。

第三章入社与退社第十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自愿参加,按程序填写入社申请,并经合作社理事会审查通过后,享受与现有社员同等的权益,成为社员:(一)具备合法的种植经营许可证明;(二)愿意依法履行合作社章程和决议,参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社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退出合作社:(一)请求退出合作社;(二)因死亡、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三)被合作社开除的;(四)依法被撤销经营许可的;(五)其他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

第十二条社员退出合作社后,其出资部分的合理利息可由合作社根据情况向其返还。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合作社以种植为主要经营项目,可以兼营与种植业相关的产品加工销售、技术服务等业务。

第十四条合作社的经营收入主要来自社员的种植经营收入,也可以通过其他合作社经营活动或参与政府项目来获取收入。

第十五条合作社应制定详细的经营计划及年度农作物种植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和社员需求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六条合作社应当积极开展农业技术培训、科技示范,提高社员的种植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十七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财务监督和风险防控,保证社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组织结构第十八条合作社设立社员大会和理事会作为合作社的决策和执行机构。

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如今各种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成立,那当然少不得合作社的章程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于xx年xx月xx召开设立大会,由xx人发起。

本社名称:xx市xx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为:xx万元人民币本社法定代表人:xx本社住所:肇东市xx镇(乡)xx村邮政编码:xx联系电话:xx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主要业务范围:组织采购成员用于xx种植(养殖)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种植(养殖)、收购、销售、贮藏成员种植(养殖)的xx,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包装等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xx种植(养殖)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服务。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具体出资方式:xx人均以货币方式出资,xx出资xx万元、xx出资xx万元、xx出资xx万元、xx出资xx万元、xx出资xx万元,共计出资xx万元。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帐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农业种植通用版合作社章程9篇

农业种植通用版合作社章程9篇

农业种植通用版合作社章程9篇Agricultural planting general cooperative charter农业种植通用版合作社章程9篇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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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第一章名称与住所文档通用版2、篇章2:第三章成员出资方式、出资额3、篇章3:第四章成员模板(最新版)4、篇章4:第五章组织机构范本5、篇章5:第六章财务和盈余返还模板6、篇章6:第七章章程模板7、篇章7:第八章解散事由清算办法模板8、篇章8:第九章公告事项与方式9、篇章9:第十章需要规定其他事项篇章1:第一章名称与住所文档通用版第一条本社名称:XXXXXXXX种植专业合作。

本社住所:XX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X。

篇章2:第三章成员出资方式、出资额【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第三条本社成员出资总额为XXXXXX万元人民币。

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额XXXXX万元人民币;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篇章3:第四章成员模板(最新版)【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第四条本社成员共X名。

其中,农民成员X名,所占比例100%。

第五条本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三)按照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帐簿。

第六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与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表决权。

第七条本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六)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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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植保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本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从事植保的农民为主体,依据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照本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二章 名称、住所和业务范围 第三条 本社名称: 第四条 本社住所: 第五条 本社业务范围:为成员及同类经营者提供农作物机械植保服务,为成员及同类经营者提供农作物机械植保信息咨询服务。 第六条 本社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 本社成员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本社以其全部资产对本社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章成员资格、入社、退社和

除名以及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八条 凡从事与本社相同产业、承认并遵守本章程,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民、组织和其他人员,提交入社申请表,经理事长(合作社成立前由发起人)讨论通过,成为本社成员。 第九条 以组织名义入社的成员,其权利和义务由该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行使。 第十条本社设立登记时共有成员 人,其中:农民成员 人,占成员总数的 %;成员出资总额 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第十一条 成员退社须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提出;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经批准可以退社。退社时,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于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社经营亏损,应扣除其资格终止前应承担的本社亏损及债务;如经营盈余,则按规定分给其应得红利。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财务年度终了时终止。退社后,不得分配本社共有财产。 第十二条 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而解散,或者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不办理成员退社手续。 第十三条 成员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继承申请,经理事长审查批准后继承成员资格。继承人不愿意入社的,按照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申请退社。 第四章成员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二) 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 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四) 享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有权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五)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帐簿; (六)有权建议召开成员大会; (七) 享有本社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权; (八)有权拒绝本社不合法的负担; (九)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 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 按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按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 (四)接受本社技术指导,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从事生产,履行签订的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共同发展本社生产; (五)不从事与本社相竞争或与本社利益相对立的活动; (六)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的共有财产,爱护本社的设施; (七)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 (八)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组织机构及其产生

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 第十六条 本社设立成员大会、理事长、执行监事。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第十七条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执行监事; (三)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批准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 (五)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 (六)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七)听取理事长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八)《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 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执行监事提议; (三)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一以上成员代表提出。 成员大会由理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十九条成员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两名成员投票。 本社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每个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条 召开成员大会前,理事长须提前五天向成员通报会议内容,否则成员有权拒绝参加。 第二十一条 理事长是本社的生产经营活动执行人,理事长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长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二条 理事长兼任经理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 理事长的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定本社发展规则、规章制度、生产经营计划等,提交成员大会通过,并组织实施本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根据成员大会决定,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 (四)讨论决定成员入社、退社、奖励、处分、继承等事项; (五)对外代表本社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六)对成员进行培训,组织成员参加各种协作活动; (七) 聘请或者解聘本社财务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 (八)管理本社的财务与财产; (九)组织拟订本社内部业务机构和各项制度; (十)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和契约; (十一)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办理章程中所规定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 理事长应严格遵守各种报告制度,定期向成员大会提出有关业务、财务等工作报告。 理事长负责生产经营业务,保护本社一切财产,如有违法失职、徇私舞弊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须负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社不设监事会,设执行监事一名,代表全体成员监督和检查理事 长的工作,执行监事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执行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 执行监事的职权如下: (一)监督理事长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和财务收支情况; (三)监督理事和本社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提出监察工作报告; (五)向理事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如发现理事长有违法或徇私舞弊行为,应提出监察处理意见报要求召开临时成员大会,并报告有权机关予以处置; (七)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七条 理事长、执行监事在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其中,单位成员的委派的代表经成员大会选举可以成为理事长、执行监事。 第二十八条 理事长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不得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本社的理事长、经理、执行监事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第三十条 成员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成员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第六章 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 第三十一条 本社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三十二条 理事长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按照规定,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于成员大会召开的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同时,提出下年度的财务支出预算,交成员大会讨论后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社资金来源包括: (一)成员出资; (二)盈余分配中提取的公积金; (三)政府财政直接补助; (四)接受的捐赠; (五)合法取得的其它财产。 第三十四条 政府扶持和其他组织、个人赠予本社的资产,均按接收时的现值入账,作为本社的共有资产,用于本社的发展。国家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任何单位与个人无权平调本社财产。 第三十五 本社与其成员的交易、与利用其提供的服务的非成员的交易,应当分别核算。 第三十六条 本社可以按照成员大会决议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本社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可用风险金、公积金弥补。风险金、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亏损的,可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因补弥亏损所减少的资金,成员大会应酌情规定补充的办法和期限。 每年提取的公积金应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 第三十七条 本社应当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主要记载下列内容: (一)该成员的出资额; (二)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 (三)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第三十八条 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本社的可分配盈余。 可分配盈余按照下列规定返还或者分配给成员,具体分配办法经成员大会决议确定: (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第三十九条 执行监事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成员大会报告。成员大会也可以委托审计机构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审计。 第七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四十条 修改章程由理事长提出拟修改条款,并按章程规定的成员大会召开方式通知和组织召开成员大会。修改章程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生效。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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