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3年南京市公需课考试题答案

《“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解读单选题(共7题,每题5分)1、在“十四五”规划中,“大数据”出现过()次。
正确答案:C、432、到2025年,大数据产业测算规模突破3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在()左右,创新力强、附加值高、自主可控的现代化大数据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正确答案:B、0.253、截至()年年底,我国数据中心市场规模为1958亿元。
正确答案:A、20204、2020年,我国大数据产业规模已超()元。
正确答案:A、1万亿5、预计2023年大数据产业规模就将达到()。
正确答案:A、1.5万亿6、我国已建设()个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正确答案:D、87、截至2021年4月,我国已经有()个省级和地市级数据开放平台。
正确答案:B、1742、当前,我国大数据在互联网、金融、电信等领域的应用占比超过()。
正确答案:C、0.74、“大数据成为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手段”是从()视角看大数据的价值体现。
正确答案:D、社会6、2020年我国的数据量达到约8000EB,约占全球数据总量的()。
正确答案:A、0.185、路由器属于数据中心产业链结构的()。
正确答案:A、上游多选题(共6题,每题5分)1、“十四五”时期,我国大数据产业的发展目标有(ABCDE)。
A、产业保持高速增长B、价值体系初步形成C、产业基础持续夯实D、产业链稳定高效E、产业生态良性发展2、大数据中心的发展趋势有(ABCDE)。
A、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B、提高数据中心的效率,降低数据中心的PUEC、统筹布局,加强数据中心的绿色集约建设D、支持龙头企业的全球化布局,提高国际化的竞争力E、完善政策标准体系,引导产业良性发展3、数据中心囊括四大主要业务范畴,具体包括(ABCD)。
A、电信业务B、云服务C、房地产出租D、互联网接入服务E、资产分配4、“十三五”时期我国大数据产业取得了重要突破,但仍然存在一些制约因素,具体表现在(ACDE)。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2.22•【字号】宁政办发〔2022〕11号•【施行日期】2022.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各区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2月22日南京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2—2024年)为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数字中国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加快我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为着力点,夯实平台、网络、安全以及工业软件、智能装备等基础支撑,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加快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深入推进全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高地。
二、主要目标2022至2023年,每年推动实施1300个以上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项目,覆盖1200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
到2024年底,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全面实施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产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重点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70%,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超过85%,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90%。
三、重点任务聚焦全市重点产业链以及电子信息、汽车、钢铁、石化等支柱产业,坚持结果导向、项目牵引、分类推进,以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中小型制造企业、产业链和产业园区数字化转型为切入点,深入实施12项重点工程,培育壮大新模式新业态,增强产业发展新优势新动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南京市2013年金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南京市2013年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银行类金融机构【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13]3号【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1.11【实施日期】2013.01.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南京市2013年金融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3]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拟定的《南京市2013年金融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月11日南京市2013年金融工作要点(市金融办、市发改委 2013年1月)2013年是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攻坚之年,做好2013年金融工作,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国航运(空)与综合枢纽名城的意见》(宁委发〔2012〕66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11〕73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11-2020)的通知》(宁政发〔2013〕7号),现提出2013年全市金融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以全面建设区域金融中心为主攻方向,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和资金保障为突出任务,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各项金融工作,力争2013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增长15%左右,推进全市金融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全力推动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加强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融资服务。
着力推动政银企合作,强化信贷资金的基础性作用,积极争取获得更多的信贷投入,力争全年新增贷款1300亿元左右。
不断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进中期票据、短期融资、私募债券、企业债券。
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宁政发[2001]218号
![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宁政发[2001]218号](https://img.taocdn.com/s3/m/2e23ce02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f064f41.png)
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正文:---------------------------------------------------------------------------------------------------------------------------------------------------- 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宁政发[2001]218号2001年12月20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我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努力扩大投资,提高投资效率,促进南京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提出我市投融资体制改革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一)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确立企业在竞争性领域的投资主导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完善投融资管理,营造有利于投融资要素合理流动的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全社会投资者的积极性。
(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是: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对投融资活动的调节作用;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改革政府投资运作方式,规范监督与管理;拓宽融资渠道,完善融资体系,规范融资方式;培育投融资中介服务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推进公平竞争,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加强政策和信息引导,规范投融资监管;逐步形成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调控有力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二、合理界定投资主体和投资领域(三)政府非经营性投资的主要领域。
政府非经营性投资以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非经营性社会事业项目和重大高新技术项目为主,主要集中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以及高新技术研发、环境保护、市政建设、防洪排涝、河道整治等领域。
政府对于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主要用于启动重点片区的土地开发、主要路网、设立重点研发机构和其他非经营性项目。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金融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金融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30•【字号】宁政办发[2010]89号•【施行日期】2010.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金融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8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金融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南京市金融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63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2010〕43号),设立市金融发展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协调推进地方金融业发展、引导金融和资本市场支持地方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责任。
一、职责调整将市政府办公厅有关金融工作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融发展规划制订、引进金融企业、企业上市、地方金融资本、担保、金融诚信体系建设等职责,划入市金融发展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省有关地方金融发展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地方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金融发展环境和服务体系建设,为在宁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建立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
(三)牵头研究制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扶持政策,建立激励机制,推动重点企业多渠道多形式直接融资。
(四)牵头研究制定中小企业融资的扶持政策和建立激励机制,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整合各类资源手段推动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五)牵头制定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政策、战略规划,建立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和服务“三农”的激励机制。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1.14
•【字号】宁政发[2009]14号
•【施行日期】2009.01.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宁政发[2009]14号2009年1月14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市政府对2008年6月30日之前制定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过清理,市政府决定:
一、对主要内容违反上位法规定,已被新的上位法代替;或者不适应当前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或者适用期已过,实际上已失效的88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对个别条款与上位法不一致,管理职能已经发生调整变化的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三、对其他342件规范性文件(包括少数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持工作连续性等特殊情况而必须暂予保留的文件),予以保留。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8年1月1日之前发布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1998年1月1日之后发布的未在保留、修改目录内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自行
废止,不再另行发布,也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和执法的依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查阅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可登录南京市政府网站和南京市政府法制网查询。
附件一:
附件二:。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名单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
重大项目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03.14
•【字号】宁政发〔2023〕29号
•【施行日期】2023.03.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
目名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名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推进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南京市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名单。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23•【字号】宁政办发〔2018〕79号•【施行日期】2018.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7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8月23日南京市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4号),切实破解民间投资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障碍,充分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深入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
加强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夯实企业投资项目不见面审批(服务)的各项条件,2018年底前,有审批服务事项的部门,均应具备外网受理功能。
加快整合网上受理平台和政务服务窗口,实现前台受理和后台业务办理系统之间无缝对接,2018年底前基本构建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体系,并逐步完善在线支付、物流快递等系统配套功能,提升办理体验。
加快推进落实《南京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着力建设市、区、街(镇)联动的南京政务服务网,并按全省的统一安排,实现与省政务服务网的对接,到2020年,全面实施并完成“3456”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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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实施办
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互联网
【发文字号】宁政发[2014]193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7.17
【实施日期】2014.07.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宁政发〔2014〕19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7日
关于加快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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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
〔2013〕67号),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抢抓互联网金融发展机遇,优化全市互联
网金融产业发展环境,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产业的支持力度,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转
型升级,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协调推动机制。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
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金融办、人才办、发改委、经信委、科委、财政局、人社局、商
务局、统计局、工商局、国税局和地税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引导、培育、认
定、监管和统计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具体负责全市互
联网金融产业发展的日常推进和协调工作。建立与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
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的沟通协调机制,合力推动全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
二、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设立和发展。对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互联网金融企
业,支持其在名称中使用“金融信息服务”等字样。对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分级持牌管
理,根据其经营规模、创新能力、风险控制水平、人力资源储备等实际情况,按分级准
予其在经营范围中使用“基于互联网的金融信息服务”、“金融产品交易服务”、“资
产管理”、“投资管理”等字样。对优秀的互联网金融项目和相关企业,在“著名商
标”认定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给予支持。
三、推进互联网金融示范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