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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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项目支出

现金申报审批操作流程

一、业务经办审核

1.登录财政一体化系统,选择菜单“计划管理-现金申报审批-业务经办审核”,点击进入业务经办审核界面,“业务经办审核金额”列初始值为“部门审核金额”。待审核页签按照金额大小,分三个页签显示,业务经办需分别审核。

2.业务经办审核时,分不同情况处理:

(1)同意预算单位申报金额和提现用途的,按申报金额大小分别处理:

①项目申报金额小于或等于5万元,勾选相应项目或全选当页所有项目,点击【审核】按钮,信息即发送至业务处长;已发送信息可在“已审核”页签中查询。

②项目申报金额大于5万元,须打印《项目支出现金使用申报表》并按程序送审。审批同意的,勾选相应项目或全选当页所有项目,点击【审核】按钮,信息即发送至业务处长;审批不同意的,勾选相应项目,点击【退回】或进行修改。

(2)修改预算单位申报金额的,系统提供以下两种修改方式:

①按比例统一修改:先勾选相应项目或全选当页所有项目,然后在调整编辑区内输入调整百分比,点击【确认】按钮,系统自动生成业务经办审核金额。

②逐项修改:先勾选相应项目或全选当页所有项目,然后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界面,在修改界面,除提供按比例统一调减功能,也可在“业务经办审核金额”列中逐项调减。修改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保存修改信息并返回待审核界面;点击【返回】按钮,修改信息不保存,系统返回待审核界面。

修改完成后,待审核页签显示内容会根据修改金额重新排列;业务经办应根据修改后的金额大小,参照(1)所示内容操作。

(3)不同意预算单位申报金额或提现用途的,勾选相应项目,点击【退回】按钮。

(4)在业务处长审批前,如需修改已审核的项目现金额度,可点击【取消审核】,对相应项目重新审核。

3.打印《项目支出现金使用申报表》:

如打印部分项目,勾选相应项目,点击【打印】按钮;如打印全部项目,点击【全部打印】按钮。状态列由“0-未打印”变为“1-已打印”。

在打印提交送审过程中,对审核金额进行修改的,在“1-已打印”状态下可多次打印。

4.注意事项:

业务经办在审核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现金申报额度时,可能因预算单位转账、提现或公务卡报销,出现“授权额度结余”小于“业务经办审核金额”的情况(系统以淡粉色背景高亮显示),应调减相关项目的“业务经办审核金额”直至小于或等于“授权额度结余”(系统背景颜色转为正常),否则系统审核不能通过,仍保留在当前页签。

二、业务处长审批

1.登录财政一体化系统,选择菜单“计划管理-现金申报审批-业务处长审

批”,点击进入业务处长审批界面,“业务处长审批金额”列初始值为“业务经办审核金额”。

2.业务处长审批时,分不同情况处理:

(1)同意预算单位申报金额和提现用途的,勾选相应项目或全选当页所有项目,点击【审核】按钮,完成审批;审批信息可在“已审核”页签中查询。

(2)需对预算单位申报金额进行修改的,系统提供以下两种修改方式:

①按比例统一修改:勾选相应项目或全选当页所有项目,在调整编辑区内输入调整百分比,点击【确认】按钮,系统自动生成业务处长审批金额。

②逐项修改:先勾选相应项目或全选当页所有项目,然后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界面,在修改界面,除提供按比例统一调减功能,也可在“业务处长审批金额”列中逐项调减。修改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保存修改信息并返回待审核界面;点击【返回】按钮,修改信息不保存,系统返回待审核界面。

修改完成后,勾选相应项目或全选当页所有项目,点击【审核】按钮,完成审批;审批信息可在“已审核”页签中查询。

(3)不同意预算单位申报金额或提现用途的,勾选相应项目,点击【退回】按钮。

3.注意事项:

业务处长在审批预算单位项目现金申报额度时,可能会因单位转账、提现或公务卡报销,出现“授权额度结余”小于“业务处长审批金额”的情况(系统以淡粉色背景高亮显示),应调减相关项目的“业务处长审批金额”直至小于或等于“授权额度结余”(系统背景颜色转为正常),否则系统审核不能通过,仍保留在当前页签。

三、现金申报查询

1.现金申报明细查询

选择菜单“计划管理-现金报表查询-现金申报明细查询”,点击进入查询界面,查看本年度已申报信息明细内容。

2.现金申报余额查询

选择菜单“计划管理-现金报表查询-现金申报余额查询”,点击进入查询界面,查看截止到当前时点的项目现金余额。

201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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