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企业的背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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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分拆上市的财务效应分析--以康恩贝分拆佐力药业为例

创业板分拆上市的财务效应分析--以康恩贝分拆佐力药业为例

分拆上市的市场风险和不确定性
市场风险:分拆上市可能导致股价波动,影响公司市值
估值风险:分拆上市可能导致公司估值下降,影响融资能力
竞争风险:分拆上市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更激烈的市场竞争,影响市场 份额 管理风险:分拆上市可能导致公司管理难度增加,影响公司运营效 率
分拆上市的监管风险和合规问题
监管风险:分拆上市可能面临监管机构的审查和监管,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合规问题:分拆上市需要满足上市条件,包括财务、法律等方面的合规要求
案例:谷歌、Facebook、阿里巴巴等公司分拆上市 发展趋势:分拆上市成为全球资本市场的重要趋势 原因:提高公司估值、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建议:加强监管、完善法律法规、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
我国分拆上市的政策和制度建设
政策背景:我国分拆上市政策逐步放开,鼓励企业分拆上市 政策支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企业分拆上市,如税收优惠、融资便利等 制度建设:我国分拆上市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如信息披露制度、监管制度等 建议:建议政府进一步优化分拆上市政策,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企业分拆上市的积极性和成功率。
应对策略:母公司应加强 内部控制,提高财务管理 水平,降低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分拆上市可能 导致子公司财务状况恶化, 影响子公司发展
应对策略:子公司应加强 内部控制,提高财务管理 水平,降低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分拆上市可能 导致母子公司之间财务关 系复杂化,影响公司整体 运营效率
应对策略:母子公司应加 强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 财务关系,提高公司整体 运营效率
分拆上市的经济风险和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分拆上市可能引 发员工不满,影响公司形象 和声誉
风险管理:分拆上市需要加 强风险管理,确保公司稳定

创业板解禁规则

创业板解禁规则

创业板解禁规则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创业板市场为众多创新型企业提供了融资渠道。

然而,创业板股票的解禁问题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创业板解禁的含义、规则、流程、市场影响以及投资者应对策略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一、创业板解禁的含义与背景创业板解禁,是指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原有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转让。

经过一定期限后,这些股份可以依法解除禁售限制,并在市场上进行交易。

创业板解禁背景是由于创业板公司多为创新型企业,风险较高,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监管部门设定了一定的限售期。

二、创业板解禁的规则与流程1.解禁规则: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管理办法》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原有股东所持股份的解禁期限为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持有的股份,解禁期限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解禁流程:创业板解禁流程主要包括三个阶段:申报、审核和减持。

首先,上市公司需向证券交易所提交解禁申请;其次,证券交易所对申请进行审核;最后,审核通过后,股东可在解禁期内依法减持。

三、创业板解禁对市场的影响1.短期影响:创业板解禁初期,大量股份涌入市场,可能导致股价波动,投资者信心受到影响。

但长期来看,市场会逐步消化解禁压力,股价回归合理价值。

2.长期影响:创业板解禁有助于优化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同时,股东减持所得资金有望反哺企业,推动公司发展,从而提升市场整体竞争力。

四、投资者应对创业板解禁的策略1.了解解禁背景,关注上市公司基本面。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解禁的背景和规则,关注公司的基本面,从长期价值投资的角度出发,筛选优质标的。

2.分散投资,降低单一股票风险。

投资者可在创业板中分散投资,降低单一股票的风险。

3.关注市场动态,做好风险管理。

在创业板解禁期间,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合理配置资产,做好风险管理。

总之,创业板解禁是资本市场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广州竞远 创业板 招股说明书

广州竞远 创业板 招股说明书

广州竞远创业板招股说明书
广州竞远是一家位于广州的科技公司,计划在创业板上市。

以下是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
1. 公司概况:介绍公司的背景、发展历程,以及业务范围和主要产品或服务。

2. 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提供公司近年来的财务数据,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和资产负债表等,并讨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

3. 行业分析: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竞争格局和市场规模,以及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4. 上市计划:说明公司选择在创业板上市的原因和意义,包括融资计划和资金用途等。

5. 风险提示:列举可能会影响公司发展的风险因素,包括市场竞争、政策法规变化和技术风险等,并提供风险防范措施。

6. 公司治理:介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包括董事会构成、高管层及其薪酬制度,以及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等。

7. 法律事务:披露公司目前面临的法律诉讼、行政处罚或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事务,并提供公司的法律顾问或代表的联系方式。

8. 尽职调查报告:提供独立第三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要求进行的尽职调查报告。

9. 主要股东和股权结构:列出公司的主要股东和持股比例,并描述股权结构和股东的权益和权责。

10. 招股方案和发行方式:详细说明公司的招股方案,包括发行股票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和申购方式等。

上述内容仅为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之一,具体招股说明书可能还包括其他方面的信息。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并根据自身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作出投资决策。

创业板 注册制 ipo 定价制度

创业板 注册制 ipo 定价制度

创业板注册制 ipo 定价制度【实用版3篇】目录(篇1)1.创业板与注册制的概念与关系2.创业板 IPO 定价制度的特点3.创业板 IPO 定价制度的优势与不足4.我国创业板注册制 IPO 定价制度的发展前景正文(篇1)创业板,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为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等提供融资途径的股票交易市场。

注册制,是指企业在发行股票时,不再需要经过严格的行政审批,而是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由投资者自行判断企业价值的一种发行制度。

当创业板遇上注册制,就形成了一个高效、灵活的融资渠道,为我国的创业型企业提供了强大的支持。

在创业板注册制下,IPO 定价制度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与传统的IPO 定价制度相比,创业板 IPO 定价制度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它是以市场化为导向的。

在传统的 IPO 定价制度中,企业的发行价格往往是由政府指导的,而在创业板注册制下,企业的发行价格将由市场供需决定。

其次,它是一个更加灵活的制度。

在传统的 IPO 定价制度中,企业的发行价格往往是固定的,而在创业板注册制下,企业的发行价格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创业板 IPO 定价制度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可以更好地反映市场的供需关系,使企业的发行价格更加合理。

其次,它可以提高市场的效率,使企业的融资效率得到提高。

然而,它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市场化的定价可能会导致一些企业的发行价格过高,从而使投资者承担较大的风险。

对于我国创业板注册制 IPO 定价制度的发展前景,我们应当持乐观的态度。

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创业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创业板注册制 IPO 定价制度将会得到更多的应用。

另一方面,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深化,市场化的定价方式将会更加成熟,创业板注册制IPO 定价制度将会更加完善。

总的来说,创业板注册制 IPO 定价制度是我国金融市场的一项重要创新,它为创业型企业提供了强大的支持,同时也为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创业板 业绩预告规则

创业板 业绩预告规则

创业板业绩预告规则创业板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种特殊板块,主要面向成长性较强的创新型企业。

而业绩预告则是创业板企业在每年报告期结束前,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提前预测和公告下一年度的经营业绩情况。

业绩预告作为创业板企业的重要信息披露方式,对于投资者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下面将从规则的制定背景、目的和具体要求等方面对创业板业绩预告规则进行介绍。

一、制定背景创业板业绩预告规则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创业板企业在报告期结束前对下一年度经营业绩的预测和公告,增强信息的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由于创业板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和风险性,其经营业绩的波动性较大。

因此,制定创业板业绩预告规则,有助于提高创业板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减少信息不对称,增加投资者对创业板企业的了解和信任。

二、目的和意义创业板业绩预告规则的制定,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提高创业板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具体意义如下:1. 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创业板业绩预告规则要求企业必须提前预测和公告下一年度的经营业绩情况,使投资者在投资决策时能够更准确地评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前景。

2. 减少信息不对称。

创业板业绩预告规则要求企业在报告期结束前,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提前公告经营业绩,减少企业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提高市场的透明度。

3. 增加投资者信任。

创业板业绩预告规则的制定,有助于提高创业板企业的信息披露质量,增加投资者对企业的信任,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创业板市场,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具体要求创业板业绩预告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要求:1. 预测范围。

创业板企业应当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预测下一年度的经营业绩情况。

预测内容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每股收益等指标,以及可能影响经营业绩的重大事项。

2. 公告时间。

创业板企业应当在报告期结束前的一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渠道,公告下一年度的经营业绩预测。

公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创业板 股权激烈交易规则

创业板 股权激烈交易规则

创业板股权激烈交易规则引言概述:创业板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个重要板块,其股权激烈交易规则对于创业板企业的发展和市场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创业板股权激烈交易规则的相关内容。

正文内容:一、交易规则的制定1.1 制定背景:介绍创业板股权激烈交易规则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1.2 相关法律法规:介绍与创业板股权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创业板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

二、交易制度的特点2.1 交易时间:详细介绍创业板股权交易的交易时间安排。

2.2 交易方式:阐述创业板股权交易的交易方式,如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

2.3 交易规则:介绍创业板股权交易的交易规则,如限制性交易、交易费用等。

三、信息披露要求3.1 公司信息披露:详细阐述创业板企业在股权交易中的信息披露要求,包括财务报告、重大事项等。

3.2 实时披露:介绍创业板企业在股权交易中的实时披露要求,如交易信息、交易价格等。

四、交易风险管理4.1 风险提示:详细介绍创业板股权交易中的风险提示要求,包括投资风险、市场风险等。

4.2 交易风险管理:阐述创业板股权交易中的交易风险管理措施,如风险控制指标、风险监测等。

五、监管机制5.1 监管部门:介绍创业板股权交易的监管部门,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5.2 监管措施:详细阐述创业板股权交易的监管措施,如交易监管、违规处罚等。

总结:综上所述,创业板股权激烈交易规则对于创业板企业的发展和市场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交易规则的制定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

交易制度的特点包括交易时间、交易方式和交易规则等,为创业板股权交易提供了基本框架。

信息披露要求和交易风险管理则保障了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监管机制的建立和监管措施的实施,为创业板股权交易提供了有效的监督和保障。

相信随着创业板股权激烈交易规则的不断完善,创业板市场将进一步繁荣发展。

上交所创业板盘后定价交易规则

上交所创业板盘后定价交易规则随着科技创新的不断推进和市场需求的多样化,创业企业在融资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满足这一需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于xxx正式推出创业板盘后定价交易规则,旨在为创业板企业提供更加灵活、高效的融资渠道。

本文将详细介绍上交所创业板盘后定价交易规则的相关内容,以期为广大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提供更多了解和参考。

一、背景随着股票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创业企业融资困难一直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传统的定价发行方式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价格波动较大等问题,容易导致融资难、融资贵的情况。

而盘后定价交易正是针对这些问题而推出的一种融资方式,通过以成交价作为发行申购价格,有效解决了信息不对称和市场波动的问题,为创业企业提供更加公平、透明的融资机会。

二、交易规则1. 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化原则,盘后定价交易的成交价格将作为新股发行价格。

通常情况下,交易时间将持续半个小时,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2. 交易对象:盘后定价交易的对象为创业板新股发行申购中未满额中签的投资者和未分配机构配售份额的符合条件的投资者。

3. 交易方式:盘后定价交易采用撮合交易方式,由交易所提供的系统进行成交撮合。

投资者在规定时间内报出申购价格和数量,并通过系统撮合完成交易。

4. 交易程序:具体交易程序分为报价、撮合成交和清算等环节。

投资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出有效限价或市价申购指令,撮合交易系统将在交易结束后按照市价进行成交。

5. 交易费用:盘后定价交易的交易费用由创业板公司支付。

三、盘后定价交易的优势1. 降低信息不对称:盘后定价交易允许投资者根据实时市场行情进行购物,降低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不确定性,提高了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2. 减少价格波动:盘后定价交易能够有效降低价格波动,避免了像初次公开发行那样集中竞价过程中价格波动剧烈,有利于投资者更加平稳有序地进行交易。

3. 提高交易效率:盘后定价交易节约了交易时间,减少了投资者等待的时间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增加了投资者的交易便利性。

创业板 上市首日连续竞价规则

创业板上市首日连续竞价规则一、创业板上市首日连续竞价规则的背景创业板是中国证券市场上的一个特殊板块,旨在支持和鼓励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创业板上市首日是一个重要的时刻,对于投资者和企业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创业板上市首日采用了特殊的连续竞价规则。

二、连续竞价规则的适用范围创业板上市首日的连续竞价规则适用于创业板上市首日的股票交易。

在这一天,创业板上市的新股将参与连续竞价,以确定其开盘价和交易价格。

三、连续竞价规则的具体内容1. 竞价时间:创业板上市首日的连续竞价时间为9:15-9:25,共计10分钟。

这段时间内,交易系统将接受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并根据委托价格和数量进行撮合交易。

2. 竞价方式:连续竞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即将投资者的买卖委托集中在一起进行撮合交易。

竞价过程中,投资者可以随时修改或撤销委托。

3. 竞价规则:创业板上市首日的连续竞价规则与普通股票市场略有不同。

在连续竞价过程中,买卖双方的委托将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

也就是说,价格较高的买方和价格较低的卖方将优先成交,同等价格的买卖委托将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撮合。

4. 价格限制:创业板上市首日的连续竞价过程中,买卖双方的委托价格不能超过涨跌幅限制。

根据创业板的规定,连续竞价阶段的涨跌幅限制为不超过20%。

5. 成交规则:创业板上市首日的连续竞价成交规则与普通股票市场相同。

当买方和卖方的委托价格相匹配时,交易系统将自动进行撮合成交。

撮合成交的价格为买方和卖方的委托价格的中间价。

四、连续竞价规则的意义创业板上市首日的连续竞价规则旨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

通过连续竞价规则,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所的集中撮合交易系统中参与竞价,以公开、透明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

同时,连续竞价规则还可以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增加交易的效率。

总结:创业板上市首日的连续竞价规则对于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确保交易公平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工商管理论文:工商管理硕士论文精选范文3篇

工商管理论文:工商管理硕士论文精选范文3篇工商管理硕士论文精选范文一:我国创业板科技型企业资本结构研究1 绪论1.1 选题背景及意义1.1.1 选题背景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作为科学技术的重要载体,我国的科技型企业已得到了较为迅速的成长,其已逐步成为了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巨量的就业岗位来自科技型企业,其维护着社会稳定,引导着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其也是我国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中坚力量。

资金是支撑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所以资本结构是企业成长的重要因素之一,而科技型企业有其自身特点,导致普遍存在资本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以致其形成了独特的资本结构特征。

目前,关于资本结构的探索大部分集中于主板上市公司,对创业板科技型企业的相关探索相对不足。

再者,科技型企业资本结构研究的样本主要是制造业中的科技型企业,无法准确反映科技型企业资本结构的普遍特征。

最后,目前大量资本结构研究是基于静态模型的探索,但是企业资本结构实际上是不断变化着的,与实际不符。

因此,基于动态模型研究创业板科技型企业的资本结构影响因素,对解决目前科技型企业资本结构不合理问题具有正向导向作用。

1.1.2 研究意义资本结构一直以来都是一个热点命题,作为一个重要的中间指标,其和企业资本成本相关,最后同企业价值联系在一起,具有重大研究意义。

1958 年,Modigliani 和Miller 基于若干严格假设建立了MM理论,其得出“企业价值和资本结构无关”的结论。

但是实际上,因受到信息不对称、代理成本、市场低效率和税收等诸多因素影响,企业价值与资本结构是必定相关的。

至此以后,研究者对MM 理论假设条件进行逐渐放宽模拟现实以至逐渐逼近现实,日渐形成了权衡理论、顺序理论、代理成本理论等观点迥异的资本结构理论。

这些理论基于各自设定的假设下,分析了企业价值与资本结构之间的关系以及筹资行为。

二十一世纪初资本结构研究方向又发生了巨大变化,由静态研究转为动态研究。

创业高管团队背景分析——以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为例

作者: 丛义 童佳佳 杨荔英
作者机构: 上海金融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上海201209
出版物刊名: 全国商情
页码: 46-48页
年卷期: 2015年 第35期
主题词: 创业板上市公司 高管团队 企业战略决策 背景信息 创业团队 团队规模 性别比例企业绩效
摘要:作为一个特殊团队,高管团队一直被视为企业最重要的资源,并对企业战略决策和战略执行有显著影响。

高管团队特征及其在战略管理中作用的研究受到学术界和企业界的广泛关注。

本研究以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354个创业团队高管背景信息为样本,分别从高管团队职能背景、团队规模、性别比例、平均年龄等归纳一些会影响企业绩效的团队异质性因素,并与现有理论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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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业板企业的背景资料 (1)创业板企业现状 我国的创业板市场自2009年10月30日正式启动以来,由于其创新能力强、发展能力大,在短短两年内获得了市场给予的高评价和高期望。高评价给创业板企业所带来的“三高”(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超募率)问题,使得创业板企业的成长性受到了怀疑。 据统计,创业板上市公司IPO(股票首次发行)的超募比例(超募资金/计划资金)达到了史无前例的高点:以2009年年底前上市的36家公司为例,最低超募比为46%,最高超募比为303%,平均超募比达到125%。 “超募”资金理论上应用于项目再投资,为股东创造更多的财富,但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IPO“超募”严重,超出原计划投资项目资金过多,大量资金在短期内难以找到并投资新项目,因此盲目投资,拼凑募投项目,甚至变更募集资金投向,降低募集资金的投放质量的现象便比比皆是了。这不仅破坏了证券市场的资本配置机能,更是阻碍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2)创业板企业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针对主板和中小板的上市公司的研究主要围绕着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动因、影响因素及募集资金使用方式对业绩的影响三个主题展开的。然而相对于主板而言,我国的创业板市场建立的时间更晚,所以有关创业板的研究文献相对较少。 目前为止国内的专家学者的研究项目主要在对上市公司超募资金现象进行探索性研究方面。例如,针对创业板市场的“三高”现象指出创业板上市公司超募资金可能会造成盲目投资,进而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冯晓,崔毅,2010)。以及针对造成创业板超募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现行股票发行机制和定价机制的不完善,提出了完善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机制的建议。王永刚(2010)以创业板超募资金的产生原因及监管必要性为视角,研究了创业板上市公司超募资金现象,认为超募资金源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发行询价体制和严格的审核体制,而上市公司挪用超募资金的圈钱行为引发了监管的必要性,并从事前监管、引入融资管理制度、积极引导上市公司制定科学超募计划等方面提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的一系列建议。蒋欣和李全(2010)通过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价进行分析后认为,创业板市场上存在着非理性的高股价、高市盈率和高市净率现象,而这些巨额超募资金会引发市场对资金使用效率的担心,并可能导致企业家人才从创业板市场流失,最终造成人才和资金的流失。他们分别从宏观政策层面和微观市场层面出发,对超募资金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且建议价格机制应该恢复有弹性的“窗口指导”,同时加大股票的供应量,兼顾实行存量发行制度,以缓解创业板超募这一现象。 虽然多数国内学者均通过研究发现我国的上市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与其投资绩效低迷之间存在显著的相关性, 但并未回答上市公司究竟主要以何种方式闲置募集资金以及由此造成的投资绩效低迷的原因。而且在目前看来, 国内的有关募集资金投向的文献在研究设计中的数据来源这一环节显得颇为单一, 基本上都是采用公开披露的数据, 而很少有通过调研问卷等形式来获取一手数据。国内学者在研究方法上一般是运用多元回归来进行处理, 而多元回归模型的假设之一是模型中任何自变量之间不存在精确的线性关系, 但是相当一部分学者却忽视了这个问题, 因此, 对其研究结果的可信度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3)创业板企业国外研究现状 相对于国内而言,国外的创业板市场建立较早,对其所进行的研究也较为深入。但国外相关文献针对上市公司超募资金的原因分析较少,更多的是从超募资金的使用方面展开的。如,MichaelC.Jensen(1986)首先提出自由现金流的概念,并认为存在自由现金流的情况下,自由现金流留在公司并不会创造价值,为使股东财富最大化需将自由现金流分配给股东。但在实际经营中,当公司拥有大量现金流时,管理者和股票持有者的利益冲突愈发明显,管理者为最大化自己的利益,倾向于将资金进行投资,他们宁愿把闲余的资金投资到能够给其带来非现金收益的企业投资规模扩大方面,或者将资金投入到回报率较低的项目从而产生过度投资行为,也不愿支付给股东。MichaelWestphalen(2002)通过建立计量分析模型认为,当上市公司存在自由现金流引发代理成本的情形下,采用债务融资方式可以产生出类似企业税负作用的“挡板”效用,从而有效降低代理成本,进而约束管理者的非理性投资行为,但是这种挡板效用在上市公司破产后便消失。Michael C.Jensen(2004)认为股票市场上股票价格被高估的情形对管理者来说无疑是一种海洛因式的诱惑。他从美国股票市场上几家上市公司的经典案例入手,认为在股票价格被高估的情形下,管理者对维持高股价有一定的担心和压力,当他们认为股价确实过高并产生消极投资的策略来维持高股价时,会产生不理性投资行为。为使当前公司利润可观,以及自身利益最大化,管理者有很大的动机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和公司长远经营效率的前提下去追求公司短期的高速增长。由此认为股价高估,募集资金较多情况下,管理者应该采取措施将股票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而监管者和投资者也需要以新的视角来约束管理者。 可见国外对创业板企业的研究更多地在超募资金的使用上面。并且集中在对超募资金使用的研究,他通过改变资金使用的途径,是的企业自身利益达到最大化。这样为超募资金的合理化使用提供了有力的借鉴依据,但由于很少对超募的因素进行分析,所以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创业板上市公司资金的超募问题。 2、资金使用效率的背景资料 (1)资金使用效率的概述 所谓资金使用效率,主要是指资金的使用循环率,又称资金周转率,也就是资金的周转速度。资金周转速度越快,并且在周转过程中获得的收益越多,说明资金使用效率越高。 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对于扩大公司的主营业务规模、促进企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但由于其“超募”严重又短期内无法进行有效投资,从而给人们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募集资金是快速有效的“圈钱”手段。 (2)资金使用效率的现状 截至2010 年5 月5 日,创业板上市企业中共有44 家上市公司公告了超募资金的使用安排,从公告的数据看,有70.88%的超募资金被闲置,未投资或使用在任何领域,闲置资金总量高达110 亿。即使有些超募资金被利用,也只有少数按深交所要求用于主营项目的投资或并购,如华谊兄弟、莱美药业、神州泰岳、乐普医疗。其余大量被利用的超募资金使用在购置不动产、添置办公用品、购买豪华车辆或进行资金“置换”规避监管、发放公司福利、偿还贷款、放在银行吃利息等。根据有关数据显示,截至2010 年12 月23 日,2010 年上市的114 家创业板公司共募集资金超过900 亿元,而其首发预计募集资金不到300 亿元,超募资金是预计资金的2 倍。 然而,创业板上市公司大都处于创业后期阶段,即发展成熟期,而在成熟期内企业对资金的需求量并不是很大。从显示的数据可知,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中,尚未规划用途暂时处于存款获取利息的部分占到了总量的74%,被投资用于新项目或企业并购的占12%,有些公司甚至尝试将资金用于计划之外的投资,由此可见创业板公司对资金的使用效率是低下的。而且据有关调查表明,在导致上市公司严重亏损的原因中,70%以上是因为募集资金使用当所引起的。并且根据Wind 资讯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 年3 月17 日,在47 家已公布的2010 年业绩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中,净利润较2009 年增长50%以上的共13家,占已公布业绩的创业板上市公司总数的28%。而较2009年下降的有两家,且两家公司业绩分别下滑19%和25%。如果从该数据看,创业板净利润同比平均增速远落后于主板,资金的使用效率并不高,业绩相对主板也并无优势。 有学者认为,对于创业板公司而言,其合理使用资金的能力是有限的,资本运作能力也是有限的,能用好正常的募资就已是不易,而如今又突然给其2 倍的超募资金,这难免会导致创业板公司盲目投资或找不到合理的投资项目处置巨额资金,导致资金的浪费利用。证监会规定超募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但是对于在成长初期的创业板上市公司来说,其主营业务在短期内要消化几亿元超募资金相当困难,面对突如其来的大量资金,发行公司最常见的做法是将资金放在银行吃利息。但问题是股权资本相对于自有资本和债务资本有更大的风险,要求有更高的报酬率r,如果我们对股权资本获得的银行利息i用股权资本成本r进行贴现,那么最后净现值(NPV)肯定为负,即:

按照项目投资决策折现评价方法,净现值为负的项目将导致股票内在价值下降,该项目的实施是在损毁公司财富。 (3)、资金使用效率国内研究现状 在国内,针对创业板的上市公司的研究主要围绕着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动因、影响因素及募集资金使用方式对业绩的影响三个主题展开。关于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动因,朱武祥(2002)发现上市公司融资前立项不够严谨,投资项目的决策甚至存在一定的随意性,这是造成资金到位后的投向变更的深层次原因;刘勤、陆满平等(2002)以2000年募集资金的上市公司为对象,发现能将募集资金投向所承诺项目的不足五成,募资到位后能按原计划进度投入的公司就更少;刘少波、戴文慧(2004)研究发现,资本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融资约束、市场机制约束缺失、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等是公司变更募资的主要原因。关于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影响因素,张为国、翟春燕(2005)以665家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研究表明,公司规模、股权集中度、关联交易、资金闲置与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邹一平(2009)经过实证研究发现公司闲置资金的规模越大,公司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几率和程度也就越大。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对业绩的影响,徐沛(2004)研究表明大部分上市公司经营增长率与股权融资关系不显著,所投资的项目并不能使大多数企业的经营业绩增长;张为国、翟春燕(2005)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变更募资投向以后确实出现了明显的业绩下滑现象,代理成本越高,投资效率就越低;薛爽、杨静(2005)以314家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IPO募集资金按照计划投向承诺项目所产生的效率要分别高于资金用于非主营业务(多元化)、变更资金投向和资金闲置的情况;姜锡明、刘西友(2008)以2005年沪市A股公司为样本,考察了募集资金变更项目的投资效果,研究表明募集资金的投资效果与第一大股东的关系不显著,而与资金变更规模、主营业务的投资、资金闲置正相关。 通过国内研究文献,发现我国学者主要将对资金使用效率的研究放在对资金使用的投向变更的原因以及对资金使用制度的不规范性上。而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直接进行因素分析并联系到成长性的研究却很少。 (4)资金使用效率国外研究现状 由于国外股票市场环境和法律监管比较健全,大部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基本会按照招股计划投入使用,对资金使用问题的研究则主要是探讨如何防止公司经理的过度投资行为、投资不足行为和滥用自由现金流等问题。在有关公司的低效率投资行为的研究中Jensen和Meckling(1976)等认为,由于委托代理问题和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代理人在投资决策时往往选择有利于自己而并非有益于股东的投资项目,导致企业过度投资行为的发生,降低了投资效率;Jensen(1986)还指出,当企业存在着大量的闲余现金流量时,管理者有可能将企业的闲置资金投向于能给其带来非金钱收益的扩大企业投资规模方面,从而产生过度投资的行为;Myers(1988)研究表明,由于信息不对称,在外部投资者和内部管理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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