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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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审批权限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审批权限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审批权限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审批权限近年来,矿难事故频发,引起了广泛关注。

尤其是瓦斯爆炸事故,其危害严重,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矿山监理部门在应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审批的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他们的审批决策直接关系到矿山的安全生产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然而,目前审批权限的问题引起了矿山管理部门和相关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

我们来讨论矿井瓦斯等级的鉴定报告审批权限。

矿井瓦斯等级是对矿井内瓦斯浓度进行分类,并据此确定采取的安全措施等级。

矿井瓦斯等级的鉴定报告意义重大,其审批应由专业的矿山技术专家负责。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审批权限可能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矿山监理部门审批权限过大,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容易产生权力过度集中的问题。

另一些矿山监理部门的审批权限过小,导致技术专家的声音无法得到充分的尊重和发挥作用。

合理规范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审批权限,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对于保障矿山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来讨论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审批权限的问题。

矿井中的二氧化碳是一种常见的有害气体,会引发窒息、中毒等严重风险。

矿山监理部门在鉴定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时,需要准确评估矿井中的二氧化碳浓度和扩散情况,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然而,目前在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的审批权限上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矿山监理部门的审批权限过于宽松,缺乏必要的专业技术要求,容易导致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无法得到及时的解决。

另一些矿山监理部门的审批权限过于严格,缺乏灵活性和创新性,不利于矿山的安全生产和技术发展。

应该在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的审批权限上寻求合理的平衡,既保证技术安全可靠,又能够推动矿山技术的创新和发展。

对于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审批权限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

应该在矿山监理部门内设立专门的鉴定审批机构,由技术专家组成,以专业的眼光和标准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进行审批。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通用版)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通用版)第一条矿井瓦斯等级划分:矿井瓦斯等级的分级指标为瓦斯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

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只作为矿井二氧化碳涌出情况的了解,不进行二氧化碳等级划分。

(一)低瓦斯矿井: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10m3/t且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40m3/min。

(二)高瓦斯矿井: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10m3/t或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40m3/min。

(三)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低瓦斯矿井中,相对涌出量大于或等于10m3/t或有瓦斯喷出的区域,按高瓦斯矿井标准进行管理。

(四)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矿井在采掘过程中,只要发生过1次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该矿井即为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煤层为突出煤层。

第二条所有生产矿井和正在建设的矿井都必须进行年度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

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鉴定工作与矿井瓦斯鉴定工作同时进行。

第三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鉴定工作应在生产正常时进行,鉴定地点的选择要按矿井、煤层、一翼、水平和采区以及瓦斯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分别选点,被鉴定地点的回采产量应达到该地区总产量的60%。

第四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鉴定工作应在每年7至9月份进行,期间任选一个月,在上、中、下旬中各选一天(间隔10天),每天分三班或四班进行。

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要求

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要求

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技术要求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因此,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是煤矿矿井每年必须进行的工作。

通过瓦斯等级鉴定可以掌握矿井的瓦斯涌出情况,对矿井瓦斯涌出量、涌出形式进行分级。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做到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针对性措施与装备,对矿井瓦斯进行有效管理与防治,以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为确保全省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保证鉴定数据准确可靠,能切实用于指导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技术要求。

一、范围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的一般要求、鉴定方法和鉴定报告内容。

适用于全省煤矿井工开采的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

本技术要求未规定事项以《煤矿安全规程》、《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AQ1025- 2006)、《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规范》(AQ1024-2006)规定为准。

二、定义本技术要求采用下列定义(一)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矿井的瓦斯涌出量和涌出形式所划分的矿井瓦斯等级。

(二)正常生产条件测定区域(矿井、煤层、翼、水平或采区)的实际产量(包括回采和掘进煤产量)达到该区域设计产量(或核定产量)的60%以上(但实际日产量不得超过核定日产量的110%)的条件。

(三)瓦斯喷出从煤体或岩体裂隙、孔洞、钻孔或炮眼中大量涌出瓦斯(二氧化碳)的异常涌出现象。

在20m巷道范围内,涌出瓦斯(二氧化碳)量大于或等于1.0m3/min且持续8小时以上的区域定为瓦斯(二氧化碳)喷出危险区域。

三、鉴定要求(一)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以自然井为单位。

(二)生产矿井和正在建设的矿井应当每年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

确因矿井长期停产等特殊原因没能进行等级鉴定的矿井,必须经云南省煤炭工业局批准后,按上年度瓦斯等级确定。

(三)生产矿井和正在建设的矿井根据实际测定的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鉴定矿井瓦斯等级,同时必须进行矿井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工作,作为核定和调整风量的依据。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规定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规定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规定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规定第1条矿井瓦斯等级划分:矿井瓦斯等级的分级指标为瓦斯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

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只作为矿井二氧化碳涌出情况的了解,不进行二氧化碳等级划分。

1.低瓦斯矿井: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10m3/t且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40m3/min。

2.高瓦斯矿井: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10m3/t或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40m3/min。

3.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低瓦斯矿井中,相对涌出量大于或等于10 m3/t或有瓦斯喷出的区域,按高瓦斯矿井标准进行管理。

4.瓦斯(二氧化碳)喷出区域:在连续20m巷道范围内,涌出瓦斯量≥1.0m3/min,且持续时间在8h以上时,该采区即定为瓦斯(二氧化碳)喷出区域。

5.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矿井在采掘过程中,只要发生过1次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该矿井即为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煤层为突出煤层。

第2条所有生产矿井和正在建设的矿井都必须进行年度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

低瓦斯矿井高瓦斯采区的鉴定工作与矿井瓦斯鉴定工作同时进行。

第3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鉴定工作应在生产正常时进行,鉴定地点的选择要按矿井、煤层、一翼、水平和采区以及瓦斯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分别选点,被鉴定地点的回采产量应达到该地区总产量的60%。

第4条鉴定工作应在5至9月份进行,期间任选一个月,在上、中、下旬中各选一天(间隔10天),每天分三班或四班进行。

测定点应选在测风站,若测点无测风站,可选断面规整,无杂物堆积的一段平巷进行测定。

第5条抽放瓦斯的矿井,在鉴定之日内还必须测定相应区域的抽放瓦斯量。

按照包括抽放瓦斯量在内的相对瓦斯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来鉴定矿井瓦斯等级。

第6条参加瓦斯鉴定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能够胜任工作。

所用仪器仪表、设备必须具有校验合格证。

第7条矿根据测定、化验结果,编制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鉴定报告。

第二章 矿井瓦斯灾害防治 - 瓦斯涌出+瓦斯喷出

第二章 矿井瓦斯灾害防治 - 瓦斯涌出+瓦斯喷出

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
(二)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或矿井绝
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
(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
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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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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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鉴定时间和基本条件 矿井瓦斯等级的鉴定工作应在 正常生产的条件下进行;选择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较大的月 份,一般在七、八月份;仪表应在计量检定证有效期内。
由于绝对瓦斯涌出量不能反映出矿井瓦斯涌出的严重程度。 煤炭生产中通常采用相对瓦斯涌出量。
煤矿井巷和工作面的瓦斯主要有四个来源: (1)落煤瓦斯涌出:掘进和回采落煤; (2)煤壁瓦斯涌出:巷帮、迎头; (3)采空区瓦斯涌出:已采采空区和生产采空区; (4)邻近层瓦斯涌出:邻近的煤层和岩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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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产过程中,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受各种因素的影响 其数值是经常变化的,但在一段时间内只在一个平均值上下 波动,峰值与平均值的比值称为瓦斯涌出不均系数。
矿井瓦斯涌出不均系数表示为:
kg=Qmax/Qa
方法:确定区域和时间,连续测定进回风量、瓦斯浓度
kg矿< kg翼< kg采区< kg工作面 瓦斯不均系数尽要可能小,使瓦斯涌出比较均匀,例如错开 相邻工作面的落煤、放顶时间。
q0—瓦斯涌出初始(t=0)时,煤岩新暴露 面的比流量,m3/(m2d);
α、β—瓦斯涌出衰减系数,取决于煤 岩体的瓦斯流动特征。
q=23(1+t)0.79
q=280(1+t)-0.08
煤壁暴露面和采落碎煤比瓦斯涌出量与涌出时间关系曲线

2015年度瓦斯等级鉴定报告word版详解

2015年度瓦斯等级鉴定报告word版详解

报告编号河南省(区、市)驻马店市(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矿井名称:驻马店市吴桂桥煤矿集团有限公司鉴定年度: 2015年度鉴定单位:驻马店市吴桂桥煤矿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15 年 9 月 15 日报告编号河南省(区、市)驻马店市(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 2015 年度)矿井名称(公章):驻马店市吴桂桥煤矿集团有限公司鉴定机构(公章):驻马店市吴桂桥煤矿集团有限公司鉴定单位负责人(签字):鉴定负责人(签字):鉴定审核人(签字):报告审批人(签字):编制日期: 2015 年 9 月 15 日吴桂桥煤矿2015年度瓦斯等级鉴定人员表目录一、矿井概况 (5)1.矿井基本情况 (5)2.矿井生产能力,鉴定月采掘布局、煤层自燃发火期、煤尘爆炸指数、瓦斯含量 (5)(1)矿井生产能力 (5)(2)鉴定月采掘布局 (5)(3)煤层自燃发火期、煤尘爆炸指数 (6)(4)自然瓦斯含量 (6)3.矿井通风系统 (6)4.安全监控系统情况 (7)5.防火系统 (8)6.防尘系统 (8)二、矿井“一通三防”灾害情况 (9)三、瓦斯鉴定测定及工作安排 (9)1.瓦斯鉴定组织机构 (9)2.瓦斯鉴定时间 (10)3.瓦斯鉴定测点布置 (11)4.瓦斯鉴定人员分工 (12)5.瓦斯鉴定仪器仪表使用、安排 (13)6.瓦斯鉴定期间工作情况 (13)四、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结果 (14)五、矿井瓦斯来源及鉴定结果分析 (18)1.矿井瓦斯来源分析 (18)(1)分煤层瓦斯情况分析及预测 (18)(2)分采区瓦斯情况分析 (18)(3)采掘及其它瓦斯情况分析 (19)六、煤层自燃倾向性及煤尘爆炸危险性鉴定 (19)七、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瓦斯治理需解决的问题 (20)八、报告附表、附图1.矿井基本情况表2.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测定基础数据表3.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二氧化碳测定结果报告表4.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二氧化碳测定结果汇总表5.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及测点布置情况6.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来源分析表7.矿井煤尘爆炸性鉴定情况表8.矿井火灾及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情况表9.煤与瓦斯突出、瓦斯喷出情况表10、鉴定月生产状况及鉴定结果简要分析表11、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审批表一、矿井概况1.矿井基本情况驻马店市吴桂桥煤矿于2005年兴建,2011年8月建成投产,矿井采用双立井单水平上下山开拓方式。

2015年瓦斯等级鉴定报告资料

陕西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报告
黄陵矿业公司:
按照黄陵矿业公司要求和《陕西黄陵二号煤矿公司2015年度瓦斯等级鉴定工作计划》,依据《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安监总煤装〔2012〕162号)和《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我矿于2015年8月7日、17日、27日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瓦斯矿井,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83.25m3/min,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5.32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10.95m3/min,相对涌出量为0.7m3/t。

现将鉴定结果呈报。

陕西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
陕西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瓦斯等级鉴定人员表
1.矿井基本情况
2.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测定基础数据表单位: 陕西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
3.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二氧化碳测定结果报告表
单位:陕西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2015年9月
4.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及测点布置情况
5.矿井瓦斯来源分析
6.矿井煤尘爆炸性鉴定情况
7.矿井火灾及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情况
8.煤与瓦斯突出、瓦斯喷出情况
9.鉴定月生产状况及鉴定结果简要分析
10.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审批表
21。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1. 引言矿井是一个充满危险的工作环境,其中最常见的危险是瓦斯涌出和二氧化碳涌出。

这些危险不仅影响矿工的生命安全,还直接影响矿井的安全生产。

因此,矿井需要一个严格的管理制度,以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2.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2.1 瓦斯等级鉴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标准规定,对煤层瓦斯等级进行分类鉴定。

根据瓦斯等级,在矿井内部设置安全监测点位,以便对瓦斯浓度进行实时监测。

同时建立瓦斯等级鉴定台账,并定期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公布瓦斯等级分布图。

2.2 瓦斯涌出量的管理控制在矿井内制订瓦斯涌出量管理方案,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针对不同瓦斯等级,矿井应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控制瓦斯涌出量。

对于特大气压矿井,应采取配合方法,并制订配合方案,严格控制瓦斯涌出量。

2.3 瓦斯超限管理当瓦斯浓度或涌出量超出规定值时,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对于浓度超过预定值的区域,应立即采取措施降低其浓度,保证矿工工作环境安全。

2.4 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制订与瓦斯事故应急响应相关的预案,通过应急演练和技术培训,提高矿工的应急响应能力,保证在瓦斯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置。

3. 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3.1 二氧化碳风险等级鉴定二氧化碳风险等级鉴定应遵循《煤矿安全规程》等技术标准,对矿井内的二氧化碳浓度进行实时监测,并按照相关标准对二氧化碳风险等级进行鉴定,建立二氧化碳风险等级鉴定台账,并定期开展二氧化碳等级鉴定。

3.2 二氧化碳超限管理当二氧化碳浓度超过规定值后,应采取措施降低浓度,确保矿工的工作环境安全。

3.3 二氧化碳涌出量预测和控制对于二氧化碳风险较高的矿井,应开展二氧化碳涌出量预测和控制。

采用多种方法,如数值模拟、实验室试验等来开展涌出量预测和控制。

3.4 二氧化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与二氧化碳事故应急响应相关的预案,通过应急演练和技术培训,提高矿工的应急响应能力,保证在二氧化碳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置。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矿井瓦斯等级划分:矿井瓦斯等级的分级指标为瓦斯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

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只作为矿井二氧化碳涌出情况的了解,不进行二氧化碳等级划分。

(一)低瓦斯矿井: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10m³/t且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40m³/min。

(二)高瓦斯矿井:矿井瓦斯相对涌出量>10m³/t或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40m³/min。

(三)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低瓦斯矿井中,相对涌出量大于或等于10 m³/t或有瓦斯喷出的区域,按高瓦斯矿井标准进行管理。

(四)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矿井在采掘过程中,只要发生过1次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该矿井即为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煤层为突出煤层。

第二条所有生产矿井和正在建设的矿井都必须进行年度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

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鉴定工作与矿井瓦斯鉴定工作同时进行。

第三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鉴定工作应在生产正常时进行,鉴定地点的选择要按矿井、煤层、一翼、水平和采区以及瓦斯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分别选点,被鉴定地点的回采产量应达到该地区总产量的60%。

2010年瓦斯等级鉴定报告

第一章矿井概况山西垚志达煤业有限公司由原山西垚志达煤业有限公司(主体矿)、山西紫云山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省长子县地方国营牛南头煤矿、山西东岭煤业有限公司、长子县色头镇西后沟村煤矿及西部新增区整合而成。

兼并重组整合后的山西垚志达煤业有限公司,采矿许可证号:C1400002009121220051706,批准开采3#—15#煤层,井田面积17.1429km2,新增9.2633 km2;生产规模120万t∕a,净增能力90万t∕a。

目前,矿井地质报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完成并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已批复,和矿井初步设计等兼并重组整合后的矿井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原山西垚志达煤业有限公司由长子县色头镇河峪村煤矿、长子县慈林镇田家庄煤矿及周边空白资源整合而成,采矿许可证号:1400000722274,批准开采15号煤层,井田面积2.5324km2,生产规模30万t∕a。

现在,矿井在原山西垚志达煤业有限公司井田范围内组织生产。

原山西垚志达煤业有限公司开采的15号煤层,为中等灰分、硫分含量较高、特高热值之无烟煤。

脱硫后可作动力煤。

一、交通位置原山西垚志达煤业有限公司井田位于长治市长子县色头镇河峪村南附近,属长子县色头镇管辖。

本矿区地貌属低山丘陵区,地形较为平坦,总的地势为南高北低.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7´06"-112°58´51",北纬35°59´05"-36°00´05"。

原山西垚志达煤业有限公司距长治市区24km,距长子县城13km,西距太焦铁路4km,距东田良车站东南约4km,区内县市及乡镇公路,乡村简易路纵横交错,均与太焦铁路及东田良车站相通,交通方便。

二、矿区地层原山西垚志达煤业有限公司井田位于沁水煤田的东南部边缘,地表有基岩出露,出露的地层有二叠系下石盒子组,山西组、太原组地层也有零星出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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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报告表
矿井名称:沙巴台煤矿二号井 测定日期:2011年8月

矿长:李瑞臣 总工程师:朱创禹 通风队长:李富宽 制表:谢连锁
名称 气 体 名 称 三旬 中最 大的 涌出 量 月实 际 工作 天 数d 月产 煤量 t 平均 日 产煤 量 上年 度矿 井瓦 斯等 级 本年度 矿井瓦 斯 等级 本年度相对涌 出量 上年度 相对涌 出量 上年度 最大绝 对涌出 量 自然发 火期 (月) 煤层 自燃 等级 爆炸 指数 % 说明
北翼回 采 面 CH 0·22 31 低瓦斯 低二氧 化碳 低瓦斯 低二氧 化碳 6·037 6·032 0·341
9-11 无 22 CO 0·03 南翼材 料 巷采面 CH 0·24
31
CO 0·026

矿井总 回风 CH 0·22
31
CO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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