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法律知识点
2023年份公务员行测考试名誉权知识点

2023年份公务员行测考试名誉权知识点在行测常识判断法律考点中,民法一直都是重中之重。
名誉权作为人格权部分的亮点内容,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公务员行测考试名誉权知识点,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公务员行测考试名誉权知识点名誉权的概念: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名誉权,是指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对其名誉享有的不受他人不法侵害的权利。
考点1:民法典对名誉权和名誉都进行了明确的定义,这里就概念本身而言,是可以进行判断题考察的,将其他权利的定义与名誉权进行词语替换,例如:名誉权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
这一说法就属于错误说法,这也是常见考点。
考点2:名誉权的享有主体不仅仅是自然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都是名誉权的享有主体,这里可以进行选择题的考察,法人也能和自然人一样的人格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名称权。
名誉权中的信用权:信用:是对民事主体在经济上的一种客观评价。
《民法典》没有单独规定信用权,但是对于信用提供了名誉权的保护,如因加害行为导致民事主体信用评价降低,则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
考点1:结合个人信息权进行区分考察,《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条:民事主体与征信机构等信用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关系,适用本编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例如个人的财产状况、消费信息、负债信息、个人存款都属于个人信息的,如在处理个人信息的过程中导致了民事主体信用评价降低,则侵犯名誉权,如处理不当但是没有导致信用评价降低,则只构成对于个人信息权的侵犯。
例如:信用征信机构将个人信用记录错误登记或者非法的披露,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错误将被执行人拉入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行为,就属于在处理个人信息的过程中,使得被侵害人的信用评价降低,属于对名誉权的侵犯。
考点2:案例的形式考察对于名誉权中信用的侵犯。
例如:甲非法使用乙的信用报告,并由此造成乙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甲的行为导致了乙的信用评价降低,构成对乙的名誉权侵犯。
公考常识题

公考常识题一、什么是公考?公考是指公务员考试,也称为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
公务员是指受国家法律聘任的、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行政、管理、执法等职务的人员。
公考是选拔和录用公务员的方式之一,是国家机关在法定职位上进行选拔录用公务员的重要途径之一。
二、公考的分类公考可以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
中央公考是指由中央政府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军队干部等。
地方公考是指由省级及以下政府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包括省级及以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
三、公考的目的公考的目的是选拔具备相应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的人员,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提供合格的公务员。
公务员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服务人民、管理国家的重要职责。
因此,公考的目的是选拔和录用合格的人才,保证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
四、公考的特点1. 高度竞争性公务员职位的数量通常有限,而报考人数众多,因此公考具有较高的竞争性。
报考者需要通过多项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体检等,才能最终获得录取资格。
2. 职业稳定性公务员职位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一旦成为公务员,可以享受到相对较好的工作待遇、福利和保障。
此外,公务员还可以通过晋升和调动等手段提升自己的职业地位和待遇。
3. 社会声誉性公务员职位拥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公务员代表了国家的形象和权威,承担着服务人民、管理国家的重要职责。
因此,公务员在社会上往往拥有较高的地位和声望。
五、公考的备考方法1. 充分了解考试内容和形式在备考之前,要充分了解考试科目、内容和形式。
不同岗位的公考可能有不同的科目和要求,需要针对性地进行准备。
2. 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备考过程需要制定合理的计划,包括复习的时间安排、科目的重点和难点等。
合理的备考计划能够帮助考生提高效率,更好地掌握知识点。
3. 多做模拟试题和真题练习做模拟试题和真题练习是备考的重要方法之一。
粉笔公基知识点

粉笔公基知识点
作为备考公考的必修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简称“公基”)在各级公务员考试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其中,粉笔公基是公考备考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下面我们来看看粉笔公基的知识点。
1. 国家机构和行政管理
国家机构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
行政管理包括政府组织管理、公共服务管理、社会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
2. 宏观经济与市场经济
宏观经济主要涉及国家经济政策、经济指标、经济发展规律等方面;市场经济主要涉及市场经济体制、市场调节作用、市场失灵等方面。
3. 现代信息技术
现代信息技术主要包括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数字化技术等方面,对各行各业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4. 法律法规与公共安全
法律法规包括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方面;公共安全包括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等方面。
5. 社会文化与民生问题
社会文化包括文化传承、文化多样性、文化创意等方面;民生问题包括教育、卫生、住房、社保等方面。
以上就是粉笔公基的知识点,备考公考时需要重点关注和复习
这些知识点。
同时,要不断学习、积累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和综合能力,才能在公考中获得成功。
公考历法知识点总结

公考历法知识点总结中国历史是公务员考试中的必考科目之一,它涉及到了从古代到现代的中国历史进程。
历史知识点在考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它不仅考察了考生对历史事件的了解程度,还考察了考生对历史事件的理解和分析能力。
下面就来总结一下公务员考试中的历史知识点。
一、中华文明的形成中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丝绸之路沿线的一系列古老文明,而中国的历史知识点中也涉及到了这些古老文明的产生和发展。
在这一部分的知识点中,考生需要对夏、商、周三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情况有所了解。
例如夏代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真正的国家,它的政治方式是封建制度,社会结构是世袭享有土地的贵族统治方式,而经济以农业为主要生产方式。
此外,商代的王朝建立了铸币制度,强化了国家的中央集权。
周代则进一步巩固了封建政权,制定了封建礼制,其中的封建义务在其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中国古代的统一与分裂中国古代的历史经历了一系列的统一与分裂的阶段,这一部分的历史知识点内容主要包括秦朝的统一、汉朝的统治、三国时期的分裂、北朝南朝的对峙等。
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中央集权的王朝,它统一了中国的各个诸侯国,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例如实行了县制,修建了万里长城,统一了文字,开辟了以都城为中心的朝廷制度。
汉朝的统治则对中国的封建制度进行了巩固和发展,相对于秦朝统一方式的暴力和简单,汉代在经济上采取了更多的措施,例如开展了土地的改革,采取了盐铁专营,改进田间的制度等。
而三国时期则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分裂时期,它的引起很多原因,例如东吴、东汉、蜀汉的抢夺,以及后来的五胡十六国南北朝等,都对中国的封建制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三、中国古代的边疆政策中国古代的边疆政策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知识点,它不仅考察了考生对中国地理环境的了解,还考察了考生对中国封建制度巩固的了解。
在这一部分的历史知识点中,考生需要对中国古代对边疆政策和其所取得的成果有所了解。
例如汉武帝时期开始对北方匈奴的庞大手段,对南方越南等地的统治,以及隋唐时期的国家对西域各国的统治等,都在证明了中国古代对边疆的控制力,而这种力量的控制,又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封建制度的巩固。
公考各题型知识点技巧背诵

公考各题型知识点技巧背诵常识判断题1、相信第一直觉:在不确定答案时,选择第一直觉认为正确的选项。
2、优先选体现民族自豪感的选项:选择那些体现国家成就或文化自豪感的选项。
3、不选绝对化的词语:避免选择那些表述过于绝对的选项。
4、正确选项长短适中:正确的选项通常长度适中,不会太长也不会太短。
5、年份就近原则:在涉及年份的题目中,优先选择最近的年份。
言语理解题1、成语辨析:选择语境中合适的成语,排除极端语气的词语。
2、词语辨析:注意词语的侧重点,选择范围大或语意重的词语。
3、语境逻辑关系:理解语境与所选词语的逻辑关系,而不是单纯看选项的词。
数量关系题1、奇偶数原则:选项中有三个奇数一个偶数时,选偶数;反之亦然。
2、中间项原则:选项有升降时,答案多为中间项。
3、比例关系:看到比例关系时,选择满足该比例中数字整除特性的选项。
判断推理题1、图形变化:图形变化不大时考虑对称、旋转等,变化较大时考虑元素数量、叠加等。
2、削弱加强型推理:未提到的信息多为无关选项。
3、定义判断:多定义中不提问的定义不用看,数字比例接近的选项要注意。
资料分析题1、文字与数字:选项全由文字组成的,答案往往是C;主要由数字构成的选项,B选项当选。
2、最后一道题:资料分析的最后一道综合分析小题,优先蒙C/D。
3、条形图最值:可以用直尺找出条形图中的最值1。
复习策略1、专项复习:抓住高频考点,听常识专项课。
2、刷题积累:通过刷题查缺补漏。
3、掌握时政:关注重大时政事件和科技成就。
4、新法必考:掌握近一年的新法。
记忆方法1、联想记忆法:利用事物间的联系进行记忆,将抽象内容形象化、具体化。
例如,记忆南昌起义的时间可以通过联想“建军节”来帮助记忆。
2、分类记忆法:将同类事物归为一类,通过比较、辨析进行记忆。
例如,法律部分可以将刑法、民法等分类记忆。
通过以上方法和技巧,可以有效提升公考各题型的知识点和技巧背诵效果。
公考笔试公共基础知识

公考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嘿,朋友们!咱今天就来聊聊公考笔试里的公共基础知识这一块儿。
你说这公共基础知识,那可真是像个大杂烩啊!天文地理、人文历史、法律常识、时政热点啥都有,就好像是一个知识的大宝藏,等你去挖掘呢!你想想看,要是你不了解那些个历史人物和他们的故事,那做历史相关的题不就抓瞎啦?就好比你连秦始皇是谁都不知道,那还咋玩呀!还有那些法律条文,看着是密密麻麻的,可要是不掌握,万一考到了咋办呢?这就像是走在路上,你不知道哪儿有坑,不小心就掉进去啦!时政热点也是很重要的呀!这就像是每天的天气预报,你得知道当下发生了啥,国家有啥新政策新动向,不然你怎么跟得上时代的步伐呢?公共基础知识可不光是为了考试,它也是让你变得更有内涵、更有见识的好途径呢!那怎么去学好这公共基础知识呢?首先呀,你得有个好的学习习惯。
每天都抽出点时间来,看看书、刷刷题,就像吃饭一样,每天都要来一点。
别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那可不行!你得像个勤劳的小蜜蜂,不停地采集知识的花粉。
然后呢,多积累呀!看到有用的知识点就赶紧记下来,别等它跑了。
可以准备个小本子,把那些容易忘的、重要的都写下来,时不时地拿出来翻翻,这就跟你有个宝贝口袋似的,随时都能拿出来用。
还有啊,别死记硬背!要理解着去记忆,就像交朋友一样,了解了人家的性格特点,自然就记住啦!你说要是死记硬背,那多累呀,还容易忘呢!你说这公共基础知识是不是很有趣呀?就像是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能看到各种各样的奇妙景象。
咱可不能怕它,要勇敢地去面对它,征服它!等你把这些知识都掌握了,那你就牛啦!不管是考试还是在生活中,都能派上大用场呢!所以呀,朋友们,加油吧!别小看这公共基础知识,它可是能让你变得更厉害的秘密武器呢!让我们一起在这知识的海洋里畅游,捞出属于我们自己的宝藏!。
课表26号19点课程答案(讲义+笔记)

法律上的权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作出某种行为的许 可和保障手段。
法律上的义务,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的对法律关系主体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 一定行为的约束,与权利相对应。
四、客体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法律关系客体包括以下几类: 1.物; 2.人身; 3.智力成果; 4.行为结果。
2
B.法的强制作用 C.法的评价作用 D.法的有选择的指引作用 4.(单选)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在本原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 D.法不受客观规律影响 5.(多选)在我国,法体现了( )的意志。 A.中国共产党 B.所有公民 C.人民 D.统治阶级 6.(单选)下列关于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法律和道德可以相互促进,具有互补性 B.违法行为一定是违反道德的,但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都违法 C.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而道德主要通过社会舆论和内心自律得以实施 D.法律和道德都能够约束人们的行为 7.(单选)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法是包括了道德、习俗、礼仪等的社会规范 B.法具有普遍有效性、普遍平等对待性和普遍一致性 C.法律的根本任务就是确保统治秩序的建立 D.根据行为能力不同,可将公民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
第三节 法的效力范围 法的效力范围指法对什么对象、在什么时间、什么空间有效。明确法的效力范围,是法 的遵守和适用的一个前提。 一、法对人的效力 法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包括: 1.属人主义; 2.属地主义; 3.保护主义; 4.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
公务员行测考试法制与法治区别

公务员行测考试法制与法治区分在行测常识考试中,法律一直是考试中比较难记忆的内容,考试内容更加细致,导致考生在学习中遇到了很多困难。
下面作者给大家带来关于公务员行测考试法制与法治区分,期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公务员行测考试法制与法治区分第一:基本概念。
法治,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治理国家,即依法治国;而法制,指的是国家的法律制度。
法治的对峙面是人治;而法制的对峙面是相对于非法律性质的社会规范而言,例如道德、宗教教规、村规民约等。
第二:产生时间。
法制产生于阶级社会,是相伴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法制既可以与民主、人权相联系,也能够与独裁和独裁相联系,例如我国古代的法律制度是为了保护君主独裁而建立的,而现代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为了保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建立的;而法治是近代民主政治的产物,1999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第三:性质区分。
法治属于社会心识范畴,强调用法律的思维去治理国家,常常与民主和人权相联系,摆脱“人治”的思维,使国家的治理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改变而改变;而法制属于社会制度范畴,是一种相对稳固的规范体系,目的是让国家事务的制度化、规范化、肯定化和稳固化。
第四:形状区分。
法治是动态的,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而法律制度是静态的,国家的法律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了。
因此法律制度建立起来了并不意味着依法治国就已经实现了。
法律制度的建立是依法治国的条件和基础,而依照依法治国是建立国家法律制度的目标和寻求。
例题:下列关于法治和法制的说法正确的是?A.法治的产生时间早于法制B.法治和民主、人权相联系,而法制并不一定与民主相联系,也能够与独裁和独裁相联系C.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D.社会主义法治已经实现了【答案】BC。
解析:A选项,法制和国家一起产生,法治是近代以来才有的,法制的产生时间早于法治,毛病;B选项,法制既可以与民主、人权相联系,也能够与独裁和独裁相联系,例如我国古代的法律制度是为了保护君主独裁而建立的,而现代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是为了保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建立的,而法治是近代民主政治的产物,与民主和人权有关,正确;C,法治原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正确;D选项,法治是动态的,社会主义法治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法治的进程永不停止,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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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法律知识点
公务员考试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职业选择之一。
为了在公考中取得
好成绩,了解和掌握一些法律知识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一些公
考中常见的法律知识点,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一、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拥有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
宪法规定了国
家的基本制度、权力分配和公民的基本权利。
公务员考试中,常常会
考察宪法中关于国家机构、公民权利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二、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组织和行政行为的法律体系。
公务员作为行政机
关工作人员,必须熟悉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和规定。
行政法的知识点包
括行政行为制度、行政许可、行政契约、行政争议解决等内容。
三、刑法
刑法是调整刑事责任的法律体系。
公务员要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和
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
在公考中,刑法是一个常见的考查点,例如盗窃、贪污等犯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情节等。
四、劳动法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体系。
公务员要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
则和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在公考中,常常会考察劳动合同订立与解除、劳动争议处理、工资和福利待遇等劳动法的知识点。
五、民事法
民事法是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体系。
公务员要了解民事法的基本原则和民事权益的保护。
在公考中,民事法的考察点包括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等方面的内容。
六、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律体系。
对于从事行政工作的公务员来说,了解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是非常重要的。
行政诉讼法的考察点包括行政诉讼的类型、起诉条件和程序等内容。
七、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体系。
公务员需要掌握经济法的基本规定和经济组织的运行机制。
在公考中,经济法常常与国有企业法律责任、竞争法等相关主题结合起来进行考察。
八、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的法律体系。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越来越重要。
公务员在办公过程中会涉及到知识产权的相关事务,因此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和保护方式是必要的。
以上只是公考中常见的一些法律知识点,当然还有很多其他方面的法律内容。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需要认真学习法律相关的知识,理解法律的基本原理,熟悉法律的适用范围,掌握一定的法律条文。
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才能在公考中有更好的发挥。
因此,建议考生
在备考过程中注重对法律知识点的学习和理解,并进行充分的练习和模拟考试,提高应试能力。
总之,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对于公务员考试至关重要。
通过深入学习和实践,考生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为自己的备考打下坚实的基础,提高考试的成功率。
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为考生们提供一些帮助,祝愿大家都能在公考中取得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