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管控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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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浦江镇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

关于调整浦江镇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

关于调整浦江镇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浦江镇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理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流程,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根据闵府办发【2013】72号《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在闵浦府办【2014】4号《浦江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江镇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调整意见,具体如下:第一部分: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适用范围、组织架构、审批流程、项目办理手续。

一、适用范围第一类:由区发改委、区经委等相关部门立项或批准,在区建管委受理中心办理报建、合同备案、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区建管委移送镇监管的200万元以下的小型建设工程。

第二类:浦江镇人民政府所属机关、企事业(公司制)单位、行政村等由财政资金、村集体资金投资的200万以下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大修、装饰装修、维修养护等)。

第三类:浦江镇行政区域内其它社会企业、社会组织(如小区业主委员会)等,有房屋土地权证、总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包括改建、扩建、装饰装修、房屋修缮工程)。

私人住宅装修、农民自建低层住房和抢险救灾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二、组织架构为确保浦江镇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特成立浦江镇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镇长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规建环保办、经发办、社事办、财政所、安监所、审计办、招投标办等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浦江镇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由规建环保办主任兼任主任,规建环保办副主任兼任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窗口受理、工程质量监管和施工安全监督、工程备案、资料归档等相关工作。

三、审批流程(第二类和第三类)㈠项目申报、审批1、机关、企事业(公司制)单位、村建设项目审批(使用财政性和集体资金)⑴政府确定的列入财政预算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填报《浦江镇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审批表一》(附件1),直接报镇规建环保办审批。

行政复议决定书

行政复议决定书

行政复议决定书天河府行复…2015‟35号申请人:汤某被申请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石牌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中路152号天逸大厦6楼第三人:某小区21栋业主委托代理人:罗某某委托代理人:刘某某申请人汤某(以下简称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石牌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被申请人)2015年3月24日作出的《广州市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开工备案证明书》,于2015年7月1日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已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广州市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开工备案证明书》申请人称:某小区21栋罗某某等业主无施工许可证违法施工,被申请人非但不制止,反而为违法者提供方便。

先是2015年3月份借口工程投资额29.61万元,可不申请施工许可证,后又改口称依据《广州市关于加强临时性建筑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14‟1370号),只需备案即可开工,理由是因为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不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

前后自相矛盾,出尔反尔。

被申请人对《关于广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20150331003698的信访工单的回复》拒不回答关于某小区21栋电梯加装工程(以下简称涉案工程)投资额造假的疑问。

申请人曾多次要求被申请人正面回复,且向被申请人提交广州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住建委)给出的《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的法律解释,以及对投资额超过30万,但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需要依法申请施工许可证的答复。

被申请人在了解广州市住建委的解释和认定后,依然拒不改正错误。

据此,申请人认为,广州市住建委对申请人的回复清楚无误地表示了对《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法律解释。

而被申请人为自己辩解的理由之一是依据《广州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关于广州旧楼加装电梯小型工程界定问题的回复》,可是依照法律要求执法的依据只能是法律和法规,而不是信访回复。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日期】2024.06.28•【字号】穗建规字〔2024〕15号•【施行日期】2024.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建规字〔2024〕15号各有关单位:《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6月28日广州市城镇危旧房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策支持第三章改造程序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要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根据《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自然资办发〔2023〕47号)等文件规定,推进城市更新落地实施,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人居环境,完善配套功能,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现就开展城镇危旧房改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危旧房的改造。

危旧房是指砖木结构房屋或经房屋使用安全鉴定单位根据国家、省危险房屋鉴定标准鉴定危险等级为B级、C级和D级,或根据国家、省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鉴定为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危险房的单幢危旧房屋或危旧房屋所在的老旧小区。

其中,鉴定为B级或一般损坏房实行“愿改则改”,砖木结构、鉴定为C、D级或严重损坏房、危险房实行“应改尽改”,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提升人居环境与品质。

涉及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革命遗存、工业遗产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保护对象及预先保护对象或位于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历史名园、特色风貌林荫路、军事保护区以及宗教活动场所内的危旧房改造还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保护规划执行。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平安亚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平安亚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平安亚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7.20•【字号】穗建质[2010]949号•【施行日期】2010.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平安亚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质[2010]949号)各级建设(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水务、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万庆良市长在今年7月6日安全生产调研现场会上的讲话精神,确保亚运期间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根据市安委会《广州市平安亚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穗安[2010]2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实际,我委制订了《广州市平安亚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联系人:陈庆亚,电话:83126788)广州市城乡建委办公室2010年7月20日附件:广州市平安亚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平安亚运的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建设工地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平安亚运提供有力保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安全发展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保稳定、促发展、创建平安亚运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通过深入细致的排查和督查,及时发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各类危险源、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采取强有力措施,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平安亚运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领导市建委成立广州市平安亚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情况如下:市建委主任侯永铨任组长;副主任莫仕容任副组长;市建委质量安全处处长方兴华、副处长林冀东、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林启华、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站长王大通任组员。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3.09.10•【字号】闵府办发[2013]72号•【施行日期】2013.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闵府办发(2013)7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2013年9月10日闵行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完善本区建筑市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建设项目全覆盖、全过程监管,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交通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建设工程管理分工指导意见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如下办法:一、基本原则根据“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原则,对建设工程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各职能部门及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加强对各类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做到建设工程管理全覆盖,形成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的建筑市场管理长效机制。

二、适用范围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以下简称“限额以下工程”)是指本区行政区域内总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房屋修缮工程、城市基础设施维修工程等)。

私人住宅装修、农民自建低层住房和抢险救灾工程,不适用本办法。

三、职责分工(一)区建设交通委负责办理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等相关部门立项或批准的,限额以下工程的相关建设管理程序;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负责现场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管。

(二)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水务局等部门负责办理职责范围内,限额以下工程的相关建设管理程序和现场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管。

《深圳市小散工程安全生产备案工作指引》

《深圳市小散工程安全生产备案工作指引》

深圳市小散工程安全生产备案工作指引为进一步做好小散工程安全生产备案工作,提高备案效率,为企业和市民创造良好的营商、办事环境,根据《深圳市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暂行办法》(深府办规〔2018 〕10 号,下简称《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供各区、各单位、各主体参考使用。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用于指导本市行政区域内小散工程的安全生产备案工作。

二、总体要求。

小散工程实行安全生产备案服务制度,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具体承担备案服务职责。

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情形分别委托辖区社区工作站或物业服务企业代为受理备案。

备案工作应符合《办法》的规定要求。

小散工程安全生产备案为告知性备案,仅作为安全生产纳管的依据,不作为确认相关工程建设活动合法性的依据,不视为对违法建设施工或违法生产作业的许可。

备案申请人(建设单位或业主,下同)应按照《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如土地、规划、消防、工程质量安全、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有关手续,并落实相关规定。

我市相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作为建设单位或业主的小散工程业,由相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依法自行履行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责,不需要申请备案。

- 1 -三、备案原则。

建议备案工作遵循“方便、高效、诚信” 的原则。

备案受理单位(包括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物业服务企业,下同)为备案申请人提供方便、高效的备案服务;备案申请人诚信申报,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备案目的。

备案工作主要达到以下两个基本目的:一是备案受理单位对备案材料作形式审查,建立台账,掌握小散工程的主体、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以便后续开展针对性的巡查、执法等工作;二是通过签署安全生产承诺书,发放安全生产指引、风险告知书,播放警示教育视频等方式,提醒备案申请人应负安全生产职责及过程中存在风险,进而督促、引导建设各方依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形式审查。

备案受理单位仅需对备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无需对内容作实质审查。

五角场街道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监管办法

五角场街道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监管办法

五角场街道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监管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五角场街道办事处•【公布日期】2021.03.25•【字号】杨五办〔2021〕6号•【施行日期】2021.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五角场街道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监管办法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本辖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强化建设项目全覆盖、全过程监管,确保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总体受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建管〔2015〕326号)、《杨浦区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实施意见》(杨建委〔2020〕148号)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加强对本辖区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明确街道各管理部门的职责,以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为手段,坚持条块联动,进一步建立健全街道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管理的监管体系,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文明施工,确保辖区小型工程建筑市场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三、适用范围(一)限额以下小型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小型工程”)是指本区域内总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类建设工程);总投资100万元以下且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一般类装修工程。

(二)居民自建低层住房、私人住宅装修不包含在本办法内。

(三)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另有文件规定的,按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四、职责分工社区管理办公室是本辖区小型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辖区各监管部门履行建设程序、现场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监管职责,确保监管无遗漏,提高街道小型工程属地管理水平,接受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负责受理小型工程开工备案和竣工备案申请,向申请人发放相关管理告知书。

社区平安办公室负责对小型工程项目涉嫌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违法情形进行查处。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8.26•【字号】穗府函〔2019〕194号•【施行日期】2019.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函〔2019〕19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核,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2019年8月26日广州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巩固改革成效,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质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18〕12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内容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

改革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

二、主要目标全面检验2018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成效,加强常态化督导,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确保既定目标落地生根。

2019年年底前,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精简审批阶段、环节和事项,强化指导服务,提高审批效能,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总结经验做法,制定出台深化改革配套制度文件,形成可检验成果;重点将涉及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的行政审批总时间分别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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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管控指引
在广州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安全管控一直备受社会关注。

广州市政府为了提高小型工程的施工安全性,制定了一系列的指引和规定,以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对广州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管控指引进行全面评估,并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这一重要主题。

一、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定义及重要性
1. 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定义
广州市规定,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是指工程造价不超过一定金额的小型项目,通常包括市政建设、市政维护和房屋建设等多个方面。

2. 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重要性
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在城市建设和维护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形象。

二、广州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管控的指引和规定
1. 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前的安全策划
在进行小型工程施工前,需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和规划,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方案和措施。

(2)施工现场的安全标识
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包括禁止通行区域、安全警示标识
等,提醒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注意安全。

2. 材料和设备的安全要求
(1)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在小型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有相应的安全认证。

(2)设备的安全操作
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操作和维护,确保设备的
正常运行和施工安全。

3. 工人安全培训和管理
(1)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
所有参与施工的工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
规定和应急预案。

(2)施工人员的管理
对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岗前考核和管理,确保他们具备足够的施工经
验和安全意识。

4. 安全监测和应急预案
(1)施工过程的安全监测
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2)应急预案的制定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施工事故处理流程、人员疏散逃生方案等,以备不时之需。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
广州市对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管控的指引和规定非常严格和细致。

这些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施工安全,减少施工事故,提高城
市建设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作为一名市民,我们也要关注并遵
守这些规定,尽可能避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共同为城市的安全
和美好做出贡献。

总结
通过本文的评估和撰写,我们对广州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管控的
指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从安全管理制度、材料和设备的安全要求、
工人安全培训和管理、安全监测和应急预案等多个方面都可以看出,
广州市政府对小型工程安全的关注和管理非常到位。

希望广大施工企
业和市民朋友都能深刻理解并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共同为广州市的安
全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过本文的撰写,对广州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管控的指引进行了
全面评估,并指出了这些指引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

希望这篇文章对
读者有所帮助,让大家都能更加重视和关注小型工程的安全管理,共
同维护我们的城市安全和稳定。

四、在实际施工中的应用
指引和规定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小型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但要
真正达到安全管控的目的,需要在实际施工中得到有效的应用和执行。

施工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对指引和规定的宣传和培训,确保
所有施工人员都能深入理解和严格执行这些规定。

在施工现场,还需
要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要加强对材料和设备的的管理,确保
使用的材料符合标准,设备经过正常维护和保养。

对施工人员进行全
面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仅要让他们明白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更要
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施工现场需要设立明显的安全标识,
加强安全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需要制定详细的应
急预案,确保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

五、社会大众的参与和监督
小型工程的安全管理除了需要施工企业和管理部门的努力,还需要社
会大众的参与和监督。

市民朋友在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应
主动向相关管理部门或施工企业报告,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市民朋友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进入施工现场和封闭区域,以
免发生意外伤害。

媒体以及相关社会组织也可以加强对小型工程安全管理情况的监督和
报道,倡导社会公众关注小型工程的安全问题,推动施工企业和管理
部门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做到
在小型工程施工中安全第一。

六、未来的发展和展望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小型工程的数量和规模将会不断增加,对
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广州市政府应继续加强对小型工程安全
管理的研究和探索,不断完善相关的指引和规定,及时解决实际施工
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施工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也要不断加强自身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
提高安全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切实提升小型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和质量。

希望通过广州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管控的指引和规定的全面落实,能够在城市建设和维护中确保施工安全,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为广
州市的安全和发展贡献力量。

七、结语
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安全管理是城市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对
于提高城市建设质量、保障市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广州
市政府对小型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视和规范标准的制定,为城市的安全
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希望本文能够引起广大施工企业、管理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关注,共
同致力于落实小型工程安全管控的指引和规定,促进城市建设的安全
和稳定发展。

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建设一个更加安全、美好的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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