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试行)6篇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试行)6篇篇1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试行)甲方(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在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工程完工时间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必须遵守监理单位的指导,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第二条合同约定的监理时间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工程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款。
第三条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监理费用为__________万元,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基础上,按照约定时间和标准按月支付监理费用。
第四条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1.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要求,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顺利进行。
2.监理单位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工艺、质量等方面提出合理改进建议,并协助乙方解决在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3.监理单位应当对乙方提供的工程进度、质量等方面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及时反馈结果。
第五条施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监理单位要求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
2.乙方应主动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如实提供施工进度、质量等相关信息。
3.乙方应按照监理单位提出的改建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保证相关问题不再出现。
第六条违约责任1.若监理单位未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导致工程质量严重问题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若施工单位违反合同规定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合同解除1.本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擅自解除,解除需经双方书面确认。
[附件]附件3.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附件]附件3. 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示范文本)](https://img.taocdn.com/s3/m/0c73cec1647d27284a7351e7.png)
附件3: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二〇一二年十月附件3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分包合同编号:工程项目:合同段:甲方(承包人) :乙方(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专项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分包人情况1.1分包人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称:,职务:。
1.2分包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资格::分包技术负责人姓名:职称:,资格::1.3分包人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见附表1)1.4分包人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见附表2)2.分包专项工程概况2.1分包专项工程名称及地点2.2 分包专项工程范围、内容:2.3 分包方式:3.分包合同有关款项3.1 分包价款3.1.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合同单价和暂估数量见《分包专项工程工程量清单》(附表3)。
实际合同总价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由甲方确认并经监理人签认的数量按本合同后附清单所列固定单价进行计算,并结合本合同条款进行结算支付。
3.1.2上述合同单价已包括了乙方为实施和完成上述工程量清单细目内容及其附属工作及缺陷修复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
涉及工程量清单中未列的子目,其费用参照总包合同相关计量有关条款办理。
3.1.3(税费内容约定)。
3.2履约保函或保证金:3.2.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的天内,应向甲方交纳:(b履约保函;b履约保证金),即:a.分包合同价的%履约保函和分包合同价的%质量保函。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通用8篇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通用8篇篇1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水运工程进行监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二、监理范围乙方负责对甲方水运工程的全程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施工进度监理;2. 施工质量控制;3. 施工安全监管;4. 工程计量与支付;5. 合同履行情况监督;6. 协调处理相关施工问题。
三、监理期限监理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四、监理费用1. 监理费用计算方式:按工程总造价的百分比计算,具体比例根据工程规模及复杂程度双方协商确定。
2. 支付方式:根据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包括预付款、进度款和尾款。
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按照双方约定的支付计划执行。
五、甲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
2.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供乙方进行监理工作参考。
3.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监理意见,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应及时响应。
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监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六、乙方权利义务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的合理控制。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 乙方应公正、廉洁地履行监理职责,不得与施工单位等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七、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监理服务。
2.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试行)3篇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试行)3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甲方:(监理单位名称)乙方:(施工单位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信、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水运工程施工所提供的监理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合同的签订: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工程名称、地点和内容:甲方为乙方【水运工程】施工过程提供全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提供的监理服务费用为总工程造价的3%,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及里程碑节点按期支付监理费用。
第四条监理服务的内容: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证书及工作经验,保证熟悉工程的技术要求和法律法规,并在施工期间全程跟踪、监督施工过程。
2. 监理人员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工程进度、质量等方面的检查结果,并配合乙方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3. 监理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监理规范,确保施工过程合法合规。
第五条合同变更:如需对本合同进行任何修改或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
未经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变更合同内容。
第六条违约责任:1. 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其中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和违约金。
3. 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生效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篇2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试行)甲方(监理工程师):_________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真实、互利的原则,在充分协商、友好沟通的基础上,就(水运工程项目名称)的施工监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名称和位置1. 项目名称:(水运工程项目名称)。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6篇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6篇篇1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鉴于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水运工程的监理工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二、监理范围及内容乙方承担甲方水运工程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施工前的准备阶段监理,包括施工图纸审查、施工计划审核等;2. 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等方面的监督与控制;3. 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确保工程满足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4. 其他相关事项。
三、监理期限本合同的监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完毕止。
四、监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 监理费用: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监理费用的30%作为预付款;(2)工程进展至中期,甲方支付监理费用的5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剩余的20%监理费用。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2. 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监理费用;3.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乙方顺利履行监理职责。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有权获得约定的监理费用;2. 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质量等情况;3. 乙方应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顺利进展;4. 乙方应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七、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监理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进度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标准样本

合同编号:WU-PO-472-20 In Order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 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 新修订 / 完整 / 内容可编辑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标准样本 正规严谨,简洁完整 编号:WU-PO-472-20
第2页 / 总2页 编写:xxxxx 审核:xxxxx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标准样本
使用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目录
一、合同协议书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3条 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7条 甲方的权利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正规严谨,简洁完整 编号:WU-PO-472-20
第2页 / 总2页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2条 人员的更换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4条 转让与分包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三、合同专用条款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正规严谨,简洁完整 编号:WU-PO-472-20 第2页 / 总2页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正规严谨,简洁完整 编号:WU-PO-472-20 第2页 / 总2页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_________个月(天),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正规严谨,简洁完整 编号:WU-PO-472-20 第2页 / 总2页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正规严谨,简洁完整 编号:WU-PO-472-20 第2页 / 总2页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水运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水运工程施工技术规范水运工程作为交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加强区域联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水运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施工监理合同和施工技术规范是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施工监理合同是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达成的协议,明确了双方在工程建设中的权利和义务。
它规定了监理单位的工作范围、职责、工作内容以及报酬等关键事项。
通过签订施工监理合同,业主能够借助监理单位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按照预定的目标顺利推进。
在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常会包含以下重要条款:首先是监理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要求。
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其派出的监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工程监理工作。
其次是监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这包括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过程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督。
例如,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监督施工进度、检查施工质量、审核工程计量和支付等。
再者是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
同时,监理单位也有义务公正、独立地履行监理职责,保守工程建设中的机密信息。
另外,合同中还会明确监理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方式,以及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水运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则是对水运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进行规定的文件。
它涵盖了从工程设计、施工工艺、材料选用到质量检验等各个环节的详细要求,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重要依据。
施工技术规范对于保证水运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例如,在码头工程中,规范会对码头结构的设计、施工工艺、基础处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以确保码头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承受船舶的撞击和货物的荷载,同时保证其稳定性和耐久性。
在航道整治工程中,施工技术规范会对航道的尺度、水深、流速等参数进行规定,同时对整治工程中使用的护岸结构、疏浚工艺等提出技术标准,以保障航道的通航能力和安全性。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2015年修正)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2015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5.06.26•【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4号•【施行日期】1995.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1994年8月30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15年6月2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加速水运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促进水运工程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建立水运工程监理市场的新秩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监理是一种将工程技术、工程经济和相关法律融为一体的全方位、全过程的动态工程管理模式,是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或议标委托专业的工程监理单位对所建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综合管理的模式。
第三条工程监理包括设计阶段监理和施工阶段监理(以下简称设计监理和施工监理)。
我国水运工程实行施工监理。
凡大中型水运建设项目和重要的小型水运建设项目,均须按本规定实行施工监理。
其他水运建设项目可参照本规定实行施工监理。
第四条承担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业务的单位,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应的工程监理资格和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水运工程监理单位。
外国监理公司须经我国交通主管部门认可,在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后,方可在我国承揽水运工程施工监理。
承担水运工程项目监理的主要成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选择监理单位时,应通过招标或议标,择优选定资质高、信誉好的队伍。
在工程监理体制中,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监理单位应在合同确定的职责范围内,独立、公正、科学地开展工作。
建设单位应充分信任、全面支持监理;施工单位应认真接受、积极配合监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运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0 补遗书: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发包人向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的对招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书面文件。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11 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约定的风险范围外,不得调整总价的合同。 1.1.1.12 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约定的风险范围外,合同工程量清单中不得调整单价合同。 1.1.1.13 询标及澄清文件:指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人为完成招标工作,向对方发出询问及投标人澄清的书面文件,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8 工程建设项目代理人:指受发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及法定代理资格,代表发包人负责管理本合同的企业法人。 1.1.2.9 项目技术负责人:指由承包人按投标文件承诺派驻施工现场负责施工技术管理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 1.1.2.10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为履行本合同指定的负责人。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 (2)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其他合同文件: 。 1.5 合同协议书 1.5.1合同价格和费用 本合同的承包价格和费用,包括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完成的全部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 承发包人按以下 方式确定承包合同价格: (1)固定总价合同; (2)固定单价合同; (3) 。 1.5.2 合同生效的其他条件: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 1.7 联络 1.7.3 各类往来书面函件的联络送达期限: (1)邮件以“特快专递”、“挂号信函”方式邮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 (2)传真、电子邮件以收件人发回确认回执日期为准; (3)人工送达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 1.8 转让 1.8合同转让: 。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2.3.1 发包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14天前,向承包人无偿提供能满足工程主体范围并有合理有效的施工作业面位置的施工水域或场地,提供的施工水域或场地面积,应满足招标文件的最低要求。 上述施工水域或场地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并已完成审批、征用、拆迁、补偿、障碍物清理等工作。 2.3.2 发包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14天前,提供能满足承包人生产、生活需要的临时施工水域或场地。 施工临时水域或场地: 。 2.3.3 发包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14天前,开通进出施工现场的交通通道,提供水、电、通讯的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和完好。 水、电、通讯的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 。 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2.4.1 协助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水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2.4.2 协助解决对承包人有施工干扰的外部条件。 2.5 组织设计交底 2.5.1 发包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14天前,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设计交底会应由发包人主持,设计单位、承包人、监理人和工程有关方面的人员参加,会后应形成会议纪要。 2.8 其它义务 2.8.1 发包人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的同时任命发包人代表;发包人需更换其代表时,应至少提前10天书面通知承包人。 2.8.2 发包人应负责办理航行通告、抛泥许可证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 2.8.3 发包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14天前向承包人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各种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工程地质报告以及交验测量的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4监理人职责: (1) 协助发包人进行施工招标; (2) 编写《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3) 审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 (4) 向承包人移交工程控制点并核验承包人设置的测量控制网点或基线; (5) 参加施工图纸会审会和设计交底会; (6) 检查施工人员、船机、材料的进场情况,审查承包人的开工申请,签署工程的开工令; (7) 主持或参加工地会议,编写或参与编写会议纪要; (8) 控制施工质量,检查或检验建筑材料和构配件质量,检查施工原始记录及报告; (9) 对分项和分部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签认,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10)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协助审查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及其补救措施; (11) 检查工程进度和计划执行情况; (12) 审查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 (13)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计量,审核其支付申请; (14) 审核承包人提出的交工验收申请,组织初验合格后及时向业主转报; (15) 参与合同管理,审核索赔报告,协调各方关系; (16) 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质量评价意见和监理工作报告; (17) 协助业主审查交工结算; (18) 审核承包人在保修期内对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实施情况。 3.1.5监理人的权力: (1) 在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受监工程独立进行监理; (2) 查阅受监工程的有关文件; (3) 参加发包人和承包人召开的受监工程的有关会议; (4) 制止各种质量与性能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 (5) 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和未进行验收的工程拒绝计量; (6) 当工程进度滞后于计划时,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 (7) 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有权要求承包人改正,情况严重时,报告发包人同意后可部分暂停施工、调整不称职的人员,直至建议发包人更换承包人。 (8) 及时转达承包人对发包人的要求、意见并提出处理建议或解决方案等; (9) 按合同文件规定及时办理工程验收、工程计量和支付等签手续。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5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安全 4.1.5.1 承包人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施工现场人员和施工船舶、机械、设备的防台风、防突风、防风暴潮、防汛、防雷击等进行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加强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 4.1.5.2 承包人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或其他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人审查同意后实施。监理人的同意不能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防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1.5.3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将事故情况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发包人和监理人。 4.1.10 其它义务 4.1.10.1 承包人在开工3天前进驻施工场地,并将开工所需施工船舶机械、设备按照合同约定进场到位。 开工3天前进驻施工场地的施工船舶机械、设备名称及数量: 。 4.1.10.2 承包人按照批准的临时设施总平面布置图及相关生活配套设施,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4.1.10.3 承包人应妥善处理好与工程其他承包人的配合关系。发生交叉施工时,承包人和工程其他承包人应相互配合,友好协作,并服从监理人的统一协调。 4.1.10.4 承包人应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人的指令,及时向监理人提交开工报告、测量报告、试验检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 4.1.10.5 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施工许可证及到港船舶检验等有关证件所需的费用;办理应由承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其他审批手续。 4.1.10.6 承包人应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不得阻塞航道、妨碍进出港船舶航行及安全,保证船舶在施工水域内航行安全和畅通。 4.1.10.7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机械、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应采取得当措施,及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 4.1.10.8 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到施工现场所有的设备、临时建筑等防火安全,配备足够的防火设备。 4.1.10.9 承包人应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建筑物进行监测,并承担相应费用。 4.3 分包 4.3.6分包: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4.6.4.1 船员的管理:承包人应按规定配备船员,并保证其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4.9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4.9.1 为本工程设立的安全、环保、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专款专用,承包人不得挪作他用。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在本合同工程中应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7 交通运输 7.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7.4.1超大、超宽、超重物件的运输: 。 8 测量放线 8.1 施工控制网 8.1.1.1 发包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14天前,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测量基准点。 8.1.1.2 承包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8 承包人应对施工船舶、机械、设备、仪器等进行定期检查,消除隐患,并取得有关部门的检验许可证明。 9.2.9 承包人应按有关要求,设置施工水域的警示标志和施工船舶夜间警示标志。 9.2.10 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的供电、消防、基坑开挖、水下作业、爆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