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精选5篇)
职业技能学校招生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学校招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优化职业技能学校的招生工作,保障招生工作的质量和公平性,特制定本招生管理制度。
二、招生计划1.学校根据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每年的招生计划,包括招生人数、专业设置、入学条件等。
2. 招生计划公布后,需要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确保各招生专业的信息透明化,做到公平招生。
三、招生对象1. 招生面向全国范围内符合国家规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复退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等。
2.对于农村学生和贫困家庭学生,学校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自身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保障他们的入学权益。
四、招生条件1. 学校根据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招生条件,包括学历要求、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情况等。
2. 对于特殊招生对象,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专门招生条件。
五、招生政策1. 学校遵循国家相关教育政策,落实差别化招生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实行面向全国的招生政策。
2. 学校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办学特点,制定了一些特色招生政策,如设立专项招生计划、提供奖学金等。
六、招生程序1. 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招生程序,确保所有招生环节公平、公正、透明。
2. 招生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核、成绩录取、体检、入学通知等环节,每个环节都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七、招生宣传1. 学校要根据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做好各种宣传资料和宣传活动,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报考。
2. 学校要做好新媒体宣传,包括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对校园文化、师资力量、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宣传力度。
八、录取工作1. 学校要根据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招生程序进行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严谨。
2. 对录取结果不满意的学生,学校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提供复查和申诉的通道,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九、入学指导1. 学校要做好新生的入学指导工作,包括学费缴纳、入学体检、入学报到等工作,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中职招生规章制度文件范本

中职招生规章制度文件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中职招生工作,推动中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中职学校的招生工作,包括招生政策、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中职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中职教育法规,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技术技能人才做出贡献。
第四条中职学校要依法依规、严格管理、加强督促,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进行,严禁擅自扩大招生规模、违规招生等行为发生。
第五条中职学校要强化招生工作的诚信意识,不得有任何作弊、舞弊、串通等违规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二章招生政策第六条中职学校的招生政策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
第七条中职学校的招生政策应当遵循教育公平原则,为每一个学生提供平等的上学机会。
第八条中职学校的招生政策应当科学合理,制定与学校特色和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政策。
第九条中职学校的招生政策应当保障弱势群体的招生权利,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教育机会。
第十条中职学校的招生政策应当充分考虑社会需求,为社会输送合格的技术技能人才。
第三章考试招生第十一条中职学校招生考试应当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安全。
第十二条中职学校招生考试应当科学设计考试内容,合理设置考试标准,确保考生有能力完成学校要求的学习任务。
第十三条中职学校招生考试应当遵循择优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和潜力,进行选拔。
第十四条中职学校招生考试应当加强考试监督和管理,杜绝作弊、舞弊等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中职学校招生考试应当及时公布招生考试结果,确保考生和家长知情权。
第十六条中职学校招生考试应当充分尊重考生的个性和特长,鼓励多元化选拔。
第四章录取工作第十七条中职学校的录取工作应当遵循择优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录取名单。
第十八条中职学校的录取工作应当公开透明,不得有任何不正当干预录取工作的行为。
职业学校招生管理制度内容

职业学校招生管理制度内容一、招生计划和政策1.职业学校每年根据本校的办学规模和教学资源确定招生计划。
2.招生计划应根据职业学校办学定位和需求,结合市场需求和就业形势进行合理调整。
3.招生政策应公开、公正、公平,不得歧视任何申请人。
4.职业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生政策,包括招生对象、录取标准、录取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二、招生宣传和咨询1.职业学校应通过多种途径进行招生宣传,包括线上线下宣传、媒体广告等。
2.招生宣传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夸大事实或作虚假宣传。
3.职业学校应设立招生咨询热线或提供在线咨询服务,为有意向的申请人提供咨询。
4.招生宣传和咨询活动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不得超过招生报名截止日期。
三、招生报名和资格审核1.职业学校应按照招生计划要求,确定招生报名时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布。
2.招生报名应及时、便捷,申请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报名。
3.职业学校应对招生报名进行资格审核,核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报名信息。
4.资格审核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人,明确是否符合招生条件。
四、招生考试和面试1.职业学校可根据需要进行招生考试和面试,以评估申请人的学术能力、专业技能和潜力。
2.招生考试和面试的内容、方式、评分标准应事先确定,并向申请人公开。
3.职业学校应设立合理的考试和面试安排,确保申请人的公平竞争机会。
4.考试和面试结果应公正、客观,对考生进行评估和排名。
五、招生录取和结果公示1.职业学校应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进行招生录取。
2.招生录取应公开透明,符合公平原则,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影响录取结果。
3.录取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人,明确录取条件和入学时间。
4.招生录取结果应向社会公示,包括录取名单和待录取名单。
六、招生违规处理1.职业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招生违规处理机制,严肃处理违反招生管理制度的行为。
2.如发现学校工作人员、申请人或其他相关方存在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3.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职业学校应及时报案,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中职学校招生制度文件模板

### 中职学校招生制度文件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中职学校的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家及地方教育招生政策,特制定本招生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招生组织与管理第三条招生组织1. 中职学校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校长为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
2.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制定招生工作计划、招生简章,组织招生宣传、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
第四条招生简章1. 学校应在每年招生季前,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招生简章,内容包括: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对象、报名条件、考试方式、录取规则等。
2. 招生简章须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校长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招生宣传1. 学校应通过各种渠道,如校园开放日、宣传册、网络、媒体等,开展招生宣传工作,让广大考生和家长了解学校及专业设置、办学特色等信息。
2. 招生宣传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
第六条报名与考试1.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意愿,选择报考的专业。
2. 学校应采取多元化考试方式,如文化课考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全面评估考生的综合素质。
3. 考试内容和标准应向社会公布,确保公平、公正。
第七条录取1. 学校应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 录取结果应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 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三章:监督与保障第八条招生工作监督1. 学校招生办公室应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2. 招生工作期间,学校应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考生和家长的咨询和投诉。
第九条违规处理1. 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对涉及招生工作的违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条保障措施1. 学校应保障招生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 学校应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招生工作效率和质量。
中职学校各种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各种管理制度一、招生管理制度中职学校的招生管理制度是学校的重要管理制度之一,它是中职学校进行学生招生工作的基本依据和指导方针。
招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招生计划的制定:每年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制定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应该符合国家招生政策和相关法规,合理安排各专业的招生规模,确保学校教学资源的合理利用。
2. 招生宣传工作:学校在招生季节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社会传达学校的办学理念、教学特色和办学实力,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报名参加。
3. 招生录取工作:学校应该制定具体的招生录取规定和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4. 招生信息管理: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保证招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方便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进行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5. 招生考试管理:学校应该组织做好招生考试工作,对考生进行公平公正的测试和评估,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以上是中职学校招生管理的一般制度,不同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需求还可以制定更具体的招生管理制度。
二、课程管理制度中职学校的课程管理制度是重要的教学管理制度,它是学校对课程设置和开设、教学组织和管理等方面的规范和指导。
课程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课程设置和调整:学校应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的办学定位,合理设置学校各个专业的课程结构,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同时,学校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反馈及时调整课程设置,保持教学内容的前沿性和时效性。
2. 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学校应该依据课程设置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合理安排各项教学任务和教学活动,保证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教材选用:学校应该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选用合适的教材,确保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教学效果。
4. 教学质量评估: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对教学质量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问题,提高教学质量。
学校招生管理制度(推荐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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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学生的学校管理规章制度一、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与制度,服从学校住校生管理员和生活老师管理。
二、每学期开学时住校生必须要到教导处办理住校手续。
住校生每学期住宿费在开学时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缴纳。
三、住校生应严格按照管理人员安排的寝室、铺位住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换寝室、铺位。
四、住校生应保持学生宿舍的安静、整洁、卫生,做到团结、互助、自律。
努力争创“文明寝室”,争做“文明个人”。
五、住校生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早上起床、整理内务;晚上实行晚点名,点名以后不许外出,除特殊情况(如生病等)以外;严格请假制度。
除节、假日及学校组织活动外住校生一律不准出校门。
如确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应书面请假,由住校生出具假条,经当晚夜自习辅导教师(或班主任)签字,再交当晚值班领导签字,假条交到住校生管理员处备案后,才能离校。
外出学生要严格在请假时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做好书面销假登记。
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住校生不得把非住校人员带入宿舍,如有需要进入宿舍时事先要取得管理人员同意,并要进行登记。
非住校生及住校的亲属不准在学生宿舍内留宿,在学生休息时严禁异性学生家长进入其子女寝室。
七、住校生每天在出操、吃饭、就寝上下楼道或进出寝室时,必须有秩序行走,不许喧哗、打闹、推搡、拥挤,更不得故意制造混乱。
八、为严肃校纪、校风,保障宿舍安全及住校生人身安全,特作以下规定,作为住校生必须遵守的纪律:1.严禁住校生在校园内打架斗殴。
2.严禁住校生私自外出去河、塘中游泳。
3.严禁住校生熄灯后在宿舍里聊天、打闹、起哄、高声喧哗和使用手电筒看书等。
4.严禁住校生抽烟、喝酒、打牌及变相赌博。
5.严禁住校生男女互串寝室。
6.严禁住校生奇装怪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发进入学生宿舍。
职校招生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校招生工作,提高招生效率,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职校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招生宣传、报名、考试、录取、报到等。
第二章招生宣传第三条招生宣传应遵循真实、准确、全面的原则,不得夸大或隐瞒学校及专业情况。
第四条招生宣传材料应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招生宣传应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包括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宣传册、海报等。
第三章报名第六条招生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2. 符合招生专业要求,具备相应的基本素质;3.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第七条报名方式:1. 线上报名:通过学校官网或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2. 线下报名: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报名。
第八条报名材料:1.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2. 学历证明:初中毕业证书等;3. 其他材料:根据招生专业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考试第九条考试内容:1. 笔试:基础知识测试;2. 面试: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第十条考试时间:1. 笔试:根据招生专业要求确定;2. 面试:在笔试合格后进行。
第十一条考试组织:1. 考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2. 考试过程应严格保密,确保公平、公正。
第五章录取第十二条录取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按照考生考试成绩及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录取程序:1.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序;2. 根据招生计划,依次录取;3. 对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调剂。
第六章报到第十四条报到时间:1. 按照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时间报到;2. 对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报到材料:1. 录取通知书;2. 身份证明;3. 学历证明;4. 其他材料:根据专业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职业技能学校招生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学校招生管理制度职业技能学校招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技能学校招生管理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技能学校招生管理实行学校领导负责,各职能部门配合、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职业技能学校招生管理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生的原则,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展灵活多样的招生方式。
第四条职业技能学校招生管理要完善各类招生信息的发布渠道,提高信息的传递效果,保证考生知情权。
第五条职业技能学校招生管理依法保护学生和考生的法定权益,严禁各种损害学生和考生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招生计划第六条职业技能学校每年根据教学资源、场地设备等条件确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要与办学规模相适应。
第七条职业技能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增加招生数量,确保招生计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职业技能学校应当根据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情况,合理确定各个专业的招生计划,鼓励培养急需紧缺人才的专业。
第九条职业技能学校在招生计划编报中,要充分考虑地方优势产业发展的需要,争取支持地方相关部门的资源。
第十条职业技能学校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科特长,合理布局专业,防止同质化专业过多累赘。
第三章招生政策第十一条职业技能学校招生政策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坚决防止各类以权谋私、以权谋利的行为。
第十二条职业技能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招生政策制定机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制定招生政策,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三条职业技能学校招生政策应当注重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个人发展潜力,减少单一指标的过度依赖。
第十四条职业技能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在培养特殊人才方面的招生政策上给予特殊优惠。
第十五条职业技能学校招生政策应当明确并公开发布,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招生过程中坚决遏制以权谋利和权谋私的行为。
第十六条职业技能学校可根据学科特点和社会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优先录取。
第四章招生办法第十七条职业技能学校招生办法应当细化和操作招生政策,明确考生报名和录取的具体流程、规则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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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精选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职业学校内涵建设,提高职业学校管理水平,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教育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工作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各校按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教师队伍管理第三条建设规划。
学校制定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逐年提高专任专业课教师“双师型”比例,提升师资质量。
第四条培养培训。
学校加强对青年教师、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的培养。
建立优秀教师发展机制和平台,重点专业(学科)建有名师工作室。
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全员培训,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专业课教师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锻炼(每两年达两个月以上)。
每年参加省级以上培训的教师不低于15%,学校每年用于教师培养培训经费占教师工资总额的8%以上。
第五条兼职教师。
学校根据需要通过“特岗、特聘、特邀”等形式,向行业组织、企业、教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等聘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建立兼职教师人才信息库。
第六条班主任队伍。
学校加强班主任选拔、聘任、培训、业绩考核工作,开展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基本功竞赛、优秀班主任评选等活动,促进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第七条管理机制。
学校科学制定教师聘任管理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建立和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评奖励机制。
第三章专业建设管理第八条专业规划。
学校根据地方产业结构和职业岗位现状及趋势,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编制学校专业建设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
按专业大类建立由行业、企业、职业界人士参加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学校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
第九条专业设置与调整。
学校根据专业建设规划开设的新专业,须符合国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每年年底前报县(区)、市教育局审批。
原则上学校每年新设(包括调整专业专门化方向)专业数不超过3个。
专业专门化方向的调整情况需报市教育局备案。
第十条重点专业建设。
学校重点专业开展品牌(特色)专业及现代化专业群建设,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体现专业优势和学校特色。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管理机构。
学校设立教务处、实训处、专业系(部)、教科研室等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和研究机构,制定并不断完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
学校按专业(学科)成立教研组,作为教学管理与研究的基层组织,有明确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人才培养方案。
学校按照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文件,制定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须经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论证,报县(区)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审批。
学校根据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市场与企业的需求变化,每学年组织对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滚动修订,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需报县(区)、市教育局备案。
第十三条课程管理。
学校按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开齐开足课程。
在规定范围内征订教材、选用课程标准(教学大纲)。
使用教师自主开发的课程标准、校本教材及数字化教学资源需经教务处组织审核,分管教学校长审批。
教材选用及征订情况于每学期期末前报县(区)、市教育局备案。
第十四条常规管理。
学校按学期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师备课、授课、作业、辅导、考核等各个环节。
学校使用教务管理信息化平台。
第十五条实训实习。
学校建立稳定的具有教学功能、体现专业特点的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制定学生实训实习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学生实训实习的安全教育。
实训开出率不低于95%。
第十六条教科研。
教科研室负责学校教科研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科研工作制度和课题研究经费政策,开展优秀教科研成果评选及重点课题研究,做好研究成果的推广工作。
第十七条质量监控。
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校长每学年主持1—2次综合性教学质量评估,教学管理职能部门每学期分别开展2—3次教学常规督导及评教评学活动。
发挥省、市级学业水平测试对教学质量的监测和评价功能。
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
学校组织检查性听课,分管教学校领导及教务处、专业部(系)、教科室、教研组负责人每学期至少听课20节,其他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15节。
第五章学生管理第十八条管理体制。
学生管理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学生管理网络,构建全面育人、全程育人、全员育人的管理格局。
第十九条教育内容。
学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以文明礼仪、职业道德、理想信念、就业创业、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为主要教育内容,开展系列化主题教育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效果。
第二十条德育工作。
学校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等规定,成立专兼职德育管理队伍,建立和完善学生思想道德评价及综合素质测评制度,开设德育课程,开展德育活动,改进德育考核方法。
按规定配备德育课教师和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
第二十一条校园文化。
学校具有体现办学特色的“校训、校风、教风、学风以及校史、校徽、校歌”。
重点专业建有鲜明专业特色和优秀企业文化的学习场所。
学校社团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学生社团参与率达到90%以上。
学校建立集教育性和服务性于一体的网络平台,规范学生上网行为。
第二十二条学籍管理。
学校按规定办理新生录取、入学和注册手续,建立学籍档案,不得抢注学籍、空挂学籍。
每学期及时做好学籍异动的处置工作。
第六章招生和就业管理第二十三条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和能力,制定年度招生计划,五年制高职与中职(含分段培养)招生计划分别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统一下达。
第二十四条招生宣传。
学校要在各个不同阶段开展多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活动,宣传学校专业优势和办学特色。
学校制定的《招生简章》须报县(区)、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在招生工作中,学校不得委托非法中介招生,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进行有偿招生。
第二十五条就业和创业服务。
学校开设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有学生创业基地,来组织创业、创新大赛,发布就业信息,做好学生就业推荐及跟踪服务工作。
每年10月上旬将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分析报告报送县(区)、市教育局。
第七章后勤与安全管理第二十六条校园管理。
学校有校园建设总体规划,教学区、实训区、生活区、活动区四区分置合理,凸显室外绿化、室内美化、校园净化的自然环境,体现职业教育特色。
第二十七条财务管理。
学校依照法规建立健全会计账簿,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加强内控制度审计。
严格执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政策。
第二十八条后勤管理。
学校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登记、设施设备采购及使用等制度,健全食品安全卫生、宿舍管理等台账,组织日常性的专项检查,提供师生在校内消费一卡通服务,建设安全、整洁、文明、优美的生活环境。
第二十九条安全管理。
学校加强安全管理组织领导,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先进、完备的信息化监控系统,定期组织各类安全工作检查,健全并完善各类安全工作档案。
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篇2为了做好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经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并在主流媒体上公示的中职学校及经市教委批准可以开展中职学历教育的高等职业学院,可开展中职招生工作。
经教育部批准跨省招生的中职学校,可以开展跨省招生工作。
1、市内学校跨省招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跨省招生工作统一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部门的要求进行。
经教育部审批的跨省招生的中职学校,要将招生专业、学制和收费标准等情况及时函告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部门,并报重庆市中职招办备案。
跨省招生学校应在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下,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完成跨省招生任务,但“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中职段不得跨省招生。
跨省招生学校凭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部门加盖公章的录取名册到市中职招办审核后到市教委进行新生注册。
凡教育部未下达跨省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跨省招生。
市内中职学校跨省招收的市外学生和经我委同意的外省市转入我市中职学校的学生,如参加我市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重庆市高考报名“三年户籍、三年学籍”的'管理规定(详见《关于重庆市全国普通高考招生考试报考人员户籍、户籍资格审查的通知》(渝招委〔2006〕33号))。
跨省招收或转入的高中起点的市外中职学生,一律不得在我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三校生”招生考试),严禁中等职业学校参与“高考移民”行为。
2、市外学校来渝招生。
市外学校来渝招生,在市中职招办的组织安排下,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在渝招生计划和招生对象执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中职段不得跨省招生),将招生对象、招收专业、学制和收费标准等情况报重庆市中职招办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凡教育部未下达在渝招生计划的市外中职学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学校不得允许其开展招生宣传和组织招生。
中职学校招生管理制度篇3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想,以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标准为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学校提出的“抓管理,强内涵,提质量”的工作任务,将招生就业处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工作模块的基本思路和措施模块1、招生工作1、思路:招生情况,落实招生奖惩。
2、措施:澄清招生来源,明确区域招生完成情况,分析原因,对照学校招生方案,奖惩兑现,同时总结招生成果,召开招生总结大会。
模块2、就业工作1、思路多渠道了解就业信息,把提高学生就业质量做为重中之重。
2、措施(1)、摸清学校待就业专业及人数情况,积极主动与用人单位联系,重点考虑本地企业,为明年上学期将学生安置到有利于学生前途的岗位和企业工作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切实做好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加强对学生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的教育,培养学生创业成才意识,为适应企业岗位需求及今后的创业成才奠定基础。
(3)、强化就业制度,严格按就业程序操作,确保就业工作质量稳步提高。
(4)、加强对学生就业跟踪调查和服务工作、确保学生就业满意。
(5)、挖掘毕业生典型、及时总结。
组织毕业生成才报告会,培养学生爱学校、爱专业的思想,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