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路水运安全生产管理指南第三版安全资料表格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doc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基本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1.前言本规范由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司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北京中平科学技术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李琳琳、徐志远、张硕、樊志强、文璋、郭志南。
本规范首次发布。
2.引言为规范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提升行业管理部门业务指导能力,引导行业主动识别风险管理需求,并积极实施针对性的风险管控,从而达到预防公路水路行业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辅助行业安全管理科学决策的目的,特制定本规范。
为有效提升规范的适用性与可操作性,各使用者在应用过程中,及时将相关意见及建议函告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以便修订时研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2号楼,邮编:100028,邮箱:xinxi_li@。
3.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路水路行业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营运、交通工程建设、交通设施养护工程和其他六个业务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业务指导、咨询、服务,以及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制定风险等级判定指南、标准和开展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可参照执行。
4.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标准。
ISO导则73:XXXX年度总结和分析,对风险辨识、评估、管控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水平。
9.11档案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如实记录风险辨识、评估、监测、管控等工作痕迹和信息,并规范管理档案。
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规范记录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监督抽查中的有关信息,针对管辖范围内的重大风险建立档案,妥善保存相关文件资料。
参考文献[1]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2]GB/T24353-2009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3]GB/T23694-2013风险管理术语[4]GB/T27921-2011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5]GB/T7027-2002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6]GB/T10113-2003分类与编码通用术语[7]GA802-2014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8]JT/T697.1~14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9]JT/T486-2002交通统计信息交换格式[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1]《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12]《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源报备制度》(征求意见稿)[13]《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1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15]《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指南》[16]《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17]《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9]《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word 资料达到当天最大量API KEY 超过次数限制。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发布文号】交安监发[2017]60号【发布日期】2017-04-27【生效日期】2018-01-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7]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为推进建立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部制定了《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贯彻执行。
一、深刻认识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要求,是转变安全生产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的总要求,将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作为当前和今以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机制建设,持续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安全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各项工作部安委会统一组织领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部安委办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并制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基本规范;各业务主管司局应按职责分工,在负责领域内组织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体系建设,具体制定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判定指南,指导有关工作开展。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相关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研究和部署,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负责领域内组织实施有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开展相关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目标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目标制度第一条项目经理部须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1、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2、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较大环境、职业健康事件。
二、安全生产指标1、杜绝重伤以上伤亡、多人严重急性中毒事故;杜绝火灾、爆炸、机械设备、触电、高坠、物体打击、坍塌等事故;2、无治安和刑事案件;3、降低一般事故频率,一般人身伤害,年责任轻伤事故率控制在 1.5‰以下,重伤事故率控制在 1.0‰以内;4、施工现场噪声、扬尘达到相关要求,生产、生活污水排放达标,无投诉;5、不发生因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管理不到位而引起的媒体曝光事件;6、不发生因施工造成的周边建(构)筑物沉降超限、倾斜、结构损伤以及施工导致的交通中断、电力中断、通讯中断、市政水管破裂和燃气泄漏等重大险情或事故;7、未在市县级及以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控制指标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
一、安全生产管理控制指标1、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市政工程)/《安徽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指南》(第三版)(公路工程)及集团公司《安全防护·标志·标识标准化》图册,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 90%以上;2、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安全教育培训率 100%、隐患排查率 100%、重大隐患上报率 100%;3、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定检率达到 100%;4、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 100%,各级职能人员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书执行率达到 95%以上;5、安全文明施工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及时有效;6、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的安全措施的项目执行率达到 90%;7、本项目确保创成(达到)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二、项目经理部根据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并结合工程项目施工特点、上级单位相关要求制定总体、年度以及月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部门和班组。
JTT 1510-2024 水运工程水下隐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范

目㊀㊀次前言Ⅱ…………………………………………………………………………………………………………1㊀范围1………………………………………………………………………………………………………2㊀规范性引用文件1…………………………………………………………………………………………3㊀术语和定义1………………………………………………………………………………………………4㊀基本要求1…………………………………………………………………………………………………㊀4.1㊀从业单位1……………………………………………………………………………………………㊀4.2㊀从业人员2……………………………………………………………………………………………㊀4.3㊀施工船舶2……………………………………………………………………………………………㊀4.4㊀作业许可2……………………………………………………………………………………………㊀4.5㊀安全防护2……………………………………………………………………………………………㊀4.6㊀安全风险管控2………………………………………………………………………………………㊀4.7㊀隐患排查治理3………………………………………………………………………………………㊀4.8㊀方案与监控3…………………………………………………………………………………………5㊀专项规定4…………………………………………………………………………………………………㊀5.1㊀基础处理4……………………………………………………………………………………………㊀5.2㊀构件出运与安装4……………………………………………………………………………………㊀5.3㊀软体排护底5…………………………………………………………………………………………㊀5.4㊀坝体填筑5……………………………………………………………………………………………㊀5.5㊀水下混凝土浇筑5……………………………………………………………………………………㊀5.6㊀水下牺牲阳极焊接5…………………………………………………………………………………㊀5.7㊀沉桩作业6……………………………………………………………………………………………㊀5.8㊀大型圆筒施工6………………………………………………………………………………………㊀5.9㊀灌注桩施工7…………………………………………………………………………………………㊀5.10㊀滑道施工7……………………………………………………………………………………………㊀5.11㊀干船坞与船台湿法施工7……………………………………………………………………………㊀5.12㊀疏浚施工7……………………………………………………………………………………………㊀5.13㊀吹填施工8……………………………………………………………………………………………㊀5.14㊀接岸结构与后方回填8………………………………………………………………………………㊀5.15㊀围堰施工8……………………………………………………………………………………………㊀5.16㊀浮标施工8……………………………………………………………………………………………ⅠJT /T 1510 2024水运工程水下隐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范JT/T1510 2024水运工程水下隐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范1㊀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水运工程水下隐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以及针对基础处理㊁构件出运与安装㊁软体排护底㊁坝体填筑㊁水下混凝土浇筑㊁水下牺牲阳极焊接㊁沉桩作业㊁大型圆筒施工㊁灌注桩施工㊁滑道施工㊁干船坞与船台湿法施工㊁疏浚施工㊁吹填施工㊁接岸结构与后方回填㊁围堰施工㊁浮标施工的专项要求㊂本文件适用于水运工程水下隐蔽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活动㊂2㊀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㊂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㊂GB16636㊀潜水员水下用电安全规程JT/T1375.1㊀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风险评估指南㊀第1部分:总体要求JT/T1375.5㊀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风险评估指南㊀第5部分:港口工程JT/T1375.6㊀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风险评估指南㊀第6部分:航道工程JT/T1375.7㊀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风险评估指南㊀第7部分:船闸工程JT/T1404㊀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条件通用要求JT/T1405㊀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要求JTS202㊀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S205-1㊀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215㊀码头结构施工规范JTS/T234㊀水运工程施工监控技术规程3㊀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㊂3.1水下隐蔽工程施工㊀the construction of underwater concealed works水运工程中涉及水下施工的作业活动㊂4㊀基本要求4.1㊀从业单位4.1.1㊀从业单位应保证水下隐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并应符合JT/T1404的规定㊂注:从业单位是指从事水运工程建设㊁勘察㊁设计㊁施工㊁监理㊁试验检测㊁安全服务等工作的单位㊂4.1.2㊀建设单位应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督促加强施工作业期间安全管理㊂1JT/T1510 20244.1.3㊀勘察/设计单位应提供真实准确的勘察设计文件㊂4.1.4㊀设计单位应根据水下隐蔽工程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并做好现场服务㊂采用新结构㊁新材料㊁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设计单位应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㊂4.1.5㊀施工单位应承担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施工安全生产条件㊂施工单位依法将相关内容分包的,应确保分包单位具有水下隐蔽工程施工能力㊂4.1.6㊀监理单位应承担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对各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核㊂4.2㊀从业人员4.2.1㊀从业人员应接受进场㊁上岗㊁转岗㊁返岗安全教育和培训㊂4.2.2㊀设计㊁施工㊁监理等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有效的证书,并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㊂4.2.3㊀施工单位采用新技术㊁新工艺㊁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作业前还应开展岗位风险提示㊂4.2.4㊀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㊂4.2.5㊀潜水㊁爆破等特种作业人员以及船员应取得相应有效的资格证书㊂4.3㊀施工船舶4.3.1㊀施工船舶进入现场前,施工单位应核验证照㊂专用施工船舶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㊂4.3.2㊀施工船舶上的施工作业设备设施㊁安全装置及工索具等应定期检查㊁维护㊁保养,不满足施工作业安全要求时应更换㊂4.3.3㊀作业过程中,施工船舶应根据避碰规则在明显处昼夜显示相应的号灯号型㊂4.3.4㊀作业过程中,施工船舶应指派专人警戒,并在指定的频道上守听施工生产㊁应急处置等信息㊂4.3.5㊀在流速较大的区域作业时,施工船舶的纵轴线应与水流方向基本一致㊂必须横流驻位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㊂4.3.6㊀抛锚应根据风向㊁潮流㊁水底土质等确定抛出锚缆长度和位置,并应避开水下电缆㊁管道㊁构筑物和禁止抛锚区㊂在内河施工时,施工船舶位于或跨越航道的锚缆应采用链式沉缆㊂4.3.7㊀施工船舶应在符合安全条件的码头㊁泊位㊁锚地㊁安全作业区停泊,不应在未成型的码头㊁墩台或其他构筑物上系挂缆绳㊂4.4㊀作业许可4.4.1㊀水下隐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办理作业许可,并在核定的安全作业区施工㊂4.4.2㊀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施工单位应实行内部作业许可,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㊂4.5㊀安全防护4.5.1㊀从业单位应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使用㊂4.5.2㊀施工单位应在安全作业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或警戒船㊂4.5.3㊀施工单位应及时清除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碍航物,不应遗留任何有碍航行和作业安全的隐患㊂在碍航物未清除前,应设置标志和显示信号㊂4.6㊀安全风险管控4.6.1㊀建设单位应组织开展项目总体风险评估㊂4.6.2㊀设计单位应依据风险评估结论,对重大风险及时调整完善设计方案,降低风险等级㊂难以调整2JT/T1510 2024设计方案的,应提出降低施工安全风险的技术措施,并在设计技术交底的基础上,做好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注意事项交底㊂4.6.3㊀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组织开展施工前专项安全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等级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㊂施工中,应组织开展施工过程专项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预期效果评价,实行风险动态㊁循环控制㊂4.6.4㊀施工单位应在风险等级较大的区域设置警戒区和风险告知牌,应采用科技和信息化等手段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施工部位加强监控㊂4.6.5㊀从业单位应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清单㊁责任分工清单㊁防控措施清单㊁监测监控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㊂4.6.6㊀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符合JT/T1375.1㊁JT/T1375.5㊁JT/T1375.6㊁JT/T1375.7的规定㊂4.7㊀隐患排查治理4.7.1㊀从业单位应实行隐患排查㊁记录㊁监控㊁治理㊁验收的闭环管理㊂从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同步开展隐患排查㊂4.7.2㊀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治理㊂4.7.3㊀施工单位应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项目负责人定期组织全面隐患排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日开展隐患排查,施工班组开展班前㊁班中和班后隐患排查㊂特殊时段㊁季节性变化或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组织专项隐患排查㊂4.7.4㊀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㊂4.7.5㊀一般事故隐患,相关单位应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相关单位应立即停止作业,按要求报备,并制定专项方案进行整改㊂4.8㊀方案与监控4.8.1㊀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作业的范围㊁气象㊁水文和通航环境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施工方案㊂4.8.2㊀施工单位应依据风险辨识评价结论,对风险等级较大及以上的作业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相应评审㊂包括但不限于:a)㊀水下基槽开挖;b)㊀陆域施工机械上驳船组合作业;c)㊀水下爆破;d)㊀大型构件出运与安装;e)㊀铺排作业;f)㊀围堰施工;g)㊀水下牺牲阳极焊接;h)㊀浮标安装;i)㊀边通航边施工;j)㊀桩基施工;k)㊀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或安全风险较高的作业㊂4.8.3㊀水下隐蔽工程实施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应向施工作业班组㊁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各类方案中的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并由双方签字确认㊂4.8.4㊀施工水域有船舶通航的,施工前应制定通航保障方案㊂4.8.5㊀建设㊁施工等单位应根据水下隐蔽工程施工特点和风险评估情况分别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3JT/T1510 2024定期组织演练㊂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JT/T1405的规定㊂4.8.6㊀水下隐蔽工程施工应加强监控,并应符合JTS/T234的规定㊂5㊀专项规定5.1㊀基础处理5.1.1㊀水下基槽开挖后应及时实施后续施工㊂5.1.2㊀水下爆破作业㊁潜水作业应符合JTS205-1的规定㊂5.1.3㊀水下软基处理施工前,应对施工机械㊁桩锤及附属设施进行检查㊁维修和保养㊂5.1.4㊀起爆前应布设警戒船㊁警戒点,设立警戒范围,布置警戒人员,告知周边施工船舶㊁潜水作业人员及受影响单位,做好避爆准备,得到允许且确认安全后方可起爆㊂5.1.5㊀爆破后,爆破员应检查爆区有无盲炮㊂发现或怀疑盲炮时,应立即报告并处理㊂不能及时处理的盲炮,应在附近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㊂5.1.6㊀水下抛石专项施工方案应确定驳船装载控制量㊁陆用施工机械在驳船上的活动范围㊂船舶整体稳性和结构强度应按上船的陆域施工机械最不利工况进行验算㊂5.1.7㊀抛石船应设置临水㊁临边防护,划定机械作业回转半径,设置警戒区域,并宜设置声光报警装置㊂5.1.8㊀水下整平作业需补抛块石时,应待潜水员离开抛石区后方可发出抛石指令,为潜水员递送工具㊁材料和物品应使用绳索进行投递㊂5.1.9㊀水下基床整平宜采用机械化施工㊂5.1.10㊀临近水下构筑物重锤夯实时,应采取减少分层厚度㊁降低夯击能量等措施,分层厚度和夯击能量应经计算确定㊂5.1.11㊀环保要求高或周边存在受影响的构筑物时,宜采用液压振动夯实㊂5.2㊀构件出运与安装5.2.1㊀构件吊运及安装应符合JTS205-1和JTS215的规定㊂5.2.2㊀构件吊运及安装使用的起重绳索具㊁临时支撑点等应进行受力计算,合理选配㊂5.2.3㊀沉箱出运专项施工方案应进行沉箱吃水及浮游稳定性验算㊂沉箱定倾高度㊁干舷高度㊁拖带力等应符合JTS215的规定㊂5.2.4㊀沉箱下水后应进行不少于24h的漂浮试验㊂5.2.5㊀应在现场风力㊁波高㊁流速等工况条件满足半潜驳作业性能和沉箱起浮安全要求后,方可进行半潜驳下潜㊁沉箱起浮㊂5.2.6㊀沉箱远程浮运拖带宜采用砂㊁石等固体物压载㊂拖运前应预先设定避风港和过夜地点㊂注:沉箱远程浮运拖带是指航程超过30n mile或连续航行中需夜间航行的沉箱拖航㊂5.2.7㊀远程浮运拖带沉箱,沉箱顶面应进行水密封舱,并应在封舱盖板上设置安全防护设施㊂盖板的结构应根据施工荷载计算确定㊂5.2.8㊀远程浮运拖带沉箱过程中应有专人监测沉箱吃水变化,宜在沉箱舱格内设置自动水位报警装置㊂5.2.9㊀远程浮运拖带沉箱应根据辨识出的风险配备辅助船舶㊁水泵㊁动力设施㊁堵漏物资及具有拖航施工经验的潜水㊁辅助人员等㊂5.2.10㊀沉箱远程拖航过程中应根据方案要求向施工单位报告船位和沉箱情况㊂5.2.11㊀起重船助浮安装沉箱前应根据沉箱种类㊁形状和重量,对吊点和起重船助浮力进行受力验算,选配适宜的起重船和吊索具㊂作业中应保持计算确定的额定吊力㊂4JT/T1510 2024 5.2.12㊀构件入水后,应服从潜水人员的指挥㊂吊装完毕后,应待潜水员解开吊具㊁避至安全水域㊁发出指令后方可起升吊钩或移船㊂5.2.13㊀采用自动脱钩安装的构件在吊安过程中不应碰撞任何物体㊂5.2.14㊀受风浪影响的构件安装后,应立即采取加固措施㊂5.3㊀软体排护底5.3.1㊀铺排施工前应根据工程设计㊁潮流或水流方向㊁流速流态等因素确定铺排顺序和方向㊂5.3.2㊀铺排作业前应根据现场最不利工况条件复核排布受力以及铺排船的锚缆㊁滑板及吊索的受力情况,满足要求后方可施工㊂铺排施工必须占用航道时应会同海事㊁航道管理部门制定施工方案和通航管制措施㊂5.3.3㊀吊运混凝土联锁块排体应使用专用吊架,排体与吊架连接应牢固㊂吊放排体过程中应使用控制绳等措施限制其摆动,吊起的排体降至距甲板面1m左右时,施工人员方可对排体实施定位作业㊂5.3.4㊀升降铺排船滑板或溜放排体时,滑板和排体上不应站人㊂5.3.5㊀作业时,铺排船排布和丙纶绳区域,不应吸烟和明火作业㊂5.3.6㊀作业过程中不应将丙纶绳㊁加筋带丢入水中㊂5.4㊀坝体填筑5.4.1㊀块石抛筑坝体施工应符合5.1.6的规定㊂5.4.2㊀抛填石笼块石装填宜采用专用模具㊂装料前,应检查石笼,确保完好㊂石料装填时应做到均匀㊁慢放㊂石笼装填完成后,应检查封口,确保牢固㊂抛填前应进行试吊,无关人员不应进入吊运区域㊂5.4.3㊀充填袋坝体施工符合下列规定:a)㊀水下充填袋作业前,应复核袋体受力情况;b)㊀砂袋存放区和作业区,不应吸烟和明火作业;c)㊀展㊁卷砂袋时应有专人指挥,袋体上㊁滚筒和制动器周围不应有人员进入或停留;d)㊀砂袋或砂枕沉放前,应检查滑板的制动装置;e)㊀砂袋充灌前,应检查灌砂口㊁输砂管接头及高压水管接头,连接应牢固;f)㊀充灌砂袋时,操作人员应紧握高压水枪,高压水枪不应射向人员或电气设备;g)㊀作业时,施工人员不应靠近滑板和锚机的受力缆绳;升降滑板及溜放砂袋时,滑板和砂袋上不应站人㊂5.5㊀水下混凝土浇筑5.5.1㊀水下混凝土模板系统的设计荷载应根据混凝土侧压力㊁施工活荷载㊁静水压力㊁水流作用力㊁浮托力㊁波浪力等进行最不利荷载组合㊂5.5.2㊀潜水员配合安装㊁拆卸水下模板时,潜水作业应符合JTS205-1的规定㊂5.5.3㊀水下安装模板㊁钢筋,浇筑水下混凝土,应符合JTS202有关模板工程㊁钢筋工程和水下混凝土施工的规定㊂5.5.4㊀水下模板安装前应在陆上试拼,潜水员应全程参与并掌握装拆要点㊂5.5.5㊀水下及水位变动区模板拆除时间应根据计算㊁试验或施工经验确定㊂5.5.6㊀构筑物受较大波浪㊁水流等影响时,拆模时间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㊂5.5.7㊀施工中采用的混凝土输送设备及机具的能力应满足水下混凝土浇筑需要㊂5.6㊀水下牺牲阳极焊接5.6.1㊀潜水作业应符合JTS205-1的规定㊂5JT/T1510 20245.6.2㊀水下焊接设备应符合GB16636有关湿式焊接的规定㊂5.6.3㊀水下焊接应由取得焊接资格证的潜水员完成㊂5.6.4㊀下放阳极块前应检查吊索具,确保安全可靠㊂5.7㊀沉桩作业5.7.1㊀桩基施工前应踏勘现场,并确定临近构筑物㊁管线㊁岸坡㊁围堰等的安全距离,制定观测或监测方案㊂5.7.2㊀施工前应测量水深,探摸并清除水下障碍物;遇有陡坡或深坑,应进行处理㊂在坡面施工时,应进行稳定性计算或先削坡再施工㊂5.7.3㊀沉桩船型㊁锤型和桩架高度应根据桩长㊁地质㊁水文条件和施工要求等选择㊂5.7.4㊀沉桩施工宜设置导桩或导架等导向装置,导向装置应有足够的强度㊁刚度和稳定性㊂5.7.5㊀电动振动锤使用前应测定电动机的绝缘值,且不应小于0.5MΩ,并对电缆芯线进行通电试验㊂电动振动锤的电缆线应采取有效防止磨损㊁碰撞的保护措施㊂5.7.6㊀沉桩区先行挖泥时,挖泥后应根据土质㊁坡度㊁水流㊁挖泥深度及施工要求等情况间歇一定时间,待岸坡恢复稳定后再进行沉桩㊂5.7.7㊀水上打桩船和运桩驳驻位应按船舶驻位图抛设锚缆,并设置浮鼓㊂施工水域受限时应会同海事㊁航道部门制定专项措施及方案㊂5.7.8㊀作业前应检查沉桩设备及其安全装置㊂吊桩绳扣㊁滑车㊁索具等应经计算确定㊂5.7.9㊀打桩船作业时应随时观察锚缆及附近船舶动态,注意其他作业船舶和人员动态,移船时锚缆不应绊桩㊂5.7.10㊀不良地质条件下打桩应采取预防溜桩措施㊂5.7.11㊀沉桩时应控制打桩速率,监测邻近岸坡和构筑物,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㊂5.7.12㊀打桩作业停止后,桩锤㊁吊钩和替打应封固㊂5.7.13㊀沉桩后应及时夹桩㊂沉桩作业结束后,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㊂台风季节应加固已沉基桩㊂5.7.14㊀水冲沉桩,射水管接头应绑扎㊁连接牢固㊂试射水时,人员应避开水流喷射方向㊂5.7.15㊀挤密砂桩㊁碎石桩的供料船应根据桩船的上料方式及施工现场条件选择;振动贯入过程中应监控贯入度,发现异常情况应停止作业并及时处理;作业期间应对泥面进行监测,确保施工船舶吃水满足要求㊂5.8㊀大型圆筒施工5.8.1㊀施工前应调查水文㊁气象㊁地质等现场条件,并应分析风㊁波浪㊁水流㊁水位和水深等主要影响因素,确保满足施工船舶作业和振沉施工要求㊂水下管线㊁抛石棱体或沉排等障碍物应进行处理㊂5.8.2㊀施工前应分析振沉圆筒对岸坡稳定和邻近构筑物的影响,制定监测和必要的加固方案㊂5.8.3㊀施工前应根据振沉工艺选择合适的起重设备㊂5.8.4㊀运输船舶应根据圆筒的直径㊁高度和重量确定,并应验算运输状态下的船舶和圆筒稳定性㊂5.8.5㊀吊架㊁索具应进行专门的设计并经受力验算,其刚度㊁强度应满足振沉和上拔的受力要求㊂5.8.6㊀液压油管束或电缆束应配备吊架并加以保护㊂5.8.7㊀圆筒定位宜选择平潮时段进行㊂在已完成回填后的圆筒上系缆应经过验算㊂5.8.8㊀锤组应采取实现各锤同步工作的措施㊂5.8.9㊀钢圆筒振沉宜采用具有实时监测功能的施工管理系统㊂5.8.10㊀圆筒真空负压下沉施工前,应对圆筒气密性㊁真空泵㊁负压下沉装置㊁气管等进行检查㊂负压下沉过程中应对圆筒的姿态进行实时控制和调整,并控制下沉速度㊂6JT/T1510 20245.9㊀灌注桩施工5.9.1㊀水上作业平台及栈桥应进行专门的结构设计,以满足施工荷载㊁风㊁浪㊁水流等外力作用下的强度和稳定性要求;搭设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检验,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㊂5.9.2㊀水上作业平台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夜间作业应悬挂警示灯㊂5.9.3㊀水上作业平台应定期进行沉降㊁位移观测,并应定期检查工作平台结构连接锈蚀及水流对桩基处泥面的冲刷等情况㊂5.9.4㊀灌注桩孔口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㊂5.9.5㊀泥浆应设置专门的泥浆池或泥浆罐车存储㊂5.9.6㊀灌注混凝土前,应对钻架㊁吊臂㊁钢丝绳和索具等进行受力验算㊂5.9.7㊀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冲击钻的冲锤㊁钢丝绳和吊臂等㊂其有磨损和变形导致不满足使用要求时,应及时更换㊂5.10㊀滑道施工5.10.1㊀重力式水下滑道施工时,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基础处理㊂水下基床抛石㊁夯实㊁基床整平施工应符合5.1的规定;沉箱与方块安装施工应符合5.2的规定㊂5.10.2㊀水下安装轨道梁及钢筋笼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宜配备水下摄像装置进行过程监控㊂5.10.3㊀滑道梁(井字梁)起吊前应试吊,试吊合格后方可进行起吊安装㊂5.10.4㊀安装滑道梁(井字梁)时,下层支撑结构的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值的100%,支撑点构造㊁支撑面的面积和平整度应满足设计要求㊂5.10.5㊀滑道梁(井字梁)水下安装应有潜水员配合㊂吊装井字梁在水下稳定后,潜水员方可下水靠近进行作业,起重吊装应服从潜水员的水下引导㊂5.10.6㊀在桩基顶面的相关水域范围,应安装露出水面的安全警示标志㊂5.11㊀干船坞与船台湿法施工5.11.1㊀采用沉箱作为坞墙主体结构时,沉箱基槽开挖㊁水下土工布铺设㊁基床抛石㊁基床整平㊁沉箱安装等作业应符合5.1㊁5.2的规定,潜水作业应符合JTS205-1的规定㊂5.11.2㊀采用抛石升浆工艺对沉箱抛石基床和坞底板抛石基础进行止水处理时,压浆泵和压浆管道使用前应试压检验㊂压浆过程中,应随时观察浆液上升的位置和流动坡度㊂压浆管道损坏时应及时更换㊂5.11.3㊀高压旋喷桩施工完成后,用压缩空气冲洗管道时,应用金属网收集冲出的大粒径物质,管道出口前方不应站人㊂5.11.4㊀坞室抽水应满足下列条件,并将相关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审批:a)㊀沉箱上部结构㊁廊道和临时止水缝浇筑完毕且达到设计强度;b)㊀坞室底板升浆混凝土施工完毕且达到设计强度;c)㊀坞首㊁堵口沉箱及上部结构施工完毕;d)㊀坞首泵房沉箱结构混凝土施工达到沉箱自身稳定所需的重量㊂5.12㊀疏浚施工5.12.1㊀疏浚前,应掌握施工现场水文㊁气象等资料,并勘测施工水域,包括水深㊁水下地形㊁地质等情况,如与设计不符,应及时报告监理单位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明确答复后方可施工㊂5.12.2㊀水上构筑物附近的疏浚作业,应根据设计要求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安全区域,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㊂7JT/T1510 20245.12.3㊀疏浚船舶在库区㊁坝区下游或回水变动区域施工,应预先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随时掌握水库调度计划㊂5.12.4㊀同一航段多艘挖泥船施工时,宜将全部的挖泥船安排在航道同一侧施工㊂5.12.5㊀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围堰监测㊂5.12.6㊀遇到不明物㊁沉船㊁文物或危险物品等,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相关部门㊂5.12.7㊀采用绞吸式挖泥船施工,受风㊁浪影响停止作业时,船舶应下锚停泊,不应沉放定位钢桩㊂5.12.8㊀应合理选择泥驳的船型,控制泥驳的装载量㊂5.12.9㊀采用耙吸式㊁链斗式㊁抓斗式或铲斗式等挖泥船施工时,应对弃泥区域和弃泥航线进行必要的勘测,严格控制抛泥范围和高程,不应在中途抛泥㊂5.13㊀吹填施工5.13.1㊀吹填围堰应根据现场的地质㊁水文㊁气象等资料,以及吹填施工工艺进行专门设计㊂吹填围堰应进行质量检验,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㊂5.13.2㊀水上吹泥管道的布置㊁锚坠的大小和间距,应考虑风浪㊁水流等情况,不应影响通航安全㊂5.13.3㊀吹泥管口应远离排水口的位置,与围堰的坝体应保持安全距离㊂吹填过程中,应采取减少冲刷堰体的措施㊂5.13.4㊀吹填过程中应控制速率,分层吹填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加强过程监测㊂5.13.5㊀吹泥管道检修时,不应进行吹泥作业㊂5.14㊀接岸结构与后方回填5.14.1㊀接岸工程施工前应核实水文㊁地质㊁施工工艺等情况,并制定监测方案㊂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要求及时增设沉降位移观测点㊂5.14.2㊀水下基础处理应符合5.1的规定㊂5.14.3㊀水下护面块体安装应符合JTS205-1的规定㊂5.14.4㊀墙后抛石棱体回填应在墙身结构稳定后进行㊂5.14.5㊀回填料的物理力学指标和回填时间㊁顺序㊁方向和速率应符合设计要求㊂5.15㊀围堰施工5.15.1㊀围堰应根据设计要求㊁填料土质㊁防洪度汛要求等进行布置,并应根据水位变化情况等确定围堰分层施工的顶高程和填筑时间㊂5.15.2㊀围堰上下游应设置通航安全警示标志㊂5.15.3㊀围堰施工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检验,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坡面防护和验收,有防汛要求的围堰应经相关部门认可㊂5.15.4㊀施工中应定期对围堰进行专项检查㊁沉降及位移监测,围堰破损应及时修复,监测数据超标应立即采取措施㊂5.15.5㊀主体围堰拆除前,应确保围堰内外水位一致㊂5.16㊀浮标施工5.16.1㊀吊装作业应符合JTS205-1的规定㊂5.16.2㊀浮标及附属设施运输应固定牢固,其刚性触碰部位应采取隔离缓冲措施㊂5.16.3㊀拖带浮标时,船舶与浮标间应保持安全距离,并设置防碰垫㊂拖带过程中应指定专人全程监控浮标㊁拖缆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船处理㊂5.16.4㊀登标作业前,应根据浮力确定登标人数上限㊂8。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第一部分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第一部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也日益重要。
公路水运工程是其中一个重要的领域,但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问题是一直备受关注的话题。
为了确保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必须对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本文将介绍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相关指南。
一、评估范围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范围应包括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所有危险和风险因素。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施工设备:包括机械设备、材料运输设备等;2. 施工环境:包括施工现场的地形、气候、水域情况等;3. 施工作业:包括施工人员的操作行为、作业方式等;4. 施工材料:包括建筑材料、化学品等。
二、评估方法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常见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定性评估:根据专家经验和相关资料对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定性评估,确定风险的性质、可能发生的影响等。
2. 定量评估:通过具体的数据分析,对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进行定量化的评估,确定风险的具体等级、概率等。
3. 统计分析:通过对历史事故数据的分析,找出施工中常见的危险因素和风险点,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 风险矩阵: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适当的风险等级和相应的应对策略。
三、评估内容1. 员工安全:评估施工人员的工作环境、作业方式等,确保员工的安全。
2. 设备安全:评估施工设备的性能、使用状况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环境安全:评估施工环境的地质、气候、水域情况等,确保施工过程中环境的安全。
5. 管理安全:评估施工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等,确保管理手段的有效性。
四、评估措施在进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风险,确保施工的安全进行。
常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安全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二)设备、设施、工艺、物料、产品等方面的安全风险;三)环境、气象、地质、地形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四)管理、组织、制度等方面的安全风险。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风险辨识结果,对重大风险、较大风险和一般风险进行评估,明确风险等级和风险控制目标,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风险等级和风险控制目标,采取相应的技术、管理、经济等措施,对风险进行控制。
对重大风险应实行严格控制,确保不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对较大风险应加强控制,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对一般风险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不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第二节重大风险登记与报备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管理范围内的重大风险进行登记和报备。
重大风险报备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要求进行。
第十六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报备的重大风险进行审核并予以确认,并将确认结果报送交通运输部。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管理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报备,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控制。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报备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审核并予以确认,并将确认结果报送交通运输部。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重大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台账,并将台账报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重大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监管台账,对台账内容进行监管和管理。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九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同时,原《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交运〔2011〕42号)废止。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电子版)序言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
随着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不断增扩大,建设资源供给与需求不适应的矛盾逐渐显现,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对工程安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生产安全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立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
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
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不仅是解决当前建设任务日益繁重与管理力量相对有限这一矛盾的有效举措,更是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础的重要途径。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涵,就是把工程管理的相关要素最大限度地整合优化,明确设定符合实际、符合规范要求的操作性标准,并推动落实到安全生产各个环节,从而实现项目管理更加规范、施工场地更加有序、管理流程更加合理、安全施工更加到位。
一直以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生产安全工作,认真践行“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理念,不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成效显著;在隐患治理、安全防护、应急工作、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信息化等方面提出了规范化要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明显加强。
为进一步规范施工安全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部质监局组织福建、湖南等地编写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充分吸收、总结各地区的成熟经验,图文并茂、形象生动地解析了施工安全标准化在基础管理、场地布设和施工防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希望《指南》能成为广大建设管理者的良师益友,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安全生产是你我共同的责任和心愿。
从我做起,关注安全,把施工安全标准化要求推动落实到安全生产各个环节,实现人、物与系统安全可靠性,真正达到“本质安全”要求,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编写说明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牢固树“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进一步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交通运输部从2010年起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大力推行施工安全标准化,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创建了一批“零伤亡”工程,形成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典型做法。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知识点学习(PPT)

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范围 二、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范围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2)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指在应急救援过 程中需要使用的消防、急救等常用小型器材与设 备,不含消防车、救生船等由社会专业救援机构 配备的大型救援器材设备或非常用器材; (3)应急演练:指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依 据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组织的应急救援 活动。
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范围 二、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范围 1、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 设备支出费用 (3)改造费用:主要指为增加安全防护设施 设备的安全系数,增强施工安全,对现有安全防护 设施设备进行的设计、试验与制作加工等费用; (4)维护费用:主要指对现有安全防护设施 设备的日常保养费用。
内容简介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包括一般规定、安全生 产专项费用使用范围、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量 支付、河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 使用清单表(附件1)、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申报 时常见的不符合计取要求事项(附件2)等五部 分内容 。
第一部分 一般规定 一、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概念
1、是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的资金;
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范围 二、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范围 3、重大风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 改支出 (2)重大风险源的辨识:根据风险源的性质、 场所、设备、设施等的不同,结合公路水运工程 实际情况进行辨识。 重大风险源应重点关注一下几类:①易燃、易 爆物资的存储区;②具有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 ③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④重大事故隐患。
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范围 二、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范围 3、重大风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 改支出 针对重大风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 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1)重大风险源:指风险影响因素比较复杂, 事故发生可能性比较大或事故严重程度比较高, 必须从结构、环境、施工工艺、安全管理等多个 角度进行控制和防范的风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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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路水运安全生产管理指南第三版安全资料表格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表皖交安表-01项目名称:序号1 2 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内容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要求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职责建设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施工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3 人数、人员素质与工程规模相匹配监理单位设置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岗位 4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持“三类人员”5 考核培训合格证书上岗,进场“三类人员”资格、实际岗位与合同文件或变更文件对应 6 已进场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有效,与相应工作对应制定主要施工设备进场计划,已进场主7 要施工设备出厂合格证或检验资料证明及报验计划齐全8 9 10 11 施工组织设计中要编制安全措施和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且经监理审批拟开工且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有专家论证报告主要施工风险已辨识评估,并制定预控措施拟开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理工程师持证符合要求,安全监理人12 划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附“三类人员”花名册,并附证书复印件,提供合同文件及相应管理文件、工作记录附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并附证书复印件附施工设备进场计划,附已进场主要施工设备出厂合格证或检验资料证明复印件和报验计划附经监理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临时用电方案附论证记录文件或报告附主要施工风险辨识评估及预控措施资料附培训记录附安全监理人员名单及安全全监理计划附相关文件复印件等需附资料附招标文件安全生产费用标准(工程量清单)附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复印件是否满足存在问题说明员按要求进场,并编制安全监理规(计)监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并附安注:建设单位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时,1~4项应附附件资料,其余项附建设单位核查意见。
建设单位(盖章):核查人:核查日期:年月日皖交安表-02安徽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登记表项目填报名称:日期:年月日安全责任登记表填写说明1.本安全责任登记表格由项目法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等单位分别填写,填表单位要盖公章,各责任人要签字。
2.皖交安表-02-1、皖交安表-02-2作为项目监督申请附件一同报项目质监机构。
3.皖交安表-02-3~皖交安表-02-5为参考格式,具体表格和内容由项目法人单位负责提供,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责任单位及时填写,同时向建设单位报备备查。
项目法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详细划分责任单位各岗位、各环节责任人的具体职责。
其中,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应分解到单位工程。
安全责任登记表中的责任人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内容应能够覆盖整个工程建设期,不得缺漏。
项目法人对安全责任登记表的完整性、真实性、符合性和及时性负责。
4.《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登记表》中“证书及编号”填写勘察设计人员“注册证书编号或职称证编号”,“在岗时间”为本工程勘察设计在岗时间。
5.《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登记表》中“证书及编号”填写“安管人员”证书及等级和编号,“在岗时间”为本工程在岗时间。
6.《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登记表》中“单位名称”栏上加盖监理单位公章,“证书及编号”填写监理证书及等级和编号,“在岗时间”为本工程实际在岗时间。
项目法人可参照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登记表,开展工地试验室安全责任登记。
7.本表由项目建设单位统一汇总并装订成册。
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登记汇总表项目名称:皖交安表-02-1 批准概算(预算)项目基本情况施工许可批准时间工期和起讫时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责任人单位名称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单位名称勘察单位合同段号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合同段号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合同段号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合同段号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法人审核意见监理责任主体责任设计责任勘察责任项目建设管理责任所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责任人签字签章:年月日填表人:年月日注:本表由项目法人组织统一填报,内容可增加;施工、监理单位以附表方式填写,可另附页。
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责任登记表项目名称:皖交安表-02-2单位名称安全生产责任人姓名项目办主任身份证号职称证及编号姓名项目办副主任身份证号职称证及编号姓名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号职称证及编号姓名安全部负责人身份证号职称证及编号姓名工程部负责人身份证号职称证及编号姓名合同部负责人身份证号职称证及编号项目安全管理主要责任人项目安全管理主要责任人项目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技术领导第一责任人项目安全管理主要责任人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承担工作内容在岗时间所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责任人签名项目法人审核意见签章:年月日填表人:年月日注:本表由建设单位填报,内容可增加。
如系代建单位,亦应按要求填写本表。
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责任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姓名单位技术人身份证号证书及编号姓名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证书及编号姓名勘察负责人身份证号证书及编号路线设计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及编号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及编号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及编号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及编号姓名分包负责人身份证号证书及编号项目法人审核意见签章:年月日填表人:年月日注:本表由勘察设计单位填报,内容可增加;若勘察、设计系两个单位,则分别填报。
如有分包,勘察设计单位应填写本单位负责该分包工程管理的责任人。
在岗时间承担工作内容所承担安全生产责任责任人签名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单位安全生产技术领导第一责任人项目设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勘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路线设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桥梁设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隧道设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本项目交安设施设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包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桥梁设计负责人隧道设计负责人交安设施设计负责人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登记表项目名称:合同段号:皖交安表-02-4 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责任人法定代表人单位技术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及编号姓名项目经理身份证号证书及编号项目安全副经理项目生产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部负责人现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及编号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及编号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及编号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及编号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及编号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及编号姓名班组长监理单位初审意见项目法人审核意见身份证号作业内容在岗时间承担工作内容所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单位安全生产技术领导第一责任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技术第一责任人项目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单位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合同段)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人签名签章:年月日签章:年月日填表人:年月日注:本表为总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内容可增加,建设单位可参照此表按单位工程制定新的表格分别填写备案(单位工程责任登记表中,删除法定代表人、单位技术负责人栏);若涉及分包工程,由建设单位参照此表另行填报;设二级监理机构的,由驻地办签署初审意见。
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登记表(一)项目名称:合同段号:皖交安表-02-5a 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及编号姓名总监代表身份证号证书及编号安全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及编号姓名专业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号证书及编号安全监理员项目法人审核意见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及编号在岗时间项目(合同段)安全生产直接监理责任人项目安全生产全面监理主要责任人项目(合同段)安全生产全面监理直接责任人项目(合同段)安全生产全面监理主要责任人承担工作内容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安全生产全面监理第一责任人责任人签名签章:年月日填表人:年月日注:本表由总监办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填报,内容可增加。
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登记表(二)项目名称:合同段号:皖交安表-02-5b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安全生产责任人法定代表人驻地监理工程师(组长)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副组长)安全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及编号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及编号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及编号姓名专业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号证书及编号安全监理员驻地办初审意见项目法人审核意见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及编号在岗时间项目(合同段)安全生产直接监理责任人合同段安全生产监理主要责任人项目(合同段)安全生产全面监理直接责任人项目(合同段)安全生产全面监理主要责任人承担工作内容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合同段安全生产全面监理第一责任人责任人签名签章:年月日签章:年月日填表人:年月日注:本表由驻地监理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填报,内容可增加。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皖交安表-03项目名称:序号标段位置/桩号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拟开工时间是否超过一定规模有无安全管理措施备注填表人:复核人: 年月日注:本表由项目建设单位填写,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提供本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全员劳动用工登记台帐皖交安表-04合同号:承包人:登记日期年月日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作业队名称/班组工种/岗位三级教育编号进场时间离场时间备注注:要求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附于表后。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帐皖交安表-05合同号:承包人:登记日期年月日序号姓名身份证号证书编号操作(作业)类别/项目有效期进场时间离场时间备注注:要求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复印件附于表后企业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皖交安表-06项目名称:合同号:承包人:教育编号: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来工地时间工作部门及班组性别年龄贴相片教育级别、层次规定教育学时实际教育学时主要学习课程考试成绩各级教育负责人签字姓名日期公司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教育15 15 20 教育实况注:1.本表为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的依据,必须如实填写。
2.本表经施工单位加盖公章后存档。
3.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项目部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待岗超过6个月重新上岗的一线工人需重新进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4.附教育内容。
一线工人业余学校教育表皖交安表-07合同号:承包人:共页第页培训时间授课老师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地点授课方式外部参加人员签字参加人员签字:序号姓名工种签字序号姓名工种签字注1.“外部参加人员签字栏”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到授课现场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