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建筑师负责制的若干思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43卷第2期• 248 • 2 0 1 7 年 1 月

山西建筑

SHANXI ARCHITECTURE

Vol.43 No.2

Jan.2017

文章编号:1009-6825 (2017) 02-0248-02

关于推行建筑师负责制的若干思考

方除晖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合肥230041)

摘要:介绍了推行建筑师负责制的时代背景,从依法治国、建筑品质、市场竞争力等角度,论述了推行建筑师负责制的必要性,分 析了实施建筑师负责制后,建筑设计相关行业面临的挑战,提出了建筑师行业风险管理和权益保障措施。

关键词:建筑师负责制,建筑设计,风险管理,必要性

中图分类号:TU712 文献标识码:A

从日历上看,2015年的10月29日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然 而,对于中国数万名注册建筑师来说,这一天却有着非同寻常的 意义。当天,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前沿之一的上海浦东新区政府宣 布:浦东开展建筑业专项改革,在保税区内探索建筑师负责制。这标志着处于长期摸索中的中国注册建筑师制度终于迈出了实 质性的一步,而这一天距离中国正式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的1994年,已经整整过去了 21个年头。

1推行建筑师负责制的时代背景

实际上,建筑师负责制在中国并不是一件新鲜事物。早在 20世纪20年代,准确的说是1927年,中国建筑师学会在上海成 立,通过出国深造、租界的示范,全面导人了职业建筑师体制。新 中国成立后,在基本建设领域开始沿用苏联模式,职业建筑师独 立执业的体制被以国有的设计院所体制取代。直到1994年9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 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4]第598号),决定在我国实行注 册建筑师制度,成立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并从1995年 开始实行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随着中国加人世贸组 织(2001年12月11日)15年过渡期的日益迫近,建筑师负责制 的落地,既是建筑设计行业对外开放的必由之路,也是适应W T0规则,转变政府职能,履行国际义务,兑现政府承诺的需要。

2推行建筑师负责制的必要性

1) 依法治国的需要。

自从1994年实行注册建筑师制度以来,国务院和建设部(住 建部)陆续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 册建筑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 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 多项法律法规和办法,都无一例外地明确了建筑师在建筑设计活 动中的权力、责任和义务。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将进一步约束和规 范建筑师的执业行为。

2) 提高设计质量和建筑品质的需要。

中国建筑师的地位历来非常尴尬,社会认同度不高,在方案 创作、比选过程中,业主和行政领导始终占据主导地位。部分建 筑师为了承揽业务,一味迎合业主和领导的喜好;在一些重大工 程的方案评选中,专家组的结论往往被主管领导的“意见”所否 定,这就直接导致了诸如“白宫”“鸟蛋”“大裤衩”等“奇奇怪怪”建筑的出现。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可以提高建筑设计的专业化、科 学化水平,发挥建筑师的主观能动性,强化建筑师的责任感和职 业认同感。

3) 实行“走出去”战略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

中国的注册建筑师制度是在借鉴英美的注册建筑师制度的 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目前已经实现我国香港与内地的注册建筑师 互认以及中、美注册建筑师的互认,随着中国建筑设计市场的饱 和,建筑设计“产能过剩”现象日益严重,另外为了配合国家“一带 一路”战略,“走出去”参与国际建筑设计市场竞争,成为国内一些 高水平设计院的发展战略。既然要“走出去”,那么必然要按照国 际通行规则办事,提供全过程服务,这就要求建筑师拓宽自身的 专业领域,提升自己的综合实力,不能满足于仅仅充当一名“绘图 匠”。

3建筑师负责制对建筑设计相关行业提出的挑战

1) 建筑师个人专业素养所面临的挑战。

建筑师负责制中的建筑师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建筑设计 师”,而是集“规划师、建筑设计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 师、咨询工程师等”为一体的“百事通”,对从业者提出了较高的要 求。既要有宽广的知识面,又要有良好的策划能力、组织能力、协 调能力和沟通能力。笔者认为,目前中国的建筑师群体中的大多 数人缺乏必要的历练,能够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多。

2) 建筑师教育培养体系所面临的挑战。

近些年,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学专业得到了蓬 勃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开设建筑学专业的高校有300多 所。建筑学教育快速扩张的同时,也带来了师资力量不足,教学 条件滞后,课程设置不合理,毕业生素质下降等问题,难以满足市 场对建筑师越来越高的要求。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建筑类高校 相比较,中国的建筑系学生的自然科学基础薄弱,动手能力和实 践能力偏低。侧重培养的是“专才”,而不是“通才”,这就在相当 程度上制约了学生的全面发展。

3) 建设领域法规体系所面临的挑战。

目前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仍然将建设过程划分为立项、设 计、施工、验收等阶段;过程中可能还会有监理、造价、咨询等专业 技术人员介人,过程漫长、程序繁杂,相关法规条文和建筑师负责 制多有冲突。譬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 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而建筑师负责制却赋予其选择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生产、供应厂商的权力。再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建筑师条例》第二十条将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限定为: a.建筑设计;b.建筑设计技术咨询;c.建筑物调查与鉴定;d.对本 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e.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第e.条中的“其他业务”概念模糊,可操作 性不强,因而现行法规无法为建筑师的全过程服务提供法律依据。

4) 建筑师队伍稳定所面临的挑战。

收稿日期:2016-11-08

作者简介:方晗晖(1971-),男,高级工程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