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制度
公交公司安全检查制度

公交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公交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一、建立安全会议制度为分析总结前段时间安全工作和布置下段安全工作,公司推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我,每月公司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驾驶员安全培训学习会议。
二、教育与培训制度对于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每年受教育时间不少于50小时。
三、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检查规定:为定期和不定期的路检和站场检两种,定期检即是每年星期天和节假日上路检查,路查主要是查超速,查司机驾驶作风,不定期即是站场所抽检,抽检重点主要检查车容和车辆的技术部分。
公司对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重点部位、人员、路线进行重点检查,并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四、安全资金保障制度每年投入一定的安全资金,用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配备通讯、勘察、交通工具等必要设备专款专用。
五、事故报告、事故处理及事故统计1、事故报告:发生行车事故,驾驶员必须迅速报告公安交-警部门,并报告本单位。
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做好防火、防爆、防盗工作和维护好现场秩序。
不得伪造和逃离现场。
其它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在行车途中遇见行车事故,亦应积极协助抢救工作。
2、事故处理:公司接到事故信息后,应即派员前往事故现场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凡发生重大或特大行车事故公司应同时报告交通主管部门。
为教育肇事者和广大驾驶员,公司对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
3、事故统计:公司必须按交通部安监发[1992]64号“关于发布《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及时、准确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上报《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年、季、月)报表》上报。
六、回场必检制度根据广东省交通厅《广东省汽车客运站交管所管理暂行规定》,客运车辆回到起止站要通过回场必检工作,具体要求对车况及性能逐一检查,车辆检查合格的发给《车辆回场检查合格证》后方可准予报班,不合格的不准营运,直至使车辆维修保养好后方可准予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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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云南省班车客运经营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意见篇一:云南省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云南省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道路旅客运输站场(以下简称:客运站)管理,规范客运站经营行为,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提高客运站服务质量,保障旅客和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客运站,是指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运输交易活动和站务服务的场所,具有公益性的交通基础设施。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经营三级及以上的客运站经营者、进站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客运站的经营、服务和管理应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规范经营、优质服务的宗旨,遵循方便旅客、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第五条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客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客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本规定负责具体实施客运站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变更、终止第六条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客运站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站级验收合格;(二)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具体要求按照《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的规定执行;(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安全例行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品查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
第七条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一)《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二)《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三)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从业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四)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五)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9.09.20•【文号】交运规〔2019〕13号•【施行日期】2019.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交运规〔2019〕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不到位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将修订后的《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2019年9月20日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接受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把住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关,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不到位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六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一岗双责”。
汽车客运站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及监督的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汽车客运站进站营运车辆安全例检制度(最新)

汽车客运站进站营运车辆安全例检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和安全例行检查工作,确保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第1号令)、《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交运发〔2012) 76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例检是指受检车辆在按照企业车辆维护计划进行了正常维护的前提下,由我站安全例检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量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例行检查。
第三条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小于800公里的客运班车和往返营运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营运班车,实行每日检查一次;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在800公里(含)以上的客运班车和往返营运时间在24小时(含)以上的营运班车,实行每个单程检查一次。
未经安全例检或安全例检不合格的营运客车,不得排班发车。
第四条经例检人员安全例检的车辆必须填写《车辆安全例检登记表》(附件一)登记台账;对安全例行检查检验合格的车辆,例检人员要签发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汽车客运站安全检查合格记录卡及通知单》(附件二),作为营运客车报班发车的依据。
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自签发时起,24小时内报班有效。
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超过时限的营运客车,须重新进行安全例检,合格后,方可报班。
第五条安全例检不合格的,安检人员应当填写《车辆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登记表》(附件三)并开具《车客运车辆安全例检不附件三***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登记表2、填写此表必须情况属实、不得随意涂改,填完此册后交由科室备查。
附件四客运车辆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及维修告知单(存根)NO: 车号:我站于年月日对该车进行安全例检, 发现下列项目不合格,请编号()客运车辆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及维修告知单(回执)NO:车号:我站于年月日对该车进行安全例检, 发现存在不合格项目,请修理厂:(章)合格项目及维修告知单》(附件四)书面告知当班驾驶员客车故障和需要修复的部位项目。
“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

“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三不进站:1、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2、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3、无关车辆不进站。
五不出站:1、超载客车不出站;2、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客车不出站;3、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4、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5、出站登记表未经签字审核不出站。
班车客运“三定”原则管理:1、定线路;2、定站点;3、定班次。
“三关一监督”的内容:1、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2、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3、严把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4、搞好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
(一)是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
主要是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
在进行经营资质等级评定工作中,严格资质条件,把运输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市场准入和确定经营范围的重要依据。
(二)是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
主要是严格执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加强营运车辆定期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减少因车辆机械故障原因造成的事故。
(三)是严把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
主要是严格实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制度,在公安部门对驾驶员操作技术考试合格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营运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和运输法规、业务等知识的培训、考核,确保营运驾驶员素质符合要求。
(四)搞好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
督促汽车客运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不放超员车辆出站。
“四不放过”原则:1、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3、没有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不放过;4、事故责任没有受到追究不放过”。
交通运输安全知识:汽车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管理办法细则

汽车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管理办法细则根据贯彻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道路安全源头管理,规范汽车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对营运车辆安全监管力度,现就具体细则安排如下:三不进站”指:(1)危险的不进站。
(2)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
(3)无关车辆不进站。
汽车站制定如下细则:(1)设立了安全检查仪对进站的旅客行包进行逐一安检,确保候车室、发车区等重要地区的旅客和营运车辆的安全营运。
除安检仪外,还对有疑问的行包进行复检,保证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2)除旅客正常的出行外,拒绝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发车区逗留,以便车辆发车区能使营运车辆安全出站运行,汽车站在发车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是确保方便安全出行和营运车辆安全检查后出站的重要保障手段。
“五不出站”指:(1)超载客车不出站;(2)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3)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4)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5)“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汽车站根据以上规定,制定了如下工作规范制度。
运输有限公司车辆技术管理部门职责齐河县恒源运输有限公司技术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技术部是齐河县恒源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负有车辆监督管理职责的管理部门,部门负责人刘宏亮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车辆技术工作负领导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布的车辆技术管理工作政策、法规、规范、操作规程和车辆技术管理岗位责任制。
二、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三、进行车辆选型论证,提供车辆选配依据并参与车辆选配。
四、组织召开各类安全、车管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防范措施;五、布置和检查单位运管人员的安全学习,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六、对车辆进行技术评估,为车辆的转让和更新报废提供依据。
汽车客运站公司“三品”查堵制度范文(三篇)
汽车客运站公司“三品”查堵制度范文三品汽车客运站公司查堵制度范本一、引言汽车客运站是汽车运输行业的重要环节,为了提高运营效率、保障安全有序运输,三品汽车客运站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查堵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车辆和货物的安全,并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本文将详细介绍三品汽车客运站公司查堵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查堵范围1. 车辆查堵:对所有进出客运站的车辆进行查堵,包括载货车辆和乘客车辆。
2. 货物查堵:对所有携带货物的车辆进行查堵,包括货车和快递等。
三、查堵程序1. 车辆查堵程序(1)检查车辆证件:查看车辆行驶证、营运证以及车辆保险等相关证件的有效期和真实性。
(2)检查车辆状态:检查车辆的正常运行状态,包括车身状况、车辆灯光、刹车系统等。
(3)检查驾驶员资质:核查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驾驶证、医疗证明等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期。
(4)安全检查:对车辆的安全设备进行检查,包括安全带、灭火器、紧急逃生工具等的完好情况。
2. 货物查堵程序(1)检查货物证件:核对货物的运输证明文件,包括货物运输合同、发货票据等相关证件的真实性。
(2)检查货物重量:对货车的载重进行核实,确保不超过规定的限载标准。
(3)查验货物品质:对货物进行抽样检查,检测货物的质量及合格证明。
四、查堵依据与标准1. 车辆查堵依据与标准(1)依据:根据国家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汽车运输行业的规章制度进行查堵。
(2)标准:以车辆的证件齐全、状态良好、驾驶员资质正常、安全设备完善为查堵标准。
2. 货物查堵依据与标准(1)依据:根据国家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货运行业的规章制度进行查堵。
(2)标准:以货物证件齐全、重量合适、品质良好为查堵标准。
五、查堵人员及权限1. 查堵人员:查堵工作由经过专门培训的管理人员和安全员负责执行。
2. 查堵权限:查堵人员享有对车辆和货物进行查验、检查、拦截和禁止过关的权力。
六、查堵纪律1. 查堵人员应保持严密纪律,不得收受贿赂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
四检查项目.方法及要求:1外观
1外观:目视检查车身外观及车内环境,车身应整 洁.周正,无开裂,明显锈蚀和变形,车窗玻璃齐全. 完好,车内应整洁,无杂物.
释义:该条款是对车容车貌的要求。例检人员 目视巡检车辆外观,并上车检查车厢内部。
释义:例检场所的设施条件为车辆检验地沟,也可采 用举升装置。
3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安全例行检查应采用计 算机管理系统,具有车辆信息登录,检查数据 存储,检查数据查询,检查报告生成,人工录 入等功能。
释义:目前大多数客运站的安全例检仍停留在 纸质管理上,不能满足科学高效的管理需求。 《技术规范》应采用计算机管理系统,逐步实 现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信息化管理。
4车辆安全例检场所应配备无线扩音设备,具 有车辆安全例检人员间车辆安全例检人员与驾 驶人间的语音联络功能 。
释义:目前大多数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工作由 就车检查人员与记录人员配合完成,记录人员 和检查人员或驾驶人的联络方式主要靠喊话。 由于现场嘈杂,加之语音差异,难免出现差错, 而且增加例检人员工作强度。采用扩音设备有 效解决了这一问题。
5安全例检场所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地 沟内灭火器的放置数量不少于一具。
释义: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场所是汽车客运站的 组成部分既属于公共场所,也是作业场所。对 于所存在的火灾安全隐患,应采取必要的预防 和应对措施,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消防设 备的数量应根据安全例检场所规模大小设置, 地沟内的灭火器的放置数量应不少于一具。
二 术语和定义
2 术语和定义: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 在受检车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
验合格的前提下,由车辆安全例检人员在不拆 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量具,采 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 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检查。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与车辆的日常维护,一 级维护和二级维护为非替代关系。
三不进站七不出站制度(3篇)
三不进站七不出站制度为加强安全管理,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不进站”检查制度(一)、“三不进站”的定义:1、无关车辆不进站指非本站营运车辆;2、无关人员不进站指非本站工作人员和无票旅客;3、危险品不进站指易燃、____、易腐蚀物品。
(二)、“三不进站”由进站口工作人员、三品检查人员和站台票务检票人员组成,进站口工作人员负责检查进站车辆是否为本站的营运车辆及是否符合进站要求,并协助“三品”检查人员检查不能从安检仪通过的大件行包。
“三品”检查工作人员负责检查购票旅客随身携带的行包、托运和寄存的行包。
二、“七不出站”的检查制度(一)、“七不出站”的定义:1、车辆超员(载)不出站;2、车辆安全例检不合格不出站;3、驾驶员资质不合格不出站;4、客运车辆证件不齐全不出站;5、出站检查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6、旅客不系安全带不出站;7、驾驶员酒精测试不合格不出站;(二)、“七不出站”检查由客运站报班处值班站长和出站口工作人员组成。
出站检查人员____每辆出站客车的报班、发班、例检、安全带情况,上车清点出站人数,确认出站车辆是否超员。
检查合格后如实填写出站安全检查登记表,并由驾驶员和检查人员签字后放行。
上述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司或客运站的安全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安全科负责日常操作检查和指导。
三、要求1、必须进站应班车辆按趟次进行安全例检、,对班车的检查必须按作业项目和要求逐一进行,不得缺、漏检。
2、“三不进站、七不出站”检查各岗位在检查中发现较大安全隐患的,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或安全科长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隐患扩大。
第二篇:三不进站检查制度黎塘汽车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检查制度·为加强安全管理,把好安全源头关,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篇•三不进站检查制度一、定义1、无关车辆指非本站营运车辆。
2、无关人员指非工作人员和无票旅客。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危险品查堵制度,采取以下措施防止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进站上车:(一)制定危险品检查工作程序,规范危险品查堵工作。
(二)设立专门的危险品查堵岗位。
在进站口等关键环节对进站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和托运行包进行安全检查,对查获的危险品应当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或者按规定处理。
(三)配备必要的检查设备。
一级、二级汽车客运站应当配置行包安全检查设备;三级及以下汽车客运站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配置行包安全检查设备,提高危险品查堵效率和质量。
危险品查堵岗位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参加常见危险品识别与处置、安全检查设备使用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经汽车客运站经营者考核合格;在岗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岗位工作要求,不得开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受理客运班车行李舱载货运输业务的,托运物品登记和安全检查要求应当按照《客运班车行李舱载货运输规范》(JT/T 1135)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制度,按照《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见附件1)的要求,对本单位始发的营运客车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并采取以下措施防止未检的营运客车(因车辆结构原因需拆卸检查的除外)出站运行:(一)指定专门的安全例行检查人员(以下简称安全例检人员)。
安全例检人员应当熟悉营运客车结构、检查方法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经汽车客运站考核合格;(二)设置专门的检查场地,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详见附件1);(三)严格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报告单》(式样见附件2)。
安全例检人员应当在完成安全例行检查后,填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报告单》,对经检查合格的营运客车签发“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合格通知单”(式样见附件3),加盖汽车客运站安全例行检查印章。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合格通知单”24小时内有效。
单程运营里程在800公里(含)以上的客运班车和往返运营时间在24小时(含)以上的客运班车,实行每个单程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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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制度
客运站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好上级部门和集团分
公司的要求,加强对出站车辆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不进站、
五不出站”制度。
“三不进站”是指: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
无关人员不进站;
无关车辆不进站;
五不出站是指:超载客车不出站;
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不出站;
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
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
“出站登记表”未经签字审核不出站
主要检查“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
牌和实载旅客人数等;对驾驶员主要检查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件等,
并做好出站车辆登记和驾驶员签字确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