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银行结算账户(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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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个人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个人存款账户的真实性,维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便利存款人开立和使用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个人银行账户),切实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5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号)及《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银监发【号)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银行账户,是指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存款账户,包括活期存款账户、定期存款账户、定活两便存款账户、通知存款账户以及其他形式的个人存款账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辖内各支行。

第二章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规定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实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使用的姓名,要求社会公众用真实身份参与各类社会活动。

银行账户实名制的核心包括核验开户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的有效性、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件的一致性和开户申请人的真实开户意愿三方面。

支行在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时应围绕上述核心要素开展工作:一是开户申请人申请开立银行账户,必须向银行提交合法的身份证件和资料。

二是支行应利用多种有效手段核验开户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件的合法性,确保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件的一致性。

三是核实开户申请人开户意愿的真实性。

第五条审核身份证件。

支行为开户申请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时,应要求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对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

银行通过有效身份证件仍无法准确判断开户申请人身份的,应要求其出具辅助身份证明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包括: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登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不满十六周岁的,可以使用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

3.台湾地区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完整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5]16号)

(完整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5]16号)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办法》和本实施细则所称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批准设立的,可以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进行检查监督。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全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实施监控和管理。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对下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颁发开户许可证:(一)基本存款账户;(二)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开立的除外);(三)预算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以下简称QFII 专用存款账户)。

上述银行结算账户统称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

第六条开户许可证是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做出准予申请人在银行开立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决定后,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件,是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合法性的唯一有效证明。

第二章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第七条存款人应当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对其开户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银行负责对存款人开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和合规性进行审查。

第八条人民银行在颁发开户许可证时,应当在开户许可证中载明下列事项:(一)开户许可证的名称;(二)开户许可证编号;(三)开户核准号;(四)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账户管理专用章;(五)核准日期;(六)存款人名称;(七)存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八)开户银行名称;(九)开户银行机构代码;(十)账户性质;(十一)账号;(十二)开户日期。

还应当记载临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除记载上述事项外,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限。

第九条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除了记载存款人基本存款账户的信息外,还应当完整记载存款人其他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及撤销信息。

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一、概述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是指企业与银行之间进行资金结算和金融交易的电子账户。

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设和使用,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制定了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二、账户开设1. 企业开设银行结算账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章程或合同等相关文件。

2. 企业需选择合适的银行和账户类型开设结算账户。

根据企业的资金规模和交易需求,可以选择一般结算账户、专用结算账户或存管结算账户。

银行将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进行风险评估,确保账户安全和风险控制。

3. 开户后,企业需签订相关协议或合同,明确账户的使用规则、费用及服务等内容。

企业应遵守银行的规定,合理使用账户,不得进行任何违法、违规或影响金融市场稳定的行为。

三、账户管理1. 企业需妥善保管账户的相关信息和证件,如账户号码、密码、安全设备等。

不得将账户信息泄露给他人,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2. 企业需及时更新账户信息,如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变更,企业地址变更等。

企业应向银行提交相应的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3. 企业应定期对账,核对银行流水和企业账簿,确保账户记账准确。

如发现任何异常情况或差错,应及时向银行方面进行反馈和调整。

四、资金管理1. 企业需合理管理银行结算账户的资金。

应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合理安排资金运作,保证支付和收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企业应根据需要设立用途限定或专项账户,实现对资金的专项管理和监控。

银行将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专项账户的合规和安全。

3. 企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地进行资金交易。

不得进行洗钱、非法融资等违法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账户注销1. 企业如需注销银行结算账户,应提前向银行提交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银行将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并告知企业注销账户后的处理办法。

2. 注销账户后,企业需归还相关安全设备,并确保没有未结的资金交易和履行未完成的合同或承诺。

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规定

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规定

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规定鲁财库[2003]1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严格控制并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促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各商业银行(不含城、乡信用社)。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开立、变更、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严格实行财政审批、备案制度。

未经财政部门同意的,各单位一律不得随意开立、变更或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须由财务机构统一办理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手续,并负责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开立及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负责。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在国有、国家控股或经财政部门批准允许为其开户的商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不能办理单位信用卡。

第二章银行结算账户的设置第七条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可由本单位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该账户用于办理本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自筹以及往来等资金的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等业务。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可开立一个售房收入、住房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专用存款账户;一个个人公积金及购房补贴专用存款账户。

分别用于核算职工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缴纳的购房款、单位住房基金和维修基金等。

第九条有基本建设项目的可开立一个基本建设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用于核算本单位使用的各种基建资金。

第十条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和财政部有关规定需开设外汇账户、外汇人民币限额账户的单位,可按本规定的要求办理账户开设手续。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所属的独立核算的幼儿园、招待所、食堂,根据有关规定和业务需要可以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其他非财务管理部门严禁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党团组织、工会经费在同一专用存款账户核算。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因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开设如下账户:(一)垂直管理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确需开设的基本存款等账户;(二)系统财务与本级机关财务机构分设并对所属单位有转拨经费的主管部门,确需开设的经费转拨专用存款账户;(三)行政事业单位因贷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账户管理的规定确需开设的一般存款账户;(四)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设的账户。

初级《经济法基础》精讲课程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初级《经济法基础》精讲课程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初级《经济法基础》精讲课程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及种类1.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2.银行结算账户种类(1)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2)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包括零余额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与撤销(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在异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1.核准制: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开立的账户——4个:(1)基本存款账户;(2)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3)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简称QFII 专用存款账户)。

2.备案制: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开立的账户——3个:(1)一般存款账户;(2)其他专用存款账户;(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3.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1)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2)建立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存款人为单位的,其预留签章为2个章:一是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二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存款人为个人的,其预留签章为该个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4. 开户许可证是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行政许可证件,是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合法性的有效证明。

【例题·多选题】下列银行账户中,需要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的有()。

A.个人银行结算账户B.基本存款账户C.一般存款账户D.临时存款账户(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需要核准开立的账户有:(1)基本存款账户;(2)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3)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简称QFII专用存款账户)。

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一)2024

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一)2024

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一)引言: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通过与银行建立的结算账户进行资金的收付及相关交易的管理。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一. 结算账户开立1. 资料准备a. 企业基本信息资料b.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c. 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明d.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 选择银行a. 综合考虑银行声誉与服务质量b. 比较各家银行的开户条件和手续3. 办理开户手续a. 填写开户申请表b. 提供所需资料c. 进行面签及相关认证二. 结算账户使用1. 资金存取a. 存款业务管理b. 取款业务管理2. 账户余额管理a. 监控账户余额b. 合理利用账户余额c. 避免账户透支3. 资金划转与结算a. 内部资金划转b. 外部资金划转c. 与供应商的结算4. 资金监控和风险防范a. 设立资金监控机制b. 注意异常交易及风险提示c. 加强账户安全防控5. 账户管理费用及服务a. 了解账户管理费用及规定b. 银行提供的相关服务及优惠三. 结算账户信息变更1. 法定代表人变更2. 公司名称/地址变更3. 账户负责人变更4. 相关证件有效期变更四. 结算账户注销1. 注销条件与流程a. 停止使用账户b. 清理账户余额c. 提交注销申请2. 注销后的事项处理a. 告知相关交易方注销账户b. 处理相关机构登记事项五. 结算账户管理的注意事项1. 守法合规2. 监控账户安全3. 定期检查账户交易记录4. 与银行保持沟通5. 遵守银行规定及相关政策总结: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准确开立账户、合理使用账户、及时处理账户变更和注销等步骤,能够有效管理资金并降低风险。

企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账户安全,与银行保持紧密合作,确保账户管理的有效性。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存在问题及修改建议

《西部金融》2008年第1期《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存在问题及修改建议摘要:《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在促进银行结算账户的规范化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对石河子辖区内各金融机构执行《办法》及“二期系统”运用情况的专项调查,发现《办法》中的部分条款定义模糊,实际运用中可操作性不强,给基层人行账户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本文对此提出了一些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人民币;银行账户;修改建议中图分类号:F830.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017-2008(1)-0049-02收稿日期作者简介曹晖(6),女,山东兖州人,经济师,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石河子市中心支行。

曹晖(中国人民银行石河子市中心支行,新疆石河子832000)《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3年9月1日实施以来,有利地促进了银行结算账户的规范化管理,在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促进经济发展、防止犯罪分子洗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5年6月在全国推广使用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一期系统”,及2007年4月换版升级后的“二期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为《办法》提供了更为科学有效的电子化管理方式。

最近,石河子市中心支行对辖区内各金融机构执行《办法》及“二期系统”的运用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发现《办法》中的部分条款定义模糊,在实际运用中可操作性不强,给基层人行账户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一、《办法》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办法》对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数量没有明确限制,一般账户在开立过程中还存在问题1、一般存款账户开立的随意性大。

《办法》第18条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除出具其基本账户有关文件外,应提交下列证明文件:(1)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2)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因《办法》对第二项中“有关证明”的内涵和外延没有明确界定,造成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条件过宽,没有数量限制,出现存款人在同一营业机构开立多个一般存款账户或在多个营业机构开立多个一般存款账户的情况。

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处理,加强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1号发布)《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银行营业机构为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办理银行结算账户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第三条企业开立、变更、撤销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含企业在取消账户许可前已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变更和撤销业务)实行备案制。

企业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开立两个(含)以上基本存款账户。

第四条营业机构为企业客户开立结算账户时,应当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落实账户实名制,不得为企业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不得为身份不明的企业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

营业机构应对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防范不法分子利用企业银行结算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章账户开立与使用第五条企业客户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应当按规定提交开户申请书,并出具下列开户证明文件:(一)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其他开户证明文件。

企业申请开立一般、专用、临时存款账户的,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外,还应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开户企业应当对开户申请书所列事项及相关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第六条营业机构应当审核企业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开户申请人与开户证明文件所属人的一致性,以及企业开户意愿的真实性。

经济法-(习题+答案)第三章 第2节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第三章第2节银行结算账户管理1.【多选题】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

A.基本存款账户B.一般存款账户C.专业存款账户D.临时存款账户2.【单选题】甲公司因结算需要,向W银行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W银行为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的起始时间是()。

A.正式开立该账户之日起B.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之日起C.正式开立该账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D.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3.【多选题】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的下列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中,应当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的有()。

A.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B.临时存款账户(不包括注册验资和增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C.个人存款账户D.一般存款账户4.【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更改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一定期限向其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更改申请,该期限为()。

A.3日内B.3个工作日内C.5个工作日内D.5日内5.【判断题】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先撤销基本存款账户,然后再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

()6.【单选题】甲公司成立后在某银行申请开立了一个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该账户的性质属于()。

A.基本存款账户B.一般存款账户C.专用存款账户D.临时存款账户7.【单选题】下列存款人中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有()。

A.村民委员会B.单位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C.营级以上军队D.外地临时机构8.【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存款人在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之前必须开立的账户是()。

A.基本存款账户B.单位银行卡账户C.专用存款账户D.临时存款账户9.【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一般存款账户表述,正确的是()。

A.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B.可以支取现金C.可以办理借款转存和借款归还D.可以在基本存款账户的同一银行营业机构办理开户10.【多选题】下列银行结算账户中不得支取现金的有()。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账号批量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05]216号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账号批量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账号批量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05]216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为减少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因内部业务处理系统升级改造而变动客户账号对存款人的影响,现就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账户管理系统)账号批量变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账号批量变更的含义及范围账号批量变更是指银行因业务处理系统变化而导致其所有客户账号的集中变动,从而引起存储在账户管理系统中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银行结算账户)账号的批量调整。

账号批量变更只能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的账号,而不能变更相关存款人的基本信息以及除账号之外的其它账户信息。

二、账号批量变更的操作流程(一)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需要批量变更账号的,由其法人机构在不迟于新账号启用前3个月向人民银行总行提出申请,经人民银行总行同意后,通知其分支机构到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办理具体的账户批量变更手续。

人民银行总行将银行账号批量变更情况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省级分支行),由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转发辖内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

(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需要批量变更账号的,由其法人机构在不迟于新账号启用前3个月向所在地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提出申请,经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同意后,通知其分支机构到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办理具体的账户批量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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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讲义 2-3 银行结算账户 第 1 页 共 5 页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讲: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基础知识 1、概念及特点 (1)概念

(2)特点:A.办理业务:资金收付(现金存取、转账) B.账户性质:人民币账户+活期存款账户 2、分类

3、管理基本原则 (1)唯一:一个基本账户(2)独立自主: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守法合规 (4)保密:存款信息保密 4、开立、变更和撤销 (1)开立

②审查:A.对象:开户申请书和证明文件 B.内容:真实、完整、合规性 C.时间:2个工作日审核;5个工作日报央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③签订协议:银行与存款人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④预留签章卡片:银行建立存款人预留签章卡片 (2)变更 ①含义:银行结算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地址等变更 ②事项要求: A.账户名称变更—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B.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C. 地址、邮编、电话等—银行接到通知,及时办理变更手续;2个工作日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3)撤销 ①含义:存款人 因开户资格或其他原因 终止银行结算账户使用的行为 ②情形 A.可撤销—公司不存在:a.撤并、解散、破产、关闭 b.注销、吊销营业执照c.迁址需变更开户银行 d.其他原因

(1)按存款人 含义: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 分类 按用途 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除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 凭个人身份证件 以自然人名称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 预算单位、QDII专用存款账户 其他专用存款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核准制

备案制

(2)按开户地 本地银行结算账户 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银行 银行 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现金存取、转账结算等资金收付活动

①申请—填制开户申请书:银行结算账户名称 证明文件

个体工商户

自然人:与有效身份证件一致 有字号:与营业执照字号一致 无字号:经营者姓名 个体户字样 开立 一致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讲义 2-3 银行结算账户

第 2 页 共 5 页 B.不可撤销—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 ③程序

B.地址变更、其他原因撤销:撤销原基本存款账户→10日内申请重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④注意事项

二、各类银行存款账户 (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 (1)含义:存款人 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 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使用范围:①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资金收付 ②存款人工资、奖金和现金支取 (3)开户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批文、执照、证明) (4)开户程序:存款人提出申请→银行审查→报央行核准,办理开户手续(央行2日内审核) 2、一般存款账户 (1)含义:存款人 因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 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 (2)使用范围:①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归还和其他结算资金的支付。②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开户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文件(借款合同、有关部门证明) (4)开户程序:存款人提出申请→银行审查→办理开户手续(5日内报央行备案;3日内通知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3、专用存款账户 (1)含义:存款人 按法律法规规定 对特定用途资金专项管理和使用 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使用范围:各种专用资金的收付 ①农业:粮、棉、油收购资金 ②工业(城乡建设、住房):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基金、住房基金 ③财政:预算外资金、社保基金、单位组织机构经费 ④金融:证券交易结算、期货保证金、信托基金、存放同业资金、单位银行备用金 ⑤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基金: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附属的非独立核算机构、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和支出资金 (3)开户要求:提供相应批文和证明文件

A.主体资格撤销 —撤并、解散、破产、关闭 注销、吊销执照

a.提出撤户申请:5个工作日内

b.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 存款人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 其他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行 存款人

提出撤户申请(5日内) 2日内将基本存款账户情况说明书面通知 收到通知2日内通知存款人 收到通知3日内办理其他结算账户撤销 超期未办理销户手续,银行有权停止银行结算账户对外支付

A.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a.存款人: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余额 办理销户手续,交回票证 b.开户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上注明销户日期并签章 撤户之日起2日内报告央行 B.撤销注册验资临时存款账户 适用范围:未获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单位 操作方法:账户资金退还给原汇款人账户

C.一年为发生收付,未欠开户银行债务 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 逾期视同自动销户,未划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销户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讲义 2-3 银行结算账户

第 3 页 共 5 页 (4)开户程序:存款人提出申请→银行审查→办理开户手续(3日内通知存款账户开户行)→办理付款业务(3日) 4、临时存款账户 (1)含义:存款人 因临时需要 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使用 ①使用范围: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 ②用途:办理临时机构、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③有效期:2年 ④注意事项: A.支取现金,按现金管理规定办理 B.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只收不付,汇缴人与出资人名称一致 (3)开户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文件—批文 (4)开户程序:存款人提出申请→银行审查→报央行核准,办理开户手续(3日内通知存款账户开户行) (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1、含义:自然人 因投资、消费、结算需要 凭个人身份证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使用范围: (1)可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①农副况产品销售收入 ②工资薪金、劳务收入 ③金融收益:A.证券投资收益 B.债券、产权转存收益 C.贷款转存收益 D.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 ④退还款项:A保险理赔、保费退换 B.纳税退还 ⑤继承、赠与款项 ⑥其他 (2)可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①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 ②办理汇兑、定期借记与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 (3)使用范围: ①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办理个人现金存取、转账收付 ②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3、开户要求:①大陆居民:出具身份证 ②港澳台居民:内地通行证 ③外国公民:护照 4、开户程序:填写开户申请→银行审查→办理开户手续,5日内报央行备案 5、应注意的问题

(三)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1、含义:存款人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需要 在异地开立相应的银行结算账户。

②提供收款收据 提示付款:个人持申请人为单位的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向银行提示付款,将款项转入个人结算账户

委托收款:个人持出票人为单位的支票向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背书:个人持出票人为单位,且一手或多手背书人为单位的支票,向开户银行付款,将款项转入个人结算账户

2、使用范围 需要异地开设各类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区域 一般存款账户: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

专用存款账户: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派出机构发生收入汇缴、业务支出

临时存款账户: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自然人根据需要开设

①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支付 提供付款凭据 支付款项应交税 提供完税证明 银行审查收付款依据原件,收复印件,按会计档案保管

50000元以上款项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讲义 2-3 银行结算账户

第 4 页 共 5 页 4、开户程序:异地XX账户开户程序=XX账户开户程序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1、央行的管理 (1)央行的地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 (2)内容: ①监督检查:对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撤销进行监督检查 ②开户证件管理: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的管理。 ③处罚:违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2、开户银行的管理 (1)开户银行地位:所属营业机构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的管理 (2)内容: ①审查和管理:明确专人负责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 【注】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银行结算账户撤销后10年 ②监督:监督本办法执行情况;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情况 ③年检:对已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制度 3、存款人管理 (1)加强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 (2)开户许可证管理 (3)妥善保管密码 四、违反银行结算管理账户的法律责任 1、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四种情况、两种类型存款人—非经营性<1000元>;经营性<1万—3万;5000—3万>)

3、开户要求 基本存款账户: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区域 一般存款账户: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 专用存款账户: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派出机构发生收入汇缴、业务支出 临时存款账户: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自然人根据需要开设

注册地央行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证明 异地取得贷款借款合同 隶属单位证明

同个人存款账户要求的证明文件

(1)开立、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违法行为 ①不该开立——违反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②欺骗开立—伪造、变造证明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③不及时撤销: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处罚:非经营性存款人—1000元 经营性存款人—1万到3万

(2)使用过程中 违法行为 转租、转借银行结算账户; 处罚:非经营性存款人—1000元 经营性存款人—5000到3万 随意进行资金转移 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违法支取现金 将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售收入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逃废债务:利用银行结算账户逃废债务

存款账户变更事项未按时通知银行

(3)伪造、变造、私自印刷开户登记证——非经营性存款人—1000元 经营性存款人—1万到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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