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估工程转入资产处理方法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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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项目在建工程暂估转固的案例探析

新能源项目在建工程暂估转固的案例探析
208 849.56
108 206.19
9 684 053.02
理、服务等合同金额构成该项资产转固金额
的计算基础。比如,与“风力发电机组”这项 表 2
Q 项目暂估转固底稿及资产卡片
单位:元
资产直接相关的风机采购、塔筒采购、风电 场主体施工、风机基础混凝土检测等合同金 额合计数列入风力发电机组对应的合同金 额。需注意的是,一般一个合同只与一项资 产直接相关,但升压站主体施工、风电项目 主体工程类等合同与多项固定资产直接相 关,则需参考合同工程量清单,将该合同的 金额拆分至各项资产对应的合同金额。比 如升压站施工合同与综合楼、主变压器等直
《商业会计》 2021 年第 13 期 37
实务与操作
C AOMMERCIAL CCOUNTING
额、入账金额等信息。及时与合同管理人员 表 1
Q 项目暂估转固方案
单位:元
沟通核对,确保合同台账完整、准确。 2. 确定全部投产后的固定资产类别。按
照项目建设规划,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参考合同及账务资料,确定项目全部机组投 产后的固定资产类别(见表 1)。
预付营业期的租赁费,属于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
期限在 1 年以上的费用,故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临时用地
为不破坏原有土地性质和原貌,主要用于临时土方堆放、搭
建工棚及堆放工程物资等,一般要求临时堆放的土方及搭
建的工棚等在竣工前要清拆清运完毕,租期仅限于建设期,
相当于短期租赁费用,故计入“在建工程”。基建期所有费
实务与操作
C AOMMERCIAL CCOUNTING
新能源项目在建工程暂估转固的案例探析
屈玲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广东广州 510000)

工程结算时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到底该怎么处理

工程结算时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到底该怎么处理

工程结算时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到底该怎么处理在工程结算过程中,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是经常出现的概念。

而这两个概念的处理,也常常成为工程结算中的难点和争议。

那么,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两个概念以及在工程结算过程中的应该如何处理,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什么是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在正式进行施工前,一般都需要进行工程量的预算与核算,以确定工程的投资金额。

然而,在实际的施工中,由于各种原因(如规划需求变更、天气原因等),可能会导致原来预算中未考虑到的费用或者预算的费用被减少。

这时,为了避免影响进度或者质量,施工单位可能会出现一些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就被称为暂列金额。

另外,有些工程在预算编制时,难以确定某些费用的具体数值,就会按照相关的规定或者标准进行排查,并进行预估。

这些估算的费用就成为暂估价。

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其实都是一些未被预算覆盖到的费用。

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如何区分?尽管在实际的施工中,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都是一些未被预算覆盖到的费用,但是,这两个概念是有区别的。

具体来说,暂列金额指的是施工单位由于原预算未考虑到的原因而出现的必要支出,而暂估价则指的是一些费用难以具体预算时,按照规定或标准进行排查估算的费用。

此外,暂列金额是需要明确的具体数值的,而暂估价则更多的是一个大致数值,无法进行具体的核算。

因此,在进行工程结算时,需要根据两个概念的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工程结算中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怎么处理?在工程结算中,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处理方式是不同的。

对于暂列金额,需要经过具体的计算,然后按照实际支出的情况进行结算;而对于暂估价,需要进行结算前的实地核查,然后按照核实的实际数值进行结算。

暂列金额的处理方法对于暂列金额,其处理方法应该采取以下几个步骤:1.对原预算外的暂列金额进行明细确认,并据此作出暂列金额清单。

2.审查暂列金额清单,确认其是否在合同范围内,并与监理单位达成共识,以确定暂列金额的额度。

3.签订暂列金额补充协议,详细说明暂列金额的内容、额度、计算方法、支付方式等相关细节。

工程结算时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到底该怎么处理

工程结算时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到底该怎么处理

工程结算时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到底该怎么处理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为了避免因为工程量变更导致工程结算的麻烦,常常会采取一些预留手段,如“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方式。

这两种预留方式的本质不同,所处理的问题也不同,因此在工程结算时需要区分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

一、暂列金额暂列金额是指在合同中,对某一项工程或项目的工程量实际测量或验收前,在预算或结算中暂时留出的一部分金额。

这部分金额作为安全预留,以应对工程量增减或工程进展不顺利等情况,以便调节结算金额。

处理方法:1. 按照实际情况核定工程量和工程支付金额,并在结算时,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确定该暂列金额的处理方式。

2. 如果工程量与合同约定的相同,那么这部分暂列金额就需要退回。

通常会退还给承包商或留作下一次项目预算的安全预留金额。

3. 如果工程量超过合同约定,那么这部分暂列金额就需要用于平衡结算金额。

根据合同约定,这部分金额可以归还给承包商,也可以留作下一次项目预算的安全预留。

4. 如果工程量低于合同约定,这部分暂列金额就需要作为补偿费用支付给承包商。

二、暂估价暂估价是指在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及施工等阶段,为了确定项目预算金额而给出的大致估算值。

这部分金额不是在合同中留作安全预留,而是在项目预算中预估的。

处理方法:1. 暂估价需要经过实际测量或验收后确认实际工程量和金额,然后以实际工程量和标准单价作为结算依据。

2. 如果实际工程量超过暂估价,那么这部分费用需要在结算时进行补偿。

按照实际工程量和标准单价计算,超出暂估价的部分费用需要额外支付给承包商。

3. 如果实际工程量低于暂估价,那么这部分费用就需要退回。

按照实际工程量和标准单价计算,低于暂估价的费用需要退回给业主。

总结:在工程建设中,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都是为规避工程量变更风险而采取的预留手段。

但它们的本质和处理方式不同,暂列金额是合同中的安全预留,暂估价是项目预算中的估计值。

在工程结算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对应的处理,以确保结算的公平合理。

工程合同中暂估价的处理

工程合同中暂估价的处理

工程合同中暂估价的处理
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暂估价。

暂估价是指在合同签订阶段,由于设计图纸不详细、市场价格波动或其他不确定因素,导致无法准确计算出的工程量或材料价格。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会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暂定的金额或单价,待工程实施到一定阶段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结算。

我们来看一个具体的处理范本:
1. 暂估价的确定
- 甲方(业主)和乙方(承包商)应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规范,结合市场行情,共同协商确定暂估价。

- 暂估价应在合同中明确列出,包括暂估的工程量、单价和总价。

2. 暂估价的调整
-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他影响暂估价的情形,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调整暂估价。

- 调整后的暂估价应经双方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3. 暂估价的审核与支付
- 乙方应在每月的工程进度报告中,列出暂估价的完成情况,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 甲方应对乙方提交的暂估价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并在确认无误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进行支付。

4. 暂估价的最终结算
-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调整后的暂估价进行最终结算。

- 如有争议,可依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进行处理。

通过上述范本,我们可以看到,合理处理暂估价不仅能够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还能有效避免因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在实际操作中,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工程合同中暂估价结算办法

工程合同中暂估价结算办法

工程合同中暂估价结算办法一、总则1. 为规范工程项目中的暂估价结算行为,保障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共同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特制定本结算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所有涉及暂估价的结算活动。

二、暂估价的定义与范围1. 暂估价指在工程合同签订时,因无法准确计算而预先估算的工程量或材料设备价格。

2. 暂估价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特殊工艺项目、未确定的变更工程、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材料等。

三、暂估价的调整原则1. 暂估价的调整应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和市场价格为依据,确保结算价格的合理性与公正性。

2. 任何暂估价的调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结算程序1. 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及时记录并报告实际发生的暂估价相关事项。

2. 发包人应在接到承包人报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核实,并提出书面意见。

3. 双方应基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市场调研结果,协商确定最终的暂估价金额。

4. 若协商不成,可依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五、价格调整方法1. 对于工程量的增减,应根据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进行调整。

2. 对于材料价格波动,可参照行业内公认的价格指数或权威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3. 特殊情况下的价格调整,应充分考虑市场供需关系、原材料成本变化等因素,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决定。

六、文件与资料管理1. 双方应妥善保管与暂估价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包括合同文本、变更协议、市场价格信息等。

2. 任何关于暂估价调整的决定都应有相应的书面文件作为凭证。

七、其他事项1. 本结算办法的解释权归合同双方共同拥有。

2. 若本结算办法与合同其他条款发生冲突,以合同其他条款为准。

八、附则1. 本结算办法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结算办法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暂估在建工程的会计分录

暂估在建工程的会计分录

暂估在建工程的会计分录
在建工程是指企业正在进行的工程项目,但尚未完工的部分。

在会计上,需要对在建工程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到资产、成本和收入的确认。

首先,当企业发生在建工程的费用支出时,需要将这些支出计
入在建工程的成本中。

具体的会计分录为,借记在建工程账户,贷
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账户。

其次,当在建工程涉及到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费
用支出时,需要将这些费用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中。

具体的会计分
录为,借记在建工程账户,贷记原材料、工资和福利支出、制造费
用等相应的费用账户。

另外,如果在建工程涉及到间接费用支出,如管理费用、销售
费用等,也需要按照一定的分配方法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中。

具体
的会计分录为,借记在建工程账户,贷记相应的间接费用账户。

此外,在建工程可能会产生收入,例如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

当收到这些款项时,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具体的会计分
录为,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在建工程收入账户。

总的来说,对于在建工程的会计分录,需要根据具体的费用支
出和收入情况进行相应的借贷记账处理,以准确反映在建工程的成
本和收入情况。

同时,需要遵循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会计处理,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对水电站建设中在建工程预转固定资产的思考

◎张雪雄财务管理对水电站建设中在建工程预转固定资产的思考一般来说,水电站的第一台机组投产时,整个水电工程即已达到部分预定可使用状态,那么我们在暂估资产价值时应该怎么暂估,对已完成的投资待摊费用应该怎么分配处理,未完成部分按什么原则进行预留,这些都会对预转固的结果造成很大的影响。

本文首先介绍了水电站在建工程预转固定资产的相关情况,然后结合实际工作经验预转固的核算方法,工作中应当注意的一些问题,希望为水电工程建设中预转固工作起到一定的借鉴意义。

做好水电站的在建工程预转固工作,真实、合理、有依据地合理预计投产发电项目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价值,对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以后及时、准确、完整地编制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减少及避免多估资产价值对资产会计信息质量失真的风险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水电站预转固基准日的确定(一)预转固的含义水电站机组预转固指的是发电机组通过72小时试运行后正式投入商业运行,即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分摊至每台机组转入固定资产。

(二)预转固工作的重要意义1.根据水电站的特点,当首台机组投产发电,即可视为电站的部分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对其进行预估转固,并正常计提折旧。

这样才能满足固定资产核算的准确性要求。

2.预转固工作是反映基建项目预计完成总投资及生产用固定资产价值形成的初步成果,是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基础和前奏,是进行生产经营阶段会计核算的主要依据,是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手段。

(三)预转固基准日预转固基准日的确定应遵循会计分期的原则,以确定的记账基准日为时点。

一般情况下,应以投产机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的上月末最后一天为预转固核算基准日,这样有利于预转固数据的采集与分析。

而在水电站中每台机组均应根据具体投产时序确定预转固核算基准日。

PPP 项目在建工程结转无形资产的案例探析——以C 特许经营权污水处理项目为例

案例分析CASE ANALYSISPPP项目在建工程结转无形资产的案例探析——以C特许经营权污水处理项目为例李琦山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摘要:PPP项目作为一项新的投资领域,对于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如何开展结转无形资产的探讨甚少。

基于实践经验,以C项目为例,对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在建工程结转无形资产的相关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

关键词:特许经营权;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结转PPP项目作为特许经营权项目,主要是通过提供建造服务获取授予方的支付对价。

对于有权利向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不确定费用,且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的PPP特许经营权项目,对建设投资支出的会计核算有两种方式:一是借记“在建工程”,在项目竣工达到预定可使用条件时再确认为无形资产;一是直接通过“无形资产”核算,在项目竣工达到预定可使用条件时在明细科目之间进行结转。

无论哪种方式,在PPP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需要从在建状态转为运营状态时,可统称为在建工程结转无形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对于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从下列几个方面进行判断: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2.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者销售;3.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需要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在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转或者营业时,应当认为该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PPP特许经营权项目在建工程转无形资产作为会计核算中的重要环节,其核算的准确性和基础工作的质量对项目运营期的损益及资产管理都会产生影响。

工程施工暂估进项税(3篇)

第1篇一、暂估进项税的产生原因1. 进项税额无法在当期准确确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导致进项税额无法在当期准确确认:(1)采购材料、设备等货物尚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接受服务尚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项税额计算过程中存在误差。

2. 财务处理需要及时性:为确保工程成本在当期得到反映,企业需要对暂估进项税进行核算。

二、暂估进项税的核算方法1. 暂估入库: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已入库但尚未取得发票的材料、设备等,可按双方合同约定的价格或市场价格暂估入库。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借:原材料/固定资产等贷:应付账款——暂估2. 暂估进项税:在暂估入库的基础上,企业可按暂估金额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暂估入账。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暂估3. 收到发票后的处理:当企业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需对暂估进项税进行冲销,并按实际金额入账。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1)冲销暂估进项税:借:应付账款——暂估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按实际金额入账:借:原材料/固定资产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三、暂估进项税的注意事项1. 暂估金额的合理性:企业在进行暂估入库和暂估进项税时,应确保暂估金额的合理性,避免虚增成本。

2. 发票的及时取得:企业应尽量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减少暂估进项税的发生。

3. 暂估进项税的调整:在后续月份,如发现暂估进项税存在误差,应及时进行调整。

总之,工程施工暂估进项税是企业在工程成本核算中的一种重要处理方式。

通过对暂估进项税的合理核算,有助于企业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2篇一、概念工程施工暂估进项税是指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以下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无法认证抵扣,而先按照一定标准或方法暂估入账的增值税进项税额:1. 发票尚未到达: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供应商原因或其他原因,发票未能及时送达企业。

暂估价的处理方法

暂估价的处理方法暂估价是指在尚无准确数据的情况下,根据经验与专业知识所做的一种价格估计方法。

在实际业务操作中,暂估价通常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于尚未完成的工程或服务的价格估计,另一种是对于已经发生的费用的估计。

暂估价是在许多业务操作中都会出现的一种常见情况。

比如在建筑工程中,施工单位往往需要在招投标阶段或者财务预算编制阶段对工程费用进行初步的预估,以便进行合理的经营决策;在金融行业,经纪人或者金融分析师往往需要对项交易或者只股票的价格进行预估,以便判断是否值得投资等。

在对暂估价进行处理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收集信息:收集尽可能多的相关信息,以便更准确地进行估价。

这些信息可能包括历史数据、市场趋势、行业标准、相关法规政策等。

2.选择合适的估价方法: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估价方法。

不同的业务操作可能需要使用不同的估价方法,如市场比较法、成本法、收益法等。

3.进行数据分析:对已经收集到的信息进行仔细分析,找出其中的规律和趋势。

这有助于更准确地进行估价。

4.建立合理的估价模型:根据已经分析得到的数据和规律,建立合理的估价模型。

这个模型可以用来预测未来的价格变动,或者评估已经发生的费用。

5.进行敏感性分析:对于估价结果进行敏感性分析。

通过考虑不同的假设和情景,模拟出可能的风险和机会,以便更好地处理各种不确定性。

6.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对于估价结果的可靠性,需要与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这有助于加强各方对估价结果的信任和理解。

7.不断跟进和修正:估价并不是一次性的工作,随着业务环境和条件的变化,估价也需要不断跟进和修正。

及时地收集新的信息和数据,并更新估价模型,以保持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总之,暂估价的处理方法需要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经验和数据分析等多种方法,以获得相对准确的估价结果。

同时,估价的可靠性也需要在实际操作中不断得到验证和修正,以提高估价的精确度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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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估工程转入资产处理方法的探讨
【摘 要】 随着近几年电网投资规模的不断增加,在电网建设项
目竣工投运后竣工决算做出前暂估转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存在一
定的差别。作者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工程暂估转资产的处理方法,
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 暂估价值; 竣工决算; 会计处理
一、暂估转入资产的相关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在《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一章
中规定“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
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
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额。”同时还规定“已经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在竣工决算编制完
成前暂估入账的,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基
建工程支出’科目,决算编出后,先用红字凭证调整冲回原分录,
再按照基建工程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结转”。
也就是说,已经完工的工程在没有办理竣工决算时,需要暂估转
入固定资产。在工程竣工决算做出时,需要红字冲销原暂估转入的
固定资产,重新结转固定资产。但未对暂估资产的依据进行具体规
定,也没有对工程竣工后至决算做出时的期间内结算手续陆续到达
的情况做出具体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就出现了不同的理解和处理方
法。
二、目前运用较多的处理方法
示例如下,某供电公司新建35kv变电站一座,投资计划500万
元,2011年1月10日开工,2011年5月20日投运,5月31日账
面实际支出450万元,6月10日支付变电站占地青苗赔偿10万元,
6月20日支付施工费5万元,7月10日取得征用土地发票并支付
20万元,当月底编制完成决算。运用较多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两
种。
1.在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按照在建工程账面的实际发生数估入
固定资产。在估入固定资产至竣工决算做出的这段期间,如果有相
关工程结算手续传递到财务,直接借记固定资产,贷记相关科目。
每入账一笔手续,需要做一笔固定资产转入,直至竣工决算做出。
财务部按照要求对已经投运项目进行暂估,根据投运报告等资料
暂估结转资产,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5月20日工程投运:
借:固定资产 450万元
贷:在建工程 450万元
6月10日支付青苗赔偿:
借:固定资产 10万元
贷:现金 10万元
6月20日支付施工费:
借:固定资产 5万元
贷:银行存款 5万元
7月10日支付土地占用费:
借:固定资产 20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万元
财务决算完成,工程实际决算485万元,但该工程6月提取折旧
基数为450万元,7月提取折旧基数为465万元,此两个月的折旧
计提基数小,因此少计提了折旧。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估入资产的依据比较充分,都是手续完备的
资料。但这种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不足。
(1)未考虑工程的总体规模。在财务结算进度滞后于工程实际
进度较大时,估入资产的价值将远小于工程的实际投资规模,进而
影响到以此估入资产价值计提的折旧,而该折旧在调整完固定资产
原值的时候是不需要调整的。
(2)在估入资产后,竣工决算做出前,有多笔结算手续陆续到
达的时候,每结算一笔就需要按照资产类别重新分配,重新结转资
产,在工程中资产类别较多时,这种按资产类别的重新分配手续繁
琐,不易操作。
(3)估入资产后的后续支出不通过在建工程归集,不利于对工
程总体支出情况的反映。工程开工开始建设之日起,相关工程支出
计入在建工程借方,待工程竣工,相关支出全部发生之后,从贷方
转入固定资产。
2.在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当月末根据上级批复的计划和账面实
际结算数的差额,估入施工费,使在建工程借方余额为工程计划批
复数,然后按照借方余额暂估转入资产。在工程决算做出之前的每
个月初红字冲销暂估入资产的凭证和暂估入施工费的凭证,使在建
工程借方反映的仍然是工程实际结算数,再有工程结算票据传递到
财务,可以按照正常的处理,计入在建工程下的相应明细栏目,当
月末竣工决算仍未做出时,可以按照以前的方法估入施工费,暂估
转入固定资产,直到竣工决算做出的当月按照工程实际发生数即决
算数结转固定资产。详细处理情况如下:
5月20日工程投运:
借:在建工程 50万元 (投资计划500万元,实际发生450
万元,差额50万元)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 50万元
借:固定资产 500万元
贷:在建工程 500万元
6月1日冲回暂估施工费和暂估资产:
借:在建工程 -50万元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 -50万元
借:固定资产 -500万元
贷:在建工程 -500万元
6月10日支付青苗赔偿:
借:在建工程 10万元
贷:现金 10万元
6月20日支付施工费:
借:在建工程 5万元
贷:银行存款 5万元
6月30日暂估转资:
借:在建工程 35万元 (投资计划500万元,实际发生465
万元,差额35万元)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 35万元
借:固定资产 500万元
贷:在建工程 500万元
7月1日冲回暂估施工费和暂估资产:
借:在建工程 -35万元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 -35万元
借:固定资产 -500万元
贷:在建工程 -500万元
7月10日支付土地占用费:
借:在建工程 20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万元
财务决算做出时:
借:固定资产 485万元
贷:在建工程 485万元
财务决算完成,工程实际决算485万元,6、7月的折旧计提基数
都为500万元,比实际决算金额多15万元,因此6、7月多计提了
折旧。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在工程实际投资额与计划接近时,不但使折
旧的计提比较准确,而且所有工程支出都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
便于反映工程的总体投资。
当然这种处理方法也存在一定的不足,未考虑工程的实际支出规
模,在工程计划数与实际工程支出相差较大时,将会出现工程决算
数与工程暂估资产数据相差较大(本例差额为工程结余款15万元),
影响折旧的计提,也就影响本年利润。
三、对具体处理方法的建议
比较而言第二种方法较为合理,但对估入工程款的计算方法可以
进行一番改进。在遇到需要暂估转资产的情况时,应根据实际情况,
分析实际结算数与工程计划数的差异。
(一)差异不大时的处理
如果差异不大,在资产竣工交付使用的当月末直接按照工程实际
发生数进暂估转资产,下月初再红字冲销,实际再发生工程支出,
直接计入在建工程,月末按照实际发生数暂估转资产,直至竣工决
算做出。

(二)差异较大时的处理
如果差异较大,就应该结合工程管理部门,就差异部分进行沟通。
1.属于工程已经支出,但相关结算手续尚未到达,就应该由工程
相关管理部门对手续尚未到达的事项进行统计,财务部门根据已经
入账数和工程管理部门的统计数之和与工程计划数进行比较。如果
两者比较接近,就按照工程管理部门提供的统计资料估入工程款,
在资产竣工交付使用的当月末直接按照工程实际发生数进暂估转
资产,下月初再红字冲销,实际再发生工程支出,直接计入在建工
程,月末按照实际发生数暂估转资产,直至竣工决算做出。如果差
异仍然较大,就需要和工程管理部门就该事项进行再次复核,分析
该差异形成的原因。
2.确实因为施工的实际情况,导致实际工程支出与下达的计划偏
离较远。如果是工程结余,直接按照工程管理部门提供的统计资料
估入工程款,之后按照上述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如果是工程超支,
就应该按照工程计划数与实际账面数的差额估入工程款,工程管理
部门统计资料数大于估入数的部分暂不处理,同时提请计划管理部
门考虑是否调整计划,待计划部门调整计划后再比照上述处理方法
进行处理。
结合本例,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5月20日工程投运:
借:在建工程 35万元 (生产计划部门提供尚未支付款:青苗
赔偿10万元,施工费5万元,土地征用费20万元)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 35万元
借:固定资产 485万元
贷:在建工程 485万元
6月10日支付青苗赔偿:
借: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 10万元
贷:现金 10万元
6月20日支付施工费:
借: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 5万元
贷:银行存款 5万元
7月10日支付土地占用费:
借: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 20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万元
财务决算做出,工程实际决算485万元,应付暂估款科目无余额,
计提折旧资产与最终结转资产一致,折旧计提准确无差异。
总之,暂估工程转入资产时,应该处理好工程已经发生支出和计
划发生支出的关系,尽量做到暂估转入资产的数据与竣工决算的数
据一致,提高资产入账的准确性和折旧计提的准确性,使会计信息
更加真实、可靠。
【主要参考文献】
[1] 国家电网公司会计核算办法[s].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
2008.
[2] 徐云.电网项目竣工决算的常态化管理[j].安徽电业,
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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