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程序
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筑节能专项工程是指在建筑物的建设、改造和使用过程中,采取先进的节能技术和措施,以达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目的。
近年来,建筑业成为能源消耗大户之一,急需在建筑节能方面取得实效。
为此,国家将建设节能工作纳入国家战略,加强建筑节能的领域管理,推进建筑节能专项工程实施,把建筑节能贯穿于整个建筑过程中。
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建筑节能管理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一备案要求建筑业各方认真履行建设、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建筑节能效果的实现。
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需遵循以下步骤:第一步,筹备。
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前,有关部门需对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的目标、设计、施工及验收要求进行详细划分,确保了解建筑节能专项工程具体情况。
第二步,评估。
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评估是建筑节能专项工程验收的关键环节,评估从专项工程的整体效益、节能技术、工程实施、各项设计等角度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和优化后的方案。
评估结果被用于建筑节能总体评估,同时也对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管理,监测等各个环节产生重要影响,实现对建筑节能效益的真实表述。
第三步,验收。
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竣工验收是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管理的关键环节,这一验收操作需核查施工过程中老旧设备的使用情况、建筑节能效果等多个方面,验收结果包括建筑节能效果验收和质量验收,通过验收真实合法化表述建筑节能效果。
第四步,备案。
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在有关部门审批通过之后的环节,需要将已经经过评估验收的建筑节能专项工程备案归纳于建筑节能相关管理体系中,成为监管中的一部分,实现建筑节能专项工程信息的实时公示,以便于管理目标的追踪和达成。
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实施,可以使建筑节能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建筑节能成效,加强建筑节能人才的培养,用政策和法规规范建筑节能行为,从而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在更广泛的领域得以实现。
工业园区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程序

工业园区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程序一、背景工业园区的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是确保工业园区开发项目按照规划、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完成,并具备正常运营条件的重要步骤。
本文档旨在介绍工业园区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的具体工作程序。
二、竣工验收程序1. 开发单位申请:开发单位在工业园区项目工程全部完成后,向相关主管部门递交竣工验收申请,包括工程完工报告、验收申请表等相关资料。
2. 功能评估评审:主管部门进行工业园区项目的功能评估和评审,包括园区交通、供水供电、绿化环境等方面的评估。
3. 技术验收: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工业园区项目进行技术验收,包括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验收。
4. 合规审查: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相关手续和法律合规性进行审查,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 竣工验收报告:主管部门根据评审和验收结果,出具竣工验收报告,确认工业园区项目的合格性。
6. 竣工备案:主管部门将竣工验收报告纳入工业园区的竣工备案系统,并颁发竣工证书。
三、备案工作程序1. 开发单位申请备案:工业园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发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提交备案申请表和相关资料。
2. 审查备案材料:主管部门对申请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包括项目建设情况、竣工验收报告等。
3. 核发备案证书:通过审查后,主管部门核发工业园区项目的备案证书,标志着项目正式完成备案程序。
四、注意事项1. 工业园区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确保合规性和真实性。
2. 开发单位在申请竣工验收和备案时应提供完整、准确的资料,避免因不实或不全导致申请被驳回或延误。
3. 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竣工验收和备案程序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程序的公正、规范和高效。
以上就是工业园区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的程序,请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正常运营。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备案 程序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备案程序承办地点:市建委办公楼二楼建设处(后宰门51号)承办时间:正常工作日办理时限:一般工程收到自经办单位完整齐备要求合格的申报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重大工程及小区项目在25个工作日内办结。
(整改时间不计)受理时需提供的资料:一、建设单位以正式文件格式提出的申请10 份,内容如下:(1)项目从立项到竣工建设过程概述;工程地址、楼号、栋数,项目规划审批规模(占地及建筑面积),建成规模;(2)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包括给排水、雨水、绿化、消防、环保、邮政、停车场等,并说明给排水是否办理申报接口等手续;代征路、代征绿地是否办理移交,工程竣工档案是否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3)说明建设单位对照《西安市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办法》规定自查是否符合验收条件;二、建设项目立项和建设计划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完退回);三、规划、消防部门签署建审意见的总平面蓝图(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完退回);四、勘测验线单,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缴费证明,质量监督证明,施工企业承接项目登记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五、建成项目总平面布置图1份,室外管线竣工图1份;六、其他文件资料,如已经规划、消防部门竣工验收的合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收费标准:不收费联系人:骆险峰李玉祥联系电话:87454076 8745214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知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国家通过颁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定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部为此于2000年4月发布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我市于2000年10月开始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2、备案工程范围:本市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后,经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的均应办理备案;3、申报单位和时限:建设单位是法定的备案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必须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以下称备案办公室)备案;4、建设单位申办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向备案办公室提交《西安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表内所列备案文件;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办公室提交“质量监督报告”,凡未提交“质量监督报告”的工程不予备案;质量监督报告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监督责任落实,签章齐全;6、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改正,并处以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7、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8、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9、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机关(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责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备案之前已投入使用或者建设单位擅自继续使用造成使用人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1、备案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条件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给予备案,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以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对符合条件、文件完整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已经提出备案,备案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建设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讼诉;13、任何单位或公民对工程项目未验收备案即投入使用的违规行为或违规备案的行为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检举、投诉或控告。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工程)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
为了搞好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特制定如下办法:一、竣工验收范围。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二、竣工验收依据。
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和设备技术说明书以及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以及主管部门(公司)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文件等。
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还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
三、竣工验收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使用;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3.必要的生活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4.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5.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有的建设项目(工程)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亦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对剩余工程,应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
有的项目投产初期一时不能达到设计能力所规定的产量,不应因此拖延办理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方面已经使用,近期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可缩小规模,报主管部门(公司)批准后,对已完成的工程和设备,尽快组织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国外引进设备项目,按合同规定完成负荷调试、设备考核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
其他项目在验收前是否要安排试生产阶段,按各个行业的规定执行。
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工程),三个月内不办理验收投产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的,取消企业和主管部门(或地方)的基建试车收入分成,由银行监督全部上交财政。
建筑工程“竣工”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流程1.竣工工程报验:在竣工前,施工单位需要对整个工程进行自检和整改,确保全部工作都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完成。
完成自检后,施工单位需要提出竣工工程报验申请,向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备案: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在接到竣工验收申请后,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备案程序包括审核报告、核实施工资料以及现场检查等多个环节。
一旦备案程序通过,备案机关将颁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3.窗口单位驳回/进场整改:如果竣工申请报验审核和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备案机关将将问题委托给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整改。
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需要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等待备案机关重新启动备案程序。
4.竣工验收报告编制:竣工验收报告是施工单位的一项重要文件,它包括工程基本情况、建设程序、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施工组织和技术措施等内容。
验收报告需要详细描述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和施工质量,以及在竣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6.分户交工:在竣工验收备案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会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将工程分户交付给业主和相关使用单位。
分户交工包括移交建筑物及相关设备的使用权,同时也要为业主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和操作手册。
7.竣工验收合格证书颁发:一旦备案机关确认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符合要求,会颁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这是一个重要的标志,代表着工程已经完成,并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要求。
8.系统运行和维护:在竣工验收后,建筑工程进入使用阶段。
施工单位需要配合业主单位进行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以确保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总结起来,竣工流程包括竣工工程报验、竣工验收备案、窗口单位驳回/进场整改、竣工验收报告编制、竣工验收备案审核、分户交工、竣工验收合格证书颁发以及系统运行和维护等环节。
完成这些步骤后,建筑工程才能完全竣工,达到使用要求。
建筑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流程

建筑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流程在建筑工程项目完工之后,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必须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是指建筑工程项目完工后,由相关单位对工程的质量、功能、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评定的程序。
下面是建筑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流程:一、准备工作1. 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在工程项目接近完工时,相关单位应根据合同规定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并提前通知各相关方。
2. 编制竣工验收资料:施工单位应准备完备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材料清单、验收记录等。
二、竣工验收申请1. 提出申请: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后,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 安排验收组: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规模,确定竣工验收组成员,并安排验收人员。
三、现场验收1. 现场检查:验收组成员到达工程现场,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完工情况、安全措施等进行现场检查。
2. 检测验收:对建筑结构、设备设施等进行必要的检测验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四、文件审核1. 审查资料:验收组成员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查,确保完整准确。
2. 确认合规:确认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等符合合同要求和国家标准。
五、验收结论1. 合格验收:若工程项目符合相关要求,验收组应出具合格验收意见,并签署验收书。
2. 不合格处理:若发现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应提出整改要求,并延期验收或者重新提交资料。
六、整改复验1. 整改通知:对于不合格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根据整改要求进行相应的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 复验结论:验收组重新对整改后的工程项目进行复验,确认是否符合验收标准。
七、竣工报告1. 出具报告:验收组根据实际情况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包括工程项目情况、验收结论、整改情况等。
2. 归档存档:竣工验收报告应由建设单位归档存档,作为工程项目竣工的重要文件。
建筑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流程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合规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验收,才能有效地防范和解决工程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程序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程序为规范备案管理工作行为,提高备案管理工作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和《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建管字[2001]3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省建设厅备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以下简称备案办公室),就竣工验收备案制定如下工作程序:1. 备案办公室负责办理省属、中央委托省管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省重点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2.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持以下文件到备案办公室申请备案:(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见附表一);(2)施工许可证;(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4)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6)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7)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8)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9)规划验收许可文件;(10)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1)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2)《工程质量保修书》;(13)《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14)《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住宅);(15)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所有报送的资料凡须总监理工程师签名的地方都须加盖注册监理工程师印。
4.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办公室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见附表二)、《施工安全评价书》(见附表三),和备案办公室要求的其他资料(见附表四)。
5.备案办公室在接到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报送的资料后,经审核凡符合备案条件的,向建设单位发出《工程竣工备案通知书》(见附表五)及《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文件收讫单》(见附表六)。
6.建设单位在收到《工程竣工备案通知书》后,向备案办公室领取《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见附表七,该表复印无效)。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工程项目建设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检验工程质量、功能和合规性的重要程序。
它标志着工程项目从建设阶段向使用阶段的转变,对于确保建筑物的安全、适用和耐久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流程。
一、验收准备在正式进行竣工验收之前,施工单位需要完成一系列的准备工作。
首先,要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确保工程的完整性。
其次,要对工程进行全面的自检,包括质量检查、资料整理等。
施工单位应将工程质量自评报告、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等相关资料整理齐全,以便提交给监理单位进行审核。
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后,也需要进行审核和检查。
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自检结果进行评估,确认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
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和补充。
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通常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参加。
在初步验收过程中,各方将对工程实体进行检查,包括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各个方面。
同时,也会对施工资料进行审查,重点检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资料、检验报告、验收记录等。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方会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这些意见和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后,需要再次向建设单位申请复验,直到问题得到解决。
三、专项验收在初步验收完成后,还需要进行一系列的专项验收。
这些专项验收通常包括消防验收、环保验收、规划验收、人防验收等。
每个专项验收都有其特定的验收标准和程序,需要由相关的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进行验收。
消防验收主要检查建筑物的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包括消防通道、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
环保验收则关注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如废水、废气、废渣的处理等。
规划验收主要核实建筑物的位置、面积、高度、层数等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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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程序
1. 简介
本文档旨在介绍建筑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的工作程序。
建筑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是指在建筑改造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和备案的一系列工作。
2. 流程
建筑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的工作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步骤一:准备材料
在进行竣工验收及备案之前,项目相关方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改造项目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合同、竣工报告、竣工图纸等。
步骤二:申请竣工验收
申请竣工验收的程序包括提交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如建筑改造项目的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合同等。
提交后,相关部门将进行审核,并安排验收时间。
步骤三: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是对建筑改造项目进行实地勘察、检查和测试,以确认项目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验收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验收,并记录验收结果。
步骤四:备案登记
竣工验收通过后,需要将项目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的程序包括填写备案登记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完成后,将获得建筑改造项目的备案证书。
3. 注意事项
在进行建筑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 准备材料需要齐全、准确,并经过相关部门的确认和认可。
- 竣工验收要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实地勘察、检查和测试,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性。
- 备案登记时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备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建筑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注意:本文档提供的内容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并遵循相关法规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