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科大学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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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成果名称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推

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成果名称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推

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成果名称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推荐等级建议推荐单位名称及盖章推荐时间年月日成果科类华中农业大学制一、成果简介二、主要完成人情况三、主要完成单位情况四、推荐、评审意见附件《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是教学成果奖申请、推荐、评审、批准的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一、封面1.成果名称:应准确、简明地反映出成果主要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5个汉字。

教学成果如为教材,在成果名称后加写(教材)。

2.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单位按《200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奖励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填写。

集体完成的成果,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按照其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

3.推荐等级建议:指成果推荐单位按《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给推荐成果所定的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建议。

4.推荐单位:指校属各单位。

5.推荐时间:应为推荐单位决定推荐校级奖时间。

6.成果所属科类:科类代码(规范)与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高[1998]8号)的学科代码(规范)一致。

填写科类代码一般应按成果所属学科归类。

哲学—01,经济学—02,法学—03,教育学—04,文学—05,历史学—06,理学—07,工学—08,农学—09,医学—10,管理学—11,军事学-12,其他(包括:政治思想教育、素质教育、评估、教育技术研究与应用等)—13。

7.编号由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办公室填写。

二、成果简介1.成果曾获奖励情况:指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学校、有关部门设立的教学奖励。

2.成果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成果开始实施(包括试行)或通过验收、鉴定的日期。

3.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至7个与推荐成果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

4.成果主要内容是考核、评价该成果是否符合获奖条件的主要依据,字数一般不超过1000个汉字。

《广东省教学成果奖》PPT课件

《广东省教学成果奖》PPT课件

案例1:北京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四川农业 大学《森林资源类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研 究与实践》(一等奖)
北京林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和四川农业大学, 提出了知识、能力、素质“一主两翼三位一体” 的教育理念及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了理论、
实践、第二课堂三个教学平台和相应的教学计 划,既适应新世纪世界林业行业发展的需求,
教学方式从单向知识传授为主的教学型教学方式 向师生互动、引导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尤其是通 过研究探索方式自主学习的研究型教学方式转变;
人才培养模式从单一学科背景下的专业对口教育 向学科交叉与综合背景下的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 口径专业教育的转变。
案例2:北京大学《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 院——示范性软件学院建设》(一等奖)
3.课程体系改革注重优化整合 ,形成基础性 、系统化、模块化的课程群
案例1:复旦大学《结合学科进展,推动遗传 学教学改革深入和发展》(二等奖)
复旦大学结合学科进展,推动遗传学教学改革深 入发展。他们在遗传学教学中贯穿了注重基础理论 与学科前沿进展相结合;注重理论知识与科研设计 相结合;注重知识传承与问题质疑相结合的“三结 合”教学方式。采取了教学延伸至课外的培养环节: 课外指导学生科研设计与实践,指导和考核学生撰 写学科研究综述等措施,积极推行遗传学教学的改 革。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认为:要探索新的教育机制和拓宽 人才培养类型,首先要改变传统的教育理念,实现教育理念创 新。
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求, 必须符合科学发展观。为此,他们制定了"坚持创新创业、坚持 面向需求、坚持质量第一"的建院宗旨,确立了"面向产业、面 向领域、培养高层次、实用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的培养目 标,提出了"专业教育学分制,素质教育学苑式,产、学、研一 体化"的办学模式,设计出"多层次、多方向、多领域、模块化" 的开放式课程体系。

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

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

附件:关于开展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评选工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及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市教委、市财政局出台的《关于实施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京教高[2008]1号)落到实处,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北京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评奖工作依照《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开展。

二、为加强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奖励工作的领导,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成立“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奖励工作领导小组”(附件2)。

三、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委高教处,负责日常工作。

四、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评审采取自愿申报、逐级推荐(限额)的办法,各申报单位择优推荐本单位教学成果参加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

(特等奖不超过本单位限额的3%,特等奖、一等奖总数不超过限额的40%)五、被推荐申报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的成果应至少经过两年的实践检验,检验完成时间应不迟于2008年7月31日。

六、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条例》和《办法》,切实加强此次奖励工作的领导,组织好本单位教学成果奖励的评审、推荐工作。

七、请各单位于2008年10月31日前,将《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推荐单位信息表》(附件4.Ⅳ)发送到北京市教委高教处,以便于联系工作。

八、请各单位于2008年11月14日前将全部材料报送到清华大学教学研究与培训中心(第四教学楼五层),逾期不予受理。

市教委高教处联系人:金子琦刘洋联系电话:66075043,66075045 传真:66075044电子信箱:jzq@清华大学联系人:李蔚宋文晶联系电话:62782914,62773921附件:1. 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实施办法2. 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名单3. 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学校推荐名额分配表4. 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推荐书及相关材料附件1: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实施办法第一条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北京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深入开展,做好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奖励工作,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精神,结合北京高等教育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广东高等教育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广东高等教育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以“名”“高”“特”为主线,打造教育技术学名牌专业
华南师范大学
叶力汉、徐福荫、曾艳
38
校企联合培养计算机高职人才的模式研究与实践
广东工业大学
魏良模、邹桂章、李振坤、陈舒怀、徐海水
39
地方工科院校电类学生工程实践平台的建设与创新人才的培养
广东工业大学
鲍鸿、谢云、王钦若、陈少华、罗小燕
40
以就业竞争力为导向,创建有区域特色的机械工程人才培养教学体系
44
“项目教学法”在市场营销专业的应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王卫红、常永胜、李青、张红明、王秀芝
45
教学、咨询、科研相结合,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保障体系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许国彬、陈国海、袁长青、黄秀娟、韩娟美
46
创建新型综合课程,加强临床能力培养
汕头大学
黄东阳、何萍、谢谋宏、何崎墉、李丽萍
47
走向宽口径金融学专业发展模式的改革与实践
广州中医药大学
林培政、李赛美、钟嘉熙、廖世煌、黄仰模
31
临床医学院教学管理创新何人才培养的改革与成效
广州中医药大学
吕玉波、陈志强、卢传坚、徐志伟、邓铁涛
32
中医素质塑造的开拓与创新——《中医基础理论》课程体系的改革与实践
广州中医药大学
潘毅、严灿、徐志伟、吴丽丽、宋述财
33
七年制中西医结合系列教材的研究与学系列课程的《工程结构力学》教材建设(教材)
华南理工大学
黄小清、曾庆敦、何庭蕙、马友发、孙萍
17
生物工程学科教材建设(教材)
华南理工大学
郭勇、杨汝德、梁世中、罗立新
18
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华南理工大学

广东药科大学

广东药科大学

建设成果
●承担项目 截至2014年,广东药科大学共承担科研课题共50余项,其中国家级基金课题5项,省级课题20余 项。据2016年4月学校官显示,该校的广东省生物活性药物重点实验室共获得国家科技部“新药 创制重大专项”、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广东省自然科 学基金重点项目、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联合项目和广州市科技重大项目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 目45项。 ●获得成果 截至2022年12月,学校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2项、国家自 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1项、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重大项目1项等一批国家和地方重大项目。
教学建设
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立项建设项目:生物技术、预防医学、中药学、药学、工商管理、应用化 学、护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省级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生物制药 国家级大学生教育基地子基地: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子基地 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药学实验教学中心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药学实验教学中心、生物制药综合性工程训练中心、公共卫生实验教学 中心、基础综合技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临床医学院技能培训中心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中药学 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药剂学、天然药物化学、药学概论、流行病学、卫生化学、人体寄生虫学
历史沿革
1966年6月,受“文革”影响被迫停课。 1970年8月,广东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广东省广州医士学校、广东省广州卫生学校合并为“广 东省卫生学校”(1981年停办)。 1973年6月,广东省革委会恢复广东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并开设卫生、医药、口腔3个专业。 1977年,经广东省政府批准,学校开始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 ●广东医药学院(1978.12~1994.02) 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学校,更名为"广东医药学院"。

第八届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推荐项目汇总表【模板】

第八届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推荐项目汇总表【模板】
附件:
第八届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
推荐项目汇总表
序号
推荐成果名称
成果主要
完成人姓名
成果主要
完成单位
成果所
属学科
备注
1
独立设置医学院校人文素质培养体系的构建与探索
王新华、刘俊荣、吴他凡、林爱华、刘世明、刘宇平、曾王兴
广州医科大学
医学
十一届/一等奖
2
以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医学基础
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徐霞、梁耀铭、邓小燕、吴晓蔓、林勇平
广州医科大学
医学
十五届/一等奖
8
《影像诊断学》教学改革实践研究
谭理连、毕肖红、吴丹桂、陈德基、利晞、余林、郭艺
广州医科大学
医学
十四届/一等奖
9
基于CDIO的信管专业工程素养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
梅松青、周洪建、张俊妍、毕志升、温川雪、曾莉
广州医科大学
工学
十五届/一等奖
罗健东、章喜明、马宁芳、李锦新、朱晓琴、戴建威、阳范文、陈晓明
广州医科大学
医学
十四届/一等奖
3
基于卓越医生培养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研究与实践
李建华、郑建民、吴他凡、张慧群、张辉、马宁芳、徐名颂
广州医科大学
医学
广州市第九届/一等奖
4
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的社区卫生综合服务实践体系构建及教学模式研究
王家骥、李芳健、马金香、陈骁熠、蒋义国、王培席、刘宇珊、赵倩
广州医科大学
医学
十三届/一等奖
5虚实结合的医学检验翻转教来自平台邓小燕、彭亮、林梅双、刘荣静、吴晓蔓
广州医科大学
医学
十四届/一等奖
6
与国际接轨的应用型本科护理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

10.24龙华新区人民医院科研、教学奖励办法(再次征求意见稿)

10.24龙华新区人民医院科研、教学奖励办法(再次征求意见稿)

10.24龙华新区人民医院科研、教学奖励办法(再次征求意见稿)说明:以下为再次征求意见稿,请在周四(27日)之前反馈电子版到科教科(或发邮箱941543157@qqZZZ),请在原文上用蓝色标记修改的内容,并说明原因。

深龙华人民医〔xx〕号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新区人民医院科研.教学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科室.各社康中心: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科教研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充分调动我院医务人员的科研积极性,鼓励科研创新,切实实行“科教兴院”和“人才培养”战略,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为中心,促进医院整体医疗水平的提高,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综合保证能力为目标。

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经院领导班子讨论同意,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龙华新区人民医院xx年10月日深圳市龙华新区人民医院科研.教学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推动我院科教研工作的开展,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教学和学术水平,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开拓创新”的风尚,推动我院“人才强院”和“科教兴院”战略目标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卫生科教方针,借鉴国内外医院的先进经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龙华新区人民医院“科教研工作促进发展基金”,用于各科室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建设.科研经费匹配.科技成果申报及科研奖励.教学.继续教育奖励等。

其经费具体来源如下:1.按医院每年业务收入的1%提取;2.上级有关部门下拨科研奖励经费等。

第三条本办法奖励范围包括: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学术专著.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学科建设.学术交流.继续教育.临床教学.学术任职等。

第四条本办法项目奖励范围和奖励人员规定:(一).本奖励办法除科技成果奖.论著外,其余所有奖励项目均须署名我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我院员工为项目第一负责人。

(二).单位署名为“深圳市龙华新区人民医院”或“南方医科大学附属深圳市龙华新区人民医院”均为有效;本奖励办法所有项目获奖者须为我单位在编或聘用员工或我院导师带教的研究生。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以“点、线、面、体”自我评估为核心的高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建立及实施效果一.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1000字)成果简介:开展自我评估是教育部“五位一体”评估制度的基础。

南昌大学在长期办学实践当中,牢固树立质量立校、质量强校理念,立项研究,积极实践,先后开展教师授课质量评价(点)、专业综合评估(线)、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状态评估(面)、学校基本教学状态数据监测(体)的自我评估工作,构建了以“点、线、面、体”自我评估为核心的高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持续有效地开展校内自我评估,对教学质量进行常态监测和持续改进,有效提高了学校教学质量。

该体系由教学决策、资源保障和教学执行、监控督导和教学评估、信息反馈等四个子系统组成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见图1),以“点、线、面、体”自我评估系统(质量评价与诊断)为核心,在教学质量信息收集的基础上,通过开展自我评估,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过程进行综合评价与诊断,然后通过质量反馈及修正系统进行改进。

自我评估坚持每年进行(教师授课质量评价每学期开展),实现了对教学质量的全方位、全过程常态监测,在“质量信息收集—自我评估诊断—评估信息反馈—调控与修正” 的闭环管理模式下,实现了对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其最主要的特点是能够实现教学质量“常态监测、自我诊断、自我调控、持续改进”的功能。

项目实施过程,制定了覆盖教学主要环节的质量标准和涵盖教学全过程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制度,建立了定量与定性结合定量为主的结果导向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了合纵连横的全贯通的评价组织机构,建设了基本状态数据与时点评价数据相结合的结果呈现平台,形成了评价激励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持续改进机制,在提高学校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投入、本科教学条件建设、教学管理水平、本科生培养质量、优化专业结构等方面发挥了显着的作用。

图1 南昌大学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示意图本成果以问题为导向,旨在破解传统的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中存在的难题:1.自我评估体系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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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者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学校设立“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是指在转变研究生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式与方法,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教学质量监控,确保教学质量,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第三条..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主要包括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以下简称“教育研究类”)和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以下简称“教育实践类”)两类。

1.“教育研究类”成果:应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理论突破和创新,提出了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针对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具有价值的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并受到学术界普遍认同。

2.“教育实践类”成果:应在研究生培养模式、质量保障、制度机制改革、教育教学环节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得到社会和专家的广泛认可。

第四条评选范围
1.凡承担我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干部,均可依照本办法申请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

2.对于跨校合作的成果,我校必须是第一完成单位。

第五条研究生教育成果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特等奖成果应当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中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

其中“教育实践类”成果应经过四年以上的实践检验、
一等奖成果应当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或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上有创新,对教育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省内产生较大影响。

其中“教育实践类”成果应经过两年以上的实践检验。

二等奖成果应当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或研究生教育实践的某一方面有较大突破,对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

其中“教育实践类”成果应经过两年以上的实践检验。

第六条获一等奖及以上的研究生教育成果,学校将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标和成果质量,推荐部分项目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评选。

第七条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每两年评审一次。

由研究生院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成效情况组织评选,每次评选名额根据申报成果质量确定。

第八条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工作坚持学术道德与规范;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同行专家评审。

第九条研究生教育实践类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申报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第十条评选条件
1.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须遵纪守法,热爱、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

2.成果主要完成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的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3.成果必须是完成人近四年内所取得的,并经过两年以上实践,表明该成果的确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显著的效果和效益,值得推广。

第十一条评选程序
1.申报者填写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并提交反映该成果的主要材料。

2.申报书及材料先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上交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采用申报人现场答辩方式会评,确定成果推荐等级,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学校颁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证书。

5.公示期内凡对获奖成果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并写
明本人的真实姓名。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有异议的成果进行复议。

第十二条对获奖成果的项目,学校给以奖励。

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奖金分别为20000元/项、15000元/项、8000元/项。

第十三条申报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和评审规则,填写和出示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若发现申报人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或以不正当手段干涉评奖工作,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参评资格,并取消其下届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已获奖者取消其获奖资格并予以公布。

第十四条参加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的专家评委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推荐、评奖程序和条件,自觉维护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权威和声誉,杜绝各种形式的不正之风对评审工作的干扰和影响,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受申报人的礼品、礼金,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凡当届申报教育教学成果奖的专家均实行回避制度,不得参加评奖活动。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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