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大讲堂领导授课制度模板

大讲堂领导授课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干部素质,促进工作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三条大讲堂领导授课活动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领导干部上台授课,另一种是邀请外部专家、学者授课。
二、领导干部上台授课第四条领导干部上台授课是指各级领导干部在一定场合,面向广大干部、职工、群众进行授课的活动。
第五条领导干部授课内容应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业务知识和当前工作重点,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六条领导干部授课时间一般为1-2小时,授课前应认真备课,确保授课内容质量。
第七条领导干部授课结束后,应接受听众的提问和互动,解答学员疑问,提高授课效果。
第八条领导干部授课情况应进行记录,并纳入个人年度考核。
三、邀请外部专家、学者授课第九条邀请外部专家、学者授课是指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为大讲堂学员进行授课的活动。
第十条邀请外部专家、学者授课应提前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授课质量和效果。
第十一条外部专家、学者授课内容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实践经验,能够为大讲堂学员提供新的思路和启示。
第十二条外部专家、学者授课时间一般为1-2天,授课前应提供详细的授课大纲和讲义。
第十三条外部专家、学者授课结束后,应组织学员进行交流和讨论,以便更好地吸收和运用所学知识。
四、组织管理第十四条大讲堂领导授课活动由组织单位负责策划、组织和实施。
第十五条组织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授课计划,明确授课时间、地点、对象、内容等,并提前通知相关人员。
第十六条组织单位应做好授课现场的布置和设施保障,确保授课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组织单位应对授课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收集学员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和完善授课活动。
五、考核与激励第十八条领导干部授课情况应纳入个人年度考核,作为评价其业务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对于授课效果好、受到学员广泛好评的领导干部分,应给予适当的表扬和奖励。
领导干部学习制度范文(6篇)

领导干部学习制度范文为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使理论学习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____为指导,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传统,不断增强干____伍的宗旨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
建立党员干部的长效学习机制,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参与学习的自觉性、积极性,增强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科技文化水平和教育业务能力。
二、学习重点内容(一)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学习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路线、方针、政策,各级党委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党风廉政教育有关知识等。
(二)业务学习重点学习法律法规、教育业务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知识、计算机应用能力和电子政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其他知识的学习加强对新理论和新知识的学习,重点学习经济、科技、法律、历史、文化等理论知识,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和驾驭全局的综合能力。
三、学习形式方法(一)中心组理论学习参加对象为局党政班子成员,可视情况扩大到机关全体中层干部。
按照县委要求,制订全年学习计划,____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
中心组应有专用记录本,每位学习成员应有专用笔记本。
(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1.各支部结合实际制订学习计划,把握党员教育的关键和重点,安排好学习教育活动。
2.根据党员的思想状况,坚持正面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不断强化党员学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增强党员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3.积极探索党员学习教育工作的新路子,紧密联系实际,充分运用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学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4.切实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群众观、权力观、利益观,增强每个党员遵纪守法、廉洁从教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学习考核制度(一)中心组学习由局党委负责____,每月集中学习____次,每季度举办____次报告会。
各成员年内记录学习笔记在2万字以上,撰写学习心得、论文或调研报告____篇。
教师听课制度

教师听课制度教师听课制度1一、指导思想:为促进教师间的业务沟通和相互学习,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良好教风、学风的形成,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同时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实施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听课节数:1、正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2、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
3、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
三、听课要求:1、要讲求效果。
听课要每月进行,不能临时抱佛脚,为应付而临时突击完成任务。
推门听课比例不少于40%,教师担任学科的比例不少于60%。
执教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也不得有意调换教学内容,改变教学方式。
2、听课教师要提前到教室,认真听教师讲课,不做影响学生上课的事。
听课后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反馈听课情况要实事求是。
3、听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薄》或听课评价表,听课过程要有记录,标明日期、授课人、班级、课题、过程、板书、简评(课堂评价或教学建议)等。
4、《听课记录本》由各校自行统一,听课评价表由各校根据《斗门区课堂教学十项要求》制定,各学校在学期的始末发收、检查、保存备查。
四、听课检查与反馈:1、区教科研中心对校长和副校长的听课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学校正、副校长,教导主任的《听课记录本》于每学期结束前一周,由学校教导处收齐交区教育科研中心检查统计,其他教师的《听课记录本》由学校教导处进行检查统计并制表备案,并根据教师的听课情况归纳,写出书面总结,于期末放假前交区教育科研中心。
2、学校教导处应在下一个学期开学前根据学校、上级教育、教研部门反馈回来的有关信息,对听课情况进行书面整理、总结,并在学校教学工作会议上公布。
学校领导要重视对听课所获得的教学信息的分析与研究,及时向教师反馈有关信息,提出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
五、其他:1、未完成听课任务者(含过期不交听课本者)和弄虚作假抄听课记录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学校落实《中小学校级及中层领导任课、听课的暂行规定》的方案

学校落实《中小学校级及中层领导任课、听课的暂行规定》的方案为培养一支教学能力强、管理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管理队伍,教育局出台了《中小学校级及中层领导任课、听课的暂新规定》,为了落实好此规定,学校制定此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学生素质为目标,以提升管理者素质为宗旨,认真落实好规定,不断规范学校校级及中层领导的任课、听课。
促进学校管理规范化。
二、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张梅副组长:王力成员:王俊强、马小红、李娟娟、代顺武、姜瑞。
三、采取措施:1、组织学习,统一思想,明确校级、中层领导任课、听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作为学校管理者只有亲临教育教学第一战线,才能更深入了解和掌握教学情况,才能更好的指导教学工作,作出最正确的决策。
校级领导任课不仅能起到带头示范作用,还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校内师资紧张的矛盾,有利于团结教师队伍,形成合力,促进学校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2、按文件规定落实校级及中层领导任课、听课节数。
3、明确“五个一”内容,安排好“五个一”落实工作。
“五个一”指:一要参加一个备课组的集体备课;二要明确一个帮扶对象,与青年教师结成帮扶对子;三要定点联系并全程参与一个学科教研组的研究活动;四要主持或参与一项课题研究;五要带头学习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带动全体教师熟练掌握信息化设备操作技能。
4、学校校级领导及中层要按照“校级中层各成员“五个一”工作情况一览表“,深入到所在教研组参加学习,进行听课,对帮扶对象采取预约听课、推门听课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及时跟踪,了解其上课情况,听课后要及时对帮扶教师的课堂教学给予评价,引领教师改进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优化教学结构。
总之,学校要认真落实规定,将主要精力集中于课堂,关注学生健康成长、关注教师专业发展,不断提高自身教育管理能力。
促使学校管理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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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记录簿(电子版)

商丘师范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课堂教学是教学的主要环节。
为保证学校各级领导经常深入教学一线,强化管理育人和服务教学的意识,真正落实教学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和我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学校决定建立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现就听课制度作如下规定:一、听课对象学校党政领导、校教学督导员、职能部门领导及各党政领导。
二、听课次数1.校党政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2.教务处领导每学期不少于6学时;3.学生处、人事处、总务处、实验室建设及设备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处级领导每学期不少于4学时;4.校教学督导员每周不少于4学时;5.各(部)党政领导每学期不少于5学时;6.鼓励同行教师之间互相观摩教学,不作学时规定,各教学单位自行制定听课时数。
三、听课范围及方式1.校级领导、校教学督导员和职能部门领导应在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范围内随机听课,以单独听课为主。
2.各(部)领导主要听本单位教师承担的课程及其他承担的本学生的课程。
各教学单位应制定听课计划,有目的有计划的开展听课;可采取集体听课、集体评议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随机听课的方式。
四、听课要求1.各位领导干部每次听课应坚持听完1节课,不得中途离开。
2.听课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教师上课和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教室设备和环境情况。
听课后,应尽可能与师生交换意见,实事求是地填写《商丘师范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并请授课教师、学生代表在听课记录表上签名。
3.学校党政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在听课时主要对教师的教学态度、备课情况、基本教学环节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和课堂气氛的控制等做出评价和分析;各(部)领导在听课时除上述内容外,还应着重对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大纲的贯彻情况等做出评价和分析。
4.各位领导干部对在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属于听课人所在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尽快妥善解决;属于其他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有关单位应及时给予回复或解决。
干部大讲堂制度

干部大讲堂制度一、制度目的干部大讲堂制度是为了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
三、组织形式干部大讲堂分为定期开展和专题讲座两种形式。
1. 定期开展:每月至少安排一次,由主管领导或其指定人员进行主讲,并邀请相关专家学者进行辅导。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情、政策法规、行业动态、管理经验等方面。
2. 专题讲座:根据需要安排不同主题的专题讲座,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主讲。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前沿、经验分享、技术创新等方面。
四、参与方式1. 主动报名参加:根据自身需要和兴趣,主动报名参加相应的活动,并按时参加。
2. 被指定参加:根据工作需要或个人情况,被主管领导或其指定人员安排参加相应的活动,并按时参加。
五、责任与义务1. 主管领导:负责制定干部大讲堂的计划和安排,并指定主讲人员和专家学者。
同时,要求下属干部按时参加,并对参加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 主讲人员和专家学者:负责准备讲座内容,保证讲座质量,并积极回答干部提出的问题。
3. 参加干部:积极参加活动,认真听取讲座内容,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同时,要求按时参加并做好听课笔记。
4. 组织单位:负责组织场地、设备、材料等工作,并做好活动记录和统计工作。
六、考核评价1. 考核方式:采取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价。
2.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听课情况、听课笔记、反馈意见等方面。
3.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晋升、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七、奖惩措施1. 奖励措施:对听课情况优秀、听课笔记精彩、反馈意见积极的干部,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2. 惩罚措施:对不按时参加或未做好听课笔记的干部,将给予批评教育和警告处理。
八、制度保障1. 财政保障: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经费用于干部大讲堂活动。
领导深入教学第一线的制度
学校领导深入教学一线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校本主题教研活动,领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切实掌握新课程标准在课堂教学中的落实情况,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模式、方法的创新情况,提高领导的教育教学艺术水平,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领导要深入课堂听课。
学期初制定听课计划,每学期学校领导听课不少于20节。
听课评课分随机和按计划进行两种形式。
计划听课评课,要按时不折不扣参加对相关教师的听课评课活动;随机听课评课,是事先不给教师打招呼的听课评课活动。
由于随机听课评课更有利于了解、掌握教师最真实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学生最真实的学习与思想状态等,因此领导应尽量挤出时间进行随机听课评课活动。
2、无论是随机还是按计划听课评课,都必须有记录,并如实地记录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效果等,重点要记录教师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3、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若是普遍存在的,领导应召集全体教师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如是个别性的,要通过评课诊断等形式加以解决。
4、领导要有计划地组织专任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经验交流座谈会,促进大家相互学习、相互提高,共同发展。
5、学校领导要积极参与学校的主题校本教研活动。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听课制度
附件: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听课制度(讨论稿)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主要环节,抓好教学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各级领导干部和教师都必须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直接了解、检查教学实际情况,推进教育、教学质量的逐步提高。
听课,对于了解课堂教学情况、掌握教学动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有重要作用。
为使干部、教师听课规范化与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人员1. 学校党、政领导2. 教学督导组成员3. 各系部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以及主要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4. 教研室主任5. 全体教师二、组织实施校党政领导和教务处听课由教务处组织安排;教学督导组、系部及教研室负责人听课由各系部自行组织安排;教师听课由教师所在教研室安排。
三、听课时数1. 校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人次,每次1~2学时。
2. 教学督导组成员的听课时数原则上每组(每2人为一组)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并保证听2次以上外聘教师的课和2次以上的实验实训课。
3. 教务处负责人例行听课,每周1人次,每次1~2学时,并保证听2次以上外聘教师的课和2次以上的实验实训课。
4. 系部负责人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人次,每次1~2学时,并保证至少听1次以上外聘教师的课和1次以上的实验实训课。
5. 教研室主任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人次,每次2学时,并保证听1次外聘教师的课(有外聘教师的教研室)和1次以上的实验实训课(有实验实训课的教研室)。
6. 教师之间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人次,每次2学时。
7. 教学管理人员可跟随校领导、教学督导组和教务处负责人听课,每人每学期不少于4人次。
四、听课范围1. 听课包括听理论课(包括体育课)、实验实训课,但以必修课为主。
听课的面应尽量涵盖到每一位授课教师。
2. 听课者的听课时间(校领导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相对固定)、听课课程、听课班级等均由听课者本人随机选定。
3. 教学督导组、教务处负责人的听课对象为全体授课教师。
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听课制度
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听课制度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课堂教学是教学的主要环节。
随着我校的不断发展,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督促学校各级领导及教学人员深入教学一线,了解上课情况,检查教学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改善教学服务水平,促进教风建设,倡导相关人员深入课堂,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现就参与听课情况作出如下规定:1、有听课任务的是:校领导、学校中层干部、教研室负责人、专任教师。
2、对各类人员每月听课次数以月为单位,每学期听前四个月,分别要求如下:校领导1次;各分院正副院长、基础(思政)课部正副主任2次;教务处正副处长2次;学校中层干部1次;教研室负责人2次;专任教师1次;3、听课要求:(1)以不定期随机听课为主。
校领导及行政部门人员听课对象在全院范围内随机抽选,二级学院(课部、中心)正、副院长听课对象以本单位教师为主,教研室负责人及各位教师听课对象应以本院(课部)相同学科课程为主。
(2)听课和检查的内容主要针对理论课、实践课在教学过程中,对教师备课、讲授和指导等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并对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秩序、教学效果进行客观评价。
教研室负责人在听课时除对上述内容进行评价外,还应重点对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大纲的贯彻等作出评价与分析。
(3)听课者听课后或课间,应与任课教师和学生进行实时交流,深入了解教学中的效果、感受和意见,对授课教师进行评价、提出意见与建议并记载到听课册上。
(4)听课者听课后按要求认真填写《湖北工业大学商贸学院听课表》(见附件),并妥善保存。
“听课表”以部门为单位汇总,交教务处存档,同时将听课情况汇总,制成统计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人事处,一份交教务处。
交表时间与每月交考勤表时间一致。
(5)听课人员每次听课至少要听完1节课,不得中途离开或干扰上课。
4、各院(课部、中心)根据本单位情况,以培养青年教师、互相交流经验、取长补短、推动教改为目的,制订教研室负责人、及任课教师的听课细则,并予以落实。
小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任课
小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任课、听课的规定
学校的一切活动应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中心工作而展开。
除勤杂人员之外,学校教职人员一律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尤其是学校中层以上的领导干部,更应深入教学,掌握第一手材料,正确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校长岗位要求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提出我校领导和中层干部的任课、听课要求。
一、校长和中层干部一律应任课、听课,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
二、正副校长的任课、听课要求:
每周任课8—10节,每学期听课40节以上。
三、学校中层干部任课、听课要求:
每周任课10一12节,每学期听课40节以上。
四、学校中层干部以上领导干部的任课、听课具体工作要求与没有担任学校领导职务的教师相同。
五、学校行政领导任课情况要列为校务公开主要内容之一。
没有按要求任课的学校中层以上的领导当年不能评优选先,不得评职称;连续3年没有按要求任课的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不得连任,不得领职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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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
位,进一步转变学校工作作风,促进学校各级管理部门和领导干部树
立为教学服务的意识、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掌握教学运行及教学设
施、教学环境、教学手段等情况,促进学校教学改革与学风建设,客
观、公正地评估教师授课质量,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学校决定实行各级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第二章 听课人员范围及学时要求
第二条 听课人员范围为xxxx教学单位校级领导;教学单位机
关、后勤等所有岗位上的处级干部和科级干部;课程范围为本科生课
程。
第三条 校领导、处级干部、科级干部要求每学期听课2—4门
次。
第四条 校院教务管理岗位上的处、科级干部、教研室主任要求
每学期听课5—6门次;
第五条 学校积极鼓励全校教职员工深入课堂、关心教学、听课
评课、解决实际问题。
第三章 听课要求
第六条 各级领导可根据课表随机自行听课,也可以根据校督导
室或教务管理部门的意见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还可以参加教务部门
和院、系(部)组织的教学竞赛、教学检查、教学观摩等集体听课活
动。
第七条 听课人员应基本了解和掌握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1.教师讲课与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
2.教师、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等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3.影响教学的其它问题等。
第四章 听课管理
第八条 听课人员在听课后,应按《听课记录本》中规定的“评
估内容”要求填写对听课的意见与建议。在听课的基础上,应针对听
课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听课记录本》由校教务处
统一印制,每学期初发放。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请填写《听课意见反
馈表》;《听课意见反馈表》由校教务处统一设制后挂在校园网上,
由听课领导自行下载。
第五章 听课意见的处理
第九条 各级领导对于听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听课意见反
馈表》形式,及时反馈给有关人员及管理部门。属于教学质量问题,
反馈到教师所在的院、系(部);属于管理问题反馈到有关管理部门;
学生纪律问题反馈到学生所在的院、系(部)。有关责任部门要根据
《听课意见反馈表》及时给予解决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听
课领导。
第十条 各教学单位都要对《听课意见反馈表》中所记载的主要
问题及时进行整理、汇总、公布,凡属多位领导提出的、又属本单位
职责范围的问题,要立即及时解决并制定相应的制度措施,从根本上
予以解决;凡属全校性问题,由校教务处组织有关部门协商,及时采
取措施解决。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各级领导及同行专家听、评课结果将作为任课教师及
教学管理人员业务考核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十二条 各级领导干部应自觉坚持执行听课制度。校组织人事
部、校纪委、校教务处将对各单位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领
导干部听课的情况也将作为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教务处处务会研究通过,自2017年1月11
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