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工作制度模版
公司人员组织架构制度模板

公司人员组织架构制度模板一、引言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益,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公司设董事会,由董事长、董事、监事组成。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组织董事会工作。
2. 公司设总经理,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定,组织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 公司设职能部门,包括营销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研发部等,各部门设部长一名,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4. 公司设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设负责人一名,负责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工作。
三、岗位职责1. 董事长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企业总体发展规划和进展战略。
(2)主持董事会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3)决策企业经营方向和经营策略。
(4)提名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聘。
(5)决定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和支付方式。
(6)审批财务报告。
(7)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可授权总经理代理。
2. 总经理职责:(1)组织制订公司经营方针、经营目标、经营方案,分解到各部门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订并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改革方案、改革措施。
(3)提出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4)提出公司经营理念,主导企业文化建立的根本方向,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培育员工归属感,提升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
(5)负责处理部门之间工作协调问题。
(6)负责公司投资工程选定。
(7)负责审核公司经营费用支出。
(8)提名公司各部门人员的聘用和解聘。
3. 职能部门部长职责:(1)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定,组织本部门的工作。
(2)组织实施总经理的工作部署,负责本部门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组织制订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部门的工作顺利进行。
(4)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培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业务水平。
4. 分支机构负责人职责:(1)负责分支机构的经营管理工作。
外部董事履职制度模板

外部董事履职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部董事履职行为,确保外部董事能够独立、公正、有效地履行董事职责,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外部董事在履行董事职责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履职要求、考核评价等方面的事项。
第三条外部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秉持独立、公正、客观、谨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履职要求第四条外部董事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对公司重大决策提出建议。
第五条外部董事应当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审议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外部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的,应当提前向董事会请假,并授权其他董事代为投票。
第六条外部董事应当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
第七条外部董事应当关注公司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状况、政策法规变化等情况,为公司发展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外部董事应当协助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运营合规、风险可控。
第九条外部董事应当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考核评价第十条外部董事的考核评价应当根据其履职情况、公司业绩、行业发展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十一条外部董事的考核评价周期为一年,由董事会负责组织进行。
第十二条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外部董事绩效考核体系,对外部董事的工作进行量化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薪酬激励。
第十三条外部董事在履职过程中,若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履职保障第十四条外部董事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情权、提案权、表决权等。
第十五条外部董事应当参加公司为其提供的培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
第十六条董事会应当为外部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资料、信息、交通、住宿等。
第十七条外部董事在履职过程中,公司应当为其购买相应的保险,确保外部董事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水平,规范总经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行为,明确总经理对董事会的责任,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根据本制度,总经理主持集团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报告要求总经理应在年度董事会上以工作报告形式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工作报告为年度报告,应由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讨论通过。
其中,年度报告应在董事会定期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董事会,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报告期内公司当期计划的实施情况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3.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4.报告期内资金运用和生产经营情况;5.报告期内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6.其他应该报告的情况。
此外,每月定期向董事长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每季度向董事会/董事长报送财务分析报告。
公司董事长、董事可以就具体问题质询经理层人员,被质询人员应积极配合,提供真实信息,但有权拒绝董事越权发出的工作指令。
对于公司经营中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者重大事件,经理层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向董事长报告,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通报情况;在事件处理后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提交书面处理报告,通报处理情况。
应报告的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包括以下方面:1.重要合同的订立、变更和终止;2.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3.资产遭受重大损失;4.可能依法负有的赔偿责任;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6.重大行政处罚;7.公司发生重大人事安全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及其他对集团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8.《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或者经理层认为必要的其他报告事项。
总经理应在董事会闭会期间,不定期就生产经营和资产运作等日常工作向董事长进行非正式报告。
风险控制制度模板(董事会)

*******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基金运营和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横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管理基金的投资风险管理,规范基金运营和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与控制基金运营和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控制,是指对基金运营和项目投资中的各种投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在基金运营、项目管理、项目退出中实施动态风险监控,提出解决方案。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2)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基金运营和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3)审慎性原则: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基金的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4)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基金运营和业务的各具体环节;(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第二章风险控制组织体系第四条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公司应根据基金运营、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
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分为多个层次: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各基金事业部及风险控制部。
第五条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对基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退出作出决策。
风险控制委员会职责:制定公司内控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并监管公司内控制度与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为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提供风险评估建议等。
公司董事会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董事会文件管理,确保董事会文件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工作小组的文件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文件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二)保密安全,确保安全;(三)及时准确,高效利用;(四)规范程序,严格审批。
第二章文件分类与编号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文件分为以下几类:(一)会议文件:包括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议程、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二)决议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定、董事会授权等;(三)报告文件:包括董事会工作报告、专项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等;(四)通知文件:包括董事会通知、工作通知、紧急通知等;(五)其他文件:包括董事会工作计划、调研报告、请示报告等。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文件编号规则如下:(一)文件编号由年份、部门代码、文件顺序号组成;(二)年份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部门代码由两位字母组成,文件顺序号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三)具体编号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
第三章文件收发与登记第六条文件收发(一)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收发董事会文件;(二)文件收发应严格登记,包括文件名称、收发日期、收发人、备注等;(三)收发文件应及时送交相关部门或个人。
第七条文件登记(一)董事会办公室设立文件登记簿,对收发的文件进行登记;(二)文件登记应详细记录文件的基本信息,包括文件名称、文号、密级、制发单位、收发日期等;(三)文件登记簿应妥善保管,便于查阅。
第四章文件传阅与分发第八条文件传阅(一)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文件的传阅工作;(二)传阅文件应按照文件密级和传阅范围进行;(三)传阅人应在文件上签名或盖章,以示已阅。
第九条文件分发(一)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文件的分发工作;(二)分发文件应按照文件密级和分发范围进行;(三)分发人应在文件上签名或盖章,以示已分发。
第五章文件归档与保管第十条文件归档(一)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文件的归档工作;(二)归档文件应按照文件类别、密级和保管期限进行分类、编号、装订;(三)归档文件应妥善保管,确保文件安全。
公司领导部门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领导部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公司各项决策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领导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领导部门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依规行事,确保公司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领导部门包括以下部门:1. 董事会2. 监事会3. 执行董事4. 总经理办公室5. 各职能部门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由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批准任命。
三、职责与权限第六条董事会职责:1. 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2. 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和财务报告;3. 审议公司重大投资、融资、并购等事项;4. 选举和罢免公司总经理;5. 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第七条监事会职责:1. 监督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2. 审查公司财务报告;3. 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4. 对公司重大决策提出建议。
第八条执行董事职责:1. 协助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2.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审议;3. 监督公司经营状况;4. 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第九条总经理办公室职责:1. 负责公司总经理的日常工作;2.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3. 负责公司文件的起草、审核和发布;4. 负责公司内部信息管理。
第十条各职能部门职责:1. 负责本部门的业务管理工作;2. 负责本部门的日常运营;3. 负责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4. 负责本部门的员工培训和管理。
四、工作流程第十一条领导部门召开会议,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明确会议议程和议题。
第十二条会议应充分发扬民主,各参会人员应就议题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第十三条领导部门决策事项,应经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形成决议。
第十四条决策事项需上报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的,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五条领导部门应定期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工作情况。
五、监督与考核第十六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领导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
公司内控制度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中瑞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第三条 独立董事任职基本条件:(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08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二)具有《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三)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第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一)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人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己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四)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五)为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企业董事监管制度模板
企业董事监管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董事会的监管,规范董事会运作,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董事会的设立、运作、监管等各个环节,以及与企业董事会相关的企业内部组织和人员。
第三条企业董事会监管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权责明确、效率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董事会监管的主要内容包括:董事会成员的选任、考核、培训和管理;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决策程序和执行情况;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和运作;以及其他与董事会运作相关的事项。
第二章董事会成员的选任和管理第五条董事会成员应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素质、管理经验和业务能力。
第六条董事会成员的选任应遵循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考察、评审等程序进行。
第七条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一般为三年,可以连任。
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八条董事会设立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不得兼任总经理。
第九条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董事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董事会成员的考核和培训制度,定期对董事会成员进行考核和培训。
第三章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策程序第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第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应提前至少五个工作日送达各位董事。
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召开。
第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决策程序分为议程设置、议程审议和议程表决三个环节。
第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决策事项分为重大事项和一般事项。
重大事项应当由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方能通过,一般事项由董事会多数成员同意即可通过。
第四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和运作第十六条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如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
第十七条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由董事长负责协调和安排。
董事长的工作职责模板(四篇)
董事长的工作职责模板职权一主持、召开公司重大会议以及公司年度、季度总结与表彰会议;接待重要客户来访;负责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
职权二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策略、工作计划以及日常经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职权三决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职, 并及时备案。
职权四决定公司内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待遇和支付方式并及时备案。
职权五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文件、资料。
职权六签署对外上报、印发的各种重要报表、文件、资料;签署公司重要合同和协议。
职权七指导公司的决策实施以及重大业务活动。
职权八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 可授权总经理代理。
职权九主持股东大会职责和使命1.全面负责企业长远规划的制定。
2.督促企业完成既定的目标。
3.协调完善企业外部经营环境。
董事长的工作职责模板(二)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年度计划、财务预算、投资及日常经营工作的重大事项。
2.审核公司机构调整和重大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3.监控和审计公司的各项重大发展计划、投资事项的执行。
4.审核总裁提出的各项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
5.对公司总裁和高层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监控。
6.签署公司的出资证明书、投资合同书及其它重大合同书、报表与重要文件、资料。
7.根据总裁的提议, 审核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的聘任、薪酬和解聘。
8.签署批准公司招、解聘中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
9.定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重要报表, 按规定对公司的重大财务支出和资金事项进行审核、审批。
____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工作。
总裁工作职责1.根据董事长的指示, 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 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
2.组织实施经董事长批准的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报告及利润分配、使用方案。
3.组织实施经董事长批准的新上项目。
4.组织指挥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在董事长委托权限内, 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合约和处理有关事宜。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水平,规范总经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行为,明确总经理对董事会的责任,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经理主持集团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报告要求第三条总经理应在年度董事会上以工作报告形式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工作报告为年度报告,应由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讨论通过。
其中,年度报告应在董事会定期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董事会,内容应包括:1.报告期内公司当期计划的实施情况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3.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情况;4.报告期内资金运用和生产经营情况;5.报告期内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6.其他应该报告的情况。
第四条财务报告制度:每月定期向董事长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每季度向董事会/董事长报送财务分析报告。
第五条质询制度:公司董事长、董事可以就具体问题质询经理层人员,被质询人员应积极配合,提供真实息,但有权拒绝董事越权发出的工作指令。
第六条突发(重大)报告制度:关于公司谋划中发生的突发性变乱或者重大变乱,经理层应在变乱发生后立刻向董事长报告,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通报情形;在变乱处理后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提交书面处理报告,通报处理情形。
应报告的突发变乱或重大变乱包括:1.重要条约的订立、变更和终止;2.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3.资产遭受重大损失;4.可能依法负有的赔偿责任;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6.重大行政处罚;7.公司发生重大人事安全事故、设备事故、质量事故及其他对集团经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8.《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或者经理层认为必要的其他报告事项。
第七条总经理应在董事会闭会期间,不按期就生产谋划和资产运作等一样平常工作向董事长进行非正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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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
公司董事会工作制度
编号:DSH--01
批准:
制订部门: 董事会办公室 批准年月:
年4月
1 总 则
1.1 为健全公司管理体系,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工程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国机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工作制度。
1.2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相关重
大事项。
2 董事会的组成及任期
2.1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职工董事1名)。非职工董事由股东委派,职
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
2.2 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2.3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股东从董事中指定。
3 董事的资格规定
3.1 董事人选必须品行端正,具有企业管理、行业技术经验、法律知识,并且具有
较强议事决策能力等多种优良素质。 3.2 因下列情形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3.2.1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2.2 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
3.2.3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的董事长、经理,并对该公司的破产负有个
人责任的,自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3.2.4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3.2.5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3.3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本公司董事。
3.4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不得无故解除其董事职务,自动辞职者除外。
4 董事的权利和义务
4.1 董事的权利:
4.1.1 出席董事会会议,对表决事项有发表意见权和表决权;
4.1.2 有提出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建议权;
4.1.3 根据董事会的委托,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4.1.4 获得行使董事职责所需的公司有关信息;
4.1.5 根据董事会的安排进行调研考察;
4.1.6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4.2 董事的义务:
4.2.1 董事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本制度和公司其他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务,
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董事不得利用职权
收取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4.2.2 董事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贷给他人或以公司资产为其他个人债
务提供担保;
4.2.3 董事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
益的活动;
4.2.4 董事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
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4.2.5 董事违反本制度的非法所得归本公司所有,并赔偿造成的损失;
4.2.6 任职尚未届满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2.7 董事在执行职权时超越权限或没有依照董事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损害的,
承担相应责任。
5 董事会
5.1 董事会对出资人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5.1.1 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5.1.2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5.1.3 在股东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投资、融资、并购、抵押、担保、发行公司
债券、委托理财、重大资产购置转让、对外捐赠或赞助等事项;
5.1.4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5.1.5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5.1.6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1.7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1.8 制订公司章程和章程的修改方案;
5.1.9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